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于书籍内容的理解和解读,反映了读者对书的深入思考和感悟。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有深度且精彩的读后感呢?首先,需要对所读作品的内容要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不仅关注表面的情节,更要深入挖掘其中的隐含意义和主题思想。其次,要注重个人的感受和主观评价,可以从自身的经历和情感出发,与作品进行对话和互动。最后,在写作过程中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和语言的准确性,用恰当的词汇和句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接下来是一些读者们的读后感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一
我看过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虽只是粗略地看了一遍,对主人公阿q却留有很深的印象。阿q的“精神胜利法”,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种阿q精神就是一种心理平衡的扭曲形态。阿q经常到处惹麻烦,总被别人打,但他并不伤心沮丧,并没有感受到失败的痛苦。
被打之后,总是笑着说:“儿子打老子”,然后很快地将这件事忘记。一般来说,不管有钱没钱,都要到酒店去喝几口酒,下次还不改,仍是被打。有一次他又招惹上了一个人,那人叫王胡,王胡打了他之后说:“这不是儿子是打老子,是人打处生。”阿q连连答应,可是王胡一走,他又说儿子打老子了。
这种精神胜利法倒也好处不少,整天笑口常开。但是他的处理方法不对,不应该将事忘记,而是应该记住,不去再做类似的事了,这样,偶尔用用这种方法,也其乐无穷。阿q被比他厉害的人打过之后,不服气。这时候,若过来的比他弱小的人,那就倒霉了,那个人就要被阿q好好欺负一番了。
那次被那个假洋鬼子打了一下,不快活。正好一个小尼姑过来了,阿q就将她打了一顿解气。那个小尼姑气愤地跑了,骂他,他反倒哈哈大笑。这样阿q就获得了心理上的平衡,尝到了胜利的喜悦。
像阿q这样的人,现在也有,特别是欺负弱者这一行为,在学生中是常见的。但是,阿q这样与那时候的背景有很大的关系,是时代创造了阿q,是时代造就了“精神胜利法”,是时代扭曲了人的心理。鲁迅的这本书,真实的反应了那个时代人民的生活,阿q的悲剧想必是千千万万人的结局吧。难怪鲁迅先生要“弃医学文”来矫正国人“扭曲的平衡”。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三
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曾经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与其用华丽的外衣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而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阿甘正传》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励志书籍,也是青少年时期值得阅读的书籍,能够让人受益匪浅,接下来分享一下我对这本书籍的阅读感受。
故事的主人公叫阿甘,美国人,从小就有生理缺陷,是个低能儿并且脚有毛病。也许上天就是如此公平,替他关了一扇门的同时也替他开了一扇窗,上帝赐予阿甘一个好母亲。阿甘虽然低能,却在母亲的教育下懂得什么是爱,并且喜欢上一个叫珍妮的女孩子。阿甘在母亲的教导下为人善良正义,虽然低能,但在我看来却是一个幸福的人,不被世俗物化,内心十分纯洁。渐渐长大的阿甘喜欢上跑步,他可以一个人跑得很久,也跑得很快,这个技能让他免于被伙伴欺负,也为长大后的阿甘带来许多好处。大学时期,他参加橄榄球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得到许多人的关注。成年后阿甘参加越战,立下很大功劳,他高尚的品质也让他收获了真挚的情感。退役后参加中美建交,为国家立下功勋。阿甘的一生并没有因为低能而平庸,而是善于发觉自己的特长,使得一生充满传奇的色彩,也成为我们诵读的经典。
