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1、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部委码: 12866
2、校址(含校区名称):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东区学正街66号
3、办学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
4、邮政编码: 310018
5、办学类型: 公办 (指公办、民办或合作办学)
6、办学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 高职
7、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8、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体检指导意见,其中酒店管理、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空中乘务三专业还要求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空中乘务专业除上述要求外还需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高:女163-172cm、男173-182cm,矫正视力不低于1.0(C字表),无色盲、斜视及眼科慢性、复发性疾病,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精神病史、无慢性疾病,口齿清楚、听力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脚。
(5)录取具体方式:
A、根据省考试院(或省招办)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
B、对按“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省份普通文、理科考生的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对“非平行志愿”设置省份的录取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一志愿填报的考生,若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三志愿考生,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统一予以退档。
C、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最低录取分相同考生的处理。一般情况,争取通过追加计划全部录取。如不能追加计划则按名次先后和相关单科成绩高低录取。单科顺序排列:文科为语文、数学、外语、技术;理科为数学、语文、外语、技术。单考单招单科顺序排列:专业理论、语文、数学(化学)、外语。
E、对享受加分政策投档的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F、无专业分数级差具体要求。
G、自主招生专业录取方式:按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自主招生章程执行。
H、某些专业加试要求:
表演艺术(汽车营销与模特艺术)、空中乘务专业要求取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空中乘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证” ,两专业报考代码为0195。自主招生的会计、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要求取得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证”。
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报考国际贸易实务、应用英语专业的考生在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英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收费严格按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艺术专业78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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