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供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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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供方案(热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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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的过程也是一个思考和决策的过程。方案的推进需要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这些范文是写作方案时的参考资料,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方案。

安全保供方案篇一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气象防雷、水利、电力、机械、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的检查。

安全保供方案篇二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民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部署和文件精神,集中开展本系统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活动,预防和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确保我县民政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让全县民政服务对象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

安全保供方案篇三

优秀作文推荐!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集中督查的通知》(平安字〔20xx〕6号)的要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为国庆xx周年和第xx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定从现在开始到9月中旬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安全保供方案篇四

3、成立专(兼)职安全保卫员工作小组。各股室、局属二层单位、乡镇要成立具有一定规模的专(兼)职安全保卫员工作小组,各股室股长、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乡镇民政办主任为组长。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

1、范围。

本县民政系统所属机关单位、五保村、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民营养老机构、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处、军休所、殡葬管理所、红军长征突破湘江战役纪念公园、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等民政机构。

2、内容。

(1)查消防安全,加强使用明火、电热器具及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2)查水电气安全,加强日常用水、用电、用气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因触电、漏电、乱拉乱接、泄漏等引发火灾和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3)查食品安全,加强食品采购、运输、加工和贮藏等环节的日常检查,把好食品安全关,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查卫生安全,加强传染性疾病和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防控等的日常检查,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防止发生人际传染和人身伤害事件。

(5)查设施安全,加强消防、无障碍、卫浴、房屋、门窗、制冷取暖、文体娱乐等重点设施的日常检查,确保有效使用,防止发生堵塞、爆炸、人员伤亡等事件。

(6)查服务安全,加强员工服务情况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养护纠纷等事件。

(7)查物品安全,加强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暴力伤害事件。

(8)查保卫安全,加强民政机构门卫值班情况等的日常检查,防止发生盗窃、破坏、干扰正常秩序等事件。

3、时间及要求。

各工作组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开始下点开展工作,1月18日前将各组相关检查整治情况报县民政局办公室。

(三)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有关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有关信息报送制度,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安全保供方案篇五

1、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3、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

非煤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和尾矿库、采空区专项整治情况;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升级改造和危险工艺安装安全联锁装置情况。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情况;贯彻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和《十个严禁》等情况。

烟花爆竹: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

道路交通: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情况。

人员密集场所:商场、超市、学校、医院、网吧等人员聚集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即: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为一体的场所)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防火灾、防踩踏措施情况。

建筑施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防坠落、防倒塌措施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安全保供方案篇六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保供方案篇七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电〔2022〕67号)要求,为确保全旗广大农牧民温暖过冬,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民生工程抓好抓实,着力做好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的采购、运输、销售、发放等各个环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措施得当”的工作原则,把取暖用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有煤烧,买得起,温暖过冬。

根据各苏木镇、工作部、林场统计上报需求数,2022年全旗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户数为22869户,需求量为45256.5吨(详见附件)。

我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来源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集团煤炭企业。坑口价格460元/吨,块煤率约80%,块煤热值约5200大卡。实际支付煤价由坑口保供价、运费(我旗南北跨度大,运距远,点多面广)、装卸、损耗、税费等费用组成,最终价格按照全旗统一安排执行980元/吨。

以各苏木镇、工作部、林场统计上报需求户数和数量为准,价格为980元/吨,费用由农牧民自行承担。为尽可能方便农牧民,我旗在12个苏木镇和2个矿区工作部均设立了售煤网点。由嘎查负责开具介绍信,苏木镇依据身份证等信息对购煤人员信息进行确认,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售煤网点按照苏木镇开具的证明进行售卖,坚决杜绝倒卖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行为。

各苏木镇、工作部根据承运企业(旗兴通铁储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运输安排,待承运企业运送至各地设立的售煤网点后,有序组织属地农牧民购煤。

为确保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顺利推进,成立科右中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白长海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伟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统筹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成立4个工作组,各负其责,切实保障好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相关工作。

(一)煤炭采购组。

由旗政府办党组成员、行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宁国强任组长,旗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煤炭采购合同的签订、委托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负责煤炭采购、运输事宜。旗发改委根据农牧民用煤需求量,负责对接供煤企业组织调运、统筹调度,保障全旗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并协调承运企业,确保冬季取暖用煤配送至各销售网点。

