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分红方案(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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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分红方案(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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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可行的、可操作的,并且能够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制定方案需要明确的目标和阶段性的成果,以便进行有效的监控和评估。下面是一些经典的方案案例分析,通过对这些案例的学习和思考,可以提高我们的方案设计能力。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并实现共同富裕的奋斗目标,结合《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和《xxx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市场主体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办发〔2020〕54号)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收益分配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坚守法律政策底线,严禁私分集体资产、举债分配、亏空分配、突击分配等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坚守底线红线。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

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收益分配方案的实施结果应按规定主动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开,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接受民主监督。

(三)坚持效益优先原则。集体经济收益要优先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股份经济合作社和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强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年度收益分配应依据当年收益情况,确定分配额度和各项支出比例。可分配收益不足10万元或户均可分配收益不足200元的,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同意,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以主要用于集体公共积累和发展集体经济,不向成员进行收益分配。收益较多年份应控制分配额度,结转下年使用。

(四)坚持同股同权原则。在年度收益分配时,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集体收益分配权(股份份额)进行分配,实行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五)遵循利益共享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的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投资的投资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有利益联结机制的机构。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要科学合理,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收益分配的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事务中的领导作用。

(一)制定初步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支出、可分配收益,理事会按照章程制定收益分配初步方案,监事会根据财务制度审核该方案。

(二)审议公示。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报党员大会审议,理事会将收益分配方案向本社成员公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少于15日。理事会根据公开征求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

通过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后,理事会将收益分配方案提交集体成员大会决议,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决议,并形成书面决定(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需张榜公示,向全体成员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在充分维护农民收益分配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工作实际,依法依规探索优化、简化审议公示程序。

(三)方案实施。按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收益分配,成员或成员代表签字确认,在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核实不成立后再实施。实施结果需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结果备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收益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等书面材料、收益分配情况,报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三、收益分配范围和优先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个会计年度末,可进行分配的总收益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扣除该年度经营管理成本等各项支出后的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按规定可以纳入当年度收益分配的收入,加上年初未分配收益。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明确规定的征地补偿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等不得纳入年度收益分配,按照有关规定分配和使用。

收益分配的优先序如下:

定,提取比例不超过30%。主要用于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亏损和集体公益事业。

(二)提取应付福利费。参照公积公益金的提取比例确定。主要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救济、成员因公伤亡的医疗费及抚恤金等福利方面的支出。

(三)向成员分配。按股权设置方案设置的股权类型、股数,经过成员大会决定,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确定每股可分配收益额。

(四)其他分配。上述分配未包括的事项,经成员大会同意,或由成员大会授权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可用于对主导产业的补贴以及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营和管理人员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当年集体经营收益增量的10%。

四、收益分配的监督管理(一)加强业务指导。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办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财务管理,加强对会计核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的培训和监督。

(二)强化工作监管。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承担监督责任主体职责,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审核,确保公积公益金使用审批严格、福利费使用计划合理,股东的收益分配权得到充分保障,防止“变现”和变相私分集体资产,杜绝举债和突击发放福利和分红。

(三)健全完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明确公积公益金提取、福利费提取、民主议事机制等重要事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定期公开财务收支情况。监事会应对本集体的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核监督,对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本集体成员代表会议和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报告。

五、附则本指导意见适用于本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22年5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5月19日。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二

“原乡染坊、十里荷塘、众筹果园、共享菜园、钓鱼基地等子项目已全面建设完成,并逐步产生效益……”9月1日,北盛镇卓然村村部,望着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党总支书记汪新桥心里别提有多美。

在2016年前,卓然村级集体经济还是一片空白。而2年后的今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如火如荼推进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卓然村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华丽转身的背后,是一幅土地集中流转的生动画卷。

集中流转土地,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从空中鸟瞰,北盛镇“诗意原乡”——卓然村宛若一颗皎洁的明珠,镶嵌在捞刀河畔,令人向往。

虽然生态环境良好,但卓然村也曾存在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2016年以前,我们的村级集体经济还是一片空白。”汪新桥告诉记者,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制约了村级发展。

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卓然村支村两委探索的重要课题。“大部分年轻人在外打拼,土地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能不能把土地集中流转起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让其发挥更大效益?”

2015年,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卓然村成立了浏阳市卓然土地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积极把农户闲置的土地、林地和农田集中流转起来,再把土地流转给项目,以此转化为集体经济。

“2016年下半年,土地流转就取得了效益。”汪新桥介绍,当时镇政府引进的一个育林项目落户到了卓然村,项目按照村集体9%、村民21%、企业70%的比例分红,第二年村级集体经济就有进账。

近几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全面推进,美丽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也纷纷落地卓然村,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入驻同时,助推了卓然村的乡村振兴发展。

上市公司签约落户,推进产业深度融合。

“嘎嗒嘎嗒”的机杼声响起,梭子在老式织布机上来回穿梭,将一根根棉线织成布匹,再通过传统植物染色技艺给布匹上色……尽管还处于试运行阶段,但位于捞刀河畔的原乡染坊,每个周末都会吸引大批游客的游玩体验。

原乡染坊是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的旅游休闲项目。2017年9月,上市公司中民筑友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北盛镇签约,打造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流转提前做好的“嫁衣”,让卓然村抢得先机,项目顺利落地,并启动建设。

今年,看中了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发展前景,浙江大时代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也纷纷加入。目前,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

“加上复垦的奖励,今年村级集体收入将有新的突破。”汪新桥笑呵呵地说,下一步村上还将继续盘活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田园生产、田园生活、田园生态的有机统一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三

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分配时应兼顾国家、合作社和股东的三者关系,编制财务决算,搞好收益分配。本社的公积金主要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或者转增资本,公益金主要用于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福利费主要用于股东的福利性支出。经营性净收入原则上按以下比例进行分配:

1、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不超过20%;

2、股东红利分配不低于80%(具体分配到人的红利与今后本村村民自治奖惩制度挂钩)。

分配方案由理事会提出后,由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2018年5月15日。

副理事长:xxx会。

计:xxx。

xxx监事长:

xxx。

员:xxx、xxx。

理事长岗位职责:

1、召集、主持股东代表会议,并向股东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

3、拟定本社发展规划、资产经营计划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方案;

4、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拟定投资决策方案;

5、制定本社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6、拟定本社的收益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8、决定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根据需要聘用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本社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会计岗位责任制1、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2、负责按《会计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4、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6、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7、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8、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9、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出纳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会计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2、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3、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4、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5、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6、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7、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8、做好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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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四

为认真做好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根据农业部等9部委《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x〔x〕11号)、《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x〕10号)和《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x〔x〕75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x全会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一)对象。镇(开发区)、村(社区)、组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代行其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社区)民委员会、村民小组或其它单位,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体经济组织功能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全区主要涉及8个镇(街、开发区)、55个村(社区)。

(二)范围。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三、主要内容。

(一)清查集体各类资产。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对集体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查。资金、资产的清查,要以会计账目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与账务核实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重点对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资源性资产的清查,要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农村土地承包确权颁证等工作相衔接,对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做到数额准确,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二)进行资产估价与价值重估。对集体所有的未纳入会计核算或无原始凭证的非经营性资产进行估价;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中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进行价值重估。资产估价和价值重估,一般由集体经济组织自行开展,民主讨论确定估价方法。确有需要的,可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参与,其结果需经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表决通过,并报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三)明晰产权归属。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集体所有各类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属于村(社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要确权到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属于镇(街、开发区)农民集体所有的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资产,要把所有权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所有权发生纠纷的,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列为待界定资产。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完善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强化经济合同管理,明确资产处置流程,规范收益分配管理,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利。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管理等9步工作流程进行。

(一)清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集体资产全面进行清查;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村(社区)、组两级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资产及所属企业集体资产进行清查。

(二)登记。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内容,将清查结果逐项登记。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做到内容全面、说明清楚、数字准确,确保不遗不漏。

(三)核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对已清查登记的集体资产进行逐项逐笔核实,以登记时点为基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核实结果进行调整,做到集体资产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准确无误、归属清晰。

(四)公示。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对核实后的集体资产逐项逐笔在镇(街、开发区)为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栏或村(社区)组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要安排专人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集体资产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直至农民群众认可。(五)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进行确认。

