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一项或多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建立起相互约束的法律文件。起草合同时,应该注意使用明确和具体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和不确定的词语。合同的保密性对于商业交易的成功非常重要,务必妥善保护。
瓷器买卖合同篇一
立契约书人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xx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xx元整,次级品每组xx元整,合计xx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xx市xx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x元酌收运送费用。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xx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xx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瓷器买卖合同篇二
乙方(买方):
一、基本情况:
二、质量标准:每件艺术品样式、材质、规格等均要与在甲方店内。
观看实物为同一物品。
三、付款方式:现金或银行卡转帐。
四、运送:甲方负责运送,运送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交货时。
督促乙方对物品的各项指标进行核对,如乙方发现问题需当场提出,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运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若甲方未能按乙方规定的时间规格交货(交货时间。
以全部货款到账的三日内为准),每延误一天,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
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
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
同执行期间双方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三
明清瓷器鉴定。
我国瓷器烧造,历史之悠久,品种之繁多,器型之丰富,技艺之精湛,风格之独特,世所罕见。瓷器的基本属性,在当时是实用与美观相结合,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今天,民-国之前的瓷器,大多失去了实用价值,而独具审美价值。
明天启、崇祯二朝历时24年,此时官窑瓷器停烧,而民窑瓷器在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之后继续向前发展,并取代官窑,达到了明代民窑的顶峰。由于此时期官窑器不见,故有关这时的瓷器专著极为少见,偶有涉及亦多以明末清初称之。从陶瓷发展史的角度而言,明末清初瓷器确有相似之处,但受时代环境、社会风俗及审美情趣的影响,二者之间必有不同之处。本书以大量纪年器、墓葬出土器及文物类型学方法排比出两朝典型器物,从器型、胎釉、底足、彩料、色釉、纹饰、款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对其时代特征加以总结,并有独到的见解,资料翔实可靠,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堪称民窑瓷器鉴定的工具书。
目录。
天启民窑瓷器。
一、器型的特征。
梅瓶。
玉壶春瓶。
长颈瓶。
方腹瓶。
罐
炉
壶
碗
盘
杯
盒
砚
烛台。
钟
墓志。
二、胎及底足的特征。
三、釉的特征。
青花釉。
颜色釉。
四、彩的特征。
青花。
五彩。
青花五彩。
斗彩。
五、纹饰的特征。
婴戏图。
仕女图。
神话人物图。
寓意人物图。
高士图。
市俗人物图。
山水人物图。
龙纹。
凤纹。
狮子纹。
鹤鹿同春纹。
马纹。
兔纹。
雉鸡纹。
鹰纹。
……。
六、款识的特征。
七、鉴定要点。
崇祯民窑瓷器。
一、器型的特征。
二、胎及底足的特征。
三、釉的特征。
四、彩的特征。
五、纹饰的特征。
六、款识的特征。
七、鉴定要点。
附录:天启、崇祯瓷器、历年拍卖价格表。我国瓷器烧造,历史之悠久,品种之繁多,器型之丰富,技艺之精湛,风格之独特,世所罕见。瓷器的基本属性,在当时是实用与美观相结合,在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而今天,民-国之前的'瓷器,大多失去了实用价值,而独具审美价值。
明天启、崇祯二朝历时24年,此时官窑瓷器停烧,而民窑瓷器在嘉靖、隆庆、万历三朝之后继续向前发展,并取代官窑,达到了明代民窑的顶峰。由于此时期官窑器不见,故有关这时的瓷器专著极为少见,偶有涉及亦多以明末清初称之。从陶瓷发展史的角度而言,明末清初瓷器确有相似之处,但受时代环境、社会风俗及审美情趣的影响,二者之间必有不同之处。本书以大量纪年器、墓葬出土器及文物类型学方法排比出两朝典型器物,从器型、胎釉、底足、彩料、色釉、纹饰、款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对其时代特征加以总结,并有独到的见解,资料翔实可靠,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堪称民窑瓷器鉴定的工具书。
目录。
天启民窑瓷器。
一、器型的特征。
梅瓶。
玉壶春瓶。
长颈瓶。
方腹瓶。
罐
炉
壶
碗
盘
杯
盒
砚
烛台。
钟
墓志。
二、胎及底足的特征。
三、釉的特征。
青花釉。
颜色釉。
四、彩的特征。
青花。
五彩。
青花五彩。
斗彩。
五、纹饰的特征。
婴戏图。
仕女图。
神话人物图。
寓意人物图。
高士图。
市俗人物图。
山水人物图。
龙纹。
凤纹。
狮子纹。
鹤鹿同春纹。
马纹。
兔纹。
雉鸡纹。
鹰纹。
……。
六、款识的特征。
七、鉴定要点。
崇祯民窑瓷器。
一、器型的特征。
二、胎及底足的特征。
三、釉的特征。
四、彩的特征。
五、纹饰的特征。
六、款识的特征。
七、鉴定要点。
附录:天启、崇祯瓷器、历年拍卖价格表。
瓷器买卖合同篇四
瓷器鉴定是一门新学科,我国文物考古工作者四十年来做了很多工作,发掘了很多古遗址、古墓葬,出土了大量陶瓷器,尤其是纪年墓出土的瓷器为我们鉴定提供了典型的标兵和样板。陶瓷鉴定本身也是一门科学――器物学。国内一些大学目前教授这方面的课程,为瓷器鉴定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我根据自己四十年研究陶瓷的亲身体会与经验,摸索出从以下五个方面鉴定瓷器,即瓷器的造型、纹饰、胎釉彩、款识、支烧方法。这五方面互为补充,不可偏废,偏重一方面而忽视其它方面,鉴定会有误差。五方面联系起来看,对瓷器的年代、产地的判断,其可靠系数就比较大。过去,比较偏重明、清瓷器的鉴定,投入了不少精力,出版了《明清瓷器鉴定》等书,对明、清以前瓷器的鉴定很少涉及。二十年前,我曾写过,后由于种种原因而中断。今后,我想利用两三年时间,把明以前历代瓷器鉴定的关键问题写出来,对同行会有些用处。
首先谈鉴定瓷器最重要的两个方面――造型和纹饰。造型与纹饰二者密不可分,是鉴定瓷器的关键问题,抓住这两方面,鉴定的可靠系数可达百分之八十五。一般来讲,胎、釉、彩、款识、支烧方法只占很小的比重,但在某个时期有些器物则例外。
一、魏晋南北朝瓷器的造型、纹饰特征。
自汉代出现瓷器以来,发展到六朝时期,从墓葬出土情况可以看出,青瓷逐渐代替青铜器、漆器。大陆很多省分的汉墓出土的陪葬品以青铜器、漆器占主要比重,而江南六朝时期的墓葬出土的器物绝大部分是青瓷器,它已经成为当时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用具。出土的这一时期的瓷器,其造型、纹饰与汉代陶器、青铜器有很密切的继承关系。
演变为壶柄。壶的高度明显大于腹径,故给人瘦长的感觉。除青釉以外,还有黑釉鸡头壶。黑釉汉代已经出现,东晋继续烧造,目前发现烧黑釉的仅有浙江的余杭、德清两窑,两窑同时也烧青釉。到南朝时期,鸡头壶壶身更长,柄向上发展,装饰上出现复线莲瓣纹。莲瓣纹的出现与东汉佛教传入有关。这一时期其它器形如盘、碗、罐等也饰有莲瓣纹,形成了这一时期的装饰特点。东晋除鸡头壶以外,还有羊头壶,其数量少于鸡头壶,但目前出土数量逐渐增多。东晋香薰,此器型两晋墓出土不少,西晋造型继承汉代特征,球体上有楼孔,球体与承盘之间有三足。东晋改为以支柱连接球体与承盘。
