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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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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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方案应该具有可行性和可持续性。方案的制定需要我们具备灵活性和创新性,以便能够应对变化和挑战,并能够及时调整和优化方案。方案的有效性需要经过实践来验证。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一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0xx年“119”消防日宣传工作重点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集中展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方案的通知》琼教办〔20xx〕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展开以“找火灾隐患,保家庭平安”为主题的“119”消防宣传活动。为了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以学校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学工部、保卫处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分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保卫处),由保卫处副处长周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平常工作。

20xx年11月3日-11月9日。

(一)展开“119”消防知识讲座和灭火演练。

时间:11月3日16:00。

地点:第二报告厅。

参加职员:各单位、各部分分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和全体(兼职)义务消防员;各二级学院、系学生干部代表;图书馆、资产管理处新进员工;教育服务中心未参加过消防培训的电工、焊工、木工、油漆工、仓管员、宾馆服务员、食堂xxx、各窗口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没有参加消防培训的`员工;其他需要参加消防培训职员。

各单位、各部分于10月29日前,将参加消防培训职员名单报保卫处。

(二)查找身边火灾隐患。

时间:11月3日-9日。

地点:全校。

各单位、各部分要充分发动本单位职员积极查找身边的火灾隐患,形玉成校关注、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检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单位同一汇总,11月5日前,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保卫处。

(三)收缴违规电器。

时间:11月3日-9日。

地点:学生公寓。

保卫处将联合学工部、宿管处、各二级学院(系)对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和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进行检查和通报。

时间:11月5日10:00。

地点:第一教学楼前。

通过发放消防宣传资料和设有100道有奖答题宣传消防知识,努力进步师生员工安全意识。

(五)展开消防疏散演练。

时间:11月7日13:10。

地点:南苑学生公寓4栋。

展开一次大型疏散演练,相干二级学院(系)、学工部、院团委、教育服务中心、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等单位参加和观摩,进步师生员工逃生自救能力。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分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合适本单位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周到部署,取得实效。

(二)广泛动员,全民参与。各二级学院(系)要设立消防宣传专栏和在学生公寓、教学楼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广泛宣传消防知识,不断进步广大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各部分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11月15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活动方案及总结相干材料(活动照片、标语悬挂照片、开设宣传专栏照片等)报保卫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xxxx,联系人:xxx、电话xxxxxxxxxxxx。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预防和减少居民住宅小区的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切实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隐患。从即日起至xx年2月28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改善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全面提高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理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提升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环境,有效消除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使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成立以街道政府党工委委员杨溢来、黄国炽为组长,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的领导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街道居民住宅小区消防专项整治的开展。各居(村)委、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密切配合,分工负责,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一)整治范围:辖区内的居民住宅小区。

(二)重点整治内容:

2、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

3、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线及其它违章用电的行为。

4、是否存在在居民住宅小区、住宅楼内违反规定使用明火的现象。

5、是否存在在建筑周围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占用防火间距,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现象。

6、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居(村)委会、社区行政服务站是否按照消防职责开展消防工作,积极消除火灾隐患。

全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小区按“谁主管,谁负责”及属地管理原则分工负责,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消防委员会成员共同参与,消防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1日前。)召集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公司开会,进行宣传动员和专项整治任务部署,认清当前消防安全形势,提高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组织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与业主学习《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二)检查治理阶段(xx年2月2日至20xx年x月x日。)一是各社区、单位要依托网格化平台对辖区开展检查和督查,组织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对家庭和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公共消防设施存在的隐患开展自查自纠,由消防办、派出所提出整改要求,街道消防队、村居网格巡查员及相关部门协助排查,对住宅小区中存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能当场整改的,要责令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按照职责分工限期落实。街道消防队对各小区开展消防训练,并重点对小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车主进行宣传教育演习和行为劝导。二是对小区内消防设施损坏或占用、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消防通道受阻和物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的等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拒不整改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单位处以五千元罚款或个人处以五百元的罚款,并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暴光。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检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社区、成员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街道消防办组织督查组对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验收。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小区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提高对居民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扎实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的落实。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小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物业管理公司法人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必须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要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整治氛围。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等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严格落实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加强河湖管护巡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切实做到“四乱”问题,早发现、早制止。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治,加大检查核查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及弄虚作假行为,持续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通过河湖“清四乱”,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泄洪能力。

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我镇辖区内各条河流,要以此次“清四乱”行动为契机,全面提升河道生态环境面貌。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主要内容。

乱占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湖泊;未依法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乱挖鱼塘(池),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石、取土,非法建立砂石料厂等。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各种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土石、木料等;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等。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乱建库房民房等;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二)整治标准。

此次清四乱行动由镇各河河长负责辖区监管,村级河长落实,镇河长办跟进督查。

各村建立工作台账,理清问题,列出清单,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各村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集中时间进行“四乱”清理,巩固前期“四乱”问题清理整治成果,杜绝“四乱”问题出现反弹。

