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分红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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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分红方案(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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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需要做出决策和制定方案来解决各种问题。方案的制定需要提前设定明确的指标和评估标准,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方案的评估对于提高方案执行效果非常重要,以下是一些对已实施方案的评估结果。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并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结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和《xxx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办发〔2020〕54号)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严禁私分集体资产、举债分配、亏空分配、突击分配等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守底线红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

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收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应按规定主动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开,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

(三)坚持效益优先原则。集体经济收益要优先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可分配收益不足10万元或户均可分配收益不足200元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同意,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主要用于集体公共积累和发展集体经济,不向成员进行收益分配。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结转下年使用。

(四)坚持同股同权原则。在年度收益分配时,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集体收益分配权(股份份额)进行分配,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五)遵循利益共享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投资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利益联结机制的机构。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收益分配的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事务中的领导作用。

(一)制定初步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理事会按照章程制定收益分配初步方案,监事会根据财务制度审核该方案。

(二)审议公示。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报党员大会审议,理事会将收益分配方案向本社成员公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5日。理事会根据公开征求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理事会将收益分配方案提交集体成员大会决议,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并形成书面决定(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需张榜公示,向全体成员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充分维护农民收益分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探索优化、简化审议公示程序。

(三)方案实施。按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收益分配,成员或成员代表签字确认,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实不成立后再实施。实施结果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结果备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收益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等书面材料、收益分配情况,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三、收益分配范围和优先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个会计年度末,可进行分配的总收益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扣除该年度经营管理成本等各项支出后的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按规定可以纳入当年度收益分配的收入,加上年初未分配收益。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的征地补偿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等不得纳入年度收益分配,按照有关规定分配和使用。

收益分配的优先序如下:

定,提取比例不超过30%。主要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提取应付福利费。参照公积公益金的提取比例确定。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救济、成员因公伤亡的医疗费及抚恤金等福利方面的支出。

(三)向成员分配。按股权设置方案设置的股权类型、股数,经过成员大会决定,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每股可分配收益额。

(四)其他分配。上述分配未包括的事项,经成员大会同意,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用于对主导产业的补贴以及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当年集体经营收益增量的10%。

四、收益分配的监督管理(一)加强业务指导。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办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会计核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的培训和监督。

(二)强化工作监管。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承担监督责任主体职责,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审核,确保公积公益金使用审批严格、福利费使用计划合理,股东的收益分配权得到充分保障,防止“变现”和变相私分集体资产,杜绝举债和突击发放福利和分红。

(三)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明确公积公益金提取、福利费提取、民主议事机制等重要事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应对本集体的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核监督,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集体成员代表会议和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五、附则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19日。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二

为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服务和凝聚群众能力,根据省、市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即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村级集体经济收益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经营、投资、入股、服务、租赁、发包、征地补偿、生态公益林补偿、退耕还林补贴、财产处置等获得的收入;财政“一事一议”等筹资筹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财政下拨的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上级专项补助等不列入本收入。

第四条。

本镇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盘活农村资产资源第五条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尤其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必须坚持不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必须以农民增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合法经营、合理开发利用,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支持盘活的资产资源包括村集体全体成员(社员)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非资源性资产。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流动资产、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

盘活方式第一款。

股份合作经营。属于村(组)集体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资产资源,鼓励以村(组)集体(合作社)与公司(业主)采取股份或股份合作的方式盘活,村(组)集体资产资源打包入股、量化到户,农户、村(组)集体、公司按比例分红。属于农户承包经营的资产资源,鼓励农户以资产资源入股新型经营主体的方式盘活,农户按股分红。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盘活资源要建立对村(组)集体、农户的保底分红机制。

第二款。

集体自主经营。支持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盘活资产资源,选准发展路子,突出主业和特色,壮大集体经济。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股份制改革,经营的资产资源要量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

第三款。

种养大户和经验丰富的务工返乡农民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赁、转包村(组)闲置资产资源。租赁托管经营要鼓励通过二次返利等方式让农户充分受益。

第四款。

其他方式经营。各村要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大力探索盘活资产资源的有效方式,创新盘活资产资源的机制、模式,研究盘活资产资源的具体办法,多渠道促进农村资产资源开发利用和农民增收。

第三章。

村集体经济发展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发展主要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载体,鼓励村支部书记或乡贤能人担任合作社理事长。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支持优先发展产业或入股村级(社区)农业专业合作社,探索推行“产业带动型、协作共赢型、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服务创收型”等方式发展集体经济。

第十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无论采取何种发展方式村集体经济,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决定。

第十一条村集体经济组织除利用资金自身发展外,入股或参与其他企业(经营主体)的,年收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6%。

第十二条。

不可抗拒的因素下造成的经济损失,允许失误、宽容失败,不追究集体组织和当事人、法人等责任。

第十三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生产发展过程中,应优先使用本村劳动力,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提高村民(股民)参与度。

第十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提高凝聚力、召唤力。

第四章。

风险防控第十五条。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各村上报拟投资项目和资金后,由镇党委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上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具体建议,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投资项目及额度,镇政府牵头组织各村实施。

第十六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镇党委班子定期召开会议,会商研判,听取各村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资金投入经营主体经营情况;镇脱指办、财政审计所要密切关注各村财政注入资金的投资方向,加强与相关经营主体的联系,深入了解其运营、盈利情况,并建立投入经营主体的台帐,对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出现异常现象及时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汇报。

第十七条。

建立投资退出机制。使用财政注入资金采取债权投资方式投入到经营主体的,要在与经营主体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投资退出的协议条款。

第十八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出退出投资申请:

(一)中省市县对相关政策做出调整的;(二)经营主体存在套取、骗取或转移财政扶贫资金情况的;(三)经营主体的项目进展缓慢,不能按期投产,或资金管理混乱,改变资金约定用途的;(四)经营主体不能履行合同收益、分红约定的;(五)存在其他不可控风险总退出的情形。

第十九条。

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顾问,帮助审核相关协议、合同的条款内容,协调解决矛盾和经济纠纷。镇财政审计所、司法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站所要加大普法力度,及时为各村注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法律援助。

第五章。

加强财务管理第二十条。

镇人民政府是财政注入壮大村集体扶贫资金管理的负责对财政注入资金的组织管理和资金安全监管。

第二十一条。

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条件的,应当委托镇经营管理机构或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

第二十二条。

实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委托代理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

第二十三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的财政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其使用方向、支出范围、支出标准、支出用途、支出方式、支出层级、列支科目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计划、方案、任务清单落实,各村民委员会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擅自变更、调整或侵占、挪用。

第二十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主体,具体履行支出管理、资金使用、会计核算、报账管理、资产管理、公示公开、日常监管等职责。

第二十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项目管理、资金使用集体决策和内部监督机制。财政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要及时入账核算并登记资产,明确管护责任,按照《陕西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实施管理。

第二十六条。

目标、实施结果、受益对象、管理主体及负责人等,在村内及时公告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七条。

镇脱脂办、财政审计所、农业综合服务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脱贫办、审计厅《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x财办〔2019〕x号)精神,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第六章。

收益资金分配第二十八条。

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并结转下年使用,实行以丰补欠,严禁举债分配。

第二十九条。

确定收益分配方案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服务与发展并行,既注重扩大再生产,不断增加集体积累;又兼顾服务群众,不断发展公益事业,服务改善民生。

第三十条。

年度收益分配方案应按照章程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三分之二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代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经公示无异议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一条。

管理和发展公益事业的公益金,占总收益的20%。四是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占总收益的10%。五是股民普惠分红,占总收益的30%。

第三十二条。

收益资金用于奖励对村级集体经济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和股民普惠分红必须实行“差异化”分配,采取按劳取酬,严禁“一股了之、一分了之”。

第三十三条。

通过集体林地生态公益林补偿、集体土地征地补偿、退耕还林补贴等财政补助获得的经济收益,不得用于奖励。

第三十四条。

对年度考核结果“不称职”或存在重大信访稳定事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等问题的,不得对当事人、村民合作社负责人和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分红或奖励。

第三十五条。

收益分配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章程提出收益分配初步方案,确定收益分配范围、金额、比例、使用方向等,提交村级党组织研究讨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审议,公示七天后无异议后,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收益分配最终方案报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站备案。

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六条。

严格执行“村财镇管”等财务管理制度,接受镇政府和县财政、审计、农业农村等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三十七条。

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要做到“六严禁”,严禁未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及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讨论进行收入分配;严禁未提交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行分配;严禁对发展潜力不足、没有经过分析评估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代表会议审议的项目列支扩大再生产资金;严禁违规或擅自用集体收入资金用于发展个人项目或在扶持项目选定上优亲厚友;严禁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其他奢侈浪费支出;严禁搞“账外账”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六严禁”规定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对于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相冲突或上级下达新文件,则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xx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三

为了丰富群友们的业余生活,提高大家专业素养,增进群友友谊,本群特此举办本年度第二次群聚会,请大家竞相转告,踊跃报名。预祝大家聚会愉快!

