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 医养结合协议书合同头像(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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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合同模板,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 医养结合协议书合同头像篇一

复护理工作会议体会

【信息时间:2013-6-17 阅读次数:139】【我要打印】【关闭】

为了进一步研究、促进康复、护理等延续性医疗服务发展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规范康复和护理医疗服务机构的建设。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卫计委)于2013年5月23日、24日在辽宁沈阳组织召开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和卫计委有关负责同志共同参加的工作会议。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内设苏州老年病医院仲伟爱副主任医师作为唯一一名来自基层一线和唯一一名地市级专家代表受邀与会,会议中仲伟爱主任结合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及苏州其他各家护理机构的具体情况做了工作汇报。与会领导、专家认为苏州实行的“医养结合”发展模式较好的解决了目前延续性医疗服务发展进程中所出现的一些典型问题,在全国来说是走在了前列,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参考价值。

一、苏州市卫生局、苏州市社会福利院老年病医院代表交流、介绍情况

近十年来,苏州市政府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延续性医疗服务的要求,多部门配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院,形成了一定的数量规模,初步解决了延续性医疗的问题,并形成了社会力量往这方面参与的良好势头。目前苏州城区有近30家左右的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的,床位数大多在200-500张之间的康复、医疗护理机构,投入多以个人集资合伙举办为主,合伙人大多有医疗背景。以一家拥有300张床位的机构来说,先期的投入在300万元左右,举办场地一般为租用的闲臵的宾馆或厂房。举办人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民办非企性质的护理院,卫生部门负责审批后发给卫生医疗执业许可证,一般运营一年后向人社局申请参加医疗定点单位,人社部门根据卫生部门意见及评价一年来医疗护理工作情况符合规定后,医保部门与护理机构签订协议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保支付条件的由医疗保险支付,其余的费用由患者自行支付,加上日常的生活护理费用,每月患者个人需支付的费用在2000元左右。

康复、护理机构工作人员大致分为3类:医生、护士和护理员,医生、护士及其他医技人员100%持证上岗,护理员大部分也持证上岗,只有少量还没有持有护理员资格证书。以一个医疗护理单元(50张床),配有医生3-4名,护士7-10名,护理员10-12名。目前苏州市区所举办的此类机构在医疗上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专技人员由卫生部门负责培训,但由于收住对象多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民政部门同样认可,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在这方面体现在“补砖头和补人头”。其中“补砖头”就是机构举办人开办了康复、护理机构后民政部门按每张床位予5000元至一万元进行建设补贴,2至3年内补贴到位,补贴经费由福彩公益金和地方财政给付。“补人头”主要是指运营补贴和养老护理员补贴,运营补贴是根据护理院收治的老人数,给予护理院每名老人每月100至200元的补贴。对护理院聘用的持证养老护理员每人每月补贴100至800元(按从事的年数,从事满一年补100元顺推至封顶800元)。目前苏州市政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类似机构,因此门槛相对较低,政策扶持力度大,社会力量大量涌入这一行业。政府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的同时,也积极加强了公办康复、护理机构建设并拓展了公办机构示范、标杆参照和培训的职能。苏州市老年病医院就是一家行使上述职能的公办机构。

苏州市老年病医院为苏州市社会福利院主办(社会办医)的老年病专科医院,现有3个病区,150张床位,为市财政全额拨款医疗机构。承担为入住苏州市社会福利院“三无”老人、社会寄养老人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职能,具有明显的公益性质,同时苏州市老年病医院也承担了苏州市初级、中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由人社部门发证)和示教工作,作为一家公办示范性机构承担了自身的社会责任。医院现有医生18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5人;护士33人,其中中级职称17人,另有辅助科室医技人员9人,康复治疗师7人,专业社工师2人,护理员30人。作为一家延续性医疗机构,苏州市老年病医院在硬件上房屋设施符合无障碍的要求,医疗设施设备基本达到二级乙等医疗机构要求,在各个岗位上配臵足额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医护人员与床位的比例达到了0.8:1,人均床位面积达到了8-10平方米,医院室外有充足的绿化和宽敞的活动场地。基本床位、基础治疗、医疗护理和康复治疗中产生的费用80%-90%可由医保支付,生活照料护理费、日常杂费、伙食费由患者支付。医保费用按照床日108元/天进行限定,患者所付的费用平均2000元/月。一方面医院能满足患者的基本医疗康复要求,另一方面患者在经济上也大多能够承受。

