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应急保供方案(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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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应急保供方案(专业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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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方案的制定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我们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求最佳效果。编写一个完美的方案需要清晰的思路和逻辑,以及详尽的分析和论证。这些方案范例的目的是为了激发我们的创造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一

第一条粮食市场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居民生活安定和社会稳定。为保证特殊情况下的粮食(含食油,下同)有效供给,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以下简预案)。

第二条县粮食应急供给工作实行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部门负责制。县政府要建立粮食应急机制,切实承担起本县应急供给的责任,县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条县县级储备粮是稳定县市场的重要物质基础。县粮食应急供给以县县级储备粮吞吐等经济调节手段为主,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

第四条市场监测。以县粮食局信息中心为核心,建立覆盖全县78个网点的信息监测网络。监测网络的构成:

(一)10个粮食批发市场。

(二)18个县粮食局(粮办室)。

(三)10个粮油购销企业。

(四)30个城连锁店(或超县)。

(五)10个加入本县粮食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企业。

建立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正常情况下,每周出一期《粮油信息》,每月出一期《粮油综合信息》,每季度举行一次粮油市场形势分析会。特殊时期,要加大监测力度,建立信息日报制度。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通过全国粮油信息网等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全国及国际市场信息。

第五条预警。当面粉、大米、食油等主要粮油品种或单一品种,在半个月内市场价格连续上涨,涨幅20%左右,县粮食局要密切关注动态,及时向县政府做出市场价格信息分析的报告,并做好各项应急供给准备工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报警,请求启动预案:

(一)本县出现居民排队集中购粮,部分监测点出现主要粮食品种脱销断档。

(二)市场粮食供应紧张,主要粮油品种零售价格不正常涨幅达30%一50%。

(三)由于战争、病疫、自然灾害、国际封锁以及其它突发事件,造成本县粮食市场急剧波动,出现粮食供给危机。

第六条经县政府批准,本县进入粮食应急供应状态。

第七条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安定民心。

(一)以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或电视广播讲话,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政策、措施及市场监测的情况,防止信息误传、谣言误导引起社会恐慌。

(二)各县要根据县政府应急安排的精神,通过街道、居委会做好宣传、稳定工作。

第八条加大市场监测力度。启动本预案后,应急指挥网络的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开通。各县要加强对本行政域内粮油市场的监测,建立信息日报制度。加强对重点网点的监测,及时将粮油购销及库存情况报县指挥部。

第九条抛售储备成品粮油调控市场。

(一)全县指定4家粮食批发市场抛售。同时,全面启动承担应急零售供应的连锁企业网络及其配送中心向各零售网点配货,迅速扩大供货面。

(二)县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政府抛售储备成品粮油的时间、地点、品种、价格和承担抛售任务的企业名称等相关事项。

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在县县级储备粮油中安排成品粮油储备1050万公斤。

第十条增加本县零售企业货源渠道、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一)动员本县零售企业,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粮源采购力度。

(二)县分指挥部及时上报需要安排补充货源的计划,县指挥部从县储备成品粮油中安排调剂货源,并由县分指挥部组织本县承担应急供应的配送中心负责配送到各连锁网点。

(三)县指挥部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可直接通知跨县的大中型连锁企业的商品配送中心(物流中心)到指定地点,拉运储备成品粮油,补充跨县连锁企业的零售粮油货源,扩大市场粮油投放量。

第十一条扩大生产,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

(一)组织粮油加工企业扩大生产,并将产品及时投放市场,增加市场粮食可供量。本县列入应急范围的面粉加工厂9个,大米加工厂2个。按月开车24天计算,月可加工出成品粮6万吨。

(二)必要时动用原粮储备。采取委托加工的办法,由企业代加工储备粮,产品由政府安排投放市场。

第十二条采取多种方式协调组织外埠成品粮油货源。

(一)发挥县粮食局竞价交易平台和粮油购销企业资源库的作用,在北京粮食网站公布品种、包装规格、价格、送达时间等要求,以网上竞价的方式,集中采购市场急需的小包装粮油品种。

(二)向县政府和国家粮食主管部门报告。请粮食产帮助本县组织成品粮或部分品种的原粮货源。

第十三条加强粮食市场管理,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违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如采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稳定市场,采取全县统一限价、粮源统一分配,居民定量供应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

第十五条当粮食市场出现波动,需要启动预案时,县粮食局向县政府提出启动预案、动用县县级储备粮和设立县粮食应急供给指挥部的请示。全县粮食应急工作在县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县指挥部的组成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

指挥:县政府主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

成员:县计委、县粮食局、县财政局、县农发行、县工商局、县物价局、县交通委员会、粮食集团、本县两家粮油批发市场、本县两家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主要负责同志。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粮食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

1、根据粮食市场形势判断粮食紧急状态,提请县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预案。

2、指挥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4、下达应急供给指令,组织应急供给队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应急供给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应急供给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6、随时向县政府和国务院及国务院有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落实县政府下达的指令。

(三)分工。

指挥:负责全县粮食应急供给的全面指挥。下达应急指令、签署应急方案,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衔接。

