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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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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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一

二、积极做好医疗保障业务编码工作,形成全国统一的医疗保障业务编码。2020年,按照“统一分类、统一编码、统一维护、统一发布、统一管理”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结合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为形成自上而下、统一规范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体系贡献基层力量,进一步提升医保业务运行质量和决策管理水平,发挥信息标准化在医保管理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三、积极推行基本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到2020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覆盖所有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在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和医保付费总额控制的基础上,全省范围内普遍实施适应不同疾病、不同服务特点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按项目付费占比明显下降。我市将积极开展drgs点数法付费改革试点,以支付方式改革,撬动医疗改革,促进三医联动,让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促进全民健康。

四、积极探索医保服务下沉基层,将部分医疗保障业务权限下放乡镇。为最大限度的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看病就医等,我局将加大调研力度,积极探索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等权限下放到乡镇政府,将异地就医备案、现金垫付报销的初审及医疗救助等业务下放基层卫生院,彻底解决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五、积极探索“两定点”监督管理的行政处罚路径,利用法律手段进一步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截至目前,全国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处罚案例十分少见,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处罚文书尚未出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医疗保障领域内的依法行政。2019年,我市开展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所查出的违规违法行为,全部依据服务协议进行处理。2020年,我局将根据即将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条例》的规定,积极探索实践医疗保障领域内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路径,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的医药服务行为,从加大惩处力度出发,有效遏制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

六、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障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我局将按照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医师库,建立红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医药服务行为,进一步控制不合理费用的支出。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健全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作为医保部门,我们将以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追求作为奋斗目标,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奋力谱写xx医疗保障事业新篇章!

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二

20xx年,全省散装水泥工作在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围绕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心工作,坚持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突出做好散装水泥立法,狠抓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推进预拌砂浆\"禁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了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快速发展。

(一)计划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我省水泥总产量14330万吨,较去年增加433万吨,增幅为3.12%,全省散装水泥推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面对近几年来水泥总产量持续增长和当前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全省散装水泥工作者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坚韧拼搏,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成果。20xx全省累计推广使用散装水泥7022万吨,较上年增加417.8万吨,增幅为6.33%;水泥散装率达到49%,较上年上升1.48个百分点;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量和水泥散装率均稳步上升。

(二)立法调研工作情况

立法工作事关全省散装水泥发展大局,既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也是创新突破的有力支撑。在省散装办的积极争取下,在省住建厅和省人大法制办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省人大将《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列入\"xx\"立法调研规划。省散装办想行业发展之所想,急行业发展之所急,不等不靠,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立法调研工作。一是在全省散装水泥工作会议上组织个市(州)散装主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对《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进行了专题讨论;二是在全年开展的各项调查研究工作中充分听取并整理归纳了相关企业对行业发展的建议和呼声;三是以省住建厅名义两次发文征求了相关厅、局的意见;四是将立法调研情况和条例修改稿向省人大城环咨委、省政府法制办和省住建厅法规处做了专题汇报。经充分调研和反复修改,目前《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代拟稿)已臻成熟,争取列入明年省人大立法项目,早日颁布实施。

(二)发展预拌砂浆情况

20xx年,我省将发展预拌砂浆作为减少施工扬尘,防治大气污染,减少雾霾天气的重要措施,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宜宾市、乐山市、雅安市作为新一批划人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砂浆的城市,已具备了预拌砂浆生产供应能力,制定了砂浆\"禁现\"政策,为适时实施\"禁现\"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一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免烘干预拌砂浆生产线的建成投产,促进了我省预拌砂浆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的升级换代,引领了全省预拌砂浆生产朝着低耗能、低噪音、低粉尘、低排放的绿色环保方向发展。三是在指导和管理全省预拌砂浆推广工作上始终坚持\"一个原则、一个标准\"。一个原则即\"干湿并举\"原则;一个标准即《四川省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坚持\"一个原则、一个标准\",突出了政策导向,澄清了认识误区,促进了我省预拌砂浆科学合理、健康有序地发展。20xx年,全省\"禁现\"城市增加到12个,预拌砂浆总产能达20xx万吨,较上年增加320万吨,增幅为18.82%;累计供应预拌砂浆520万吨,较上年增加124.7万吨,增幅为31.55%;因发展预拌砂浆使用散装水泥96.22万吨,废弃物综合利用130.22万吨。

