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思维的整理和归纳过程,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路和提炼核心要点。总结是对工作和学习中所遇到问题进行梳理和解决的过程,能够提高我们的专业素养。下面这些总结做得很出色,或许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示。
殡葬改革发言篇一
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3、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4、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5、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6、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7、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8、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9、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10、禁止乱建坟墓,保护秀美山川!
11、禁止装棺再葬!
12、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13、节约土地,禁止乱埋乱葬。
14、推进绿色殡葬、树立文明祭祀新风。
15、提倡骨灰植树、撒散,回归大自然。
16、建设绿色城乡,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17、倡导殡葬文明新风,维护文明城市形象。
18、实行生态墓,造福子孙后代!
20、依法禁止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埋葬。
21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3、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24、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25、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8、推进生态殡葬,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
29、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殡葬改革发言篇二
同志们:
今年,是我县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关键的一年。为了确保完成年市政府下达的三年殡改总目标任务,月下旬,市政府在广宁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要求全市,特别是四个落后的山区县要急起直追,加快步伐,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三年殡改目标任务,迎接省的考核,交好这份答卷。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部署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落实责任,加快步伐,急起直追,确保如期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目标。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年,省政府鉴于广东省遗体火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决定用三年时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从年起,将全省范围内划为火葬区,把殡葬改革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和发展与建设规划,逐级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
责任书。
明确了火化率、殡仪馆建设、领导机构、管理机构、
规章制度。
清理乱葬坟墓和丧葬用品革除丧葬陋习等七项考核内容,下达了三年的总目标任务,分步推进,三年算总帐。现在距省考核验收“算总帐”的时间仅仅还有四个月,时间很紧,而我县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全县广大的干部群众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分析现状,找出差距,狠下决心,采取措施,急起直追,跟上全省全市殡改步伐。
市政府于月日在广宁县召开的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市长江海燕,市委、副市长黄平方,市直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四个山区县县长、各县市、区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江海燕市长、黄平方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黄平方副市长通报了全市殡改工作情况。全市殡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很不平衡,一些地方已实现遗体火化,一些地方火化率仍不足,特别指出了怀集县、封开县遗体火化率低的问题。为圆满完成省下达肇庆市的殡改工作任务,实现遗体火化的目标,黄副市长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目标,下定决心,要用铁手腕完成铁任务。加快殡仪馆建设速度,凡有建设殡仪馆任务而没有建立起来的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把殡仪馆建设好。同时,已实现遗体火化的地区,要巩固成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土葬回潮。要求从现在起,各地要在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以及实施遗体火化的基础上,加快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市长江海燕在会上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殡葬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号),依法办事,像抓计划生育工作那样抓殡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快殡改设施建设,为实现殡改目标打好基础。二是抓住目标不放,鼓起干劲直追。省政府把殡改指标任务定为铁任务,三年算总帐,今年是最后一年,下达的火化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特别是四个山区县,要以全市殡改大局为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从现在起要实现遗体火化,决不允许再拖后腿。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支持殡葬改革的模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行殡葬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端州、四会等地的火化率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的党员、领导干部去世后都实行遗体火化,为群众做出了榜样。四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携手共同努力,全面推进殡改工作。民政、宣传、工商、国土、卫生、人事、公安、财政、税务、林业、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在殡改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县委县政府按照市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实施遗体火化,决不拖全省、全市的后腿,态度十分明确,决心坚定不移,政策非常严肃,措施强硬有力,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从“讲政治”、“三个代表”的高度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央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这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所以,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行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支持、配合、推进我县的殡改工作。
二要从“三个代表”出发,认识殡葬改革是勤俭节约,丧事新办的需要,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一件大事。人类的丧葬行为,不仅反映着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因素,而且反映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程度。旧的丧葬习俗,重殓厚葬,打斋“做七”,披麻带孝,扬幡招魂,生者乞求死者亡灵的庇护,这不仅是封建迷信思想的表现,也严重浪费了人力物力。死了一个人,搞完这些陋习,一般要花元元,多的还要花上12万元。如果遗体火化,要求低一些的,只用元就解决了,开个遗体告别仪式,寄托大家的哀思,既文明又节约。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人类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高速发展,在丧葬行为方面,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方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改革开放,建设高度现代化、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共产党人是先进文化方向的代表,这就要求我们崇尚科学,革除陋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只有从这个高度认识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推进殡葬改革这场迷信和科学、封建与文明的革命。
同时,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来看,推行殡葬改革,也有其十分重要的意义,殡葬改革是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县人多地少,现有耕地万亩,人均亩,比年人均减少亩;现有林地万亩,人均亩,比年人均减少亩,土地逐年减少,形势十分严峻。我县目前每年死亡人左右,如果都土葬,按每人占地分面积计算,每年将有多亩土地变为坟墓,不用年,全县的土地就全部给死人占去了。此外,因土葬消耗木材加上因造穴人为毁林,以及因烧香拜山引发山火等情况,我县森林资源损失也十分严重,每年减少林木多立方米,因此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也不容忽视。从上述数字表明,土葬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中华民族生存条件的丑恶现象。旧的丧葬陋习,不仅极大地浪费了人力和物力,而且也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有些地方甚至为争“风水宝地”而引起械斗。推行殡葬改革,不仅可以节约土地,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同时,实行丧事新办,不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节省开支,而且人们不因办丧事而操心,可以集中精力搞好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此可见,殡葬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我们共产党人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推行殡葬改革,实施遗体%火化,节约耕地,保护资源,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是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全心全力地把这件事情办好。
二、正视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现状,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艰巨性。
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加强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力度。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和墙报(扳报)、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三是对棺木店、丧葬用品店进行专项清理。由县政府统一部署,民政、工商、林业、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县城区内棺木店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为实施遗体火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殡仪馆建设。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怀集县殡仪馆建设领导小组,由谭志伦、程国强两位副县长分别任正、副组长,切实加强领导,加快进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殡仪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殡仪馆建设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层级责任,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去年7月县政府组织了县有关部门人员以及坳仔镇和渡头村干部群众代表共多人到江门、佛山、四会等地的殡仪馆进行了参观考察,借鉴他们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决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殡仪馆。通过对外招商,去年月我县与香港万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兴建和经营怀集万福山殡仪馆。
合同。
计划总投资万元。今年开始县委县政府落足力量以殡仪馆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推动殡改工作。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想尽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投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县政府已划拨资金多万元完成了殡仪馆的规划设计、征地、迁坟、供电、供水等前期工作各工程队已于5月9日正式进驻破土动工。五是加强殡改法规的建设。通过近一年的从上到下、由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讨论和酝酿县委、县政府在日前出台印发了《怀集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同时县还成立了“殡葬管理所”和“殡改执法监察大队”加强了殡改法规建设和殡葬管理监管力度。
我县殡葬改革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县实施遗体火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与省市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年,全市9个县(市、区)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端州、鼎湖、高要、四会、德庆、大旺遗体火化率达以上,广宁、封开县火化率达以上,而我县遗体火化率只有,排第九位(倒数第一)。如果今年我们还停留在这个水平,不迎头赶上,采取强硬而有力的工作措施,急起直追,就会继续落后于形势,就会拖全省、全市的后腿,就会受到黄牌警告。
目前,距省、市政府下达的三年殡改总目标任务考核验收,仅仅还有四个月,时间紧迫,而任务尤其是火化率这个硬性指标我们仅完成,差距相当大。实施遗体火化,这是铁的任务,没有商量余地。要知道几千年的土葬旧俗一下子把它彻底变革,这确非易事!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完成任务的艰巨性,对面临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有足够的清醒和思想准备。当前,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要破除畏难情绪,树立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殡改目标的信心。人们说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殡葬改革是第二难。我看这是事实,甚至目前的殡葬改革比计划生育还要难。我县地处山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推进遗体火化难度很大,实现遗体火化目标难上加难。但是,我们不仅要敢于承认困难,又要正视困难,不畏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把计划生育列为国策,经过全党的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攻克了第一难,把人口出生率降了下来。就我县来说,计划生育工作也逐步打开了局面。开始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所以,我们要坚信,殡葬改革这个第二难同样可以攻克。邻近的四会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等县(市)的地理环境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跟我县差不多,特别是德庆、封开县也和我们一样未建起殡仪馆,他们都相继实施了遗体火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德庆县边远山区的古有镇(距肇庆有多公里),封开县的连都镇距广西梧州市更远,他们通过努力,都如期实现了遗体火化目标,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扬。他们的实践证明了,只要党政领导重视,殡改工作各种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人们常说,千难万难,“老大”出来就不难。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多人,不仅县直部委办局、二十一个镇(乡)的“老大”来了,而且乡镇副科以上的干部、县直部门单位股级以上干部都来了,只要大家积极自觉行动起来,没有理由解决不了这个天下第二难。我们应该牢记这一点,没有什么可以难倒共产党的,我们党是在艰难困苦中建立起来,在险阻、曲折的道路上发展起来的。站在人民群众最高利益的立场上,可以说,没有困难就没有共产党,解决困难是共产党的本色。今天要大家来,就是体现这一点,要求大家众志成城,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殡改目标的信心。邻近县市区能做得到,我们没有理由做不到。
二是破除殡改工作依赖上级部门的思想,树立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观念。殡葬改革与计划生育一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生与死都涉及到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有部分同志可能认为,殡葬改革是主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无关。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殡改工作是政府行为,推行殡葬改革,既是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其他有关部门、乡镇、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大家一定要树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观念,只有各级党政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只有像抓计划生育那样才能打好殡葬改革这一场硬仗。