1、2021年3月上旬之前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利用“村电子屏”、村级宣传平台、微信等媒体广泛宣传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四乱”专项工作氛围,并公布群众举报电话。

2、2021年3月下旬前为各河段自查自纠阶段,全覆盖、拉网式全面排查“四乱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得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全面组织各河段河长、河段长、巡河员、开展巡查,各小水电库区责任人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清理整顿辖区内周边“四乱”、垃圾,各村要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并在4月25日前汇总问题台账报镇河长制办公室。

3、2021年4月底前为集中整治阶段。镇河长办组织全镇河湖长进行一到二次集中整治,坚持“一督四制”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日常监督检查,治理任务实行交办责任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切实做到应改尽改、立行立改,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原则上4月底前要完成整改销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村、社区要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湖长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责任。各村要将“清四乱”作为本年度河长制工作重要任务,镇村两级河长、巡河员、保洁员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组织协调、强化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问责,共同推进,确保“清四乱”取得实效。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采取村级广播、入户宣传等方式积极宣传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形成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为便于掌握各村、社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按上级要求应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村应安排专人负责“清四乱”专项行动相关表格填报工作,按以上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四

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的检查、督促、落实,做好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为成员,协助做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各生产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项目部与施工队及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在每道工序施工前,从项目部、班组、工人进行书面的技术交底,内容详细,有针对性,提出明确的安全要内容,并对实施情况组织人员监督检查。

2、安全防护。

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保证可靠有效;对施工中的槽、坑及有安全危险的地方应及时围护,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夜间安放警示灯。对各种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做到经常检查、维修,保证操作时可靠有效。

3、施工现场用电制度。

施工现场的各类电气、电线、机具设备派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规程操作,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丝代替。

4、建立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项目部设立专门的治安、消防组织,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对施工班组经常开展“防火、防暴、防盗”的安全教育,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安全生产目标:无一切伤亡事故和其它安全事故,争创安全标化工地。

4、施工现场围护。

根据施工现场车流、人流较多的具体情况,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对施工区域实行警示标志,并增派人员巡逻。在施工区域前后100米处放置警示牌和交通提示标志,夜间安排4名人员配合交警指挥车辆和夜间执勤。

5、施工现场用电措施。

(1)施工现场采用自备发电机,施工用电,用大于施工用电负荷的铝(铜)芯线三相五线制,用杉木杆架空(不低于5米)接入,沿施工红线安装,每100米装一配电箱。

(2)配电箱安装触漏电保护器,上锁,设防雨棚,派专业人员负责管理。

(3)生活区用电,进行统一规范安装,禁止私拉乱接,实行一灯一闸;禁止使用电热器、电饭锅、电炒锅、电炉丝等烧水、煮饭和取暖。

6、消防安全措施。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及机构,加强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在施工区内放置足够的灭火器,配备消防水池和相应的消防器材;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的教育,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订立有效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7、管道安装施工安全措施。

(1)工作坑四周或坑底必须有排水设备及措施;工作坑内应设符合规定的和固定牢固安全梯,下管作业的全过程中,工作坑内严禁有人。

(2)吊装顶铁或管道时,严禁在扒杆回转半径内停留;往工作坑内下管时,应穿保险钢丝绳,并缓慢地将管子送入导轨就位,以便防止滑脱坠落或冲击导轨,同时坑下人员应站在安全角落。

(3)插管及止水盘处理必须按操作规程要求,尤其待工具管就位(应严格复测管子的中线和前、后端管底标高,确认合格后)并接长管子,安装水力机械、千斤顶、油泵车、高压水泵、压浆系统等设备全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开封插扳管顶进。

(4)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人员,在作业前要对卷扬机等设备各部分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作业,作业时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严格执行卷扬机和起重作业有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5)安装后的导轨应牢固,不得在使用中产生位移,并应经常检查校核;两导轨应顺直、平行、等高,其纵坡应与管道设计坡度一致。

(6)在拼接管段前或因故障停顿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知工具管头的操作人员停止冲泥出土,防止由于冲吸过多造成塌方,并应在长距离顶进过程中,加强通风。

(7)当因吸泥莲蓬头堵塞、水力机械失效等原因,需要打开胸板上的清石孔进行处理时,必须采取防止冒顶塌方的安全措施。

(8)顶进过程中,油泵操作工应严格注意观察油泵车压力是否均匀渐增,若发现压力骤然上升,应立即停止顶进,待查明原因后方能继续顶进。

(9)管道的顶进或停止,应以工具管头部发出信号为准遇到顶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在拼管子前20min,即应发出信号给工具管头部的操作人员,引起注意。

