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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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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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法律工具,用于明确双方之间的权责关系,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在撰写合同之前,我们应该充分了解交易双方的需求和要求,确保合同能够满足双方的期望。合同范本中的条款可根据需要进行删减或修改。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一

身份证号:

买受人: 。

身份证号: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套房达成如下协议:

该套房所在地:号,楼层为第层边,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6层,该套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为3米带板,朝向为,室厅,该套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该房屋自卖之后,双方永不反悔,任凭卖方居住、出租、转让处理,卖方及亲属无权干涉,此房卖前未尽事宜(含界址、产权等),买方概不负责,由卖方处理。

一、计价方式与价款。

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和,包括套内阳台,挑廊与及楼梯间的分摊面积。

二、付款方式与及期限。

分期付款:第一期为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付购楼层套房浇楼面水泥时付元,第三期为交房后天内一次性付清所差款项元,如房屋需变更,办证所需税、费、出卖人概不负担,均由买受人负担。出卖人保证该套房没有产权纠纷,如政府建设、城建等单位执法部门在清查套房超面积、超层高所产生产权纠纷,概由出卖人承担会部责任(含罚款),买受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其他产权纠纷,由出卖人承得相应违约责任,在保修期内除自然灾害外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其房屋结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出卖人负责。

三、使用承诺。

买受人使用该套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套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另有约定者,买受人在使用该套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套房有关的共同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同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套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四、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卖方必须保证房屋的工程质量和遵照政府的建造章程依法建造。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责任。

2、卖方必须保证出入畅通(买方不分摊任何费用),含顶楼天面可以共用(装水塔,太阳能及其他设施等。)。

3、土地属集体地土地,按现有的政策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本协议同样有效。如有政策允许办理,卖方应无偿协助配合买方办理一切手续证件,如遇政府拆迁,本套房用按政府的补偿归买方所有(注:按政府的货币折换补偿方式按市场价计算)。

4、买方对本套房有权随时转让和使用,卖方无权干涉。

五、交房标准及时间。

内墙,天棚混合砂浆打底,安装好铝合金窗户,外墙,楼梯间及公共设施装修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买人一份,买受人一份。

六、补充知款。

1、水、电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楼梯间的路灯,按层数各自负责。

2、底层杂物间/平方米。

3、套房加杂物间总价款,合计金额:。

4、此套房产权,使用权由买受人系下全权所有继承。

5、其它约定:在政府政策允许办理产权登记事宜,出卖方必须无条件提供手续协助买受方办理房产登记等一切手续,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方自负。

7、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8、买受人承诺:买受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出卖人:买受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宗地序号:宗地编号:,树种:,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理方式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三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套房达成如下协议:

该套房所在地:号,楼层为第层边,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建筑层数为6层,该套房的用途为普通住宅,层高为3米带板,朝向为,室厅,该套房建筑面积共平方米,该房屋自卖之后,双方永不反悔,任凭卖方居住、出租、转让处理,卖方及亲属无权干涉,此房卖前未尽事宜(含界址、产权等),买方概不负责,由卖方处理。

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本条所称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和,包括套内阳台,挑廊与及楼梯间的分摊面积。

分期付款:第一期为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付购楼层套房浇楼面水泥时付元,第三期为交房后天内一次性付清所差款项元,如房屋需变更,办证所需税、费、出卖人概不负担,均由买受人负担。出卖人保证该套房没有产权纠纷,如政府建设、城建等单位执法部门在清查套房超面积、超层高所产生产权纠纷,概由出卖人承担会部责任(含罚款),买受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其他产权纠纷,由出卖人承得相应违约责任,在保修期内除自然灾害外造成的'房屋质量问题其房屋结构安全及经济责任由出卖人负责。

买受人使用该套房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套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另有约定者,买受人在使用该套房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套房有关的共同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同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套房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1、卖方必须保证房屋的工程质量和遵照政府的建造章程依法建造。如有违反,一切后果由卖方承担责任。

2、卖方必须保证出入畅通(买方不分摊任何费用),含顶楼天面可以共用(装水塔,太阳能及其他设施等。)。

3、土地属集体地土地,按现有的政策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本协议同样有效。如有政策允许办理,卖方应无偿协助配合买方办理一切手续证件,如遇政府拆迁,本套房用按政府的补偿归买方所有(注:按政府的货币折换补偿方式按市场价计算)。

4、买方对本套房有权随时转让和使用,卖方无权干涉。

内墙,天棚混合砂浆打底,安装好铝合金窗户,外墙,楼梯间及公共设施装修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共页,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买人一份,买受人一份。

