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需要双方共同遵守并按照约定执行。编写合同时,需要注意用清晰的语言和术语,避免产生歧义。合同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清晰地了解合同的结构和内容要点。
融资租货合同篇一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贷、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人民币(大写),融资利率为月利率。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合法资格证明。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出资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出资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5、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6、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出资方)与甲方签署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两日内支付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每一笔资金到位的七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按本合同列明地址或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邮件等,自发出之日起24小时视为送达,向对方不得以未收到提出未送达抗辩;任何乙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应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否则视为地址或联系方式未变更。
3、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融资方确认书甲方确认乙方已经根据双方签署的《融资居间合同》为甲方提供出资方,乙方承诺按居间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特此确认。
确认人:
融资租货合同篇二
甲方(委托人):
乙方(居间人):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建设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设单位所签订的专业施工合同。
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劳务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报酬总金额的每天千分之五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金额、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1、本项目居间费用按2、居间成功后,进场先付次,分次付完。
3、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支付。
五、合同终止。剩余款项以元。
支付一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支付完乙方居间酬金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其他事项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让。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如有违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附加:工程合同签字人的承诺书一份,公司法人委托书一份。
七、争议解决方式1、甲乙双方任何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解决。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融资租货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
丙方:(乙方股东)。
1.基本情况。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三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乙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积极解决乙方认为会影响甲方上市的历史遗留问题,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合作方式。
2.1投资方案方案一:甲方以数码相框事业部和现金4000万元投资乙方,占乙方20%股份,并由乙全资设立并控股数码公司。方案二:甲方以数码相框事业部投资入股乙方,占乙方16%股份,由乙方设立并控股数码公司。
2.2经营团队的设置及职权。
2.2.1,乙方董事会,甲方根据享有的股权比例取得董事会相应的席位,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
2.2.2董事会,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2人,乙方3人,其职权的行合按公司法的规定,但公司章程的修改,组织形式的变更,增减注册资本,出售资产,股权,分立,解散由全体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
2.2.3经营团队主要分工;。
2.2.3.2财务总监(由乙方委派)财务总监履行公司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外,财务总监的工作对总经理负责。还有权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部分公司签署的文件附属签名,该类文件仅限于非常的重大支出,不得干涉正常生产经营。
2.2.3.3、财务经理(由甲方委派)负责协助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在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况下,其聘用和解聘由甲方决定。
2.2.3.4、其它财务人员双方协商根据需要聘请或由公司根据需要聘请。
3.股权激励方案。
3.1如果xx20xx年完成了规定的业绩要求,公司必须以净利润的5%作为股权激励,。这里必须明确股权激励的如下方面,是按名义价转让还是现金激励。激励对象包括哪些人,股权激励承诺兑现的时间。股权激励的具体分配方案,股权激励方案由谁主导和决定,乙方是否介入,介入程度如何?3.2激励方案履行完毕后,是否存在两次激励方案或是持续激励方案,如果有,具体方案是怎么样。
3.3如果20xx年xx公司达不到公司规定的业绩要求,按业绩的实现程度享有相应的股份,但最低不低于持有乙方比例的50%。如实现业绩要求的90%,则甲方持有乙方股份为18%(20%*90%)。
4.减持或退股约定。
4.1如果乙方上市成功,甲方持有乙方的股份转让,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
5.利润分配乙方必须制定利润分配制度和分配方案,至少应将年净利润的20%分配给投资者。
6.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在乙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7.尽职调查甲方在投资框架协议签署后,有权对乙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乙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以资配合。
8.声明与承诺。
8.2本次投资之正式合同签署并生效后,如果乙方存在发生于正式合同生效之前的,且未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财务资料中列明的或未进行其他形式的书面真实披露的、可能产生的负债或其他第三方权益并对甲方的权益造成损害的,丙方应全额负责对甲方进行补偿,以保证甲方不会因此而遭受损失;8.3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乙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若上述情况出现,并导致乙方损失,则该损失由丙方全额负责对甲方进行补偿。
9.合作过程中的保密义务为保证三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三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9.1三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三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三方未能合作成功,三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三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9.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9.3三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9.3.1公众人士。
已经通过本合同三方以外的渠道知悉需保密的信息,则三方无须再就该等信息进行保密;。
9.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9.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10.勤勉尽责与诚实信用三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三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11.有效期限本合同自三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直至三方签署正式投资协议之日终止。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乙三方在该项目上的合作均应符合本合同的条款。
12.违约责任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两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3.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三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三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本合同签署地法院。