本次聚会,我们活动会务组将努力打造一次大型聚会活动。我们的目的是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沟通的机会,通过参加各种互动游戏、经历交流、才艺展示等活动培养大家的感情,增加同本群之间的凝聚力,强化群友之间的实质性联系。本次聚会,安排大家聚集在一起,哪怕是短短的半天、一天,希望大家能沟通出浓浓的情谊。

总策划:()全面负责本次聚会活动的策划书、协调、主持、协助小组运营等工作。

小组分配:

生活组:组长()组员:()负责接待、饮食、会场的安排、采购等事宜,需要人员可以随时调遣。财务组配合。

文艺组:组长()组员:()负责活动的文艺节目、互动游戏、才艺展示等活动策划。需要费用支持随时联系财务组。

联络组:组长()组员:()负责汇总群员报名、群员联系通信录的印刷、发放;聚会活动纪念旗和群员胸牌、聚会活动签到表的制作;负责群员的联络工作。

财务组:组长()负责经费收支,并协助各组做好费用结算工作。摄像组:组长()组员:()负责本次聚会活动照相、录像等事宜以及活动后期照片、录像的制作工作,全程跟踪拍摄。

本次聚会活动是创业人士的大型聚会,希望各位管理和群员能踊跃、自愿走进每个组,参加我们的聚会活动。各组成员要认真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互相之间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确保这次聚会达到增进情谊、提升本群凝聚力、加深了解、促进交流的目的。

1、聚会时间:待定。

2、聚会报到地点:待定。

3、参会人员:郑州创业聚会群中所有人员。

4、活动安排。

活动一:“成功人士的精彩分享”

时间:待定。

内容:生活组把参加这次活动的总人数提前报给策划方案的负责人,负责人负责这次活动的总方案,活动没有开始之前,我们把参加这次活动的人数分成每四个人一组,首先,让主持人讲述,主持人讲述完毕下面请我们的群主上台分享自己的事业分享,内定三个人必须做分享,三个人分享之后,下面由每一个小组做总结,哪个小组里面的人分享一次给这个小组加一分,最后看哪个小组第一,得到第一的小组有奖品哦!

活动二:培训交流会。

你在面试时,怎么回答考官的问题?怎么给面试官留下深刻的印象等。

培训主题:面试如何成功?

1、主讲人:待定。

2、预计培训时间:待定。

活动三:主题:相见恨晚,把酒言欢,共饮杯醇酒、ktv疯狂相聚活动时间:待定。

内容:所有参加聚会活动的群员根据个人当天的情况和身体承受度选择是否参与我们组织的ktv疯狂相聚活动,群友在一起饮杯醇香酒、唱首朋友情谊歌,让所有的友情云散在美丽的星空下,让快乐永远停留在此。根据个人情况不参与的可自由活动(购物、逛街、聊天叙旧、成家的回家、没事的休息)。

a、经费运作原则。

1、本次活动属自愿参与,所有费用实行aa制;

3、活动经费由指派财务组长专项管理,所有费用支出由财务组提出和审核,财务组长负责支出,最后按实际支出做收支明细表,便于任何群员审核。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四

为认真做好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等9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x〔x〕11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10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x〔x〕7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全会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社区)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它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全区主要涉及8个镇(街、开发区)、55个村(社区)。

(二)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三、主要内容。

(一)清查集体各类资产。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等工作相衔接,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准确,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二)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对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估价;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确有需要的,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并报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明晰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属于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属于镇(街、开发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9步工作流程进行。

(一)清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集体资产全面进行清查;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社区)、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及所属企业集体资产进行清查。

(二)登记。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结果逐项登记。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内容全面、说明清楚、数字准确,确保不遗不漏。

(三)核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逐项逐笔核实,以登记时点为基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核实结果进行调整,做到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准确无误、归属清晰。

(四)公示。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在镇(街、开发区)为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或村(社区)组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专人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要按照资产类别,分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七)审核备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示确认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由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镇(街、开发区)备案。

(八)汇总上报。经审核后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级汇总上报。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镇(街、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村(社区)、组两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社区)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将本镇(街、开发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上报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对各镇(街、开发区)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市农委。

(九)纳入平台管理。完善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体系,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时间步骤。

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x年3月开始,x年底基本完成,x年6月底前做好农业部验收准备。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时点为x年12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x年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摸底调研,全面做好清产核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x年12月底前)。该阶段要严格按照9步工作流程,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逐项清理。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台账进行管理,明确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按时做好清产核资统计报表的录入、汇总,及时上报市农委,确保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

(三)规范提升阶段(x年6月底前)。x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回头看”,梳理排查问题,规范数据录入,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通过农业部审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国土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指导组,指导各相关镇(街、开发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区农林水务局承担牵头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区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和做好“三资”平台数据导出、清产核资报表审核以及资产台账建立等工作;区国土分局和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分别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区教体局、文旅局、卫计局分别负责指导教育体育、文化、卫生领域的清产核资工作;区审计局负责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的农村财务审计。

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要抽调农经、农办、财政、土地、“三资代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并加强对村(社区)、组的业务指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社区)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组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广泛宣传培训。采取政策问答、一封信等方式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县(区)培训到村(社区)”的要求,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政策规定,熟悉操作程序,明确工作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政策不走样。镇(街、开发区)要召开专题动员培训会,做到任务部署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三)严格政策界限。在所有权界定工作中,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破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界限。要按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办法》等有关规定,突出清查重点,做好工作衔接,注重纠偏正向,做到清查盘点“全”、产权界定“准”、存量核定“实”。要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由镇(街、开发区)及以上政府财政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额外增加村(社区)级组织负担。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资料印制、政策宣传等。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督查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和动态情况。将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区直相关人员进行督查,确保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凡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明显滞后或发现突出问题的,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凡是被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五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分配,依法保护集体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根据《xxx民法通则》、《xxx物权法》、《xxx土地管理法》、《xxx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乡统筹工作实际和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集体资产的范围。

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变价收益、流转收益;(五)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发包、流转的,承包人依法享有相应权利。

二、集体资产分配原则。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分配应当首先区分资产的不同性质,对应不同的分配主体,在分配方法上区别对待。

第四条民主议定原则是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的首要原则,集体资产是否用于分配以及用于分配的数额,集体资产的具体分配办法等,均需通过民主议定的程序决定。

第五条民主议定的程序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身、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的内容。

第七条民主议定的程序违法或者内容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被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后,应同时责令集。

体经济组织在合理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分配方案,一般为六个月。

第八条集体经济组织未在合理期限内重新作出分配方案的,当事人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分配原则计算当事人的分配份额,判定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

第九条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集体经济组织拒不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起诉要求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发包、流转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因征收、流转获得的收益,在对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之后的剩余部分,系基于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享有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求获得与其他成员同等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

第十一条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应当区分为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因丧失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权的补偿部分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部分。

于分配的数额,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用于分配的部分,应当先根据本轮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按照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对征地时已经取得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补偿。

