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可以帮助我们有条不紊地完成各项工作,避免遗漏和混乱,提升工作效率。一个好的计划还需要有相应的措施和预案,以便在面对不可预知的情况时及时应对和调整。制定计划的时候,我们可以参考下面的范本,看看如何将自己的目标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一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依法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按照“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我局紧紧围绕我县“全面落实高质量发展,建设山区经济强县”的目标任务,继续坚持以“七五”普法规划为统领,将法治宣传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推进我县环保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局机关、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干部职工学法率100%,考核率100%。综合治理年度考评普法工作得满分。无违法执法案件发生,行政处罚案件合格率100%。依法履行环保部门职责,无不作为案件发生。
三、加强领导,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中心组团体学法制度,主要研究和探讨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全体干部职工会前学法制度,主要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并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贯彻法治宣传教育的精神;三是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主要是对涉及法律问题的重大事项在领导决策前组织法律咨询、研讨提出法律意见,为领导决策供给法律服务;四是建立年底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主要经过对广大干部职工全年的学法用法情景进行评级,对不学法、不懂法、不依法办事的干部不得重用提拔,不得评优。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以环保法律法规为主的环境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重点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职责意识。
二是深入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活动,在广大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国家根本大法、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权力与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促进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的构成。
三是不断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职责追究实施细则(试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
四是组织干部职工岗前学法,使之在工作中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礼貌执法,热情服务。
五是整合社会资源,运用有效载体,充分利用“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大力宣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法律宣传的覆盖面。
六是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针对环保工作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学习教育活动。制订了《党风廉政教育工作安排》,对参加人员、学习时间、学习资料、学习形式等作了详细按排。
七是主动走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等机关,就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建立工作机制,规范运作,提升成效。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二
xx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调研工作坚持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坚持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开拓进取,积极探索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不断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特将xx年法制调研工作作如下安排意见:
一、加强机构及队伍建设。
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是提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局党组应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抓实,要明确领导分管,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工作环境,加大基层调研工作力度,注重对法制调研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法制调研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做好执法监督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作依法行政的表率,为各项业务工作提供良好服务。
二、参与地方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
各科室处所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制工作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市乡(镇、办事处)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地方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改、征求意见等工作,提供合法、可行、有效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审核工作,协助有关业务部门把好关,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真正做到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加强法制调研工作。
各科室处所要进一步加强法制调研工作,做到有安排部署,有检查评比。要根据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当地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考察,科学分析,总结出有指导意义和可操作的工作方法,写出有针对性、实效性、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真实地反映民情民意的调研文章。局党组领导班子每人完成1篇,局机关各科室处所每人至少完成1篇调研文章,各基层所工作人员至少完成2篇调研文章(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高质保量地完成这项任务,局机关在6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司法所在6月20日以前上报1篇,11月20日以前上报1篇。局办公室可结合实际情况编印有特色司法调研的内部刊物,选登质量较高、有推广价值的调研文章,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推动法制调研工作不断上新台阶。法制调研工作在xx年将列入个人及科室年终考核依据,凡未完成的,一律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将设立法制调研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严格依法行政,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我局是全市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要模范地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过错追究制等,严格遵守依法行政的各项程序和规则,严格依法办事,对出现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要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司法部颁布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定》认真进行申诉处理和应诉。复议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_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三
2020年是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整个“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切实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根据我区“七五”普法规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
201年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对普法工作的思想认识;要科学规划,不断创新,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普法工作全局,以人为本,普法为民,不断创新普法工作的机制与方法;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深入贯彻三项重点工作,仅仅围绕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工作中心,加大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法律需求的普法力度;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认真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20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精神;要创新形式,注重方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普法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加快“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建设,为促进全区经济跨越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制定措施,全面部署“七五”普法启动工作。
1、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成绩,大力推广“六五”普法工作经验。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做好“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要深入研究普法工作的困境与难题,探寻解决这些困境和难题的方式方法,制定新形势下“七五”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做好“七五”普法的启动准备工作,进一步整合普法工作资源,积极争取市司法局法调办的支持与配合,使人、财、物在“七五”普法工作中得到有力的保障,实现与“七五”普法的无缝对接,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纵深发展,为建设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做好动员部署,加大工作指导力度。今年是“七五”普法的开局之年,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动员,加快工作部署,营造良好普法氛围与舆论环境。201年4月份,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下发全区201年普法检查验收各项指标,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全区“七五”普法的实施具体内容、步骤、措施和方法。
三、围绕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加大与经济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开展有关经济社会秩序尤其是市场秩序、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和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需求,提高全民法律意思与法治观念。
2、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开展“加强法制宣传,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6•2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采取普法联动机制,整合全区法律资源,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单位,实行“普调结合、以虚促实、以虚做实”的方法,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正当权益,促进社会矛盾的和谐化解。