东晋青釉羊头壶。
南朝仰覆莲双系壶,短流,柄上翘,出土数量不多。北方青瓷以河北景县封氏墓出土的莲花尊为代表。莲花尊北魏墓出土两件,北京故宫博物院、中国历史博物馆各收藏一件。通体饰上覆下仰的莲花,洞窟艺术中的飞天也出现在莲花尊上,还有团花、兽面纹、叶纹等,装饰极为丰富。莲花尊南方亦有出土,没有北方的气魄雄伟,北方莲花尊胎体厚重,釉厚的地方近于黑色。可以肯定,南北朝时期,南北都烧造这种器物,但窑址在南北方都未发现。河北只发现有类似莲花尊特征的标本,在山东淄博窑发现了浮雕莲花瓣,这只是一点线索,还有待于进一步调查。北朝青釉莲花罐,上有浮雕莲瓣,莲花瓣是印好后贴上去的,肩部六个桥形系,沿用东晋时的,但较东晋时的粗壮。这类器物出土日益增多,北朝晚期釉中含铁量较低,故釉色为浅青色,与隋代的较为接近。北朝贴花罐,含铁量高,釉为黑褐色并有窑变。河南北朝北齐墓出土的黄釉绿彩罐,是唐三彩的前身。唐三彩一般为黄、绿、白(蓝)。其发展过程是:从汉代单色釉到北朝的黄釉绿彩再到唐三彩。北朝褐釉印花扁瓶,高七公分,两面印舞蹈人物纹,其人物形态、串珠纹具有西亚地区作风。此种扁瓶北朝晚期出现,隋唐都有烧造。
二、唐五代瓷器的造型、纹饰特征。
隋青釉印花四系壶,高35厘米,盘口,长颈,长圆腹,平底。肩部四个双条形系,颈、肩、系、腹部作四层印花装饰,印花为扇形花瓣组成的团花和叶纹。这是隋代瓷器的装饰特点。釉施至腹部,厂半截露胎,是隋代青瓷施釉的―般规律。湘阴窑、淮南窑、安阳窑产品多采用印花装饰。常见的有杂花、草叶、莲瓣几何纹等,多为独立的花、叶,连续的花纹不多见。
隋青釉高足盘,南北方瓷窑大量烧造,是隋代具有代表性的器形。隋青釉四系罐,施丰釉,肩有四个双系形系,系高于罐口,是隋代器物的造型特点。
瓷器买卖合同篇五
如何鉴定官窑瓷器。
区分官窑精品和现代仿品无疑是一门学问,非三言两语能说的清,在下就自我感悟提几点方向,与楼主共勉:
首先,官窑精品器都是精工细作,或呈御贡,或呈官用,不好者,残缺者,出窑即淘汰,因此官窑器无论重纹饰,款识,画法和刻法都自然流畅,无生硬,呆板之感。这也是目前区分官民窑瓷器的一个重要方法。仿品尽管有的笔法熟练,但在仿制古韵过程中为尽量达到被仿制对象的目的,会处处留有不够自然流畅的临摹痕迹,好比我们练字,临摹就是临摹,只能形似,不能神似,永远不能达到与临摹本一模一样的效果与状态,简单的说,就好比写字,你一边看一边写,一边写,一边想怎么写好,中间就会有停顿,而原本都是一气呵成的,根本没有这么多想法,一挥而就,一气而成,鉴定,就是能否找出这其中的差别。
再者,瓷器存放年代的远近不同,会使得胎釉表面光泽截然不同,古瓷时间长久,釉面光泽深厚沉润,光由内发,新瓷往往由于新烧,出窑不久,釉面有一层明显浮光,光亮刺眼,釉面显得松软,即使通过作旧,打掉浮光,也无古瓷温润的特征,且会留下无数痕迹。这个旧是做得,是非自然的,与自然形成的,其中就有一定的差别。鉴定,也是要找出这个差别。
官窑老瓷胎质细腻,叩之发出清脆声响,仿品,胎质粗松,声响短促而沉闷。
还有官窑老瓷,应是纯手工,胎壁不完全均匀,器形也不会十分周正,抚摸会有一棱一棱的感觉,而有些仿品,因是机械制造,或灌浆制作,表面十分均匀,薄厚程度相同,足低,这些都是判断的方向。
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多看真东西,多转市场,鉴定这一行,3个月不碰,知识就要丢一大半。
所谓官窑,指由宫廷皇家造办处,专业指定督办的官家窑口,所生产出的官家器皿。民间盛传亦有王爷或达官贵人,委托民间窑场烧制,俗称:二级官窑或次级官窑。以下以六大项目为铁证依据。一.瓷土的选用,除了高档次的高龄瓷土外,过程一再的筛选,因此官窑的瓷土极为白净,且含杂质的可能微乎其微,倾向于成品瓷,可于未上透明釉的.露胎足底,窥知瓷土极尽白净无暇。二.施工的过程极度高标准化。由手拉胚的过程到上釉色,到上透明釉,到烧制过程无一不要求严格,次品必毁之。百里挑一。画匠工匠均为当代全盛时期的大家。显像于当代藏品,画艺精湛,做工精细,令全世界藏家赞叹!故china,英文即为瓷器。三.皇帝的脸面。(宫款,皇家表徽)每一件官家器物多数都有款章,下款同时,除平整精细外,另拉水平重心后下款。笔触娟秀大气之余,有大家稳重之风。更不可能随性狂草。四.官家造器,形状比例规范严谨,各朝各代的造办处均有造册图录表章,可按图索引,例如:中圆盘内径为12.5~13.5cm,并之高度,按大中小器物有固定的长宽高尺寸,各家拍卖图录均有记载。五.使用者的表徽极为明显,如:皇帝龙纹,皇后凤纹等。祝寿,祝福,庆典等器皿,多为吉祥图案,故官器使用者的地位,决定藏品的价值。六.同是官家器物,以数量精致度及做工繁复度为收藏首家。如:制式瓶高于一般瓶,杯高于碗,文房高于盘碗等。今年春拍,所以官家器物专题专场,一只独秀,持续增值。因此,专业收藏官窑,成为所有收藏家倾一生家当的选择。
瓷器买卖合同篇六
买受人签订时间。
根据《_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玉米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玉米的产量和质量。
1公斤化肥元1袋农药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瓷器买卖合同篇七
山东瓷器鉴定。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是经上海市工商局核准具有拍卖经营许可证的综合性拍卖公司。公司设艺术品拍卖部和资产拍卖部,主要经营业务包括艺术品拍卖和各类资产拍卖。公司旨在通过拍卖活动,弘扬中华民族文化,提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国艺术品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影响,为海内外收藏家和机构提供一个物畅其流、物尽其用的高层次、高品质的文化交流空间。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除以拍卖形式帮助藏家达成交易外,上海长昊艺术品展览销售中心展厅销售也占有很大比例,公司拥有自己的藏品展厅,凡高档藏品都可展出,以此吸引更多买家欣赏和购买,公司竭诚为供拍和竞买双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服务范围:
古董,古玩,文物,字画,杂项,艺术品的'鉴定、交流、展览、拍卖、交易等。
征集范围:
历代瓷器、各朝名家字画、翡翠玉器、竹木牙雕、当代艺术品等。
精品陶瓷:历代窑口及各代官窑器,历代瓷器、高古瓷、宋代瓷器、元明清瓷器等。
翡翠玉器:明清和田玉,a级翡翠为上.要求玉质佳、雕工精。高古玉、明清玉、新玉(以和田玉为主,玉质润、透、白,雕工要好)。
名家字画:历代名家书画,油画、水粉画、古代字画、近现代字画、古籍善本等。
明清家具:各种材质的硬木家具,以紫檀和海南黄花梨为最好。
上海长昊拍卖公司为你提供最专业的服务,创造最佳的增值空间,是您最佳的拍卖平台之一。
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刘经理。
手机:18221178759。
传真: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58号。
q:2862000309。
民窑瓷器也有收藏价值:
据店主称,这件瓷器最初是一名藏友花3万元入手,放了十年后转让给他,因两人私交甚好,他以10万元的友情价购得。据了解,由于民窑瓷器在装饰上受束缚较少,其图案题材更加丰富多样,山水、花鸟、仕女等运用自如,还有大量采用戏曲、小说为题材的民间故事,而“青云得路”“科场及第”“一帆风顺”“富贵有余”等传统的吉祥寓意的题材,更受收藏界追捧。
在武昌红巷艺术城见到一件有着吉祥寓意的康熙五彩人物梅瓶(如图),线条简练,生动传神。据了解,这件藏品目前市场价值至少在15万元。
武汉资深瓷器收藏家李险峰称,只要是“老货”,即便是民窑,也会有较大升值空间,因此成为一些人投资的渠道。一些制作精美、品相完好、寓意吉祥的精品民窑瓷,在近年来的拍卖会上更是多次拍出高价。
山东古玩鉴定;山东古董鉴定;山东玉器鉴定;山东瓷器鉴定;山东字画鉴定;山东艺术品鉴定;山东古钱币鉴定;山东铜器鉴定;山东古玩拍卖;山东古董拍卖;山东玉器拍卖;山东瓷器拍卖;山东字画拍卖;山东艺术品拍卖;山东古钱币拍卖;山东铜器拍卖;山东资产拍卖;山东鉴定公司;山东拍卖公司;山东鉴定拍卖。
公司服务:鉴定、物理检测、拍卖、展览展销、文化沙龙、藏品交易。
服务项目:瓷器、玉器、字画、木雕、铜器、奇石、古籍、杂项。
公司名称:上海长昊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58号(近宜山路)凯托大厦202室。
征集部经理:袁经理。
咨询电话:15021768058。
qq:2355259773。
