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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篇一
湛江市教育局 文件 少先队湛江市工作委员会
团湛联字„2011‟8号
关于评选第十届“湛江市十佳少先队员”、首届“湛江市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2010—2011学“湛江市优秀少先队员”、“湛江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湛江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湛江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市直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培养和宣传我市少先队工作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强我市少先队队伍建设及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对少先队员的教育和影响作用,倡导和动员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优化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我市红领巾事业取得新发展,共青团湛江市委、湛江市教育局、少先队湛江市工作委员会决定联合开展评选第十届“湛江市十佳少先队员”、首届“湛江市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2010—2011学“湛江市优秀少先队员”、“湛江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湛江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湛江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的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省委十届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在党和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市少先队事业所取得的成绩。通过评选活动,向全社会展现我市少先队员的精神风貌,以先进典型激励少先队员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吸引和鼓励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关心和支持少先队工作,推动我市少先队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评选项目和条件
(一)“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评选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劳动,热爱科学,具有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理想,并把这种理想化作日常的具体行动。
2、爱祖国、爱集体、爱自然、爱亲人、爱同学,具有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优良品德,并能从一点一滴、一言一行做起,是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公民。
3、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具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上进心,努力学好各门功课,积极参加课外校外活动,接触自然、了解社会,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坚强的意志,性格乐观开朗、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勇敢顽强、自尊自信、积极进取,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热爱少先队组织,深刻理解、努力实践队章的要求,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具有身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少先队组织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少先队组织中的好队员。
6、积极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活动,在“民族精神代代传”、“手拉手”和“雏鹰争章”“争当环保小主人”等少先队体验教育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充分体现新时代湛江市少年儿童的精神风貌。7、2008年2月以来已获得市以上“十佳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者,不再参评。
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应优先推荐优秀少先队集体中的先进个人典型。要从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优秀农村少先队员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加大对农村“留守少年儿童”和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中优秀少先队员的挖掘、培养和推荐工作。
(二)“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条件
凡经各级团、队组织正式聘请并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2年以上的各级总辅导员、学校专职或兼职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均可参加评选;连续从事少先队工作未满2年,但在“中国少年雏鹰行动”、“手拉手”互助活动、“民族精神代代传”等体验教育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辅导员也可推荐参加评选。具体条件如下: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品德,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了解和把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对未来建设者的要求,在少先队工作中起到了较好的榜样示范作用。
2、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和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工作,切实了解少年儿童的需求和愿望,开展富有成效的体验教育活动,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能够做少年儿童的表率,为繁荣红领巾事业,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
3、既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又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努力钻研少先队的业务,认真研究当代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健康成长需要,努力掌握现代教育的观念和规律,积极开展少先队教育科研课题实验,在有益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工作中有创新、有建树、成绩突出。
4、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及广泛的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并作出贡献。
5、身体健康,能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学习、生活;
6、模范执行法律、法规,特别深入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计划生育法》。7、2008年2月以来已获得市级以上“十佳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称号者,不再参评。
(三)“十佳少先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从事或关心、支持少先队工作的学校领导,从事少先队工作的团(队)干部、教育工作者均可参加评选,具体条件为: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为繁荣红领巾事业,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做出贡献。
2、具有强烈的奉献意识和敬业精神,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深入实际的工作作风,深受少先队员的欢迎和爱戴。
3、积极开展少先队教育科研课题实验,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工作有建树、有成果,成绩突出。
(四)“少先队红旗大队”、“少先队先进中队”评选条件
1、组织有保障,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领导重视、队章知识普及、标志佩带、队礼规范,是当地少先队集体的表率。
2、加强队伍建设,落实辅导员待遇,工作例会正常,积极安排辅导员参与培训,队部室建设标准化,鼓号队规范化,宣传教育阵地多样化。
3、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品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突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队员的能力和素质明显提高。
4、活动特色鲜明。积极参加上级少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向上级少工委上报各类信息。认真开展“雏鹰争章”、“手拉手”、“民族精神代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科技、环保活动等主题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有创意,教育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强,少先队员参与率高。
5、建立健全升旗、考评、建档、队课、民主选举等各项制度,并抓好落实;队组织成为队员们温馨的精神家园和健康成长的摇篮,队员在队组织里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帮助,能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形成团结、向上、有活力的良好集体。
6、积极有效利用队报、队刊。积极订阅、使用全国和省队报队刊,帮助和指导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和少先队活动的开展。
三、评选办法
1、各地团委会同教育局,根据评选条件及要求,按分配名额(见附表1)推荐。
2、各单位所推荐的市级“十佳少先队员”候选人,未评选上的可参加市级“优秀少先队员”的评选。
3、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将对各地上报的候选人进行严格评选,选出湛江市“十佳”和“优秀”少先队员,选出“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选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选出少先队“红旗大队”和“先进中队”,并予以表彰。
四、评选要求