三是破除认为怀集土地、林业资源充足,不必实行遗体火化的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危机意识。我县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在肇庆市9个县市、区中,区域最大,但我们的人口达多万人,也是全市最多,人均土地只有亩,比邻近的广宁县人均土地(亩)还少亩,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大家对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坐井观天,盲目以为自己土地资源充足。要从发展的角度去认识如再不实行遗体火化,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无立足之地。要从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支持遗体火化工作。
四是破除传统的“入土为安”思想,树立文明办丧新风。我县是个山区县,在一些地方“入土为安”的封建丧葬思想还比较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发展已进入了新的千年,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高速发展,日新月异。肉体消亡,灵魂自灭,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方式正成为时尚,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党和国家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已带了好头,逝世后实行火化,并把骨灰撒向江河大海。我县很多干部群众也积极支持殡改工作,原任县政府县长谢平、参加过上甘岭战斗的特等伤残军人苏扶荣、原县机关事务局干部蔡作贤坳仔人以及近年在县光荣院去世的革命老人等都立下遗嘱,自觉实行了火化,为全县干部群众作出了好的榜样。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破除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风俗、旧习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唯物主义丧葬新风。早几年,我们搞计划生育工作也是从改变老观念、旧习俗开始,困难很大,经过深入过细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现在已初步变成了自觉的行动。殡改工作也一样,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决心大,工作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够做好,如期实现我县殡改目标。
三、全县人民立即动员起来,急起直追,坚决打好殡葬改革这场硬仗。
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决定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全县从8月1日起实施遗体火化。目前我县殡改工作的势头是好的,四会现场会后,通过宣传报道,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都从内心上支持和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积极参与殡改工作。我县从8月1日起实行遗体火化是有基础、有条件的、是切实可行的。一是我们有国家的法令、政策,有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大可以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并表示,在资金设备上给予支持。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也是对我县殡葬改革的大力支持和鼓舞。二是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三是我县干部群众有着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好作风,有一种讲政治、保证政令畅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四是我们有一套四会市、高要市、鼎湖区、德庆县、广宁县等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做法提供借鉴。五是实施殡改工作各方面工作我们已齐备,怀集县殡仪馆建设正密锣紧鼓进行。这些都为我们实现殡葬改革目标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我县是个山区大县,殡葬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当前,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转变观念,移风易俗。
城乡居民是殡葬改革的主体,殡葬改革的目标最终是通过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来实现。要顺利推进殡葬改革,改变群众几千年来“入土为安”的丧葬陋习,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殡改工作宣传力度,使殡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使人们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要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各级领导要在各种场合宣传强调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实行殡葬改革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委会要按照日前县委办、县府办印发的《关于张贴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标语的通知》要求,设立殡葬改革宣传专栏,在城镇、圩镇、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永久性宣传横额,通过办专栏、贴标语,广泛宣传有关殡葬管理政策规定,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形成声势,为实施遗体火化大造舆论。工、青、妇等社群团体,要向全县广大共青团员、工会会员、广大妇女发出响应支持殡葬改革倡仪书,可以组织共青团员大游行、妇女大游行、学生大游行,营造巨大的舆论声势;教育部门可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使殡葬宣传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到全县每个角落。县、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座谈会。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要组织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以及党员代表座谈会;县民政部门要召开好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岁以上老人代表座谈会、敬老院和光荣院老人座谈会;各级人大机关和县政协机关要组织召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座谈会;各乡镇也要参照以上做法召开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并签订支持殡葬改革。
保证书。
要出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各村寨巡回宣传殡改工作,同时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大张旗鼓报道殡葬改革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总之,殡改宣传工作要做到街头有横额标语、墙上有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有声音影像、村头路口有宣传标志、手上有宣传资料,造就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使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实行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良好氛围,使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积极地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镇(乡)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和人类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乡镇、各系统要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殡改工作,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要设立监察小组和监察员,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处理。
二是建立层级目标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系统分别是本辖区、本单位殡葬管理的领导机关,各镇乡政府和各系统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殡葬改革第一责任人。全县上下要层层签订殡改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殡葬改革网络和奖惩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下堵住土葬源头。县将成立殡葬改革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终考核小组根据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对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直各系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火化率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被考核的镇(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县直各系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适当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被考核的镇(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县直系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的镇(乡)、县直系统要追究第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三年考核不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被考核单位的第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并通报全县。
三是建立殡改工作队伍。完善殡葬管理所,组建好殡葬执法监察队伍,负责管理全县殡改事务。各镇乡也要组织殡改执法监察队,及时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杜绝乱埋乱葬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为殡改工作扫清障碍。
四是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支持殡改工作,带头移风易俗。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去世后,不火葬的,除责令其起尸火化、罚款外,医药费由丧主自己负责,所在单位不得向其亲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享受国家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去世后,不按规定进行火葬的也不能向其家属发放半年定恤定补及丧葬费。
五是落实好《怀集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各项规章,把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纳入依法治丧、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土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诈骗钱财以及破坏殡葬改革,围攻、谩骂、殴打殡改工作人员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特别是对违章土葬又拒不起尸火化的,决不姑息,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强制执行,予以“曝光”,一切费用由丧主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触及刑律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步伐。巩固遗体火化成果。
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是做好殡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基础,现在我县境内的遗体是运至四会、广宁殡仪馆火化。如果殡仪馆的硬件建设跟不上就会制约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因此,加快殡仪馆设施硬件建设是关键、是基础。市政府要求我县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殡仪馆建起来。我县财政虽然比较困难,但是最难也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无论如何要在今年月底前建好县殡仪馆主体工程,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并在今年月底前配套完善好各项设施。此外,还要加快殡葬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育一支懂技术、有文化、依法办事的高素质的殡葬管理和服务队伍。
(四)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殡葬改革是政府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搞好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殡改的发展规划,抓好殡葬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殡葬事业单位的领导;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做好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棺木店、地下仵工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禁把在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偷运出去搞土葬;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殡仪馆、公墓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级骨灰楼(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节约土地,制止乱埋乱葬;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其他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在此不一一罗列,总之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并清楚自己的责任,属自己责任所在的,一定要做好,属自己的人要管好,不要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要协助抓好挂钩乡镇的殡葬改革工作,要象搞计生工作那样,在人、财、物、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县下达的殡改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各方面堵住土葬源头,才能确保遗体火化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是破除封建陋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节约土地,保护人类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为人民群众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是我县万人民敢于与几千年封建习俗作彻底决裂的一项伟大壮举。这一举措是合符民心,顺乎民意的,县委县政府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上下共同努力,采取强硬措施,狠抓落实,遗体火化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希望大家回去后迅速行动起来,急起直追,加快步伐,加大工作力度,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去完成铁的任务,为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管理目标,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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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发言篇三
殡葬改革是中国社会变革中的大事,关系每个公民的切身习惯和利益,下面就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殡葬改革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全国殡葬改革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省近年殡葬改革工作成绩,现场推介衡阳市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全省今后一个时期殡葬工作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深化殡葬改革,促进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中办国办出台意见、国务院召开“贯彻两办意见座谈会”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全省贯彻《实施意见》,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对做好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天,省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亲临会场指导,待会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充分肯定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围绕“四化两型”建设大局,坚持殡葬改革方针,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改进殡葬管理服务,全省殡葬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生态节地安葬逐步推广。全省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稳步扩大”方针,火化区范围逐步扩大,长沙望城区、长沙县实现全境覆盖,汝城县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主动申报,宁乡县、平江县、津市市、安乡县通过惠民政策激励、殡葬场馆升级,适度向乡村扩大,全省年均火化率由x年的20%提高到20xx年的50%,已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安葬方式更加生态多元,全省普遍推行集中规范安葬,提倡墓碑小型化、卧式化、艺术化,推广壁葬、树葬、花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引导骨灰处理由“入土”向“入室”、“上墙”、不保留骨灰转变。攸县鼓励群众自主筹资兴建骨灰堂,冷水江市率先奖励江河葬方式,长沙明阳山福寿苑陵园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兴建纪念广场。部分地区开展散坟平迁整治和生态化改造,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文明节俭治丧渐成风尚。各地不断加大丧俗改革力度,持续深入宣传殡葬新理念,推广治丧新礼仪,加强乱搭灵棚、治丧扰民等不文明行为治理,郴州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俗。厚养薄葬、生前尽孝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殡仪馆等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逐步普及,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哀悼逝者方式得到广泛认可,津市市连续20xx年实现殡仪馆集中办丧率100%。基层红白理事会蓬勃发展,长沙实现全市乡村全覆盖,已经成为引导和服务当地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重要力量。重殓厚葬、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等现象大为减少,岳阳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下发文件规范党员干部文明节俭治丧行为,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渐成治丧活动主流。