邮箱:
用户id:10229067。
公司:江西玉器鉴定地址;古钱币拍卖公司电话;瓷器拍卖公司。
主营:江西字画鉴定电话;江西艺术品鉴定电话;江西拍卖公司电话;江西鉴定拍卖电话。
价格:面议。
发布人:袁云霞。
时间:2012-6-3。
邮箱:。
手机:15021768058。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山西路1858号(凯托大厦)202室。
瓷器买卖合同篇八
需方:供方:
合同签订地址:南宁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以后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供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资料。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其它费用由需方负责。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合同的产品规格、数量,按国家gb/t4100-陶瓷砖标准验收。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当场与供方商谈更换,否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定金,剩余货款按每次所到货的实际数量全部进行结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
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瓷器买卖合同篇九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签约地点: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民法。
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
风险提示:标的物信息。
买卖合同中应根据标的物的类型,在合同中将其特定化。防止因产品约定不清,而产生纠纷。
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品名:
规格:
厂家单位单价: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1)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____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风险提示: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要明确,履行方式是送货还是自行提货这不仅涉及运输费用的承担,而且还将涉及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毁损、灭失风险的承担问题;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将会严重影响到合同内容的顺利履行、实施,产生逾期交货等纠纷。同样的合同履行地点不明也会容易引发争议。
如:有的合同对履行期限作出模糊约定,如“一个月内履行完毕”,但从何时起算一个月没有约定,这就容易使双方产生歧义,都作出对自己有利的解释;如果将期限明确化,约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前履行完毕”则就避免了歧义的产生。
(1)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____小时内。
(3)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6、验收。
(1)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2)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3)甲方根据本院临床实际需要,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_____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风险提示:价款支付。
在实务中,有的买卖合同只是简单地约定合同款项的金额,对于款项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却未作出约定。这一漏洞将为支付方无限期不支付或迟延支付找到借口。
另外,需方应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来履行支付货款。明确付款的具体期限及条件,尽量要简单、明确易实施,避免催款方因为无法举证付款条件成就而不能主张货款的风险。设定明确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有效督促或威慑合同付款方。
(1)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____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_并做到货票同行。
(2)货款在___万元以内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货款在__万元以上(含___万元)以三个月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要条款化,在出现违约情形时,能有效执行,避免纠纷。很多合同对违约责任没作约定或约定太过含糊,不具可操作性。比如有的合同约定“违反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这个约定就太过笼统,实务中很难操作。
具体应明确,违反合同的哪条约定,应承担何种违约责任,如:质量不符、数量不符、未按时足额付款、未及时交货等等,不同违约情况应制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另外,违约金的数额要具体化、数字化,以便于向违约方主张。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____%的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做临床和给医务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____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风险提示: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双方一旦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只能求助于仲裁机构或法院。那么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则需要当事人双方约定,如果选择仲裁机构就一定要明确是哪个仲裁委员会,否则就会因约定不明而致约定条款无效。
当然双方也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而约定法院则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法院、原告所在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合同签订地法院、标的物所在地法院中选择其一,而不能随意选择,否则该条款无效。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风险提示:证据保留。
注意保留和收集合同及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补充协议、送货单、购销凭证、发票签收记录、双方的来往函件、备忘录、会议纪要、传真件,交通票据、运输单、电话记录、电子邮件等等书面、视频、录音资料,一旦发生纠纷,这些证据都将有可能成为有力的事实证据。
甲方:
签约代表: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
签约代表: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一