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补偿的标准,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决定,不能形成决议或者形成的决议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剩余承包期限不足10年的,不超过该承包地补偿费的三分之一,超过10年但不足20年的,不超过该承包地补偿费的二分之一,超过20年的,不超过该承包地补偿费的三分之二。

对于仅有少量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数额不大,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占谁补谁”原则,在提取社会保障费用后全部支付给被征地承包经营权人,经民主议定的,可以准许。

第十四条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在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补偿之后的剩余部分,包括因面积计算差异和尚未发包的土地补偿部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平均分配。

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以作出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为一方诉讼当事人。

四、土地流转收益分配。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成片或者整体流转的,现有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其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和剩余承包期限获得相应的流转收益。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成片或者整体流转的收益,在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包括面积测量误差部分,尚未发包的土地部分以及超过剩余承包期的部分收益,归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平均分配。

第十九条因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发生纠纷的,参照本意见第十六、十七条规定处理。

五、其他集体资产分配。

第二十条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设施被征收产生的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益等,是否用于分配以及用于分配的数额问题,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设施被征收产生的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益等,决定用于分配的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集体资产形成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因分配发生纠纷的,参照本意见第十六、十七条规定处理。

六、成员权资格。

第二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自然共同体特征出发,以成员权理论为基础,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条件,并结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般原则。

第二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以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日或者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之日为基准时。

第二十四条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在其加入集体经济组织时自愿放弃分配权利,其起诉请求分得相应份额的集体资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资格的确认按照本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意见自。

日起施行,年。

日起新受理的一审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纠纷案件,适用本意见。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六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厘清村“两委”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能,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核算,根据《xxx中央xxx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3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xx〕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分离、经费分账管理和使用。从20xx年起,力争用3-5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完善村级治理体系,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实行分账管理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系的客观需要。在遵循现有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分账管理的新机制。

((二))积极稳妥。实行分账管理既要确保村民委员会有资金开展村民自治和公共服务,又要有利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防止因分账管理导致村民委员会难以运转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受损。

((三))务实有效。实行分账管理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统筹考虑,科学谋划,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序推进。

三、职能定位村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按照党章和《中国xxx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行使各自职能。

((一))村党组织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xxx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x、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众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能按照《xxx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内部设立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包括:政策宣传、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等精神文明活动,村内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纠纷调解农村治保等治安联防职能、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委托代办的村民事务,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及管护,民主、维权、财务等村内事务办理等。

1.《xxx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xxx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各类事项。

四、分账条件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xx〕129号)精神,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暂不分账,维持现行财务管理模式。但要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进行分账管理,且每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五、分账管理。

分账管理是指村民委员会的公共管理服务功能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功能分离后,经费实行分账管理和使用。

在国家没有明确执行的会计制度之前,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执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行“村账乡(镇)委托代理”制度。经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均归村股份经济合作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村民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继续拥有其正在使用和管理的办公场所等公益性资产的使用权,并承担管护职责。

((一))村民委员会账套的核算内容。村民委员会须新建一个会计账套,会计账套的名称为“xx县××乡(镇)××村民委员会”,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套的核算内容。沿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套,会计账套的更名为“xx县××乡(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必须新设立,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补助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运行经费的预算项目和金额标准可以上一年实际情况为基础,基本运行经费由财政拨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兜底保障,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申请办法,确保村民委员会能够正常运行。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经费的资金来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来自投入资本、留存收益、市场融资等。属于非公共管理和非公共服务范围的各级财政拨款和补助资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和使用。

七、分账步骤((一))准备阶段1.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拟定分账管理方案,并提交村民(含成员)会议或村民(含成员)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含成员)会议讨论决定。

2.村集体向所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书面提交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申请。

3.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对村集体提交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批复。

机构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2.村集体将清查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村集体将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清查结果提交村民(含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报乡(镇)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银行账户。

((五))乡(镇)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中心根据村集体清查结果,做好账务处理、资源台账补充登记、账务分离等相关工作。

八、工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分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组织、农业农村、财政、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等职能部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县、乡(镇)农经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分账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积极主动帮助村级解决账务设置中遇到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1.县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组织、民政、财政部门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村民委员会基本运转经费标准。各乡(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级组织承担的社区服务和管理任务,确定本辖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为进一步推进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对每个试点村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三))制度保障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运转经费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村民委员会正常运行和开展各项公益事业,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申请办法、规范各项支出。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合理使用资金,建立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加强民主管理。凡涉及集体资产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会议或成员会议授权的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监督保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村级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分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拨付到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乡(镇)人民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小组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的监督检查。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七

1、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准备。各村(居)在3月份成立由村(居)主任挂组长、“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应结合本村(居)实际,依据本方案,在3月份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培训。根据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3月中旬开展工作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

3、资料准备。各村(居)在3月末要整理好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其他清产核资相关资料。

4、表册准备。表册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资源清查情况登记表、集体经济组织调查情况表等表。

1、集体经济组织调查。各村(居)负责填报组织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填列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调查表。

2、账面资产盘点。各村(居)负责本村(居)账面资产的核查,重点开展以账对物,填列相关登记表。

3、账外资产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外资产是指未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内核算的资产,主要包括账外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类资产,填列账外资产登记表、资源清查登记表等。

4、不动产权属调查。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专业测绘人员组织的权属调查组,以集体经济组织宗地为单位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

5、资产价值盘整。根据账内盘点、账外清查、权属调查以及其他资料等对集体资产与资源进行逐一查实核对。

1、编制集体资产调查信息公示表。

2、审核公示。集体资产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勘误修正。对公示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公示结果仍有重大异议,可多次公示。

4、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调查及公示结果,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由村、组及农民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会计账务进行调整,经专业机构审计后,形成清产核资后资产负债表、清产核资后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会计台账资料。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由清产核资工作组向侨英街道汇交,侨英街道向区改革办上报。待区级检查汇总后,形成标准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供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使用。

逐村(居)验收。检查主要分为调查队伍自检、互检,区级组织的检查和市级组织的抽检。检查工作应贯彻清产核资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工作质量。

侨英街道党政办公室。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八

a、聚会时间:

20xx年2月13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六。

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上午9点之前到达,估计到晚上8点左右结束。(根据报名人数--地点村委会)。

b、聚会人员:所有南温川的老乡。

c、主要内容;

上午:

1、见面后互相认识,沟通交流。

2、开始秧歌文艺活动,锣鼓组委会准备,表演道具自备(如果钱多就请唱票的,如。

果钱少就自己敲锣鼓)。

中午:

3、通过聚餐大家互相交流沟通增加了解。中午聚餐标准为(每桌240元6冷8热)。

4、组织集体照合影照片。(如果人数多就按年龄段分开合影,如果人数少就全体人员一起合影)。

下午:

5、继续秧歌文艺活动。

6、5:30简单吃饭。

7、6:30进行放旺火看小型烟花,还可以文艺表演。

1、所有在外的南温川人男的标准为:成家结婚的每人最低200元起,上不封顶,没有结婚的已经挣钱的每人100元起;女的标准为:无论成家与否每人100元起。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金额上不封顶,上学的孩子和60岁以上的人员可免费参加聚会。费用尽量报名时交给组织人员也可报到登记时交纳。

2、预计开支费用:购买花生、瓜子、糖、购买烟花、饭费、印刷照片等。

3、所有收的钱以花名+钱额的方式公布,所有开支的钱要发至群里和在村里张榜公布。

1、请大家通过微信群公告、留言通知宣传或用手机、短信等相互转告。

2、确认参与的报名给组织者,以便统计人数报名时请把钱数、姓名、电话和回村的人数一起告诉组织人员,各个年龄的组织人员做好登记。

3、报名日期:聚会发通知时至聚会当天。

4、请报名人员务必准时到聚会地点,临时有事的请及时通知组织者。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九

为巩固农村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的良好环境。提高“三资”使用效率,健全“三资”管护运营机制,推动“三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农经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各村要充分利用全区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重点围绕家庭承包以外的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体资源低价发包、仗权发包、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2、侵占、强占、平调集体资源等问题;

3、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干预集体资源承包等问题;