县计委:协助县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县粮食局:负责监测粮食市场信息和组织粮源。

县财政局:负责粮食风险基金调配。

县农发行:负责县应急储备粮油所需贷款的安排。

县工商局:负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二

为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间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常备不懈的全区燃气保供应急管理体系,做到紧急情况下高效、有序和迅速地启动应急气源,及时、有效地处置全区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满足居民生活、工商业及交通供气基本需要,把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关于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气供煤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0号)、《全省城镇燃气迎峰度冬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建函城〔20xx〕27号)、《关于做好20xx年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1813号)、《江苏省今冬明春天然气保供应急总体预案》(苏发改能源发〔20xx〕1597号)等要求编制。

1.3编制原则。

1.3.1.先安全后生产、先民用后工用、先重点后一般。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最大限度地减少燃气供应减量或中断造成的各行业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

1.3.2.民生用气优先原则。

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出现供气缺口时必须优先满足民生用气。

1.3.3城市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用气优先原则。

在满足全区民生用气优先的情况下,考虑省运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以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考虑城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1.3.4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优先原则。

分级管理保障工业企业用气,把有限资源向符合民生、有效益、有市场、管理好的企业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通过安排轮休、错峰生产、压减用量等方式,平抑用气高峰,平衡供需缺口。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上游因素可能或已经造成江都区行政区域内城市天然气供需失衡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不适用于电厂天然气供应。

2.1现状。

20xx年底,全区共有二十一家燃气经营企业,其中三家管道燃气经营公司(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十三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场站、七家汽车加气站。其中,天然气用量截止20xx年底合计13801.3万立方米。

2.2上游合同量情况。

我区城镇管道天然气气源来源主要是西气东输二线,20xx年我区3家城镇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气源企业(中石油)签订全年合同供应量共计12008万立方米,其中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3256万立方米、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4209万立方米、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4543万立方米。

2.3应急储备设施建设情况。

2.3.1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范围内南端拟建设两只2000mlng储罐的燃气应急储备调峰站,同时在公司所在地块内,建设一座lng释放站。

lng储罐),并铺设一条约30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门站—丁伙—丁沟—小纪),以带动周边乡镇的用气;同时,在其天然气门站周边建设一座占地约2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6×200m。

3

lng储罐),实现双气源保障供气体系。

-->。

2.3.3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接收站内进行技改,增设40m。

3

lng储罐1只;在西气东输主管道r02#放散阀室敷设一条约24公里的高压燃气管道,与扬州中油综合调压站对接,并在郭村镇范围内建设一座占地17亩的高压调压站;在沿江经济开发区东园路与沿江高等级公路交叉处的加油加气站范围内建设占地4亩的2×120m。

3

lng储罐;同时在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区域内s336省道附近建立一座占地60亩的lng应急储备调峰站(建设内容为12×120m。

3

lng储罐)。

2.4用气结构情况。

根据20xx年我区城市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全区范围内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公交出租等民生用气占比23.94%,工商业用气占比76.06%,其中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68%、商业22%、居民及公服10%;沿江经济开发区(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用气结构为工业98.12%、商业0.7%、居民及公服1.18%;但城区(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民生用气占比突出,工业用气占比小,用气结构为工业21.71%、商业17.65%、居民及公服60.64%,因此全区的民生用气保障将面临严峻形势。

2.5供气缺口情况。

结合20xx年全区三家管道燃气公司天然气供应数据分析,在上游气源能够按照合同量供应的情况下,预测20xx年下半年及采暖季我区管道天然气供应量缺口将进一步增大,缺口主要集中在11月份、12月份、20xx年1月份,其中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1620万方(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450万方(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供应缺口达900万方(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合计2970万方;预测今冬明春用气最大日缺口城区18万方、沿江经济开发区5万方、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10万方,共计33万方。同时根据20xx年冬季供应情况预测和目前上游供应量已开始压减的实际情况,在今年冬季和春节来临时,结合我区居民使用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用气会大幅增加、部分商业综合体采用天然气供暖,预计今年冬季我区城市天然气供气缺口还将继续拉大,供需紧张局势极为严峻。

3.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副区长杨晓荣。

副组长:区城建局局长佘纲、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闵家新。

成员:区城建局、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公安局、物价局、交通局、气象局、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扬州万安燃气有限公司、江苏深燃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扬州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人员如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变化,由对应岗位新任人员接替担任。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建局,由区城建局副局长李云方兼任办公室主任。

3.2工作职责。

1、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在区政府和区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江都区城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研究解决城市天然气迎峰度冬期间供应保障问题;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企业的沟通与协调,积极争取气源,统一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决定本预案应急方案的启动和终止,督促和指导应急方案的实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结合天然气供需情况变化,适时对应急方案进行调整;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任务。

启动本预案时抄报区委、区政府。区委、区政府可根据情况接管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按区突发事件统一管理。