(三)绿色低碳祭扫蔚然成风。全省利用清明节广泛开展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活动,株洲、益阳等地连续多年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行动,永州市推进媒体宣传全覆盖,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清明祭扫秩序不断规范,全省大多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公墓单位普遍加强安全检查,从严监控烟花爆竹燃放,全省主要公墓陵园每年接待祭扫群众400余万人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湘潭、娄底等地大力发展鲜花祭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上祭祀等祭祀方式,衡阳、常德等地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鲜花换鞭炮”、“时空信箱”、“黄丝带”、“追思卡”等公益活动,有效打造文明现代祭扫平台。积极发展殡葬文化,长沙、郴州连续多年组织“公祭英烈、慎终追远”活动,怀化、湘西等地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四)惠民殡葬政策成效显现。全省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大力发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999元包干政策,基本执行到位,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大力发展惠民殡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全省已有14个市州85个县市区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惠民政策,大多推行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市“三无”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长沙、娄底等地扩大政策范围,覆盖境内全体居民,张家界市、吉首市对主动接受节地生态安葬的实行补贴奖励。衡阳、常德等加强市场监管,积极鼓励殡葬服务单位履行公益职能和社会责任,提供低价服务“菜单”,开辟公益生态墓区,为困难群众提供治丧优惠,广受社会好评。
(五)殡葬行业监管得到加强。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全省颁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省委省政府多次发文统筹推进,今年出台贯彻两办《实施意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省民政厅先后会同有关厅局制定惠民殡葬、服务收费、公墓管理、祭扫管理等政策措施,全省共有地方性政策法规202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省有12个市州64个县市区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8个市48个县市区将殡葬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或文明创建内容。行业管理得到加强,各地通过开展公墓清理整顿、殡葬服务价格专项督查、散埋乱葬专项治理等活动,规范了丧葬活动,维护了殡葬市场秩序。省殡葬协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地区经验交流,有效发挥了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
(六)殡葬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殡葬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全省已建成殡仪馆81座,经营性公墓109座,农村公益性公墓390座,长沙明阳山殡仪馆、衡阳殡仪馆、常德白鹤山殡仪馆等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设施正式投入使用。行风建设不断深化,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行风建设月活动,推进殡葬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内容,在全国示范单位创建中,涌现一大批全国先进模范单位,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基层殡葬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共有各级殡葬管理处(所)83个,成立殡葬执法队58支,殡葬管理和从业人员1.18万人,广大干部职工不畏世俗偏见、无怨无悔奉献,展示娴熟专业技能,屡次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斩获佳绩,充分展示了全省殡葬干部职工的道德操守和精神风采。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省殡葬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乱埋乱葬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有些地方重敛厚葬之风抬头,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二是有些地方对殡葬改革重视不够,长期没有把殡葬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一些地方殡葬公共投入不足,殡葬服务设施落后,与群众的丧葬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少数地方非法经营公墓,私抬丧葬用品服务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增加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败坏了社会风气。四是殡葬法制建设滞后,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特别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法殡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殡葬执法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基层对违法殡葬行为不敢管、不愿管的畏难情绪开始蔓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明确新时期殡葬改革任务。
全省未来几年殡葬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引,以中央两办《意见》和全省《实施意见》为引领,围绕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方针,着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丧葬风尚,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力争到20xx年,全省火化区稳步扩大,殡葬设施市县全覆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全省年均火化率每年增长0.5到1个百分点,节地生态安葬超过40%,基本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改革协同共进,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实现上述目标要求,重点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各地要立足当地治丧需求,重点加强基本殡葬设施建设,每个县至少要建有1所殡仪馆,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要有治丧场所,对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较广的市区、街道、乡镇要适度建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群众治丧。科学制定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火葬区的殡仪馆均要有火化设备,相对陈旧落后的要加快更新改造,确保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做到生态环保安全。要着力加强安葬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县都要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楼(堂、塔)或公益性墓地,火葬区乡镇要建有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需求。要从严控制经营性公墓建设,对墓穴式安葬的公墓数量以及占地面积要进行总量控制,在全省普遍推行生态节地葬式。
(二)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快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行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其他居民999元包干政策,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地区适度扩大到低收入群众、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增加殡葬政策受惠人群。适时提高惠民标准,加快建立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增加丧葬负担。加快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把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江葬、抛撒等少占或不占土地,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葬等行为,纳入奖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并结合当地精神文明创建和生态文明指标评价等活动,给予逝者亲属一定的奖励。
(三)发展生态文明丧葬。继续扩大全省火化区,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均为火化区,长株潭地区覆盖面要逐步达到100%,各地要按照新的要求,重新调整划分,精确到乡到村,并逐步扩大。规范丧葬管理,加强骨灰安放备案,推行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江葬、抛撒等不保留骨灰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对暂不实行火葬地区,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量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安葬,教育引导群众不立碑、不留坟头、不用水泥石材建坟,严厉打击骨灰装棺再葬、修建豪华大墓、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三沿六区”(沿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无坟化治理。推进文明治丧,实行县以上城区集中管理,逐步推行庄重简约治丧方式,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治丧违纪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绿色祭扫,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置祭扫专区,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标准,优化标准服务内容,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严格实行遗体接运、消毒、保存、火化、骨灰安放等环节标准化处理,着力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不断规范基本服务流程,简化窗口办理手续,优化惠民减免结算环节,科学保存殡葬服务信息和逝者信息档案,着力推进一站式便民高效服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实行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和误导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监督,全面落实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投诉受理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谋取私利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五)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落实年检制度,从严控制规划建设,不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禁炒买炒卖,严禁销售超面积、豪华墓位。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和管理,严禁从事对外销售、租赁、招商、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节地功能。加强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引入适度市场竞争,公开合理定价收费,降低采购服务成本,保障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加强殡葬中介管理,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净化殡葬中介代理市场环境。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防止非法殡葬服务机构渗入,不得将太平间相关业务委托非法殡葬机构进行管理,从源头深度治理非法殡葬行为。充分发挥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推动全省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新形势下,全省殡葬工作的科学定位和未来的发展任务,既为殡葬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要坚持固本强基,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在凝聚合力上出成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编制专项发展规划。这是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短板,仅有4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制定了专项规划,多数地区还是空白。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家两次会议精神,按照两办《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立足实际,围绕“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总体要求,抓紧编制和完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与即将编制的十三五规划搞好衔接。规划要突出重点,明确土葬火葬区域划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等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基本殡葬服务设施,重点项目提前做好储备,纳入全省民政项目库,优先安排资助建设,尽快填补县级殡仪馆空白。
(二)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此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领导协调议事机构,把殡葬改革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进度,协调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形成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加自觉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主动请示汇报,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争取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方方面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形成做好殡葬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殡葬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殡葬机构建设,建立殡葬执法队伍,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殡葬改革措施有效落实。要加强殡葬业务培训,完善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提升殡葬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继续加强殡葬窗口和行风建设,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坚决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系统良好形象。对殡葬工作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积极关爱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改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大力褒扬忍辱负重、辛勤付出,投身特殊行业、甘于奉献的广大殡葬工作者,培育和弘扬良好社会新风尚。
(四)开展殡葬主题宣传。坚持日常舆论引导和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方式,把现代殡葬理念传达到千家万户,汇聚殡葬事业发展强大合力。广泛宣传全省贯彻中央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社会共识。加强殡葬政务公开力度,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作用,将其打造成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作用,把殡葬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倡导和形成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使命光荣,发展殡葬事业任重道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共同谱写殡葬改革新篇章,奋力开创殡葬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三量齐升”、建设“四化两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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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发言篇四
1、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4、破除迷信,崇尚科学,移风易俗,树立新风!