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力度。
1、提高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水平,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律培训与法制讲座,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促进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
2、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活动。对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组织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以及法律下乡活动,散发学法手册,建立好社区(村)民法制教育基地;认真做好普法宣传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我区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的特色工作。
3、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要加大对青少年学生普法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青少年学生能听懂、能记住、能运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部分师生到市禁毒教育基地和我去军山普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发挥我区七个普调基地的作用,着力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利用我区七个普调基地法制宣传教育平台,逐步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在每个基地成立调解委员会,采取诉调结合、普调结合等方式促进矛盾纠纷和谐化解;促进普调基地工作常态化,确保每个基地每个月开展一大一小两次活动;同时,充分发挥军山普法教育基地的作用,有计划的组织各普调基地到军山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现身说法、以案说教、交流学习、用法体会等活动,并举办两期普法宣传员和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采取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的“七五”普法进程。
6、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通过法律图片巡展、法律咨询、现场开庭、以案讲法等生动具体、通俗易懂的普法方式,拓展普法工作外延。
五、稳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1、根据省、市普法《关于开展法制城市(区)创建》的具体要求,我区各级党委和各派出机构党委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开发区”的创建工作,要积极完成省、市区普法办及上级普法机关交给的普法工作任务,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为我区“法治开发区”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依托普法宣讲团,整合一切普法资源,积极开展法治单位、法治学校、法治企业、法治社区(村)的创建活动,做好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社区(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和农民工法制宣传,培养一批普法骨干,充实普法宣讲团、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为创建“法制开发区”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
3、在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结合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抓好“和谐开发区、法治开发区、平安开发区”创建活动。总结2020年创建经验,为201年综合治理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四
要认真谋划“七五”普法工作。20xx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县司法局将进一步总结“六五”普法经验,查找不足,认真制定“七五”规划,为“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
大力实施“法润万家”普法工程。“法润万家”是我县“六五”普法品牌,体现了旌德特色。在“七五”普法中,我县将继续设计各种载体和要素,将大众宣传与特色宣传相结合,创新普法模式,做大做强“法润万家”品牌,充分展现旌德风采。同时引导乡镇、县直单位提炼自己的普法品牌。
积极探索和运用“互联网+普法”技术手段。借助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丰富普法形式。在“互联网+普法”模式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由“计划性普法”向“市场性服务”方向转移。
完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工作备案制度,以责任状的形式确定执法单位的`普法责任,切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加强部门联动,提高普法频率和效率,在各行各业中穿插普法内容,在乡镇村(社区)公共场所植入法治元素,让法律真正融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实现法治文化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全面摸清省级、市级美好乡村底数,逐步分批在上述行政村中打造农民法治文化公园,将“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农民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美好乡村考核中。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五
要认真抓好党的十x大、十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州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党纪党规和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贯彻,抓好财政“六五”普法规划实施,用法治精神引领推动财政各项工作,把“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切实落到实处。在全局统一学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组织学习的基础上,各科室要采取以会代训、自学、派学等形式,重点加强对《宪法》、***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财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和再学习,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加快法治红河建设当好“参谋助手”。
二、加强制度建设,全面推动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在认真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复议工作、涉法文件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清理的基础上,从规范财政执法行为和资金管理需要出发,积极推进财政管理创新,适时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不断推动理财行为科学规范。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科学理财、规范管财、从严治财良好氛围。
认真抓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会计宣传周和“法律六进”活动,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普法依法治州工作要求,切实加强“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科室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积极利用红河日报、红河财会、红河财政网、法制宣传栏广泛开展新《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惠民政策宣传,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和廉政教育活动,不断推动法治氛围有效形成。
四、加强执法监督,强化依法治理有效落实。
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各种会计监督、内部监督和专项检查工作,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厉查处财政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一是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不准及新《预算法》,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分配、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非税收入管理、政府债务管理、行政审批管理、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二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未经考试合格、未按规定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对依法开展的行政执法活动必须亮证执法,充分体现财政工作严肃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xxx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贯彻落实,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推动财政执法行为统一规范。
五、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努力拓宽财政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渠道和途径。
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预算法》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对批准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行政审批事项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红河财政网站进行公开公示,不断推动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可持续发展的阳光运作。
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力夯实依法理财工作基础。
要按照中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州委七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的要求,在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引领下,大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再树立、法治素质再提升和法治能力再增强工作,积极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法律、懂政策的人员充分实到财政法制工作队伍中来,为有效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强化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夯实基础、作好保障。
七、严格《xxx财政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贯彻落实,不断提升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八、做好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财政厅安排部署的各项法治工作。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六
当前,依法治国方略深入人心。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年中有检查,切实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1.统筹部署年度普法工作。制订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意见,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局的工作,统筹部署,明确年度普法工作重点,推进措施。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党组中心理论组坚持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和学习笔记。