1、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各种形式努力发现并挖掘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确保申报材料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要把推荐、初评、公示候选人的过程作为重要的宣传教育环节,大力宣传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志愿辅导员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工作者争先创优,全面提升少先队工作者队伍素质,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2、各地推荐候选人、候选单位应按择优选取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在认真调查、考核的基础上推荐上报,确保质量。每名候选人要经其所在单位的正式推荐,经过一定程序的公示及各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认真考核后,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进行申报。
3、各单位上报的候选人或先进单位材料主要包括:
(1)候选人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候选单位申报表一式两份。(2)“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要求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十佳少先队员”、“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要求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3)“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少先队员”候选人要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采用通讯体裁,事迹真实,文字简练)和3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各一式两份;“十佳少先队员”、“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候选人提供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一式两份;“少先队红旗大队”候选单位提供2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一式两份;“少先队先进中队”候选单位提供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300字以内事迹简介各一式两份。候选人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须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各县(市、区)团委、教育局、少工委复审盖章,方为有效。上述文字材料的电子版必须连同书面材料一并上报。
4、拟推荐参加评选的候选人,需在候选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5天以上,公示文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
5、所有材料纸质版请于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前或送或寄至团市委学校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学校部邮箱。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8号楼团市委学校部,邮编:524046,联系人:邱贵泉、韦猛,电话:3180342,邮箱:tswxxb342@。
附件:
1、评选名额分配表
2、第十届“湛江市十佳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3、2010—2011学湛江市“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4、2010—2011学湛江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5、湛江市首届“十大少先队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登记表 6、2010—2011学湛江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申报表 7、2010—2011学湛江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申报表
8、县(市、区)推报各项评优候选人(单位)汇总表
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 湛江市教育局 少先队湛江市工作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篇二
事业单位考试学习尽在事业单位考试网
湛江市公安局招考协勤人员410名公告
广东人事考试网温馨提醒您,请关注最新招考信息:为加快推进我市市区街面警务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市市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再次从社会公开招考文员、视频监控员、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等四类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人数和职位
共招聘协勤人员410名,其中文员40名、视频监控员10名、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各180名。
文员主要安排在我局窗口单位或内设单位从事非警务、非涉密工作,视频监控员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监控和视频监控工作,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主要安排在我局巡警支队和交警支队下属城区大队,在市区主要路面从事巡逻和交通协管工作。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技,不含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毕业以上人员和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毕业以上的退伍兵。各职位对学历和专业的具体要求见《湛江市公安局再次招考协勤人员职位设置表》。
报考文员者和报考治安协勤员或交通协管员的退伍兵不限户籍,其他报考者限湛江(含五县五区)常住户口。
曾被开除公职和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以及未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2年10月31日至199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
5、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6、报考文员和视频监控员者矫正视力须5.0以上,报考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者裸眼视力须4.8以上。
7、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 11月21日至24日共4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湛江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即原湛江市人民警察学校),地址:湛江市麻章区瑞景路(即湛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麻章大队旁)。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填写《湛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考协勤人员报名表》1式2份(报名表可在报名现场或在网上下载后双面打印),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计生证明等证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
报考文员和视频监控员者,如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的,需提供等级证书。报考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职位的退伍兵需提供退伍证明。
计生证明包括:独生子女证(已婚已育)、户籍所在街道办证明(已婚未育)和未婚证(未婚)。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四)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2年11月 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湛江市赤坎区南桥南路30号)。
四、考试
本次招考协勤人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间为2012年12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地点为湛江市第二中学新校区(湛江市开发区龙平北路)。
笔试结束后,我局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考生笔试分数合格基础上,按照报考职位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报考文员和视频监控员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计算机技能测试(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的免考),报考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职位的考生需进行体能测试。
(二)计算机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打字水平等。合格标准为:计算机操作能力60分以上,打字每分钟30个汉字以上。
(三)体能测试。考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和提杠铃。
计算机技能测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需合格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参照招考公务员面试方式进行。
(五)计算机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各项考试成绩将在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页()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留意。
五、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对象。根据各职位招考名额,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组织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0]82号)规定的要求组织体检,确保协勤人员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三)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我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生政策等。
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招考职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或考察。
六、聘用
