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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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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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篇一

主席:王俊

副主席:武秀丽

委员:于占江、于菁华、王中吉、王占礼、王宏志、王承学、毛志阳、田景岩、白文峰、刘新宇、刘喜明、孙晓春、纪澍琴、李秀竹、张小倪、武秀丽、周清源、秦继军、崔得文

各专门工作委员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

于占江、王人东、孙长春、许春艳、柳翱

文体委员会:

孙晓春、王承学、朱兴国、李春郁、娄杰

教学科研委员会:

王占礼、王中吉、王宏志、刘喜明、纪澍琴

生活委员会:

田景岩、秦继军、崔得文

提案征集委员会:

武秀丽、毛志阳、张小倪

女工委员会:

周清源、于菁华、李秀竹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刘新宇 武秀丽 李雪飞

校工会下设分工会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工会、工商管理学院分工会、化学工程学院分工会、生物工程学院分工会、基础科学与工程学院分工会、人文学院分工会、外国语学院分工会、艺术设计学院分工会、信息传播学院分工会、高职学院分工会、软件学院分工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品德教研部分工会、体育教研部分工会、图书馆联合分工会、机关总支分工会、校医院分工会、后勤集团分工会(含就业处)妇委会机构设置:

校妇委会主任:武秀丽

基层妇委会主任、兼职计生干部:刘虹(机电)、徐小丹(材料)、王志文(计算机)、李华琼(电气)、王丹(工商)、刘芳(化工)、赵伟(生物)、韩连顺(艺术)、李慧玲(基础)、杨昌群(人文)、李红月(外语)、胡宇红(信息)、周彤(体育)、刘艳红(高职)、韩冬(软件)、臧宏玲(两课)、杨岚(机关)、张小蓉(图书馆)、孙立君(后勤集团)、梅丽(校医院)、李秀竹(就业处)

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篇二

(1).会计组织机构的设置(如:)

(2).会计岗位的设置

(3).企业采购控制的流程

(4).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制度(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采用何种方法

会计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一、设置原则。

1、根据本单位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岗位工作规范》第十一条规定:“各 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工作岗位。”一个单位如何设置出纳岗位,取决于该 单位所属的行业的性质、自身的经营规模、业务量大小,以及怎样有利于会计核算和 管理的要求。

2、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钱账分管是对设置出纳岗位实施内部控制的基本要 求。钱账分管就是管账(总账)的会计人员不得同时兼管出纳工作;而管钱的出纳人 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和会计档案工作。做到钱账分管、责任明确。

3、有利于对本单位货币资金业务监督。出纳工作是为本单位的经活动服务,管好 单位的货币资产;同时利用出纳的特殊手段对本单位涉及货币资产的经济活动进行监 督,只有发挥出纳人员的监督职能,才能使货币资产得以有效的利用。一方面发挥其 效用;另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违法乱纪行为。

4、有利于建立岗位责任制。出纳岗位涉及到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产的收入、支出的核算与保管。而这些工作与整个单位的经济效益、职工的个人利益有极大的关 系。因此,各单位应该建立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保证出纳工作正常有序 进行。

二、机构设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出纳人员的工作内容做了 明确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 目的登记工作。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部门机构 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 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岗位的设置

一、会计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

1、一人一岗:规模不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专职出纳员一名。

2、一人多岗:规模较小的单位,出纳工作量不大,可设兼职出纳员一名。但出 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一岗多人:规模较大的单位,出纳工作量较大,可设多名出纳员,分管现金、银行存款、票据核算和管理。

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1.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财产物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2.对于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在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3.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三、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应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会计岗位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用记账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进行轮岗,以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四、岗职基本要求

具有中级以上会计技术职称和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全面掌握《牡丹江大学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坚持原则。