3.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局属各单位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明确要求局属各执法单位必须依法执法、依法履责,并加强对局属执法单位的检查督察,定期通报督察结果,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制意识。
普法先要懂法。身为执法人员,更要精通法律,为此,我局高度重视队伍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精心组织,长抓不懈,在队伍内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1.重视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全面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走出去学”和“请进来教”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工作实际,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理论培训。邀请银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来本单位举办法律讲座,邀请党校教授来单位作辅导报告,今年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讲堂”授课3次。每年均选派人员参加各级、各相关部门举办的培训,安排2名队员上挂市局法规处学习办案,派出16名队员到织里分局、治水治违办、驻企服务等岗位锻炼。经常性地组织队员结合城建、土地违法案件典型进行案例分析,由业务骨干轮流介绍执法经验,增强全体人员应用法律法规的能力。
2.优化队伍结构。健全完善“中层干部能上能下,执法队员互动交流”的用人机制,深入实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队员岗位双向选择”举措,并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无违创建”、“五水共治”等中心工作中开展专项考察,积极打造“思想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素质过硬”的“四过硬”城管队伍。
3.强化正风肃纪。通过定期局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定“五事阳光”制度、一把手廉政党课、“勤廉携行.阳光吴兴”集中宣教活动、不定期召开中层干部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举措,把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执法工作的每个环节。一年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5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辞退编外队员1人,清退保洁员4人,取消季度考核2人次。局正风肃纪组加大对日常管理、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等方面的暗访检查力度。局机关用车和一线皮卡执法车、特种车共16辆车全部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实现对车辆实时定位监督和区域调度。
(三)加强法律宣传,建设普法阵地。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今年来,我局开辟渠道,多种形式地开展了普法工作,执法队员及广大群众在城市管理行政功能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1.运用多媒体手段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借势借力,利用与吴兴时讯、湖州在线、吴兴广播电台等媒体的合作,加强《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2.以法律法规纪念活动为载体。今年我局在“6•25”全国土地日、《城乡规划法》、《土地法》及《城建监察条例》颁布纪念日,以及“法律法规宣传月”、“文明执法形象月”活动中采取各种形式,掀起法规宣传高潮。
3.工作人员发挥宣传员的作用。利用“局长驻点工作室”走村入户,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能结合现场,向当事人和现场群众解释法律法规,帮助他们认识违法违章的性质,避免重犯;内勤人员在接待来队办事群众时也能认真细致地提供咨询服务,释疑解惑。
(四)重抓依法行政,综合执法不断得到强化。
区执法局紧紧抓住执法办案主业,通过抓制度建立规范执法行为、抓程序规范提升执法水平、抓机制健全提高办案成效,推动执法办案工作的全面推进。
1.健全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制定并完善了责任分解、公开办事、错案追究、案件备案、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暂扣物资管理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不作为追究,错案追究和免于追究的责任范围,并将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干部队员岗位考核评议结合起来。
2.依法行政,提高办案水平。将执法办案与日常巡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实现有效衔接。落实专人做好《询问通知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的登记备份工作;并跟踪有关执法文书制发后的处理情况,及时采取立案查处等进一步措施。如今年对原浙江劲野科技有限公司产区废旧塑料制品焚烧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办理了全市首个大气污染处罚案件。
3.畅通渠道,接受各方监督。通过区执法局网站投诉咨询、指挥中心受理、12345政府阳光热线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效能,截止目前,共办理行政案件9件,12345政府阳光热线97件,办结人大政协建议提案6件,达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95%以上的目标,执法办案工作成效明显。
4.多方协作,严格规范执法。规范了各级领导和承办人员的办案范围、办案权限;挑选了一批业务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内部办案审核队伍,对案件进行层层把关;与区法制办、区法院等加强沟通协调,与建设规划、公安、环保等多个部门就业务咨询、双方协作、案件执行等方面积极寻求配合,共同推进相关法律的遵守和执行。
二、存在问题。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制宣传方式、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创新,依法治理的深度广度有待延伸。
(一)随着城市建设的进程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城市管理任务重、管理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队伍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城市管理监督检查网络体系有待健全。
(二)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解决队伍的体制、经费、装备、执法保证措施等问题。
(三)结合普法工作的要求应尽快完善法规科,专职处理日常执法工作中的依法行政问题,并作为今后普法的专职办事机构,推动普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四)随着城市管理工作的推进,特别是今年依法有效推进“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五水共治”工作,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但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尤其是在编人员少、编外人员多,有执法证人员少、无执法证人员多的现状,专业知识人才的缺乏对管理带来了压力。此外,仍有个别执法队员的思想作风、精神状态、能力素质与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不适应,队伍的归属感、成就感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认真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在省、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的具体指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城管工作理念,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长效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努力构建法治城管、和谐城管。
一是健全长效化的法制宣传机制。发展执法局法律宣讲团,充实宣讲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的普法骨干,编写执法普法小册子,重点抓好法律进社区下基层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城管法律进社区之家、进市民之家活动,送法上门与广大群众零距离沟通、普及法律常识。
二是健全长效化的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队员学法培训考核制度、用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三是健全长效化的城市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建筑渣土、沙石运输污染、非规范户外广告整治、坚持违法建设、流动摊点、出店经营等市容违章长效治理,为实现吴兴区“两美”目标提供整治有序的市容环境。
四是健全长效化的队伍建设机制。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制,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常规性办案工作,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队伍“四会”能力,锤炼办铁案的工作作风,保持无败诉、无赔偿的记录,整体提升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的决定》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在20xx年度始终坚持“三不变”工作方针和要求,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现将我局20xx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上级提出的“三不变”“三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我局党组班子始终把计划生育当做大事来抓。多年来,一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局计生领导小组组长,并明确由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每年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安排该项工作,确保局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县不落后,不出现任何问题。
1.认真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做好本单位育龄妇女季服务工作。在一年四次季服务中,要求局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按时上站接受普查,并做好回访工作。由于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我单位5名育龄妇女(其中1孩4人,2孩1人)已全部按要求落实了避孕节育措施,并且已婚妇女生殖健康服务率达到100%,且本年度内无一例政策外生育。
2.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及时对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奖励,做到按季发放,每人每月10元,并且及时按要求上报计划生育奖励各种报表,确保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到位、不缺人、不虚报、瞒报。
1.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始终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开展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宣传内容上突出重点,着重对“关爱女孩”等内容进行宣传,并多次组织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积极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计生法律咨询和服务,依法为计生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据统计,今年共进行了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受宣传群众达20xx多人,共为全县计生户开展法律咨询、服务16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48人次。
2.密切配合公安、民政等部门,制止非法收养子女的行为,严格办理收养公证和出具收养证明,对不符合计生法律法规收养子女的,一律不予办理有关公证、证明,同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共同制止非法收养行为,确保收养公证办理合格率达到100%。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八