4、侵占、霸占农户承包资源、强迫农民流转等问题;

5、拖欠集体土地补偿费、村级新增债务、违规支出等集体资金方面的问题;

6、强占、侵占、非法变卖和报废集体资产等问题;

7、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

三、

整治环节。

(一)组织推动。要深入学习研究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摸排线索。各村组织村、组两级开展2018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排查摸底。设立举报电话,收集线索。

1.村级自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成员和农民代表作用,对村级家庭承包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发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摸排其他集体资产和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建立集体资产、资金问题台账和集体资源发包台账。台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和举报。公示结束后,台账上报镇政府。如发现隐瞒不报、底数不清等问题的,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

2.镇政府复查。镇政府专班组织力量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和清产核资成果,对村级上报台账进行比对、审核对农民群众举报线索、有关部门通报移送线索、审核村级台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清查核对。归纳整理“三资”领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三)分类处理。镇政府对各村上报问题清单和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定性、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1.纠正规范。镇政府专班及时将整改清单反馈各涉事村,指导村组依法依规整改问题,履行程序,完善合同,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要慎重对待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切忌简单粗暴“一刀切”。

2.移交线索。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区扫黑办。

(四)建章立制。坚持边治边建,镇政府专班要指导村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者离任审计制度和集体资产流失问责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异地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制定治理方案。

(二)积极协调配合。要强化沟通协调,研究措施,积极组织突出问题线索的收集和移交,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

(三)维护社会稳定。各村要建立“三资”专项整治维稳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矛盾纠纷,准确分析判断形势,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坚决避免出现大面积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按时上报结果。各村每月24日前要将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政府综治办,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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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

本次同乡联谊会以“乡音、乡情、交流、互相合作、工作业务上互相帮助进步”为主题。

加深老乡之间的认识、了解;增强老乡之间的亲切感与凝聚力。活动由长期在武汉工作、生活及关心家乡发展的老乡自发、自愿组织参与。

1、qq群邮件、通知宣传。

2、手机、手机短信口头相互转告。

3、确认参与的将自己个人信息填写到下表格上,我后期扫描发到群里大家好联系。

4、关于我们活动期间要定吃饭和娱乐地方请大家,千万不要忽悠,到时放鸽子,那样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a、聚会时间:

20xx年10月29日(星期六)。

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下午15点8分之前到达,估计到晚上10点左右结束,资料《同乡会聚会通知》。(根据报名人数--地点待定)。

b、聚会人员:

1.qq群所有人员。

c、聚会原则。

1、坚持自愿的原则;

2、聚会费用aa制原则;

3、坚持财务公开原则;

4、坚持一切从俭原则;

d、主要内容;

1、见面后互相认识,沟通交流。

2、组织集体照合影照片。

3、进餐厅准备就餐。

4、通过聚餐大家互相交流沟通促进老乡亲切感。

5、饭后大家也认识差不多了,可以互相沟通工作业务合作,便于大家以后的工作业务来往。

6、晚上大家ktv欢聚一堂,共享快乐。

1、aa制预交100元/人,多退少补,报到登记即收。

2、购聚会用品,场地,食物,娱乐等。

3、费用乾隆负责收取。

1、报名格式:姓名+目前所在地+电话+qq+e-mail地址+人数。

2、报名日期:本方案公布日至聚会当天。

3、诚信报名,你的报名将作为我们聚会预算的基础,若你报名后种种原因不能到会,请提前与我们联系。

4、请报名人员务必准时到会合地点。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一

一、总体要求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具体工作目标是:(一)通过清查农村集体各类资产,特别是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二)通过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三)通过对清查出的未登记入账、核算不准确、长期借出、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资产,以及被侵占的资产等重新核实,确定集体资产价值总额。

(四)通过将各类集体资产所有权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五)通过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

三、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一)清产核资的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角落经济联合社、独立拥有资产所有权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落。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账内账外货币资金、应收款、应付款、借款等资产与负债资金。

四、工作步骤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间节点。清查工作自x年10月1日开始,x年5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x年9月底前完成)。县、乡镇(街道)拟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发动宣传。

(二)实施阶段(x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9步操作流程,各乡镇(街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开展核实农村集体资产,确认资产所有权,逐项清理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调整处理会计账务,公示确认资产清查结果;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形成资产负债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并逐级上报,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三)总结和制度建设阶段(x年底前完成)。

县里组织乡镇(街道)之间开展交叉检查、校验核对、上报数据、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开展交叉校验核对,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务问题进行调账处理。发现属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x年10月底前,形成全县工作总结报告,申请省、市检查验收。

五、清产核资的办法(一)集体资产清查1.现金。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2.银行存款。

清查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

对由未达账项引起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短期投资。

清查核对各种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与短期投资原始凭证记载是否相符,查清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协议等。

4.应收款。清查核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应收款账面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和审批人等,并以双方记账凭证金额一致为准。对登记日应收未收的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合同、协议或政策文件确认,并取得债务人书面同意;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且既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须单独说明。

5.内部往来。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二

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县《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精神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快我镇现代农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将股份制融入农业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破解“三农”发展难题,探索出一条特色农村发展之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稳定,加快全镇脱贫进程。

二、工作原则(一)统筹安排。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进一步理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三变”改革关系,统筹安排各村改革任务、实施步骤和推进时间。

(二)因村施策。

以村组为基本单位,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推进,不搞一刀切。

(三)多种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探索自主经营、入股经营、股份合作经营、承包经营等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及时总结1成功经验,探寻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有效路径,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四)尊重农民意愿。在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下,依托村党支部,村委会,充分发动群众,全面落实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农民创新,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维护农民合法利益。

三、目标任务1、资源变资本,激活沉睡资源。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整合农村土地资源、林地资源、劳动力资源、旅游文化资源、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等,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土地股权化,盘活各种资源要素,形成资源叠加效应,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确权颁证基础上,加快推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使农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财产在权属上清晰、在权能上明确、在管理上规范。

(2)推进股份制运作。按照“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要求,通过对农村土地等资源核查清理、登记备案、资源评估等程序,对农村经营性资产进行量化,通过协议的方式,将农村资源转变为企业、合作社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2的发展模式,有效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一是自主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直接创办股份制企业、合作社,自主发展生产经营;二是合作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通过与其他企业、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共同进行生产经营;三是参与经营,由村集体或农民将资产作为股份,有偿交由相关企业、合作社开展经营,按股分红。

2、资金变股金,聚集闲散资金。通过股份合作方式整合资金,积极探索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使分散的资金成为股金,做大产业,再上规模,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1)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整合涉农、扶贫等相关项目和资金,用好财政政策,发挥整体合力。

将财政资金投入到农村,涉农资金量化为村集体的股金(直补农民、优待抚恤、救灾救济、应急类资金除外),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按股比获得收益。

(2)财政扶贫到户资金转变为贫困户股金。对试点村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将扶贫到户资金,投入到效益较好的经营主体,确定贫困户持有的股份比例,按股比获得收益分红。

3、农民变股东,富裕农民群众。坚持农村“三变”改革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与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结合,引导农民以土地入股、技术入股、劳力入股等3形式,做大做强中药材、食用菌、豆制品加工、草编等产业,让农民从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让资金在市场中流动起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实现增收致富。通过创业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坚持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群众创业就业的平台,一方面鼓励农民通过资金入股参与分红,另一方面组织农民就近就地务工,参与农业管理经营,多渠道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

四、方法步骤我镇2018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按照以下步骤抓好落实,确保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任务按时完成,并取得效益。

(一)准备阶段(2018年6月16日-6月30日)。宣传动员摸底调查,制定方案,确定清产核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在总结2017年两个村改革经验教训基础上,因地制宜,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清产核资工作人员包括镇办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村两委会成员和各村民小组组长等,吸收部分老党员、群众代表参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本村的资产、资源进行详细摸底、清查。村党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

组织开展业务骨干,村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和村组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宣传改革试点成功经验,激发群众对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工作的热情,使群众积极参与到改革工作中来,培训工作做到入村入4组,宣传政策做到,到户到人,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二)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18年8月底)。按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抽调相关人员、进村入户、调查摸底,统计基本情况,组织开展全镇10个村集体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和所有权益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查实、公示、并建立管理制度。