2、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区城建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同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讨论事项,督促落实应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沟通协调有关工作,负责城市天然气供需数据监测,收集汇总供需信息和上报材料,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应急方案建议,指导城市天然气供应工作。督促和指导城市燃气企业天然气供应应急预案编制和实施工作。

3、区经信委。统筹指导落实调峰压减的工业用户及其他终端用户,协调可中断工业用户使用其他能源替代。

4、区发改委。负责衔接争取上游天然气供应计划指标,负责与省内资源供应企业联系和协调,协调调度全区天然气可用资源。

5、区财政局。负责为城市天然气调控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6、区公安局。负责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天然气运输道路交通保障工作,以及可能因天然气供应问题所引发的社会维稳工作。

7、区物价局。负责研究城市天然气调控期间价格机制及价格协调、价格监测工作。

8、区交通局。负责能源可替代的公交出租等汽车用气调控工作。

9、区气象局。负责气象服务保障工作,提供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根据预防和应对燃气供应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燃气供应突发事件区域附近地区的监测预警服务。

10、扬州广电传媒集团江都频道、江都新闻信息中心。负责把握城市天然气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导向,做好城市天然气应急供应有关宣传报道,引导公众节约用气。

11、各管道燃气公司。建立稳固的燃气供应渠道,做好日常燃气气源储备;加强燃气供需情况统计分析和上报,及时预警短缺情况;在区经信委和城建局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状态下停、减供气的用户顺序,并服从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对燃气资源的统一调配。

4.1分级。

结合20xx年冬季全区城市天然气供需实际情况,根据20xx年我区天然气供需形势分析,将响应等级划分为三级:

第一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

第三级:城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天然气日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

4.2分级保障顺序。

1、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用气;

2、机关事业、重点单位用气;

3、能源非可替代公交出租加气;

4、商业用户用气;

5、重点工业用户用气;

6、一般工业用户用气;

7、可中断用户或能源可替代用户用气;

8、调峰用户用气。

在上述保障顺序基础上,省会会、省园艺博览会、春节、两会及其他重大活动或节庆优先保障;省市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5.1响应条件。

各成员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将燃气安全保供的预防工作贯穿于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个环节,统筹兼顾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提升城市燃气供应保障能力;同时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优势,搜集、分析各种对燃气供应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并相互传递与研究分析,一旦出现或预测到将要出现天然气供应的紧急状态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一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一般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二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三级预警响应条件。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燃气应急保供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当达到上述预警条件时,各相关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级上报,启动相应预案;管道燃气公司启动各自公司预案。

5.2响应程序。

根据供气缺口大小,第一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启动企业预案;第二级缺口由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本预案;第三级缺口由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区政府启动本预案。

5.3响应职责及处置措施。

5.3.1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有园区、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应急保供专家参与事件处置;

2、协调有关园区、相关部门(单位)提供人力、物资、装备、技术、通信等应急保障;

5、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参与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传达并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应急办有关决定事项和区领导批示和指示。

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按本预案工作职责开展各自应急保障工作。

5.3.2处置措施。

5.3.2.1一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万方(含),启动一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可停减供;不压减保障顺序1-7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

(4)向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5.3.2.2二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10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3-4.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5-8万方(含),启动二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8类用户停供、7类用户可停减供、4、5、6类用户可减供;不压减1-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5)向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5、6、7类用户发出预警信息。

具体压减顺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1。

5.3.2.3三级响应处置方案。

当日城区天然气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10-18万方(含),或当日沿江经济开发区天然气日供应量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4.5-5万方(含),或除城区及沿江经济开发区以外的江都区行政区域当日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实际需求量的8-10万方(含),启动三级响应方案,具体如下:

(1)采购lng、cng等气源向管网补充。

(2)7、8类用户停供、6类用户可停减供、5类用户可减供、4类用户(用气量大的游泳馆、温泉会所等)可限供;不压减1、2、3类用户用气。

(3)不新发展工业、商业用户,停止办理民用采暖用户增容业务。

(4)cng加气母站停止对外市企业槽车加气。

如供应量缺口持续增大,必须保障1类用户用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仍无法保障1类用户用气的情况下,可以对2、3类用户限时供,限制居民采暖用气。

各城镇天然气经营企业天然气保障供应应急预案应明确停供、减供、限供用户顺序目录及用气量。

具体停供、压减单位及企业见压减方案表2。

5.4响应原则。

1、快速响应。各级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发现天然气供应异常或接到任何区域内天然气出现紧张状态,特别是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分析判断供气紧张状态下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向政府报告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

2、分级通报。预案启动后,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或压减可能影响安全的情况,要立即分级上报,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是问题发现责任主体,首先上报区城建局;不能解决的由区城建局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重大问题可直接上报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

3、坚决执行。预案一经启动,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与各管道天然气供应企业随时保持联系,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应急状态下的工作指令顺利执行。

4、加强监测。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监测应急措施的实施效果,及时纠正和调整影响民生保障的压减措施,并向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并向区政府报告,当启动三级响应时应实行日报、专报。