立契约书人__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就买卖茶具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买卖标的:仿古茶具精品、次品各一百组。(样式、规格另行列表)。
二、价金:精品每组人民币__元整,次级品每组__元整,合计__元整。
三、送货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或其所指定的地点。
四、送货日期:乙方应于订约后一个月内按甲方指定的地点、组数如期送达。如有迟延,应依迟交部分的货款每按千分之二计罚违约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五、清偿费用:原则上运送费、包装费由乙方负担。惟甲方所指定送货地点不在__市__县两界内,按实际里程数每公里_元酌收运送费用。
八、本契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买方(甲方):__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卖方(乙方):__陶瓷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年_月_。
陶瓷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供方:
合同签订地址:南宁市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经供需双方共同商议,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共求发展的原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需方订购的陶瓷产品供需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二、供货时间:签订本合同后供方及时组织货物,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五个工作日内按计划完成第一次供货。以后按工程进度要求供货。
三、质量要求:供方按厂家优等品供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相关产品资料。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点费用负担:汽车运输。供方负责货到需方工地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其它费用由需方负责。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供、需双方现场验收人员实际验收的供货产品规格、数量为结算数量。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根据合同的产品规格、数量,按国家gb/t4100-1999陶瓷砖标准验收。如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可当场与供方商谈更换,否则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向供方预付本合同总价款20%作为定金,剩余货款按每次所到货的实际数量全部进行结清。
八、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公平、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至供货。
完成,货款结算之日。
供方:需方:
代表: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二
销货方:____(甲方)。
购货方:____(乙方)。
第一条购销双方协商交易的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甲方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销售的商品,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乙方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包括名称;数量;单价;总价;。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乙方自行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乙方提货时应当验收货物。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乙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是否参加承运保险,由乙方自行确定。
第八条货款结算中,坚持“钱货两清”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内,日内甲方查询到帐的,乙方可以前来提取货物。也可以通过直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或者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三
甲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1条 标的物。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商标: 。
第2条 数量。
2.1 数量: 。
2.2 卖方向买方所交付的货物数量误差不得超过总量的 %。
第3条 质量。
3.1 质量标准: 。
3.2 质量保证: 。
(1)货物的质量保证期限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
(2)卖方同意以货款总额的 %,即人民币 元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卖方不能及时更换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保证金不再返还。
第4条 价款及支付。
4.1 合同价款:
小写: 。
大写: 。
4.2 合同价款构成:含17%增值税价款、运保费。
4.3 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95%,质保期满后支付5%。
第5条 交付。
5.1 交付方式:卖方送货。
5.2 交付时间和内容: 。
5.3 交付地点: 。
5.4 卖方应提供的单证和资料: 产品合格证、供货清单、原产地证明、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6条 包装。
6.1 包装标准: 。
6.2 包装物及标识的具体要求: 。
6.3 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6.4 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7条 运输。
7.1 运输方式: 。
发货地点: 。
到达地点: 。
收货人: 。
7.2 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
7.3 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 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第8条 验收。
8.1 买方应在货到 7 日内进行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日天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
8.2 如果未能就验收结果达成一致,双方同意以 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作为验收依据。
第9条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 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10条 合同变更和终止。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 违约责任。
