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2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鹤岗市师范学校及鹤岗矿务局师范学校、鹤岗财经学校,至今已有55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师范、非师范专业并举,文、理、工、管并存的新型高校。学校现有东西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近5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25万元,图书馆藏书36.2万册。学校现有教学楼三栋;艺体综合楼一座,内设篮球馆、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舞蹈房、琴房;建有标准化运动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和羽毛球场等;有餐厅超市综合楼和总计可容纳6000余名学生的公寓六栋,一所附属小学。
学校设有文史教育、数理教育、外语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政治与教育科学、工程与经济管理9个系和成人教育部。开设语文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历史教育、数学教育、地理教育、音乐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学前教育等15个师范类专业,以及会计与审计、建筑工程技术、煤矿开采技术、矿山机电、煤化工生产技术、新闻采编与制作、应用俄语、计算机网络技术、旅游服务与管理等41个非师类专业。学校现有语文教育、计算机网络技术2个省级教学团队,现当代文学、基础会计、综合俄语3门省级精品课程,学前教育、煤炭开采技术、语文教育、心理咨询、会计与审计5个省级重点专业;学前教育和煤炭开采技术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学校现有教师综合素质训练中心、学前教育实训室、煤炭开采技术、财会模拟、网络布线、计算机网络技术、新闻采编等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20余个。学校招生范围辐射到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并为人才成长搭建科学研究、施展才华的平台。目前具有教授及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21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114人;教师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2名,获曾宪梓基金奖2名,省级名师2名,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26名,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科带头人1名,市级领军人才1名、拔尖人才11名、优秀人才12名。先后承担和参加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以及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科研课题20余项,完成省(厅)教改课题90项,获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市级教学、科研成果奖100余项,全国优秀科技图书三等奖1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项,发表学术论文700余篇,出版教材及学术专著130余部。教师在各类省级以上教学竞赛获奖60余项,学生参加省以上各类竞赛获奖150余项。
学校充分发挥高校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引领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几年来,紧紧围绕黑龙江省“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发展战略和鹤岗市确定的“758”总体发展战略目标,积极探索与企业合作办学,实行订单式培养,开办了建筑工程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矿山机电、煤矿开采技术、会计审计等专业和鹤岗市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成立了黑龙江流域文明研究所,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等省内院校开展合作办学;与中央财经大学、北大青鸟、北京科瑞尔思国际研发集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开展跨省市合作办学;与俄罗斯阿莱汉姆大学(原俄罗斯远东人文社会科学院)、日本富山国际大学、马来西亚林登大学建立了国际间校际友好关系。
学校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了就业指导中心和就业创业培训中心,全面负责学生的就业创业培训与指导工作。建立了广州、东莞、青岛、杭州、东宁、绥芬河等多个省内外就业基地,为学生就业提供机会、搭建平台。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3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82.5%。学校在努力帮助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同时,积极鼓励学生专升本学习,有许多学生考入黑龙江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等省内高校继续深造学习,实现了人生理想的新跨越。毕业生专升本录取率连续五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达到16.6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62个百分点;2013年达到26.5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1.51个百分点。
学校“以教师教育为主体,同时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基础教育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办学定位;以 “明德、至善,务学、志恒”为办学理念;以 “突出办学特色,强化教师教育类专业优势,大力拓宽财务会计、计算机及语言文化类职业技术专业,稳步发展土建类、矿业工程类等其他技术类专业,积极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为办学思路;以“整合学校资源,盘活校内资产,提高财务效率,节约开支,降低能源消耗,控制学校运行成本,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为基本要求,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黑龙江省花园式单位、黑龙江省精神文明单位、鹤岗市文明单位标兵。学校党委先后被鹤岗市委授予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性教育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党委等荣誉称号。自2006年以来,学校连续六年在鹤岗市责任制目标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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