入住医院的多为老年患者,其中患者费用主要包括床位费、医疗护理康复费、生活护理费三块,其中床位费三人间为35元一天,两人间为50元一天,六人间为25元一天;生活护理费(由物价部门核准)一对六(小单元护理)为30元一天,一对二(特别护理)为50元一天,其余一般护理为25元一天,医疗费用按医疗实际产生费用结算。

苏州市老年病医院现有三个病区分别为治疗病区、康复病区和失智病区。一般收住急诊期后需要进一步护理、康复的老年患者。其中康复治疗要求由患者家属提出,医生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参与康复的患者以失能、失智患者为主,主要康复项目包括作业治疗、运动治疗、肢体功能康复。在进行康复治疗的同时,基本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同时进行。医院近几年在失能、失智老年患者康复、治疗、护理、照护方面进行了不懈的探索,初步建立了失能老人的康复评估治疗路径、失智老人的助疗系统。同时引进专业社工,重视病患老人社会关系、社会支持系统的维护与重建,在服务上更加彰显人性化,得到了患者的认可和好评。

二、结合苏州养老事业、民政事业、卫生事业的相关情况的思考和体会

1、苏州市康复、护理机构与综合性医院的服务衔接情况及相关发展建议

目前苏州市大部分康复护理机构与相应医疗机构的服务衔接基本为自主争取,一般来说护理机构会在当地的综合性医院发放宣传材料,或者委托医院介绍合适的患者入住,大多为自愿转诊,基本能够保证患者的后续治疗和护理需求,也解决了后续治疗患者入院难的问题。

但需要看到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对于某些综合性医院和护理机构的患者互转,政府应牵线搭桥,信息对接,充分发挥资源链接者的作用,这样一方面综合性医院的床位能够得到及时的周转,有需要的患者可以及时入住接受治疗,同时,也有利于满足护理机构病人治疗需求。

2、综合性医院医技人员对康复护理机构定时、定点进行业务指导,使得护理机构专技人员的个人素质能在不断的实践中得到提高,这样同时有利于患者和机构,社会资源配臵也得到极大的优化。建议把基层康复护理机构也纳入到高级别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定期医疗支援的基地。

2、目前苏州市康复、护理机构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目前在苏州康复、护理机构特别是护理院普遍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1、人员问题;

2、设备问题;

3、技术问题。其中人员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待遇偏低;(2)从业人员社会地位偏低,社会认可度不高;(3)相应的人才引进不具备比较优势;(4)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不利于机构的长久发展及个人的持续成长;(5)技能提升渠道狭窄。设备问题主要为更新周期慢,资金投入不够,对于领域内的最新发展和应用缺乏有效的获得渠道。技术问题集中在可持续的提升上,如何避免从业人员的技术瓶颈,保证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的持续提升,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相关护理、康复机构加强与大型综合性医院、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拓宽合作渠道,为此国家应出台相关指导性意见鼓励类似的合作。

2、提高待遇,加大宣传力度,改变社会的错误认识,让更多人民群众了解。

3、相关高校可尝试开设相关专业,并与相关机构进行合作定点输送人才,一方面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另一方面也为机构做好人才输送和保障工作。

同时根据苏州市的现状,民办养老、护理机构很多,但大多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规划,也没有相应的发展计划。对此政府应进行适当的规划,同时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对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保证所有机构有序、健康发展,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保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社会上也大量存在“想办却不知道该怎么办”的现象,资金持有人想要入行,但是对新办机构不熟悉,相应政策、法律不知道,此时政府应该加强宣传力度,创造好的投资环境,同时设立统一的准入机制,确保机构质量。卫生部门能否尝试对人才进行补贴,鼓励机构多聘用合格的优秀的卫生专技人才,对患者进行补贴(通过民政、残联等针对特定人群进行相应补贴)等。

3、针对普遍存在的护工问题的思考和对策

护工是康复、护理机构的基础,但却是目前最薄弱的一个环节,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社会地位低;

2、工资待遇低;

3、从业人员自身素质低;

4、工作环境相对较差;

5、流动率高;

6、工作效率低。针对上述在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切实有效提高护理人员工资待遇,给予政策保障。

