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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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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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篇一

(刘士全)

随着抚顺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大家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呼声越来越强烈。实现城市的长效管理,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更需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则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要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国务院于2002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即将全面铺开。

从抚顺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状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执法机构问题。虽然抚顺市建立城市管理局已经多年,但是其神经末梢尚未触及街道、社区、居民小区等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而且我市正处在快速发展的时候,城管与建设的衔接、交接工作不够及时。

二是执法目的问题,必须搞清楚执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共秩序,执法是为了教育市民而不是罚款,罚款只是手段,当然,执法的手段也不应该仅仅是罚款。执法要多采用梳堵结合的办法,不能一罚了事。罚款了,被罚者倒觉得有理了。加大创建长效管理的难度,这一点孝子祠社区的做法就比较可取。

三是执法主体问题。真正与群众面对面打交道的是街道、社区、居委会的同志们,而他们却没有城管行政执法权,出现了“看到管不到,管到看不到”的现象。既便是城市管理部门其执法主体地位也不够巩固,城市管理涉及市容环卫、公共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除四害等方方面面的专业管理内容,并非城市管理部门一个单位能够执法处置的。

四是执法客体问题。这个客体本身很简单,就是那些违反城市管理规章的人群。但是由于执法的随意性,以及执法目的-教育与罚款的处置随意生,出现了本地人与外地人、城里人与乡下人、彪悍者与善良者、刁蛮者与温顺者的不同执法尺寸掌握的不同。

五是具有国家强制力机关的配合问题。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只有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等少数部门有部分强制执行权,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履行的,只能申请法院执法,而法院要等到行政复议期满后才受理行政执行案件,但此时违法行为时过境迁,处罚已失去了威慑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需要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才能形成合力。但现实中各部门常常各自为政,执法效果明显降低。对于城管执法部门来说,有时却是有责无权。如机动车的违章占道问题,管理处罚的责任在城管行政执法局,但城管行政执法局没有扣车、拖车和扣证的权力,处罚往往落空。又如管理马路无证摊贩的责任在城管行政执法局,但处罚后让这些摊贩到哪儿去,城管行政执法局无权决定,至今也无具体的部门来负责解决“疏”的问题。由于只堵不疏,街头巷尾经常出现“游击战”,加之目前执法人员人手不够,广大市民就产生了执法人员敷衍了事的印象,行政执法的效率也大折扣。再如公安机关,现在讲究的是违法依据了适用法律问题,象城市牛皮癣,其广告内容主要反映在非法证照、非法性别鉴定、非法组织青年男女从事淫嫖娼和非法传销等问题,却苦于取证问题,一直成为城市管理的难点。很明显这些行为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的,违反了我国的基本大法《宪法》,却打不到适用的专门法律法规,造成对城市管理的配合不够默契。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体单一缺位。在城市管理领域,城市各级政府的利益目标不统一,权责界定不明晰,“两级政府,三级管理”还只是理论实验室里一个美丽的命题。认识短视,权责模糊,体制滞后,机制僵化,目标分散,造成城市管理宏观领域主体单一,微观领域主体缺位,形不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是行政约束失效。行政力的约束,一般只在行政系统内部有效,对系统外部其他社会组织和成员不具普遍意义,用行政指令和问责制度指导和监督涉及城市社会方方面面的城市管理工作,显得约束乏力,管理难以落到实处。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明显。

三是绩效评价模糊。城市管理更多的是一种软件的建设,较难构建起科学、合理、完整的管理绩效评价系统,评价标准难以硬化,评价因子难以量化,管理绩效难以显化,管理成果难以固化,硬件不软、软件不硬,给客观评判、准确把握造成困难。

四是激励机制缺乏。政府在城市管理领域的投入不可能是无限的。繁重的城市改造的社会负担,早已使各级“吃饭财政”捉襟见肘,不堪重负。而社会多元投入在观念和机制转换尤其是回报机制没有很好形成前,无疑是痴人说梦、不切实际。

五是寻租腐败滋生。潜在资源没有被正确认识、透明显化并高效配置、合理利用,而是通过各种非正常渠道流失;以罚代管,以罚创收,设租寻租现象随之产生,严重恶化管理工作环境,败坏管理队伍形象。

