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的方案应该能够有效地达成预期的目标。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问题或目标的背景和要求。方案的实施需要有组织协调和管理,确保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联合督查方案篇一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联合督查方案篇二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二月份,结合新学期开学,市局领导带队对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月份,开展校车安全集中整治,同时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六月份,对学校食品卫生、防疫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同时检查“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联合督查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xx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xx]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xx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xx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联合督查方案篇四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联合督查方案篇五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xx]36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xx]139号)精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现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推动“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农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机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重点和内容。
(一)监督检查整治无牌、逾期未年检、违法载人和超载行驶的拖拉机;
(二)监督检查整治挂牌后擅自改装超标的拖拉机;
(三)监督检查整治无证驾驶拖拉机的驾驶人;
(四)监督检查农机监理部门违规发放拖拉机牌证问题;
(五)监督检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监督检查拖拉机交强险的交纳情况。
三、实施时间与步骤。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至七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由即日起至5月10日)。各单位对专项行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意义,使每个职工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中去;同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自查自改阶段(5月11日至6月15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确保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局将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信息台帐建立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各单位要加大对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
(四)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延伸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
四、督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把这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抓紧抓好。市农机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灿之为组长,党组成员、付局长方家平为副组长,市监理站长韩佩杰,培训班主任武建友,推广站副站长郭佑彪,市农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史峰,纪检副书记、人事科长付殿云,管理科长朱晓明,办公室主任谢金明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自改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按照“五落实”要求督促到位;严重影响农机安全的要立即整改,并做好跟踪督导。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还要重点查处重大农机事故隐患,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实处。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机操作人员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自查不认真、走过场,或督查不力的,给予严厉处理。
联合督查方案篇六
各党支部: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组长:喻仁峰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员:邓涵玮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乡组宣办干事。
联合督查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整顿纪律、转变作风”效能督查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计划在全区国土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整顿纪律、转变作风”督查活动,特制订此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中心工作,认真对局党组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各单位实际情况,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日常工作任务,把抓落实、重实效作为督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贯穿于督查的全过程。
二、成立组织。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心所和局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效能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和为办公室成员。效能督查工作在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效能办公室负责实施。
各中心所,局机关各股室,局直各单位。
(一)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1、签到考勤制度是否落实。
2、各单位机关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包括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ab”岗制、失职追究制)。
3、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散问题(包括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中午饮酒、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网上炒股等)。
4、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作风松弛问题(包括服务意识差,对群众态度冷漠;责任心不强,遇事相互推诿;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全局利益等)。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制度是否完备。
2、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
3、工作人员的去向是否明确。
4、政务公开的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全面。
(三)各所节假日值班情况。
1、是否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2、是否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
3、是否认真落实电话变更和外出报告制度。
(四)局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工作内容。
20xx年6月1日一20xx年xx月31日。
督查采取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2次。
七、督查结果运用。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全局通报,并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被通报一次的扣发当月各项补助,被通报二次的扣发半年各项补助,被通报三次的扣发全年各项补助,已领取的将予收回。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年终不得参与评先、评优。
联合督查方案篇八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部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高事故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长效机制,促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奥运会前后我市不发生有社会影响的特种设备事故,全年不发生重大事故,全面完成今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目标。
此次督查采取企业自查和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当地镇政府、主管部门应根据我局“关于印发《20xx年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质技监特发[20xx]1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自查、自纠、自治。并在每月2日前向我局报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月报表》(附件1)。在此基础上,各镇政府、主管部门与质监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
督查的主要内容:各镇政府各主管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督促相关企业进行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等工作情况,隐患企业的隐患台帐建立及整改、销号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有易燃易爆、剧毒介质的化工生产企业,气体生产(含充装)单位,液化气体槽罐车使用单位,小型锅炉,冶金企业的起重机械,游乐设施,人员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所有重点监控设备。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百日督查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把百日督查行动作为推动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全力抓实、抓紧、抓好,深入一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质监专职执法机构、法制机构,以及安全监察协管员、安全监管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合作,共同完成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项任务。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期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要基本完成5%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所有重点监控特种设备以及气瓶充装单位的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依照《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谨、规范地查处安全隐患,实现隐患治理有效闭环,做到隐患处理件件有着落,个个可跟踪。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治理,不留隐患。各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重点解决影响本地特种设备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政府关心、群众关注、易造成群死群伤、屡禁不止、屡打不死的特种设备安全“顽疾”。