5、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6、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7、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8、严禁乱葬乱埋,治理青山“白化”!
9、坚决制止违法造墓活动!
10、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11、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2、制止青山白化,改善投资环境!
13、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14、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5、推行生态墓葬,改善生态环境!
16、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7、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18、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20、贯彻国家殡葬法规,大力推进殡葬改革!
21、认真推行火葬制止乱埋乱葬!
22、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文明节俭办丧事!
23、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24、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
25、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26、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7、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殡葬改革发言篇五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全国殡葬改革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省近年殡葬改革工作成绩,现场推介衡阳市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研究部署全省今后一个时期殡葬工作目标任务,坚定不移地深化殡葬改革,促进全省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中办国办出台意见、国务院召开“贯彻两办意见座谈会”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后,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全省贯彻《实施意见》,省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情况汇报,对做好新形势下殡葬改革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今天,省委、常务副省长陈肇雄亲临会场指导,待会还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充分肯定全省殡葬改革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围绕“四化两型”建设大局,坚持殡葬改革方针,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不断完善政策法规,改进殡葬管理服务,全省殡葬事业取得新的进展。
(一)生态节地安葬逐步推广。全省坚持“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稳步扩大”方针,火化区范围逐步扩大,长沙望城区、长沙县实现全境覆盖,汝城县立足生态文明建设主动申报,宁乡县、平江县、津市市、安乡县通过惠民政策激励、殡葬场馆升级,适度向乡村扩大,全省年均火化率由x年的20%提高到20xx年的50%,已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安葬方式更加生态多元,全省普遍推行集中规范安葬,提倡墓碑小型化、卧式化、艺术化,推广壁葬、树葬、花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引导骨灰处理由“入土”向“入室”、“上墙”、不保留骨灰转变。攸县鼓励群众自主筹资兴建骨灰堂,冷水江市率先奖励江河葬方式,长沙明阳山福寿苑陵园为遗体器官捐献者兴建纪念广场。部分地区开展散坟平迁整治和生态化改造,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文明节俭治丧渐成风尚。各地不断加大丧俗改革力度,持续深入宣传殡葬新理念,推广治丧新礼仪,加强乱搭灵棚、治丧扰民等不文明行为治理,郴州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引导群众摒弃丧葬陋俗。厚养薄葬、生前尽孝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殡仪馆等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逐步普及,佩戴黑纱白花、播放哀乐等哀悼逝者方式得到广泛认可,津市市连续20xx年实现殡仪馆集中办丧率100%。基层红白理事会蓬勃发展,长沙实现全市乡村全覆盖,已经成为引导和服务当地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重要力量。重殓厚葬、大操大办、搞封建迷信等现象大为减少,岳阳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下发文件规范党员干部文明节俭治丧行为,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渐成治丧活动主流。
(三)绿色低碳祭扫蔚然成风。全省利用清明节广泛开展殡葬改革主题宣传活动,株洲、益阳等地连续多年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行动,永州市推进媒体宣传全覆盖,在社会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清明祭扫秩序不断规范,全省大多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公墓单位普遍加强安全检查,从严监控烟花爆竹燃放,全省主要公墓陵园每年接待祭扫群众400余万人次,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祭扫,湘潭、娄底等地大力发展鲜花祭祀、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上祭祀等祭祀方式,衡阳、常德等地积极开展“鲜花换纸钱”、“鲜花换鞭炮”、“时空信箱”、“黄丝带”、“追思卡”等公益活动,有效打造文明现代祭扫平台。积极发展殡葬文化,长沙、郴州连续多年组织“公祭英烈、慎终追远”活动,怀化、湘西等地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了较大作用。
(四)惠民殡葬政策成效显现。全省严格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原则,大力发展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向社会公开承诺实行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四项基本服务999元包干政策,基本执行到位,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大力发展惠民殡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全省已有14个市州85个县市区建立不同层次不同内容惠民政策,大多推行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市“三无”等困难群体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长沙、娄底等地扩大政策范围,覆盖境内全体居民,张家界市、吉首市对主动接受节地生态安葬的实行补贴奖励。衡阳、常德等加强市场监管,积极鼓励殡葬服务单位履行公益职能和社会责任,提供低价服务“菜单”,开辟公益生态墓区,为困难群众提供治丧优惠,广受社会好评。
(五)殡葬行业监管得到加强。政策法规更加完善,全省颁布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省委省政府多次发文统筹推进,今年出台贯彻两办《实施意见》,倡导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省民政厅先后会同有关厅局制定惠民殡葬、服务收费、公墓管理、祭扫管理等政策措施,全省共有地方性政策法规202项。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全省有12个市州64个县市区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有8个市48个县市区将殡葬工作纳入了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或文明创建内容。行业管理得到加强,各地通过开展公墓清理整顿、殡葬服务价格专项督查、散埋乱葬专项治理等活动,规范了丧葬活动,维护了殡葬市场秩序。省殡葬协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推进地区经验交流,有效发挥了行业自律和服务作用。
(六)殡葬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殡葬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全省已建成殡仪馆81座,经营性公墓109座,农村公益性公墓390座,长沙明阳山殡仪馆、衡阳殡仪馆、常德白鹤山殡仪馆等一批设施先进、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殡葬服务设施正式投入使用。行风建设不断深化,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月、行风建设月活动,推进殡葬单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内容,在全国示范单位创建中,涌现一大批全国先进模范单位,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基层殡葬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省共有各级殡葬管理处(所)83个,成立殡葬执法队58支,殡葬管理和从业人员1.18万人,广大干部职工不畏世俗偏见、无怨无悔奉献,展示娴熟专业技能,屡次在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斩获佳绩,充分展示了全省殡葬干部职工的道德操守和精神风采。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我省殡葬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乱埋乱葬现象依然比较严重,有些地方重敛厚葬之风抬头,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二是有些地方对殡葬改革重视不够,长期没有把殡葬工作摆上应有的位置,一些地方殡葬公共投入不足,殡葬服务设施落后,与群众的丧葬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少数地方非法经营公墓,私抬丧葬用品服务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增加群众负担,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败坏了社会风气。四是殡葬法制建设滞后,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尚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特别是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法殡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规定,殡葬执法遇到新的情况和问题,基层对违法殡葬行为不敢管、不愿管的畏难情绪开始蔓延。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深化殡葬改革中加以解决。
二、突出重点,明确新时期殡葬改革任务。
全省未来几年殡葬事业发展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指引,以中央两办《意见》和全省《实施意见》为引领,围绕全省“四化两型”建设,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殡葬改革方针,着力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倡导文明丧葬风尚,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力争到20xx年,全省火化区稳步扩大,殡葬设施市县全覆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全省年均火化率每年增长0.5到1个百分点,节地生态安葬超过40%,基本实现殡葬管理、殡葬服务、殡葬改革协同共进,为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实现上述目标要求,重点要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加快殡葬设施建设。各地要立足当地治丧需求,重点加强基本殡葬设施建设,每个县至少要建有1所殡仪馆,规模较大、人口集中的乡镇街道要有治丧场所,对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较广的市区、街道、乡镇要适度建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群众治丧。科学制定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火葬区的殡仪馆均要有火化设备,相对陈旧落后的要加快更新改造,确保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做到生态环保安全。要着力加强安葬设施建设,全省所有县都要建有公益性骨灰存放楼(堂、塔)或公益性墓地,火葬区乡镇要建有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满足群众多样化丧葬需求。要从严控制经营性公墓建设,对墓穴式安葬的公墓数量以及占地面积要进行总量控制,在全省普遍推行生态节地葬式。