14.其他规定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丙方:(乙方股东)。
融资租货合同篇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随着承租方业务发展,日前车辆满足不了正常的经营活动,需要短期内租用部分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双方平等协调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款租赁车辆名称:
1出租方现将手续齐全的捌辆长安微型面包车租给承租方使用;。
2承租方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同意承租该车辆;。
第二款承租方每年付给出租方租赁费人民币(每。
辆车年租金元整),出租方提供正式发票、银行账号;车辆到位后承租方支付第一年租费,第二年租费在年月支付。(出租方开户银行:,帐号:)。
第三款租赁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款租赁期间车辆费用的承担和责任划分。
1车辆的养路费、全保保险费由出租方承担;。
6出租方必须按期向承租方提供国家规定的费用凭证。
第五款其他约定事项:
1因履行本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融资租货合同篇五
委托人:
居间人:
见证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受委托人的委托,双方就融资、借贷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以委托人本单位实业等资产作抵押从银行或社会融资、借贷,借贷人民币金额共计五千万元。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居间报酬与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融资、借贷成立的,居间报酬为促成融资、借贷成立金额的%,委托人应在每笔融资、借贷成立后的当日支付上述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融资、借贷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融资、借贷成立的,委托人不向居间人支付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如融资、借贷成立,委托人不按时支付给居间人上述报酬,按上述应支付报酬金额的双倍向居间人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融资、借贷不成立,居间人支出的居间费用由居间人自行负担。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委托人、居间人、见证人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见证人:
身份证号:
融资租货合同篇六
甲方:
住所地:
法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因_________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融资,现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而乙方亦获知甲方的上述意愿。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并尽可能促成出资方以借、赞助、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方签订融资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协助融资的数额为壹亿——壹点伍亿元人民币(大写),融资利率为年利率10%——年利率12%。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资格证明。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6、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金融公司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7、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乙方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署符合融资数额及融资利率的融资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金额的10%作为乙方酬金,此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承担,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每一笔资金到位两日内支付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出资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在每一笔资金到位的七日内未将酬金、费用支付给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酬金、费用的两倍作为违约罚金。
第五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专业、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强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融资租货合同篇七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签订地点:
居间合同。
鉴于:
1、甲方因业务需要,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民间资金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贷款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民间资金贷款,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民间资金贷款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通过民间资金向甲方发放贷款贰仟叁佰万(大写)人民币。
3、贷款期限3个月。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资金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资金方介绍甲方贷款的相关情况。
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居间服务内容。
3、乙方对甲方所贷款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民间资金方洽谈,不得无故推迟和拒绝。
5、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通过乙方甲方获得民间资金发放的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万元整作为乙方酬金,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两日内按实际到账金额支付乙方此笔居间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壹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叁向乙方支付罚金。
2、若乙方未能促成民间资金方与甲方签署贷款合同,且甲方未实际得到该民间资金方发放的贷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必须合理)。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审定是否合理。
第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反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年月日:
融资租货合同篇八
借方企业名称:?(简称甲方)?法人:?电话:?法定地址:?受托方(受益方):?(简称乙方)?法人:?电话:?法定地址:
甲乙双方依据《_____》第405条、424条、426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受益人各方经济利益分配依法签定本居间合同,双方严格按约履行。
第一条:
(a)甲方委托乙方以?指定银行定期定存的?方式方法融资?伍?亿元,用款期限?伍?年。
(b)甲方向乙方提供融资资料:
(c)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保证真实有效。如甲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伪造手段时,一经发现愿接受《_____》第42条款规定双倍处罚。?(d)甲方与银主签定合同过程中,获悉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的使用。如因过河拆桥,越轨等行为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条:居间有效时限。
一旦甲方与银主正式签订合约时,乙方的居间行为即告完成。
第三条:居间费计算方法及支付。
甲方与银主融资总金额?伍?亿元,居间佣金按?2?%支付,佣金总额为?壹仟万?元人民币。采取批进批清的原则,同台结算。甲方在支付时发生延误,则每日按3接受处罚,故意违约者,则按居间费双倍处罚。
甲方不能按上列表内名额履约支付佣金,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方按上列指定受益人名单分配金额足额支付完成后,本合同自动解除。?2、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原因,另行协商解决。
第五条:甲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获得融资成功后,在经营过程中所触及违法、_____行为均与乙方无关,永不追诉乙方所得,由此项业务而引发的任何争议,乙方均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居间合同与对应的标的合同,同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银主有责任监督甲方支付居间方佣金的足额到位。本合同系双方依据《_____》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真实,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约束力。
第八条:
本合同手写有效,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甲方签字盖章附身份证后有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扫描件:
签约地点:北京?签约时间:20_______?年?月?日。
融资租货合同篇九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通过自身服务向甲方提供融资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就以下项目委托乙方进行融资,并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融资总额的5%作为中介服务费。(融资总额是指甲方与投资方达成的交易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1.委托项目名称:
2.项目的融资渠道:引进外来资金。
第二条乙方主要责任是。
为甲方寻找、介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方;真实反映投资方的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力争促成甲方与投资方成交;诚实守信,保守甲方和资方的商业秘密;为甲方和投资方订立、履行合同提供约定的服务。
第三条甲方应按乙方的具体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资料备三份。
第四条本顾问协议的合约期为90天,到期后根据双方意见可续约签约期内,该项目融资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得任意变更主张,致使乙方徒劳和丧失信誉。若有此情发生,甲方须消除影响,恢复信誉,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条甲方支付乙方中介服务费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乙方为甲方找到合适的投资方后,与投资方接洽谈判时,甲方应负责乙方在实地考察中相关费用。若因甲方和投资方的各种原因,未能合作成功,甲方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应向乙方加付2‰的违约金。
第六条对前期财务审计、评估、可行性方案的咨询服务,根据具体服务项目,费用另议。
第七条乙方不得隐瞒投资方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第八条双方均须遵守职业道德,乙方履约落实合作后,甲方无履约能力,给乙方和投资方造成经济、信誉损失的,应由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终止履行。合作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而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有关条款,违约方应赔偿遵约方损失。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需融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为甲方提供融资渠道,促成甲方与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融资服务事项。
1、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服务,促成甲方与若干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____万元,且借款期限为___的,视为乙方完成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乙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上述出借人达成各种投融资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券融资、可转债融资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2、乙方指定的融资服务费收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办理委托事项所需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或者权属证书,并保证上述文件的正式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本协议的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列为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四、乙方的义务。
1、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出借人资金到位。
2、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五、其他约定。
1、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出借人单方面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证明同意延期的,视为乙方促成出借人与甲方达成延期还款约定。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乙方应亲自履行上述受托事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转委托他人办理。甲方不得将上述委托事务在委托他人办理。
3、一方违约,应按融资金额每日千分之三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消失。
六、协议解除。
1、因甲方原因解除协议,所收费用不退换,造成一方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解除协议,乙方赔偿甲方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___任命法院提起诉讼。
八、送达条款。
1、一方名称、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的,子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以协议载明为准。
2、协议约定的联系地址为各方确认的联系地址,因故无法联系到一方的,另一方以ems方式向一方联系地址送达文件,邮件寄出之日起五日视为送达。
3、以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文件送达试用本条第二款约定。
九、附则。
1、本协议一式___份,各方各执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一
甲乙双方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定的买卖合同及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签定的系统工程安装工程合同,经协商一致,达成融资协议如下:
1.付款方式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即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下属______学校作为承贷主体向银行借款,用于甲方的办公自动化或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借款总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整)。借款期限不超过__________年。由乙方负责为承贷主体在银行的借款提供担保。
2.甲方应向承贷主体分期还清办公自动化或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用款。每期还款比例、时间依据承贷主体与农行保定市支行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3.甲方应承担借款利息、可能产生的罚息等责任。由于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
4.甲方在未向承贷主体还清建设用款前,甲乙双方应按还款比例持有一定的设备所有权,逾期不能还款,甲方应付剩余设备金额_____%的违约金。在此期间,甲方有责任保证设备的完好无损。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发生丢失、损毁等应由甲方负责赔偿应付金额。在甲方全部还清建设用款后,设备所有权即全部转归甲方所有。
5.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之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确认,并加盖各自单位的行政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二
甲乙双方经前期相互了解,就乙方拟对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并协助甲方在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战略合作。为规范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商业行为,明确双方在合作上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1拟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甲方为在中国大陆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竹建材(见附件--公司概况)。
1.2拟定的上市目标地 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双方拟定,乙方将协助甲方到马来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甲方作为拟上市公司,保证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且产权明晰,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运作。
2.1、投资方案:乙方以现金方式投资甲方。
2.2、乙方投资之现金作为甲方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前的净资产增资,增资后由香港康尔公司进行股改,股改后按(人民币)0.2元每股发行到康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3、在甲方完成股权重组之后,根据甲方的财务审计报告确定乙方占甲方股份比例(见附件--甲方截止20xx年6月30日财务审计报告)。
3.1甲方上市成功,按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乙方持有甲方的股份转让权,并约定转让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
3.2甲方预计在20xx年6月30日前上市,若因特殊原因未能如期上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全部出资额,同时按银行活期利息给予补偿。.