就目前我市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走向看,要搞好这项工作,则需要逐步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弥补立法滞后的不足。在我市综合执法的实施中就出现了执法依据分量不足的问题。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文件及地方政府为界定综合执法组织的职责所发布的文件。而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单项法律法规如《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的规定基本上都是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因此综合执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依据方面显得分量不足,并容易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所以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法》,确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体制,对综合执法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人员编制、组织管理等做出法律上的规定,为综合执法组织的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二是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的关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在城市管理中,往往是处罚连着管理,管理缺不了处罚。综合执法组织究竟应当集中行使哪些行政处罚权,综合到什么程度,哪些事项应当由专业执法组织去处理,对这些问题目前尚缺乏明确的界定。试点城市的具体做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于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权,我市没有纳入综合执法的范畴,而有的试点城市已它纳入了。显然目前各试点城市综合执法组织的权力范围是不一样的,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产生新的混乱。解决此问题关键在于正确处理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两者的执法范围。根据城市管理的特点,综合执法的内容可以先行集中在日常的、案情简单、能直接判断不需要进行更进一步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大量的违法、违章行为。而对于那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违法案件如环保案件可以由专业执法部门暂时保留处罚权。

三是大力加强综合执法的队伍建设。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着艰巨的任务,但是长期以来,执法队伍人员少、力量单薄一直影响着执法质量和效果。应当从综合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执法工作的任务量、工作难度、管辖范围和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配足力量,确保基本经费和必要的投入,保证真正实现全方位、正规化、经常化的长效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必须加强基本素质建设,应当纳入公务员序列,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统一要求,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同时还需要作好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综合执法工作,打造综合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

四是要建立相应的机制,着力城市的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层级考核。对责任人要实行业绩考核和经济挂钩。在管理和作业上引入市场机制。城市管理也要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用好用活城市资源,逐步推行作业市场化运作。建立科技创新的机制。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机制,并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于城市环境管理中。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监督面。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制和接待日制度,发挥政府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健全和完善与市民代表沟通的机制,定期听取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完善“城管110热线”和城市管理群众呼声信息服务系统等。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篇二

**市市容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揭示了我们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本质和基本途径,也为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今年4月下旬,非

典疫情突袭**,为了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引导人们摈弃不良陋习,崇尚文明生活,我局根据**市民的要求和市容管理工作的需要,提请市政府报请市人大修改《**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随地吐痰的最高处罚数额从1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地遏制人们的随地吐痰现象。这是一个实施行政处罚的成功实例,它表明人民政府必须高效率地进行行政执法,这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

一、我市城市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有了超常规、跨越式的突破和发展,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环境更为优化;基本建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框架,进行了相对集中城市处罚权的试点。城市容貌根本改观,大大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沿袭了多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旧的管理模式,改革以前,政府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体制不顺、高成本、低效率等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现行城市管理体制日益暴露的弊端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的错位、缺位、越位。一是政府职能错位,长期以来,市容管理部门从事了大量的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务工作,既“掌舵”又“划桨”。二是基层管理缺位。区、街道市容管理职能严重缺位。区级职能部门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街道又分解到居委会,而居委会由于人员、经费等原因只能穷于应付。基层“管干不分”,管理职能无从体现。三是执法队伍管了一些本不属于其管理范围的事务。

2、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一是法律强调“条条”管理,导致队伍庞大。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种类型的执法行为都指定由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实施,诸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都由一个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适用,从而导致实施一部法律、法规就要新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结果造成执法队伍的迅速膨胀。二是存在着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到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都感到执法力量单薄,“看的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控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执法队伍形同游击队的现象。三是建设管理脱节。由于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统筹考虑事后管理,同时,由于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少分析、沟通和反馈,出现了“后遗症”。

3、行政管理投入不足。城市不断扩张,城市管理任务也日趋加重,而管理经费投入原本就先天不足,又未能与建设投入保持同步增长,因此更是捉襟见肘(市容环卫经费增长率应与gdp增长率基本一致)。其关键问题一方面是政府财力支撑不够,市区财政在城管资金上职责划分不清,城管投入覆盖不全,产生如街道、居委会定位于城市管理基层组织,而经费要靠自身创收解决,街巷维修经费无来源,市容维护没有固定、长期的资金来源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在投融资机制不活,“等、靠、要”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维护资金投入方式仍然是养人为主,导致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要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的长效管理,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更需要寻找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此问题的根源应在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现行的相应立法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机制方面探索有效管理的办法,而且需要从制度方面祛除问题产生的条件。而有效利用法律规范的效力规则,通过制订一部法律、法规甚至是地方性政府规章来解决现行立法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体制问题则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同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则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市目前体制是市容环卫的整合,同时,进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试点。由于目前城市建设正处于基本建设高潮迭起,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特定时期,而城市政府职能定位尚未转变到位,因此,**市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相对合理,但在城市管理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改善。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在未来三五年内,**市城市管理发展目标是:从以专项治理调整到针对城市问题产生根源的重点综合治理;管理手段从目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调整为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并用;城市管理主体将由单一的政府管理调整为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

