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主要面向内蒙古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招生。她的前身是原内蒙古民族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3年。学院一直秉承“以人为本,特色立校,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的办学理念,注重民族性、区域性和应用性特色,以“培养民族人才、发展民族文化、服务民族经济”为宗旨,为中央、自治区和蒙古语文协作八省区培养了3万多名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传承繁荣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边疆稳定、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具有广泛影响,先后被评为国家和自治区两级“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学院以其独具的民族特色成为内蒙古自治区民族高等教育的典型代表。
学院占地面积530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13688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56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363万元。现有纸质图书68万册,电子图书18.37万册,期刊1300余种,电子阅览室和图书检索系统完善。现有教职工552人,其中专任教师37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5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99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的39%;中级职称141人,占专任教师的38%;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1人,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教师207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的61%。专任教师中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人、入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111工程”、全区意识形态首批“四个一批”人才及荣获“草原英才”称号共15人。在校生达8千多人。
学院现设有蒙古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传媒系、教育系、音乐系、体育系、美术系、管理系、经济系、法律系、数学系、计算机系、环境工程系和马列教研部等15个教学机构,基本涵盖了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8个学科门类。目前已经开设的本科专业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日语、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财务管理、税收学、文化产业管理、行政管理、档案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汉语言文学、英语语言文学、音乐表演、水质科学与技术等29个。有播音与主持、新闻采访与制作、美术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蒙翻译)、会计、语文教育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新闻采访与写作、马头琴、汉蒙翻译基础、中国画、领导科学、新闻学概论、电视节目制作基础、汉蒙翻译基础(优质精品课程)、环境学、中国古代文学等自治区级精品课程。有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自治区级“教学名师”4人,“教坛新秀”2人。
学院致力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的继承和研究,促进了民族文化艺术的繁荣。学报《蒙古学研究》(蒙文版)是全国乃至世界蒙古学研究的重要期刊,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价值。翻译学研究、蒙古民俗研究、新闻传播学研究、蒙古文书法研究、蒙古文学研究、蒙文信息处理研究、哈撒儿研究、草原生态与环境研究是目前主要科研特色和优势。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教育部项目、国家民委项目、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内蒙古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部分教师承担了中国蒙古学文库选题,参加《蒙古学大百科全书》的编写工作。学院被确定为“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少数民族语言分中心蒙古语文基地”、“蒙古语言文字信息技术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研究中心”、“八省区蒙古语文规范化培训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语言与翻译研究中心”。
经过60多年的探索与实践,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目前正处于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学院将继续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教学基础建设,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扎实推进内涵建设,继续深化各项改革,突出办学特色,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早日把学院建设成民族特色浓郁,质量、层次和效益协调发展的民族院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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