第一阶段(2018年7月1日至7。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三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小井乡莲花村在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以莲花为例,探索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产业发展是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最重要的方式。立足实际,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则,结合市场发展,利用比较优势,选准优势产业,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小井乡莲花村种植枳壳有30多年历史,80年代初,为发展农村经济,政府帮助村民引进枳壳在房前屋后零星栽植,可变卖换点油盐补贴家用,当时可谓是群众身边的“药钱树”,村民见有利可图逐渐跟风并逐渐扩大规模,最高种植面积达500亩。但后期由于疏于管理,缺乏科学种植技术,枳壳产量逐年减少,加之受市场影响,当时市场价0.2—0.3元/斤,村民入不敷出,枳壳种植积极性逐年消退,有的将老树砍作柴烧;有的根本不去管理,任其自生自灭,一时间莲花村的枳壳产业陷入了生存危机。几百亩枳壳树是砍了种其他经济作物,还是继续在“摇钱树”做文章,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莲花村两委。

前锋新区成立以后,小井乡将枳壳产业作为全乡产业扶贫的特色主导产业。莲花村两委紧紧依托传统种植优势,“一定利用好这一优势资源,让枳壳树真正变成摇钱树!2013年以来枳壳种植面积迅速发展到1000余亩,并配套林下种植黄精、丹参、芍药等优质药材300余亩,年产值从不足10万元发展到现在500余万元,初步形成育苗、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成熟产业链。

“思路决定出路”,选择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子,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关键。小井乡莲花村集思广益,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思路上走出了新途径。成立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社。“重振产业的关键点是发展机制,推动发展的源动力是种植农户”。“决不让老板抢走老乡的饭碗”,村两委多次拒绝了洽谈租地合作的公司或老板,确立“支部引领、村户联营”的基本思路,建立“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以“村两委”为领导核心,合作社为具体运行平台,农户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基本实现了“分户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分配”的“一分三统”运行模式。“一分三统”种植模式,实现了农户收益最大化,全面激发出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品质保护意识。对中药材进行粗加工,提升药品附加值。在扩大种植规模的同时,为提高药品附加值,2013年,莲花村专业合作社修建土烤灶1口,对种植户上交到合作社的鲜果进行初加工,随着枳壳产量的增加,土烤灶无法满足加工需求,2016年村两委引进新型智能烤灶3台,新建枳壳加工厂房1000余平方米,实现了基地、加工、销售配套发展,2017年中药材加工实现农户增收50余万元,村集体增收10余万元。2018年专业合作社又引进新型智能烤灶2台。坚持道地品质发展,打造川内名牌中药材。发展产业重在销售,销售重在质量,把做优品质作为枳壳产业发展的第一战略,村两委利用院坝会组织宣传,以算好生态环境账、长远收入账等形式,让种植农户深深认识到绿色生产、品质发展带来的经济生态双赢局面,自觉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药材道地品质的守护人,经有关部门初步检验莲花枳壳品质在全国排名第三,大大提升了产品销售的竞争力,小井乡枳壳得到了许多中药材市场的认可,多等地的药材商纷至沓来抢产品、抢订单,形成了基地就是市场的良好格局,近年来的产品都是由全国第一大药材市场安徽亳州的药材商提前订单收购,2017年产品因品质提升价格上溢同比带来的增收约50万元,目前正在积极申报道地药材。探索“复式套种”生产模式,提升土地亩产值。村集体出资购买黄精、丹参、芍药、等喜阴低矮药材苗,与种植农户合作,在农户枳壳树下试验套种种,克服了无集体土地资源这一困难,收益的60%作为村集体收益。2018年发展黄精、丹参、芍药等套种中药材300余亩,预计2020年农户实现增收100余万元,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已达50余万元。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懂经营、善管理、信息灵、交际广,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谋有招的“两委”班子。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干部的贡献,没有奉献精神的干部,也搞不起、搞不好一个村的集体经济。莲花村干部在发展产业中任劳任怨,村上没有烤灶,村、组干部将一年工资70000元拿出修建土烤灶1台;枳壳没有市场,村干部带领党员想办法分头跑销售;村上基础设施差,村两委带领群众修路挖塘,通过多年村干部默默无私的付出,莲花村中药材产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随着枳壳生产的效益不断提高,相邻的、本村的、外村的农户纷纷要求加入我们专业合作社,乡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引导,以“建强核心、线状辐射”的思路,在重点打造莲花村核心基地的同时,成立小井乡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合党总支,辐射带动周村发展壮大中药材产业,目前已覆盖11个村,种植面积达5000亩。

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考核激励是动力。要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就必须要有一套激励措施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提高村书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意识和热情,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与工资、评优、提拔挂钩。村书记全年工资的2/3可作基本工资,另1/3可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绩效工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可得全年基本工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的,可得全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后每超5万元(包括5万元)则按全年工资的15%上浮。要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以保证集体资金资产不流失,保证企业可持续。三是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支持干事者、保护发展者、宽容失误者的用人机制,打消村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村"两委"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

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群众致富是根本。发展村集体经济,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千百户农户团得拢心,最核心的是要通过集体的组织,让群众致富,发展村集体经济需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实现集体、群众双增收。莲花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合作社利益链接机制,从多方面实现村集体增效、参社会员增收。积极开展枳壳订单育苗,平均每年获取10万余株育苗订单,为种植农户实现增加收入50余万元,村集体增收5万余元。延伸下游链条。利用集体资本购置智能化烘烤设备,对种植户上交到合作社的鲜果进行初加工,产生的附加值60%返还农户,留取40%作为合作社设备的运行和村集体收益。2017年农户实现增收50余万元,村集体增收17余万元横向开拓业务。在全乡产业党总支成立的中药材联合社的业务团队帮助下,已将周边华蓥市阳和镇的葡萄、广安区石笋镇的杨梅、白马乡的柠檬等农产品纳入订单加工,加工的收益100%列入村集体,2017年实现对外烘烤收入10余万元;2018年村集体已实现对外农产品加工收入2余万元。坚持助农脱贫初心。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村两委创新收益分配机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人免费提供枳壳树15株;加工销售产生利益分红,贫困户按照产量每斤分红标准提高20%;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户人员务工,每天每人给予工资报酬60元。2018年,莲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预计人均增收2000余元。

2017年实现莲花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31.2万元,在家农民人均增收4000余元,辐射带动周边12个村发展壮大中药材产业,全村中药材产业生机勃发,真正成为贫困村农民脱贫致富的一剂“良药”。2018年莲花村中药材产业预计实现收入800余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40余万元。2020年莲花村中药材产业预计实现收入1500余万元,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四

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进一步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和经济实力,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自治区、北海市和合浦县有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抢抓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努力提高村级组织的服务能力,带动整个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带领群众走上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的兴乡富民之路。

从2018年到2020年,力争有集体经济收益的村,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新的提升,无集体经济收益的村,找到符合村级实际的发展路子,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以上,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以市场为导向,创新思路,科学发展,从村级经济基础、区位特点、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

1、盘活集体资产。对村集体所有土地、林地、水塘、闲置房等集体资产,通过发包、租赁、参股、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加以开发利用,增加集体收入。

2.入股经济实体。鼓励村集体发挥自身优势,运用各种有利条件,积极创造和把握机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办标准厂房,与扶贫产业基地——建丰制衣厂合作,通过经营收益、入股分红等途径,增加集体收入。

3.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集体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集中连片流转土地,加强服务、指导,增加集体收入。也可在改善农业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农业项目,统一对外发包,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4.发展现代农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结合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改造等农业项目,大力发展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积极兴办一批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建设生产、加工和经营服务设施,带动农民发展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效结合起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