(三)农村发展散装水泥情况

20xx是贯彻落实《\"xx\"后期全省农村散装水泥发展工作方案》的关键之年,各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抓住\"百镇建设试点行动\"机遇,进一步加快了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步伐。一是以水泥生产企业为依托,以农户聚居区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目标,新建了一批散装水泥配送站和销售网点,进一步提高了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二是在县城或中心镇新建了一批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既提高了周边农房的建设质量,也拉动了散装水泥的使用量。三是三一重工、中联重科等品牌的移动式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在农房成片建设中发挥出高性能、高机动性优势,引人注目。四是许多适合农村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储存、运输、使用设备被不断研发出来并应用于实践。20xx年全省农村累计使用散装水泥2236万吨,较上年增加220万吨,增幅为10.91%;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26%,较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

(四)发展预拌混凝土情况

\"规划\"、\"监管\"、\"升级\"是20xx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发展的着力点。一是各地制定和完善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进行合理的产能布局,将过剩的产能向城市新区和\"百镇建设试点\"的重点镇中转移,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二是各地加强动态监管和核查,依法查处\"禁现\"区域内的移动式混凝土搅拌站。三是各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预拌混凝土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日渐萎缩;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方兴未艾。20xx年,全省预拌混凝土总产能19860万方,累计供应预拌混凝土8020万方,因发展预拌混凝土使用散装水泥2760万吨,废弃物综合利用1310万吨。

(五)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全省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办围绕工作重点,在六个方面进一步夯实基础性工作,为推动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绩效考核方面。省散装办按照《四川省散装水泥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针对各市(州)不同情况,具体制定了《20xx年散装水泥工作绩效考核分解表》,以绩效考核为动力进一步提高了市、州散装办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竞争意识,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宣传工作方面。今年6月8日至14日,全省各级散装办按照省散装办的统一部署,以\"推广散装水泥,减少粉尘污染\"为主题,开展了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周活动,向全社会大张旗鼓地宣传推广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减少粉尘污染和雾霾天气的重要作用;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水平,促进文明施工,加快城镇化建设,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认知度。为加强经常性的宣传工作,省散装办与成都汉光公关策划制作公司联合制作了散装水泥专题宣传片《推动生态文明,守护碧水蓝天》,进一步提高了宣传的艺术性和感染力。

三是行政执法方面。各市(州)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和散装办积极协调和联合相关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坚决查处\"禁现\"区域内违规行为。全省散装水泥行政执法工作达到了对新开工项目检查率100%,对违规行为处罚率60%以上的要求。

四是专资征管方面。全省各级散装办坚持收支两条线,征收的专项资金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实行预算管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实行项目申报制度,按照\"竞争立项\"原则,结合预拌砂浆和农村推散等重点工作给予全省散装水泥行业2611万元的支持和补助;省散装办严格专项资金督查,确保了专资使用安全,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五是调查研究方面。省散装办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将开展\"走基层\"活动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相结合,围绕全年重点工作精选了6个调研主题,分组赴12个地市调研基层散装办和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议与呼声,撰写调研报告,落实调研成果,服务发展大局。

六是行业管理方面。省散装办委托四川省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推广发展协会,引导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发展,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省散协全年有针对性地举办了3期预拌混凝土专业技术培训和1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实验室人员培训,共培训全省散装水泥从业人员489人;出台了《四川省预拌砂浆企业实验室行业确认试行办法》、《四川省散装水泥行业优秀企业评选办法(试行)》,评选出了全省散装水泥行业优秀企业40家;组织会员赴江苏省考察了南京天印公司预拌砂浆生产设备,赴山东省考察了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和建筑工业化发展情况。

20xx年是我省实施发展散装水泥\"xx\"规划的收官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依法兴散\"的关键之年,散装水泥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为此,我们将以加倍的努力和坚实的举措,推动我省散装水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全省水泥散装率达到50%以上

按照我省发展散装水泥\"xx\"规划的要求,全省水泥散装率到\"xx\"末要达到50%。各地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找准本地发展散装水泥的最佳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有的放矢、注重实效的策略和措施,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使用的力度,确保全省水泥散装率50%目标的实现。

(二)编制《四川省散装水泥\"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指导全省散装水泥事业在\"十三五\"期间更科学、更健康地发展,省散装办将组织编制《四川省散装水泥\"十三五\"发展规划》,各市(州)也将结合当地实际,组织编制本地散装水泥\"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提高全省散装水泥发展的前瞻性和科学性。

(三)争取出台《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

20xx年《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已列入省人大立法调研论证计划,20xx年省散装办将全力以赴做好立法工作。一方面积极协调省人大、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做实调研工作;另一方面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条例》草案,积极争取省人大通过《四川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的审批,颁布实施。