借鉴发达国家公共治理变革经验和先进城市的城市管理经验,参照国内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管理体制模式,**的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应依照决策、管理、执法、监督分离的原则进行改革,横向精简部门,实行综合管理,纵向减少层级,实行权力下放,以提高城市政府运作效率和综合整合问题的能力,具体思路是:

理顺职能机构的权限划分与相互关系,建立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衔接,条条管理与块块管理相结合,综合管理与专业管理相补充的网络型组织管理机构。一是始终围绕

着如何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精简机构,强化职能,建立“统一、协调、有序、高效”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这一思路,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消除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弊端,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从根源上解决城市管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功能。重点是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在坚持集中统一的前提下,通过合理调整市区分块,理顺条块关系,将城市管理重心下移,下放事权、财权,突出块块管理作用,实施综合管理。三是完善城市基层管理制度,重新确立街道、居委会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强化其城市管理的职能。实现街道居委会的工作中心由经济创收向社区管理转变。四是建立政府、社会共同治理构架,实现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

三、完善城市管理的思考

未来五年,将是**市富民强市,加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的关键时期。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人居环境优良城市目标的推进和实现,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为此,在**市现有城市管理体制条件下,致力建立高效、合理、动态发展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成为当前工作的首要。具体有如下:

1、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促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国务院于2002年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行政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从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即将全面铺开。从**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现状和走向看,需要在工作中逐步解决问题。一是弥补立法滞后的不足。在综合执法的实施中就出现了执法依据分量不足的问题: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文件及地方政府为界定综合执法组织的职责所发布的文件。而现行的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单项法律法规如《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关于行政处罚的实施主体的规定基本上都是各专业行政主管部门。因此综合执法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为,在执法依据方面显得分量不足,并容易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所以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法》,确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体制,对综合执法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人员编制、组织管理等做出法律上的规定,为综合执法组织的依法行政奠定基础。二是处理好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的关系。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涉及面广,情况错综复杂,在城市管理中,往往是处罚连着管理,管理缺不了处罚。综合执法组织究竟应当集中行使哪些行政处罚权,综合到什么程度,哪些事项应当由专业执法组织去处理,对这些问题目前尚缺乏明确的界定。试点城市的具体做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例如,对于环保方面的行政处罚权,**等一些城市没有纳入综合执法的范畴,而有的试点城市已它纳入了。显然目前各试点城市综合执法组织的权力范围是不一样的,这一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产生新的混乱。解决此问题关键在于正确处理综合执法与专项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两者的执法范围。根据城市管理的特点,综合执法的内容可以先行集中在日常的、案情简单、能直接判断不需要进行更进一步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大量的违法、违章行为。而对于那些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违法案件如环保案件可以由专业执法部门暂时保留处罚权。三是大力加强综合执法的队伍建设。综合执法队伍肩负着艰巨的任务,但是长期以来,执法队伍人员少、力量单薄一直影响着执法质量和效果。应当从综合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综合考虑执法工作的任务量、工作难度、管辖范围和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配足力量,确保基本经费和必要的投入,保证真正实现全方位、正规化、经常化的长效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是一支年轻的队伍,必须加强基本素质建设,应当纳入公务员序列,按照国家公务员的统一要求,加强管理和教育、培训。同时还需要作好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了解综合执法工作,打造综合执法队伍的社会形象。

2、建立相应的机制,着力城市的长效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制定科学规范的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加强层级考核。对责任人要实行业绩考核和经济挂钩。二是在管理和作业上引入市场机制。城市管理也要树立“经营城市”的观念,用好用活城市资源,逐步推行作业市场化运作。三是建立科技创新的机制。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建立快速准确的信息反馈机制,并将信息技术、遥感技术、系统科学、行为科学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运用于城市环境管理中。四是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社会监督面。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席制和接待日制度,发挥政府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健全和完善与市民代表沟通的机制,定期听取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意见,完善“城管110热线”和城市管理群众呼声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监督员队伍。2003年邀请市民1000名,参予“红黑榜”评选,每月在新闻媒体公布。五是建立创新投入机制。实施城市长效管理,充足、稳定的资金投入是必要的保证。建立健全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拓宽投融资体制。六是建立市容环境卫生人才培养和引入机制。七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引进人才机制和人才选拔机制,增强各类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与科技水平。八是建立依法管理的机制。建立“依法管理机制”,注重执法时序,调整执法重点。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篇三