(10)顶进过程中,一切操作人员不得在顶铁两侧操作,以防发生崩铁伤人事故。

(11)如顶进不是连续三班作业,在中班下班时,应保持工具管头部有足够多的土塞;若遇土质差、因地下水渗流可能造成塌方时,则应将工具管头部灌满以增大水压力。

(12)管道内的照明电信系统应采用安全电压,每班顶管前电工要仔细检查各种线路是否正常,确保安全施工。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五

关于印发《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的通知

各科、室、站、队:

现将《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云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根据环境保护部对当前全国饮用水源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在我县的实施,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渝环[2011]27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基础信息,整治和消除饮用水源周边及上游环境安全隐患,构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体系,保障全县饮用水源安全。

二、工作机构

成立云阳县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专项行动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李兴琼 县环保局局长

副组长:黄道春 县环保局副局长

明兴家 县环保局纪检组长

吴发奎 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成 员:建管科、污防科、总量科、农环科、监测站、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成员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联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此次专项工作行动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为期1个半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8日-10月9日)

成立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专项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在2011年10月10日前制订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11日- 11月5日)

按照《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制订完善我县内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得以水厂环境应急预案代替);同时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附近连接水体内污染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保护较好区域巩固加强,并建立和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三)总结阶段(2011年11月10日-11月10日)

对本次专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确定1-2个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防范示范区。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饮用水源基础信息和环境质量调查评估

一是全面掌握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空间分布情况以及对应的供水量、供水服务人口、水环境质量现状等基础数据。二是结合环境风险源和化学品调查工作,动态更新“重点风险源登记及隐患排查整治系统”中有关临水临库企业风险源(含尾矿库)数据库,摸清水源地周边、连接水体区域内的及连接水体5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口或污染源分布情况、污染源企业环保措施执行情况以及采取的风险防控工程措施情况;三是协调水利部门,掌握所在水体及其连接水体的水文参数、闸坝等水利工程建设分布情况。

(二)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5113号)和《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之规定,完善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即时组织专人编写,并组织专家修订评审。

(三)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高饮用水源突发事件防范处置效率。

(四)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

对现饮用水源地周边及上游连接水体环境风险隐患实施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贮、运输、非煤矿山尾矿库、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城市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领域,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环境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建档立案,一查到底,直至整改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抓好饮用水源环境安全工作,精心编制方案,认真排查,严查违法行为,有效遏制饮用水源地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

此次专项行动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应把握好4个“结合”:一是水源地与保护区外环境风险防范相结合,二是提高自身能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三是做好长期规划与推进近期工作相结合;四是加强预防体系建设与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同时要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书面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整改,逾期未完成的,按规定进行通报或行政处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惠民工程。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宣传。要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及时宣传危害饮用水安全、保护饮用水源措施等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增强保护饮用水源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重庆市饮用水源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15]126号)的规定,坚决立案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

“******”活动的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关于开展2015年**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月的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的各规章、标准为依据,以安全生产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生产可能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推动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营造安全生产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三非”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成立小组

组 长 ***

副组长 ***

***

组 员 **

***

**

**

内部资料

**市**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四、职责分工

由小组组织对公司部门、公司设备等进行排查,单位法人为第一责任人。

五、工作要求

分四个阶段进行工作。

(一)部署发动阶段(7月8日至7月9日)

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工明确,权责落实。

(二)集中检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全面的地毯式排查和认真检查,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登记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16日至7月28日)

通告各部门,对排查不彻底、检查不认真、措施不得力或发现隐患不上报,上报抓紧整改的,严肃追究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根据事故情节,追究责任。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29日至8月10日)

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活动的经验家训,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市恒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

内部资料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523号)精神,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安全生产》,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安排部署,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执法、群众广泛参与、企业合法经营”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打击重点,强化执法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行动重点

重点范围: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

(1)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3)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改之名逃避关闭、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

2.交通运输

(2)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的。

3.建筑施工

(1)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

序,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2)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干涉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的;

(3)施工单位超越资质范围承包、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以及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从事建筑活动的。

4.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未试生产备案就投入试生产运行的,未经正规设计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

5.消防安全

(1)“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2)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

(3)公共聚集场所装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栓等消防设施配备、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6.特种设备

(2)违法使用无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的;

(3)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按规定监督检验的;

(5)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

(6)未依照规定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作业的;未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7.烟花爆竹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使用氯酸钾,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8.民用爆炸物品

(1)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存在“四超”(超时、超产、超员、超量)和“三违法”(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经营)行为的。

9.冶金有色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实施步骤

全镇“打非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 各村、各企业按照

“打非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动员,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切实把“打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排查摸底阶段(4月16日4月20日)各村、各企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镇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在全镇进行严格检查,切实抓好本镇“打非专项行动”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0月10日)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村、各企业要对照“四个一律”,认真整改,确保“打非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1日-10月30日) 镇上对“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令“补课”,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对问题严重、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要实行企业挂牌督办,切实做到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思想认识不提高不放过,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五、工作要求