阿甘从小饱受欺辱,但他依然乐观面对生活,从他身上我们可以获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没有艰难困苦是不可以面对的。阿甘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生活处处有奇迹,不要对生活失望,阳光总在下一秒,然而,对自己要保持信心,奇迹与精彩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乎意料。你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不同的是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阿甘一直在路上,选择一直不停地跑下去,对于人生而言,每个人需要像阿甘一样,拥有一种坚持的恒心与毅力,不论生活如何回报自己,都要一如既往继续下去。
阿甘的人生也可以理解为傻人有傻福,我们更要学习阿甘培养个人品性。阿甘收获的有亲情,对于母子间那种依恋,真实而感人;收获了爱情,他对珍妮说过,我不懂什么是爱,但是我爱你,阿甘总是在珍妮需要的每一刻出现;同时,他也收获了友情,在越战中冒着危险救下队友。像阿甘一样正直善良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生大赢家,值得人信赖。
也许你不笨,也许你没有任何生理缺陷,那么你就绝对有理由活出比阿甘更精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只要肯努力拼搏,奋发图强,你就会创造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奇迹!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四
也许,在那个时代,像阿q那样的人,还会有一条“活路”;可是,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那些只会逃避现实、使用精神胜利法的人只会被淘汰,而不会取得成功。
也许,有时候,作作白日梦、满足一下自己的心愿也是允许的,可是,我们不能把幻想当成生活的全部,而是要有计划的'去努力,尽量地去完成自己的心愿,让自己的梦不再是虚幻的,让自己的梦变成眼前的现实吧!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读好书是我们唯一能在社会上立足的方法,更是实现我们梦想的唯一途径!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五
电影看完了,免不了有一些感触。可要是付诸笔下,不免有些为难。当然,自己眼高手低是一原因,但除此之外,这跟电影的主人公阿q有很大关联。
阿q这个形象实在叫人为难,怎么说呢,他就像是云中月,有一会子你能从云缝隙窥清它的`全貌,但云随风动,很快月儿又被遮隐住了,而事实上,月儿却并没有一丝改变。
呵呵,貌似有一点舒婷一直努力宣扬的朦胧美,但只要你真的认认真真地完完全全地将它看完,再略经思考一下,你就觉得它非但不美反而丑陋,如同未经彩绘过的泥塑。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六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七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八
编者按:小说《阿甘正传》讲述了一个在别人眼里很傻,很白痴的阿甘,凭着自己的努力,和乐于帮助他人,最终受到了肯尼迪总统接见的故事。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在所有人的眼里,阿甘很傻,他是白痴,他另类的,他没有将来。所以从小到大,阿甘受到同龄孩子的欺负。“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别人会嘲笑你,对你不耐烦,态度恶劣。呐,人家说,要善待不幸的人,可是我告诉你——事实不一定是这样。”就像是他说的那样,当白痴的滋味儿不好受,阿甘的一生,遭遇了太多的不公平。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着这样的同学,他们的成绩不好,于是他们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就像阿甘那样,差生也想要有好的成绩,但是他们做不到,不是因为他们不努力,而是因为他们确实有这方面的缺陷。
我们每天都在说要乐于助人,不要妄自尊大。可是事实呢?当我们看到不如自己的弱者的时候,我们真的做到善待他们了么?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啊!每个人的心里都有着脆弱的地方,对于弱者,我们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辞和表情,很可能一个嘲笑的声音,就会让他们痛苦不堪!