2、鼓励从事一线护理工作,扭转社会上对于护理人员的片面或错误认识。

3、加强对一线护理人员的培训,帮助他们持续提高个人素质。

4、与教育部门、科研机构合作,鼓励相关学校开设护理专业,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护理专业的有关科学研究,帮助提高工作效率,提高一线服务效率,使得护理专业的发展更加的科学化、人性化、可持续化。

5、相关机构应进一步优化一线护理人员的工作环境,最大程度的减少耗竭现象的产生,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具体包括:

1、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的设臵,鼓励相关人员从事一线护理工作。

2、持证上岗的护理人员给予相应补贴。

3、根据护理人员工龄长短给予不同数额的岗位津贴。

4、针对护理人员开设定期、专门的免费培训,帮助他们提高个人素质,一方面提高他们对自己工作的认识,一方面也让患者能够得到更好的服务。

5、可积极探索采用外包服务的形式,由专门的护理公司提供护工服务,这样可以增加就业,适当减轻机构的成本,但在使用外包服务的同时,有关机构应做好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患者权益。

苏州市社会福利院 老年病医院 仲伟爱

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 医养结合协议书合同头像篇二

“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研究

2.“医养结合”的理念 2.1 定义

“医养结合”是一种更为充实的新型养老模式,即有病治病、无病疗养,养老与医疗相结合,其特点在于融合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两部分的资源,不仅为老人提供传统的生活、心理及文化方面的服务,还增加了医疗保健康复服务,配备专业的医疗护理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医疗诊治、护理保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消除了患病老人及其家属的后顾之忧,使得患病老人在养老机构也能得到及时治疗。2.2 服务对象及内容

“医养结合”模式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养老机构内的患病老人,包括一些慢性疾病、大病恢复期、易复发疾病、绝症期老人。特色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门诊、康复指导、突发疾病的抢救、临终关怀等。当然,针对机构内的所有老人,还可以组织定期体检,预防疾病发生。2.3 必要性与可行性

首先,养老机构配备专业医护人员照顾老人起居,提供诊疗服务,使患病老人无需长期占用医院床位,节约资源,同时仍然满足了老年患者对疾病治疗及护理的需求。其次,国家卫生部调查报告指出,我国60 岁以上老人,慢性疾病发生率占53.9%,且人均患有2 ~ 3 种疾病[4]。这些慢性疾病病程长,需要持续的医疗护理服务来支持,势必对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带巨大挑战,对现有的机构养老模式也提出了新的需求。再次,卫生体制不断深化改革,二级以下中小型医院难以为继,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普遍存在人员超额、薪资不高、医疗设备闲置、病床利用率较低等现象。如果可以将这些中小型医疗机构的资源整合一部分进入养老机构,不仅能解决中小型医院目前的困镜及资源浪费问题,还能解决养老机构对医护人员以及病床的需求,提升养老机构的医护服务质量。因此,整合并统筹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资源配置,既降低了养老机构的优化成本,又提高了医疗机构的资源利用率,还能极大改善患病老人的健康状况,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必要且可行。3.“医养结合”模式的分类

3.1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联盟

这种方式要求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签订合作协议,由医院安排医师及护理人员定期到养老机构为患病老人进行诊治及护理,并建立治疗档案,避免老人往返奔波。当养老机构中有老人突发疾病时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合作医院,由医院及时派遣医护团队进行抢救。如河南郑州第九医院与市内31 家养老机构联盟,为养老机构定期随诊、义诊,并根据患者不同需求提供相 应医疗服务[5]。

3.2 医疗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服务机构

这种方式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对一些中小型医院的资源进行整合,对医疗机构的内部结构及功能进行调整,转型为老年疗养院、老年康复院等“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同时完善所需的设施及配置,对医护人员进行职能培训,明确其今后需为老年患者提供长期优质的医疗护理服务的工作及要求。如北京市化工医院转型为老年护理医院,使老年人可以有病医病、无病疗养[5]。

3.3 养老机构中增设医疗机构 这种方式可以在“公建民营”的形势下产生[6],即由政府出资建造,再借助民间专业机构运营,由其引入专业的医疗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更加优质和高效的服务;也可以将中小型医院的一部分资源整合进入养老机构,为老年患者提供专业的医疗服务。4.“医养结合”模式在机构养老中的健全对策