20xx年以来,桂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努力创先争优,以扎实的工作作风,高度创事干业的热情,努力推进省厅、市局部署的“44834”工作和县委经济工作(127项)任务及“四个年”活动的落实。我们把工作任务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间,有力地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于7月12日和7月15日分别迎接了省司法厅副厅长方华堂带队和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带队的两个检查小组来对我局就“44834”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半年检查。省厅、市局的领导对我局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人民调解工作。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维护社会稳定。截至20xx年7月20日,本月全县各级各类调委会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53次,调处矛盾纠纷555起,防止群体性上访7起。通过大力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重点做好重大复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排查,跨县区、跨部门、跨行业矛盾纠纷积极协调行动,共同做好协调工作。
积极推进全县自然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工作。落实在全县自然村组(社区)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一”的要求,在辖区内建立村(组)、社区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受理点。在全县建立矛盾纠纷受理点1900余个,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让老百姓有矛盾纠纷在家门口就可以得到调解,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案件“以奖代补”制度。按照《关于在全县建立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xx]1号)的要求,按照“谁调解,谁受益”的原则,落实一季度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调解成功案件进行核实督导,据统计一季度全县开展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5件;调处一般矛盾纠纷30件,村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98件;同时开展二季度案件化解统计工作。
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选拔赛。以分片的方式分别在龙潭街道、太和镇、流峰镇、舂陵江镇四个乡镇开展了初赛选拔工作。
筹备20xx年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无纸化工作。对全县各单位的普法管理员进行摸底,完善、更新相关资料并上报市司法局。对全县无纸化普法考试人数进行了统计,20xx年全县共计约11178人参加普法考试。
严格落实《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打造“六个一”法治廉政文化示范阵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场,建设一个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企业,建设一个法治廉政文化社区,在全县上下形成以法治廉政为价值取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目前正在规划设计中。
印发《全国机关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考评办法的通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起草“法治校园”创建方案,筹备“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事宜。主要突出宪法宣传教育,青少年法治教育,治安管理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推进我县依法治校工作。
在龙潭街道、正和镇、北关社区、柏树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试点工作。7月4日,分管领导深入到龙潭街道、北关社区检查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情况,为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做准备。
7月15日,郴州市司法局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就实体建设、人员配置、“如法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参评桂阳县文明办组织的评选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最美志愿者活动。根据县委政法委的安排,上报桂阳县“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大队、候选人廖石根参评最美志愿者服务组织及最美志愿者活动,并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评材料。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据统计,本月接待群众咨询32人(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21件,累计完成194件,占全年任务79.1%。7月8日对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及补贴发放情况进行网上公示。
与检察院联合举办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队论辩赛。多次与检察院衔接辩论赛相关事宜,7月6日,桂阳县首届公诉人与律师团体辩论赛在县检察院会议室举行。赛场上,参赛选手旁征博引、唇枪舌战,送上了一场刑事辩论的“饕餮盛宴”。截止七月,我县律师参与接待处理信访32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件(次),挽回经济损失100万;担任政府相关部门法律顾问14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18件(次);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家,处理相关事务60件(次)。
(四)社区矫正工作。
截至今年7月20日,现有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01人,其中管制0人,假释43人,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33人、缓刑325人。本月新增19人,解除27人,收监1人。本月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例。
7月15日,提请收监建议,将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雷某进行收监。在县检察院的监督下,湖南省女子监狱干警依法执行收监行为。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
(五)公证工作。
截至7月20日,本月办理公证28件,其中国内25件,涉外3件。累计办理公证330件。
(一)人民调解工作。
1、深入开展人民调解专项活动。针对全面深化改革中出现的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聚焦拆迁、劳资、医疗、环保、民间金融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三调联动职能优势,按照市局方案的要求,草拟“人民调解化纠纷、防范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全县自然村组建立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受理点扫尾工作。针对撤并乡镇村的情况,调整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督促各乡镇矛盾纠纷受理点建设的扫尾工作。
2、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按照工作安排,做好一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扫尾工作,落实一季度的经费保障,开展二季度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上报和督查工作。
3、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春风化雨、情系和谐”人民调解演讲,参加全市选拔赛。
4、开展“全市司法所规范建设与管理年”活动,抓基层、强基础,整合撤并乡镇后司法所的资源,推动辖区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质升级,创建1—2个高标准、示范性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六一”示范工程建设。做好全县无纸化考试系统协调联系工作;对全县无纸化考试单位进行清查并组织无纸化考试操作人员培训;进一步落实执行《桂阳县建设全国法治廉政文化先进县工作方案》,完成全县法治阵地建设“六个一”示范征地工程预算。
(三)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桂阳县关于开展全省“万名律师乡村(社区)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九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今年我局党建工作要以“学习贯彻xx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为主线以服务“五个孝昌”建设为主题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发挥优势积极作为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以优异成绩向建县二十周年献礼。
1、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xx大会议精神。一是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xx大的热潮,以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落实。通过组织专题辅导,参加党的xx大报告和党章知识竞赛,举办专题学习班,引导党员干部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的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八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并结合我局的具体工作,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十八精神的思路和重点,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的整体水平;二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始终保持“忠诚”的政治本色,保持“为民”的宗旨理念,保持“公正”的价值追求,保持“廉洁”的基本操守;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政法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大会、司法行政会议精神贯穿始终,引导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司法行政领域的深层次矛盾、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理论学习成果的转化;四是加强党的知识学习和教育。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颂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
2、建立学习理论考核办法和激励机制。一是深化拓展理论业务学习“四审制”,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情况由一把手负责检查,一把手的学习情况交由县工委办检查考核,每季度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检查一次,半年评比一次,年终进行考核总评。二是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制定本年度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措施,明确学习要求,完善学习考勤制度,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将干警学习情况作为年度公务员考核和评优表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营造“全员抓学习”的浓厚氛围。
3、健全机关党的基层组织。一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保证党员教育收到实效。二是着力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即制度、报告工作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三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好建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大力提升“五个基本”建设水平。