行为作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解决专项行动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责任分工,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要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因素,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重点、有效打击,该停产整顿的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取缔的坚决取缔,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关键、统筹推进,做到“六个结合”:要把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结合起来,全面深入推进;要把从严、从快与公正、规范执法结合起来,坚持依法办事;要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构建安全生产防控体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基础工作;要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注重工作实效;要把日常执法与开展明查暗访结合起来,注重改进方法和手段;要把查找深层次问题与完善规范制度结合起来,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五)营造氛围,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打非专项行动”,加大舆-论和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广大群众参与“打非专项行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打非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珲乌建指办发【2015】4号)关于转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公路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项目部收到文件当晚便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桥涵队长,施工队长,材料科长,质检科长,计划科长,测量队长,试验主任,综合科长,拌合站站长等主要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措施,划分各主要负责人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中相应承担的部分。

研究决定如下:

1、由项目总工程师、桥涵队长、施工队长负责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及施工工艺技术。

2、由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科长、计划科长、质检科长、测量队长负责编制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劳动力计划、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3、最后形成各专项施工方案,报项目总工程师、项目负责人审阅,确认无误后报驻地办审批,经驻地办审核通过后报总监办进行审批,总监办审批通过后予以实施。

4、项目相关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业人员了解和掌握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7、施工中不定期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自检。杜绝因违章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可能。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工程;

(二)土方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技术交底工作是否彻底;是否下达到一线工人。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四)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根据文件内容需落实的5项规定

1、 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

臵图、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 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

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 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 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

收;

5、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

监控等;

6、 劳动力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 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二)、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专项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超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施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论证合格后有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驻地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三)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2说明(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意识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施工的要求,细化、优化施工方案,从施工技术选择上保证施工安全;二是让一线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改作业项目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减少因违章作业而导致的事故可能。

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五)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可进入下道工序。

五、工作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5月中旬前。结合本项目部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9日底。项目部各部门、施工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情况由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5月10日至11月底。项目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12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检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经理、项目部总工、项目部副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动员部署,迅速开展行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动员组织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有序推进。要按照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频次,由领导小组带队,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奖励惩罚机制,严厉查处。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施工现场不按方案及操作规程施工等重大隐患,一律要求其停工整改。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关于开展落实《施工方案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吉林省交通建设集团

通梅高速公路10标项目部

目 录

一、总体工作目标

二、整治重点

三、整治内容

四、落实5项规定

五、工作实施步骤

六、工作要求

平武卫发[2011] 18 号

关于印发《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行为,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等违法行为, 根据临卫发【2011】25号《关于印发《临沂市卫生局》的通知》要求及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镇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我镇医疗卫生机构用超声检查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终止妊娠手术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单位,各科室人员要广泛宣传《母婴保健法》、《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广大医务卫生人员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熟悉相关职业纪律与行为规范,增强法制意识,提高对“两非”危害的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执业,坚决抵制“两非”行为。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超声诊断室、染色体检测室、药房、妇产科门诊及病房等工作场所,设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醒目标志。要加强与宣传、广电、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打击“两非”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定胎儿性别,禁止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未经许可,禁止实施输卵管、输精管复通术。对利用超声和染色体检查等技术手段从事“两非”的医疗保健机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主管人的责任;对进行“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直至开除公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监督所要加大对医疗市场秩序的整顿与管理,重点查处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机构,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及相关医疗器械,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组织、介绍、包庇“两非”行为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单位要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箱,鼓励社会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案件要及时认真调查核实,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决不手软。

的使用与管理,坚决杜绝倒卖、违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现象。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科室人员要抓好督促落实。我院成立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负责,开展好经常性工作。要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层层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确保责任明确,任务到人,落实到位。

(二)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卫生监督机构要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加大对管辖区域各类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检查频率。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加强与人口计生、公安、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的配合,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上报信息。各科室从现在起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针对现有超声诊断仪以及执机人员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备案,同时建立“两非”专项行动信息定期报送工作制度,各科室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打击“两非”专项行动相关信息及单位计划生育情况书面上报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办公室将于11月中旬对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的“两非”整治情况进行抽查、通报。依法清理并查处非法购置、使用b超机行为,坚决杜绝“两非”现象。

附件:1、平邑镇武台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平邑镇武台镇卫生院b超机备案情况登记表

3、平邑县武台镇卫生b超机执机人员登记表

附件1:

平邑县武台镇卫生院打击“两非”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岳茂强 武台镇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孙喜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寇洪德 武台镇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徐秀恩 b超室主任

魏雨 妇产科主任

孔庆兰 妇幼保健科主任

李翠 财务科主任

于雪梅 内科主任

马丽丽 内科护理士长

能艳红 药剂科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院计生办,孙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六