1、水、电开户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楼梯间的路灯,按层数各自负责。

2、底层杂物间/平方米。

3、套房加杂物间总价款,合计金额:。

4、此套房产权,使用权由买受人系下全权所有继承。

5、其它约定:在政府政策允许办理产权登记事宜,出卖方必须无条件提供手续协助买受方办理房产登记等一切手续,所涉及的费用由买受方自负。

7、出卖人承诺:出卖人拥有对本合同项下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8、买受人承诺:买受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项下的房屋。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四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开发山林坡地,发展农村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发包林地的面积、位置:经甲方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具体面积、位置以山林证附图为准)发包给乙方使用,该林地四至范围:位于东江山的林地,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计______亩;附发包林地的《林权证》及四至范围图复印件。

二、林地承包的用途及经营范围:乙方承包期内林地用途为发展生态农业、种植茶叶、果树、兴建茶叶生产加工厂房、仓库和宿舍,开发经营农业科技园艺、旅游观光业,农艺科技培训等。

三、林地承包经营期限:该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该林地________年承包款共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乙方承担地上附着物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甲方原定的补偿方案执行)。

2、________年承包金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签订本合同之时即支付清所有承包款。

五、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置。

1、原甲方地上附着物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五天内由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批砍伐手续,手续到位之后三个月内砍伐完毕。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五天内清理完毕,不得拖延时间妨碍乙方进场施工,逾期不砍伐不空山的竹、木归乙方所有。

2、承包期满后除由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归乙方处置外,地面不动产(包括厂房、宿舍、办公处所等所用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发包的林地必须为无争议的土地;。

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得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3、协助乙方完成国家发包林地的有关手续、解决村民因发包林地引发的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方面的问题。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现有道路畅通,并无偿提供现有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

6、承包期内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负责缴纳经营生产过程中国家和政府规定应缴的各种税费,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如需改变道路现状(扩大路面,改变走向等),甲方应提供协助,但涉及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2、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

3、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在不影响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的前提下,有权使用山溪水源,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4、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如山洞)为乙方开发利用,但不得破坏。

5、乙方经营生产的项目、品种,如遇有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补贴归乙方所有或所用。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山溪两侧的竹林保留。

八、合同的分包、转让在承包期内,因乙方需要加大投资或重新发展,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有权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但承包款不予退还。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妨碍本合同的执行。

3、合同履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解除或变更,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政府给予的赔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

5、如甲方重复发包该地块或因甲方人为随意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后,才能取水生产。

6、本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_____个月进行协商。同时,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续约不成时,乙方应按时依约迁出,逾期不迁出造成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迁出后乙方遗留的财物超过一个月,甲方视作乙方放弃物权处理。

十、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造成守约方损失的,由违约方负责赔偿。严重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如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应作说明,未作说明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为准,补充协议作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不得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亦不能让原有的桉树再生。不得进行工业生产。不得在林地内进行各种违法活动,不得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乙方在经营生产过程中,包括养殖的禽畜的粪便,不得污染环境,尤其是水源,各种排放物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应保持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公证机关保留_____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和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五

乙方:____。

丙方: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转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

2、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3、该地的界限范围:

4、现该地块的用途为葬坟用地。

1、甲方保证把该土地块卖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不能再次转卖给其他的任何人。

2、土地用途为葬坟。

3、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元,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5、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产生法律效力,若甲方不同意,乙方将按照我国的《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究甲方的责任。

6、该地由乙方独立运作。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葬坟期间所需的'泥土(即在荒土上任意一个地方挖掘),并且甲方有义务协调好甲方本村的村民,避免该村的村民无理取闹,延误葬坟的时间。

7、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一切权利归属乙方千古己拥有,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索要取土地。

8、在签定协议之后,乙方具有处理此块土地的权利,但是甲方无权利干涉。

9、甲方的土地自今日起,所转让(或卖)土块(或岩石山头)上的石头和树木均属于乙方拥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石头和树木的施工利用。

1、当甲方诚邀乙方索要土地时,甲方应承担《民法典》等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且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甲方卖地时千倍的赔偿金:即——————————————————————————。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甲方是认为乙方不要,并不退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各方代表或买卖土地的本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协议虽然部分空处用碳素中性芯笔填写,但是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

丙方(盖章或签字):____。

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六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已作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产。甲方出售的上述房产基本情况为(1)混凝土基础结构办公室三层,总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2)星棚结构5个:生产车间、宿舍总面积5200平方米。甲、乙双方拟订交易上述房产的全部,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

上述房产若有设立住房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则该账户房产的转移而转移给乙方,如没设立该账户的,则所设立责任随房产的转移而转移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产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1470000元),按混凝土结构每平方米360元计算,星棚结构每平方米255元计算。甲方已于签订合同当日收到乙方以现金形式给付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元整(?1470000元)。