(三)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把隐患治理与推进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相结合,加强安全责任告知,扩大“标杆企业”试点,积极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化”工作。要把隐患治理与应急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编制和开展演练。要把隐患治理与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重点单位和场所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用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严把作业人员考核取证关。
(四)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特种设备使用者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联合督查方案篇九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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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查方案篇十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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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查方案篇十一
各县(区)农委、新站区经贸局、高新区农村工作局、经济开发区社区管理局、委机关各处室(局):
为全面加强对县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改革及减轻农民负担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落实情况督察,根据《关于建立委领导和机关处室联系县区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合农[2oo8]37号)精神,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禁烧工作。
1、组织领导落实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责任分包制落实情况。
2、宣传发动落实落实情况。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情况,乡村宣传车、磁带、条幅、标语准备情况,一封信发放到户情况,乡村干部上门宣传发动情况,农民知晓情况。
3、综合利用落实情况。秸秆离田措施、收购经纪人、机械、堆放点落实情况、综合技术落实情况。
4、巡查组落实情况。县、乡成立禁烧巡查组、乡村组织搬运突击小分队,禁烧期间安排值班情况。
5、县(区)农委负责人及分工督查区域,县(区)农委分管责任人、具体承担科室联系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6、乡镇主要负责人、分工负责人、政府办公室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7、生产进度。包括午收进度,总面积,当日收割面积,剩余量;秋种进度,当日种植面积,累计种植面积。
8、综合利用情况。集中堆放数量,打捆数量,入库数量,堆肥、还田等综合利用数量。
9、督查焚烧情况。市农委督查组督查焚烧情况,气象局卫星监控焚烧情况。
10、好经验和典型人物介绍。
(二)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各类补贴是否及时发放到户,基层对补贴政策等的反映和意见。
2、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的执行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的预算安排情况;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农村公路、农民建房、农业生产性水电费等方面的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制止。
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进展情况。
(三)新农村建设。
1、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今年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思路、重点和主要措施;
3、“五个一批”的筛选、确定和分类推进情况;
4、今年村庄环境整治的重点村、整治内容和主要措施;
5、县(区)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额度、增减情况;
6、20xx年省、市支持项目进展情况,今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项目库建设情况;
7、涉及9个万亩土地复垦和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二、责任分工:
必要时可从委属事业单位抽调相关人员参加督查。
三、督查工作要求。
1、各督查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对县区乡镇日常联系,每天(早晨8:00)向扶贫处报送前一天督查内容(文字或电子)。(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日一报表)。
2、各督查组参加人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有调整须经本组组长批准同意。
3、各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查,报实情,不怕得罪人。坚决克服好人主义、本位主义思想。
4、各组全面了解情况后分别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农村经济政策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及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报扶贫开发处、政策法规处、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统一汇总整理。
四、时间安排:
5月8日至6月3o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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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督查方案篇十二
今年以来,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维持了总体稳定,没有出现任何伤亡事故。但从平日的检查中发现,我镇的安全生产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且已排查出的隐患中还有一部分没有整改到位。为了进一步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治理力度,镇政府决定在20xx年4月底至7月对全镇范围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开展百日督查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紧紧围绕20xx年“奥运年”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总体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解决我镇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继续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良好态势。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等情况。
(二)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针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情况。
镇政府成立以任为组长,副镇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督查行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导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企业办办公室,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单位自查;二是镇政府督查;三是上级综合督查组督查。要确保“百日督查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不留死角。
督查方式:一是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二是深入现场、查看实情;三是座谈交流,商议对策,确保整改。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百日督查行动”由镇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自查工作。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隐瞒不报或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导致发生特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有的放矢进行督查。镇政府将对此次“百日督查行动”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搞好自查自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广泛发动,狠抓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主动地参入到行动中来,自觉排查隐患,自觉参加整改。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消除隐患,杜绝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联合督查方案篇十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2018年实施34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18]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督查,全面掌握34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具体了解每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进展及运行管护等情况;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生工程实施效果。
此次民生工程督查分为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重点督查三种形式。综合督查由县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教育局、卫计委、文广新局(体育局)、水务局6个部门牵头,分成6个督查组,每组由1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组员从民生工程部门联络员中抽取。专项督查由各牵头部门按照年度工作需要自行组织实施。重点督查由县政府督查室、县民生办根据民生工程项目推进及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择机开展。