阿甘发挥了自己的特长,所以他成功了;阿甘的那些嘲笑着同学们,他们嘲笑着自己的同伴,显得浅薄而品质恶劣。现实中总是弘扬那些真善美的人们,却往往忽视,其实最大的真善美并非需要你做出多么伟大的壮举,可能首先的第一点是——尊重别人,学会尊重别人,也是我读这本书很大的收获。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阿甘虽然智力不高,但他很善良,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感恩着帮助自己的人,我们每个人的生命中,也都会遇到一些人,给予我们一些意见,帮助我们成长。对于帮助我们的人,也应该像阿甘这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帮助他们,因为当我们在逆境的时候,是他们给予了我们帮助。
阿甘告诉我:即使是在逆境中,一个人也能取得不菲的成绩,我们不能像人生低头,只要是找到了自己的闪光点并且不断努力,就会焕发出别样的风采,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们永远要有向上的决心,就像阿甘那样,活出自己的人生!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九
阅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阿q正传》,我感觉到阿q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可以说是卑微到尘埃里去的小人物,但造成阿q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就是那个麻木不仁的时代。
阿q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遗忘和抛弃的人,他表面的高傲却更秃显出自己内心的卑贱。
被别人打时,他却因胆小怕事和无还手之力而只有自我安慰:“是儿子打老子。”可见阿q的精神胜利法让人感觉是那么的可悲,但更可悲的是他却又总要去欺负自认为比自己还低贱的人如王胡、小d等。
从吴妈和阿q谈闲天:“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小的……”这些话语中可以看出当时妇女的地位是多么低下和不受重视而妇女们却浑然不知。
从“女子无才便是德”到用又长又臭的裹脚布把脚里三层、外三层地裹住,还美其名曰“三寸金莲”的过程中,妇女的脚骨折断,疼痛难忍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把女人做人的天性和自由完完全全的剥夺了……。
悲剧人物吴妈真的一点也不喜欢阿q吗?从她偷偷赶到城里在人群中看阿q被拉着游大街的一些复杂表情中也许可以看到一些内疚吧。但阿q实在是一个卑微得很的人,在封建的礼教影响下的吴妈为了保住自己比生命还重要的所谓的名节,从而无意中成为了“将阿q送上绝路”的帮凶。
阿q想觉醒却不知道什么是觉醒,想要革命也不知道什么是革命。阿q的死是令人觉得可悲而扼腕痛心的,更可悲的是当了“替死鬼”的阿q到死只能认为“似乎觉得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杀头的”。
“至于当时的影响,最大的倒反在举人老爷,因为终于没有追赃,他全家都号啕了。其次是赵府,非特秀才因为上城去报官,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所以全家也号啕了。”
一个“钱比命重”,一个“草菅人命”的世界是多么冷酷无情,“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而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他们多半不满足,以为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而且那是怎样的一个可笑的死囚呵,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当时的中国社会的衰落,甚至被外国侵略者随意蹂躏,是的人们的思想的严重扭曲、麻木甚至冰冷到了极点是有很大关系的。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
《阿甘正传》这本书,姜老师经常说起,很吸引我。所以我去新华书店找了又找。终于找到了一本适合我们小学生看的。
我想大家都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幸福的人,一种是努力追求幸福的人。而阿甘就是那种努力追求幸福的人。阿甘的妈妈对阿甘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进不了学校,直至上学,到橄榄健将,到战斗英雄,到捕虾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起,他抛弃了所有的杂念,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最后以诚实、守信、勇敢和真诚,跑到了人生中属于自己的辉煌。
也许会有人说阿甘的一生会有太多巧合,但那仅仅是巧合吗?阿甘用诚实、守信、认真、勇敢换来的东西让太多人羡慕和嫉妒,但他失去了多少又有多少人能够明白呢?他唯一的好友在战斗中不幸身亡,为了完成好友的遗愿,阿甘竟然真的去买了一艘渔船,办起了企业。为了纪念自己的好友,他把这个企业叫做吉布?甘企业,把企业的一半股份给了好友的母亲,自己去做一份除草的工作。阿甘,以一个纯真的角度为我们诠释了我们所生活的世界。