(二)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加快完善惠民殡葬政策,实行城乡低保、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全免,其他居民999元包干政策,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扩大政策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地区适度扩大到低收入群众、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增加殡葬政策受惠人群。适时提高惠民标准,加快建立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物价上涨而增加丧葬负担。加快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完善生态安葬奖补政策,逐步把骨灰存放、树葬、深埋、江葬、抛撒等少占或不占土地,以及土葬改革区自愿火葬等行为,纳入奖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不保留骨灰者建立统一的纪念设施,并结合当地精神文明创建和生态文明指标评价等活动,给予逝者亲属一定的奖励。
(三)发展生态文明丧葬。继续扩大全省火化区,原则上县城所在地均为火化区,长株潭地区覆盖面要逐步达到100%,各地要按照新的要求,重新调整划分,精确到乡到村,并逐步扩大。规范丧葬管理,加强骨灰安放备案,推行骨灰格位存放、树葬、深埋等多种节地生态葬法,倡导江葬、抛撒等不保留骨灰方式,降低资源消耗。对暂不实行火葬地区,要严格限制墓葬用地,尽量选择荒山瘠地集中安葬,教育引导群众不立碑、不留坟头、不用水泥石材建坟,严厉打击骨灰装棺再葬、修建豪华大墓、乱埋乱葬等行为,开展“三沿六区”(沿公路、铁路、河道两侧和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无坟化治理。推进文明治丧,实行县以上城区集中管理,逐步推行庄重简约治丧方式,摒弃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治丧违纪违法行为。大力倡导绿色祭扫,鼓励有条件地区设置祭扫专区,开展社区公祭、集体共祭、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不断创新丧葬礼仪,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
(四)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基本殡葬服务标准,优化标准服务内容,完善质量评价体系,严格实行遗体接运、消毒、保存、火化、骨灰安放等环节标准化处理,着力提高基本殡葬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殡葬信息服务网络和信息共享平台,不断规范基本服务流程,简化窗口办理手续,优化惠民减免结算环节,科学保存殡葬服务信息和逝者信息档案,着力推进一站式便民高效服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行基本服务与选择性服务明确分开,明码标价,上墙公示,实行自愿选择,公平协商,市场运作,政府监管,严禁以任何形式捆绑、强制和误导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权益。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监督,全面落实质量承诺、服务回访、满意度调查、投诉受理监督制度,坚决纠正利用行业特殊谋取私利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
(五)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严格落实年检制度,从严控制规划建设,不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严禁炒买炒卖,严禁销售超面积、豪华墓位。加强公益性公墓管理,坚持政府主导建设和管理,严禁从事对外销售、租赁、招商、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充分发挥公益节地功能。加强选择性殡葬服务监管,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引入适度市场竞争,公开合理定价收费,降低采购服务成本,保障消费者正当合法权益。加强殡葬中介管理,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净化殡葬中介代理市场环境。加强医院太平间管理,防止非法殡葬服务机构渗入,不得将太平间相关业务委托非法殡葬机构进行管理,从源头深度治理非法殡葬行为。充分发挥殡葬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支持其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秩序,推动全省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能力。
新形势下,全省殡葬工作的科学定位和未来的发展任务,既为殡葬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开创工作新局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要坚持固本强基,在宣传引导上下功夫,在凝聚合力上出成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增强殡葬事业发展保障能力和水平。
(一)编制专项发展规划。这是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短板,仅有4个市州和部分县市区制定了专项规划,多数地区还是空白。各地要深入贯彻国家两次会议精神,按照两办《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要求,立足实际,围绕“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总体要求,抓紧编制和完善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总体规划,与即将编制的十三五规划搞好衔接。规划要突出重点,明确土葬火葬区域划分、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惠民殡葬政策实施等具体要求,科学合理布局基本殡葬服务设施,重点项目提前做好储备,纳入全省民政项目库,优先安排资助建设,尽快填补县级殡仪馆空白。
(二)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改革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在此恳请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成立领导协调议事机构,把殡葬改革发展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进度,协调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快形成各相关部门履职尽责、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加自觉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服务大局中找准位置,主动请示汇报,建言献策,当好参谋助手,争取党委政府更加重视和支持。要积极主动协调,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方方面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形成做好殡葬工作的合力。
(三)加强殡葬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殡葬机构建设,建立殡葬执法队伍,改善办公条件,保障殡葬改革措施有效落实。要加强殡葬业务培训,完善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建立殡葬行业准入制度,提升殡葬从业人员专业素质。继续加强殡葬窗口和行风建设,大力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优质服务月”活动,坚决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切实维护殡葬系统良好形象。对殡葬工作者要高看一眼、厚爱三分,积极关爱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改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大力褒扬忍辱负重、辛勤付出,投身特殊行业、甘于奉献的广大殡葬工作者,培育和弘扬良好社会新风尚。
(四)开展殡葬主题宣传。坚持日常舆论引导和清明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宣传相结合,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方式,把现代殡葬理念传达到千家万户,汇聚殡葬事业发展强大合力。广泛宣传全省贯彻中央精神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社会共识。加强殡葬政务公开力度,注重发挥殡葬服务机构作用,将其打造成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窗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作用,把殡葬文化与社区文化、村镇文化、爱国主义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倡导和形成文明节俭、生态节地、移风易俗的殡葬观念,为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使命光荣,发展殡葬事业任重道远,责任重大,让我们振奋精神,攻坚克难,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共同谱写殡葬改革新篇章,奋力开创殡葬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全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三量齐升”、建设“四化两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殡葬改革发言篇六
3、鲜花一束祭亲人,文明环保树新风。
4、网络祭祀,传递亲情。
6、贯彻执行殡改方针,造福子孙后代!
7、破除丧葬陋习,倡导厚养薄葬!
8、加大殡改力度,促进殡葬事业发展!
9、提倡厚养薄葬,弘扬精神美德!
11、推行惠民殡葬,推进殡葬改革。
12、坚持丧事从简,实行文明祭扫!
13、搞好迁移规划,逐步实现无坟化!
14、保护土地资源,严禁乱建坟墓!
15、改革丧葬陋习,禁止老坟新修!
16、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生态墓葬!
17、实行生态墓葬,造福子孙后代!
18、殡葬改革,功在千秋,利国利民,惠及子孙!
19、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用地,革除陋俗!
20、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
21、破除千年封建丧葬陋习树立当代文明丧葬新风!
22、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
23、倡导文明殡葬,保护生态环境!
24、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25、倡导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
殡葬改革发言篇七
按照会议的安排,下面我代表xx镇就扎实抓好殡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2018年1月至4月,我镇殡改工作排名在全市后五位。工作推进缓慢主要原因是:因为我镇中心工作任务比较多,我们对殡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偏少,工作布置多,落实少,效果差,和兄弟单位相比落后,受到市通报批评,我们虚心地接受。在这里我代表xx镇全体同志郑重表态:我们一定向先进乡镇学习,查找不足,迎头赶上,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殡葬改革任务。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调整由我为组长,分管班子为副组长,各村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负责、逐级分解殡改任务,实行班子成员包村、村干部包组,一包到底的考核制度,年底坚决兑现奖惩。对完不成任务的村组,不论是村干部还是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2.搞好宣传,提高殡改意识。充分利用广播、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村居、到农户等人员密集地点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提高殡改意识。
3.加强执法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丧事出现,及时掌握,工作队伍及时到位,争取发现一起,火化一起,决不漏网一人。
4.建立通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对工作缓慢、落实不地的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殡葬改革发言篇八
2015年10月1日全面推行遗体火化至今,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在县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按照殡葬改革政策,全面推行以遗体火化为核心的殡葬改革制度。因地制宜地合理设置村级公墓点。彻底杜绝乱埋乱葬、带棺二重葬和尸体不经火化直接入土下葬。一年来,我镇已死亡275人。按政策进行遗体火化275具。火化率为100%。骨灰安葬在镇级公墓14具,存放在大晨山殡仪馆11具,安葬在村级公墓点250具,在骨灰安葬中没有埋大木头带棺二重葬的现象发生。
(一)党政重视、统一调度,建立体系、完善网格。成立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统一调度,制定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镇、村组殡葬改革工作信息员网络,确保哪里有人死亡,镇、村均能第一时间了解丧家具体对死者安葬的情况。各村(居)还将分住在本村居的、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社会知名贤达人士作为殡葬改革宣讲员和信息联络员,形成了一个完善的殡葬改革网格化体系。
(二)层层压实责任。殡葬改革工作方案规定,在殡葬改革工作中,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党委书记、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及社事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挂村领导、村(居)书记、主任是本村(居)的第一责任人,包片村干部是直接责任人,各村民组组长是具体联络人。严肃一票否决的工作考核。确保镇、村、组对殡葬改革工作不懈怠,任何人碰触到殡葬改革的三条红线(遗体火化、集中公墓安葬骨灰、不准帯棺二重葬)都将受到政策的处罚和坚决纠正,谁管辖的区域出现问题,谁就将接收严肃的问责。