(二)运输保障组。

1.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负责将煤炭运输到各销售网点。并对出矿环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等,同时,加强车辆运输全程管理,确保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质保量运送到位。

2.由旗交通局局长胡日查任组长,旗交警大队、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旗交通局。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供煤运输车辆交通管控,为保供煤运输车辆开辟绿色通道(旗内)。卫健委负责做好运输过程中人员及车辆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销售保障组。

1.由各苏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成立工作专班,与内蒙古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内蒙古龙兴煤业有限公司及时协调对接,合理设置销售网点。

2.根据统计上报的实际需求量,检斤供应到户,严禁工作中出现乱收费和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并负责收取保供煤费用,建立台账,保障政策落实到位。旗市监局、工信局负责对全旗存煤、储煤、销售网点摸排调查,严厉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四)专项督查组。

由旗纪委监委、政府督查室任组长,旗委组织部、旗审计局、信访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全过程监督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送旗委、政府主要领导审阅,对于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在全旗范围内予以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调度各地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需求情况,并积极对接盟发改委能源局、伊金霍洛旗有关部门和供煤企业,全力推动落实具体事项。对出矿环节《2022年度农牧民冬季取暖保供煤交接确认书》、留存必要的照片和视频影像资料等方式,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界限,全程监督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保障工作有序开展(旗纪委监委、旗政府督查室要全程监督),建立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销售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督查督导,及时跟进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二)各地要严格落实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主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与旗领导小组对接沟通,及时、准确提供本地区农牧民冬季取暖用煤实际情况,落实诚信、可靠的煤炭销售网点,通畅运输渠道,坚决打击倒买倒卖、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安全保供方案篇八

去年冬季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冬季即将来临,天然气需求将大幅增加,为进一步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用气责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安排如下:

天然气供应工作牵涉千家万户,关系群众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体现在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中。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工作,增强责任担当,把防止再现“气荒”作为共同的任务。要加强沟通,狠抓协调,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工作合力,围绕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薄弱环节,围绕冬季保供的主要矛盾,将各方面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切实履行保供责任。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督促城镇燃气企业加强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广汇能源等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的联系和沟通,积极采购lng、cng资源,千方百计增加供应。要加强横向联系,建立互保机制,通过与周边城镇燃气企业不同气源进行互换互通,实现互相支援保障。要深度挖掘和发挥已有储气设施的作用,做到能储尽储,同时,通过采用高压管存等其他各种储气手段,最大限度为今年冬季储备天然气资源。要根据可中断用户清单,有序组织实施,弥补储气能力不足。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要求,全面掌握本地天然气供需情况,按照“压非保民”原则,坚决落实“以供定需”,坚持居民、医院、学校、公交车、出租车等民生用气优先的原则,及早调整用气结构,及时调整资源供应方向。要把燃气出租车纳入民生用气保障范围优先落实和保障气源,不得列为压减用气对象。通过增设加气站、引导错峰加气等措施,优化服务,避免出现排长队加气的情況。在执行“压非保民”措施、压减工商业用户用气时,要按照“确保安全、提前告知、充分沟通、稳妥推进”原则,综合考虑不同工商业用户生产装置的客观要求,对需连续运行的生产设备维持最低用气负荷,避免造成设备损坏。

安全问题是冬季保供最大问题和风险,容不得半点闪失,不能有丝毫松懈。管道企业等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燃气管线、燃气设施的安全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用户冬季用气安全管理,严格定期入户安检制度,对燃气设备质量严格把关,加大对群众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从供应端和使用端两方面做实做细用气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做好新闻舆论引导工作,要通过媒体渠道和宣传手段合理引导新闻舆论,要加强天然气资源现状、供需平衡情况、“压非保民”措施等方面的宣传解读,引导媒体客观报道。要通过座谈会、走访重点用户等多种方式,宣传冬季供气形势和压减方案,取得广泛理解和支持,防止不实报道和不良炒作,营造和谐的供用气环境。要加强舆情监测、管控、引导工作,建立与宣传、网信部门沟通机制,及时发现网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不实言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发布天然气供应信息,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各城镇燃气企业要切实做好保供工作,确保民生用气,并在11月1日至3月31日每日中午12时前报送前一天用气量。液化石油气瓶装站、汽车加气站在未履行相关报备和公示的前提下,不得随意减供或停供。市经信委、发改委、城建局将密切关注各地天然气保供尤其是民生用气保障情况,对保供责任落实不到位、保供组织不力、出现较大范围短供断供民生用气情况,影响群众温暖过冬的,将予以通报并报告市政府。各地在天然气冬季保供工作中,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沟通信息,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安全保供方案篇九