我局将考察合格的考生招聘为我局协勤人员,与其签订期限为四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我局根据协勤人员工作表现和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七、工资福利待遇
协勤人员的工资由市财政保障,具体为:文员每人每月约3000元(含工资、补贴和社保费等,下同),视频监控员每人每月约2800元、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每人每月约2600元。我局并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增长,在今后逐步相应提高协勤人员的工资水平。
除了工资和社保外,我局另为每名协勤人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建立奖励机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治安协勤员和交通协管员,视情况给予一定金额奖金。
附:
1、《湛江市公安局再次招考协勤人员职位设置表》
2、《湛江市公安局招考协勤人员报名表》(可下载后双面打印)
相关信息:2012年湛江市公安局协警人员招考辅导课程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篇三
湛 江 市 财 政 局
湛 江 市 监 察 局
文件
湛 江 市 审 计 局
湛财采„200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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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自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市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健全监督管理体制,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采购操作程序,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扩大,由1999年的2000万元,发展到今年的8.2亿元。八年多来,政府采购规模总量达20亿元,节约资金1.6 亿元,节约率为 8%,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政府采购全面发展。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采购,2006年下半年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发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个别县(市、区)机构不够健全,编制、人员不落实,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至今还未分设,有的财政局没有设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或相应的监管职能机构,还在沿用原采购中心的名称;个别县(市、区)政府采购工作进展缓慢,而且不够正常;有的县(市、区)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随意性过大;部分财政性资金支出项目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采购量过少,有的支出项目以大拆小或以时间紧为由,规避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工作队伍的力量和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快我市政府采购发展步伐,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对于政府调控宏观经济,支持国内企业发展,建设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高度,树立依法采购观念,自觉地执行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严格执行《湛江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政府采购,不得擅自组织采购,不得自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对于未通过政府采购和采取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政府采购的,各级财政、财务部门应当拒付项目资金。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规章制度,依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事项依法组织政府采购,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对于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
各县(市、区)要按照“管采分离、职能分设、政事分开”的要求,在财政部门设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将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与采购操作职能分离,不允许由一个部门同时履行监督管理和采购操作的职能。未按规定实行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分设的,下半年务必落实,要配备充实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机构分设后,原集中采购机构是否保留的问题,在上级没有文件规定之前,由当地政府决定。对于已经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要加强管理和指导,提高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要建立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业绩和人员素质的定期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按照《湛江市200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未设置集中采购机构的县(市、区),所有采购项目必须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本地设有采购中心的,只负责非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采购项目也要委托市采购中心或代理机构组织采购。各县(市、区)的协议供货工作在本地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监督管理下,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购。
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要转变观念,改进方法,创新制度,形成合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障政府采购制度顺利实施,共同推动政府采购健康发展。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机关,要坚持依法监管和规范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完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切实履行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审计部门要把政府采购监督工作贯穿于正常的财务审计和专项审计之中,特别是列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并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监察。各部门内设监察机构要参与对本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共同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约束。同时,要协调好财政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形成综合管理与行业专业监督相结合的协作机制,确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健全政府采购运行体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法律法规的权限内,研究制定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机制上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证政府采购依法运行。
当前,重点围绕采购人依法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评审专家依法评审,供应商依法有序竞争等主要环节,研究制定相关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要抓紧制订和健全采购人行为规范、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制度及中介代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制订招标文件论证制度和评标现场的监管规定;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库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及价格信息库,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稳妥地开展网上采购活动。要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属于通用类的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采购,对于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内属于有特殊要求、技术性较高的项目和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经批准后,可以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业务代理资格的经市财政局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进行采购。要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以公开招标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对于零散不能形成批量的通用类货物或服务采购,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方式。各县(市、区)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及管理办法可参照市直的执行,也可根据本级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四、依法实施采购,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 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拓宽政府采购范围,对预算已安排、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支出项目都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必采,尤其要高度重视服务类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实际情况,将中介、评估、审计、设计、租赁、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等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要加强中央、省、市级补助专款,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贷)款,国债资金,项目实施采购的力度。近几年来,上级下拨的补助专款每年达十几个亿,如三农、教育、社保、卫生、水利、水产、口岸等专项资金,主要面对县、市、区级,这些资金大部分是投入建设或改造项目,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监管。市财政局职能科室在下达资金计划时,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务必强调进行政府采购,否则不予拨付资金。要将政府投资的基建工程支出纳入政府采购,对市政府规定基建工程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市级100万元以上,县、市、区级50万元以上),由建设部门负责实行招投标;对基建工程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县(市、区)50万元(不含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按政府采购制度执行,即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50万元以下至20万元的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县(市、区)可参照市直的办法执行。