5、舆论引导。新闻部门加强舆论引导,加强节约用气宣传,引导居民和企事业单位节约用气,鼓励采取风能、电能、太阳能等传统能源之外的新能源作为替代能源。新闻媒体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对燃气供应短缺事件进行报道,坚持新闻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

6、提前告知。方案启动前,各管道天然气经营企业对列入应急预案的压减用户,至少提前一周发放停减气预告;方案启动后,应提前24小时发放正式压减气通知,有序压减用气,避免造成设备损毁、管网超低压运行等情况发生,把对用户的影响降到最低。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监测到天然气供需平衡后,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区委、区政府和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应急预案停止实施。预案终止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按照供气优先顺序逐步恢复供气至正常状态,并积极消除燃气保供应急突发事件产生的影响,妥善处理受影响的工业企业,保障社会安定。

7.1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高对今冬明春做好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的认识,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保障民生用气的部署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职责、优化资源、加强调度,做好天然气保障工作。

7.2积极争取天然气资源。

加快推进城市燃气储气调峰设施能力建设,协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购lng等气源补充库存,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提前谋划,积极与多家lng供应企业建立联系,签订lng保障供应协议,提前落实lng气源。出现供气紧张状况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城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加强与中石油等资源供应企业的沟通,积极组织气源供应。

7.3经费保障。

与燃气保供应急处置有关的各项费用,各燃气经营单位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应当优先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

7.4储备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应统筹规划建设全区燃气供应应急储备设施,不断提高燃气供应应急保障能力。

7.5交通运输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保障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安全畅通。

7.6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应急保供通信,完善相关信息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保供通信系统,确保应急保供处置通信畅通。

7.7气象服务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及有关职能部门应在特殊时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并加强对极端天气和相关自然灾害的监测和预警。

7.8强化运行调度。

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预测监控,居民生活、公服商业、公交出租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要无条件保障,对限停可能危及生产运行安全的企业,要保障其安保用气。出现可能影响民生用气保障或影响安全生产的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擅自处理。

7.9严格执行应急预案。

当出现供气缺口时,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并按缺口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有序供气。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至少要提前一天通知用户,并做好解释工作;在预案终止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执行操作流程,确保用户用气安全。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9.1名词术语、缩写语的说明。

1、燃气:本预案指城镇管道天然气。

2、城市供应量:本预案指居民用户、公建及商业用户、工业用户的燃气供应量。

3、燃气企业:本预案指获得江都区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且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4、上游气源单位:本预案指为本区城市管道天燃气提供气源的单位。

9.2预案的修订。

区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立应急预案评估制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修订。

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储备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应急保供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9.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扬州市江都区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提高供销系统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能力和水平,保障蔬菜食盐生活必需品安全稳定供应,推动本部门防疫经理责任制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细落实,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严防疫情风险输入扩散八条措施》《落实公共场所防疫经理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承德市2022年国庆假期及前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方针,落细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安排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能,科学精准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按照供销合作社职能,健全防疫组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防疫保供方案,落实防疫经理职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供销系统疫情稳定,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一)严格供销系统人员疫情风险防控。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加强健康监测管理,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必要时增加核酸检测频次;不举办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离开所在地,返承人员必须“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方可返岗;对排查出的重点人群及其亲密接触者及时上报,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

(二)加强对市场内商户的防疫监管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商户健康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进行健康监测,每日两次测温并做好登记,确保商户人员健康上岗和规范作业。

(三)严格落实来市场、商业网点交易人员防疫要求。要在市场入口和每个商户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场所码,安排专人查验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监督扫场所码,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提醒顾客全程佩戴口罩,避免扎堆聚集,合理控制客流量,做好人员分流。

(四)做好市场商品、车辆消杀工作。严格查验相关商品证明,无检验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水果,一律不进场、不储存、不销售,同时要严格落实分区管理。禁止商户从疫区调拨蔬菜、水果等商品进入市场。添置消杀用具设备、药品,对货运及进场车辆全部进行预防性洗消。做好入场车辆、货物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记录、检验检疫证明等记录。

(五)加强市场、商业网点环境消杀。定期开展全面预防性消毒和环境采样检测,重点加强门把手、电梯按钮等部位消毒工作,保持市场内、商业网点通风良好,做到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

(六)进一步发挥供销系统保供稳价功能作用。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切实担负起疫情期间蔬菜、食盐保供稳价政治责任,督促所属企业做好蔬菜、食盐等储备应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功能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建立常态化的紧急调运机制,确保特殊时期能购得到,运得来;在积极组织货源和紧急调运货源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的储存能力,扎实做好应急时期蔬菜、食盐储备工作,保证蔬菜水果等运得来、储得下;全力做好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运、储、散等应急保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成立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相应防疫、保供工作方案,切实把疫情防控和保障蔬菜食盐供应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全系统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压实值班值守责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规范值班值守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程序,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三)实行报告制度。疫情工作要实行紧急报告和正常情况下的零报告制度。发现有发烧病状、疫区输入人员等情况,应迅速实施隔离,实行紧急报告制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同时将情况如实报送所在区域防控办。