(三)加强宣传、逐组开会、引导群众。自开展殡葬改革工作以来,我镇充分利用宣传车、贴通告、层层开动员会、发宣传册、张贴标语、出宣传栏专刊等多种形式对殡葬改革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确保殡葬改革的基本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对于村级公墓点的选址,实行逐组开会,确保群众认可接受。2015年,我镇共出动宣传车106次,发放宣传手册3000份、贴县政府通告500份,张贴大小标语506张,出殡葬改革政策的宣传专栏18期。通过抽查,群众对殡葬改革基本政策的知晓率已达100%,在群众中逐渐形成了自觉参与执行殡葬改革政策的良好风尚,增强了依法治丧的理念,在群众中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四)成立殡葬改革执法队伍。镇里组建30人以上的殡葬应急处置小组,镇政府花26000元钱为应急处置小组队员购置了统一的特警服装。应急处置队员通过统一着装,在执行任务时显得更严肃,对违犯殡葬政策的人和事更具震慑力。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一旦出现突发情况,殡葬应急处置小组会在第一时间到场进行处理。从10月1日至今,应急处置小组共出现场处理突发事件7次,确保了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管理好道士队伍。在殡葬改革工作之初,我镇非常注重对村组干部的工作培训和对道士先生的法律法规教育。2015至今我镇共召开村组干部培训和工作调度会102次到会人次3062人次。通过以会代训,认村组干部掌握了殡葬日常事务管理的本业务知识。成立道教协会,通过召开道士资格认证培训会与道士先生签订“殡葬改革道士责任状”,从2016年5月至今,我镇已培训道士513人次。现我镇道士先生在做道场中,基本都能与政府配合。截至目前,我镇没有出现一起因道士原因引起的殡葬突发事件。
(六)反应及时,第一时间做好死者家属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挂村领导及时抓,社事办统一管理,殡葬管理员尽职尽责,节假日、双休日轮流值班监控,确保镇、村干部与丧属之间的及时联系沟通。对殡葬改革政策、条例不明,对遗体火化程序不了解,对收费有异议的要及时与殡仪馆、民政局及丧家对接沟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及时调解处理,将不应发生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由于我镇受永乐镇和新舟镇的影响,群众不想埋在公墓里,任然想埋大木头。提起这一点,群众就拿新舟镇和永乐镇做比较。
(二)镇级公墓定性不明朗,开发商目前处于亏本运行,开发商与政府、与群众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隐患。
(三)各村级公墓点的道路交通、墓地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等资金问题都尚未解决。
(四)镇、村都应预算一定的殡葬改革专项工作经费,比如通讯费、年终专项奖励经费等。
**镇人民政府。
殡葬改革发言篇九
同志们:
今年,是我县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关键的一年。为了确保完成年市政府下达的三年殡改总目标任务,月下旬,市政府在广宁召开了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要求全市,特别是四个落后的山区县要急起直追,加快步伐,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三年殡改目标任务,迎接省的考核,交好这份答卷。今天,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部署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落实责任,加快步伐,急起直追,确保如期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目标。下面,我代表县委、县政府讲三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
年,省政府鉴于广东省遗体火化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状况,决定用三年时间赶上全国平均水平。因此,从年起,将全省范围内划为火葬区,把殡葬改革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和发展与建设规划,逐级签订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火化率、殡仪馆建设、领导机构、管理机构、规章制度、清理乱葬坟墓和丧葬用品、革除丧葬陋习等七项考核内容,下达了三年的总目标任务,分步推进,三年算总帐。现在距省考核验收“算总帐”的时间仅仅还有四个月,时间很紧,而我县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全县广大的干部群众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分析现状,找出差距,狠下决心,采取措施,急起直追,跟上全省、全市殡改步伐。
市政府于月日在广宁县召开的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市长江海燕,市委、副市长黄平方,市直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四个山区县县长、各县市、区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民政局长参加了会议。江海燕市长、黄平方副市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黄平方副市长通报了全市殡改工作情况。全市殡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发展很不平衡,一些地方已实现遗体火化,一些地方火化率仍不足,特别指出了怀集县、封开县遗体火化率低的问题。为圆满完成省下达肇庆市的殡改工作任务,实现遗体火化的目标,黄副市长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明确目标,下定决心,要用铁手腕完成铁任务。加快殡仪馆建设速度,凡有建设殡仪馆任务而没有建立起来的县,要从当地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尽快把殡仪馆建设好。同时,已实现遗体火化的地区,要巩固成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土葬回潮。要求从现在起,各地要在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以及实施遗体火化的基础上,加快镇级公益性骨灰楼(堂)的建设,并将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
市长江海燕在会上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殡葬改革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坚决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号),依法办事,像抓计划生育工作那样抓殡改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快殡改设施建设,为实现殡改目标打好基础。二是抓住目标不放,鼓起干劲直追。省政府把殡改指标任务定为铁任务,三年算总帐,今年是最后一年,下达的火化任务必须无条件完成。特别是四个山区县,要以全市殡改大局为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加快殡葬设施建设,从现在起要实现遗体火化,决不允许再拖后腿。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支持殡葬改革的模范。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推行殡葬改革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的良好氛围。端州、四会等地的火化率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那里的党员、领导干部去世后都实行遗体火化,为群众做出了榜样。四是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携手共同努力,全面推进殡改工作。民政、宣传、工商、国土、卫生、人事、公安、财政、税务、林业、环保、规划等有关部门,在殡改工作中找准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县委县政府按照市的部署,结合本县实际,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全县范围内实施遗体火化,决不拖全省、全市的后腿,态度十分明确,决心坚定不移,政策非常严肃,措施强硬有力,要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我们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从“讲政治”、“三个代表”的高度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央以及上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这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所以,我们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推行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自己的责任,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支持、配合、推进我县的殡改工作。
二要从“三个代表”出发,认识殡葬改革是勤俭节约,丧事新办的需要,是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是利国利民、造福后代的一件大事。人类的丧葬行为,不仅反映着生者对死者的感情因素,而且反映着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程度。旧的丧葬习俗,重殓厚葬,打斋“做七”,披麻带孝,扬幡招魂,生者乞求死者亡灵的庇护,这不仅是封建迷信思想的表现,也严重浪费了人力物力。死了一个人,搞完这些陋习,一般要花元元,多的还要花上12万元。如果遗体火化,要求低一些的,只用元就解决了,开个遗体告别仪式,寄托大家的哀思,既文明又节约。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人类即将进入二十一世纪,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高速发展,在丧葬行为方面,必然要求与之相适应的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方式。只有这样,才能适应改革开放,建设高度现代化、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要求。共产党人是先进文化方向的代表,这就要求我们崇尚科学,革除陋习,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只有从这个高度认识殡改工作的重要性,才能够推进殡葬改革这场迷信和科学、封建与文明的革命。
同时,从经济建设的角度来看,推行殡葬改革,也有其十分重要的意义,殡葬改革是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统计,我县人多地少,现有耕地万亩,人均亩,比年人均减少亩;现有林地万亩,人均亩,比年人均减少亩,土地逐年减少,形势十分严峻。我县目前每年死亡人左右,如果都土葬,按每人占地分面积计算,每年将有多亩土地变为坟墓,不用年,全县的土地就全部给死人占去了。此外,因土葬消耗木材加上因造穴人为毁林,以及因烧香拜山引发山火等情况,我县森林资源损失也十分严重,每年减少林木多立方米,因此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也不容忽视。从上述数字表明,土葬是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之一,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破坏中华民族生存条件的丑恶现象。旧的丧葬陋习,不仅极大地浪费了人力和物力,而且也占用了宝贵的土地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有些地方甚至为争“风水宝地”而引起械斗。推行殡葬改革,不仅可以节约土地,有利于经济建设的发展,还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净化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稳定的环境。同时,实行丧事新办,不但为国家、集体和个人节省开支,而且人们不因办丧事而操心,可以集中精力搞好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由此可见,殡葬改革关系到千家万户,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一件大事。我们共产党人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推行殡葬改革,实施遗体%火化,节约耕地,保护资源,维护安定团结,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是人民赋予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责无旁贷,必须全心全力地把这件事情办好。
二、正视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现状,充分认识殡葬改革的艰巨性。
