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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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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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篇一

内业资料是真实记录在建工程施工全过程的依据,是反映项目管理水平优劣的重要标志。为加强内业基础资料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资料填写、档案管理、文件管理行为,根据五局集团公司“三标一体”《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轨道公司、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内业资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

1.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综合部是内业资料管理的监控部门,负责本段内业资料和文件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以及项目经理部内部形成的及上下往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2.项目经理部内业资料的管理实行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是项目部内业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3.项目经理部所属工程部、综合部是项目内业资料主责部门,工程部负责管段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内业资料形成、收集、整理、上报、归档、保管等工作,会同综合部对内业资料的监控管理。

二、内业资料信息平台的设置

1.内业资料是项目组织施工过程中的根本依据和必备条件,工程部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施工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及资料分类保管的工作。

2.在工程部设置资料信息平台并设资料主管,负责项目部资料的汇总、归档、录入信息平台上报及往来技术资料管理。

三、资料管理范围

1.施工设计图,说明书及附表资料,变更设计; 2.施工规范,验标,所采用的标准图,参考图; 3.承包合同的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答疑);4.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包括:交接桩签认记录,施工复测记录,中线、水平原始记录,建筑物放样记录,工程检验、试验资料,特殊过程监控记录,创优规划,工程日志, 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检验批记录、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会议纪要,检查记录等;

5.上级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6.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及管理资料。

四、资料的管理 1.资料的收集、整理

(1)内业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从施工准备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贯穿于整个施工全过程,保证工程竣工时资料齐全、完备。

(2)内业资料由资料主管负责收集、整理与管理;各种检查表的填写、报送签认均由专业负责内业资料人员完成,现场施工技术人员提供原始记录。

2.内业资料保管、归档

(1)资料应按照以下细目分类保管: a)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参考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等;

b)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分部工程评定、测量资料、工程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和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帐等;

c)施工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创优规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等;

d)工程试验资料: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试验检验报告、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等。

(2)每个文件盒内均应建立建立卷内台帐,应反映目录和资料的份数,记录存放时间、存放档案盒号、归档部门、文件内容、表明是否有效、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及退还时间,对文件进行动态管理。

(3)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应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卷内文件按照编制或发放时间每月汇总归档保存。

(4)资料室建立资料管理制度、资料借阅制度和保密制度。

(5)经理部内部查阅资料,只能查阅相关的档案资料。查阅资料时,应按照“当场查阅,用完后放回原处”的原则。需要借出时,须向资料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管理员进行登

记。对非相关的人员严禁查阅、摘抄。

(6)外部需要查阅资料时,应有主管领导的书面批示,方可办理查阅和出借手续。

(7)无论是资料管理员或借阅人造成资料丢失的,应自动补齐。对不愿弥补的,应视资料的轻重程度由项目部给予罚款,对企业造成其他后果的,给予其行政处罚。

(8)工程施工结束后,应按照集团公司《科学技术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对设计文件等资料分别进行登记造册、归档。

(9)所有建档文件或资料都应建立登记总台帐,并与卷内子目录相互对应,实行基础技术资料动态管理,五、内业资料的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的资料内容真实、数字准确,签字齐全,整洁完美。

2.根据工程的进展必须收集齐全内业资料,工程技术人员应积极将资料归档,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

3.经理部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基础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分工点,分阶段按要求进行建档管理;所有基础技术资料应标明是否有效及受控标识。

六、检查评比制度

1.每月由项目经理部工程部组织各部门参加对项目部的内业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比,按评比结果进行奖惩。

2.每月将内业资料检查、评比结果进行考评。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篇二

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安川分公司隧道机电、消防内业资料

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安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隧道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业资料规范化管理,主要是指从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三个环节上,均要按照档案管理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三条 内业资料整理的原则: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

第四条 内业资料收集、整理由机电、消防专业工程师来收集;归档由各级管理机构的内勤完成。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辖隧道机电、消防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业资料的收集