(四)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保供期间要建立工作台账,各县(市、区)供销社、承德供销集团要加强对所属企业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盐业公司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督导检查,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保供工作顺利完成。对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不留隐患,对问题发生的原因一查到底,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五)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微信群、电子屏、公告栏等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工作人员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四

为积极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蔬菜有效供给,确保疫情期间有序组织各地蔬菜生产,保证市场供应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疫情期间,部分达到商品成熟的蔬菜来不及运输,如结球甘蓝、白菜、青菜、莴笋等露地蔬菜,采取适当控水控肥延期采收;部分地区规模种植青蒜的,合理追施钾肥,促进鳞茎生长,由收青蒜向收蒜头转变;低热河谷区域生产的瓜类蔬菜,可以疏掉部分弱果、弱瓜,设施种植的番茄,加强通风和温度管理,控制长势。

加强与重要城市、重点地区和疫区的沟通协调,根据市场需求,及时组织货源、协调调运、保障供应。

对有条件组织销售的基地,结球甘蓝、大白菜、萝卜、花菜、胡萝卜、莴苣、青花菜、菜心等达到商品成熟的在田蔬菜,及时采收,整理、分级和包装,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贵州冬季大部分地区土壤和空气的湿度较大,蔬菜存储损腐率较高,在冷链条件较为完善的基地,根据贮藏能力,对达到采收期的蔬菜,应选择晴天或阴天下午集中采收,采收时适当多留外叶,蔬菜采收后,及时进行分拣包装,入库贮藏,减少搬运次数,减少机械损伤,提高蔬菜商品率。

防止凝冻、阴雨、雨雪或倒春寒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及时剪去受冻的枯枝,提前增施磷钾肥,或叶面喷施0.2%的磷酸二氢钾溶液1-2次,提高植株抗寒能力;中耕培土,疏松土壤,覆盖稻草或秸秆,提高地温;已定植的早春果菜还应搭建小拱棚,将要定植的蔬菜可采用深窝栽培法,结合地膜加小拱棚栽培。

在田在土的正直生长期的豌豆、蒜、葱、芫荽、菠菜莴笋等蔬菜,及时中耕、松土、除草,追施肥水,合理增施磷钾肥,增强植株抗逆性;对于长势弱的植株,追腐殖酸、黄腐酸、聚天门氨酸等可溶性有机肥料,或鱼蛋白、生物菌肥,沼液等,促进根系生长,恢复植株长势。

部分区域采用越冬大棚生产果菜类蔬菜的,注意密闭大棚,提高棚温,防止冻害冷害发生;采用全地膜覆盖降低棚内湿度,减轻病害发生;晴天中午适当通风,根据生育期合理配合磷钾肥施用,增强植株抗性,防止徒长。

重点加强软腐病、霜霉病、病毒病、根肿病等病害的防治,虫害防治菜青虫、蚜虫、黄曲跳甲等。

及时清理老叶、病叶、病株、病果;采用土壤调理、免疫诱抗,灯光诱控,性诱剂诱控;必要时选用高效低毒农药进行防治,如软腐病选用噻霉酮、氯溴异氰尿酸等;霜霉病选用银法利、普力克、丙森锌等;病毒病选用香菇多糖、宁南霉素、氯溴异氰尿酸等;根肿病发病初期用碧净+碧护+安融乐灌根或喷淋茎基部;菜青虫等鳞翅目害虫选用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短稳杆菌等;药剂喷防宜在晴天上午进行,注意安全间隔期,避免农残超标。

不误农时,抓紧利用现代化温室、塑料大棚为春夏季蔬菜储备优质壮苗。

做好育苗设施维护管理,检查育苗大棚的密闭性,及时对受损的棚膜进行补修,必要时搭建小拱棚,增加棚温,加强保温防寒。

尽量用嫁接育苗、基质育苗、精量播种等先进的育苗技术,苗床温度保持白天20~25℃,夜间12~16℃;苗床湿度干见湿为宜,通风在中午前后气温较高时进行;可通过补光、控水、施用阿速勃钙镁600倍液+磷酸二氢钾300倍液等方式,有效调控植株生长,抑制秧苗徒长,培育壮苗。

做好生产指导和技术服务,适当扩种速生蔬菜面积,包括芹菜、生菜、菠菜、菜心等种类,丰富疫区和当地急需蔬菜品种和类型,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蔬菜均衡供应。

加大蔬菜产品检测力度,重点将蔬菜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运往疫区和本地的蔬菜,鼓励企业、合作社和生产大户自检,结合农业农村部门抽查式,对基地蔬菜进行检测。

坚持检打联动,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的,一律通报并立案查处。

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产品合格后上市。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运用网络平台对农户进行“冬季充电”,如“智汇三农”农业专业知识服务平台、微信视频等现代信息手段;鼓励技术专家利用腾讯会议等客户端开展线上技术指导和答疑;编制实用技术明白卡以电子档形式发送给农户,科技服务到人。