企业采购控制的流程

一,下单

1.一般情况下,采购人员接到缺料,获取缺料以下基本信息:存货编码,产品型号,数量

2.分析缺料信息是否合理,再将订单下给供应商,订单必须含有以下信息:材料型号,数

量,单价,金额,计划到货日期

3.采购审核员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订单审核

4.订单fax给客户以后,采购人员需要与客户核对采购信息,同时要求签字回传

二,跟催:

采购订单完毕以后,采购人员按照采购订单上要求的供货日期,采用时间段向供货商反复核对到货日期直至材料到达我公司

三,入库:

实物入库:收货员收材料之前需核对供应商的送货单是否具备以下信息:供应商名称,订单号,存货编码,数量;如订单上的信息与采购订单不符,征求采购人员意见是否可以收下 单据入库:采购人员按照检验合格单,将检验单上的数据入到中,便于以后对帐。但也存在些问题,表现为:1.外加工的检验合格单没有入库;

2.采购入库订单号和数量比较混乱

四,退货:

采购填写退货单,进行订单退货

五,对帐:

(一)月结表:每个月月初,各供应商将上月月结表送至我公司,采购人员按照我公司收货员签字的送货单,我公司的入库单据和单价表核对月结表。

目前月结表中出现以下不足之处:无订单号,存货编码,退货数量,上月欠款余额,发生额至本期欠款余额等信息

(二),增值税发票:

校对发票上的以下信息:我公司的全称,帐号,税号,发票上的材料名称,数量,金额; 在此发面我们也有欠缺表现为发票金额大于订单金额,特指一张订单只有一种材料的情况 六,付款:

按照付款周期编制付款计划,安排付款。

企业产品成本的核算制度

一、成本核算的基本要求

1、正确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满足分院成本管理及内部经济核算的需要。

2、准确计算产品成本,客观反映产品实际成本。对于已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必须及时、准确地归集和登记;对于尚需发生的成本,应进行科学、合理地预计。应当划清当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成本的界限、在制产品成本与已完工产品成本的界限。不得以估计成本、预算成本或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

3、真实、准确、及时、系统地核算和反映产品生产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二、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产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分院以每一批次产品或配件为成本计算对象。

(二)确定成本项目。分院产品成本采用制造成本。

(三)设置下列各种成本和费用明细账:

(1).生产成本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生产部门发生的生产费用。

(2).制造费用明细账,按生产部门和明细项目别核算发生的制造费用。并按规定进行分配核算,月终不保留余额。

(3).待摊费用、予提费用明细账,根据划清本期成本和下期成本的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

(4).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明细账,按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项目核算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

(5).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根据销售清单及出库单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四)二级财务对本单位的原始单据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查,对原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财务部对所有已发生费用进行审核,确定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开支范围,在此基础上,确定应计入产品成本还是期间费用。

(五)财务部按照确定的成本计算对象,设置分产品别的成本计算单(或称成本二级明细账)。据归集的全部生产费用和成本核算资料,按成本项目计算各种产品的在产品成本、产成品成本和单位成本。

(六)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篇三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根据业务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委托代理记账、总会计师的设置等。

二、会计人员的配备

(从业资格证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会计职业道德、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三、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

四、会计人员回避制度(人员回避、工作回避)

五、会计工作交接要求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3、……

六、会计职业道德

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八个方面。

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篇四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领导班子

局长:王会师

副局长:杨福山(蒙古族)

张保成赵 勇

刘 杰

王景山(蒙古族)

王二仁

纪 委 书 记: 王 全

政 治 部 主 任: 云志明(蒙古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起草全市公安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指导、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全市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全市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侦查工作,协调处置对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案件;依法进行治安、户政、出入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管理;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和公安通信建设。

(八)领导全市消防、警卫部门,指导、监督消防、警卫工作。

(九)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定全市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规划,监督落实;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查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的规划及实施。

(十)指导铁路、林业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实行主管部门和公安局双重领导体制,业务工作以公安局领导为主。

(十一)履行法律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公安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机构设置