3.3如果在上市前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或其它方面存在重大分歧或是乙方滥用股东权利,甲方可回购乙方在甲方的股份,自行处理。
乙方有权在甲方再行股权融资时候,按其股份比例(完全稀释)购买相应数量的股份。
乙方在股权融资合作协议签署后,有权对甲方进行法律和财务方面的尽职调查,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财务资料给予配合。
6.2在签订正式合同时,不存在与甲方有关的、正在进行之诉讼、仲裁;或任何就该等诉讼、仲裁未履行之判决或命令。
为保证双方的权利和商业利益,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如下有关保密管理的约定:
7.1双方承认及确定彼此就投资、上市交换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信息、资料均属机密资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对该等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即使最终双方未能合作成功,双方对该项目及对方的一切信息具有至少三年的保密义务,但若该信息已经通过非双方的渠道被其他方获悉则不在此限。
7.2任何一方可将上述条款所述需保密信息根据需要向其法律或财务顾问披露,但该方应保证其获悉保密信息的法律或财务顾问亦受上述保密义务的约束,若其专业顾问违反本合同的保密规定,则其应承担连带责任。
7.3双方同意,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相关方将无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就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7.3.2按中国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一方需披露保密信息,则该方可按照相关法律、上市规则的要求进行披露。
7.3.3无论本合同以任何理由终止,上述保密义务仍然生效。
双方在按照本合同规定展开合作的过程中,均应恪守勤勉尽责的精神和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完成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双方须遵守同行业通行的商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竭尽全力为对方的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以促使项目顺利获得成功。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并投资现金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保证、承诺,均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本合同的签署、成立、生效、履行、解释、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本合同产生的及/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双方约定本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合同签署地法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三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因开发需要,欲进行融资,融资规模约为人民币5000万元-2亿元。为寻求融资或合作对象,推进项目实施,因业务需要,现聘请乙方作为专项融资顾问。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乙方的服务内容为: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乙方的义务包括: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甲方的义务包括: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
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
授权代表:
20xx年 4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
20xx年 4 月 日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四
甲方(投资方):香港鑫海投资发展公司乙方(项目方):四川黄成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
为发展教育、环保、医疗、交通能源、水库港口高新技术等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甲方诚意为。
乙方项目安排融资款项,乙方诚意为甲方认可的银行开具保函即b/g担保票据,作为项目融资抵押品。甲、乙双方同意在中国成都市内共同注册成立中外合资企业,由甲方引进项目建设资金作为项目投资资金。为此,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保证有能力安排世界首50名银行以美元为币种的款项,并保证此资金来源是良好的、清洁的、合法的、与犯罪无关的资金。
二、乙方同意委托甲方作为乙方的全权代表(详见附件三)安排款项。
融资得到的资金保证用于开发中华黄氏高能电动车制造项目使用(详见项目清单)的建设,不准用于武器及犯罪行为有关的交易。
三、担保品条件:
1、担保品名称:由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开出上银行系统网的b/g保函(bankguarantee)。
2、资金总额:壹拾亿美元。
3、期限:一年零一天(366天),该b/g到期自动失效。
4、保函面额:每张面额贰仟万美元。
5、保函受益人:甲方是该保函的受益人,到期由甲方平仓还本(见附件二)。
6、过款率:银行保函(b/g)面额的百分之百(100%)。
7、年息:零(不付息)。
8、操作费:百分之二(2%)按每批过款额之后由项目企业方返回甲方。
9、开证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成都分行(需中国五大银行省一级分行以上)。
10、操作银行:中国银行(香港)分行。
11、保函性质:可转让,可分割,不可撤销的,到期无条件保兑的,经开证行总行确认的,可通过swift查询和传送的。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为了加快广元市城市新区开发建设步伐,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广元市081产业新城安舲房工程融资建设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原则协议:
一、合作模式及规模。
1、合作模式:采用融资建设合作模式。即乙方融入部分资金与甲方共同建设拆迁安舲房,建设完工后甲方分期支付甲方融入全部资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2、建设规模:广元市081。
建设期为20xx年至20xx年,人民币。
3、广元市081产业新城拆迁安舲房工程建设项目须由乙方在甲方组织的融资建设人公开招标中依法取得融资建设合作伙伴资格和施工总承包资格。
二、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及审批、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并依法确定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质量监督。
2、甲方确定的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在乙方依法取得项目融资建设人资格和施工总承包资格后,甲乙双方在不违背本协议条款前提下签定具体项目施工合同。
3、合作建设出资比例为:拆迁安舲房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甲方出资35%,中标项目总投资65%由乙方融资解决,乙方实际融入资金甲方分段支付资金占用费。乙方具体出资比例以融资建设人公开招标中投标文件为准。
4、为确保工程项目按期交付使用,乙方依法取得融资建设人中标(中选)资格后,甲、乙双方签订具体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账户打入3000万-5000万的首期建设资金,待施工总承包合同正式签订后转入双方共管账户专项用于中标项目建设。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双方共管账户余额不低于500万的保证金。如乙方后续建设资金不足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先行退场再进行清算。
5、项目开工后,双方同意按以下工程完成节点退付乙方向共管账户缴纳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基础土方完成退付500万元,基础底板完成退付1000万元,地下室主体完成退付1000万元,地上二层完成退付1000万元,主体结构完成退付500万元。
6、乙方融资甲方不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
三、工程价格计算。
1、工程施工前,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甲方所在地财评中心审核,审核依据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20xx《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套用相应定额后不下浮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作为工程价款依据。