蔬菜生产者要增强防护意识,分时段安排务工人员,体温检测后,分时段、分散式进行田间作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全程正确佩戴口罩,生产工具专人专用,定时消毒,勤于洗手,蔬菜交易时佩戴口罩和护目镜,转账收费,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如有发现疑似病例,不能带病工作。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五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xx市新xx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切实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五强化五确保”做好蔬菜稳产保供,实现疫情期间蔬菜供应总量充足、价格平稳、质量安全。

通过发放资料、宣传标语、电话沟通、微信qq等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告知疫情情况,使种植户对疫情有清醒的认识,做好自身及职工防护,每天对生产用具及场所进行消毒,在生产、销售蔬菜过程中正确佩戴口罩、勤于洗手,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蔬菜生产基地,对蔬菜供应能力、上市品种进行调查摸底,安排专人负责xx每周蔬菜在田面积、上市量等生产情况信息统计。

经调查,目前全区在田蔬菜面积3.5万亩,已收获面积1.5万亩,近期新播种0.5万亩,预计未来一周可收获面积1.8万亩、1万吨,主要品种是莴笋、花菜、白菜、西兰花、甘蓝、萝卜等,全区蔬菜供应量总体均衡。

利用镇街农业工作qq群、蔬菜种植大户微信群、拨打电话等方式,及时指导蔬菜田间管理工作重点和技术措施,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分散或错时开展田间管理,发布《xx应对今冬低温阴雨气候的生产意见》,指导农户加强设施蔬菜保温及科学施肥、浇水,提高单产水平和复种指数,增强蔬菜供给能力。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还制定了《xx农作物低温受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指导内部各相关科室做好农作物低温受冻自然灾害的.预防、处置灾后恢复工作等。

积极组织蔬菜基地、种植大户加大在田蔬菜采收力度,并动员群众提前做好钢架大棚、增肥、覆膜等定植前准备工作。

同时,区农业农村局指导农彩种苗、现代农人等本地蔬菜种苗供应企业做好蔬菜育苗,及时向农户提供所需应季蔬菜种苗,督促农资经营店做好蔬菜育苗、移栽、轮茬所需农资供应,积极向农户推行蔬菜收获后及时播种下茬蔬菜、扩种速生蔬菜、增加花色品种等缓解蔬菜供应压力的措施。

组织技术人员深入蔬菜生产基地、设施农业园、农业企业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即将上市的蔬菜日常巡查力度,加强科学用药指导服务,要求农户严禁使用未取得农药登记及高毒、高残留和禁用农药等投入品,督促种植户严格执行蔬菜成熟期休药期要求科学开展收获,确保xx上市蔬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六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安排,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把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底线思维,做最坏打算、最好准备,围绕重点任务,强化机制建设,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分工,采取更坚决果断、更有力有序、更科学周密的举措,主动作为、遇事不慌、多请示多汇报,争取特事特办,全面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一)加强市场监测。根据企业自身需求积极与国内养殖饲料、添加剂经销商联系,尽量避开从疫区发货,主要从非疫区作为重点联系企业进货保障养殖场养殖需要。挑选一批有实力、有影响力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立直通渠道,加强养殖必需品市场监测。通过深入调查摸排,全面及时准确掌握生活必需品和非医药防护用品市场供求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市场供应情况报告制度,加强趋势预测。确保储备物资数量充足、质量完好。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一旦出现市场特别波动,应急组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保障市场供应。

(二)及时备货补货。在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组织提高补货、补架频次,做到存货在店、存货在架,避免出现空柜、空架,引发心理恐慌,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

(三)做好销售预警。在疫情持续期间,组织足够人手,每天查销售、查库存、查缺货。明示库存情况和补货时间。如遇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特别情况,要快速发现、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处置。

(四)畅通绿色通道。建议市区两级政府建立生活所需运送“绿色通道”,为必要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上通行提供便利,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进城问题。保证生活必需品顺利调入,严禁封道堵路和断运。加强对社区、农村防控工作的统筹协调,保证大众正常出入购物。

(五)确保消费安全。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加强疫情监测,制定缜密方案,做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消毒通风、测温工作,通过广播和大屏等宣传防控知识,确保购物场所安全。及时关注跟踪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客观准确报道市场供求情况和保供稳价成效,稳定社会预期,增强民众信心,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好生活必需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要求企业切实负起社会责任,加强价格自律,稳定商品价格,在经营过程中维持以往正常加价率和利润,严格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得跟风涨价、借机牟取暴利,不得利用虚假方式和不正当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出现违法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并公开曝光。

(七)联系重点企业。从全市选出代表性强、覆盖面广、销售额大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商场、超市作为重点联系单位。聚焦上述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应、疫情防控中难点热点问题,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强政策引导,帮助其解决困难、扩大销售、提高效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商品服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董事长总经理、场长都要亲自抓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市场保供和防控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准备、协调配合“三到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关注市场供应舆情,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主动发声、及时发声、准确发声,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宣传,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合理消费,营造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情况报告。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监测报告制度,生活必需品进销存情况进行日监测报告,每月10日20日30日上午09:00前报送有关情况。要认真完成市场情况日报、供求情况周报等信息报送任务,严格执行市场供应特别情况每日报告制度。做到事前所需定时定量申报。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七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八