第六条 隧道内业资料收集内容:

(一)政策类资料

2.报表:各类统计报表和支付报表。

3.报告总结:各系统季度/年度运行报告,工作总结。4.检查考核:检查资料、通报。月度、半年、年度考核资料。

5.调研创新:调研报告、“四新”技术应用、课题研究。6.会议资料:会议通知、签到、记录、纪要等。第七条 隧道内业资料收集要求:

(一)政策类资料

1.除非政策发生变化,政策类资料为固定资料,每年留存以便随时查阅。

2.当政策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

(二)业务类资料

1.巡查记录在巡查过程中现场完成。

2.维护、维修资料在维护、维修结束当日完成。3.机电改造工序资料在工序结束当天完成,工程管理资料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4.备品备件资料在每一工序结束后3日内完成。

(三)管理类资料

1.各级管理机构应分类建立隧道机电、消防设施档案,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文本档案两种。设备卡片档案为电子档案,系统竣工图、巡查记录、维护资料、设备运行报告等为文本档案。设备电子档案应如实反映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维护、统维护、设备维修、专项工程、备品备件。

(1)隧道监控:下分5个三级目录,分别为监控记录、信息发布、设备巡检、系统维护、应急处置,该三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每个盒内按照时间顺序分册归类,按月整理。

(2)巡查记录:该二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内分机电巡查和消防设施巡查二个分册,均按月整理。

(3)系统维护:下分5个三级目录,分别为通风系统维护、照明系统维护、供配电系统维护、监控系统维护、消防系统维护,该三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每个盒内按照系统维护频率分册归类。

(4)设备维修:该二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按照5个系统分册归类,按月整理。

(5)专项工程:该二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每个专项工程单独组盒,按时间顺序整理各个过程资料。

(6)备品备件:该二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按时间顺序整理各个过程资料。

3.管理类下分5个二级目录:设备档案、统计报表、运行报告、调研创新、检查考核,该二级目录为资料盒侧签。

(1)设备档案:档案应综合体现全部设备、分系统设备和各管理所设备,方便统计管理。图纸和设备使用手册专柜存放。

(2)统计报表:按照5个系统分册,按月归类整理。

第十三条 分公司依据安川分公司隧道内业资料管理制度每月对各隧道管理站内业资料进行考核,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本制度由安川分公司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篇三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业资料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和施工过程记录资料是编制竣工文

件、施工技术总结、进行质量事故分析、工程成本分析等工作的基本

依据。认真收集、妥善管理内业资料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工作。

第二条必须建立内业资料管理责任制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保管和借阅等制度并责任到人。

第二章 内业资料

第三条资料可按照细目分类管理建立文件清单、受控文件有效文件、作废文件目录、在文件上进行标示。

内业资料范围

1设计文件资料包括设计图、参考图、变更设计、设计图审核、设计图优化和各种规范、验标等。

2过程控制资料包括检验批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分部工程评定、测量资料、施工日志、征地拆迁、地质核查、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及技术交底发放记录、工程试验、试验检验及测量设备台账等。

3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项目部形成的各种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创优规划、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管理方案、应急预案、水保措施、施工技术小结或总结、竣工文件相关资料、施工过程验收及竣工验收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等。

4工程试验资料设专门资料档案由试验室负责管理。试验资料包括原材料试验检验报告、材料合格证、成品及半成品质量合格证、原始检查试验资料、理论配合比、施工配合比、进场检验、试件记录等。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及电子版技术资料。

第四条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

资料的收集应真实及时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施专业分类分阶段收集资料的整理可按单位工程分类组卷。

第五条内业资料的管理设计文件 对上级单位下发的设计文件进行查收、使用和保管。2 施工设计核查资料 负责管理本单位组织核查的技术资料以及上级单位下发的全部核查资料。3 施工调查资料 负责管理本管段的全部施工调查资料以及工程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