环境破坏造成的后果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有些甚至是不可逆的。生态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造成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从而使人类、动物、植物的生存条件发生恶化的现象,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关于生态破坏及治理措施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

(一)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限期予以改正。整改期间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整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不留死角。

(二)加强与公安、卫生等部门安全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共同把好安全源头关,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时予以协助解决。

(三)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安全管理上有重大问题、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应急保供工作的系列要求和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1月13日召开的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疫情防控物资、能源等物资运输保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市冬季应急保供工作,切实避免煤、电、油、气、水、运、讯等生产生活要素及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物资供应紧张造成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受到影响,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贵阳市20xx—20xx年冬季要素及生活物资保供工作专班,负责全市煤、电、油、气、水、运、讯及粮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物资的.应急保供和运行调度,并制定本方案。

工作专班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常务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各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办公厅有关副主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督查督办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交委、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大数据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贵阳供电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贵州分公司贵阳代表处、贵州燃气集团、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息烽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贵州开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阳石达天然气有限公司、贵阳机场股份公司、成都铁路局贵阳南车站、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等煤、电、油、气、运、讯及生活物资生产、供应、销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开展。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从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国电信贵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贵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贵阳分公司、贵阳水务集团、贵州燃气集团各抽调1—2名同志集中办公,直至20xx年3月31日。必要时从专班其他成员单位抽调充实集中办公人员。

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如遇特殊天气,由专班及时调整。

专班分设综合组、能源要素组、生活物资组、交通物流组,负责各领域内具体工作。

(一)综合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专班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协调各区(市、县、开发区),帮助各区(市、县、开发区)做好冬季要素及生活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部门重大问题。

(二)能源要素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贵阳水务集团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市煤、电、油、气、水、讯的运行调度;负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大数据局、贵阳水务集团等能源及生产生活要素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帮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做好能源应急保障工作。

(三)生活物资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市粮油、肉蛋奶、蔬菜等居民生活物资的运行调度;负责协调市商务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帮助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四)交通物流组。组长由市政府相关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全市交通物流的运行调度;负责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交委、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及有关企业,帮助各有关部门及企业做好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市冬季要素及生活物资保供工作联席会议,由专班主任担任召集人,专班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应急保供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有关事项和重大问题。

(二)明确主体责任。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冬季要素和生活物资保供工作,各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专班共同做好我市冬季要素和生活物资保供工作。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运行调度及应急保供的信息收集、报送工作。目前实行日报制度(联系人:张军,xxx),根据工作情况适时调整。

(四)建立完善考核机制。

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落实到位。专班办公室要按照市政府部署对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到位的视情况采取下达督办通知书、提请市政府领导约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二

为切实做好我区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加大市场价格监测、执法检查力度,保障供给,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树立底线思维,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氛围。

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按分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1、发改局(物价室)加强监测预警,掌握市场变化。1月18日-1月30日,增加市场巡查和价格监测频次,实行隔日监测,春节期间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监测。遭遇暴风雪等极端恶劣天气或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立即启动价格应急日监测。

2、发改局(商务局)组织好成品粮油储备要达到15天以上市场供应量,会同农业农村局组织好本地冬季速生菜、鸡蛋生产和畜禽屠宰加工,提高本地供应能力,冬春蔬菜储备规模不低于区常住人口5-7天消费量。

3、加强价格监管,做好宣传引导。发改局(物价室)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局加大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市场巡查过程中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及时反馈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依法做出处理。依托主流媒体等信息渠道,发布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主动释放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以及政府采取保供稳价措施等积极信号。

4、强化组织保障,务求工作实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春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菜篮子”区长负责制要求确保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三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粮食局、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1月23日晚,商务粮食局召开了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要求,成立了新冠防控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下设商超(保供)组、农贸市场组、市场网点监测组和综合保障组,分片包保联系全县商务粮食领域疫情防控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与相关部门建立了保障农超供应稳定和运输渠道畅通联动工作机制,落实了生活必需品“绿色通行”通道。自1月25日起,商务粮食局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例会制度,班子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坚持每晚县指挥部会后安排部署商贸企业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供应、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业,以及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等工作。