根据自治区粮食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检查时点为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

全市辖区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国有粮食企业储存的各种性质商品粮。

粮食库存帐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库存粮食质量和卫生安全情况;储备粮轮换情况;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粮食仓储管理情况等。

(一)按照归属地原则,各县(区)粮食局、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的国有粮食企业和应急成品粮承储企业的自查工作,并汇总上报(含自治区直属粮食企业、北海粮库、军供站)。

(二)市粮食局4月6―9日对县(区)粮食局组织指导企业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三)各县(区)粮食局,务必在4月6日前将汇总报表报送市粮食局库存检查领导小组。

市局成立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检查科负责总体检查工作、粮食库存质量、储粮安全、原粮卫生以及执行相关政策、制度等情况,收集汇总表,起草检查报告。

综合科负责检查库存保管帐、粮食库存年限、库存性质、品种、数量和统计账务,储备粮轮换等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储备粮代储资格,进行核实。

各县(区)粮食局,有关各单位要成立粮食库存检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领导,抽调业务骨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粮食库存检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认真组织粮食库存检查,真实、完整地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并作为汇总报表和各级检查组复查、抽查的依据。

通过粮食库存检查,各单位要真实反映存在问题,达到粮食库存底子清、帐实相符,帐帐相符,对存在问题,要认真查明原因,认真总结。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6日前上报市粮食局。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九

为保证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有组织地应对。安全管理组由中心领导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以便在第一时间有序进行指挥。

电话:xxx或xxx。

中心应急车辆一台,应急车辆随时保证车况良好,能第一时间到达指定位置。

中心储备的有应急车一辆,千斤顶一个,灭火器随车配备每车3个,医用急救箱一个,防滑链二条。防雨篷布一块绑绳100米。

1.货物装载时要严格标准,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宽、超高、超重,保证运输过程安全。

2.驾驶人员在货物运送中须遵守道路交通运输规定,确保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因违规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而影响接取送达任务完成。

3.定期组织驾驶人员学习《xxx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辆管理安全行车管理》等法律、法规。

4. 遇货物发生破损时,要及时向车站货运人员反馈,妥善处理。

5.遇大暴雨(雪)、泥石流、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严禁出车。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

组长:孙庆瑜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冉茂万党组成员、副局长。

丁光禄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张占波综合办公室负责人。

杨骥商贸综合业务科负责人。

何艳商贸服务科工作员。

张浩安全监督中心负责人。

李宗榜规划投资科负责人。

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商务局商贸流通业务科,杨骥同志兼任调度员和信息员,负责日常协调调度和资料报送工作。各科室、中心要相互配合,确保本辖区遇到紧急情况时工作及时开展。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一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5月30日(含5月30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二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支持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确保农产品稳产保供任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为指引,以保疫期民心稳定、保疫区民生供给、保防疫全局安定为已任,把农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全力抓好2022年农产品生产,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时期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南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加强市场供给保障工作,抓好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生猪、特色畜禽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保障粮食、果蔬、食用菌、肉蛋等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群众应对疫情的生活需要,确保农产品生产稳定、数量充足,农产品市场价格稳定、供应有序。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着力稳面积、提单产、优品质,积极发展大豆、甘薯、马铃薯、玉米等旱粮,努力实现全年粮食面积、单产、总产“三增长”,为完成全年生产目标粮食播种总面积38.72万亩、总产量15.39万吨、大豆播种面积0.187万亩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切实抓好蔬菜保供。做好蔬菜种子供应工作,科学应对高温干旱等不良天气影响,强化水肥管理和病虫防控,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加强现有在田蔬菜管理,稳定质量,提高产量。强化大棚蔬菜生产,充分挖掘我市设施蔬菜生产产能,大力发展茄果类、瓜类等优势蔬菜生产,指导农民加强日常管理,提高设施蔬菜产量和质量。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引导洪濑、丰州、水头等乡镇蔬菜基地扩种叶菜,适当增加叶菜和速生蔬菜生产,丰富品种类型,及时采收及时上市,满足市场需求,力争全年蔬菜面积12万亩、总产量13万吨,实现周年均衡有效供给。

(三)巩固提升生猪产能。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闽政办〔2021〕3号),落实用地、环评、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地,推进规模养猪场稳产保供工作;多措并举,提升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生猪2022年底存栏达到30.7万头。

(四)推进特色畜禽发展。按照《泉州市发改委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发改〔2020〕381号),着力建基地、扩规模、提品质,大力支持设施蛋鸡、肉禽和特色畜禽产业做优做强,扩大优质牛羊兔草食动物生产,实现肉蛋奶生产保持稳定增长。

(五)优化食用菌产业。加强服务指导,组织实施生产设施化提升行动,落实食用菌政策性保险,推进食用菌产业绿色发展。做好海鲜菇、鹿茸菇等大宗食用菌技术指导,扩大常规栽培品种规模化生产,力争日产食用菌15吨以上,实现食用菌稳定供给。