(六)建立台账。经过确认后的各类资产,要按照资产类别,分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增减变动情况。

(七)审核备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公示确认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由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分别由镇(街、开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镇(街、开发区)备案。

(八)汇总上报。经审核后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按照集体资产归属,分别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逐级汇总上报。镇(街、开发区)集体经济组织所属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镇(街、开发区)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村(社区)、组两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由村(社区)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填报,以镇(街、开发区)为单位将本镇(街、开发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上报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会同区直相关部门,对各镇(街、开发区)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市农委。

(九)纳入平台管理。完善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络体系,将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结果录入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现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时间步骤。

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自x年3月开始,x年底基本完成,x年6月底前做好农业部验收准备。本次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清查时点为x年12月31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一)准备阶段(x年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成立领导机构,广泛宣传动员,分级开展业务培训,开展摸底调研,全面做好清产核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x年12月底前)。该阶段要严格按照9步工作流程,对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逐项清理。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款不符、账实不符、账证不符等问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台账进行管理,明确产权归属,理顺产权关系。按时做好清产核资统计报表的录入、汇总,及时上报市农委,确保x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登记和上报工作。

(三)规范提升阶段(x年6月底前)。x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回头看”,梳理排查问题,规范数据录入,健全完善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监督管理制度,确保通过农业部审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农林水务局、区文旅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审计局、区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国土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务局,区农林水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指导组,指导各相关镇(街、开发区)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共同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区农林水务局承担牵头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区财政局负责工作经费保障和做好“三资”平台数据导出、清产核资报表审核以及资产台账建立等工作;区国土分局和市政和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分别提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集体林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区教体局、文旅局、卫计局分别负责指导教育体育、文化、卫生领域的清产核资工作;区审计局负责指导清产核资工作的农村财务审计。

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同时,要抽调农经、农办、财政、土地、“三资代理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并加强对村(社区)、组的业务指导。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社区)两委或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组的清产核资工作。

(二)广泛宣传培训。采取政策问答、一封信等方式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农民,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清产核资工作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要求,争取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按照“县(区)培训到村(社区)”的要求,加强对清产核资工作业务人员培训,掌握政策规定,熟悉操作程序,明确工作方法,提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清产核资工作政策不走样。镇(街、开发区)要召开专题动员培训会,做到任务部署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工作按时、有序推进。

(三)严格政策界限。在所有权界定工作中,要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将集体资产确权到镇(街、开发区)、村(社区)、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不能打破原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界限。要按照《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办法》等有关规定,突出清查重点,做好工作衔接,注重纠偏正向,做到清查盘点“全”、产权界定“准”、存量核定“实”。要组织力量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社区)进行集中清理整顿,防止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四)落实工作经费。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费,由镇(街、开发区)及以上政府财政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额外增加村(社区)级组织负担。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资料印制、政策宣传等。各相关镇(街、开发区)要合理安排工作经费,确保清产核资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考核。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纳入相关镇(街、开发区)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建立定期调度、通报、督查等工作制度,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和动态情况。将根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组织区直相关人员进行督查,确保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凡是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明显滞后或发现突出问题的,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凡是被省、市通报批评的单位,要向区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五

为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根据《xxx扶贫办关于印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61号)、《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开办发〔2019〕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扶贫电站资产确权给村集体。相关企业已参与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投资建设的,由区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制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回购计划。

第三条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一)设置公益岗位。如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

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

(二)开展小型公益事业。如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

(三)设立专项补助。对于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经过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等程序,为其设定补助金额,每年实行动态管理。

(四)结余部分。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支出。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六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分配,依法保护集体财产和个人合法财产,根据《xxx民法通则》、《xxx物权法》、《xxx土地管理法》、《xxx农村土地承包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城乡统筹工作实际和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集体资产的范围。

第一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的变价收益、流转收益;(五)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发包、流转的,承包人依法享有相应权利。

二、集体资产分配原则。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分配应当首先区分资产的不同性质,对应不同的分配主体,在分配方法上区别对待。

第四条民主议定原则是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的首要原则,集体资产是否用于分配以及用于分配的数额,集体资产的具体分配办法等,均需通过民主议定的程序决定。

第五条民主议定的程序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第六条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身、民主权利和合法的财产权的内容。

第七条民主议定的程序违法或者内容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被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后,应同时责令集。

体经济组织在合理的期限内重新作出分配方案,一般为六个月。

第八条集体经济组织未在合理期限内重新作出分配方案的,当事人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指导意见确定的分配原则计算当事人的分配份额,判定集体经济组织予以补偿。

第九条民主议定的分配方案程序合法,内容合法,集体经济组织拒不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起诉要求给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条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发包、流转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因征收、流转获得的收益,在对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之后的剩余部分,系基于土地所有权产生的收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享有权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要求获得与其他成员同等份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三、土地补偿费用分配。

第十一条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应当区分为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因丧失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权的补偿部分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部分。

于分配的数额,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集体土地被征收后的土地补偿费,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用于分配的部分,应当先根据本轮承包期的剩余年限,按照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对征地时已经取得承包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补偿。

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补偿的标准,通过民主议定程序决定,不能形成决议或者形成的决议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可以参照以下标准执行:剩余承包期限不足10年的,不超过该承包地补偿费的三分之一,超过10年但不足20年的,不超过该承包地补偿费的二分之一,超过20年的,不超过该承包地补偿费的三分之二。

对于仅有少量土地被征收,土地补偿费数额不大,集体经济组织采用“占谁补谁”原则,在提取社会保障费用后全部支付给被征地承包经营权人,经民主议定的,可以准许。

第十四条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在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补偿之后的剩余部分,包括因面积计算差异和尚未发包的土地补偿部分,属于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所有,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平均分配。

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以作出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的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为一方诉讼当事人。

四、土地流转收益分配。

第十七条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成片或者整体流转的,现有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按照其实际承包经营的土地面积和剩余承包期限获得相应的流转收益。

第十八条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土地成片或者整体流转的收益,在对现有承包经营权人进行补偿后的剩余部分,包括面积测量误差部分,尚未发包的土地部分以及超过剩余承包期的部分收益,归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应当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平均分配。

第十九条因土地流转收益分配发生纠纷的,参照本意见第十六、十七条规定处理。

五、其他集体资产分配。

第二十条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设施被征收产生的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益等,是否用于分配以及用于分配的数额问题,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十一条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建筑设施被征收产生的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益等,决定用于分配的部分,集体经济组织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集体资产形成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因分配发生纠纷的,参照本意见第十六、十七条规定处理。

六、成员权资格。

第二十二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应当从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具有的自然共同体特征出发,以成员权理论为基础,以是否形成较为固定的生产、生活,是否依赖于农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为基本条件,并结合是否具有依法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作为判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一般原则。

第二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以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之日或者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土地承包合同到期之日为基准时。

第二十四条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在其加入集体经济组织时自愿放弃分配权利,其起诉请求分得相应份额的集体资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集体经济组织同意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资格的确认按照本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意见自。

日起施行,年。

日起新受理的一审农村集体资产分配纠纷案件,适用本意见。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七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厘清村“两委”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职能,规范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核算,根据《xxx中央xxx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37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xx〕12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分离、经费分账管理和使用。从20xx年起,力争用3-5年时间,全面实现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完善村级治理体系,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夯实农村基层组织的经济基础。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实行分账管理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后理顺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关系的客观需要。在遵循现有财务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建立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核算分账管理的新机制。

((二))积极稳妥。实行分账管理既要确保村民委员会有资金开展村民自治和公共服务,又要有利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持续发展,防止因分账管理导致村民委员会难以运转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受损。

((三))务实有效。实行分账管理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统筹考虑,科学谋划,把握重点,突破难点,有序推进。

三、职能定位村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按照党章和《中国xxx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村党组织领导下行使各自职能。

((一))村党组织主要职能。

根据《中国xxx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xx、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和决定本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要问题并及时向乡(镇)党委报告。需由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情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后,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村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对村、组干部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培养村级后备力量。做好本村招才引智等工作。

众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主要职能按照《xxx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内部设立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要承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包括:政策宣传、文化活动、农民体育健身等精神文明活动,村内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纠纷调解农村治保等治安联防职能、各级政府以及各个部门委托代办的村民事务,公共和公益设施建设及管护,民主、维权、财务等村内事务办理等。