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加强了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力度。二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和墙报(扳报)、标语、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更新观念,移风易俗。三是对棺木店、丧葬用品店进行专项清理。由县政府统一部署,民政、工商、林业、公安等部门联合对县城区内棺木店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为实施遗体火化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四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殡仪馆建设。县政府专门成立了怀集县殡仪馆建设领导小组,由谭志伦、程国强两位副县长分别任正、副组长,切实加强领导,加快进度。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殡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殡仪馆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殡仪馆建设进行研究部署,落实层级责任,有效地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去年7月县政府组织了县有关部门人员以及坳仔镇和渡头村干部群众代表共多人到江门、佛山、四会等地的殡仪馆进行了参观考察,借鉴他们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决定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殡仪馆。通过对外招商,去年月我县与香港万福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兴建和经营怀集万福山殡仪馆合同,计划总投资万元。今年开始,县委县政府落足力量,以殡仪馆建设为突破口,全力推动殡改工作。在经费比较困难的情况下,迎难而上,想尽千方百计筹集资金确保投入,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目前,县政府已划拨资金多万元,完成了殡仪馆的规划设计、征地、迁坟、供电、供水等前期工作,各工程队已于5月9日正式进驻破土动工。五是加强殡改法规的建设。通过近一年的从上到下、由下而上反复征求意见、讨论和酝酿,县委、县政府在日前出台印发了《怀集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和《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同时,县还成立了“殡葬管理所”和“殡改执法监察大队”,加强了殡改法规建设和殡葬管理监管力度。
我县殡葬改革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县实施遗体火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与省市殡葬管理目标任务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年,全市9个县(市、区)殡葬管理目标考核,端州、鼎湖、高要、四会、德庆、大旺遗体火化率达以上,广宁、封开县火化率达以上,而我县遗体火化率只有,排第九位(倒数第一)。如果今年我们还停留在这个水平,不迎头赶上,采取强硬而有力的工作措施,急起直追,就会继续落后于形势,就会拖全省、全市的后腿,就会受到黄牌警告。
目前,距省、市政府下达的三年殡改总目标任务考核验收,仅仅还有四个月,时间紧迫,而任务尤其是火化率这个硬性指标我们仅完成,差距相当大。实施遗体火化,这是铁的任务,没有商量余地。要知道几千年的土葬旧俗一下子把它彻底变革,这确非易事!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完成任务的艰巨性,对面临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有足够的清醒和思想准备。当前,我们要从以下几方面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要破除畏难情绪,树立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殡改目标的信心。人们说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殡葬改革是第二难。我看这是事实,甚至目前的殡葬改革比计划生育还要难。我县地处山区,地域广阔,人口分散,推进遗体火化难度很大,实现遗体火化目标难上加难。但是,我们不仅要敢于承认困难,又要正视困难,不畏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把计划生育列为国策,经过全党的努力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攻克了第一难,把人口出生率降了下来。就我县来说,计划生育工作也逐步打开了局面。开始逐步走上正常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所以,我们要坚信,殡葬改革这个第二难同样可以攻克。邻近的四会市、高要市、德庆县、封开县、广宁县等县(市)的地理环境和人们的思想观念跟我县差不多,特别是德庆、封开县也和我们一样未建起殡仪馆,他们都相继实施了遗体火化。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德庆县边远山区的古有镇(距肇庆有多公里),封开县的连都镇距广西梧州市更远,他们通过努力,都如期实现了遗体火化目标,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扬。他们的实践证明了,只要党政领导重视,殡改工作各种难题都会迎刃而解。人们常说,千难万难,“老大”出来就不难。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多人,不仅县直部委办局、二十一个镇(乡)的“老大”来了,而且乡镇副科以上的干部、县直部门单位股级以上干部都来了,只要大家积极自觉行动起来,没有理由解决不了这个天下第二难。我们应该牢记这一点,没有什么可以难倒共产党的,我们党是在艰难困苦中建立起来,在险阻、曲折的道路上发展起来的。站在人民群众最高利益的立场上,可以说,没有困难就没有共产党,解决困难是共产党的本色。今天要大家来,就是体现这一点,要求大家众志成城,克服畏难情绪,树立攻坚破难,迎难而上,努力实现殡改目标的信心。邻近县市区能做得到,我们没有理由做不到。
二是破除殡改工作依赖上级部门的思想,树立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观念。殡葬改革与计划生育一样,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生与死都涉及到千家万户,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有部分同志可能认为,殡葬改革是主管部门的事,与本部门无关。这种思想是错误的。殡改工作是政府行为,推行殡葬改革,既是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其他有关部门、乡镇、村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大家一定要树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观念,只有各级党政重视,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只有像抓计划生育那样才能打好殡葬改革这一场硬仗。
三是破除认为怀集土地、林业资源充足,不必实行遗体火化的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的危机意识。我县土地总面积平方公里,在肇庆市9个县市、区中,区域最大,但我们的人口达多万人,也是全市最多,人均土地只有亩,比邻近的广宁县人均土地(亩)还少亩,人多地少的矛盾十分突出。大家对这一点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坐井观天,盲目以为自己土地资源充足。要从发展的角度去认识如再不实行遗体火化,若干年后我们的子孙后代将无立足之地。要从维护我县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积极支持遗体火化工作。
四是破除传统的“入土为安”思想,树立文明办丧新风。我县是个山区县,在一些地方“入土为安”的封建丧葬思想还比较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类发展已进入了新的千年,科学技术和现代文明高速发展,日新月异。肉体消亡,灵魂自灭,科学、文明、卫生的丧葬方式正成为时尚,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党和国家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已带了好头,逝世后实行火化,并把骨灰撒向江河大海。我县很多干部群众也积极支持殡改工作,原任县政府县长谢平、参加过上甘岭战斗的特等伤残军人苏扶荣、原县机关事务局干部蔡作贤坳仔人以及近年在县光荣院去世的革命老人等都立下遗嘱,自觉实行了火化,为全县干部群众作出了好的榜样。广大干部群众一定要树立正确的生死观,破除几千年封建社会遗留下来的旧思想、旧风俗、旧习惯,大力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唯物主义丧葬新风。早几年,我们搞计划生育工作也是从改变老观念、旧习俗开始,困难很大,经过深入过细的工作和艰苦的努力,现在已初步变成了自觉的行动。殡改工作也一样,只要我们坚定信心,决心大,工作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够做好,如期实现我县殡改目标。
三、全县人民立即动员起来,急起直追,坚决打好殡葬改革这场硬仗。
根据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我县决定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全县从8月1日起实施遗体火化。目前我县殡改工作的势头是好的,四会现场会后,通过宣传报道,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不少党员、干部和群众,都从内心上支持和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定,积极参与殡改工作。我县从8月1日起实行遗体火化是有基础、有条件的、是切实可行的。一是我们有国家的法令、政策,有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我们大可以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十分重视和支持,并表示,在资金设备上给予支持。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也是对我县殡葬改革的大力支持和鼓舞。二是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组织领导。三是我县干部群众有着吃苦耐劳,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好作风,有一种讲政治、保证政令畅通,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四是我们有一套四会市、高要市、鼎湖区、德庆县、广宁县等殡葬改革的成功经验做法提供借鉴。五是实施殡改工作各方面工作我们已齐备,怀集县殡仪馆建设正密锣紧鼓进行。这些都为我们实现殡葬改革目标创造了条件,打下了基础。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我县是个山区大县,殡葬改革任务十分艰巨,时间非常紧迫。当前,我们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转变观念,移风易俗。
城乡居民是殡葬改革的主体,殡葬改革的目标最终是通过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来实现。要顺利推进殡葬改革,改变群众几千年来“入土为安”的丧葬陋习,各级各部门必须加大殡改工作宣传力度,使殡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促使人们转变观念、移风易俗。宣传工作要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各级领导要在各种场合宣传强调搞好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实行殡葬改革与两个文明建设的关系,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认识。县直各单位、各乡镇、村委会要按照日前县委办、县府办印发的《关于张贴悬挂殡葬改革宣传标语的通知》要求,设立殡葬改革宣传专栏,在城镇、圩镇、主要交通路口悬挂永久性宣传横额,通过办专栏、贴标语,广泛宣传有关殡葬管理政策规定,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形成声势,为实施遗体火化大造舆论。工、青、妇等社群团体,要向全县广大共青团员、工会会员、广大妇女发出响应支持殡葬改革倡仪书,可以组织共青团员大游行、妇女大游行、学生大游行,营造巨大的舆论声势;教育部门可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使殡葬宣传深入千家万户,深入到全县每个角落。县、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座谈会。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人事局要组织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以及党员代表座谈会;县民政部门要召开好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座谈会、岁以上老人代表座谈会、敬老院和光荣院老人座谈会;各级人大机关和县政协机关要组织召开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座谈会;各乡镇也要参照以上做法召开好各种类型各个层次的座谈会,统一思想认识,并签订支持殡葬改革保证书。要出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各村寨巡回宣传殡改工作,同时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大张旗鼓报道殡葬改革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总之,殡改宣传工作要做到街头有横额标语、墙上有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有声音影像、村头路口有宣传标志、手上有宣传资料,造就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使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深入人心,在全县范围内形成实行殡葬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的良好氛围,使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积极地支持殡葬改革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
各镇(乡)党委、政府和县直各部门一定要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保护土地资源和人类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各乡镇、各系统要成立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殡改工作,任组长,负总责。各村居委会和村居民小组要设立监察小组和监察员,并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反映情况,及时处理。