阿甘就是这么诚实守信、重情轻财的人,虽然好友、亲人、女友一个个离他而去,但他仍然带着小阿甘坚强的活着,在常人看来,阿甘真的很笨,但他的人生纯洁无暇,他那颗金子般的心,折射出人性最耀眼的光芒!《阿甘正传》这本书告诉我:上帝是公平的,他给我们每一个人不会太多也不会太少。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一
影片一开头,是一片羽毛随风飘落在阿甘的脚上这也正照应了结尾的一片羽毛随风飘荡,其实这也正象征了阿甘的“随风飘荡”的一生他总是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也正因此,在他的一生中发生了很多难以预科的奇迹。
阿甘一开始的遭遇是令人伤心的,双腿残疾,他不得不带脚支架,智商只有75正常学校不愿意收他,可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明白他和正常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入读正常小学,想尽一切办法给他一个正常美好的童年。妈妈对阿甘的教导,使阿甘并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使阿甘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也是阿甘一生的财富,因为此,阿甘才会拥有一个美妙的人生。也许这就是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当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上帝对你的不公,你所要做的是大胆微笑面对它,并战胜它。
在阿甘服军役的那段时间,阿甘的表现令长官非常满意,对长官问题的回答,他受到了长官的夸赞,他拆枪组装枪,他总是第一名,他总是认真地出色地完成每一次任务。对长官的回答,他并不是会说话而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任务能快速出色地完成是由于他的专注,他专注于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他做到了心如止水,就像阿甘打乒乓球,在打球时他想到的只是球,而没有其他杂念,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就像我们学习如果都能做到学习时像阿甘那般专注,心如止水,那清华北大也就真的不是梦了。
在片子中最具有贯穿性的莫过于阿甘的奔跑了,小时候的奔跑,使他摆脱了脚支架,中学时,他跑进了橄榄城球队,再后来他“跑"到了大学毕业,他跑到了军队,他跑成了战争英雄,他跑进了全美乒乓球队,他受到了总统的接见,他成了全国名人,他后来又跑成了亿万富翁,他跑遍了全美国。不得不说,他跑出了太多的奇迹。阿甘在智商上或许有些低但是在精神上他一点也不傻,在这方面他是“最聪明的人”,他懂得如何坚守自我,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始终做着那片纯洁,平淡而美丽的羽毛。也许我们这些的“聪明人”。脑袋里装得目标太多,所以忘了执着,我们总是过度地追求好的生活,有目标固然是好,可有时也要思考一下,你是否是异想天开,只想却不去做,那你又如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就像丹中尉,他本以为战死沙场留下荣誉会是他的归宿,可是阿甘救了他.并和他一起合作成为了亿万富翁,他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归宿。就像阿甘他大概一辈子也没想到他会收获这么多吧,而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善良,他的信念,他的意志,他的信守承诺,他对自我的坚守。而我们正应像阿甘一样,大胆前行,坚守自我,我相信我们终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二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写的,折射出了那个传统社会时代的人有多愚昧。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4篇“阿q正传读后感200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鲁迅先生创作《阿q正传》的意图可作如下陈述:着眼于启蒙,写出旧中国的人生,主要是广大受剥削压迫的劳动人民的苦难、悲愤而又愚昧落后的人生,希望改良这悲惨的人生,唤醒那沉睡的民众。
《阿q正传》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艺术手法精湛绝伦,是鲁迅先生最杰出的代表作品,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座不朽的丰碑,也是世界文化长廊中的一件珍品,是千古不朽的名着。
众所周知《阿q正传》不仅是鲁迅最优秀的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上最杰出的小说,所谓“旷代文章数阿q”。小说集中塑造了一个充满精神胜利的阿q形象,这一形象不仅高度概括了辛亥革命时期落后农民的共同特点。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了n多次了,至今依然未明白其中的含义!
正如鲁迅先生在开头写的其实像阿q这样的事,早已藏在我心中多年了!只是借这个社会表达出来而已!
“精神胜利法”,这是阿q再受到挫折后的结论,说好听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就是遇到困难后不敢面对,好像鸵鸟埋头一样,不敢面对困难!