11.1 卖方未按期交付,每逾期一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 %的违约金,同时负责赔偿给买方造成损失。
11.2 买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对方支付未付货款金额0.03%的违约金。
11.3 如发生10.2.3情形,应向买方支付 % 违约金,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产生损失。
11.4 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第12条 争议解决方式。
12.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2 因关联交易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领导机构裁决。
第13条 效力及其它。
13.1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3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 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四
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预付款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
2、违约责任:
a、采用预付款方式,单方违约按家具合同总金额的0。01%扣除违约金;
c、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款的1%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定金,并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1%承担违约金。
2、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对已购商品不满意,7日内在包装和商品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定做商品、处理品除外),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劳务费由甲方承担。
家具“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即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三包期限”计算方法按《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甲方和乙方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到爱家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五
普通买卖合同_买卖合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普通的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参考!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 支付价款的合同。普通买卖合同王要包括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和农 副产品买卖合同两个大类。普通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
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 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
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 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 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万 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 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 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 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 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 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 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 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实际抽样检验质量 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 件后应封存样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 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 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 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 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 划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注明合 理的差额和计算方法。
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 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 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 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产品包装费用也应写明由哪方承担。
产品的交货方式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一般应由供 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 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 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义执行。
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 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双方和 运输部门的责任。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供 需双方通过协商台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 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 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 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 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 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 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 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 格执行。