4、着力加强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一是以提能善政为目标,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健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坚持和改进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机关干部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轮岗交流力度,做到人尽其才、因人定岗,最大限度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充实优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不断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认真落实省厅、市局、组织部、人社局等一系列的计划培训任务,抓好对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学习,同时积极鼓励干警参加函大、电大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法律专业学习和司法考试,不断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加强对优秀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和非中共党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35岁以下,具有大专学历的干部均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和锻炼。
5、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按照《党章》规定,认真落实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电教播放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集中制度。一是落实局党组成员讲党课。要求每名党组成员将党章等知识结合工作实际,主讲一次党课;二是经常性地开展党员电化教育,进行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三是充分发挥“党员之家”的阵地作用。把党员活动室建设成为党员学习培训的场所、组织党内生活的场所、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四是组织党员开展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活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营造局机关奋发向上的良好工作风气;五是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瞻仰革命旧址、走访革命前辈和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对干警进行生动深刻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六是开门见山、广纳贤言,开展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公务员年度测评会,营造团结协作、真诚相处、同谋发展的良好氛围;七是以支部为单位,以岗位为重点,签订完成好党员目标管理责任状,切实增强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责任状的个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做好督促和检查;八是切实做好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从老干部的特点和实际出发,组织好退休党员干部的学习活动和支部活动,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关心、爱护退休老干部,把落实老干部待遇及发挥老干部作用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九是加大“双联双促”、“共驻共建”工作力度,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6、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管理和考核,对新的发展对象,采取在学习和工作中定期考核,跟踪培养,时刻掌握思想动态,逐步培养其符合党员的标准。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两票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
7、做好日常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按照机关工委要求,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全面完成2019年党内报刊的征订工作;做好其他相关的人事工作,确保我局人事组织工作有序、正常运转。
8、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要求,认真践行《孝昌县党政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公开承诺书》,推动机关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在三个支部开展2019年新一轮公开承诺,通过领导点评、个人自评、群众测评、党员互评等多种形式以及党员民主评议活动,查找不足、狠抓落实。
9、开展“三进三服务”活动。以“学习贯彻xx大、争创新业绩”新一轮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组织党员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三进三服务”活动。
10、着力打造效能机关。把效能建设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和有效抓手,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作风建设。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措施来抓,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和完善服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政德建设,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法援中心、公证处等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真正做好执法为民、服务为民。认真落实首问首办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着力打造环节少、程序简、时间短、服务好的效能机关。
11、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组织机关工会围绕职能协助开展工作,指导工会开展必要的文体活动以及参加社会有关公益事业和体育项目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氛围。
12、建立健全机关党的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负责人,积极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使党建各项工作日常化、规范化。
13、落实好局党组内部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完善困难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严格按照《司法局领导班子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中共孝昌县司法局党组议事规则》、《孝昌县司法局机关支部职责》、《孝昌县司法局关于实行诫勉谈话的规定》,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意见等制度,结合《司法局2019年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扎实开展各项工作。
14、加强领导。完成好今年的党建工作任务,关键在抓落实。为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责任领导,落实好局党组成员和机关科室工作联系点制度,形成层层抓好督办落实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5、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管理。在政工干部队伍中继续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着眼于政工干部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加大政工干部的学习培训教育管理,使之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纪律严明的政工队伍,从而在全局进一步形成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的良好风气。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十
按照县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县司法局拟定5月25日至5月29日组织“政法开放周”活动。活动计划如下:
20xx年5月26日——5月29日。
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服务。
(一)网上公开。在“县司法局”站开辟司法公开专栏,紧紧按照“内容真实全面、栏目科学创新、更新及时有效”的标准,公布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布我局司法公开工作主要措施及最新进展情况。运用信息化科技宣传手段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我局工作,提高知晓度。
(二)深入基层。利用一周时间,深入到五个乡镇,走进农村、步入农户,发放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能及办事流程的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面对面进行司法公开宣传,积极扩大司法局的社会影响,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要将“政法开放周”活动作为推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上台阶的基础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忌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一
做好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医患纠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旅游纠纷调解工作,确保调解成功率96%以上。进一步抓好毗邻地区矛盾纠纷治调联动工作,解决跨界地区矛盾纠纷、治安管理真空问题。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创新载体,更新形式,提高法制宣传的质量和效果。作好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工作。积极探索普法培训的新方法,建立考核机制,逐步形成科学的实施办法。
出台《遂昌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以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为核心,以防止矫正对象漏管、脱管为重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将市委办和市府办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制定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扶力度,切实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效。
按照《浙江省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考核评分细则(试行)》的要求,认真审查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为各类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监督办理过程,接待法律咨询,提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窗口的工作能力和质量。
组织律师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提升社会责任,抓好服务民生工作。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契机,开展法律服务队伍行风建设,确保队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大监管力度和投诉查处力度,坚持投诉必查,查处结果必反馈,违法违纪必处理的原则。
坚持疑难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严格审核,提升公证办案质量。坚持对公证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强化公证服务职能。继续为县重点工程、为“三农”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发挥预防优势,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宣传公证业务,开拓一些公证新领域,扩大公证影响力。
目前,办公大楼的改造工程正紧凑、平稳有序地推进,大楼5月开始动工改建,整改面积约3000平方米,扩建重点为大楼的基础加固、内外墙粉刷翻新以及对老化的给排水系统、电路系统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更新。临街的600余平方米办公用房已完成改建,配套的硬件设施也已齐备,并作为遂昌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率先于9月开始投入使用,其他改建工作也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以争取大楼的整体改建可在20xx年初完工并投入使用。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二