(四)创新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局面

一是全省实施砂浆\"禁现\"的市(州)要在目前12个(成都市、眉山市、德阳市、广元市、泸州市、南充市、自贡市、绵阳市、攀枝花市、宜宾市、乐山市、雅安市)的基础上新增3个(巴中市、广安市、凉山州)。二是认真落实预拌砂浆发展规划,严格掌控预拌砂浆市场准人制度,全力打造健康有序的预拌砂浆产业链。三是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和鼓励预拌砂浆站建设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五)强化农村推广使用散装水泥措施

一是要培育更多的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站和农村使用散装水泥示范点,加快壮大和完善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二是紧紧抓住\"百镇建设试点行动\"契机,在统规统建的农房建设和县、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三是发挥散装水泥基金的引导作用,着重在县城和有条件的乡镇大力推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县级散装办机构,落实好农村推广散装水泥职能。

(六)落实散装水泥行政执法责任制

20xx年各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城区范围内新开工项目的检查率要达到100%;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率要达到30%以上,将落实散装水泥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对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七)努力提高行业人员业务水平

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三

各位领导,各位医保专管同志:

大家好!我叫李**,是**市中医院医保办专管员。感谢医保中心领导和医保专管的同志们给我这次发言的机会。作为一名定点医疗机构的代表,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并与各位同仁一起探讨分享在医保工作中的经验。

1998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这也标志着我国城镇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始进入到了一个全面的制度创新阶段,原有的公费医疗制度逐渐淡出医保领域。时至今日,城镇职工医保制度已在全国全面铺开,目前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也开始实施。我市自2014年开始实行医保制度以来,经过6年的努力,在全市各医保相关单位的思想高度统一,全面落实措施制度下,使得医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率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商丘市城镇职工参保人数已达到36.3万多人,相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达到了67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达到了82家,给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安全、方便、及时、有效、低廉的医疗服务。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市医保中心与各医保定点机构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职工医保基金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又专门开发了医疗保险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使得我们的工作进入了科学、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上来。

作为一线的医保工作人员,在对参保人的保险金征缴、个人账户资金收入、核算、支付、结存等方面,我们需要大量而实际工作,同时在面对参保人也有了更多的耐心和细心。所有这些通过单位反映给参保人,给每一位参保人提供了一个明白账,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在征缴保险金方面,我们积极、及时、足额的按时交纳,遇到有疑问的群众我们能够耐心细致的进行疏导和解释,确保了医保基金的足额征缴,也确保了广大群众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医保专管人员严格按照参保规程做好参保人员增减手续,认真填写好各类报表,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及时将数据上传至医保中心,改变了过去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认真核查参保人员身份,杜绝住院病人冒名顶替,避免医疗浪费,控制医疗费用支出。切实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就医吃药及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等。

所有这些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得益于我们全市上下各级医保定点医院和医保定点药店的共同努力,取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辛勤劳动。

医保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发展为民的科学理念,医保政策的不断完善,为参保群众减轻了负担;医保扩面征缴成绩显著,基金管理更加规范;医疗监管强力有效,宣传服务得到加强,有力推进了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同志们,朋友们,现在已经是春暖花开,人间四月天了,2014年的医保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让我们与医保部门加强合作,团结互助,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把这件关系千家万户的好事、实事,做实、做好!谢谢大家!

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四

同志们:

大家好!

今天会议的目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今年全县医疗保险工作任务,动员全县各方面力量,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开拓进取,合力攻坚,推动我县医保工作的扎实开展。刚才,兆忠同志总结了二零零八年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安排部署二零零九年工作任务;树江同志宣读了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调整方案,部署了二零零九年全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指标,我完全赞同。下面,就做好二零零九年全县医疗保险工作,我讲三个问题: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广大群众关注的焦点。全力做好医疗保险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健康是国民素质的基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本要求。建立和实施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目标,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全面做好医疗保险工作,妥善解决参保群众看病就医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就有利于激发这部分人群奋发有为、积极进取的创业热情,加快社会发展步伐,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

(二)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切实改善民生的需要。县委xx届九次全体会议将民生工程列为县委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将医疗保险工作纳入县政府二零零九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督办推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也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医疗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稳步推进,确保完成全县医疗保险工作各项任务指标。

(三)扎实做好医疗保险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参保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使广大参保群众从中享受到了社会保障带来的实惠,保障了参保群众最基本的健康权利。特别是今年对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医疗经济负担,提高了参保群众的受益程度和医疗保障水平,使参保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了最大化。