(一)纪委(警务监督处)下设综合室、督查支队、控申室

贯彻落实纪检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并组织实施市局的警务督察工作;受理控告申诉,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纪守法。

(二)政治部

掌握、分析、研究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情况,研究拟定有关政策和规定;承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教育训练、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拟定全市公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公安警干校建设。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计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指导、监督全市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文化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党群工作。

(三)办公室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有关敌社情及公安信息;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翻译、机要密码

会计机构设置的原则篇五

中国银行的主要机构及其职责

中国银行内设机构

1.办公厅(党委办公室)2.条法司3.货币政策司4.金融市场司5.金融

稳定局6.调查统计司7.会计财务司8.支付结算司9.科技司

10.货币金银局11.国库局12.国际司

13.内审司14.人事司15.研究局16.征信管理局

17.反洗钱局(保卫局)18.党委宣传部19.纪委、派驻监察局

20.巡查工作办公室21.机关党委22工 会23.团 委

24.党 校25.离退休干部局 26.参事室27.机关事务管理局

28.集中采购中心

办公厅(党委办公室)的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信息综合、信急管理、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来信来访、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人民银行党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起草与中央银行职责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草案;起草、审核与中央。

条法司职责

银行职责有关的金融规章;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命令和规章解释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相关金融法律事务和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中国人民银行参加的国际金融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证明书。

货币政策司的职责

研究、拟订货币政策中介目标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各种货币政策工具选择建议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本外币利率政策、管理办法及人民币汇率政策;提出并组织实施利率调整方案、汇率改革方案;拟订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政策和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承办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金融市场司的职责

拟订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的管理规定;承办有关金融机构在上述市场的市场准入及退出审批工作;分析市场工具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监测分析金融市场的发展,防范跨市场风险。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产业政策,研究、拟订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金融稳定局的职责

综合分析和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建议;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的工作;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承办涉及运用中央银行最终支付手段的金融企业重组方案的论证和审查工作;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与金融风险处置或金融重组有关的资产;承担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的检查监督工作,参与有关机构市场退出的清算或机构重组工作。调查统计司的职责

承办金融信息和有关经济信息的搜集、汇总、分析工作;制定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协调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货币供应和货币政策方面的统计并按规定对外公布;参与金融

和货币统计有关的会计科目设置;搜集、整理与人民银行有贷款关系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按照规定提供金融信息咨询。

会计财务司的职责

协助有关部门完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会计准则、制度、办法和会计科目;组织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财务制度;编制并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财务预决算;编制中国人民银行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等会计财务报表;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基建、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工作。

支付结算司的职责

拟订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研究拟订支付结算政策和规则,制定支付清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组织建设和管理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拟订银行卡结算业务及其它电子支付业务管理制度;推进支付工具的创新;组织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核算

科技司的职责

拟订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承担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协调金融业信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承担中国人民银行信息化及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安全、标准化及运行维护等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管理工作;拟订银行卡业务技术标准,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货币金银局的职责

拟订有关货币发行管理办法;承担人民币管理和反假货币工作;安排现钞和辅币的生产、保管、储运、更新和销毁;管理现金投放、回笼及库款安全;管理国家黄金储备。承担国务院反假货币联席工作会议的日常工作。

人事司的职责

拟定中国人民银行组织、人事、培训、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银行系统党组织的建设、党员发展与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银行系统的机构和人员编制;负责人民银行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管理人民银行驻外机构、编制及人员;与国际司共同承办人民银行智力引进工作;拟定人民银行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人民银行人员考试测评工作;负责人民银行统战工作。内审司的职责

拟定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金融政策、法规,依法履行公务和执行财务纪律的情况;承办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对违法违规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指导、监督、检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内审工作。

国际司的职责

承办中国人民银行与国际金融组织、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金融组织以及各国中央银行、欧洲中央银行的官方联系和业务往来的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承办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金融业开放的有关工作;承办中国人民银行外事管理工作;联系、指导中国人民银行驻外机构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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