各县市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66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中学习会上讲话和十届省委常务委员会第122次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安全生产 “五大行动”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关于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企业、落到基层、落到人员,努力实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安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8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宣讲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各县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宣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抓好宣讲活动的协调安排,班子其他成员要在分管范围至少开展1次宣讲活动,通过层层宣讲,覆盖所有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重点对去年以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是否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认真调查研究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和整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新问题,动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坚持抓本治源,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开展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动,规范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健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法律“七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始终坚持严罚重处,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认真贯彻《凉山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实现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五覆盖”,努力推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五大行动”落实情况将作为州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任务分解表》(即附件)的目标任务,专题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政府安办。州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各部门对“五大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五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推广深化先进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五大行动”取得实效。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批示指示精神,结合我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全水平,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一)聚焦重点场所领域隐患治理。全面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强化重点场所领域火灾隐患风险治理:一是加强燃气、施工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辖区内燃气使用场所、瓶装液化气经营场所、燃气储存仓库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严禁在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二是强化高层建筑综合整治。凌波社区要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整治“四项要求”,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履职承诺制度,全面排查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推动全面自查建筑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指导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要适时组织对前期发现的高层建筑隐患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复核,重点督办一批久拖未改的高层建筑严重问题。

(二)严把重点时段安全防范措施。春节、元宵以及全国、全省“两会”前后,各社区要对节庆活动、民俗活动场所、商场集市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集中开展检查,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开展流动巡防和蹲点驻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夯实基层一线火灾防控基础。各社区要加强社区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建设,联合公安派出所针对“三合一”、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使用、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

各社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结合《社会发展局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社会发展局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分工安排,扎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部署发动阶段(20xx年1月7日至1月21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节点,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月22日至3月20日)。结合《社会发展局消防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社会发展局xx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针对岁末年初消防工作特点,聚焦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春节、元宵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督查验收阶段(20xx年3月21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社会发展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管理科,承担日常协调、指导、督促工作。各社区也要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牵头负责人员,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各相关科室、社区要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责任清单“四个清单”,做到隐患问题要查清,整改措施要明确,责任到人要落实,切实整治消除一批火灾隐患。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相关科室、社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强化条线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合力。

动”期间,凡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各社区将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于1月22日、3月14日、3月25日前报送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小组办公室。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八

以防范安全事故、杜绝责任事故为基本要求,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排查矿系统内供电、取暖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问题,整治并消除影响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供电、取暖安全工作,确保系统职工生命和矿财产安全,确保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系统各单位,重点是发电单位的油区或油库。

(二)材料库房,重点是易燃物品区域。

(三)各办公及生活区域。

(一)检查是否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是否层层落实消防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网络。

(二)检查供暖管路是否完好,系统各单位的供暖设施是否存在跑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各单位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标志是否齐全,防火警示标语是否齐全。

(四)检查消防器材(包括消防灭火及报警装置)的定期检查检验情况,消防培训、演练情况;检查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况,检查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充足,粉剂是否过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操作程序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各级各类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五)检查生产区域防火防爆开展情况。检查生产设备区域是否存在使用电炉等明火加热取暖;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严格管理,存放场所是否符合要求;电缆沟、电缆竖井内是否有杂物、积油及其它易燃物,是否采取了封堵和阻燃处理;多台站变低压电缆或低压动力电缆与直流、控制及保护、通信等重要电(光)缆是否采用同沟敷设方式,是否采取有效隔离、封堵等防火措施。油库及其它存油场所是否按规定满足防火要求,有无现场安全制度和出入规定,附近有无出现电火花和静电起火的可能。控制室、调度室、会议室等房间、场所的防火措施是否齐全,消防设施是否超周期,电气设备是否会过负荷。材料仓库、办公室仓库是否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有无相关检查记录。

(六)检查电网基建项目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项目部、员工宿舍、食堂、厨房等,焊接、割切、木材加工、材料堆放等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和用气、用电安全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消防责任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施工车辆灭火器和机械的灭火器配备情况,检查防火应急措施及预案的制定情况。

(七)检查各单位生产、生活场所及重点防火部位是否制定相关防火措施和预案。

(一)活动部署阶段。

20xx年10月31日,制定大雁煤矿冬季供电、取暖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各部门贯彻执行。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20xx年11月2日至12月3日。矿各部门开展冬季供电、取暖安全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三)矿抽查阶段。

矿组织由安监部、机运科参加的供电、取暖专项抽查活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

20xx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各部门总结本次冬季供电、取暖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落实相关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供电、供暖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员工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开展本次冬季供电、供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深刻领会国家有关供电、供暖安全的具体要求,切实落实责任,安排到人,落实到人、检查、整改到位。

(三)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本次冬季供电。供暖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出来的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定费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整改通知书,送有关部门、责任单位、班组限期处理,并尽快决定治理方案和应急措施。

(四)各单位自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电子版,请于20xx年12月6日前通报安监部许建进处。

二〇xx年十月三十日。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九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工作,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按照县政府安排,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安主抓,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成立乡20xx年元旦、春节防火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检查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派出所。