2、项目施工中因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等图纸的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减或项目综合单价调整的,由甲方会同设计、监理、乙方共同签证认可,进入工程结算。调整原则为已有适用财评文件中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已有执行;没有适用财评文件中此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及各专业配套计量规范、20xx《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相关规定套用相应定额后不下浮确定该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3、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内各项目工程验收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书,决算编制执行现行的相关定额、取费标准。材料价格按广元市造价部门发布的同期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执行,没有发布的材料价格由双方另行签定协议确定。
4、工程交工后,由乙方编制工程结算报甲方,甲方委托具有法定审核资质并经审计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审计结论作为工程款的结算依据。
四、工程价款的支付。
乙方每月25日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上报甲方计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按核定计量的35%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建设项目交工后的回购。
1、工程计量剩余65%由乙方垫资的工程款项,从项目交工之日起,由甲方分36个月回购;回购款支付的时间和比例如下:
2、如甲方建设资金到位,可进行提前回购,资金占用费计算的止点时间为:乙方的垫资款项(含资金占用费)结清之日。
六、工程建设管理。
1、乙方负责总承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如需分包,需经甲方同意。
2、甲方负责工程的征地、拆迁、杆线迁移、土源、临时用地等工作,临时用电、用水接驳点提供至用地红线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其在当地施工所需要的手续,在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设计文件。上述工作中产生的除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用以及进入预算内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工程开工前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监理单位进驻施工现场,监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负责协调解决项目施工中的各有关地方矛盾。同时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为乙方准备好施工所需的各种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5、乙方应按照巳审批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严格按相关施工规范施工,自觉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标准并符合施工规范。
6、乙方施工期间要抓好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7、在每个项目工程完成施工合同约定内容的十五日内,甲方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工程验收。在工程交工后保质期内,如存在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条件修复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
8、乙方在施工期间如发现需变更设计,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和业主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做出书面答复,如因答复不及时影响乙方施工,乙方工期顺延,并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安全生产与质量保证。
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担。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合格质量等级标准。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约定严格执行协议各项条款,并在本框架协议内签订单项施工合同。
2、若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拖延工期,乙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延误工期,甲方同意按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每拖延一天向乙方支付单项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一的违约赔偿金。
4、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保证金、回购款和资金占用费,甲方每拖延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赔偿金。
九、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体执行在不违背本协议主要原则下以单项工程项目协议为准。
甲方: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融资租货合同篇十六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融资租赁合同是由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买卖合同和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构成的,但其法律效力又不是买卖和租赁两个合同效力的简单叠加。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其法律特征是:
1.与买卖合同不同,融资合同的出卖人是向承租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瑕疵担保义务,而不是向买受人(出租人)履行义务,即承租人享有买受人的权利但不承担买受人的义务。
2.与租赁合同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的维修与瑕疵担保义务,但承租人须向出租人履行交付租金义务。
3.根据约定以及支付的价金数额,融资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或返还租赁物的选择权,即如果承租人支付的是租赁物的对价,就可以取得租赁物之所有权,如果支付的仅是租金,则须于合同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出租人。
融资租赁所有权。
融资租赁期间,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与一般所有人不同的是,出租人并不承担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也不承担责任。
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第二百三十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三十八条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第二百三十九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条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可以约定,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义务的,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
第二百四十一条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第二百四十二条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第二百四十三条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五条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第二百四十六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百四十七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第二百四十八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第二百四十九条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承租人已经支付大部分租金,但无力支付剩余租金,出租人因此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的,收回的租赁物的价值超过承租人欠付的租金以及其他费用的,承租人可以要求部分返还。
第二百五十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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