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 (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 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 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选择产 品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并在合同 中注明,同时还要注明双方的开户(结算)银行和账户名称、账号。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写明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验 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承付期内法定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 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 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验收的方法,包括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 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 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 到后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
(2)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 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义,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 异议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 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 出异议。
(5)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义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 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6)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 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以及检验方 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及 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其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略有不同:
(1)农副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定价、交售时间
(2)农副产品的质量和质量标准
(3)产品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4)验收
(5)检验和检疫
(6)超欠幅度、合理损耗、正负尾差及计算方法
(7)包装、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8)货款结算
(9)违约责任、负责条款及其他条款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六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经销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产品为:系列葡萄酒。
第2条经销区域及渠道。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产品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为:地区。
乙方保证在其授权区域、渠道内进行封闭式销售,不向其授权区域、渠道外供货,并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上述区域、渠道不直接开发其他经销商,确保乙方为合同产品在上述区域、渠道的独家经销权。
第3条价格体系。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如下。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标准,严禁低价销售,如果甲方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品名。
规格。
裸瓶经销价。
建议供终端价。
备注。
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包装,包装价格见表格中备注,特殊需要另议。
第4条销售任务与支持返利。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销售本合同产品的总销售回款为万元,销售回款目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普通系列万,比诺系列万。
第5条往来结算。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纳人民币作为窜货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给乙方,终止合同退还给乙方。
第6条货物运输及交接。
乙方需提前1天向甲方申报发货品种及数量,甲方安排发货。
甲方负责将乙方《订单》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后的货物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订货时,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及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延误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经甲方确认后配合甲方予以回收。
发现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二件以下且情况简单的由业务人员验收签单并报甲方“销售部”确认后报损退赔。二件以上且情况复杂,由甲方派质监人员核查并给出处理结果,予以赔偿或退换。乙方不得将问题产品私自处理,否则甲方将不予赔偿或退换。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虚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虚报产品价款的'倍支付违约金,直至终止本合同并取消经销商待遇。
由于乙方保存货物问题导致产品变质,甲方不予赔偿或退换。
第8条市场开拓与渠道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铺市及销售进度、销售价格、网络建设等与甲方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有权对甲方业务人员监督与管理,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9条区域责任与价格控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具有良好终端控制能力的分销体系,明确分销商的责任销售通路。