通过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乡防火安全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发生,推动我乡防火安全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欢乐祥和。

1、加强公共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乡派出所要重点加强对“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

2、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乡派出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3、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乡农业中心要及时做好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灾前防范,管住火源,超前做好乡村、油库以及其它重要设施的防护工作,对重点林区内各种施工场所及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

4、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中心校要加大对全乡学校的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学校安全万无一失。

检查时间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0日。各村、有关单位要组织自查,乡政府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1、单位自查: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5日,生产经营单位按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深入的检查。

2、职能单位: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2日,乡派出所负责组织对民爆物品安全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九小”、“三合一”场所专项检查。

3、乡政府督查: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15日,乡政府组织督查组对各村,驻乡单位开展防火安全督查。

4、再排查:从20xx年1月16日至2月6日。乡政府将对防火安全大检查各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防火安全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措施,尤其是节后开工要做到安全有序。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防火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确保防火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确保20xx年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做好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单位自查要做到认真彻底、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乡领导将亲自带队,深入到易发事故的每一个环节和部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坚决防止走过场。

3、突出重点,根治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暂时整改不了又无法确保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要花足力气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把工作做细做实,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检查不到位、问题未能发现或处理不及时而造成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加强值班,畅通信息。在开展大检查和节日期间,要严格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及时掌握安全动态,对发生火灾事故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

为坚决整治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根据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对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现制定方案如下:

将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作为解决社会民生需求的重要抓手,通过“一城一策、一区一策”集中治理,全县6个老旧住宅小区按标准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解决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全县6个老旧小区:梧龙砂矿住宅楼、铜钵后宅小区1#~3#楼、铜钵后宅小区4#~6#楼、西埔宅山小区1#~3#楼、财政楼4#~8#楼、东埔社区银行宿舍楼片区。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分步完成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20xx年,30%的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20xx年,70%完成;20xx年,100%完成。

(一)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

牵头单位:消防、公安交警、城管部门。

职责任务:依据《东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东山县城市管理局、东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明确消防车通道联合监管有关事项的意见》(东消〔20xx〕43号),查处机动车违停、占道经营以及设置铁桩、石墩、限高等固定障碍物(构建物)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及时督促将机动车辆挪移,清理占道经营和设置的障碍物(构建物),排除妨碍,对拒不配合的依法进行强制拖离、清理。

(二)修剪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和作业的绿化。

牵头单位:城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职责任务: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由城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各镇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按植物生长规律,对绿化树木进行修剪,确保消防车通道宽度、高度不低于4米,保障消防车正常通行和灭火救援作业。

(三)明确通道标识化管理和规范停车行为。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依据《东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东安委办〔20xx〕49号)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设置说明,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划设醒目标识标线,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对于无物业服务企业的老旧小区,指导所在镇、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者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支持老旧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

(四)规划新建停车场(库)。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住建(人防)、城管、消防部门。

职责任务:结合前期调研的老旧小区车位缺额情况,启动编制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将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

(五)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

牵头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城管、消防、公安交警部门。

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一)全面排查阶段(20xx年9月)。针对老旧小区消防“生命通道”难点和堵点问题,住建、城管、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组织调研掌握老旧小区机动汽车现有数、车位数、分析评估老旧小区车位缺额等情况,并结合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以及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方面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治理要求,逐个制定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

(二)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制定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逐项完成老旧小区明确标识化管理、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停车资源管理使用、综合执法等工作任务,确定每项任务的责任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运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xx年12月)。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研究建立提升消防车通道管理水平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统一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明确任务清单、整改时间和责任单位,确保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二)定期会商研判。要建立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具体对策,全力推动老旧“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治理。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曝光。要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资源,广泛宣传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加强对老旧小区管理人员、业主的宣传培训,指导开展灭火疏散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要集中曝光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形成全民舆论监督。

(四)强化督导,严肃追责。县安办将加大对此次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敷衍塞责、行动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一

为了确保学校设备设施安全,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此方案。

学校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并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工作档案,并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陈小渝;副组长曾德江、陈勇、钟富容;成员:喻宁、张向容、蒋树梅、谢光娟、诸彦凤、邹军、张铃、蒋宗凤、各班主任。

组织义务消防队(应急小组):陈勇、喻宁、邹军、张铃、郑凌川、王文印、蔡建国、张代元、宋春华、徐永川、吴清勇、苏公良、汤建军、黄达祥。义务消防队各成员在学校发生火灾时,起应急处理作用。

1.我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2.全体师生积极参与,实行班级、办公室、功能室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室消防安全负责人如下:

教室为该班班主任;各办公室及功能室为该室负责人;会议室为会议室保洁人员;微机室是微机教师。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学校,以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3.班主任及公共安全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4.学校定期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各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室,特别是对电器及线路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发生火灾现场第一知情人为报告责任人和现场处理第一责任人。