当前,不管是医疗机构的改制还是养老院服务项目的优化都存在很多难题,一方面资金不足,而且养老机构转型为“医养结合”,其医疗机构身份无法获得,也无法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另一方面缺乏老年医疗护理的专业人才,无法满足庞大的患病老年群体的需要。因此,如何健全“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模式至关重要。4.1 政府转变观念,发挥主导作用

政府需充分认识到“医养结合”模式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并督导施行。相关部门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对进行“医养结合”优化的养老机构实施卫生准入、医保定点、资金扶持等政策,保障其医疗资质的获得,解决医保问题,减轻入住老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对于医养机构的合作联盟,政府应监督其操作流程,保障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信息沟通,使其规范化进行,达到预期目的。对于医疗机构的改制,政府应做好统筹工作和资金扶持,保障其设施配置的完善及人员素质的培养。4.2 培养老年医护专业人才,提高服务质量

老年医疗服务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特殊服务项目,因此对专业护理人才的需求尤为迫切。目前,全国取得养老护理资质的专业人才不过两万人,这与庞大的患病老年群体比例悬殊,远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为吸引更多专业人才,一方面可在中高等护理院校增设老年护理专业,加强专门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可适当提高老年护理人员的地位及待遇,从而吸引更多人员从事相应的老年护理工作,为“医养结合”储备充足的人才。

[4 ]黄佳豪,孟昉.“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必要性、困境与对策[j]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14,7(6):63-68.[5 ]张浩淼.关于成都市机构养老模式发展的思考[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3,11(4): 93 - 96.[6] 孙雯芊,丁先存.公立医院医养结合模式可行性研究——以合肥市滨湖医院老年科为例[j].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5(5): 69 - 74.把老年“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做成最美的夕阳产业

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主要由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部分组成。国家“ 十二五” 发展规划纲要提出“ 居家养老为主, 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对此,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就如何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国家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民政部将进一步推动落实现有优惠扶持政策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长期护理照料制度和保险机制、建立现代老年产业体系等加大探索。

今后我国养老服务也将出现五大转型①从家庭保姆照料到专业护理员照料②从以家庭和个人的赡养照料为主到以社会制度性保障为主③从保障老年人衣食住行基本生活到提供康复照料、情感护理等服务保障④单纯的养老机构到“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机构转型⑤从以政府为主办养老机构到公办与民营同步发展模式“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服务模式是“ 老有所医” 与“ 老有所养怕勺有机结合, 是养老、健康保障体系架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池是解决当前医疗与养老互相独立、自成体系的条块分割体制格局弊端的方法“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服务具有自身的特点和内涵表现在实际医疗保健服务和老年照护服务工作中对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水平要求高特别是对行动不便和智障老人的照护更为理性、人文关怀更为个性化等特殊性。因此对“ 医养结合” 型的养老服务功能、任务定位要有别于一般医疗机构和养老院。

要求从养生、保健、生活照料护理、医疗等各方面都能充分满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要求。如提供精美、健康、合理的营养膳食定期组织省内外的旅游度鼠举办各类主题活动, 如书法、绘画、文体娱乐活动等定期为老人进行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和医疗服务定期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向老人提供金融、理财和法律、公正服务倡导精神愉悦的保持, 进行心理干预通过各种活动让员工和老人断交流, 让老人保持心情舒畅提高老人的幸福指数。建立适应老年人养老需求的“ 医养结合” 新型模式应在政府统一规划下, 因地制宜, 把医养结合起来一是由现有医院发挥医护资源优势创办养老机构二是由大型养老院创办老年医院或老年医疗保健中心科三是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合创建新的医养结合机构让新机构一开始就具备医养结合的功能解决养老机构在医疗保健服务和心理关怀存在的不足解决失能老年人住养老机构就医困难,住医院又无人护理的问题河以起到集养老、照护、保健、康复、诊疗于一体的目的。总之、建立“ 医养结合” 产业化、人性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已是大势所趋。

实行“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新模式,需要政府加大投入扩大社会参与健全和落实社会福利制度特别是在政策导向上要完善投资、融资政策、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 解决老年人住得上、住得起养老机构, 解决为老年人服务的职工、从业人员、都热爱养老服务工作肩能力、高素质地为老人服务。充分发挥市场体制、机制和信息化的调节作用, 整合医药卫生资源和养老社会资源的优势,做好预防为主“ 三级预防” 工作,使“ 医养结合” 养老服务工作高效、持续推进为发展养老事业、养老产业增进老年人健康、幸福作出贡献。