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对于已经实行部门预算的,将政府采购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对尚未编制部门预算的,应明确政府采购资金范围。要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资金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工作,扩大直接支付规模,对大宗、通用商品采购项目和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资金,应由财政国库直接拨付给中标供应商。同时,加强对分散采购支付行为的监管,切实从源头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确保政府采购资金规模占本地区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支出比重逐年增长。
五、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
政府采购涉及多方面的利益,法制性和政策性很强,是一项实施环节较多、采购程序严谨规范的系统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队伍,是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选派自身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制订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从业准则和岗位责任,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管理政策和专业技能培训,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行为,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七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
通知 ————————————————————————————————
抄送:省财政厅采购处,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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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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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邓光禄(共印100份)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篇四
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不断完善人社系统绩效考核办法,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部门。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考核采取分级逐一方式进行。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局考核领导小组逐一考核;其他工作人员由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逐一进行考核。
全局所有考核对象采取统一的考核量分标准(考勤50分,考绩150分,总分200分)。各科室、所属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
二、计分方法
(一)基本分
考勤50分。班子成员、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工作日期间离开工作岗位半天以上的,应向局主要领导告之去向。否则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考绩150分(具体分值见责任状指标)。考核按半年或年终采取自我申报、公开述绩、逐一过堂、集中考评、结果公示方式进行考核打分;对不宜直接计分的考核指标,由考核领导小组或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好、中、差三个格次进行考评定格。每个格次按好1—0.8、中0.7—0.5、差0.4—0系数折算计分。
(二)加分
1、荣获先进:获部省级: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市级:省厅或市委、市政府;县级:市局、县委、县政府(不含县直部门)综合表彰的,分别加30分、20分、10分;获条线业务部门(部、省厅、市局内部业务处室、中心等)表彰的,分别加20分、10分、5分。其中:表彰个人的加相应分值;表彰集体的,按相应层级分别给予分管条线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2、典型推介:在上述层级会议上作先进典型发言的,按 10分、8分、6分;作为书面材料交流或以文件(简报)转发推介的,按8分、6分、4分,分管领导、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以上加分项目,同一项内容获多层级表彰或推介的,取最高得分,不累加计分。
3、召开现场会:提供上述层级现场的,按相应层级加分,分管领导、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加50%分。
4、创新成果:局考核领导小组视项目申报(书面)创新项目效果的影响程度,在省内、市内、县内、局内有影响的,按20分、10分、5分、2分。
5、合理化建议:考核对象提出对全局工作有建设性、指导性的建议(书面),被局领导班子集体认可采纳,并取得实效的,每条加2分。
6、指标超额加分:对基金征收类、预外收入类(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指标超额按上升百分比加分,上不封顶,对其它类指标超额按不超过20%比例封顶加分。
招商引资等县重点指标,参照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由局另行制定办法重奖。
7、信息或宣传调研文章:按信息、宣传调研的专项考核办法加分。(同一文字材料被多次采用的,按最高分一次加分给发表文章的署名者,不重复加分。未署名的宣传集体材料,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负责人各加50%分。所有网上刊登稿件或有偿稿件不予加分)。
8、鼓励帮带:鼓励上级帮带指点下级提升工作绩效水平。若分管领导考核得分低于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得
分的,可加分至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得分。(帮带加分只适用于一、二级目标责任状范围)
以上加分项目,因时间原因,未能列入本考核评比,可接转到下一加分。
(三)减分
1、对承担市县考核指标未完成或分管工作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2、被县委、县政府或市局工作督查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
3、凡廉政行风建设或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被服务对象投诉或被媒体曝光且查核属实的,第一次扣5分;第二次扣10分;第三次扣20分(累计算分)。三次以上取消考核资格,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凡未按时完成局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的一次扣2分。
三、考核结果运用
1、完成目标责任状任务的,局领导班子成员享受县绩效考核奖金标准,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享受局绩效考核奖金标准。对年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不享受局绩效奖金,考核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2、对局科室、所属单位实行统一绩效考核奖金标准,但绩效考核奖励必须拉开档次(原则上不少于3个档次),各科室、所属单位内部每个考核对象的得分、档次和奖金分配方案,由分管领导、科室、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确认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3、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优奖励、外出考察和学习深造的依据。
4、本考核办法由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篇五
——2014年2月17日在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湛江市市长 王中丙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2013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下,市政府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部署,围绕“推动五年崛起、建设幸福湛江”和迈进广东经济发展第二梯队的总目标,面对复杂形势不困惑,面对繁重任务不退却,面对人民期待不浮躁,奋发图强、团结实干、攻坚克难,实现了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过去一年,我们全力打基础谋长远,强产业调结构,抓扩容重提质,惠民生促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市生产总值、金融机构存款余额双双突破两千亿元,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一千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近八百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一百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一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实现了两位数增长;湛江钢铁基地全面动工,东海岛掀起建设高潮;城市环境整洁有序,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治水”取得新突破,南柳河河水从黑臭变清澈,赤坎水库从脏乱变美丽;科学防御“温比亚”、“尤特”等6次台风袭击,取得吴川“8·15”抗洪抢险全面胜利;成功处置“1·13”管道原油泄漏事件:“湛江海洋周”盛况空前,东盟华商交流会成功举办,开放、生态、奋进的湛江吸引了世界越来越多的目光!