今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坚持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落实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督促、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和经费“四落实”。
一是重点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形成科学、规范、严格的内部约束机制,保证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是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建立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考核机制,把局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是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按时完成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司法行政各项政策法规、机构设置、办事指南、最新政务动态、各种新出台的文件等。四是完善政务公开栏,根据司法行政业务和政务公开工作的需要,在局机关显著位置上墙公布司法局主要职能、科室职能、办事指南、业务流程等内容。五是扩大政务公开途径。加强与其他传播媒体联系,充分借助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司法行政重大事项;六是在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上对机关重大事项、经常性工作、阶段性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实行公开。七是进行政务公开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保存工作,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的基础上,指导本系统加大对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等事关群众利益事项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帮扶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督促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所等单位编制好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公开收费标准,规范好公开程序和办事行为,切实通过有效途径提高政务公开力度和服务水平。
市司法局机关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各科室的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将检查考核结果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的重要依据。
*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务实、创新、规范、高效”为目标,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我市“三生融合幸福温州”总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我们要积极适应劳教制度改革,根据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要求,适时停止劳教制度,加快形成转型发展体制机制,确保制度改革之年工作有序、场所安全、队伍稳定。要全面推进市劳教所扁平化管理,撤并整合成7个管教大队,精减机关科室人员,使一线民警达到民警总数的75%以上。着力构建安全防范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安全稳定各项制度,确保场所持续稳定。要组织开展“教育改造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创新教育矫治模式,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矫治工作,加强社会帮教平台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要深化戒毒模式探索,大力推进戒治流程规范化,增强戒治手段和诊断评估的科学性,稳步推进戒毒康复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劳教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集中力量推进基础建设工程,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年底前全部竣工。要加快推进安防一体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我们要以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网络体系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一是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全面巩固完善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海渔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化解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投入使用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系统,统一卷宗内容及格式范本,实现调解内容、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化,全面完成全市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外观形象标识建设。要健全完善以奖代补、等级评定、优秀案例发布、工作考核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道路。
二是要壮大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通过开展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组织调解旁听、观摩庭审、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任人民调解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是要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研判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舆情分析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报送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组织开展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逐级上报、明确责任、集中攻坚,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我们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总基调,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工作领域,提升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实体经济振兴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良好社会环境。
一是要深化司法行政服务经济领域改革。深化司法行政服务金融综合改革工作,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12项主要任务,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打造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团队,构建多元化金融法律服务体系,开辟司法行政服务企业绿色通道,为政府金改政策、民间金融模式创新、金融机构设计、金融产品研发推广、融资平台搭建等提供法律论证和风险研判。
广泛开展金融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优化金融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深化法律服务城乡统筹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完善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司法行政体制机制,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三分三改”、“村房两改”等提供优质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代理、公证、鉴定、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司法行政工作新格局。推进司法行政服务在外温商工作,在全部在温异地商会和50%的异地温州商会建立普法联络点,开展律师服务在外温商试点,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在为在外温商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服务温商回归等工作。
二是要深化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市及11个县级政府的**部门、80%的街道。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三
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全力做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得到了充分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天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1、落实规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为保证“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我局研究制定了20xx年度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并于年初组织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及时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建立普法台帐。上半年,我局还完成了“五五”普法全中国统编教材的征订发行工作,全市共组织征订《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公务员法律知识读本》xx多册。
2、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今年3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法律六进”工作实施方案,并抽调18名法律专业人员成立“五五”普法宣讲团,在试讲演练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率先完成“法律进乡村”活动,宣讲团成员结合农村实际,以《宪法》、《信访条例》、《公证法》、《继承法》和农民工维权知识为重点,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巡回授课,共1万多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了学习培训。进入6月以后,我局又组织宣讲团成员备课,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活动将陆续启动。
3、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社会效果。上半年,我局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中国土地日等特殊时期,与相关单位共同开展了有关专业法的宣传活动,联合市交警部门到金集、安乐等中学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并通过《普法简报》、电视、网站等媒体,积极做好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市营造出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二、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基层司法行政各项职能。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今年5月,我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全市司法所从原先28个撤并为15个,到目前,15个镇(街道)司法所共配备司法助理员16人,平均每所至少配备了1名正式在编人员;全市已实施国债项目的司法所共11个,剩余4个司法所正在进行国债项目申报,今年内采取垫资方式全部建成,其中有2个已经开工建设;结合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我局制定了《司法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严格采取“四个一”的.管理模式,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例会、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组织一次考核评比、年终司法所长还要向局党组述职汇报一次,确保规范化要求落到实处。