**市市容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揭示了我们执政党依法治国的本质和基本途径,也为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由此我们可以联想到今年4月下旬,非典疫情突袭**,为了有效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引导人们摈弃不良陋习,崇尚文明生活,我局根据**市民的要求和市容管理工作的需要,提请市政府报请市人大修改《**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随地吐痰的最高处罚数额从10元提高到200元,有效地遏制人们的随地吐痰现象。这是一个实施行政处罚的成功实例,它表明人民政府必须高效率地进行行政执法,这是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具体要求。

一、我市城市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

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的城市建设和管理有了超常规、跨越式的突破和发展,一批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城市功能日趋完善,承载能力不断增强,投资环境更为优化;基本建成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框架,进行了相对集中城市处罚权的试点。城市容貌根本改观,大大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但由于**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基本上沿袭了多年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旧的管理模式,改革以前,政府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体制不顺、高成本、低效率等问题日益暴露出来。现行城市管理体制日益暴露的弊端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管理的错位、缺位、越位。一是政府职能错位,长期以来,市容管理部门从事了大量的具体的、直接的、微观的事务工作,既 “掌舵”又“划桨”。二是基层管理缺位。区、街道市容管理职能严重缺位。区级职能部门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街道,街道又分解到居委会,而居委会由于人员、经费等原因只能穷于应付。基层“管干不分”,管理职能无从体现。三是执法队伍管了一些本不属于其管理范围的事务。

2、行政管理体制不顺。一是法律强调“条条”管理,导致队伍庞大。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各种类型的执法行为都指定由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实施,诸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都由一个个具体的政府部门来适用,从而导致实施一部法律、法规就要新设置一支执法队伍,结果造成执法队伍的迅速膨胀。二是存在着行政执法力量分散到众多的行政执法部门,每个部门都感到执法力量单薄,“看的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难以形成有效的社会监控体系,无法进行有效的日常管理,执法队伍形同游击队的现象。三是建设管理脱节。由于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没有充分统筹考虑事后管理,同时,由于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缺少分析、沟通和反馈,出现了“后遗症”。

3、行政管理投入不足。城市不断扩张,城市管理任务也日趋加重,而管理经费投入原本就先天不足,又未能与建设投入保持同步增长,因此更是捉襟见肘(市容环卫经费增长率应与gdp增长率基本一致)。其关键问题一方面是政府财力支撑不够,市区财政在城管资金上职责划分不清,城管投入覆盖不全,产生如街道、居委会定位于城市管理基层组织,而经费要靠自身创收解决,街巷维修经费无来源,市容维护没有固定、长期的资金来源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在投融资机制不活,“等、靠、要”思想观念没有彻底转变,维护资金投入方式仍然是养人为主,导致管理成本居高不下。

要解决上述问题,实现城市的长效管理,不仅需要强化日常管理工作,更需要寻找造成上述问题的根源。此问题的根源应在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和现行的相应立法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不仅需要从机制方面探索有效管理的办法,而且需要从制度方面祛除问题产生的条件。而有效利用法律规范的效力规则,通过制订一部法律、法规甚至是地方性政府规章来解决现行立法中存在的行政执法体制问题则是一个有效的办法。同时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机制则是真正实现长效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城市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

**市目前体制是市容环卫的整合,同时,进行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的试点。由于目前城市建设正处于基本建设高潮迭起,环境建设和生态建设同步发展的特定时期,而城市政府职能定位尚未转变到位,因此,**市现有的城市管理体制在转变政府职能方面相对合理,但在城市管理运作机制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改善。

为适应现代化城市管理要求,[找材料 -网上服务最好的文秘资料站点]在未来三五年内,**市城市管理发展目标是:从以专项治理调整到针对城市问题产生根源的重点综合治理;管理手段从目前以行政手段为主导调整为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并用;城市管理主体将由单一的政府管理调整为政府与社会共同治理。

借鉴发达国家公共治理变革经验和先进城市的城市管理经验,参照国内深圳、杭州等先进城市管理体制模式,**的城市政府管理体制应依照决策、管理、执法、监督分离的原则进行改革,横向精简部门,实行综合管

机制。建立“依法管理机制”,注重执法时序,调整执法重点。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篇四