三、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将该房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五、甲方决定中途不卖或逾期10天仍未交付房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违约金给乙方。

六、办理上述房产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甲方缴纳。

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

十、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合同模板。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征用甲方土地xx亩为乙方建设所用。现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征用(收)甲方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位于,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具体位置和四至详见附件。上述地块总面积为亩。

2、该地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现属于甲方,拟用于乙方开发建设项目所用。

1、补偿费标准:每亩元人民币。

2、补偿费总额:按土地面积亩,每亩元计算,补偿费总额为万元。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已经一次性给付原承包人补偿费,并签订了使用权永久转让协议。

1、合同签字生效,即表示甲方同意乙方的征用方案,没有异议。

2、合同生效后,该地块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乙方所用甲方的该宗土地按照其申请的并经国家审批的土地用途使用。

3、土地征用后,甲方不得无故阻止、破坏、干扰乙方的改造、修建等正常施工。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费用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增加土地补偿款之外的其他补偿款。

6、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协议。

第五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同意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村组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管护经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管护承包经营标的。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木经营权及林地使用权发包给乙方管护经营。

单位:亩、立方米。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经营期满后,承包方不能结束林下经营项目归还林地的,可在原林地使用费标准的基础上,重新协商林地使用费的缴纳标准。到经营期满林下经营项目已结束的,终止合同。

三、林木收益分配。

四、承包管护价格。

五、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乙方应逐块落实管护措施,荒山应在两年内造林。

六、其他事宜。

七、甲方的权利义务。

(二)负责对乙方进行《森林法》、《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并适时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

(三)甲方给乙方管护经营区须四至清楚、林权明确。

(四)甲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条款。并按合同规定保障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在不毁坏林木、不破坏水土的前提下,按规定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有权在本经营区内开发种植业、养殖业、旅游等行业。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用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和继承,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履行变更手续。

(四)乙方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护好本经营区的森林资源,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在承包经营区内毁林开垦、采石、采土、采砂及进行其它毁林行为,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严禁滥砍盗伐林木。

(五)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在防火期必须根据当地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上报甲方,同时积极组织扑救。

(六)认证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一旦发生森林病虫害,应立即向当地林业管理机构报告,并积极组织防治。

(七)乙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乙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九、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二)甲方擅自终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_____%违约金。(三)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依法终止合同,收回森林、林木、林地。

(四)甲方包给乙方经营的森林、林木、林地有争议、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六)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承包的林地、林木,甲方有权宣布转让无效,并可收回林地、林木。

(七)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造成林地、林木破坏,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林木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八)防火期内,队在乙方经营区发生的野外违章用火或森林火灾,除按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外,甲方对乙方按发生野外违章用火的`次数,过火面积和损失程度收取违约金。发生与乙方有直接责任的森林火灾,除终止承包合同外,还要按规定追究经济和刑事责任。

(九)在乙方经营区内发生乱砍盗伐林木或毁坏幼树等违法行为时,除对当事人追究责任外,甲方对乙方按毁坏林木、幼树的林龄、株数或材积相应收取违约金。如果乙方参与乱砍盗伐林木,无论数量多少,一经发现,除依法追究责任外,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

(十)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十、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一)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

(二)乙方不能按规定时间内还林或造林保存率达不到国家标准,补植补造两年后仍达不到国家保存率标准,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十一、其他。

(一)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承包合同权。

(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县(区)林业局、县(区)档案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发包方(签字并盖章):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日。

审核机关(签字并盖章):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九

为了改变林场的经营现状,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全面种速生丰产林树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森林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公开竞标,并报社口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甲方将坐落于坑里坑的林场所属的林地、林木等发包给乙方经营,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以下合同:

第一条,承包的林地、林木地点、面积、四至。

甲方将坐落于坑里坑的社口镇林场所属的林地、林木等发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总面积_______亩,(以林权证面积为准),其四至范围:东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为界;西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起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起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为界(均以附图界限为准)。四至权属清楚,无任何纠纷。其中原生态林部分由甲方负责变更为用材林。

第二条,承包期限。

林地、林木等经营权属承包期限为叁拾伍年,即自公元20xx年月号起至年月号。承包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乙方需要继续承包,需提前伍年续签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三条,承包金金额及缴款方式。

1、林地使用权承包金及缴款方式。乙方使用林地的承包金,按承包面积每亩每年人民币壹拾伍圆的标准计算,按合同签订对应日,每年向甲方一次交清。乙方另付给甲方保证金陆万元,到承包期满时返还乙方。