1.《xxx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xxx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九条“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职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依法代表全体成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各类事项。

四、分账条件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xx〕129号)精神,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暂不分账,维持现行财务管理模式。但要在金融机构开设账户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进行分账管理,且每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五、分账管理。

分账管理是指村民委员会的公共管理服务功能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功能分离后,经费实行分账管理和使用。

在国家没有明确执行的会计制度之前,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执行《福建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实行“村账乡(镇)委托代理”制度。经清产核资与产权界定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拥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均归村股份经济合作所有,债权债务均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接。村民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继续拥有其正在使用和管理的办公场所等公益性资产的使用权,并承担管护职责。

((一))村民委员会账套的核算内容。村民委员会须新建一个会计账套,会计账套的名称为“xx县××乡(镇)××村民委员会”,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和其他支出。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套的核算内容。沿用原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套,会计账套的更名为“xx县××乡(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银行账户必须新设立,收入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收入、补助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支出类一级会计科目主要包括经营支出、管理费用、福利费支出和其他支出。

基本运行经费的预算项目和金额标准可以上一年实际情况为基础,基本运行经费由财政拨款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兜底保障,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申请办法,确保村民委员会能够正常运行。

((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行经费的资金来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来自投入资本、留存收益、市场融资等。属于非公共管理和非公共服务范围的各级财政拨款和补助资金,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和使用。

七、分账步骤((一))准备阶段1.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集体”)拟定分账管理方案,并提交村民(含成员)会议或村民(含成员)会议授权的村民代表(含成员)会议讨论决定。

2.村集体向所在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书面提交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申请。

3.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对村集体提交的申请内容进行审核、批复。

机构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

2.村集体将清查结果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三))村集体将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的清查结果提交村民(含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将清查结果进行公示,同时报乡(镇)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中心备案。

((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银行账户。

((五))乡(镇)农村集体委托代理中心根据村集体清查结果,做好账务处理、资源台账补充登记、账务分离等相关工作。

八、工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分账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组织、农业农村、财政、民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等职能部门联动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县、乡(镇)农经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分账管理工作具体业务的指导,积极主动帮助村级解决账务设置中遇到的问题。

((二))资金保障1.县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组织、民政、财政部门要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村民委员会基本运转经费标准。各乡(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村级组织承担的社区服务和管理任务,确定本辖区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为进一步推进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分账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对每个试点村给予3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三))制度保障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的基本运转经费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村民委员会正常运行和开展各项公益事业,特殊事项可采取一事一议的申请办法、规范各项支出。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合理使用资金,建立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加强民主管理。凡涉及集体资产和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成员会议或成员会议授权的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四))监督保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村级分账管理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分账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拨付到村民委员会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乡(镇)人民政府、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小组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要加强对相关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的监督检查。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八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实施方案按照《xx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为维护和保障农村集体权益和农民合法权益,深化农村社会治理,强化基层组织管理,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的清理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三资”清理整治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整治结合起来,聚焦农村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三资”管理乱象,保障农村集体权益不受侵害,强化“三资”问题涉及的行业监管,夯实巩固基层基础,提升农村社会治理能力,为服务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务实高效。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全面,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坚持法治思维、依法处置。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准确把握涉及“三资”管理的有关法律政策界限,准确分析“三资”问题具体情形,严格区分一般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做到依法认定、处理适当、精准问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3.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有效整合局各站(办)力量,强化部门协作,切实解决“三资”领域相关问题,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防范“三资”问题的产生,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清理整治预期目标任务。

4.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动群众参与“三资”清理整治相关工作,提升群众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三)工作目标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有效化解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引发的矛盾和信访问题,严厉打击侵占集体资金、侵吞集体资产、侵蚀农民利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其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严肃查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各类腐败问题,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依法保护农村集体“三资”和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农村民主法治建设,优化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1.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动员部署清理整治工作;

协助市“三资”整治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调查摸排;

全面梳理分析群众举报和摸排出的问题线索,移交市“三资”整治办。

2.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并依照相关程序处理。开展相关行业重点整治。重点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三资”管理混乱现象的集中整治。

3.巩固提高阶段(11月至12月)。全面。

总结。

二、整治内容(一)整治范围全市各村(居)、村小组所有和使用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精准扶贫、救助、土地、基础建设等项目资金,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机器设备和生产生活设施等动产,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

(二)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矛盾纠纷突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区域,大力整治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厉打击涉及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从源头上、制度上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结合实际,突出整治以下重点:

1.长期拖欠拒付租金,或者签订合同显失公平,严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益的情形;

2.债权债务不实、违规举债、债务不入账、虚列债务,违规处理死账、呆账等情形;

5.侵占、盗取、无偿占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机器、办公设备、生产生活设施等情形;

三、

副组长:

成 员: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管站,由张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

四、相关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将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强基工程”、“法治工程”抓紧抓实,各地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推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强化保障,扎实推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市委这一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二)强化协作配合。要增强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分级分类处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理“三资”问题相关案件,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做好本单位应承担的工作,要积极履职,对发现问题线索要及时上报市农村“三资”整治办。

(三)强化舆论宣传。要加大社会面宣传,引导和发动群众参与清理整治工作。

对工作中不负责任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错误虚假资料的,严肃追责问责;

对因失职渎职、存在重大违纪问题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责任。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九

一、总体要求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序推进、合理合法,依靠群众、充分参与的原则,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清查核实各类农村集体资产,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台账和各项管理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建设。具体工作目标是:(一)通过清查农村集体各类资产,特别是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二)通过把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三)通过对清查出的未登记入账、核算不准确、长期借出、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资产,以及被侵占的资产等重新核实,确定集体资产价值总额。

(四)通过将各类集体资产所有权情况登记在册,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五)通过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

三、清产核资的对象和范围(一)清产核资的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社、角落经济联合社、独立拥有资产所有权的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落。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林地、山岭、荒地、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村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账内账外货币资金、应收款、应付款、借款等资产与负债资金。

四、工作步骤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登记时间节点。清查工作自x年10月1日开始,x年5月底结束。

(一)准备阶段(x年9月底前完成)。县、乡镇(街道)拟定实施方案、开展业务培训、广泛发动宣传。

(二)实施阶段(x年5月底前完成)。按照“清查、登记、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等9步操作流程,各乡镇(街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开展核实农村集体资产,确认资产所有权,逐项清理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填写《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调整处理会计账务,公示确认资产清查结果;对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形成资产负债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并逐级上报,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三)总结和制度建设阶段(x年底前完成)。

县里组织乡镇(街道)之间开展交叉检查、校验核对、上报数据、编写工作总结报告;各乡镇(街道)组织各村开展交叉校验核对,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账务问题进行调账处理。发现属于制度不够完善的问题,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x年10月底前,形成全县工作总结报告,申请省、市检查验收。

五、清产核资的办法(一)集体资产清查1.现金。清查核对现金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是否相符。清查发现有现金长款或短款的,要查明原因,据实编制凭证,调整账簿。

2.银行存款。

清查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是否相符。

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

对由未达账项引起的,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

3.短期投资。

清查核对各种短期投资账面余额与短期投资原始凭证记载是否相符,查清各种短期投资的投资对象、投资时间、投资金额、投资协议等。

4.应收款。清查核对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根据应收款账面余额,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部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取得书面核对凭证,查清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和审批人等,并以双方记账凭证金额一致为准。对登记日应收未收的款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依据合同、协议或政策文件确认,并取得债务人书面同意;对有争议的债权,要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关系;对因债务单位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且既无遗产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等原因,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因诉讼等原因处于不确定状态的债权,须单独说明。

5.内部往来。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

为巩固农村土地确权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的良好环境。提高“三资”使用效率,健全“三资”管护运营机制,推动“三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全市各级农经部门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各村要充分利用全区农村土地确权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重点围绕家庭承包以外的集体资产、资源存在的七个方面的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集体资源低价发包、仗权发包、改变资源用途等问题;

2、侵占、强占、平调集体资源等问题;

3、公职人员非法参与、干预集体资源承包等问题;

4、侵占、霸占农户承包资源、强迫农民流转等问题;