2、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今年我局统一了人民调解卷宗的制作格式,要求每个司法所全年形成规范化调解卷宗不少于20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纠纷月排查制度、纠纷月报告制度,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上半年,全市司法所和各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286起,调解成功率98%,防止民转刑案件2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件,防止群众性械斗1起,较好地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3、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实现建档管理。上半年,我局组织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调查摸底专项活动,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全市共排查出xx-20xx年刑释.解教人员437人,其中已衔接367人,逐人登记并建立了《刑释解教人员详细情况表》,对未衔接人员已向公安部门作了通报,力争查明去向。各基层司法所进一步规范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卷宗档案,定期组织开展帮教活动,并按要求做好帮教记录,无一脱管、漏管,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努力培育健康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
1、全市“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省厅、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结合办理市政协相关提案,今年3月以来,我局在全市开展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局机关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查摆执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并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
2、大力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法律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上半年,我局以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严格履行管理职责,集中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活动,一是对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展开专项清查行动,全市共排查出8名“黑律师”,已全部被责令停止非法执业;二是聘请了15名行风监督员,实行开门评议,加强对法律服务行风的社会监督;三是结合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工作,对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优化整合,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从28个整合为18个,律师事务所由4家合并为3家,相关人员进行了重组;四是完善了法律服务投诉查处机制,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委员会,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对各类投诉案件,做到及时处理、及时答复;五是强化目标管理考核,分别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是建立执业公示制度,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的基本信息逐步通过网站对外公布。
3、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上半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11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204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5件;市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840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03家,代理诉讼事务90件,代理非诉讼事务82件,调解纠纷90件,协办公证50件,见证30件。
四、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1、加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规范办案流程,明确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审查、审批、分流程序,对于基层工作站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一律先由中心审批,再分配办理,杜绝有偿案件;二是规范了法律援助案件卷宗档案,统一印发了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三是规范接待咨询工作,设置了“148”接待咨询登记簿,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电话接听和来人接待工作。上半年,全市共登记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解答法律咨询62人次。
2、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今年3月,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汽车站广场开展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法律宣传活动,向外出务工人员散发《农民工维权手册》300余份;5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与市残联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助残日法律咨询活动;同时,我们还利用“法律六进”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业务,公开服务电话和申请渠道,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3、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今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我市15个镇、街道已全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加上市残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武部5个单位,全市现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20个,并统一制作了匾牌,将法律援助的受理条件、办案流程、工作制度等公布上墙,进一步方便了群众,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五、坚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按照市委政法委、滁州市司法局统一部署,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原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深化教育活动方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各项规定任务,在抓好《江泽民文选》、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基本学习科目的同时,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开展“以案析理”大讨论、举行新老党员宣誓仪式、组织学习考试、举办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果展等各种形式,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增强了教育活动的效果。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我们要求所有参学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撰写2篇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并以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开展了百名群众评议活动,对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深入抓好清理思想、查摆整改工作,积极完善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改进了机关工作作风,对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六、继续抓好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
今年以来,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一是完成了内、外网网站建设,局机关开通了互联网门户网站,并在政法专网上建成内网网站,各基层司法所单独制作了内、外网网页,相关基础材料已陆续添加完毕;二是完成了政法网接入工作,局机关接入政法网并开通了专网内线电话,司法所通过专用短号码拨号方式已全部接入政法网;三是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的全省联网调试工作,即将投入应用。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艰巨,全市尚有4个所未落实国债建设办公用房,司法所在编人员达不到省厅要求的平均每所3人标准;“五五”普法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单位基础台帐资料不完整;信息化建设缺少专业人才,工作人员大多缺乏操作技能,信息化管理及应用水平跟不上;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和解决。
下半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三大工程”建设和“平安天长”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下半年我们确立的工作思路是:“边建设、边管理、边提升”。“边建设”即继续抓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边管理”即全面履行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加强司法所日常管理、加强岗位目标管理等;“边提升”即提升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司法行政机关履行各项职能的水平。下半年,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重点,深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全面完成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组织实施工作,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不断创新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效果;精心筹划并组织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根据省厅要求制定我市20xx-20xx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规划,积极做好省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今年内完成所有司法所的国债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全面提升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帮教安置、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基层司法行政职能。
三、深入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在动员部署、对照检查的基础上,下半年将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集中整改和考核验收两个阶段工作,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整顿工作,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确保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四、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加强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建设,逐步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向社区和村级组织延伸,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案件跟踪检查,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大办案力度,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力争办案数量取得新的突破。