关施工调查资料。开复工报告资料 应及时将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批复的开复工报告进行编号统计管理。变更设计资料 应及时将建设单位批复的变更设计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6 技术交底资料 负责管理本公司管段的全部技术交底资料。

7测量资料 负责保存本公司管段全部测量资料。

8计量、试验资料按规定由建立部门分别负责保管。

9竣工文件所需有关资料签证、验收资料、施工记录和其它竣工资料由技术部门负责管理工程竣工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分类立卷。

第六条施工技术标准规范管理。

1管理好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各种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如有所缺及时购买并进行

编号、台账登记。

2工程部应及时掌握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国家、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动态及时对各规范进行修改和作废。

3工程部应按公司有关《程序文件》要求及时清理本单位所管理使用的相关资料。

4工程部应定期检查工程建设标准、规范使用情况。同时定期将本项目所使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目录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核查

第七条施工技术资料的保管和管理

1施工技术资料应由专人管理各单位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按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卷内目录收发、借阅应履行签字手续。

2标准设计图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及时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存作为参考的旧图应有作废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的日期和依据。

第八条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应作为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应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章 内业资料管理基本要求

第九条 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应符合编制竣工文件所要求的内容、格式和装订样式。

第十条 设专人负责内业资料管理建立资料的接收、登记、分发等台账本。每个人也必须管好自己的内业资料。

第十一条 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按单位工程进行,存放、装订、摆放按照工作顺序进行,首页摆放记录目录清单。

第十二条 施工日志记录要规范,将现场发生的问题要如实记录,对严重问题要追踪调查,对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必须是以一个单位工程进行记录、存档,不得用一本施工日志记两个以上单位工程施工情况或混记。

第十三条 填写内业资料时要字迹清晰、字面干净整洁、规范,不能随意涂改,用语要严谨,质量结论要有充分的评判依据,并必须具有追溯性。填写内容不能漏项、不能留有空白,无内容可填的部分打一斜杠。

第十四条 内业资料的签名人员必须是经办人自己,必须看清姓名,不能潦草,不能使用个性签名,并且必须是在职职工和有签字权的。禁止代替签字或模仿签字。

第十五条 内业资料所用纸张满足规定要求,字体用仿宋体小三号字,纸张左边距和顶边距应适当留大,以便于装订。图纸也必须满足规定要求,图纸要有标题内容,要有说明、单位、标注、比例、制图、复核等,并绘制图形边框。第十六条 工程材料报验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进场检验自检报告等填写的日期、编号、批号、内容、规格、操作人员等内容要前后一致,不能出现时间上、逻辑上矛盾。工程材料报验单、试验报告等必须注明本试验代表的批量、批号、数量、规格、使用的工程部位或地点。钢筋焊接试验报告必须注明焊接工的姓名和岗位证书。土工试验资料与路基压实度检测报告也要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填料类别、填层厚度、层数、标高等必须注明。

第十七条 工程报验单、隐蔽工程检查证等报验、签证资料应有的附图、试验资料、过程记录资料、其它附件等附件资料必须附上,对质量结论必须写明判断的依据。

第十八条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情况描述要详细,基本

项目、保证项目、允许偏差项目的填写内容,数据要真实、可靠,不得漏项或数据不够。

第十九条 建立专门的资料分区。规划整洁,面积适当,标识明确。分区内防潮,保持干燥,严禁烟火。

第二十条 资料架文件盒摆放整齐,每个文件盒的正面、侧面标明资料名称及档案盒号。每个文件盒内均建立记录目录清单,反应目录和资料的份数、记录存放时间、存放档案盒号、归档部门、文件内容表明是否有效、借阅时间和借阅人及退还时间等。

第二十一条 按《公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的要求,对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归档,建立登记总台帐,并与卷内子目录相互对应。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篇四