5、拖欠集体土地补偿费、村级新增债务、违规支出等集体资金方面的问题;

6、强占、侵占、非法变卖和报废集体资产等问题;

7、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资”问题。

三、

整治环节。

(一)组织推动。要深入学习研究农村集体“三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成立农村集体“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研究细化整治措施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二)摸排线索。各村组织村、组两级开展2018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排查摸底。设立举报电话,收集线索。

1.村级自查。充分发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成员和农民代表作用,对村级家庭承包以外的资源性资产发包合同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摸排其他集体资产和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处置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黑涉恶问题,并建立集体资产、资金问题台账和集体资源发包台账。台账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和举报。公示结束后,台账上报镇政府。如发现隐瞒不报、底数不清等问题的,将建议有关部门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责任。

2.镇政府复查。镇政府专班组织力量结合农村土地确权和清产核资成果,对村级上报台账进行比对、审核对农民群众举报线索、有关部门通报移送线索、审核村级台账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清查核对。归纳整理“三资”领域问题,建立问题清单。

(三)分类处理。镇政府对各村上报问题清单和初步处理意见进行复核、定性、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改清单提出纠正处理意见。

1.纠正规范。镇政府专班及时将整改清单反馈各涉事村,指导村组依法依规整改问题,履行程序,完善合同,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治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确保农村和谐稳定。要慎重对待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实行“一事一议”研究解决,切忌简单粗暴“一刀切”。

2.移交线索。发现的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第一时间移交区扫黑办。

(四)建章立制。坚持边治边建,镇政府专班要指导村组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严格监督审批程序。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者离任审计制度和集体资产流失问责制度。强化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抽查、异地审计监督等长效机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四、保障措施。

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集中精力,周密部署,稳步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组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结合实际作出安排部署,制定治理方案。

(二)积极协调配合。要强化沟通协调,研究措施,积极组织突出问题线索的收集和移交,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线索及时移送。

(三)维护社会稳定。各村要建立“三资”专项整治维稳工作机制,认真梳理矛盾纠纷,准确分析判断形势,妥善解决遇到的问题,坚决避免出现大面积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四)按时上报结果。各村每月24日前要将阶段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政府综治办,特殊情况和重大事件要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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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一

1、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准备。各村(居)在3月份成立由村(居)主任挂组长、“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部分村民代表等组成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组织实施清产核资工作。应结合本村(居)实际,依据本方案,在3月份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培训。根据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要求,统一编制宣传和培训材料,在3月中旬开展工作前进行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宣传与培训。

3、资料准备。各村(居)在3月末要整理好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务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资料,其他清产核资相关资料。

4、表册准备。表册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资源清查情况登记表、集体经济组织调查情况表等表。

1、集体经济组织调查。各村(居)负责填报组织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填列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情况调查表。

2、账面资产盘点。各村(居)负责本村(居)账面资产的核查,重点开展以账对物,填列相关登记表。

3、账外资产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外资产是指未纳入集体经济组织账内核算的资产,主要包括账外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类资产,填列账外资产登记表、资源清查登记表等。

4、不动产权属调查。由村(居)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和专业测绘人员组织的权属调查组,以集体经济组织宗地为单位开展不动产权属调查。

5、资产价值盘整。根据账内盘点、账外清查、权属调查以及其他资料等对集体资产与资源进行逐一查实核对。

1、编制集体资产调查信息公示表。

2、审核公示。集体资产分布图和调查信息公示表制作完成后,交由村(组)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所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按要求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勘误修正。对公示过程中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出的异议,调查员应配合工作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如公示结果仍有重大异议,可多次公示。

4、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调查及公示结果,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对公示结果进行确认,由村、组及农民代表进行签章确认。

根据公示结果确认情况,依据有关会计制度,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关会计账务进行调整,经专业机构审计后,形成清产核资后资产负债表、清产核资后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等会计台账资料。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由清产核资工作组向侨英街道汇交,侨英街道向区改革办上报。待区级检查汇总后,形成标准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供农村集体资产日常管理使用。

逐村(居)验收。检查主要分为调查队伍自检、互检,区级组织的检查和市级组织的抽检。检查工作应贯彻清产核资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整改,确保工作质量。

侨英街道党政办公室。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战略要求。进一步规范与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障与维护农村集体合法权益。大村镇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制定“清产核资三步走”计划,经过组织准备、宣传培训、分策实施、清查核实、审核批复、结果公示等阶段,历时5个多月,按时保质完成全镇115个村的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并走在全区前列。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夯实组织基础,深入协调推进。

收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工作后,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管中心克服在重大活动保障期间,工作人手不够、工作时间碎片化等问题,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区清产核资培训会,成立了由“分管领导+镇村干部+代管会计+专业会计师+督导组”为组员的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在统筹协调、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问题处置、总结完善等阶段全过程参与;各村成立由村“两委”班子任成员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建政策宣传、清查核实的清产核资队伍;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提供具体业务指导,对村“三资”、土地合同等全程跟踪;确立了镇级管理主体、中介机构服务主体、村级实施主体的“三位主体”工作格局,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分工、明确了责任主体、保障了任务质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筑牢思想防线。

为使本次清产核资工作更好地进行,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与重视程度,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我镇对全镇115个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记账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动员部署与业务培训,共计组织培训会议、领导小组会议30余次,召开白条顶库与土地、资源、合同等专题会议3次,培训人次达3000余人;印发清产核资宣传横幅100余条,入户发放的《致广大村民的一封信》与《大村镇村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大村镇2018年村干部培训班培训手册》等宣传培训材料,累计发放量达到10000余份。真正做到村村明政策、户户有宣传,在全镇形成了抓改革促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突出统筹兼顾,扎牢政策口袋。

一是组织召开镇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政策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大村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制定遵循区级方案的原则与组织程序,立足大村镇实际,因地制宜,明确规定各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清查进度与结果公示,做到全镇统筹;二是要求各村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在专业会计师事务所的指导下,详细规定了清产核资工作开展程序与清产核资填报日、具体产权制度改革年的清产核资数据为基准等问题,并签订《清产核资工作承诺书》。切实做到资产清查工作认真、严谨、一丝不苟,集体资产清查数据真实、有效,清产核资结果不虚报、不瞒报、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为自己“摸清家底”、向群众“亮明家底”。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结束,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一是资产负债类情况汇总。全镇115个村的资产总计为2038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96.545万元,农业资产13.27万元,长期资产589.1万元,固定资产12965.86万元;负债总计为7537.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6584.62万元,长期负债为952.6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2844.05万元;二是资源性资产清查情况汇总。以2017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全镇集体土地总面积为23.37万亩,其中农用地为21万亩,建设用地为1.46万亩,未利用地为9223.52亩;四荒地为3845.44亩;三是资源型资产合同清查结果汇总。共清查土地合同21607件,总亩数280669.8亩,涉及金额132118871元,装订档案126本。

二是创新重大事项审批机制,构建“特事特办”快速通道。在开展资产清查过程中,为进一步提高需核销的债权债务、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等的清理速度,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经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需提报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处理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村里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后由社区与分管领导签字,提交经管中心,由经管中心签订部门意见后,统一上报给镇主要领导签字,无需再重新组织重大事项审批会。

三是多措并举推进土地合同、资源清查,确保土地入户“最后一公里”。资源性资产尤其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一直以来是关系农民安居乐业、农村和谐稳定、社会繁荣发展的重大课题。自接到上级部门工作部署后,镇清产核资领导小组从大处着眼,从大局入手,为全国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打牢根基,多次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农村土地问题进行谈论研究。分两批次组织召开土地、合同专题会议,由镇主要领导对土地清产的重要性进行强调与部署,引起村干部高度重视。并请专业会计师详细讲解村资源性资产表的填报,务必要求各村的土地填报详细到户。经过这一系列提前统筹安排,我镇农村土地工作完成质量与总量均位居全区前列。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五是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夯实党的基层堡垒作用。

(三)清产核资工作中问题解析。

一是农村记账员队伍新老交替,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为加强全镇农村财务人员队伍建设,2018年6月,全镇新一批农村记账员选聘工作结束并全部履新。由于新记账员上任时间节点与清产核资开展时间节点冲突,导致新上任的记账员来不及熟悉村级财务就“赶鸭子上架”参与了全镇清产核资工作。由于清产核资工作业务性强、时间紧迫,记账员业务水平的不熟练间接导致全镇清产核资工作进度。

