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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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专业19篇)
时间:2023-11-10 21:16:17     小编:念青松

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对于个人和职业生涯的成功至关重要。在总结中准确归纳核心观点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总结范文是经过精心筛选和整理的,具有一定的可借鉴性。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一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二

尊敬的xxx: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向社会公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

20xx年2月4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三

对于有偿补课的行为,我们应该杜绝,因此提出不参加有偿补课的。

倡议书。

老师们:

教育是天底下最神圣的事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长期以来,全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肯定。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在职教师受私利驱使,置师德准则于不顾,热衷于搞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之间、家长之间的关系,损害了教师的人格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此,我们向全县广大老师郑重倡议:

第一,自觉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不违规补课、乱收费,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对每一个孩子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

第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动员、介绍、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接受家长有偿家教请求。

第三,加强学习充电,增加知识积累,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尽量把学生的疑难解决在课堂。提倡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优补差,多担一份责任,少讲一点得失,用高尚情操诠释师德大爱。

老师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方有“师严道尊,民知敬学”。教育是奉献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不是功利,让我们以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尊重,谱写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正气之歌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华美乐章!

倡议人:

20xx年4月19日。

老师们:

教育是天底下最神圣的事业,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长期以来,全校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和高度肯定。然而,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在职教师受私利驱使,置师德准则于不顾,热衷于搞有偿家教,异化了师生之间、家长之间的关系,损害了教师的人格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此,我们向全校广大老师郑重倡议:

第一,自觉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不违规补课、乱收费,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对每一个孩子负责,对每一个家庭负责。

第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不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动员、介绍、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不接受家长有偿家教请求。

第三,加强学习充电,增加知识积累,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尽量把学生的疑难解决在课堂。提倡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优补差,多担一份责任,少讲一点得失,用高尚情操诠释师德大爱。

老师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方有“师严道尊,民知敬学”。教育是奉献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不是功利,让我们以崇高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赢得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尊重,谱写新时代人民教师的正气之歌和教育改革发展的华美乐章!

倡议人:

20xx年4月23日。

尊敬的各位老师:

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曰洁”说的是不受贿赂,不接受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不贪图财货,不沾不污,立身洁白。这是为人的根本。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教师,更不能以从事经济活动的心理来从事教育活动,也不能要求学生对自己付出的劳动从物质利益上做出回报,而必须自觉培养以事业为重,以学生为重的宽阔胸怀,不断提高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精神追求的境界。

有偿家教不仅有损教师的人格形象,对学生健康成长也将产生消极的影响。我们每一位教师都应有这样的认识:在职教师搞“家教”,有损师德和师表,我的学生找“家教”,我的责任未尽到!

教师的使命在于用人格孵化人格,用智慧点燃智慧,用生命影响生命。这样的使命要求我们凝心聚力;这样的使命要求我们倾情奉献。我们所拥有的教育资源首先是属于学校的,属于学生的,应当把它公平的奉献给自己的每个学生。我们不能给教育图上功利化、商业化的色彩,使师生之间的教学关系蜕变成金钱关系。我们要小心呵护师生关系中纯真的感情,忠实履行人民教师的使命。为此,我校党支部向全体教师提出倡议:

第一,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发扬敬业奉献精神,视学生如亲子,如弟妹,善待每一位学生,无私地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成长。

第二,认真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备课,精心讲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尽量把学生的疑难解决在课堂上。同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继续教育,扩大知识积累,主动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

第三,尽可能利用课内时间及工作之余,义务性地为需要提优补差的学生进行辅导帮助,多担一份责任,少讲一点得失,以自己的形象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四,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和补课收费等违反师德的行为,为形成良好的教育风气作出积极的努力。

老师们,教育事业需要朗朗晴空。希望每一位教师进一步统一思想,为了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自觉远离有偿家教,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循依法从教、廉洁从教,用我们的自重和奉献,赢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倡议人:

20xx年4月23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还是孩子,可是我们却鬼使神差的承受了越来越多本不该我们承受的重量!在补课的重压之下,本该充满阳光的花季被弄的湿漉漉的,湿透的心像摇曳的树叶,我们的神经摇摇欲坠!谁能够知道我们每天能够睡几个小时?谁能够知道我们眼睛为什么近视?我们渴望快乐的去喜欢的音乐,我们渴望能够每天多睡上那么一点时间,我们渴望喜欢的课程能够不被语数外占用!我们希望补课的时间少一些!这是我们中学生共同的心声!为了我们健康的成长,现在我谨代表中国广大中学生向各位学校提出如下倡议:

一、认真加强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的管理。学校和老师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学生在校的时间。要保证小学生每天9小时以上睡眠时间,初中生每天9小时睡眠时间,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生每天8小时睡眠时间。

二、学校、教师在法定节假日、星期日(义务教育阶段包括星期六)和寒暑假(寒假长度为20天左右,暑假为50天左右)不得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进行其他形式的集体补课,更不得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初三暑假可补1周,初四寒假可补5天,高二暑假可补3周,高三寒假可补13天)。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小学、初中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