第1章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1.1 总则

1、为适应当前铁路市场的需要,规范我项目施工内业资料管理,提升项目技术管理水平及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2、内业资料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是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完整、准确的内业资料是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也是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在施工实践过程中形成的智力成果,为防止内业资料的流失和竣工资料的及时移交而制定本办法;

3、所有资料归档前,资料填写人员应确认填写无误,经技术负责人复核,相关人员签字完善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认完毕。

4、为方便和统一资料整理、报验、交接工作,完善内业资料管理,本着“规范管理、严格管控”的原则,实现内业资料形成格式化、归档模式化、共享网络化制定本制度。

1.2 资料提交和存放

1、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完成的工程任务量和施工图提供物资设备用量、技术指标和规格。

2、竣工文件编制办法按照铁道部办档(2002)8号文及业主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竣工文件应达到:内容齐全,文字材料、图纸与实物一致,签字盖章完备,符合法律手续,文字美观大方、字体工整、书写整洁,图纸线条粗细分明,图幅正确,图标位置准确。并达到接收、管理、使用单位满意。按接管单位规定的日期、地点移交。

3、所有内业资料按项目类别分卷,文件盒外标识准确、醒目。盒内首页按顺序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清单,文件盒内文件按时间先后顺序存放。

1.3 基础技术资料管理

1.3.1 技术标准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编制。

2、施工过程中,要配备齐全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规范、标准、规程、规定,以供施工中严格执行。

3、施工过程中,要建立项目的技术标准体系,编制技术标准目录,本项工作由项目资料员在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导下完成。

4、标准管理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项目资料员具体负责。

5、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规范、标准,根据项目编制的技术标准目录配齐,保证满足工程需要。

6、配给试验、质检、安全等有关技术人员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规定、规程,须按登记发放。当有关人员调离本项目部时,应上交资料。

7、当某一标准作废时,标准化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交旧发新,防止作废标准继续使用。1.3.2 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1、工程技术资料是为建筑施工提供指导和施工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载的技术文件。也是竣工后予存查或移交建设单位作为技术档案的原始凭证。

2、单位工程必须从工程准备开始,就建立工程技术档案,汇集整理有关资料,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直到交工验收后结束。

3、凡列入工程技术档案的技术文件、资料,都必须经各级技术负责人正式审定。所有资料、文件都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求记载真实、准确、及时、内容齐全、完整、整理系统化、表格化、字迹工整,并分类装订成册。严禁擅自修改、伪造和事后补作。1.3.3 工程技术档案内容分类

1、为了构建筑物的合理使用、维修、改建、扩建的参考文件;在工程交工时随从其它交工资料一并提交建设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铁路局档案馆保存。

2、为了系统地积累施工经验的经济技术资料,并由项目部保存(称为施工技术资料)。

3、工程技术档案是永久性保存文件,必须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损坏,人员调动必须办理移交手续。由项目部保存的工程档案资料,一般工程在交工后统一交公司资料员保管,重要工程及新工艺、新技术等由技术科资料室保存;并根据工程的性质确定保存期限。

4、各种技术资料检查评分标准按现行全优工程检查记录执行。

1.4 质量控制资料

1.4.1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纪录

1、施工前或施工中遇到设计不明确或与现场不符,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及时与设计沟通,并办理签收手续,实行跟踪落实制度。

2、经现场核对或图纸会审发现施工图纸需要优化和完善的工点,纳入变更设计管理。按要求的内容、格式和字体填写变更设计建议书并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报建设单位完善相关手续。已完成的变更设计通知书及附件归档保存。

3、遇到其它事宜,与相关单位洽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记录,形成纪要,相关单位负责人签字保存。1.4.2 作业指导书

分工序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技术交底,严格施工工艺和过程控制,使安全、质量、进度和环保满足验标、指南、设计图纸和施工计划要求,完备手续后备案。1.4.3 工程定位测量、放样记录