城市长效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巩固辖区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社区以文明城市为契机,倡导文明新风、营造文明环境,制定了一系列社区环境长效管理措施:

一、明确组织领导,确保服务到位

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社区由党委书记王世升任组长,成立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领导组。主要职责为:组织宣传贯彻有关城区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制定符合本社区长效管理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月季度检查、考核、评比。

二、明确工作重点,确保长管效果

按照各负其责的原则,各责任区责任人从“总体达小康”的高度出发,做好环境整治的长效管理工作。对背街小巷管理要求为:城市牛皮癣、乱张贴、野广告等进行彻底清除。对道路管理要求为:两侧无乱耕乱植、无堆积物、无占道现象、无杂草。对生活垃圾的管理要求:居民屋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绿化带修剪整齐、无乱栽乱种,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桶配备齐全,正常使用。

三、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到位

强化责任落实是做好城区环境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的关键,做到层层落实职责,做到社区保洁服务组织、保洁员责任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通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创建卫生社区评比“清洁文明户”等活动,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好宣传、表彰,社区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注重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的自觉性,监督辖区内保洁员工作质量,参与考评。保洁员负责完成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保洁任务,其余社区分工干部结合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

四、明确考核奖惩,确保责任到位

建立健全考评推进机制,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奖惩。

一是制定社区环境整治长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从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措施落实、整治成果、长效治理等制度的建立执行和经费统筹方面对社区责任人、分工干部、保洁员按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对个人年终奖金的考核。对连续三次考核不符合标准的保洁人员及时给予调整。

二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治理的评先评优活动,建立全方位监督机制,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督、注重绩效、奖惩分明,将考核重点放在考察片区责任人、分工干部、保洁员平时实绩上,加大随机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落实整改的加倍扣分,分数与年终考核、工资补助直接挂钩。对在环境整治长效管理中,破坏环境、影响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到位,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康东社区

2010年1月

城市长效管理措施

康东社区

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篇五

关于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中 “五小”行业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区政府提出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中“五小”行业管理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政„201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实施精细管理,打造精品城区,创建城市管理全市最高”的工作目标,按照“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要求,坚持以镇(街道)为主、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全面改善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浴室、小旅馆、小副食等“五小”行业的卫生状况。

三、工作内容

1、明确管理对象。以“五小”行业即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50㎡以下的小餐饮、小美容美发、小浴室、小旅馆、小副食行业为主要管理对象,以其他大中型餐饮、公共场所 行业为兼管对象,营造全区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浓郁氛围。

2、强化管理要点。以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消毒)设施及运转情况、店堂卫生状况等作为工作要点,依据相关标准、规范,加强指导与管理。

3、关注管理焦点。对领导批办、监督考评员上报、公众举报以及媒体曝光的立项整改问题,要在规定的整改时限内,着力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4、解决管理难点。对因为各种原因未能达到管理要求、虽经多少督促始终未能奏效的难点问题,要及时进行上报,以便采取行政执法、联合取缔等相应措施尽早予以解决。

四、保障举措

1、组建工作队伍。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内“五小”行业单位数以及分布区域范围,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卫生检查员,具体负责“五小”行业日常监管。区卫生监督所按照卫生部“每万人口配备1名卫生监督员”的标准要求,配备标准员额的50%,即30名卫生监督员,负责全区“五小”行业行政执法与各镇(街道)日常监管业务指导、考核工作。

2、落实工作经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各自卫生检查员工资、奖金、补贴等所有经费,其中30%作为考核经费,根据区卫生监督所对相关业务工作的考核结果酌 2 情进行发放。

3、完善工作装备。各镇(街道)配备专用工作车辆、卫生检查员制服,便于日常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区卫生监督所配备专用卫生监督执法车3辆,确保行政执法、基层业务指导工作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五、组织措施

1、成立“五小”行业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方案制订、资料收集、信息汇总、数据提供、意见反馈等工作。

2、以镇(街道)为单位,成立九个工作组。其中三街道以及**、**两镇卫生检查员在区卫生监督所合署办公,接受区卫生监督所统一管理。

3、加强与工商、质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的协调与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六、管理考核

1、实行领导小组督查制度,以样本抽查为主,每月不少于一次。

2、区卫生监督所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考核。

3、定期召开点评会议,由领导小组对各工作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各级各类督查考核结果进行点评,并形成相关 3 材料上报区政府。

4、定期发布工作信息,接受市民监督和评价。信息内容包括上级领导检查指导情况、市级及区级考评情况、工作进展情况、立项问题整改情况等。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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