(六)抓好水产品生产供给。加强水产养殖病害防控及养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密切监测我市渔业主要养殖品种常规疫病,做好突发疫病应对,加强健康养殖、用药的宣传指导。做好技术指导服务,确保水产养殖、渔业生产有序进行。稳定鲢鱼、草鱼、对虾等主要经济养殖品种的产量,保障市场供给。

(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制定下发2022年监测工作方案,加强源头快检筛查、风险监测排查、重点监督抽查,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强化监管执法,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制度,大力推进“五查”,推动产品上市赋码出证、凭证销售。

(八)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毫不松懈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落实强制免疫、监测流调、检疫监管等措施,严防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加强农作物病虫监测,及时印发病虫情报,科学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确保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不大面积暴发成灾。积极应对灾害性天气,加强监测预警,备足救灾物资,最大程度降低农业灾害损失。加强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九)积极配合商务等部门,加强重点地区活禽市场监测排查,加强对活禽市场休市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技术指导。配合商务部门对生猪生产和调运保供任务纳入“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

为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落实年度农产品生产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和办事机构,及时进行保障任务调整,随时应对疫期的供需要求,市农业农村局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林云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世典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热薪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朝阳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洪江澄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主任科员。

陈泽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总畜牧师。

陈斯哲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建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成员:戴娜桑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昭环局产业发展与科技教育信息科负责人。

徐海能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张玉清水技站站长。

黄添基种植业管理站站长。

洪旋珠种植业管理站副站长。

潘住财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人。

庄艳芳植保站站长。

杨家飞畜牧站站长。

洪小珠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主任。

潘明水经管站站长。

王志明种子管理站站长。

林夏生畜牧站副站长。

陈俊清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陈秋萍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合科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农产品稳产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洪江澄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负责疫期稳产保供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和调度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1、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落实,做好疫情防控物资调配,做好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局产发科:制定全市粮食生产目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负责加强农产品市场动态监测;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指导工作;配合商务等部门建立联保联供机制,配合商务等部门做好市内市外“菜篮子”产品调度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政策法规科:负责配合市疫情防控车辆通行保障专班做好农业生产物资、农产品供应等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种植业管理站(农技):负责收集报送粮食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粮食生产目标落实,并负责撂荒地复耕工作,保障粮食生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市种植业管理站(经作):负责收集报送蔬菜、水果、食用菌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制定全市蔬菜、食用菌生产计划分解到各乡镇(街道)并指导落实,保障蔬菜、食用菌产品供应;统筹安排农产品稳产保供计划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6、市种植业管理站(土肥):负责组织开展土壤改良、科学施肥等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及培训,做好山垅田复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7、市种子站:负责组织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新良种和种子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8、市植保站:负责组织做好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和防治;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9、市畜牧站:负责收集报送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稳产保供情况,指导全市畜禽生产目标落实,保障肉类产品供应;填报畜禽产品基地信息、生猪恢复生产和产业指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0、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1、市水技站:负责收集报送水产品稳产保供情况,并负责全市水产品生产目标指导落实,保障水产品供应;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市经管站:负责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做好稳产保供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3、市检测中心: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果蔬产品质量抽检,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14、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应急启动。

在出现农产品生产不正常,产量低于正常产量10%以上,市场供应明显短缺的情况时,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领导小组同意后,启动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生产和市场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农村生产服务小组和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报告。

(二)应急处置。

1.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分析情况,研究部署应急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下达工作任务,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经管站、畜牧站、水技站、种植业管理站根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产品采收和出栏;市农业农村局产发科对接商务和供销社等部门做好产品投放计划,配合做好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其它成员单位按照分工职责落实。

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排除,恢复正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领导小组批准。

应急响应终止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产品产量及市场供应异常情况的影响、损失、应急处置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报领导小组。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三

优秀作文推荐!为加强我院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20xx年应急预案演练活动,提高我院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证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和抢险,我卫生院特制订此计划。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这一主线,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全面加强我院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我院安全,工作开展无事故。

通过演练争取通过演练达到以下目标:

一是检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在演练中完善应急体系,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政策支持。

二是锻炼应急队伍,让应急救援人员在实战演练中切实感受到应急处置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规范信息报告程序,完善各科室之间的协调机制。

三是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四是提高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争取使我院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应急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水平。

(一)由我院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我院演练科目为“消防应急演练”,地点:卫生院大院。

(二)4月份,举行消防安全应急演练,组织形式:卫生院统一安排,各科室协同,地点:卫生院大院。

四、应急演练的基本要求。

(一)各科室要重视本部门的演练工作,使演练工作要落到实处,不走过场。结合单位实际,根据应急救援工作的特点,依照我卫生院下发的预案制定本单位相应的预案,认真把演练工作完成。

(二)各科室应急演练要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的`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等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三)各科室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生产的安全正常运行。

(四)各科室结合本单位情况要把思想觉悟高、业务技术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技术素质,建设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

(五)在演练时要做好记录工作对整个演习的实际效果进行全面、正确的评价和总结。

产品应急保供方案篇十四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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