综合督查由县民生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督查方案;6个督查组根据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开展督查,及时形成督查报告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根据各组督查报告,汇总形成综合督查通报。专项督查由各部门根据民生工程进度,自行组织实施,并向县民生办报送督查情况。重点督查由县民生办会同县政府督查室组织开展。
全面了解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协调机制建立、项目监管、政策宣传、资料归集等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评价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对民生工程重视程度及相应工作开展成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及时掌握各项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确保达到上级要求的序时进度。补助补偿类项目低于序时进度发放的、工程类项目实施进展较慢的、软件资料没有按“十制”要求规范存档的,督察组要帮助牵头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查找原因,制定对策,及时整改。
实地调查了解建设类民生工程投入使用情况,评价已建成项目运管成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存在的未投入使用、运行管护未落实、制度不完善、所列经费未到位、运行维护记录不完整、使用效率不明显等问题,督察组要及时发现,尽早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检查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是否建立民生工程清单管理台账、是否严格按照任务清单要求推进、是否严格履行责任清单事项、是否认真落实问题清单整改和销号等。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要配合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有效、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到位。对责任未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通报;对造成影响,妨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要追究项目实施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的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到民生工程项目实施现场进行重点督查,了解各民生工程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汇报。
各督查组要按照要求,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开展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社会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评价民生工程宣传成效。对群众知晓度、满意度不高的项目,要及时向县民生办反馈,并提出整改措施,督促项目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尽快落实。
各督查组要按照县民生办制定的评分标准,认真对乡镇(开发区)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由各督查组长签字后报县民生办。县民生办要将每次督查结果作为年终民生工程考评重要依据。
1、督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重点是否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2、督查项目进展是否按省市民生工程要求的序时进度推进,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3、督检查项目软件资料是否按要求整理归档,工程类项目“十制”管理是否落实到位。
4、督查已建成建设类项目运行维护情况,重点是是否按要求及时投入使用等。
5、督查项目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督查各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随机抽查部分民生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查看是否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序时进度要求推进,工程质量是否达标等。
3、督查项目软件资料归档情况,已建成项目是否按要求投入使用等。
4、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民生工程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听取群众对实施民生工程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
一是查阅资料。看各牵头实施部门和乡镇(开发区)在实施民生工程中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软件资料整理归档情况。二是走访群众。直接征询有关民生政策的落实情况,了解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情况。三是实地察看。对工程类民生工程项目,每个已建设项目都要现场察看,非建设类项目要了解政策执行情况,有无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现象。
根据综合督查、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结果,县民生办要按月收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与市民生办每月33项民生工程打分及皖西日报媒体公示情况相结合,每月对县直牵头部门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全县财税暨民生工程会议精神,2018年民生工程实施实行“红”、“黄”旗循环发放制度,县民生办要根据市民生工程每月排名情况,适时提请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调度、约谈,对排名第一、第二的牵头实施部门给予“红”旗表彰,对后两位的给予“黄”旗惩戒。
综合督查从5月份开始,原则上每月开展一次,必要时开展不定期督查。专项督查由各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重点督查根据项目实施及督查组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
各督查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真实全面调查核实项目具体实施情况。
凡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端正、认真负责,督查整改工作成效明显,在各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没有新的问题出现,年终考评时将予以适当奖励。同时,在民生工程督查工作中态度消极,对督查发现的民生工程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在上级民生工程督查、暗访、检查考评中有不同问题出现,影响全县民生工程考评位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5月份起,县政府对全县民生工程项目开展“月督查、月通报、月考评”。各督查组要按照每次督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督查,对所督查的民生工程项目,做到政策清楚、进度掌握、问题发现、整改到位,确保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督查完成后,各督查组要写出书面报告,阐述督查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报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将适时听取各督查组有关情况汇报。
联合督查方案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1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联合督查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安全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活动,以督导促管理,以检查促整改,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安排,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校园安全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督查活动,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年”各项工作,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确保全市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及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学校等。
安全督查贯穿年度工作全过程,根据季节特点、校园安全形势,市教育局每月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学校安全工作督查一次,各区县教育(教体)局根据实际对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时间、专题内容安排如下:
七、八月份,对暑假安全教育及工作部署情况抽查;
十月份,开展校车集中整治活动;
十一月份,结合“11·9”消防安全日对校园冬季安全进行检查;
十二月份,根据《淄博市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局属学校进行年度考核。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区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督查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区县、本学校的安全督查活动,深入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细化任务,改进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督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坚持边督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
创城督查工作会议讲话稿范文。
关于会议方案范文汇编五篇。
关于会议方案范文汇编八篇。
关于会议方案范文汇编九篇。
会议方案范文汇编七篇。
联合督查方案篇十六
各社区居委会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至7月底在城南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百日督查行动,以保证奥运圣火在传递期间的安全,现将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通过督查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年”的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加强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实现辖区范围的安全和稳定。
各社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强应急救援的情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汛期防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各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逐一进行安全督查,详细记录事故隐患的排查,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季报表”并要签字盖章。
各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对人们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而且要加大对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党建工作督查通报范文。
乡镇督查工作汇报材料范文。
环境治理督查通报。
工作纪律督查通报。
禁毒工作督查简报。
小学年度督查情况通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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