一要把握政策,确保执行到位。医疗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我们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避免在政策执行上出现偏差。今天,会上印发了全县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个《暂行办法》,这是经过一年的时间反复调研,反复调整修改,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暂行办法》对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筹资办法、医疗服务、基金管理等问题都做出了明确规定。特别是结合我县实际,为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障待遇,降低了起付线标准,提高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立了个人账户,城镇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参保范围、且个人缴纳基金部分由县财政从上级专项参保资金中支付;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检特治标准。政策有了新的调整,这就更需要我们去认真学习和把握,严格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保险各项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新政策。

二要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宣传是医疗保险工作深入开展的关键。在宣传工作中要注重方式方法,要站在参保群众的立场看问题、摆事实、讲道理。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对医疗保险的特点、相关政策及参保后可享受的保障待遇进行宣传,特别要重点宣传这次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情况;在宣传形式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现场咨询等多种渠道,做到形式多样。通过宣传,让参保群众了解政策,消除顾虑,增强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要强化措施,做好扩面工作。今年年初,市政府向我县下达了城镇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扩面指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当年扩面3000人,年底应达到20626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当年扩面xx人,年底应达到17748人。根据我县实际来看,完成扩面任务指标,难度很大。当前,除了要巩固好原有已参保的成果外,要积极利用此次政策调整带来的有利契机,积极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群众参加医疗保险。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面,要突出抓好泰来镇5个社区居民的参保工作,泰来镇要认真总结二零零八年工作经验,紧紧抓住社区干部入户宣传动员这个关键,做到不少一面,不漏一户一人,努力达到应保尽保。要突出抓好中小学生参保工作,教育部门要认真研究促进学生参保的有效办法,力争实现中小学生人人参保的目标,完成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任务指标。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面,要继续挖掘县内事业和企业单位的潜力,力争实现应保尽保。

四要加强监管,确保规范运行

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动态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存在的问题,避免医保基金流失;对违法违规的定点机构,要坚决取消定点资格。要加强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将基金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切实做到管理规范、支出合理,做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劳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大基金监督和审计力度,对基金使用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完成全县医疗保险各项指标,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任务,必须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医疗保险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吃透政策精神,亲自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坚持深入前沿,调查研究,靠前指挥。要将任务指标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制定推进办法和激励措施,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工作的开展。

二要分工协作,明确责任。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为牵头单位,要负责做好全县医疗保险的管理和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和调整相关配套政策,协调处理好各类矛盾和问题。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切实抓好本辖区内相关人员参保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要积极做好补助经费的测算、拨付和基金监管工作。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做好城镇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的认定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的参保动员、登记和费用缴纳工作。公安部门要协助做好城镇居民身份的审查工作。卫生、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要积极配合医疗保险部门做好辖区内城镇居民的宣传动员和参保的相关工作。广电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重点宣传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调整内容。

三要加强督办,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重点督办工作之一,已经列入了目标考核项目,作为评价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依据。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办室要坚持经常深入基层督办检查,及时反馈,通报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促进医疗保险工作的扎实开展。

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五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在省市的医保经办工作已划转医保局管理的形势下,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已提出申请设立龙川县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现已按相关程序完善。我局会继续推进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就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主要任务的组建方案的落实。

加强业务学习,确保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药品招标采购、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顺利的开展。

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实医保监管力量,并组织业务培训,规范办事、办案流程,切实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维护基金安全。

 加强打击欺诈骗保的力度,严密监控医保基金的正常运行,一旦发现骗保行为,迅速联合各职能部门的力量进行打击,突击检查,全方位监控定点医院、药店,对骗保行为“抬头就打”,达到全面遏制的目的。

在巩固当前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医疗保险及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防止因病致贫。抓住当前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态势和有利时机,深入宣传,推广经验,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及相关部门积极性,加大监督举报,形成全民监管,在社会各界中形成强大舆论氛围,形成打击合力,有效巩固整治成果。

精准扶贫工作已进入攻坚验收阶段继续全力做好考核验收工作,防止返贫现象的出现,并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推动乡村发展。继续落实好医保扶贫政策,提高群众的服务质量。

 