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在渠道上低价倾销,未经甲方许可以低于甲方规定最低限价进行销售的行为均视为低价冲击市场行为,一经甲方查实,乙方同意承担相当于所销产品货值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承诺对其经销的合同产品实行封闭式销售,而不流向其他区域、渠道。否则,乙方同意按照当地经销商的零售价予以回收,并自行承担运费。
乙方须做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二周的最低销售库存,以防止市场断货事件的发生。
第10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乙方连续个月未能完成协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约。
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争议由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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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器买卖合同篇十七
7.1运输方式: 。
发货地点: 。
到达地点: 。
收货人: 。
7.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
7.3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八
13.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3.3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3.4本合同一式 份,买方执 份,卖方执 份。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十九
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
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万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实际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应封存样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3.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划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注明合理的差额和计算方法。
4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产品包装费用也应写明由哪方承担。
5.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
产品的交货方式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一般应由供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义执行。
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双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供需双方通过协商台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6.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7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执行。
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选择产品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并在合同中注明,同时还要注明双方的开户(结算)银行和账户名称、账号。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写明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承付期内法定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8验收方法。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验收的方法,包括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
9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到后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
(2)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义,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异议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义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6)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以及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10.违约责任、不可抗力及其他条款。
其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略有不同:
(1)农副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定价、交售时间。
(2)农副产品的质量和质量标准。
(3)产品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4)验收。
(5)检验和检疫。
(6)超欠幅度、合理损耗、正负尾差及计算方法。
(7)包装、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8)货款结算。
(9)违约责任、负责条款及其他条款。
瓷器买卖合同篇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拥有的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___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人各_______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瓷器买卖合同篇二十一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移动手机号码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移动手机号码以_____元整人民币转卖给乙方。
二、甲方从合同生效时不得以各种理由,收回,使用此手机号的所有功能。
三、合同生效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__元人民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五、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保护和管辖。
六、本合同由双方签字有效,需要留下姓名、联系电话、qq、身份证号。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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