鲁迅先生,你总是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鲁迅精神万岁!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三
《阿q正传》是出悲剧,是个让人发笑却又发人深思的悲剧。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根据它拍摄而成的电影《阿q正传》更是影坛上不可多得的立体鉴赏素材。
影片中的阿q是个去过几次城却封闭落后的农村流浪汉。他有农民的憨厚﹑质朴的一面,但更明显的具有无知﹑狭隘﹑愚昧﹑落后的'一面。其最突出的性格是自欺欺人﹑自甘屈辱﹑自轻自贱而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和麻木的“精神胜利法”。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骂他,他都会以他独特的方式战胜别人。
那个社会很残酷,这主要体现在酒店老板和赵太爷对阿q态度的几次转变上。影片一开始阿q去酒店喝酒,老板不让他赊账。当他调戏吴妈被大家知道后,便更让人不拿他当回事,去喝酒时老板及客人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漠。而因为也姓“赵”去赵太爷家贺喜,被赵太爷呵斥“你也配姓赵!”可见他是多么地被人瞧不起。后来阿q从城里回来,有钱了,去喝酒老板主动提出“可以记在账上嘛”,客人们也主动和他套近乎。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四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五
《阿q正传》是出自鲁迅先生之手,这部书细腻的描绘了阿q的一生,从中兴到末路,最后悲惨地被执行枪决,结束了一生。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样一个片段:阿q被人揪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吃了大亏,可是阿q站了一刻,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于是吃亏也变成了得胜。这个片段,我看到了阿q的“乐观”精神,只不过阿q的乐观精神是“精神胜利”,他总是给自己找退路,这样永远都是逃避现实问题,自我安慰的“乐观”。但是,在我妈妈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乐观精神,我妈妈乐观精神是值得可贵。且听我细细道来。妈妈与爸爸买了两套套房之后,又装修了我们家的老房子,正在这时,妈妈怀上了宝宝。奶奶不乐意了,提出要搬出老房子,去住妈妈的套房。这样一来,我们家不仅减少了房租的收入又少了奶奶为新生宝宝的照顾,妈妈还得另请月嫂,增加支出。妈妈不仅要照顾那么多的事,还要储备新生宝宝以后的教育和养育费用。面临着种种难题,妈妈却十分乐观。
首先,妈妈跟租房子的人谈拢,一次xing缴纳半年房租,再应用自己的财务知识和房租资金,在股票上赚出了月嫂和阿姨一年的工资,还额外奖励自己一部手机和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样一来,钱的问题就解决了。接着,妈妈又去中介市场签下合适的月嫂和阿姨,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然后,妈妈腾出手来“修理”我,因为新生宝宝的出世会减少对我的管教,于是暑假让我锻炼shenti(游泳),训练自理能力(军营训练),加强奥数。这样一来妈妈用自己的能力把所有的难题都解决了。但是妈妈是个未雨绸缪的人,在畅畅出世的`前两个月,妈妈坚持每天都到绶溪公园去散步,这么坚持了两个月,到了中秋佳节的时候,妈妈把我托给了外婆,这样,畅畅也就顺利出世了。妈妈一直都很乐观,每天我看到她的时候,脸总是乐呵呵的。她的这种乐观的精神,完全不同于阿q:妈妈的乐观总是有行动,而阿q的乐观,总是聊以ziwei。在这一点上,我是很佩服我妈妈的。后记:我昨晚就把文章写好了。我问爸爸,奶奶不乐意带孙子,写出来好吗?爸爸说:奶奶岁数大了,而且带孩子是父母亲的义务,不是奶奶的义务。奶奶肯带孙子,是爸爸妈妈的福份,不带孙子,是奶奶的本份。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六
“反正打人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另一个自己,有什么大不了的。”“平日里威风的赵太爷,现在成了自己儿子,哈哈!”这个总是这样安慰自己的阿q,让人想不记住都难。
他是个流浪汉,一直过着小混混的生活;接着,他又开始“搞革命”——做强盗,结果被抓住了,游街示众枪毙!
他是可悲的,可笑的,更是可怜的,让后人记住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
说实话,其实我曾因为自欺欺人,而失去了一个宝贵的奖项:学奥数的时候,老师总是让我们自己查漏补缺。我知道自己最差的就是图形方面,但复习了几天后,我的耐心就彻底没了:“烦死了!”我一做完作业就跑去玩了,根本没有把它放在心上。后来,老师问:“大家复习好了没有啊?”我心想:反正老师也不知道我会不会,随便蒙过去吧!于是,便大声回答:“好了!”后来倒也做过几次测验,只是侥幸没有出到图形方面的题,我也以无所谓的姿态混了下去。
到了正式考试,试卷一发下来,我完全蒙了:居然有4题图形方面的题!总共占了31分!我完全不会,迷茫的望着试卷——这下,我是彻底的完了!