三、学校或教师不得私自取消音体美课程,取而代之上其他课程。

四、教师不得提前到校时间、推迟到校时间或放学时间。每节课不得超过45分钟,不得拖堂或私自占用课间时间。

以上建议希望得到重视。

倡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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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四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教师(签名。

xx年x月x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五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全体教师签订了严禁假期有偿补课承诺书。全体教师做出保证: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不私自到社会力量或其他人员组织的补习班或特长班有偿兼职兼课。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坚守高尚情操,假期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或有价证券等,不向家长要求为自己或亲属办私事。

6、全校教师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7、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全体教师将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保证教师: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七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_____或变相_____。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_____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_____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八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保证书》、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向社会公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

20xx年2月4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九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附:榆次区违规处理意见:(五)严明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学校或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实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学校或教师,给予就地待岗或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对查实有教师乱收费行为或默许支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学校,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追究校长的责任。).

承诺人:承诺学校(章):。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教师(签名。

xx年x月x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一

尊敬的xxx: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保证书》、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向社会公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

20xx年2月4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二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保证人:

保证学校(章):

20xx年7月22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三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5、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由学校、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师德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3.学校不推荐、不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聘请其担任市、县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等。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按本规定第五条处理;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人才递进工程人选等从事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将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我保证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关于对“有偿补课”的相关处理决定。

负责人: 保证人:

xx新汶实验中学

20xx年2月4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四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五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 教师(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六

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根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和《泰安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是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重要责任主体,学校将通过与教师签订《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保证书》、不定期巡查、明察暗访、接受举报等方式,严厉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被发现查实坚决、果断、及时按规定处理,否则,接受教育局给予的通报批评,学校和校长年度考核取消评优资格,接受上级按有关规定追究校长责任。

二、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作为教师管理和教师师德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和惩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在学校章程、教师聘用合同、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补课。同时,扎实开展经常性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体教师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进行有力监督。对学生、家长、教育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和媒体记者等通过电话、网络、信访等各种渠道反映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线索,及时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四、向社会公开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举报电话和邮箱。

举报电话:0538———7315567

举报邮箱:

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

20xx年2月4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七

保证书。

是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深入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所要求老师签订的保证书。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偿补课的保证书,欢迎参阅。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保证书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附:榆次区违规处理意见:(五)严明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学校或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实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学校或教师,给予就地待岗或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对查实有教师乱收费行为或默许支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学校,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追究校长的责任。).

承诺人:承诺学校(章):。

20xx年7月22日。

承诺书。

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六项规定”,做一名道德高尚、行为规范的人民教师。本人郑重承诺:

1.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不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5.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6.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以上承诺,保证自觉遵守,绝不违反。

学校(盖章教师(签名。

20xx年日。

为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执行上级关于严禁违规补课的有关文件精神,自觉、自愿树立和维护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关爱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我郑重承诺:

2、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不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与有偿辅导。

3、不从事有偿家教或收授家长任何形式的酬谢。

4、不在教师之间相互推介,为对方提供家教生源,也不为退休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组织提供家教生源从中获利,更不利用所教学科不同,在家庭或校外租用教室集体组织有偿家教。

5、不接受社会各科文化补习教学聘请,不参与有偿文化补习活动。

6、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承诺人: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八

为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现签定严禁教师如下:

一、保证不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二、保证不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不参与有偿补课和经营小饭桌。

三、保证拒绝学生或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四、保证不在工作时间,向学生收取辅导费或作业批改费。

五、保证不在双休日、节假目在校内外租房或家中办班补课收费或变相收费。

六、保证不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辅导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

七、保证不在民办教育机构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有偿兼职兼课。

八、保证不向学生收取试卷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九、保证不以提高教学质量为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

十、保证不向外介绍家教生源从中获利。

以上是我作为教师向学校做出的承诺和保证,在今年后的工作中,一定要积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晋中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八条禁令”,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附:榆次区违规处理意见:(五)严明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信访举报投诉的学校或教师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违纪行为,教育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实违规违纪乱收费的学校或教师,给予就地待岗或相应的纪律处分,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当年不得晋升职称,并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屡教不改的,给予解聘处理。对查实有教师乱收费行为或默许支持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的学校,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追究校长的责任。)。

承诺人:

承诺学校(章):

xx年7月22日。

不参加有偿补课保证书篇十九

根据市委、教育局《关于严格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若干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文件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保证,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均不从事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有偿补课行为:

2、相互介绍或提供补课生源,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补课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3、利用职务之便强制、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并从中获取报酬;。

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从事学科类教学、文化补习并从中获取报酬;。

5、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活动;。

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

1.由学校、教育局予以通报批评,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年师德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的,按有关程序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3.学校不推荐、不安排其参加中高考命题、学科质量检测命题,不聘请其担任市、县两级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评选及学科竞赛的评委等。

4.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按本规定第五条处理;特级教师、优秀教师(班主任)、学科带头人、人才递进工程人选等从事有偿补课的,报请相关部门(单位)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见习期未满的新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将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我保证遵守上述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学校关于对“有偿补课”的相关处理决定。

新泰市新汶实验中学20xx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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