在全省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六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拉萨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始终坚持“群众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理念,围绕拉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构建覆盖面广、保障水平高、享受人群多,资金筹集多元化、保障机制社会化,适合不同群体参保的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体系。现将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市医保局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拉萨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将每周四定为雷打不动的学习日,全年共召开理论、业务学习会20次,读书会3次,专题讲座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专题研讨5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二)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统领全局工作。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局党组坚持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并多次组织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全年共召开局党组会议8次,涉及“三重一大”8次。二是召开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年初主持召开拉萨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安排部署会1次,对2019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20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三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听取党组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汇报意识形态工作2次,多次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文件精神。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妥善处理12345政府热线和市委网民留言相关问题,同时加强信访工作的维稳管控,坚持抓早抓小,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分析研判,最小程度的进行管控,把好本局舆论宣传主阵地。

(三)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日常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全年共报送简报信息147期,其中专报11期。二是做好文件处理工作。全年共处理日常文件943份,秘密文件83份,机要文件72份,下发各县(区)医疗保障局文件5份。三是做好“三公”经费的使用。1.公款出国(境)费。今年市医保局没有出国(境)事项发生,无此项费用支出。2.公务用车费。市医保局现有公务用车3辆,全年车辆维修、加油、保险、保养共支出9.88万元。3.公务接待费。市医保局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三定、四不准制度,今年无此项费用支出。四是做好为基层减负工作。2020年,市医保局下发正式文件严格按照年初计划的文件、会议精简量化表进行,共下发文件5份,召开会议1次,全年未赴各县(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四)积极作为,全力以赴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一是开展集体约谈。市医保局3月27日召集19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召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体约谈会。通报了2019年底自治区医保局组织的飞行检查、专项检查以及今年2月新冠疫情期间落实医疗保障制度的抽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的医药机构扣除相应保证金5.6万元,追回已支付的不合规医药费用32.38万元。二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前期通过西藏商报、微信平台、广播电视台等载体大力宣传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向社会发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折页(单)13931册、各类政策汇编(问答)41000册、张贴宣传海报2180张、悬挂宣传横幅38条。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局属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要求对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共认领非政策原因导致的违规金额21.29万元,已责令相关医疗机构予以退回。接群众举报并查实,有2家定店零售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解除1家药店的服务协议,扣除相应分值19分,追回违规资金16669元;另1家限期6个月时间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系统,并扣除日常考核分值16分,追回违规资金20184.02元。并向举报人发放首例欺诈骗保行为举报奖励金500元。三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为积极推进我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体制改革,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医保监管,健全医疗保障社会监督机制,共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医药服务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我局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2名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并且举行了拉萨市首批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培训及颁证仪式,后期这22名监督员持证上岗,将对冒名住院、刷卡套取现金、虚假参保、超物价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四是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市本级部分定点医药机构就2019年1月-2020年9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服务协议履行、医疗服务提供和医疗费用管理及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开展飞行检查及日常考核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有条不紊开展,计划10月—11月完成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五是推进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今年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共18家医疗机构和45家零售药店,经过初审材料、现场评估及理论考试,最终46家医药机构被纳入医保定点并签订服务协议。

(五)医疗待遇保障机制日臻完善。一是整合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20年3月6日,拉萨市出台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管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出台,整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区医疗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原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重复取消后,确定了拉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统一为23种病种。二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病种从原有20种扩至34个大类49个病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8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个人仍有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兜底”解决。三是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9〕65号)精神,我市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推进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实现参保同步登记、基金合并运行、征缴管理一致、监督管理统一、经办服务一体化,确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制度可持续。

(六)夯实医保基础工作,保障群众医疗待遇。一是做好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2020年全市参保人数达51.96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1.4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40.53万人。二是做好审核结算及待遇支出工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7823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88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650万元,其中:住院5602人次,住院总费用7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37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0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395万元;门诊特殊病16267人次,总费用1968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48万元,个人账户支出79万元,公务员补助支出255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537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54万元。其中:住院17033人次,住院总费用21069万元,统筹基金支出14579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2万元;门诊特殊病8033人次,总费用1101.41万元,统筹基金支出79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41.7万元。普通门诊(药店)月结算:职工430795人次,个人账户支出12192万元,统筹支付(a类医疗证门诊)0.18万元;居民22837人次,统筹支出0.81万元,个人账户支出275万元。职工生育:待遇结算2617人次,生育基金支出1737万元。医疗救助:住院救助人数1742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842人;住院救助资金871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325万元。门诊救助141人,其中重点救助对象52人;门诊救助资金28万元,其中重点救助资金17万元。职工申报大病保险赔付34人次,理赔金额为234万元; 城乡居民申报大病保险赔付1021人次,理赔金额为3343万元。

