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介绍: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抚顺大学)是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1997年被辽宁省教委推荐为全省唯一一所建设全国17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大学之一;2003年被辽宁省政府授予“辽宁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4年被国家教育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机械工业联合会确定为“数控技术应用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指定院校;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从2005年起抚顺职业技术学院依托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独立招收高职专科毕业生开展本科高职教育。
2015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招生计划:
石油化工生产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
工程造价
机电一体化技术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通信技术
软件技术
会计 理工
会计 文史
工程造价 文史
人物形象设计
电子商务
2015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报名条件:
1、已参加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015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时间安排:
3月16日—4月5日 网上报名、学院报名、填报志愿
4月6日 省招考办对报考我院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4月7日—>4月8日 考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月10日 考生到校缴纳考务费、领取准考证
4月11日 组织考试
4月12日—4月15日 评卷、汇总成绩
4月17日-19日 考生查询成绩
4月20日-24日 录取
4月27日 预录取结果报省招考办审批
2015年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录取原则:
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录取,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1、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总成绩+综合素质加试(面试)成绩,满分500分。
2、根据考试科类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按比例划定各科类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3、在录取控制线上,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总成绩相同时,以综合素质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综合素质加试成绩也相同时,理工类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史类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录取审核
(1)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2)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按照国家规定,不能参加辽宁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调整专业,被录取考生在收费标准、就业、专升本、毕业证书等各方面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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