1月24日,由商务粮食局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5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1-3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5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5.1吨,油20.3吨,肉类4.2吨,蛋6.4吨,蔬菜17.8吨等。2月1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粮食局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1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16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在全市率先推出“互联网+配送”消费模式,引导居民网上下单,免费配送上门,实现了线上线下结合,“无接触购物”服务。我们利用农村电商建设成果和技术力量,组织精干人员,仅用3天时间就为新百购物开发了线上小程序。据不完全统计,疫情期间全县有100多家商超参与订单配送,每日订单量一万多单,其中县乡应急保供骨干企业日均配送5000单以上,实现了城区33个备案小区、208个三无小区、近30万人口疫情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该模式有效降低了疫情传播风险,全县商贸流通领域未发生一例确诊或疑似案例。采取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模式,对疫情较为严重的区域,如新村镇、王店孜乡等,指导乡镇保供企业将生活必需品供应由线下转为线上,直接配送到村、到户;在市场出现价格上涨风险时,及时在新百、华联2家保供企业推出生活必需品平价店,对猪肉、萝卜、大白菜、土豆4种产品平价或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销售。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粮食局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500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400家,其中贫困户260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7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7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400万元,帮助400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粮食局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2022人,其中党员1073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19.7万元,带动616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16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350.3万元,惠及贫困户600多户。3月4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4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的20xx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生活物资保供稳价、能源供应保障和春运及物资运输保障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保供稳价”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我县“春节”及“两会”期间保供稳价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起止时间:20xx年2月3日至20xx年3月15日。

全县“春节”“两会”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为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单位要切实把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加强重要民生商品监测和形式分析,科学研判走势。

1.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粮、油、肉、菜)每日价格监测和电力、天然气供需监测。(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2.科学研判走势。落实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及时报告供应形势和价格异常上涨情,落实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有关价格法律、法规、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责任单位: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完善产销储运,夯实保供稳价基础。

1.安排应急货运车辆5辆作为应急储备运力,确保春节期间因各种突发事件引起影响紧急重点物资的及时、有序运输。(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督促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企业、供应网点按要求及时采购备足各类商品。(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市场监管局)。

3.切实做好粮、油、肉、菜产销衔接和储备规模,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正常供应。(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农业农村局、经商局)。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1.开展专项联合检查,约谈经营户和市场负责人,并签署《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他们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参与稳价保供工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

2.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贸、商超秩序。(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通过“浙冷链”系统检索涉事同批次食品的来源、流向,并予以初步认定,进行现场核查,严格落实“两证两章”管理,并实行屠宰生猪“日进日出”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检疫行为,对涉事食品的进销货台账进行核对,确认来源、流向,确认涉事食品实际进货量、库存量,对库存的涉事食品进行就地封存。(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四)完善应急预案,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做好事前防范。完善电力、天然气保供方案和价格、运输相关应急预案。督促落实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和屠宰场多渠道对接货源,做好粮食加工企业、储备粮库、应急投放点的检查,确保应急时能够启动市场保供。研究部署全县运输应急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通应急物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2.加强应急联动。当市场出现粮、油、菜、肉等生活必需品出现价格异常上涨或大批量抢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市场干预,必要时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确保我县生活必需品不断档、不脱销。出现用能紧缺时,优先保障居民用电用气需求。(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场监管局、经商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

各职能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发挥媒体正确引导消费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自我约束,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及时发布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供应等信息,密切跟踪舆情变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用真实、权威的信息,增强群众信心。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五

物流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生产成本,影响企业的发展乃至生存。在这方面公司上级领导也高度重视,物流部门也相应执行贯彻落实了各项工作。为了较好地控制物流成本,认真调控,合理分配使用资金,我部门将与各部门紧密合作,更科学安排仓库、运输与库存管理。

1、尽量加快物资周转,努力减少库存容量占用,提高物资周转率;。

6、每月对库存物资进行一次盘库清点,对正常损耗、盈亏、非正常损失要登记入帐;。

7、搬运机械和动辄车辆必须符合安全作业要求,电器设备线路符合规定要求。

为了提高公司的整体运作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我部门将继续保持与公司其它的各部门紧密合作,了解其它部门的实际情况,为了征求各部门的相关人员对我们工作的建议,我部门将制定了部门员工服务水平卡,让更多的人员能够为我们提供更多的宝贵意见,还激励我们员工正当先进员工,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安全保供方案篇十六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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