(七)积极应对,强化举措,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年初市医保局联合市人社局发出倡议书,倡议办事人员尽量选择网上办理业务、电话咨询等方式办理业务,对确需前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建议在3月份及以后再前来办理。二是做好定点医疗机构的资金预付工作,共预拨2050万元,让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采取挂账方式,减轻资金压力。三是监测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店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的储备情况,及时对防疫物资和抗病毒类药品调配,保证百姓用药。并于2月6日至4月2日,每日监测零售药店购买退热、止咳药品服药人员信息并做好登记,及时梳理相关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向自治区医保局反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四是做好新冠疫情期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各项工作。五是根据市委统一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尼玛普芝同志主动请缨,亲自带领4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一线,开展为期42天的疫情防控工作,并派出2名党员干部赴酒店开展为期21天的疫情防控工作。

(八)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主动作为,确保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市医保局积极与财政、民政、残联、税务等部门沟通对接,扎实做好贫困人员参保工作,并在2020年制定印发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中明确了对重度残疾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参保缴费全额或定额由医疗救助资金代缴,减轻贫困人员的缴费压力。二是强化措施、确保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医疗费用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并且住院全部免交押金。让贫困群众住院“只跑一次”,最大限度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三是精准发力,确保落实医疗扶贫倾斜政策。对贫困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门诊特殊病医疗费用提高5%的报销比例;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对贫困人口实施倾斜性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年度救助限额,普通医疗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4万元,达到每年10万元;在此基础上,对个人及家庭自付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实行重特大医疗救助,救助限额较原有规定提高5万元,达到每年20万元。四是营造氛围,确保医保政策落实到位。率先在全区制发15000张藏汉双语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保政策明白卡,并借助驻村工作队、扶贫干部等力量,对贫困人员面对面宣讲、一对一解读,做到政策一户一张逐户发放,确保全市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对医保政策家喻户晓。

(九)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强基惠民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是市医保局次仁多吉同志从多米尼加共和国华侨同胞争取到无偿捐献的3万只口罩,解决了林周县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燃眉之急。二是在克布村委会南边搭建了一台以文艺宣传一体的医保政策宣传文化广场。市医保局解决修建村集体文化舞台缺口资金5万元。三是配合林周县水利局在克布村冲沙组现有公共背水台的基础上,补充了一条将近2300米的管网和一个15立方的蓄水池,将山泉水直接引到村门家中,在6月5日该组28户家庭全部通上了自来水。

(一)信息系统建设不完善。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使用的系统为两套系统,且两个系统之间无任何业务及数据共享,在业务经办使用过程中极为不便。

(二)经办审核中无确切、统一的诊疗目录及服务设施目录。全区医保“三个目录”除药品目录外,无详细统一的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目录清单,目前,诊疗项目及服务项目报销分类均使用排除法对医疗费用清单进行手工分类,且在审核过程中由于经办人员专业化程度不同,对政策把握的精准度不一,存在经办人员对项目进行分类时把握不准或凭感觉分类的现象。

(三)无统一支付标准。目前,我市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项目及支付标准基本上按照2012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但非公立性定点医疗机构未严格执行,收费价格均高于同等级公立医院。非公立性医疗机构自纳入医保定点以来,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市场调节价,因未明确规定医保诊疗项目清单及支付价格标准,目前系统诊疗项目清单及价格较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相对宽泛。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的飞行检查等专项检查中以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衡量标准,出现了实际执行与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对此,我局于2019年11月下发了《拉萨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药品、诊疗项目、高值耗材最高支付价格标准及医保系统动态库改造工作的通知》(拉医保局发﹝2019﹞17号)文件。但随着医疗水平及物价水平的不断提高,现行2012年版《西藏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项目及价格较为滞后,与目前医疗技术水平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相适应,致使我局文件下发后执行困难,影响非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的正常结算,增加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垫付压力。

(四)基金监管难度大。基金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员缺乏、没有智能监控系统,不能实时监控,监管手段落后等原因,监管力量与医疗保险事业迅速发展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效果仍不够理想。

1.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呈现出失能人群剧增、长期护理需求不可避免地为社会和家庭带来很大负担,相比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能提供生活照料服务,也能覆盖失能人员医疗护理。下一步将积极探索适应我市实际需要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市已成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下一步,在自治区医保局牵头下,积极配合开展好试点工作,促进医疗资源有效利用,着力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

3.在自治区医保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配合自治区加快建立医保信息系统,结合我市实际,探索建设医保网上申报平台、医保电子化档案、定点医药机构智能监控系统、手机便民服务app等信息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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