一年来,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着力加快发展,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全市生产总值2060亿元,增长12%,经济总量在全省排名从第九位上升到第八位。人均生产总值2.9万元,增长11.2%.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5.9亿元,增长15%;来源于湛江财政总收入573.4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71元,增长10.6%;农民人均纯收入10737元,增长12.3%.各位代表,湛江经济总量从百亿元跨入千亿元用了17年,从千亿元跨入两千亿元用了5年,标志着在新世纪第二个十年,湛江迎来了发展机遇期,进入了快速成长期,走进了崛起新时代。
着力做大产业,振兴发展增添新后劲。重点项目建设提速,湛江钢铁基地全面动工,完成投资52亿元,焦炉、烧结、高炉、炼钢、连铸、热轧和冷轧七大主体及附属配套工程开工建设,建成30万吨原料码头:“宝钢梦想起航”展览圆满成功。中科炼化项目基本完成红线内搬迁清表和厂区场平,具备全面开工条件。湛江晨鸣一期实现产值78亿元,二期18万吨纸杯原纸、三期19万吨高档文化用纸项目相继动工。全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70.3亿元,增长42.2%.固定资产投资795.6亿元,增长39%.工业经济较快增长,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025.9亿元、增长18.2%,增加值659.2亿元、增长14.9%.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建成威立电缆、德利化油器、半岛科技、华思科技、华海结晶果糖等项目,中海油80万吨重交沥青技改项目动工,15万吨中能酒精燃料乙醇项目获得国家核准。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行动计划,新增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16家,其中10亿元以上骨干企业1家。园区带动作用显现,深入开展“三讲三评”,赤坎、廉江、霞山分别获得第一、二、三名。湛江产业转移园获得省扶持资金2.5亿元。10个工业园区新开工项目50个,建成项目24个,实现产值948亿元、增长31.9%.5县(市)生产总值全部突破百亿元,其中廉江突破300亿元。创新发展能力增强,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分别增长29.2%和20.6%,成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获得国家科技成果奖励1项,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家、创新型企业两家;落实校地联席会议制度,新增两个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战略联盟。新增欢乐家、半球两件中国驰名商标,同德药业设立国家岭南药用芳香油重点研究室。服务业持续发展,服务业增加值824.2亿元、增长1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10.7亿元、增长15%.港口吞吐量1.8亿吨,增长5.4%.民航旅客吞吐量创历史新高,达到70.5万人次,增长36.4%.银信物流一期建成,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首期基本完工,举办全国农产品流通跨区域投资促进与品牌推介活动;海田物流产业园挂牌,东盟城动工。光大银行等金融机构落户,人民大道“金融街”基本形成;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2173.4亿元,金融存贷比56.5%.评选产生湛江新八景,接待游客2543.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55.5亿元,分别增长13.6%和22.3%.现代农业稳健发展,农业增加值421.4亿元、增长6.1%.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88家。建成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4.96万亩;雷州东西洋水稻良种覆盖、机耕机收和病虫综防率接近100%.建成农垦沃尔多曾祖代和正大父母代种猪场。海洋产业总产值1308.4亿元,增长12.6%.湛江特色水海产业国家农业科技园获得批准,国家级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成使用。建成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7个,完成41宗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着力扩容提质,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编制完成湛江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新区建设全面启动,海东新区总体规划获得省政府批准,完成征地9400亩,海东快线、恒大绿洲等项目和岸线滩涂综合整治工程动工。西城新区规划通过评审。中心城区提质步伐加快,城市原点广场、西澜湾渔人码头、中央商务区和海上运动中心动工;海滨大道完成改扩建,湖光快线、社坛路建成通车,广州湾大道动工建设。完成3个“水浸街”整治和康顺路、康宁路等8条市区道路“白改黑”,实施117条小街小巷改造,“三旧”改造取得新突破。渔港公园海滨浴场建成开放。城区公交实现wifi全覆盖。建成市区生活垃圾处理场三期,垃圾焚烧发电厂动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着力改善交通,基础建设迈出新步伐。深湛高铁茂湛段建成通车,完成湛江机场、火车西站升级改造。完成广湛高速官渡出入口立交和90.8公里省道路面改造,基本建成东海岛疏港公路和省道285线吴川龙首至市区段,基本完成环半岛一级公路徐闻段10公里征拆清表和路基工程。湛江港霞山港区30万吨级散货码头竣工,宝满港区80万标箱集装箱码头投入使用。鉴江供水枢纽工程建成通水。电网建设完成投资10亿元,建成6个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着力加大“治水”,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创卫”通过国家暗访,城市洁净水平明显改观,社会各界好评如潮。“治水”取得重要成果,南柳河整治完成6.3公里河道截污清淤和生态护坡建设;完成赤坎水库综合整治,建成7.2公里环湖绿道,瑞云湖生态公园建成开放;鹤地水库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初显。城市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全国环保重点城市前列。廉江开发区、石角两间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东海岛、坡头两间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6.7%.完成造林20.2万亩,森林覆盖率29.5%.开展生态文明区城镇村创建行动,新增国家级生态镇3个。
