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于为部分考生办理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补报名手续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各县(区)招生办:
根据2015年我省全面实施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部分错过高考报名的考生统一办理补报名手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2015年2月13日至15日,拟补报名的考生经户口所在县(区)招办资格审查合格,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办理补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要求
(一)考生报名条件、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要求按《关于做好201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41号)规定执行。
(二)考生补报名时选报的科类原则上不得为艺术(文)、艺术(理)。
(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已结束的县(区),应在补报名工作结束后,安排对有关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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