2、林木所有权承包金及缴款方式。乙方所承包该场的现有林木按照公开招投标中标价人民币117万元(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圆正)为承包金总额。在合同签订后先付给甲方80万元,待甲方负责办理林权证业主为"福建盛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后再付20万元给甲方,余下17万元待林场生态林部分变更为用材林后即予付清。合同签订后林木所有权归乙方,由乙方自主经营。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发包给乙方经营的所有面积、四至必须清楚,其山林权属没有争议,如果发生山林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因山林权属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乙方经依法承包取得该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后,甲方应负责向林业部门以乙方的名称申请办理林权证,并将甲方所属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有关办证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应积极支持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保证所发包给乙方的林木、林场没有用于其它抵押。

3、承包者在承包期间,必须以经营林业为目的,不得改变林场用途,不得从事采石,开矿等与森林经营无关的经营行为。乙方需要对所承包的林木进行采伐前,应依法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手续,对采伐后的林地必须及时更新造林,否则造成对林地荒芜按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收回发林地。

4、乙方对所承包的林地应及时完成20xx年市里下达的荒山造林任务455亩,并确保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20xx年验收达100%,上级补助政策资金归乙方所有。承包期间所造林木和原有林木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后要保持林地完整归还甲方所有。

5、乙方承包期间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向镇政府报告。

6、乙方承包前甲方及林场的一切债权债务和原林场的干部、职工的人事、经济关系和。

村民入股等均由甲方自理,如有林场与各村签订的收益分配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甲方(林场)的人员安置由甲方负责安排,乙方不负连带责任。

7、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同意林场的场部供给乙方使用,在使用期间应做好场部修理,期满后腰修缮完善归还甲方。(如:场部变压器、水电、道路、防火设施等)。如果乙方对林场内的基础设施进行修建和改造时需占用林地的,甲方应给予协调与支持,投资由乙方负责,承包期满后其固定物不得拆除,无偿归属甲方。

8、在承包期间,因国家政策性建设需要征占用林地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配合,其林地地面物赔偿按有关规定赔偿金归乙方所有,其他如林地补偿金等均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其他事项。

1、甲、乙一方如有违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或赔偿。

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项,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不因双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鉴证单位、市林业局、林业站各存一份。

甲方(发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户名:________。

账号:________。

鉴证单位: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十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领地被开发出来,那么集体林地承包。

合同。

发包方:乡(镇)村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宗地序号:宗地编号:,树种:,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

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二)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

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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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十一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林农生产的积极性,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片林地发包给乙方,地名大班号小班号面积合计仟佰拾亩分厘,(详见附表)。

二、该林地所有权属甲方,林地使用权归乙方,承包方只能用于种果树,不能造林。承包期年,即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三、承包期间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林地使用费,林地使用费标准每亩每年整,合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林地使用费一次性缴清。

四、甲乙双方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同时:

1、承包经营期间内,乙方不得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或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也不得违法将林地连续抛荒2年以上,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采石、取土、筑坟等。

2、乙方承包的林地经营权可以依法流转,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时,应该事先征求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其他方式流转的,必须在天内将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3、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甲、乙双方均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依照《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下列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乙方使林地出现抛荒2年以上时,甲方可向乙方收取抛荒费,从连续抛荒的第二年起,每年每亩按元标准收取,若出现违法将林地用于非农建设,依法给予处罚。

2、甲方干涉乙方经营自主权或不提供应尽的义务的服务时,乙方可以。

六、其他协议: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林业站一份,县林权办执一份。本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承办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十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集体林地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住址: 户数: 人口数: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

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

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

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

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

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

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

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

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

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

承包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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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十三

发包方:乡(镇)村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承包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的林地,宗地序号:宗地编号:,树种:,面积共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大写:1.林地承包价格为元/亩〃年,承包年合计元人民币。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元人民币。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元人民币。(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承包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

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二)其他: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四)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

为。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

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承包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鉴证方(盖章):负责人(签字):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十四

甲方(发包方):

村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承包方):

村组户主: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造林,树木归乙方。

宗地号:单位:公顷、立方米。

乙方承包林地经营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林地使用费______元人民币(大写)。

经同甲方协商,承包的林地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和其他无立木林地应在一年内造林。乙方承包的林地需改变林地用途(建筑、开矿等)时,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林木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7、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林木补偿费、安臵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享有林地补偿费的%。

5、承包期内林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的,当事人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后按法定程序方可进行;承包期内可以继承。

6、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采伐后应及时造林更新。不得擅自转租他人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

7、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和森林病虫害及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林木价值%的违约金;。

(三)乙方没有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程经营,应造林而未造林或造成林地破坏的,应按规定向甲方赔偿林地损失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

(四)在承包的林地上进行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对乙方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本合同约定的受让的林地应及时造林而乙方未造林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户主)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双方应续签合同,具体条款按当时情况重新制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购买村集体的林地合同篇十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_____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_____米,成活率保持在_____%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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