5.开展服务创收。鼓励村集体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领办农村淘宝、农村电商、阳光红页等等,为村民提供农资供应、农产品购销、科技指导、商标使用、信息提供、电商销售等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6.鼓励招商引资。鼓励村集体发挥自身优势,借用东港开发的东风,招商引资,以土地引企业,以劳动力引企业,企业投产后所实现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每年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村,增加集体收入。鼓励外出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村集体可通过为企业提供土地、招工等服务,增加集体收入。

(一)谋划部署阶段(2018年2月-2018年3月)。通过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理清思路,制定镇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调整充实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镇村级集体经济办公室负责具体办公;与各村签订《白沙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制度体系保障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二)整体推进阶段(2018年4月-2020年10月)。坚持问题导向,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加快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打造一批集体经济示范村,形成具有白沙特色的村级集体经济新模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2020年12月)。组织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并做好总结提炼、形成经验,全县推广,进一步巩固提高发展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白沙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成立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室,组织室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责任主体,认真执行“一包到底、一抓到底、责任到底”工作机制,各村社区支书、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主体负总责,包村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整合联建帮扶部门、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长等人员力量,落实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任务,以村为单位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台账。各村(社区)要制定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和阶段性目标,整合资源,抓好落实。

(二)强化部门职责。镇直相关部门要紧密协作、互相配合,结合部门职能,出台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扶持政策。扶贫办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要切实保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努力盘活土地资源资产;农服中心要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职责,给予大力扶持;社保中心要加强科技进村入户培训,提高农民种植水平,加快良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大幅度提升产业优势和产品市场竞争力。

(三)强化党建引领。按照“好班子”的标准,加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带动作用,采取“党支部+”的形式,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加大农村党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村级干部的“双带”能力和水平。要创新服务载体,全面推行“农事网通”“阳光红页”建设,试行智慧党建和党组织质量评价体系,不断丰富贫困村带领群众致富渠道。

(四)强化考核激励。加强督促指导,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绩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硬指标和述职的重要内容;对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工作主动、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被动、效果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明显的干部、驻村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优先提拔使用。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五

根据中央、省、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我办迅速召集镇农经中心主任、相关村级会计代表集中召开会议,学习借鉴沛县农工办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经验,听取村、镇代表的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xxx区清产核资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组织,明确责任分工。截至目前已有15个村基本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资产核资后资产7679.26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355.29万元,公益性固定资产4817.25万元。现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组织了业务培训。我办于5月30日举办了全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阳光村务”培训班,对全区镇级农经部门业务骨干和村会计进行了培训。培训班上由财审科业务工作人员对清产核资的工作流程和相关表格的填报办法进行了详细讲解。

2、建立健全了三资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村(居)成立了由支部书记或村主任为小组长的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小组,进行了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等工作。同时,积极完善制度、规范流程、编印工作手册,按照“纪委监察、农经指导、部门配合、村具体实施、群众参与监督”的模式,形成了全民参与、全面推进的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机制。

3、开展了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和网络等手段,采取标语口号、宣传栏、致村民的一封信等各种形式,宣传清产核资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及进展情况。各镇(办)多次指导各村召开村“两委”会议、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各种会议,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也较好激发了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监督的热情。

4、出现了一批好的三资清理工作典型。在三资清理工作中,每个镇(街)选取1个村作为工作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面推开,各镇(街)能够按照清产核资的内容、程序、目标要求和工作重点进行清理,同时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出现了一批较好的典型,比如潘安湖街道权台村和大吴镇聘请第三方进行清理,有力的推进了清产核资工作。

督查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基层干部因怕清产核资带来不稳定因素,一直处在观望状态,一定程度影响了清产核资工作的整体进度。

下一步我办将联合区督查室加大清产核资指导督查力度,同时充分借助区巡察办选取了全区4个镇57个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察的机会,要求村级干部配合巡察组工作的同时,搞好清产核资工作,争取7月底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工作,8月中旬完成公示工作,8月底前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战略要求。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大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清产核资三步走”计划,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历时5个多月,按时保质完成全镇115个村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走在全区前列。现将具体如下:

(一)夯实组织基础,深入协调推进。

收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后,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管中心克服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工作人手不够、工作时间碎片化等问题,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区清产核资培训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镇村干部+代管会计+专业会计师+督导组”为组员的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各村成立由村“两委”班子任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建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的清产核资队伍;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提供具体业务指导,对村“三资”、土地合同等全程跟踪;确立了镇级管理主体、中介机构服务主体、村级实施主体的“三位主体”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责任主体、保障了任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镇对全镇115个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记账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共计组织培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召开白条顶库与土地、资源、合同等专题会议3次,培训人次达3000余人;印发清产核资宣传横幅100余条,入户发放的《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与《大村镇村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大村镇2018年村干部培训班培训手册》等宣传培训材料,累计发放量达到10000余份。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镇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统筹兼顾,扎牢政策口袋。

一是组织召开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大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区级方案的原则与组织程序,立足大村镇实际,因地制宜,明确规定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清查进度与结果公示,做到全镇统筹;二是要求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具体产权制度改革年的清产核资数据为基准等问题,并签订《清产核资工作承诺书》。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一是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全镇115个村的资产总计为2038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96.545万元,农业资产13.27万元,长期资产589.1万元,固定资产12965.86万元;负债总计为753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584.62万元,长期负债为952.6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844.05万元;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3.37万亩,其中农用地为21万亩,建设用地为1.46万亩,未利用地为9223.52亩;四荒地为3845.44亩;三是资源型资产合同清查结果汇总。共清查土地合同21607件,总亩数280669.8亩,涉及金额132118871元,装订档案126本。

一是开展白条顶库“清零销号”专项行动,清除村级财务“顽瘴痼疾”。通过号召村组织召开全村老党员、村老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等出席的专项会议,对白条遗留问题成因进行确认并制定村白条顶库处理方案。历时一个半月,全镇27个白条顶库村的60余万元资金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创新重大事项审批机制,构建“特事特办”快速通道。在开展资产清查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需核销的债权债务、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等的清理速度,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需提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处理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村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后由社区与分管领导签字,提交经管中心,由经管中心签订部门意见后,统一上报给镇主要领导签字,无需再重新组织重大事项审批会。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土地合同、资源清查,确保土地入户“最后一公里”。资源性资产尤其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一直以来是关系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社会繁荣发展的重大课题。自接到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后,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从大处着眼,从大局入手,为全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根基,多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农村土地问题进行谈论研究。分两批次组织召开土地、合同专题会议,由镇主要领导对土地清产的重要性进行强调与部署,引起村干部高度重视。并请专业会计师详细讲解村资源性资产表的填报,务必要求各村的土地填报详细到户。经过这一系列提前统筹安排,我镇农村土地工作完成质量与总量均位居全区前列。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五是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层堡垒作用。

(三)清产核资工作中问题解析。

一是农村记账员队伍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加强全镇农村财务人员队伍建设,2018年6月,全镇新一批农村记账员选聘工作结束并全部履新。由于新记账员上任时间节点与清产核资开展时间节点冲突,导致新上任的记账员来不及熟悉村级财务就“赶鸭子上架”参与了全镇清产核资工作。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记账员业务水平的不熟练间接导致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

二是村级实际土地数据与镇国土部门数据不符。根据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与各级文件要求,村清产核资资源类型报表中所有土地类型,涉及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数据须与镇国土部门对接。经对接发现,镇级国土部门所提报的土地二调时数据与村提报实际情况数有所差距,并国土部门数据没有详细到户。

三是村级债权债务与固定资产等账目调整是否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对需要进行账目调整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经讨论发现,若按正常审批程序进行需耗费大量人力与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工作进度的落后。

四是村级现金白条顶库情况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制定难。

五是农村集体资产中在建工工程未及时转成固定资产,并未按规定进行计提折旧。

六是收入、支出的划分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应按照业务内容分别计入相对应科目。

七是发生的各项费用未按照规定取得合规的税务发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八是存在跨期费用问题,未做到当月发生、当月入账,且费用跨期时间较长。