二是村级实际土地数据与镇国土部门数据不符。根据区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与各级文件要求,村清产核资资源类型报表中所有土地类型,涉及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的数据须与镇国土部门对接。经对接发现,镇级国土部门所提报的土地二调时数据与村提报实际情况数有所差距,并国土部门数据没有详细到户。

三是村级债权债务与固定资产等账目调整是否走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审批程序。对需要进行账目调整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经讨论发现,若按正常审批程序进行需耗费大量人力与时间,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工作进度的落后。

四是村级现金白条顶库情况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制定难。

五是农村集体资产中在建工工程未及时转成固定资产,并未按规定进行计提折旧。

六是收入、支出的划分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应按照业务内容分别计入相对应科目。

七是发生的各项费用未按照规定取得合规的税务发票,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八是存在跨期费用问题,未做到当月发生、当月入账,且费用跨期时间较长。

九是往来款项应定期进行坏账清查,及时确认损失。

一是组织召开农村工作人员培训会议,切实提高业务水平。针对农村新上任财务人员理论有余、实际业务水平不足的情况,我镇除定期开展全镇记账员工作培训会,成立了由“镇领导小组成员+代管会计+专业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培训组,对业务水平不足的记账员“另开小灶”,以点及面,全面带动全镇农村工作队伍的学习积极性,保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把固定资产清理核算作为年度的重要工作。对固定资产处理过程中存在的时间跨度大等问题,研究确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会计政策与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将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转出,剩余的按照购置年限,计算出各项资产的累计折旧额,与账面提取的累积折旧额进行核对,调整其差异,改变随意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的做法。

三是深入推进农村财务监管,成立镇级农村财务督导组,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对于一些非正式、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原始票据,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成立“代管会计初审+代管中心主任复审+入账会计终审”的“三级联动”审核机制,抓本固源,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严防错账入账。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付款票据管理,特别是对工程付款的发票按程序取得正规发票。

四是各村与镇农村财务代管中心规范执行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严把资金支出关,尤其是土地收益金与扶贫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2019年,经管中心将开展全镇巡查、审计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将责任细化到各村,要求发现一处、整改一处,上级有要求的要率先落实,同样的问题绝不再犯。

第一,开展专项清产核资,摸清了家底,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责任。开展清产核资,目的是对集体财务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摸底清查,使得“三资”管理与村集体经济活动符合国家、集体、村民的要求,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理顺了旧账、纠正了错账,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对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第二,建立健全了管理制度,保障村级财务依法依规进行。通过清产核资发现,全镇部分村委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够规范,大力督促他们按照《会计法》和《大村镇农村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抓好民主管理,财务公开,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开支审批和村报账员管理,从而达到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推进农村干部廉政建设,发挥基层组织堡垒作用。通过清产核资,提高了村财务的透明度,形成了比较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了干部的廉洁自律。进一步提高了村干部经济责任、廉洁自律、财经法纪意识,促进了基层的廉政建设。

第四,促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给村民吃了一例“定心丸”。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与监督委员会,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张榜公布与确认,把清产核资结果向村民公布,听取村民的反馈意见,认真查处村民提出的问题,辩明了是非、消除了疑虑,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了公开、倡导了公平,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向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三

该计划从目的、要求、方法、方法、进度等方面都是一个具体、细致、可操作性强的计划方案”,也就是说,案例之前获得的方法。如果该方法是在案例之前提出的,则为“方案”。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进一步壮大村级产业,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强基层实力活力,提升我村为民办实事的能力,结合本村实际,制定t村2020年村集体经济发展计划。

t村位于l县西部郊区,距县城4公里,是省定“十三五”贫困村,省道贯穿我村。全村总人口为*户*人,面积*平方公里,耕地面积*亩,林地面积*亩,*个村民小组,党员人数*人。2019年人均收入达*元,村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坚持“村级主导、市场主体,因地制宜、示范带动、整体联动”的原则,创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多途径增加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逐步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量增长、质量提高、实力增强,增强村级组织服务功能,确保2020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5万元以上。

牢固树立“经营村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盘活优势资源,稳定“一社两店三厂”主要收入渠道,即:一个惠民土地托管合作社管理费用,异地置业购置两间店面(县城和圩镇各一间)租金收入,三个建材砖厂分红收入。同时,利用流转土地发展光伏发电,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将老村部、闲置校舍租赁个体私企,培植增收渠道。

1.建材产业为主。建筑材料制造(制砖)是t村的传统产业,今年继续做好砖厂的产能、环保提升改造工作,发展村里出地、投资方出钱的运营模式入股二砖厂、四砖厂,建立绿色环保产业的生产模式,通过股份分红,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同时,随着环保形势日益严峻,要着手谋划建材砖厂转型工作,避免在砖厂转产后发生集体经济严重下滑现象。

2.稳定光伏发电。加强与施工方及电力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光伏发电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工作,降低设备损耗,将2020年光伏发电收入稳定在3.5万元以上。

3.资源开发增效。利用自身的区位交通优势,土地平整集中成片,水利灌溉便利。在省道沿线规划建设现代农业基地。运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进行土地流转,壮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服务功能,预计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

4.异地置业增收。t村在百村创业园购置的153.43平方米店面以30元/平方米的价格签订了出租合同,每月可增加收入4603元,2020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5万元。

1.精心谋划,科学发展。结合本地实际,选准项目,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结合起来,促进本村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

2.因地制宜,稳步实施。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状况等实际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多渠道多形式探索我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级要求的目标任务。

3.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村在“两委”重要工作位置来抓,同时,加强村级集体资产、村级财务、民主监督管理,做好该项工作的归档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农村的重要体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是加强基层基础保障、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村级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夯实美丽乡村建设基础,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18号)和《关于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粤农农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用足力气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以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重点,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压实责任加快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增强村级集体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效益提高、实力增强,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注入新活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通过试点项目建设,结合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战略,初步建立试点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和管理的支出需要,保障基层组织高效运转,实现村“两委”引领发展、带动致富、服务群众能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底,力争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其中经营性收入不少于15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益增长不低于10万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村党组织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中的政治引领作用,自觉坚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真正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

2.坚持集体所有。坚守不改变村集体产权性质、不损害村集体利益、不损害农民利益“三条底线”,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村级集体所有成员。

3.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用市场的办法解决发展遇到的问题,同时更好地发挥政策引导、规划引领、资金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4.坚持改革创新。鼓励试点村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5.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加强分类指导,因村因势施策,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协调发展。同时,坚守生态环保底线,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环境污染。

6.坚持村为主导。充分发挥村集体的主导作用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落实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调动农民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实现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的有机统一。

(一)试点项目思路与措施。

1.探索资源整合有效利用的发展形式。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及集体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按照民主决策的原则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经营方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实现土地经营收益最大化。明确合作社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综合能力。鼓励村集体通过流转或利用集体机动地、荒地以及其他土地和资源,发展现代特色农林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2.探索以提供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或领办农业经营服务合作社、劳动服务合作社等实体,为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业产业链延伸,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代耕代种代收、统防统治、烘干储藏、集中运输等综合性服务。围绕特色主导产业,开展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完善农产品营销体系,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农业与旅游、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农业新功能。

3.探索以物业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等资源,量力而行建设物业项目,发展物业经济。盘活村集体闲置办公用房、学校、仓库、礼堂等不动产,开展租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区位优势明显地区或城镇规划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建设的原则,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多种形式,增加村集体资产和物业经营收入,拓展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4.探索以混合经营为主要内容的发展形式。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可以探索设立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积极探索基金使用运作方式,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探索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利用资源优势,引进资本、引进项目,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不断探索和丰富村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根据我区乡村资源资产状况和位置条件,结合港口发展与村级产业发展现状,我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范围涉及电城镇海后村、山兜村、博贺镇新沟村3个行政村。

1.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海后村茂宏沙石场基地;

2.茂名滨海新区电城镇山兜村肉猪养殖及母猪培殖基地;

3.茂名滨海新区博贺镇新沟村建设坝田村商铺一条街项目;