着力改革开放,市场主体焕发新活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布实施第一批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目录,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189项,取消、免征和降低收费138项。初步理顺市、区两级事权财权。发行首支城投债——基投集团12亿元企业债券。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新增私营企业4603户、个体工商户28382户,分别增长80%和40.3%.民营经济提速发展,深入实施民营企业“十百千”投资计划及“乡贤反哺工程”,引进项目60个、总投资677亿元,建成项目19个;民间投资484.7亿元、增长53.2%,民营经济增加值1250亿元、增长14%.保利、万达、恒大、荣盛等著名大型企业进驻湛江。外经贸快速增长,举办湛江(香港)投资说明会,东海岛、宝满港区口岸开放取得重大进展,湛江国联在美国暖水虾反补贴调查案中胜诉。外贸进出口总额55.1亿美元、增长17.3%,其中出口26.3亿美元、增长18.7%;实际吸收外资1.3亿美元、增长51%.开放政府建设向前推进,建成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分厅,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全程办理;开通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局长接听群众来电制度。34个市直单位440项行政职权目录全面公示,实行部门承诺制取得良好效果。完成政府门户网站升级改版,开通湛江政务微博群,举行政府新闻发布会20次,市政府领导轮流在线访谈12次。与澳大利亚杰尔顿缔结友好城市,国际友好城市达到6个。
着力改善民生,百姓福祉获得新提升。市财政社会民生投入177.4亿元,增支20.5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70.2%.民生保障有效加强,较好完成15件民生实事,建成保障房3285套,完成1万户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改造和20条贫困村640户整村搬迁,建成水库移民新村85条,1056户台风“全倒户”全部搬进新居。新增城镇就业7.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6万人。全面发行社会保障卡,实现医保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验在全国推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达到1618元、增加172元,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42元、111元。发放“两低群体”价格调节基金补贴6200万元。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深入实施,104条行政村、14.1万人用上了自来水。创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村50条,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受到群众欢迎。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全面启动。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创建教育强区2个、强镇(街)35个:“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和千名教师交流支教、万名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启动实施;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615所,学前三年入园率90.7%;市四中新校区建成使用;广东海洋大学、广东医学院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实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覆盖,人口计生工作取得新进步;市120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动工;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新院主体工程完成投资50%;改造薄弱乡镇卫生院10间。建成平价粮油店123家、平价药店40家、“阳光厨房”538家,物价工作获全国先进。建成两个区级图书馆和两间特色博物馆,举办第八届湛江艺术节,雷剧成功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完成6258户散居农户、199条出海渔船“户户通”广播电视。市档案馆新馆建成使用,《湛江市志(1979-2000)》出版发行。湛江奥体中心“一场三馆”完成钢结构安装并封顶;举办第十二届市运会,湛江籍运动员在第十二届全运会获得6金5银好成绩。双拥共建、国防教育和妇女儿童、民族宗教以及统计、审计、老区、粮食、人防、气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民主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妥善处理判决生效的政府历史债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07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率100%.开展“一清两禁”专项行动,破获涉枪案件293宗,集中整治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下降15.3%。陈光保、李文波荣获“广东省道德模范”称号和“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改革中发展,在克难中前行,在挑战中奋进,成绩来之不易。这是中共湛江市委正确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成绩凝聚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辛勤付出,凝聚着驻湛部队、驻湛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参与支持,凝聚着海内外湛江乡贤和友好人士的倾情回报,凝聚着800万人民的智慧汗水。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成绩固然可喜,问题不容回避。主要表现在:发展不够充分,发展速度和质量有待提升;中科炼化项目推进不够快;个别民生实事尚未完成;港口增长乏力,南方大港地位受到明显挑战;投资环境没有明显改善,全民创业氛围不浓;以市场化手段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办法不多,部门执行力有待提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需要进一步提振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对待、切实解决。