施工测量经复核,并完备签字手续后归档备案。主要包括:测量放样原始资料、记录、计算单、平面示意图,测量班与架子队、作业工班交接手续,换手测量核对等。

1.4.4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试(检)验资料

在原材料进场后,试验员会同物资部门查验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结合进料计划和出厂合格证,协助物资部门按规定频率进行材料验收、委托检验和报送检。1.4.5 试验报告

1、配合比设计选定、试件制作、养护记录,填写施工配料单,承载力检验,路基填筑工艺及检验等,并填写施工日志。配合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检验,检验报告除报监理外,试验室自留一份存档。

2、所有试验报告结合验工、竣工文件需要进行归档处理,并送现场技术人员填写检验批、报检。1.4.6 成品及半成品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

物资设备部应向试验室及时提供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出厂合格证书、质量证明文件,作为使用依据,并负责保管转送技术部门列入竣工文件,同时在施工日志上记录,以备查考。按照贯标程序,物资部门和试验部门要做好接口,物资设备部要向试验部门进行委托试验,填写物资试验委托单(如水泥、钢材委托单包括批号、炉号、进场日期、进货数量、分发到的地点,使用的工程名称、部位也要填写清楚)。各架子队同批次水泥、钢材不重复检验。试验部门复检后要向物资部门反馈信息(回执一份委托单)。1.4.7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隐蔽工程必须在架子队质检员自检合格后请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检验批按规定填写试验检验单编号,经检查合格后即报监理工程师签证。完备签字手续后的检验批资料分类存放。

2、检验批等各类签证应当天完成,特殊情况下应事先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1.4.8 施工日志 1.4.8.1 施工技术 1.4.8.1.1 测量放样

谁主持测量,主要内容是什么(平面定位、标高),书面资料情况,现场桩位情况。1.4.8.1.2 技术交底

交底双方人员,主要内容、过程、执行情况,安全、质量技术措施。如隧道开挖时要求:开挖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开挖质量、防护措施、碴土装运、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1.4.8.1.3 设计变更

设计单位现场解决设计问题与施工图纸修改的情况,参加人员、变更原因、处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简述。1.4.8.1.4 隐蔽工程检查

参加隐蔽前检查监理、设计及业主等人员,现场检查情况,结果。1.4.8.1.5 试验检测情况

配合比情况,混凝土试件组数,同条件养护记录,基底检测与设计一致性等。1.4.8.2 质量

1、从钢筋加工、砼浇筑、浆砌片石砌筑、圬工养生、土石方开挖是人工或机械、路基填筑机械组合采取工艺流程等方面分别进行描述。

2、如填写“钢筋间距如何、绑扎或焊接长度如何、焊碴是否清除;现场材料质量是否合格;隧道衬砌厚度、钢架支护间距;桩基深度、基底应力;砼塌落度偏差、砼振捣形式、施工缝处理、浆砌工艺等等是否符合要求;路基材料、填层厚度、宽度、平整度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1.4.8.3 安全

如基坑、隧道开挖时采取了何种加固措施、现场安全用电情况如何、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爆破用品管理、现场安全标识、标牌设置等。1.4.8.4 环保

土方运输现场洒水情况,弃碴场防护,排水设施配套等,挖基余土堆弃是否合理;砼搅拌、灌注现场浆液排放是否有环保措施;钻孔桩泥浆收集、排放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1.4.8.5 工程进度或完成的工程量

按分项工程项目记述当日完成量和累计完成量。每日完成量可以记录到具体工序数量,如完成土石方数量包括各种配套机械台班、人工完成的数量;隧道开挖、支护、衬砌、铺底长度;桥梁桩基根数、完成深度等。

1.4.8.6 劳动力、机械、设备及材料情况

对当日相关施工资源配置情况的记述:劳动力要明确工种、数量;机械明确型号、数量、台班,是否有故障、维修等情况;按当日进场材料,当日使用材料分别记述,同时应记述材料种类,规格、数量、是否有合格标识等。1.4.8.7 存在问题:

1、因用电、因材料供应不及时;因地质情况变化或其他因素,造成施工不连续应作详细起止时间记述,处理办法、结果应在后述条款注明。

2、内部检查存在问题处理及处理闭合情况:在平时质量描述中提及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时,在当日施工日志中或往后的日志记录中必须要有对存在问题整改处理至合格的情况描述,对解决问题的参加人员、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实施结果等分别进行记录,以确保发现问题到整改处理合格的可追溯性。

3、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级质量监督站的检查人员对本册工程中存在的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问题的整改意见。1.4.8.8 各级管理人员指示

记述与本工程有关的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等方面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级质量监督站、本单位管理人员的指示内容。1.4.8.9 某月某日某问题的处理结果

对应当日或前些日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级质量监督站、本单位提出的有关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环保问题的整改意见及处理结果,与第7.4.8.7点存在问题相互对应。1.4.8.10 施工日志填写要求

1、填写日志时应字体工整、页面整洁,不得随意涂改。

2、人员名称要写全名,不得用称呼或简写,如“张工、王监理、李指挥、赵总”等,以确保施工日志长期保存,实现可追溯性的要求。严禁代签。

3、封面中的形成日期为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应填写××年×月×日~××年×月×日。

4、日志应从开工之日起至主体工程竣工之日止这段时期内每天都应及时连续地填写,不得间断,即使中间因故未施工,都应注明原因,如“今天下雨停工”或“因春节放假停止施工”等字样。

5、填写的内容应真实地反映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别是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站的指令、整改通知、施工单位的回复应如实记录,并与之相符合。

1.4.8.11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记录处理资料

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即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9】171号),并结合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处理,记录资料归档保存。1.4.8.12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编制检查记录表格,主要包括工程地点、参加人员、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处理结果、记录人和日期、保管单位和保管人等,所有签名一律本人手签,施工单位负责人一栏一律由项目经理签字。1.4.8.13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工程完成后及时按竣工资料要求份数填写、报验、签字。1.4.8.14 第三方检测

第三方检测范围:桥梁桩基、路基桩基、隧道衬砌、特殊材料性能以及其它影响结构主体质量需要检测的项目

按规定在计划检测日前3~5天向第三方检测单位提出检测申请,填写“工程质量检测分标段工作量清单”(包括待检测工程项目、检测数量、工点个数、检测日期等),经监理确认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报第三方检测单位。做到报检超前、现场检测与施工进度同步,及时索取并完善相关资料和签字手续。

施工单位仍按检测规程、规范合同及投标承诺要求进行各项检测。

1.5 竣工文件 施工过程中,技术(质检)员加强对竣工文件(文字材料、图纸)的收集

单位工程完成并评定合格后,一个月内完成竣工文件编制,并经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后,移交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资料员清点、封存、保管,完善交接手续。

建筑工程内业资料管理制度篇五

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义)

轨道工程(一期)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编 制: 复 核:

审 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至铁岭城际铁路工程(松山路~道

义)轨道工程(一期)项目部

2012年10月26日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第二条 各部室应在每年元月底向项目部办公室移交上文书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第三条 各部室应明确规定档案责任人,档案责任人(档案员)对本部门档案的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全责。

第四条 各类规章制度、办法、人事、工资资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简报、重要电话记录、接待来访记录、上级来文、公司发文、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以及添置设备、财产的产权资料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第五条 各工程项目立项、国土、规划、设计、监理、质监及技术等工程图纸文字技术资料、质量资料由项目工程部负责归档。

第六条 各类承包合同、商务合同、协议的正本原件由财务部归档,副本原件由办公室归档,其他部门备份存档并由运行维护部实行电脑化管理。第七条 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2、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3、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 档案资料借阅需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分管领导。

第九条 由分管领导定期组织档案责任人、业务部门组成档案鉴定小组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的酌情处置。