(三)基层党建项目建设。

1.加强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指导农村充分运用土地、地域、资源、人才等优势,探索兴办产业、发展旅游、“党建+合作社”、土地流转、物业经营等路径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党组织对村民自治组织、经济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领导,在组织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督促指导村级其他组织每年至少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结合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际,在有利于党组织作用发挥、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的前提下,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规范设置。

2.加强队伍建设。

常态化分析研判村级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坚决撤换调整“四不”书记。抓好村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压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村级党组织书记区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级党组织书记档案管理、推选考察、年度轮训、出国(境)管理、任期审计办法。继续实施“村官大学生”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干部队伍文化素质,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村级基层组织管理者,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保证。深化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加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学习培训,全员轮训“两委”干部、候任村(社区)干部,全面提升村级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党组织“第一书记”教育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帮扶单位的资源优势,助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3.加强制度建设。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抓好“三个第一”学习制度落实,深化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制度,继续抓好“三会一课”一季度一计划、一季度一通报制度实施,坚持和完善村级党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党务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加大村级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力度,财务管理严格按制度和规章办事,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定期张榜公布。

4.加强活动建设。

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进一步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教育,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星级创评工作。积极探索党员分类教育管理,深化“党员联系户”活动,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党员志愿者在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5.加强保障建设。

压实镇党委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和实施责任,加强对项目的督促指导,明确试点项目的目标任务,按照制定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按照省、市、区6:3:1比例,严格落实村“两委”干部补贴、办公经费、党组织书记绩效奖励、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确保经费保障落实到位。细化落实《茂名市党内关爱扶助金管理使用制度》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的要求,关心关爱困难党员群众。

(四)统筹安排资金使用。

对每个纳入试点村的项目,可申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0万元,省财政资金1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2万,区级财政资金3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鼓励土地流转、零散土地整治、发展为农服务、物业经营等方面。其余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吸引社会资金等方式自筹补足。

实施步骤分前期准备、动员部署、组织实施、评估考核四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2-2020.4)。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召开区镇两级联席会议,启动试点前期工作。区、镇两级成立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村进行走访调研,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具体试点村及拟建设项目类型。

(二)动员部署阶段(2020.5-2020.7)。

镇党委政府结合试点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结合政策,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以达到集体经济最大化为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8-2021.5)。

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农林水局,两镇党委、3个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遵照执行贯彻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月进度通报”制度,重点督查试点项目每月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区级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村,对试点项目内容、经营模式及发展预期目标实行考察评估论证,便于复制推广。镇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包村联系制度,明确包村领导和分工职责,具体负责试点项目的推进工作。各试点村须在方案通过后全面启动扶持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召开相关会议,做好资料收集和公示公开工作,确定经营内容和模式,确保实现精准投资经营村,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参股经营、创办或领办合作社、投资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章程制度,规范操作管理,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相关进度及情况。

(四)评估考核阶段(2021.6-2021.12)。

项目建设完成后,各试点村先自行安排自查,抓好档案收集整理,做好经验总结,成果展示等工作,全面总结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由区级检查组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在自我考核的基础上,迎接省、市的全面考核,并依据考评结果,总结经验,巩固提升政策措施,完善并推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运行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镇两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压实责任。推进试点项目工作领导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提出具体要求,创造保障条件,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建立区、镇、村分级负责机制。

1.区级职责。

(1)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整合落实配套资金,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期按质完成项目建设。

(2)区、镇一把手亲自抓,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明确区、镇、村各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专门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各镇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明确区、镇、村三级责任和挂点领导责任,建立专门工作台账,健全考核、督查、通报等工作机制,指导扶持试点村开展项目工程建设,及时推广项目经验。

(4)区农林水局牵头,负责试点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管理制度,为项目组织实施提供规划指导、技术推广、产销对接等服务支撑,加强对项目建设中财政投入部分形成资产的确权确利工作,明确其所有权、收益权归村集体组织所有,所有权如需变动须经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局批准,按“四议两公开”及时督促对项目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5)区人社局负责把扶持村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村党组织对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致富项目。

(6)区财政局要负责统筹安排财政资金,及时下拨资金,监督指导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

2.镇级责任。

(1)镇级党委、政府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的项目建设的实施主体,负责协助编制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项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开展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2)镇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抓,明确班子责任分工,建立专项工作台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3.村级责任。

(1)各试点村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2)村“两委”对项目建设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本村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提出项目规划建设发展思路和需求;组织力量群策群力研究项目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投工投劳等形式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

(3)帮扶单位及驻村工作队要协助做好调查摸底、宣传发动、规划编制和项目实施工作,将扶持壮大集体经济村建设项目纳入帮扶计划,进一步加大人力财力投入。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试点工作项目落实,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考核,围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加、适度规模经营、财政资金保障、体制机制创新、可复制推广性等内容建立考核评价体系。要不定期组织试点村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和支出情况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整改问题,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以及项目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非正常亏损、非正常经营性失误、弄虚作假等行为,虚报项目套取扶持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重视发展的可持续性,注重培植村级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能力,防止因财政扶持资金的结束而失去造血能力。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各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督查,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纳入党建述职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做好试点总结。区、镇两级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开展试点项目总结并建立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工作,每半年向上级部门汇报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成效、下一步工作计划和重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区、镇两级党委要组织力量加大对扶持村集体经济的宣传培训力度,为试点建设提供必要的人才支撑与宣传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营造有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良好氛围。

“原乡染坊、十里荷塘、众筹果园、共享菜园、钓鱼基地等子项目已全面建设完成,并逐步产生效益……”9月1日,北盛镇卓然村村部,望着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党总支书记汪新桥心里别提有多美。

在2016年前,卓然村级集体经济还是一片空白。而2年后的今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如火如荼推进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卓然村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华丽转身的背后,是一幅土地集中流转的生动画卷。

集中流转土地,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从空中鸟瞰,北盛镇“诗意原乡”——卓然村宛若一颗皎洁的明珠,镶嵌在捞刀河畔,令人向往。

虽然生态环境良好,但卓然村也曾存在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2016年以前,我们的村级集体经济还是一片空白。”汪新桥告诉记者,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制约了村级发展。

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卓然村支村两委探索的重要课题。“大部分年轻人在外打拼,土地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能不能把土地集中流转起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让其发挥更大效益?”

2015年,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卓然村成立了浏阳市卓然土地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积极把农户闲置的土地、林地和农田集中流转起来,再把土地流转给项目,以此转化为集体经济。

“2016年下半年,土地流转就取得了效益。”汪新桥介绍,当时镇政府引进的一个育林项目落户到了卓然村,项目按照村集体9%、村民21%、企业70%的比例分红,第二年村级集体经济就有进账。

近几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全面推进,美丽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也纷纷落地卓然村,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入驻同时,助推了卓然村的乡村振兴发展。

上市公司签约落户,推进产业深度融合。

“嘎嗒嘎嗒”的机杼声响起,梭子在老式织布机上来回穿梭,将一根根棉线织成布匹,再通过传统植物染色技艺给布匹上色……尽管还处于试运行阶段,但位于捞刀河畔的原乡染坊,每个周末都会吸引大批游客的游玩体验。

原乡染坊是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的旅游休闲项目。2017年9月,上市公司中民筑友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北盛镇签约,打造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流转提前做好的“嫁衣”,让卓然村抢得先机,项目顺利落地,并启动建设。

今年,看中了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发展前景,浙江大时代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也纷纷加入。目前,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

“加上复垦的奖励,今年村级集体收入将有新的突破。”汪新桥笑呵呵地说,下一步村上还将继续盘活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田园生产、田园生活、田园生态的有机统一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为全面落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经济基础,根据上级统一安排,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统领,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宏伟目标。

每个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

1.坚持思路创新,推动科学发展。理清发展思路,强化发展理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2.坚持村级主体,突出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主体作用,增强村级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和造血功能。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不搞行政命令,防止因发展集体经济而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防止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发生。

3.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从本地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面向市场,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重点抓好集体经济收入为“空白”的村经济发展工作。

4.坚持资源整合,实现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加大资金、项目和政策支持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途径和模式。

1.培植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壮大特色农业经济。鼓励村级组织结合农业综合开发,领办和创办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示范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村一品”,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增利结合起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