忐忑等到分数后,我无比懊恼:差一分就一等奖了!如果我当时复习了,多做几题练习,就起码能做对一题,就有一等奖了!这下完了,一年多的心血都被自欺欺人给害没了!我再怎么懊恼也没办法了!像我一样的人还不少:作业没做,就骗老师说“没带”;走路摔跤,就怪地板;考砸了,就说自己没发挥实力……这些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一昧安慰自己的人,是不会进步的。
大家都知道nba球星科比,他曾说:“我投了154个三分球,只中了44个,有110个不中。”于是,他给自己定了个目标:每天都要投1000个球。他日复一日地练习,球技越来越精湛。能明白自己的不足,针对自己缺陷来练习,这才是他成功的原因!
敢于直视自己的缺陷的人,往往都比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强!因为那些“精神胜利”的人,往往都在陶醉自己,自欺欺人,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不会进步。
让我们直视自己,不再自欺欺人,不做下一个阿q!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七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夹心巧克力,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尝到的是哪种味道。”这是《阿甘正传》里阿甘的母亲在临终时对阿甘所说的一句话。
阿甘是一个天生腿有残疾的小孩,他靠着一双特制的护具才能走路,并且他的智商只有75,从小到大都在被各种各样的人叫傻子。他有一个青梅竹马的朋友——珍妮,这是阿甘的第一个朋友。当阿甘被人追打、叫傻子的时候,珍妮对他说:“跑,快跑,打不过就跑!”阿甘听从了珍妮的话,他跑,跑成了橄榄球健将,跑成了越战英雄,跑成了虾船船长,跑遍了整个美国。他不再是一个残疾人,他摆脱了护具,不断地跑,跑回了属于他的荣耀!
在越战中,阿甘认识了一位战友,他和阿甘一样善良、纯洁,他们互相依靠,简单生活。在战斗中,阿甘的`队伍属于劣势的一方,他想起珍妮说的话“打不过,就跑”。这一次,他又跑了起来,只不过,这次是逃跑。他跑到安全地带,又想起还有战友没救。这时可能有人会问,到了安全地带,为什么还要回去呢,果然是一个傻子。可这正是阿甘的天性:善良、不会见死不救。他又跑了回去,把战友以及教官救了出来。可战友还是不幸去世了,教官被打中双腿,残疾了。
阿甘的母亲是阿甘一生中最爱的女人之一。“人是平等的,你和别人一样。”母亲微笑着鼓励阿甘的模样,在阿甘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
片尾的那片羽毛,在天空中随意飘荡着,一个翻身就可以改变飞行的轨迹。在人生中,只要努力了,就不需要多么聪明。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八
悲剧的人物最大的悲剧是他自始自终都不知道社会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是什么样的人,自己有多可悲。鲁迅先生描写的是一个流浪农民的特性,也是普遍的人性,在当时的'社会或者更加普遍。无知无赖的人格特质,以自己的精神胜利法辱骂别人当成是快乐的,把取乐别人引起哄笑当成是骄傲的。这个社会本来就是人嘲笑人,人贬低人,人取乐人的社会,由此写出人性。只是他们或许也是善良的,无知造就了单纯的性情,即使到死也想不出死因是如何,却也无法意气奋发的唱出几句戏词来。
书中搜集的其他几部短片,总体上皆描写了底层农民不同表达方式的无知和一些底层知识分子不同程度的生活困境,以此反映出社会的悲凉。最喜欢的是《在酒楼上》,两个曾经同窗的知识分子在阴沉的下雪天相逢小酌,娓娓道来的是潦倒的生活,其中包括贫穷,亦包括美好事物在生活中慢慢消失的过程。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十九
我没事干便倒在床上,随手抓过一本书来看——《阿q正传》——不久从弟弟家借来的。于是随便翻开一页瞧瞧,不久,就被阿q调戏小尼姑的情节吸引住了,逗得我哈哈大笑……于是我翻到了第一页……我一口气读完了它,读完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又觉得可笑,又认为可悲。同时又佩服鲁迅先生的才华。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一定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
一位机关干部受到上级领导的批评,心中一定想:“总有一天,你“下”了,我“上”了,你就会栽到我手里……”