2014年工作安排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部署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好为标准优质增长,快字当先借势发展,稳中求进协调发展,改革创新跨越发展,确保经济发展、城市繁荣、生态良好、社会稳定,确保五年崛起取得重大突破。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生产总值增长12%;工业增加值增长1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9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6%.各位代表,完成今年目标任务,我们拥有众多机遇和优势,同时面临重重矛盾和困难,我们难在突出重围任务重,省内及北部湾兄弟城市发展迅猛,湛江陷入区域竞争包围圈,建设中心城市任重道远;难在投入巨大产出小,尽管重大项目陆续动工,但在近期无法形成产能效益,经济增长空间有限,财政运转相当艰难;难在双重考验压力大,作为后发地区,我们既有经济振兴重任,又有生态坚守责任,在奋发崛起的振兴之路上,如何凝聚力量、实现突破,建设美丽富裕的湛江,考验着我们的智慧和能力。挑战与机遇并存,困难大,我们决心更大;困难多,我们办法更多。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旺盛的实干精神,保持开放的发展势头,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扎实抓好以下工作。
——加快新型工业化,走转型发展之路。坚定发展工业,突出抓园区、上项目、促发展。抓好120个重点建设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34个,建成项目10个,投资402.8亿元。
加大工业项目推进力度。落实钢铁、石化、造纸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制度,保证项目无障碍、封闭式施工。湛江钢铁基地完成投资116.5亿元,启动建设钢铁配套产业园,年底建成自备电厂1号机组。中科炼化项目全面动工,完成投资20亿元以上。湛江晨鸣完成投资21亿元,建成18万吨纸杯原纸项目,启动15万吨生活用纸和70万吨木浆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冠豪高新特种纸、双林生物医药等项目达产达效,建成一品家具产业基地、珠江啤酒易拉罐生产线等项目,动工建设大唐电厂、京信电力等项目,加快京能火电前期工作,推进银亿镍合金冶炼、鼎亿大型钾肥等项目。实施500千伏东海岛输变电等项目,完成电网建设投资20亿元。
促进产业园区扩能增效。扎实开展“三讲三评”,建好产业园,延长产业链,发展产业群。东海岛园区动工建设鹏尊能源等8个项目,建成王老吉饮料等3个工业项目、东腾路等6条干道和钢铁、石化项目工地配套道路,完成岛东大道路基和石化园区620公顷填海造地工程,加快商务、物流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东海岛口岸政务中心查验设施。奋勇高新区建成南国药业等首批5个项目,启动建设高端装备制造园区。廉江园区建成华强电器等10个项目,启动水东烈片区首期开发。吴川园区完成二期基础设施“七通一平”,建成浩信管桩等5个项目。遂溪园区建成尚方舟食品等13个项目,支持岭北工业区建设食品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湛江森工产业园,支持奋勇高新区和雷州、遂溪、徐闻、赤坎产业园申报省级产业园区。
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和资金链“三链融合”,促进科技金融产业融合发展。突出完善风险投资机制,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社会资本设立科技孵化基金,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大楼。深化校地合作,推进协同创新,振兴海洋科技,发展海洋产业,壮大海洋经济。做大湛江特色水海产业国家农业科技园,启动100个技术创新重点项目和10项关键技术攻关、10个国家海洋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基地项目,建设5个产业技术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动工建设湛江工业技术研究院。以湛江湾区为中心,深化政产学研合作,发展钢铁、石化、造纸和家电、医药、水海六大产业集群,打造“南方海谷”。
——加快新型城镇化,走升级发展之路。坚持以扩容提质为抓手,打造由中心城区、卫星城和中心镇组成的城镇链。
加快城市升级。推进布局升级,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蓝天碧海;推进管理升级,加快城市管理从粗放向精细提升;推进交通升级,规划建设环城高速公路;推进生态升级,整治市区水库、公园、河渠;推进产业升级,加快城区临港重化企业环保搬迁、功能腾退,打造城市发展升级版。
支持做大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做大县域经济一靠工业化,二靠城镇化。坚持市县统筹,编制实施县城规划,加快建设雷州城区环城东路、廉江城区北部湾大道、吴川城区滨江路和遂溪城区滨河大道等市政干道,推动县城扩容提质;促进产城融合,推动企业进园、园区近城,支持投融资、土地经营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增强县城集聚发展能力;建成一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提升县城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深化垦地合作,把有条件的农垦农场土地纳入乡镇规划,推动徐闻曲界、雷州英利等11个镇,与华海、东方红等13个农垦农场实现镇场融合发展。理顺县镇两级事权财权,有效保障乡镇运转。
完善城市规划修编。争取城市总体规划年内获得国务院批复。完成生态控制线划定,编制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建设规划,完成城市综合交通、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利用、给排水和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现中心城区控规全覆盖。
深入实施“三环四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水陆空立体运输。重点推动建设深湛高铁江茂段,加快建设合湛高铁,全面建设东海岛铁路。动工建设海西快线;完成海东快线桥梁施工和环半岛一级公路徐闻段25公里路基、桥涵工程;建成海湾大桥西连接线;推动建设湛徐高速南延长线和吴川大王线公路及蓬吴线二期、三期;启动国道207线、325线路面改造;改革农村公路养护体制,加快县乡道路改造;加快危桥改造步伐,完成廉江石角西桥重建;抓紧环城高速、东海岛至雷州和汕湛高速湛江段前期工作。完成湛江国际机场前期工作,力争获得国家批准;力促民航旅客吞吐量突破100万人次。实施宝满港区4.4公里和东海岛港区1.8公里岸线开发,兴建东海岛港区通用杂货码头;实施徐闻港客滚码头和湛江港30万吨级航道扩建;推动县域渔港、港口建设,壮大县域临港产业。大力发展海湾水上巴士,是方便市民出行、丰富海湾旅游、发展低碳交通的现实需要。编制实施水上巴士规划,统筹开辟航线,加快建设靠泊码头和配套设施,年内完成水上巴士经营主体招投标,启动建造3条近距离航线的船舶和码头,力争2015年春节前新开通一批水上巴士航线,形成多样化城市客运体系。