2.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发展资产经营型集体经济,壮大物业经济。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村集体统一经营农户自愿转让的土地,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零星自然村迁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新增的有效耕地由村集体所有和经营。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可采取自主经营、租赁、抵押、承包、作价入股等方式流转,增加集体资产收益。

3.发展村级合作组织,发展服务型集体经济。适应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的新趋势,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采取“支部+公司(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多种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4.增强村办企业活力,发展异地发展型集体经济。引导村级组织依托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兴办各种小型加工、服务等企业,构建企业带动、产业互动格局。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兴办种植养殖型、加工增值型和产品运销型等各种经济实体。同时,盘活存量优质资产,通过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依法组建联合投资公司等方式,“走出去”创业增收。

5.挖掘自然资源潜力,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型集体经济。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挖掘村域内的水、林、风景等自然资源特别是荒水、荒地、荒滩资源潜力和乡土文化浓郁的优势,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发展农家乐、度假村、休闲观光农业等,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6.创新多种经营方式,发展自主经营型集体经济。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创新集体经济经营组织形式和运作方式,搞活集体经济项目。村集体直接从事产、供、销活动获取经营收益。同时,结合实际,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和委托、租赁、拍卖、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建立健全产权清晰、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实行资本运营,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1.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坚决制止和查处平调集体资产行为,实行市场化运作,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水平。加强对村级“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的清理、登记、管理,逐村建立“三资”台帐。村级集体资产发包出租,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现收益的最大化;村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不允许随意变更,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2.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严格收支审批,努力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完善村帐“双代管”制度,规范代管手续。建立健全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时、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建立和完善村干部办公费用包干制度,规范村干部办公经费开支。

3.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行《村级重大事务预审报备制度》,规范和完善民主决策的内容、形式和程序,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确保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完善监督机制,以村民为主成立监委会,对村级集体资产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对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的分析研究,结合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妥善解决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办和宣传表彰等活动,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提供服务,全力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镇纪委要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经济发展和经营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管理和指导,加强对农民负担、扶贫开发、惠农政策、专业合作社和土地流转等具体问题的探索和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财政所要加大财政支农政策宣传和财政支农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全镇各单位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重点从班子建设、发展规划、资金支持等方面对结对村进行帮扶,共同推进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3.严格考核奖惩。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镇上下必须高度统一认识,严格标准抓好每一环节工作,镇党委、政府将组织专人定期督办检查,并把发展集体经济纳入村级年度工作实绩底线考核一并奖惩。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的部署要求,以增强村集体经济实力为目标,发挥地域优势,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不断创新机制,强化管理,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集体发展活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繁荣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重要手段。而规范村集体经济发展,也越来越需要重视。

(一)、村集体经济监管缺位。在目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得到有效的解决,其中,最为主要的就是村集体经济监督不严,管理不善。在我村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管理层缺少专业的培训,在管理的专业化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同时,监管方式还是老方式、老方法,跟不上时代的发展,监管频率低、次数少、不严格。监管缺位意味着村集体经济得不到科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村集体经济的壮大。

(二)、村干部兼任合作社法人或成员导致职责难以区分。我村由于工作环境较差,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很难吸引到大量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来,导致人才不够用,出现村干部兼任合作社法人情况。我村的合作社法人由村党总支书记华红林兼任,由于村党总支日常工作繁重,同时还要顾及自家的生产和生活,很难有精力用于发展集体经济上。同时,由于发展村集体经济是脱贫攻坚的部分工作,还要与集体经济的发展“两头兼顾”,职责难以区分。

(三)、合作社章程不够规范难以监管。制度建设的不完善,是阻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完善的制度可以有效的规范管理的科学性以及工作的规范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制度,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也将受到阻碍。我村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不够完善,不够规范,合作社的作用得不到凸显。章程不够规范,合作社运行不按章程走,导致监管困难,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明显。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有利于完善农村经营体制、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有利于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我村农业生产走向都市型农业和现代化农业的必然趋势。因此,针对我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当前所面临的现状和问题,有以下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加强村集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管。建议专业化的管理方式,健全化的监管方法,是村集体经济健康蓬勃发展的保障。村监会及村干部应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工作和取得成绩的监管力度,对发展的不足之处及时指出,并加以整改,促进我村经济全面发展。

(二)、区分合作社成员职责与村干部职责,确保经济发展与日常工作“两头抓”。加强合作社章程的健全,全面准确的学习合作社章程,按照章程来规范合作社,确认合作社的职责。我村党总支书记兼任合作社法人,在确保基层党建工作能完美完成的情况下,应做好我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头雁”,带领我村经济蓬勃发展。

(三)、规范合作社章程,严格按章程运作合作社,强化合作社内在质量。充分发挥村干部的农业知识优势,加强对合作社相关的工作技能和农业知识的培训,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从合作社一体化经营机制中获得更大的利益。一是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者的监管和教育,使之端正办社态度,真正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二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建设,使章程真正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纲领性文件。为使合作社健全、专业发展,建议组建一支由工作能力强的成员和干部为主的合作社监督指导员队伍,做好合作社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又做到动态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合作社良性发展。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是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小井乡莲花村在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过程中,积累了一些经验,通过以莲花为例,探索如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思路,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产业发展是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最重要的方式。立足实际,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则,结合市场发展,利用比较优势,选准优势产业,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小井乡莲花村种植枳壳有30多年历史,80年代初,为发展农村经济,政府帮助村民引进枳壳在房前屋后零星栽植,可变卖换点油盐补贴家用,当时可谓是群众身边的“药钱树”,村民见有利可图逐渐跟风并逐渐扩大规模,最高种植面积达500亩。但后期由于疏于管理,缺乏科学种植技术,枳壳产量逐年减少,加之受市场影响,当时市场价0.2—0.3元/斤,村民入不敷出,枳壳种植积极性逐年消退,有的将老树砍作柴烧;有的根本不去管理,任其自生自灭,一时间莲花村的枳壳产业陷入了生存危机。几百亩枳壳树是砍了种其他经济作物,还是继续在“摇钱树”做文章,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莲花村两委。

前锋新区成立以后,小井乡将枳壳产业作为全乡产业扶贫的特色主导产业。莲花村两委紧紧依托传统种植优势,“一定利用好这一优势资源,让枳壳树真正变成摇钱树!2013年以来枳壳种植面积迅速发展到1000余亩,并配套林下种植黄精、丹参、芍药等优质药材300余亩,年产值从不足10万元发展到现在500余万元,初步形成育苗、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成熟产业链。

“思路决定出路”,选择符合实际的发展路子,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关键。小井乡莲花村集思广益,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思路上走出了新途径。成立农民自己的专业合作社。“重振产业的关键点是发展机制,推动发展的源动力是种植农户”。“决不让老板抢走老乡的饭碗”,村两委多次拒绝了洽谈租地合作的公司或老板,确立“支部引领、村户联营”的基本思路,建立“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模式。以“村两委”为领导核心,合作社为具体运行平台,农户为生产经营的主体,基本实现了“分户生产、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分配”的“一分三统”运行模式。“一分三统”种植模式,实现了农户收益最大化,全面激发出农户的生产积极性和品质保护意识。对中药材进行粗加工,提升药品附加值。在扩大种植规模的同时,为提高药品附加值,2013年,莲花村专业合作社修建土烤灶1口,对种植户上交到合作社的鲜果进行初加工,随着枳壳产量的增加,土烤灶无法满足加工需求,2016年村两委引进新型智能烤灶3台,新建枳壳加工厂房1000余平方米,实现了基地、加工、销售配套发展,2017年中药材加工实现农户增收50余万元,村集体增收10余万元。2018年专业合作社又引进新型智能烤灶2台。坚持道地品质发展,打造川内名牌中药材。发展产业重在销售,销售重在质量,把做优品质作为枳壳产业发展的第一战略,村两委利用院坝会组织宣传,以算好生态环境账、长远收入账等形式,让种植农户深深认识到绿色生产、品质发展带来的经济生态双赢局面,自觉成为生态环境的保护者、药材道地品质的守护人,经有关部门初步检验莲花枳壳品质在全国排名第三,大大提升了产品销售的竞争力,小井乡枳壳得到了许多中药材市场的认可,多等地的药材商纷至沓来抢产品、抢订单,形成了基地就是市场的良好格局,近年来的产品都是由全国第一大药材市场安徽亳州的药材商提前订单收购,2017年产品因品质提升价格上溢同比带来的增收约50万元,目前正在积极申报道地药材。探索“复式套种”生产模式,提升土地亩产值。村集体出资购买黄精、丹参、芍药、等喜阴低矮药材苗,与种植农户合作,在农户枳壳树下试验套种种,克服了无集体土地资源这一困难,收益的60%作为村集体收益。2018年发展黄精、丹参、芍药等套种中药材300余亩,预计2020年农户实现增收100余万元,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已达50余万元。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懂经营、善管理、信息灵、交际广,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有谋有招的“两委”班子。村集体经济发展,离不开干部的贡献,没有奉献精神的干部,也搞不起、搞不好一个村的集体经济。莲花村干部在发展产业中任劳任怨,村上没有烤灶,村、组干部将一年工资70000元拿出修建土烤灶1台;枳壳没有市场,村干部带领党员想办法分头跑销售;村上基础设施差,村两委带领群众修路挖塘,通过多年村干部默默无私的付出,莲花村中药材产业发展迅速,成效明显。随着枳壳生产的效益不断提高,相邻的、本村的、外村的农户纷纷要求加入我们专业合作社,乡党委、政府全力支持引导,以“建强核心、线状辐射”的思路,在重点打造莲花村核心基地的同时,成立小井乡中药材产业发展联合党总支,辐射带动周村发展壮大中药材产业,目前已覆盖11个村,种植面积达5000亩。