第十条 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高温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确保项目部工程资料的完整和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施工图及报批文件;

2、主体及配套工程概算、预算,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合同,设备报价书;

3、工程进度表、设计及工程变更意见、工程联络通知书、竣工图、工程决算书;

4、施工规范及标准、工程定额、施工图集等;

5、市场调查报告、项目策划及广告、销售策划方案、销售进度统计表;

6、业主投诉意见及整改报告等。第三条

文件归档

1、财务部保存:项目资金预算、合同原件、工程预算书、决算书、工程策划预算;

2、行政办保存:合同原件、预算复印件{定标后}、决算复印件及其它所有文件;

3、工程部门在施工期间保存:施工图、变更及工程联络通知复印件、预算复印件(定标后)、各项报批文件副本、合同副本或复印件、施工规范及标准、工程定额、施工图集、根据竣工图修改说明的施工图、业主投诉复印件、整改报告复印件(有关物业管理文件如预算、收支报表、业主情况、应收应付统计、设备维修计划、物料消耗统计、采购成本、管理费、服务反馈信息、意外情况处理等按物业管理规定);

4、由政府相关部门存档备案的资料,由工程部门整理按照政府部门规定办理,同时,作出说明交行政办备案;

5、归档时间:工程、销售、后勤等部门在接受或自行完成各项文件次日前办理归档交接手续;工程部门在施工期间保存的文件在工程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

6、所有归档资料必须附有目录,记录文件名、页数、份数、未归档文件的去处、完好程度等。

第四条

文件保管

1、文件须设专人保管,确保文件不丢失、不损坏、不泄露机密;

2、各部门接受文件后须立即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编号、文件名、文件出处、正副本份数、页数、送交报批单位及份数;

3、文件须存放地应安全可靠、通风干燥,防霉、防潮、防鼠及虫害;

4、每项工程资料须单独集中存放、查取方便;

5、保管人员对接收的资料必须进行检查,归档资料应完好无缺,无涂改、涂写,整齐、有序;

第五条

发放与借阅

1、工程预算、招投标文件、公司经营预算、销售策划及预算、业主情况等均为一级保密文件,以上文件须由主管领导及以上领导批准,方可借阅或复制。若需复制,须由保管人执行;

2、设计、预算、施工、验收、检验技术规范、标准等,在施工期间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借阅,工程结束后一周内,交还项目部保存。

3、除以上文件,原件为一份的其它文件,一般不准借阅,只能查阅。确因工作需要且又不便于复制或复制成本较高的,须由行政办主任批准后,限期借阅,最长不超过两天;

4、不按规定办理手续者,保管员有权拒绝借阅或查阅;

5、所有人员借阅或查阅文件必须按照以上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第六条

责任及处罚

1、保管和借阅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必须对资料的完整、完好负责;

2、对泄露公司机密者给予撤职、降薪甚至开除处理;

3、丢失或损坏重要文件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撤职、降薪处理,无法弥补的,给予开除处理;

4、不及时归档者,给予警告处理;

5、对直接责任者处理的同时,要追究其主管的领导责任;

6、保管人员未履行职责发放或丢失文件须负全部责任。第七条 附则

1、本制度自2012年10月26日起开始执行,有关未尽事宜,由行政办负责解释。

2、若有违反,直接责任人员按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并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项目部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

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项目经理或受权副经理批审。第五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第六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第七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第九条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十条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十三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四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第十五条 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六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三章 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八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第十九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十条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二十一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第二十二条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二十三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二十五条 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六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十七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第四章 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对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制度,法人委托书制度,基础管理制度。第三十条 本公司合同管理具体是: 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总负责,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各部门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内的合同谈判、拟稿及履行工作。第三十一条 公司所有合同均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经办人签名后,按审批权限分别由项目经理或其他书面授权人签署。

第三十二条 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

3、填写“合同情况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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