6.因工作失职造成后果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和教师同共进行消防知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校园网站、橱窗、黑板报、发放资料等进行消防知识、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校园广播、周前会、班队会、影片、专题培训会等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加强消防安全应急疏散演练,培养师生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强化和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使师生在真正遇到险情时,能快速、安全、有序的疏散。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二

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市高层建筑火灾防控工作,全面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水平,现决定自即日起至xx年在全市部署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物业按规履责、业主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三年持续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加强和提升防范化解全市高层建筑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即日起至xx年12月30日。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以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

(一)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

1、高层建筑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

2、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

(二)建筑消防设施。

1、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损坏或瘫痪,不能保持完好有效;

2、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控制功能及联动运行不正常。

(三)安全疏散。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

4、避难间(层)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

(四)灭火救援场地。

1、消防车通道被封堵或被杂物、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等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

2、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

(五)管道井。

2、管道井内堆放杂物或占用,管井井壁、检查门破损,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

(六)电气燃气管理。

1、电气线路乱拉乱接或敷设不符合规范;

2、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

公共建筑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3、对电气、燃气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措施不落实;

4、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动用明火作业时,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

(七)消防控制室。

3、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不完善。

(八)微型消防站。

4、未按照“行业相近、位置相邻”原则,建立微型消防站联防机制。

(九)电动车火灾防范。

2、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推广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未按照规定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或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维保制度不落实;

4、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不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5、建筑外墙门窗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6、单位未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一)各片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1、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部门、科室的具体工作职责,强化工作统筹,分辖区、分行业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2、要对辖区中的老旧高层民用建筑和无业主委员会、无物业管理、无产权单位的高层民用建筑存在的隐患问题,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安排专项经费,强化技防物防措施,整改火灾隐患。

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要督促指导镇办加强对高层建筑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

4、镇、街道负责组织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对未委托物业管理的高层建筑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制定防火安全公约,督促指导业主或使用人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加强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公安局。公安机关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管职责的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加强对监管职责范围内的高层建筑的.监管,督促、指导高层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逐个小区开展排查,发挥片区民警辖区管理优势,指导督促高层民用住宅物业管理企业提示中小单位、小场所业主做好火灾预防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居民、住户消防安全意识。

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

3、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将高层公共建筑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监管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承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消防救援机构通报的高层建筑消防产品质量问题,依法处理相关生产、销售企业。

5、应急管理局。加强对高层建筑中违规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的监管。

6、气象局。负责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

7、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督促、指导电网企业加强对高层建筑输配电设施和线路安全的检查,加强高层建筑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8、教体、民政、卫健、交通、工信、财政、文广旅、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履行对本行业、本系统所属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三)社会单位主体责任。

高层建筑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要按照《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要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机构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燃气进行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业电工,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测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楼长),落实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要逐一划定高层建筑消防救援场地区域,设立明显标志,禁止停放车辆、堆放杂物。要按规定建立集防火、灭火、宣传于一体的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

(一)自查自改阶段(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各单位广泛动员部署,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工作职责,组织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高层建筑对照自查、检查要点和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见附件2)。

(二)集中排查阶段(xx年4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各单位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对高层建筑逐栋开展排查“回头看”,逐栋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见附件3),全面掌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为后期精准整治提供依据和基础。排查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治,做到边排查边整治,逐项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和亡人火灾事故。

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上账隐患整改任务。期间,各单位要同步开展隐患排查,将新增隐患问题纳入“两个清单”,持续实施整治。

(四)总结验收阶段(x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防火委组织进行专项验收,对各单位的整治验收情况纳入xx年度消防工作重要考核内容。同时,要认真总结、固化经验,健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火灾防范水平。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部门、科室的整改责任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改突出风险隐患。要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防、灭火和自救知识,加强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形成整治高压态势。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救援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和专业优势,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市防火委、各单位要将高层建筑整治情况纳入督查检查内容,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进行通报。专项整治期间,凡在高层建筑领域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逐起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严肃追责问责。

3、各有关部门工作经验做法(信息、简报)可随时报送。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三

按照市劳动局、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个人,监督分包企业工资发放,特编制本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本预案立即启动。

本工程为青岛纺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纱锭搬迁改造项目工程,该工程位于青岛市四方区四流南路80号,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包括一号厂房、一号仓库共二个单体。一号厂房,主体地上一层,附房二至三层,局部四层;一号仓库结构型式二层框架结构。

本工程所包含一号厂房及一号仓库在内的劳务务工人员。

项目部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分包队伍管理,劳务人员进出场登记、出勤统计、工资支付、持证上岗、劳动纪律、劳务纠纷处理等日常事务管理,是施工现场分包队伍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1、负责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整理和收集分包单位进场的各种备案有效资料。包括:。

(2)劳务分包合同;

(4)分包单位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用工合同原件;