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
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己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
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一
作为一个失去土地的流浪雇农,阿q是受压迫的群体,走上革命道路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然而阿q参加革命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和私利。其支配思想实际上还是传统思想。他对革命的理解是错误的。这也是鲁迅在《阿q正传》中对辛亥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总结。鲁迅提出经历了革命之后阿q的精神胜利法并未改变,这场革命其实没有实际作用,县官老爷还在职,看客还是原来的那群看客。鲁迅意识到民主革命需要真正的思想启蒙。
一场没有作用的革命,导致了阿q的'死亡。而阿q到死也不知道自己为了什么而死。他还是一个没有觉醒的麻木的雇主,一个被人看低鄙视。地位低下者,一个取悦于人的小丑,一个牺牲品,一个悲哀。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二
也许对于《阿q正传》我们并不陌生,也常常听到所谓的阿q精神,说实话,读了这本《阿q》我就觉得阿q不是指个人,是指一个现象,病态的现象。
全文读下,觉得阿q是个可怜人,可似乎又不值得我们同情。我们社会中有许多人很阿q,他们说的好听叫知足,知足那是怎样的精神境界?阿q打架打不过,就在嘴上赢过他人,可是得到的仅仅是一种精神上的胜利,心中平衡些——就是所谓的知足。
阿q欺辱小尼姑,典型欺软怕硬,以获取心里的满足。阿q胜的是小尼姑,他似乎觉得自己好光荣。
在作者笔下,看的人们闲人们大家取笑的人同是病态,病态有下面4钟——自私,虚荣,不管他人,势力。阿q以为革命是为了自己谋利益的手段,等于造反。像现在,多少人忙忙碌碌,无非是为了寻求更过的个人利益。这不就是自私心的体现吗?在人际交往中,同事互相吹嘘,朋友互相攀比,这便是虚荣新的体现。
生活中真的动起手来,打架时,阿q那样讨饶的人并不多,但是在公共场合起哄、爱看热闹的恐怕不少,这便是不管他人。
社会大流中个体阿q病态存在于人群当中,我们将如何将这种阿q病态改正呢?这就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阿q正传的读后感篇二十三
假期,在网上重温了几部老电影。最喜欢的还是《阿甘正传》。那个据说智商只有70的傻小子,却赢得了一代又一代观众的心。后来与好友聊及这部电影时,知她也是阿甘的fans,这部电影竟看了不下十遍!
朋友说最喜欢阿甘的坚持。百折不饶、坚持到底,最后走向成功,是每个人心中的理想人生!这部经典作品,激励了无数奋勇向上的心。我更喜欢的,是他的“傻”。因为“傻”,他无法接受、理解人的变幻莫测、七情六欲,单一、木讷的大脑反而使他少了许多无谓的“情绪垃圾”,过得单纯而快乐!因为“傻”,他想跑就跑,想做就做,别人的嘲笑、讽刺就只能对他免疫。因为“傻”,为了朋友全力以赴倾囊而出而不懂存一己私心,貌似傻的离谱,却掳获了所有人的'心。本是致命缺陷的“傻”,却让他拥有了富足美满的人生!
妈妈曾在我出嫁前不无忧虑地念叨我:你这个书呆子,完全不懂人情世故,被别人骗了怕是还会帮人家数钱的!可怎么得了啊?在婚姻遭遇危机的时候,知心好友点拨未果,直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我也曾迷惘过:我错了吗?我不对吗?还好我是个书呆子,关键时刻,那些凝聚人类文明精粹的良言警语,如网指明灯,照亮了我的眼睛,我的心,我的路。
我知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都是带着一个美丽的梦想而来的。实现它,是你唯一的使命。丢了这个梦,在花花红尘中乱了眼,迷失了自己,就掐断了生命的旅程,走向不归路!我庆幸我的“傻”,这是我的生命里网的“幸运符”啊!
因为“傻”,不懂得逢迎交际,却拥有了一室宁静,看书写字,不亦乐乎?
因为“傻”,不会针锋相对、咄咄逼人,却温暖了春花一片,岂不乐哉?
因为“傻”,不羡权贵,不追名利,心无旁婺,自在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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