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深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大力推进依法治考从严治招,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2015年第一次招委会研究决定,我区2015年普通高考实施七项改革新举措。
新举措主要包括调整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推进完全平行志愿改革及调整批次志愿设置、调整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招生计划志愿设置、调整民语言数学单科限分政策、调整双语班英语考试时间、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等。
1、实行知分填报高考志愿和分段填报(修改)志愿
我区自2015年起,实行知分(知道高考分数)知位(知道全疆排名)知线(知道各语种各批次分数线)后填报高考志愿。
实行分段填报(修改)志愿,即在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填报从本科零批次至高职(专科)二批次志愿。在录取期间,从本科三批次开始,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以有效减少志愿周转时间,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减少志愿填报风险,增加考生被高校录取的机会。
2、本科三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自2015年起,本科三批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只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考生可填报六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六个专业。
3、调整本科一、二批次志愿设置
自治区决定,自2015年起调整本科一、二批次志愿设置。本科一批次只设置1个平行志愿组,设置7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二批次只设置1个平行志愿组,设置7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4、调整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志愿设置
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把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招生计划这项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为贫困地区及南疆四地州考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促进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顺利执行,今年我区对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计划志愿设置进行调整。
汉语言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批次计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本科计划所在批次之前投档录取,即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在本科零批次之后、本科一批次之前投档录取;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二批次在本科一批次之后,本科二批次之前投档录取。民语言、民考汉、双语班贫困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本科批次计划,在相关院校普通类本科计划所在批次之后投档录取。贫困地区专项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二批次各设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5、调整民语言数学单科限分政策
自2015年,民语言高职(专科)层次不再实行数学单科限分,高职(专科)院校可根据自身专业培养目标提出数学单科成绩要求。
6、调整双语班英语考试时间
为使高考考试时间安排更加紧凑,便于考试组织管理和后续工作开展,我区自2015年将双语班英语科目(我区自命题,不计入高考总分,提供院校录取时参考)考试时间从原来6月9日下午北京时间15:00-17:00调整到6月9日上午北京时间9:00-11:00进行。
7、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
根据《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民委 公安部 国家体育总局 中国科学技术学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精神,按照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促进公平公正、体现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结合我区实际,我区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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