五、大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活动成果,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转化为经常性教育;进一步强化岗位目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各类创建活动,提高机关效能,推动工作落实。
六、积极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加强信息化培训工作,着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拓展网站服务功能;建立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十四
20xx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立足本职,以民间矛盾纠纷排查为重点,以普法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力维护我区的稳定工作。具体目标和措施是:
(一)普法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加强“三个建设”即:队伍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寻求“三个突破”即:在普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上寻求突破;在普法工作的管理方法上寻求突破;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上寻求突破,形成“大普法”的工作格局。
具体做法:1、加强和完善普法骨干队伍建设,区建立健全普法讲师团,乡镇办事处建立普法小分队,村街建普法小组,使法律进社区工作向纵深发展。部门单位普法员要达到干部职工总数的10%,村街普法人员达到5—10名。2、农村普法工作强化农村夜校的普法主阵地作用,同时组织律师、讲师团定期巡回讲演宣传普及法律。法律宣传内容有针对性,坚持同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相结合,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同村务政务管理相结合,同送法进户相结合,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相结合,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二)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在全区农村和城市社区开展“八个一”活动,即建立一个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制定一个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和完善一套依法治理规章制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开辟一块法制园地;每季开展一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一次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建立一个安置帮教工作站,落实对每一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在城市社区和农村各总结一个依法治理典型,以点带面,将依法治理工作在全区铺开。
(一)健全基层民调网络,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形成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楼院长四级民调网络。每个城市社区调委会人员不少于3人,每个农村调委会人少于5人,每年对基层民调人员培训2次,提高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素质和调处纠纷的能力。
(二)加强司法所建设。1、加强硬件建设,使所辖8个司法所全部成为规范化司法所;2、人员充实落实待遇,理顺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3、加强司法助理员学习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三)创造性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坚持“四个一”工作,并进一步探索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人民调解制度,严格规范调解程序,保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落实民调责任制,充分发挥村(居)、乡镇办事处、区三级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做到把民间纠纷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努力形成安置帮教工作良性运行机制。1、建立健全衔接制度,包括重点对象接回制、回归人员登记核实制、信息反馈制,做好衔接措施的落实。2、多方联动,帮助、引导刑释解教人员解决生活出路问题。3、加强对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的管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对脱管、失控刑释解教人员的追查、协查、通报制度。4、加大帮教力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
(一)公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证源、提高业务收入。继续严把质量关,杜绝错证、伪证。
(二)司法鉴定。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医鉴定程序,加强对法医鉴定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杜绝错鉴、误鉴。
(三)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培训。每年对法律工作者学习培训不少于1次。完善法律服务所的各项制度,包括受案程序、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制度等,对落实情况每年检查2次。
(四)法律援助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素质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办案质量。
(一)抓好干警学习培训,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每周不少于4小时,每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
(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包括首问责任人制度、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强化机关风范教育,文明办公,推进行风建设。
司法局普法工作计划篇十五
根据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芦溪县县直有关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芦计生领字[xx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重要内容。
1、突出抓好普法重点对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我局要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一法》、《一条例》,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能够熟悉和掌握《一法》、《一条例》的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水平。
2、突出抓好婚育重点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婚育人口和流动人口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要把宣传《一法》、《一条例》与“法律六进”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结合起来,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弘扬社会主义婚育新风尚。
3、动员和组织广大法制宣传员和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148”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积极为基层计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一法》、《一条例》的贯彻落实。
4、注重宣传方式创新,确保《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抓住人们关注的涉法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自觉依法办事。
二、充分发挥律师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以适当方式协助政府及各部门宣传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自党性,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生育、健康等合法权益的能力、水平。
6、鼓励律师担任政府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法律顾问,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7、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甚至被提起刑事诉讼的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压滤机滤布担任其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诉讼代理人或刑事诉讼的辩护人。
8、为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合法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个人提供法律咨询或担任其民事诉讼代理人。
三、认真做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援助工作。
9、做好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援助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工作。按照有访必接、有问必答的要求,对涉及此类法律问题的咨询来访(电、信)的接待处理,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答复。
10、对因计划生育问题造成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其受害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予以接待;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立即决定予以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亦就在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的情况下,告知申请人不予援助的理由。
11、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应指派富有专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承办,并加强对该类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的指导、跟踪、归档质量检查,以切实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充分发挥为计划生育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
12、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我国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积极、稳妥地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调处涉及计划生育问题的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五、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
13、我局的干警、职工、执业律师、公证员、滤布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其配偶,都应自觉遵守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做好自身的计划生育工作。对违反计划生育工作的人和事,决不能迁就姑息,必须及时坚决地依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六、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4、为切实加强对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成立芦溪县司法局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易x局长担任,副组长:林x,成员: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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