九是往来款项应定期进行坏账清查,及时确认损失。

一是组织召开农村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农村新上任财务人员理论有余、实际业务水平不足的情况,我镇除定期开展全镇记账员工作培训会,成立了由“镇领导小组成员+代管会计+专业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培训组,对业务水平不足的记账员“另开小灶”,以点及面,全面带动全镇农村工作队伍的学习积极性,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把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对固定资产处理过程中存在的时间跨度大等问题,研究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将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转出,剩余的按照购置年限,计算出各项资产的累计折旧额,与账面提取的累积折旧额进行核对,调整其差异,改变随意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做法。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财务监管,成立镇级农村财务督导组,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对于一些非正式、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始票据,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成立“代管会计初审+代管中心主任复审+入账会计终审”的“三级联动”审核机制,抓本固源,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防错账入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付款票据管理,特别是对工程付款的发票按程序取得正规发票。

四是各村与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把资金支出关,尤其是土地收益金与扶贫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2019年,经管中心将开展全镇巡查、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将责任细化到各村,要求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上级有要求的要率先落实,同样的问题绝不再犯。

第一,开展专项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开展清产核资,目的是对集体财务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摸底清查,使得“三资”管理与村集体经济活动符合国家、集体、村民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理顺了旧账、纠正了错账,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保障村级财务依法依规进行。通过清产核资发现,全镇部分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够规范,大力督促他们按照《会计法》和《大村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和村报账员管理,从而达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推进农村干部廉政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通过清产核资,提高了村财务的透明度,形成了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廉洁自律、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基层的廉政建设。

第四,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给村民吃了一例“定心丸”。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与监督委员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张榜公布与确认,把清产核资结果向村民公布,听取村民的反馈意见,认真查处村民提出的问题,辩明了是非、消除了疑虑,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了公开、倡导了公平,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北底乡东垴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数:1个;成员户数:402户;成员数:1206人;土地面积:4223.85亩;耕地:1933.95亩;林地1.8亩;建设用地831.45亩;未利用地1189.8亩;未承包地6亩;资产额6706554.82元;负债额6626002.95元;清产核资新增资产18000元;核销资产额193075.4元;2018年收入2443940.6元;补助收入44964元;支出2140822.72元;收支结余303117.88元。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村按规定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在党的领导下,成立了工作组,明确职责,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积极宣传,认真学习。

我村利用广播、发放传单、宣传手册、微信等进行宣传。

支村两委、村民代表、监督委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进行了业务培训,制定了本村《东垴头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操作,从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数据填报、数据录入,一一按章办事,有疑开会商议解决。

1、资源性集体资产管理存在不足;。

2、债权、债务不清理。

3、固定资产构建时间不明确。

4、相关经验不足,反复理不清。

5、相关人员素质不足,专业知识缺陷。

6、相关制度未制定,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拖延问题严重。

对照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后改正。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顿岗乡迅速召开班子会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了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清查小组、核查小组。及时召开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培训会,安排部署全乡清产核资工作,仔细讲解清产核资的实际操作流程,进一步在全乡范围内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召集各村委支书、文书、及部分清查核查小组成员在乡会议室召开动员会,使村干部了解到清产核资的重要意义,并用朴实无华的语言,鲜明生动的例子,全面解读政策精神,对问题进行梳理评估,同时充分利用张贴宣传单、悬挂条幅等方式扎实开展政策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关心和支持清产核资的良好氛围。

为了更好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顿岗乡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及所站长为成员的乡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村级清产核资工作三个小组,制定了乡级和各村委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挂牌成立了乡级村级清产核资办公室。同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目标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对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所有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定期汇报工作进度、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摸底结果真实有效。

1、按照时间节点制定任务清单,清单内容尽量清晰详实操作性强,确保村干部能看懂并执行。2、划定责任区域,选取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业务指导员,每人负责五个村委,全面负责村委的业务指导和各项报表文件的质量把关工作。3、建立乡村两级清产核资档案资料,一村一档,对档案台签格式等规范管理,确保工作痕迹规范留档。4、乡政府督导组不定期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村委在工作群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定期采取集体办公、以会代训、下村指导、微信群提醒等方式全面推进清产核资工作。

竟成镇、村、组三级集体经济组织:本次验收针对本区下属1个乡镇,14个行政村,96个村小组。

根据《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要求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形成的过程材料证据、最终完成的数据结果、系统上录入情况以及会计账目调整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给予了评分。

工作保障落实情况:检查组织领导、文件制定、宣传培训、机构队伍、工作经费等落实情况。

清产核资完成情况:检查集体资产清产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等程序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清查是否全面准确;债权债务清查是否全面彻底,按规定进行清收(偿)或核销;资产盘盈(亏)及报废是否按规定进行申报处置;资产评估与价值重估是否实事求是;资产所有权确权是否依法依规;清查结果是否进行公示确认;账目调整是否规范准确;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准确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系统填报情况:检查清产核资数据是否全面准确填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是否严格执行乡镇校验核对、区级审核、市级再审核、省级最终校验等逐级报送流程。重点检查系统填报内容是否完整规范,数据是否真实合理。

政策落实情况:检查清产核资工作联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群众对清产核资工作是否满意;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是否进行查处;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整改。

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资产清查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重点检查资产类台账是否建立,经济合同管理是否规范。

实地查看、上户询问,对照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验收评定执行百分制,考核验收工作组验收完后进行评分,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确认。验收只评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合格及优秀均视为验收通过。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视情况再次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组最终讨论形成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形成后向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报验收情况,宣布验收结果。

(一)自查验收工作组成员。

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工作组对竟成镇政府清产核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组长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局、区卫计委分管领导担任。

(二)自查验收时间:5月22日。

(三)受检单位材料准备。

接受检查的单位准备好清楚核资工作总结报告和有关档案材料,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依据。包括意见、方案、通知、有关制度、会议纪要、汇总报表、总结报告等。行政村重点准备好集体经济组织填报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珠山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查验收工作组于规定自查验收时间对本辖区内的111个清产核资任务单位工作进行了查看,对照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指标及评分标准》逐一进行了评分,评分均在80分以上,均达到合格。

康定市炉城街道办事处:

清产核资工作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炉城街道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我街道完成了10个集体经济组织,4个社区集体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现将我街道清产核资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我街道共1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4个社区.

我街道按照清产核资程序,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认真进行清理,其清理情况为:

1.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计14732859.63元,其中:货币资金3681784.53元,短期投资元,应收款0元,牲畜(禽)资产0元,林木资产0元,长期投资0元,固定资产10851760.1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

2.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债合计0元,其中:短期借款0元,应付款项0元,应付工资0元,应付福利费0元,长期借款及应付款0元,一事一议资金0元,专项应付0元;。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者权益合计14732859.63元,其中:资本0元,公积公益11051075.10元,未分配收益3681784.53元。

4.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总面积115723.89亩。

一是健全工作机构。成立了由街道办党工委书记彭柯军为组长,街道办主任余翔为副组长的清产核资领导小组,由街道分管领导次热卓玛和干部蒋忠蓉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和业务指导;各村社区成立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强化动员部署。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我街道于2018年6月22日召开了全街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动员部署与培训大会,街道领导、工作人员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等40余人参会。各村、社区及时召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动员部署安排会,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强化基层干部对清产核资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强化政策宣传。为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清产核资工作,街道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下发工作手册,村组通过开坝坝会、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对清产核资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进行宣传解读,确保农民群众知晓明白、积极参与。

四是强化业务培训。为提高基层干部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操作技能,街道、村社区逐级开展清产核资工作业务培训会,对清产核资有关政策、工作程序、产权界定、报表填报等进行了授课讲解,召开培训共计10余次、培训500余人次。

我街道负责清产核资的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岗位不固定、人员变动大,大多经验不足,不了解村组资产的成因和现状;因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组负责清产核资的业务人员缺乏基础的财务知识,无法准确理解清产核资报表的填写要求,清产核资工作开展起来较为困难。

(一)强化档案整理。为确保清产核资结果有据可查有迹可寻,我们将督促村社区做好清产核资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