(5)分包单位工资发放办法、工人工资发放表原件等。

2、建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处理小组”。及时掌握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发现农民工因工资出现纠纷的苗头,抓紧协调解决、控制不良苗头,做好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工作和劳务纠纷、上访等事项的处置工作。

(3)建立工人进出场台帐和人员出勤统计,落实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动态。

(4)建立农民工工资纠纷应急预案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或上访,项目部要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不得推诿、回避和激化矛盾。

(5)严格“农民工工资监控、监督管理”制度,监控、监督管理劳务工人工资支付。分包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表,并将工资发放表在工人生活区公示和报总包项目部备案。工资表总包单位要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分包队伍和个人,要立即采取措施,清退出场并报本单位劳务管理部门和集团公司劳务管理中心,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处理。

(6)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及时进行劳务分包施工的预、结算工作。

(7)负责劳务队伍生活区的管理工作,改善工人生活条件,组织分包单位开展考核评比工作。

(8)提供收取业主工程款和支付分包劳务费凭证的复印件并存放项目部备查。

1、严把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使用关。

(1)选择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时,必须在集团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中选择,并经集团公司、项目部共同考察评审后择用。

(2)严禁选用集团公司“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以外的劳务队伍和已被集团公司和政府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不合格劳务分包队伍名册)”的劳务队伍或个人,以及被集团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清理出当地市场、通报批评或不良记录的劳务分包队伍或个人。

(3)杜绝选用无资质、无营业执照、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固定办公场所的“包工头”。

2、加强对劳务分包队伍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1)加强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单位经考察、招投标和评审确定后,发分包双方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7日内且劳务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签订正式的劳务(专业)分包合同,合同中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约定工程造价或劳务费、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和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准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强化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总包单位项目部应对劳务分包单位与进场劳务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进行核查并存档,同时要附有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进出场登记、花名册,身份证和岗位证书编号。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经本人签字,严禁代签。

劳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及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有关劳动报酬的条款,应明确工资支付标准、支付项目、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和其他支付内容以及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其中,总承包企业组织自有人员实施劳务(专业)作业的,必须提供为其所招用的工人办理劳动用工合同和社会保险手续。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防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本校决定从即日起,在全校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下列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南溪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的工作部署,持续加大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预防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全面推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学校内的火灾隐患,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学校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预防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

学校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

对学校各个部位实行全面排查,做到责任到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积极做好宣传。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发布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开办消防安全知识栏目,并通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班会、例会,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

3、总结阶段。

对学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一系列的活动举措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以李方平校长为组长,尹骑龙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保证这次行动顺利进行。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学校积极做好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减少火灾隐患,保证学校安全与稳定。二是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媒体,发布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开办消防安全知识栏目,并通过举办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班会、例会,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三是加强冬季取暖安全,学校要与住校人员签订取暖、用电安全协议,单位存档备查。

3、强化责任落实。学校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做到责任明确,要发动全体教职工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做到消防安全责任到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提高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4、信息上报。设立火灾隐患排查信息员,负责定期报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

南溪区江南镇初级中学校。

2013-5-18。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五

为加强街道管辖范围内出租房(以下简称“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出租房火灾隐患,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以预防和减少出租房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建设“平安街道”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有效地改变街道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多、管理乱的现状,维护街道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街道范围内的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

整治时间从2月5日至3月10日。

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采取自查自纠和依法治理、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方法,按普查登记动员部署、整治整改、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普查登记、动员部署阶段(2月5日至2月8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部署,各社区、工作片要组织村(居)委会对居民住宅区内的出租房开展普查登记,要逐户摸清房屋出租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建立出租房名册和帐。对普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逐户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全面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讲清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明确房屋出租人、承租人的消防安全职责和这次整治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整治整改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出租房内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出租人整改,各社区、工作片要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的区域,督促帮助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各社区、工作片先逐户开展检查验收,街道再组织人员组织检查,对于验收达不到要求的,要重新整改。

各社区、工作片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社区、工作片、村(居)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确定一名整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出租业主的法制观念,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对火灾隐患严重、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出租房,要坚决予以停止出租。各联系领导及街道纪委要加强督查,对普查不全面,整改措施不力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篇十六

根据市委、市政府针对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要求和部署,有效预防和快速查处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建立预防和解决我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为保障我镇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成立陆坪镇解决清理拖拖欠民工工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我镇解决清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劳动监察中队,由彭菊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部门要在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按照各部门的工作实际,具体职责如下:

综治办,负责做好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妥善处理上访事件。

劳动监察中队,负责受理拖欠民工工资的举报投诉工作,要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加强劳动监察日常巡查范围,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联合各部门开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动态,做到反映迅速、措施果断、处置稳妥。建立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发挥农民工资保障金德保障作用。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拖欠民工工资工作问题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xx]32号)有关规定,分管各村(居)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排查可能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事件的隐患,明确并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的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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