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考核激励是动力。要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就必须要有一套激励措施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要提高村书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意识和热情,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与工资、评优、提拔挂钩。村书记全年工资的2/3可作基本工资,另1/3可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绩效工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可得全年基本工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的,可得全年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后每超5万元(包括5万元)则按全年工资的15%上浮。要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以保证集体资金资产不流失,保证企业可持续。三是建立容错机制。建立支持干事者、保护发展者、宽容失误者的用人机制,打消村干部求稳怕乱、不想发展、不敢发展的思想包袱,增强村"两委"干部主动担当、主动发展的意识,解决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

五、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群众致富是根本。发展村集体经济,最重要的就是要让千百户农户团得拢心,最核心的是要通过集体的组织,让群众致富,发展村集体经济需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实现集体、群众双增收。莲花村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合作社利益链接机制,从多方面实现村集体增效、参社会员增收。积极开展枳壳订单育苗,平均每年获取10万余株育苗订单,为种植农户实现增加收入50余万元,村集体增收5万余元。延伸下游链条。利用集体资本购置智能化烘烤设备,对种植户上交到合作社的鲜果进行初加工,产生的附加值60%返还农户,留取40%作为合作社设备的运行和村集体收益。2017年农户实现增收50余万元,村集体增收17余万元横向开拓业务。在全乡产业党总支成立的中药材联合社的业务团队帮助下,已将周边华蓥市阳和镇的葡萄、广安区石笋镇的杨梅、白马乡的柠檬等农产品纳入订单加工,加工的收益100%列入村集体,2017年实现对外烘烤收入10余万元;2018年村集体已实现对外农产品加工收入2余万元。坚持助农脱贫初心。为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收入,村两委创新收益分配机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人免费提供枳壳树15株;加工销售产生利益分红,贫困户按照产量每斤分红标准提高20%;专业合作社基地建设优先安排贫困户人员务工,每天每人给予工资报酬60元。2018年,莲花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预计人均增收2000余元。

2017年实现莲花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31.2万元,在家农民人均增收4000余元,辐射带动周边12个村发展壮大中药材产业,全村中药材产业生机勃发,真正成为贫困村农民脱贫致富的一剂“良药”。2018年莲花村中药材产业预计实现收入800余万元,实现村集体经济纯收入40余万元。2020年莲花村中药材产业预计实现收入1500余万元,可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100万元。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五

“原乡染坊、十里荷塘、众筹果园、共享菜园、钓鱼基地等子项目已全面建设完成,并逐步产生效益……”9月1日,北盛镇卓然村村部,望着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党总支书记汪新桥心里别提有多美。

在2016年前,卓然村级集体经济还是一片空白。而2年后的今天,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如火如荼推进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卓然村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华丽转身的背后,是一幅土地集中流转的生动画卷。

集中流转土地,大力发展集体经济。

从空中鸟瞰,北盛镇“诗意原乡”——卓然村宛若一颗皎洁的明珠,镶嵌在捞刀河畔,令人向往。

虽然生态环境良好,但卓然村也曾存在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2016年以前,我们的村级集体经济还是一片空白。”汪新桥告诉记者,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制约了村级发展。

如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卓然村支村两委探索的重要课题。“大部分年轻人在外打拼,土地效益得不到充分发挥,能不能把土地集中流转起来,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让其发挥更大效益?”

2015年,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卓然村成立了浏阳市卓然土地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积极把农户闲置的土地、林地和农田集中流转起来,再把土地流转给项目,以此转化为集体经济。

“2016年下半年,土地流转就取得了效益。”汪新桥介绍,当时镇政府引进的一个育林项目落户到了卓然村,项目按照村集体9%、村民21%、企业70%的比例分红,第二年村级集体经济就有进账。

近几年来,随着土地流转的全面推进,美丽乡村、产业发展项目也纷纷落地卓然村,有效吸引社会资本入驻同时,助推了卓然村的乡村振兴发展。

上市公司签约落户,推进产业深度融合。

“嘎嗒嘎嗒”的机杼声响起,梭子在老式织布机上来回穿梭,将一根根棉线织成布匹,再通过传统植物染色技艺给布匹上色……尽管还处于试运行阶段,但位于捞刀河畔的原乡染坊,每个周末都会吸引大批游客的游玩体验。

原乡染坊是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的旅游休闲项目。2017年9月,上市公司中民筑友房屋科技有限公司与北盛镇签约,打造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土地流转提前做好的“嫁衣”,让卓然村抢得先机,项目顺利落地,并启动建设。

今年,看中了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发展前景,浙江大时代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也纷纷加入。目前,捞刀河畔·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均在有序推进。

“加上复垦的奖励,今年村级集体收入将有新的突破。”汪新桥笑呵呵地说,下一步村上还将继续盘活土地资源,大力推进农业产业与旅游、休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田园生产、田园生活、田园生态的有机统一和“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分红方案篇十六

a、聚会时间:

20xx年2月13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六。

请参会人员于当日上午9点之前到达,估计到晚上8点左右结束。(根据报名人数--地点村委会)。

b、聚会人员:所有南温川的老乡。

c、主要内容;

上午:

1、见面后互相认识,沟通交流。

2、开始秧歌文艺活动,锣鼓组委会准备,表演道具自备(如果钱多就请唱票的,如。

果钱少就自己敲锣鼓)。

中午:

3、通过聚餐大家互相交流沟通增加了解。中午聚餐标准为(每桌240元6冷8热)。

4、组织集体照合影照片。(如果人数多就按年龄段分开合影,如果人数少就全体人员一起合影)。

下午:

5、继续秧歌文艺活动。

6、5:30简单吃饭。

7、6:30进行放旺火看小型烟花,还可以文艺表演。

1、所有在外的南温川人男的标准为:成家结婚的每人最低200元起,上不封顶,没有结婚的已经挣钱的每人100元起;女的标准为:无论成家与否每人100元起。大家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金额上不封顶,上学的孩子和60岁以上的人员可免费参加聚会。费用尽量报名时交给组织人员也可报到登记时交纳。

2、预计开支费用:购买花生、瓜子、糖、购买烟花、饭费、印刷照片等。

3、所有收的钱以花名+钱额的方式公布,所有开支的钱要发至群里和在村里张榜公布。

1、请大家通过微信群公告、留言通知宣传或用手机、短信等相互转告。

2、确认参与的报名给组织者,以便统计人数报名时请把钱数、姓名、电话和回村的人数一起告诉组织人员,各个年龄的组织人员做好登记。

3、报名日期:聚会发通知时至聚会当天。

4、请报名人员务必准时到聚会地点,临时有事的请及时通知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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