(二)加强人员培训,健全管理队伍。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农村资产管理队伍。

北底乡东垴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数:1个;成员户数:402户;成员数:1206人;土地面积:4223.85亩;耕地:1933.95亩;林地1.8亩;建设用地831.45亩;未利用地1189.8亩;未承包地6亩;资产额6706554.82元;负债额6626002.95元;清产核资新增资产18000元;核销资产额193075.4元;2018年收入2443940.6元;补助收入44964元;支出2140822.72元;收支结余303117.88元。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我村按规定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在党的领导下,成立了工作组,明确职责,确保清产核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积极宣传,认真学习。

我村利用广播、发放传单、宣传手册、微信等进行宣传。

支村两委、村民代表、监督委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了解相关政策,进行了业务培训,制定了本村《东垴头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时间要求。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操作,从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数据填报、数据录入,一一按章办事,有疑开会商议解决。

1、资源性集体资产管理存在不足;。

2、债权、债务不清理。

3、固定资产构建时间不明确。

4、相关经验不足,反复理不清。

5、相关人员素质不足,专业知识缺陷。

6、相关制度未制定,遇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拖延问题严重。

对照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后改正。

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睢农号文件要求,以各村上报的清产资料为依据,自2019年5月起,后台乡全面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检查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围绕摸清集体家底、理清产权权属、管好集体资产的目标要求,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情况,主要对以下五方面内容进行验收评分。

1、验收对象及内容。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村、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集体经济所属企业全部纳入清查对象。以各村委的清查报告及会计帐簿为依据,对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全面进行清查。检查各村是否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进行填报;。

是否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审核严格,帐务处理是否规范;。

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是否与国土调查等数据相衔接。

2、明确产权归属情况。主要包括:自查各村是否将集体资产中央有关政策,将政策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确权到集体经济组成成员集体;。

各村是否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权属界定集体资产价值评估制度。

3、纳入平台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是否于2019年5月30日前准确完整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

后台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是否按时完成清产核资数据审核、校验、上报等工作。

4、规范操作程序情况。主要包括:各村于2019年4月10日前均已成立村集体经济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并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向全体经济组织成员授权的村民代表大会确认;。

对盘盈、盘堀、报废或毁损的资产按程序申报处置;。

对清查出的帐外资产按程序纳入帐内核算;。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债权或无法支付的债务按程序核销。集体资产按照资产类别登记入帐,实行资产帐管理;。

由乡财政所人员认真指导、审核、报乡政府备案。

5、工作保障情况及成效。主要包括:我乡2019年4月1日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李卫政同志为组长的后台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以乡长刘玉霞为组长的后台乡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抽调了班子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精干的干部组成。为此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定了后台乡《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后政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方案》(后政文)等相关方案。加强动员培训,我乡相继以会代训形式、专题培训形式,于4月1日至4月12日组织各村书记、主任、村级核查人员等相关人员,邀请县技术员开展法规政策专题培训会。充分宣传发动,我乡各村制作了6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专项宣传栏安装在各村的显要位置,并将有关政策、相关机构人员、需要开展的工作等在宣传栏中进行公示宣传。后台乡印制了9000份公开信发放到农户,提高了群众对这项工作的知晓面和支持纺。在资金保障方面,在上级配套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我乡前期宣传、培训等经费我乡均先行垫付,确保工作按进度开展。乡清查核资办公室人员及时下村督导、指导清产核资工作,及时对清产核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对清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后台乡组成以**为组长、分管领导**同志为副组长、由经管站、财政所人员为成员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组,对各村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自查验收,全乡16个村全部合格通过自查验收,形成后台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验收自查报告,并经乡清查核资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六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按照《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为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管理,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清理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三资”清理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起来,聚焦农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三资”管理乱象,保障农村集体权益不受侵害,强化“三资”问题涉及的行业监管,夯实巩固基层基础,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为服务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务实高效。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处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涉及“三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分析“三资”问题具体情形,严格区分一般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认定、处理适当、精准问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局各站(办)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切实解决“三资”领域相关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防范“三资”问题的产生,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清理整治预期目标任务。

4.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整治相关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化解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严厉打击侵占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资产、侵蚀农民利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三资”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动员部署清理整治工作;

协助市“三资”整治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摸排;

全面梳理分析群众举报和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移交市“三资”整治办。

2.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程序处理。开展相关行业重点整治。重点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混乱现象的集中整治。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

总结。

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各村(居)、村小组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精准扶贫、救助、土地、基础建设等项目资金,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机器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等动产,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

(二)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区域,大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涉及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结合实际,突出整治以下重点:

1.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形;

2.债权债务不实、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情形;

5.侵占、盗取、无偿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机器、办公设备、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形;

三、

副组长:

成 员: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管站,由张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四、相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强基工程”、“法治工程”抓紧抓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市委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分级分类处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三资”问题相关案件,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做好本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要积极履职,对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农村“三资”整治办。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清理整治工作。

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错误虚假资料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因失职渎职、存在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七

为深入学习贯彻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想和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意见》《山西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自我保护、服务群众、推动发展能力,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结合我村客观实际和发展优势,现制定出小山头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

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草,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强农村基层_建设为核心,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共同富裕为主线,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引导,创新发展模式、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小山头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小山头村总占地面积1100亩(包括荒山、道路、田坎),现在我村现有粮田176亩;果树地372亩;养殖用地20亩;居民区占地160余亩;企业占地60亩;荒山荒沟300余亩。现有居民户296户,总人口872人。

2、产业发展情况:全村共有大小企业3个,主要产品有节能环保砖、不锈钢制品及印刷品。农民人均纯收入6000元,集体收入25万元。

(二)发展优势。

五马办事处小山头村位于长治市城区东南端,东靠磨盘垴、跎岗岭,西临北董村,南与东山旅游路、月季观光园相连,北面与南山头村接壤,距长治市区5公里,外环路穿村而过,交通便利。小山头村东面傍山,西临外环路,村庄东高西低,土地肥沃,四季分明,气候宜人,有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适宜种植果树和旱地耕作,依托东山发展旅游产业,小山头村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发展目标。

11、继续加大增加农民收入力度,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以良种苹果、桃、杏种植产业,增加农民收入;引导农民向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发展,大力发展个体服务业,发展多种经济;积极鼓励农民向畜牧养殖特色农业转变,争取创办成1-2个特色养殖示范基地。

2、探索农村发展新模式,进行产业调整,在确保本村农业保持稳步发展的同时要引导村民积极投资第三产业,根据区委区政府东山旅游开发的总体思路和塔岭山桃花节的文化影响力,建设独具特色东山旅游文化区。这样既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还增加这部分村民收入。

3、村务管理建立新机制,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务公开制度化、正常化。村民对村级管理满意率达95%。

4、争取至2020年全村实现“布局优化,村庄美化,卫生洁化”,建成环境优美、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二)实施步骤。

按照总体要求,将规划划分成3个实施步骤:

1、第一步骤,通过城中村改造的推进逐步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2、第二步骤,引导村民转变传统经济发展观念。

3、第三步骤,建设生活富裕、文明和谐新小山头村。

(一)强力推进村建设,争取早日奔小康。

利用三到五年的时间,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导,以典型示范引领,逐步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并解决村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完善人居环境,建设优美新农村。

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和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快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推广垃圾集中处理,治理脏、乱、差,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开展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深入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发展循环农业、生态农业、节约型农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继续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工程建设,支持发展后续产业。打造“和谐、秀美、文明”的新小山头村。

(三)完善管理机制,推进民主治村。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事项及村内重大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把村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标准,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把评选结果作为村干部使用的标准,加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鼓励村民参政议政,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

首先,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党员干部为民服务、勇于奉献的思想意识,加快发展、勇于进取的职责意识,创业拼搏、勇于探索的创新意识。真正使党员干部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导。

其次,加强农民素质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农民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新时期农民的科技素养和市场意识、发展意识、创新意识等,真正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中坚。

第三、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两委班子成员要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善于跑资金、跑项目,引技术、引人才。

第四、强化职责目标落实,严格任务目标考核,真正使两委班子成员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身上有压力,积极主动去工作,协调配合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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