上海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优化模式及对策研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 号)明确指出: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推动医养融合发展[1] 卫生计生部门积极

支持和发展医养融合服务,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医疗服务指导。民政会同财政部门完善运营补贴等政策,大大鼓励社会力量依托、依靠医疗机构兴建养老机构,共同探索“医养结合”的养老新模式[6]。政府能够加大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使养老机构能够给老人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7]。健全医保制度,将医保纳入养老范畴,进一步扩大养老机构医保结算的范围,解决老人日益增加的费用问题。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全面实施老年护理保险制度,同时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老年健康、长期护理、意外伤害等保险业务[8]。

鼓励养老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作,以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资源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全科医生团队服务作用,支持医护专技人员参与养老服务需求评估。与周边有医保定点资质的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开辟绿色就诊通道[9]。支持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进医护型养老机构的建设[10]。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11]。

[1] 朱巍巍. 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j]. 中国民政,2013:4-10.

[6] 吴义华. 安徽省淮北市:医养结合提高机构养老服务能力[j]. 社会福利,2014(7):59. [7] 孔海娥,李雯.武汉市养老机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武汉市7 家养老机构的调查[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5(2):41-43. [8] 扬帆. 深化“医养融合”创新养老模式———以上海市为例[j]. 江南论坛,2014(9):7-9. [9] 何勇海. 养老院“医养结合”说易行难[j]. 公民导刊,2014(9):56. [10] 赵晓芳.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兰州学刊,2014(9):129-136. [11] 新华,耿明哲. 用“医养结合”破解老有所养难题[j]. 劳动保障世界,2014(10):26. [12]周海旺.上海人口老龄化趋势与完善养老服务模式研究[j].上海金融学院学报,2011(4):37-49.

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 医养结合协议书合同头像篇三

涧西区开展养老院、养老服务中心 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签约协议书

甲方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

医疗指导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为提高对居民的医疗、保健、预防和康复等卫生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守门人的作用,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甲方自愿聘请乙方为医疗指导单位,接受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职责

1、免费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做好甲方机构内家庭成员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协助甲方机构内家庭做好饮食、环境等卫生管理,指导居民培养良好的健康行为。

2、免费建立标准化纸质、电子健康档案,做好甲方家庭内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随访管理工作,并实施动态管理,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

3、免费为65岁以上老年人一年一次免费体检,为60岁以上老年人开设就医绿色通道。

4、免费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中医药保健服务,24小时免费接受健康、预防、保健、电话咨询和指导。

5、在职责和医疗能力范围内,为甲方机构内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超出诊治能力的疾病,协助甲方做好转诊服务。

6、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助电话后,须及时上门服务。

7、定期组织开展专家知识讲座,深化疾病干预与健康促进活动。

二、甲方职责

1、乙方对甲方发放的公共卫生服务手册、知情同意书、签约协议书等物件要妥善保管,如因丢失、损毁、不遵医嘱等行为造成服务质量下降,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可申请重新选择医疗指导单位。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一年,期满后如甲、乙双方不提出解约视为自动续约。

甲方(盖字):

****年**月**日 单位签章:

乙方(盖字):

****年**月**日 单位签章:

医养结合服务协议书 医养结合协议书合同头像篇四

医养结合协议书

甲方: 卫生院(简称甲方)电话: 乙方: 敬老院(简称乙方)电话:

为积极响应国家医养结合政策,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保障,创新医疗服务特色,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医养结合协议书,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作期限:

1、双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合作期限为1年,合作期满后可以续签协议。

2、起止时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时间。

二、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为入住乙方的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摸清老人及慢病患者的健康状况。

2、甲方为乙方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及慢病患者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进行健康指导。

3、甲方每季度为乙方提供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或讲座。

4、甲方每季度为乙方提供一次免费义诊。

5、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给予健康、预防、保健等方面指导。

6、甲方为乙方开通“健康绿色安全通道”,为老年人及慢病患者开展优质、高效、安全服务。

(二)、乙方职责:1.为甲方提供服务相关医疗场地及

悬挂医院标示区域。2.为甲方提供老人相关医疗等资料,以便甲方更好的进行医疗。3.遵循分层转诊的原则,以本院为首诊医院。4.敬老院人员在当地卫生院住院治疗后,乙方协助卫生院及时办理乡镇民政站的相关报销费用。

三、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执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存档一份,拥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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