加快海东新区开发。坚持产城融合互动,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加快新区建设步伐,年内完成投资50亿元,建成湛江奥体中心及沿海大道等配套设施和海东观海长廊,开工建设南粤银行金融大厦、奋勇大道南段等19个项目;加快20公里岸线、520公顷滩涂综合整治,启动市区内湾北部海岸线整治;强化海洋湿地保护,建设海东生态公园。加快调顺跨海大桥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动工建设。开展湛江湾过海隧道前期工作。
提升海西发展质量。加快湛江化工厂、湛江电厂环保迁建工作,加快外贸、霞海码头和湛江港调顺岛港区功能腾退,支持海滨船厂迁建改造。加快建设保利城市原点广场、万达广场和海上运动中心等项目,完成投资72.5亿元。建成霞山法式风情街和赤坎三民路民国风情街。结合海湾西岸整治,新增1个海滨浴场。实施24个“三旧”改造项目,完成投资44.5亿元,开创“三旧”改造新局面。启动人民大道南等交通拥堵路段地下空间开发。加快广州湾大道建设,完成椹川大道北、乐山大道等12条道路“白改黑”,建成海丰路、新湖大道、华信大道等5条道路,动工改造南方路、康强路,动工建设振兴路、海大路和体育北路西段等5条道路。实施麻章湖光海岸线整治,突出科教、交通、生态、宜居功能,加快西城新区建设步伐。
各位代表,湛江是我们生活的家园,海湾是我们共同的财富。从湛江港沿海往北,经保利城市原点广场、西澜湾渔人码头、法式风情街、南珠广场、渔港公园海滨浴场,沿中央商务区、海上运动中心、金沙湾海滨浴场、湛江文化中心,再到滨湖公园,是宝贵的33公里黄金岸线。正在建设的广州湾大道是一条景海相映的休闲走廊,是湛江人民多年的梦想、愿望和期待,是还海于城、还岸于民、还景于自然的现实需要,也是企业转型升级、再创辉煌的现实需要。全市人民要顺势而为,共同努力,加强军民团结,加快企业环保搬迁,加快生产功能腾退,让城市拥抱大海、大海环抱城市,湛江重归自然、再现美丽!
继续推进“一清四治”。清“地”:完成市区91宗1.6万亩闲置土地清理,分类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的土地,依法收回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闲置土地。治“水”:整治百姓渠等22条市区河渠,完成南柳河综合整治;推动南渡河水系综合整治;加强九洲江流域与鹤地水库水污染区域联防联治,启动鉴江、袂花江流域水患综合整治,启动甘村水库和南溪河上游综合治理;建成奋勇、坡头、东海岛污水处理厂,动工建设赤坎水质净化厂三期和海东新区、屋山、平乐3间污水处理厂,启动南溪河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治“堵”:坚定整治当月大见成效、整治三月根本好转、整治半年成为习惯的目标,打赢市区交通秩序整治攻坚战;加快实施拥堵十字路口立体交通改造,建成交警智能指挥中心,开辟公交专用通道,建设畅通文明城市。治“乱”: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深入整治“六乱”,查处影响市容市貌、破坏环境卫生、毁坏城市绿化行为。治“违”:加强联合执法,落实巡查监控、拆除管理等措施,用铁的手腕、钢的意志严厉打击市区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和违法占用岸线、海域滩涂行为。
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坚持以中央商务区、海东新区为核心,以金融、商务、中介、科技和总部经济为主要业态,构建服务业集聚区,打造金沙湾及人民大道北高端商贸圈。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设大型信息数据交换平台,拓展电子政务,发展电子商务,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开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整治,动工建设北部湾农产品流通综合示范园二期,建成湛江商贸物流城等项目,支持建设廉江塘蓬石材市场;海田物流园区完成投资35亿元,建成国际车城二期等项目。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城市旅游宣传,唱响“湛蓝的海、湛蓝的天”,编制实施滨海城市旅游规划,创建省滨海旅游示范市。完善城市旅游标识系统,开发高端海上旅游线路,建设智慧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和旅游自助服务驿站。动工建设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环岛公路、休闲渔港旅游区等项目。创建湖光岩5a级景区。
——加快农业现代化,走统筹发展之路。贯彻中央1号文件,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着力强农业、惠农村、富农民,让农业成为致富产业,农民成为体面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园。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经营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雷州东西洋22万亩粮食生产基地,打响东西洋优质大米品牌。建设湛江农垦循环经济示范区,实施正大农业饲料厂、肉鸡加工厂等项目。扩大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覆盖面,开展甘蔗种植保险试点。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改良甘蔗品种,推进糖业种植、设备、技术、管理和产品升级。加快渔船更新改造,组建远洋捕捞船队;支持水海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休闲渔业。实施“南珠”振兴工程。加快雷州青年运河灌区节水改造,完成鉴江供水枢纽配套工程,实施红星、合流水库扩容,完成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60宗。完成850公里农村公路硬底化改造。
——加快推进生态化,走持续发展之路。发挥生态优势,坚持生态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是湛江实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选择,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成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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