二是建立层级目标责任制。各镇(乡)人民政府、各系统分别是本辖区、本单位殡葬管理的领导机关,各镇乡政府和各系统主要领导是本辖区、本单位殡葬改革第一责任人。全县上下要层层签订殡改目标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殡葬改革网络和奖惩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下堵住土葬源头。县将成立殡葬改革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每年年终考核小组根据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目标任务对各镇(乡)党委、政府,县直各系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年度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凡火化率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并给予被考核的镇(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县直各系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适当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被考核的镇(乡)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县直系统一把手和分管领导黄牌警告;对连续两年受到黄牌警告的镇(乡)、县直系统要追究第一把手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对三年考核不达标的,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被考核单位的第一把手和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并通报全县。
三是建立殡改工作队伍。完善殡葬管理所,组建好殡葬执法监察队伍,负责管理全县殡改事务。各镇乡也要组织殡改执法监察队,及时查处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杜绝乱埋乱葬和丧葬封建迷信活动,为殡改工作扫清障碍。
四是要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支持殡改工作,带头移风易俗。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去世后,不火葬的,除责令其起尸火化、罚款外,医药费由丧主自己负责,所在单位不得向其亲属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享受国家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去世后,不按规定进行火葬的也不能向其家属发放半年定恤定补及丧葬费。
五是落实好《怀集县殡葬改革实施办法》等法规和各项规章,把我县殡葬管理工作纳入依法治丧、依法管理的轨道。加大执法力度,对违规土葬、搞封建迷信活动和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造谣惑众,诈骗钱财以及破坏殡葬改革,围攻、谩骂、殴打殡改工作人员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打击,特别是对违章土葬又拒不起尸火化的,决不姑息,要采取果断的措施,强制执行,予以“曝光”,一切费用由丧主负责,并按规定进行经济处罚。触及刑律的,要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从严惩处。
(三)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步伐。巩固遗体火化成果。
加快殡仪设施建设是做好殡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基础,现在我县境内的遗体是运至四会、广宁殡仪馆火化。如果殡仪馆的硬件建设跟不上就会制约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发展,因此,加快殡仪馆设施硬件建设是关键、是基础。市政府要求我县想方设法,克服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尽快把殡仪馆建起来。我县财政虽然比较困难,但是最难也要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无论如何要在今年月底前建好县殡仪馆主体工程,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并在今年月底前配套完善好各项设施。此外,还要加快殡葬管理队伍的培训工作,培育一支懂技术、有文化、依法办事的高素质的殡葬管理和服务队伍。
(四)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
殡葬改革是政府行为,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一、两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需要各级党政领导重视,全社会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才能搞好。因此,我们要抱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搞好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民政部门作为殡改的职能部门,要主动当好县委、县政府的参谋助手,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殡改的发展规划,抓好殡葬改革措施的落实,切实加强对殡葬事业单位的领导;公安、工商部门要配合做好迷信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的清理整治工作,坚决打击和取缔棺木店、地下仵工队;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的管理,严禁把在医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偷运出去搞土葬;国土、规划部门要做好殡仪馆、公墓园建设用地的规划安排,特别是要把乡镇级骨灰楼(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节约土地,制止乱埋乱葬;林业部门要制止毁林造坟行为,对毁林造坟者,要坚决予以查处;财政部门要安排适当资金,支持殡葬事业的发展;文明办要把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列入评选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文明村、文明户的条件,大力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其他部门和各单位的职责任务,在此不一一罗列,总之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号入座,并清楚自己的责任,属自己责任所在的,一定要做好,属自己的人要管好,不要互相推诿扯皮,同时还要协助抓好挂钩乡镇的殡葬改革工作,要象搞计生工作那样,在人、财、物、车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县下达的殡改各项指标任务的完成。只有各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从各方面堵住土葬源头,才能确保遗体火化的顺利进行。
同志们,推进殡葬改革,实行遗体火化,是破除封建陋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个重大举措;是节约土地,保护人类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为人民群众办的一件大实事大好事;是我县万人民敢于与几千年封建习俗作彻底决裂的一项伟大壮举。这一举措是合符民心,顺乎民意的,县委县政府相信,只要我们团结一致,上下共同努力,采取强硬措施,狠抓落实,遗体火化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希望大家回去后迅速行动起来,急起直追,加快步伐,加大工作力度,用铁的纪律、铁的手腕、铁的心肠,去完成铁的任务,为实现我县殡葬改革管理目标,推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郑重承诺:
一、积极带头宣传和执殡葬改革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二、遵守县殡葬改革相关政策的规定,确保直系亲属死亡后治丧、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安放)符合殡葬改革政策要求。
三、如本人直系亲属死亡后,主动在24小时内上报亲人死亡线相关信息,并配合主管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不将家属遗体违规外运到其他乡镇(街道)治丧或安葬,不违规占街占道治丧,不违规棺殓土葬亲人遗体或将亲人骨灰二次装棺土葬;保证自觉将亲人骨灰安葬(安放)在公墓内。
四、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参与非法运输遗体;不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参与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活动;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不搬弄是非造谣蛊惑群众。
五、积极报告和制止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并主动协助主管单位或主管部门做好殡葬改革的相关工作。
六、如违反以上承诺,由上级党委、政府按殡葬改革的`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党、政、纪处理。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人:
承诺时间:2015 年3月 日
(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制度,确保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行,充分发挥本单位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积极带头作用,本人郑重承诺:
一、全面宣传贯彻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和相关制度,确保干部职工及其亲属对殡葬改革的宣传率达100%,干部职工及亲属对殡葬改革的知晓率达100%。
二、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与单位签订的殡葬改革管理目标责任书落实殡改目标任务。
三、积极报告、制止和协助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查处管辖区域内违规殡葬行为,确保单位辖区内殡葬行为文明、合法。
四、加强殡葬管理,不参与违规治丧和土葬活动;不非法运输遗体;不出具虚假证明;不非法买卖、转让或出租墓穴墓地;不非法生产、加工、经营、销售丧葬用品或土葬用品;不违反规定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含活人墓);在家治丧不违反殡葬管理规定出现占用公共场所搭蓬设宴,摆放花圈、安放遗体、游丧放炮、抛撒冥钱等影响交通、助长迷信、影响安全等违规违章行为。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承诺下达方:中共织金县委党校 承诺实施方:高贵林
代表(签字): (签字):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一
为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4〕36号)、民政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大政发〔2016〕53号)精神,结合洱源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革除丧葬陋习、减轻群众负担为目的的殡葬改革,是关系党风政风民风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促进洱源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促进乡村振兴、社会和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现实需要,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真正把殡葬改革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实推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快速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以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和管理队伍建设为基础,以治理乱葬为重点,运用宣传、教育、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规范殡、葬、祭行为,整合各方力量,推进殡葬改革,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殡葬改革,逐步推进遗体火化和节地生态文明殡葬,到2020年底全县死亡人口的火化率和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分别达90%和30%以上,火化区火化率达100%,骨灰和遗体全部进入公墓规范安葬。
(三)基本原则。
1.党政主导,市场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上下联动、紧密协调、领导带头、整体推进的机制。县乡财政要加大对公益殡葬设施和基本殡葬服务的投入。同时,注重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经营性公墓,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求。
2.合理规划,规范实施。公墓建设坚持尽量集中、因地制宜、方便群众、合理布局以及满足近期、兼顾长远、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规划建设。
3.统一标准,加强监管。公墓用地实行统一标准,一律实行骨灰安葬,骨灰安葬的单人墓及双人合葬墓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对在禁葬区新建、扩建坟墓的行为进行查处。
4.引导为主,奖惩并重。加强引导,突出宣传示范,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同时制定奖惩制度。凡涉及办理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的,一律凭火化证和墓穴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办理。对进入公墓实施骨灰安葬的非财政供养人员遗属给予奖励,对特殊困难人员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对乱葬的进行治理。
(一)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快县乡村公墓建设。
各镇乡要结合实际,精心选址、合理规划建设镇乡公益性公墓,规划面积不能少于100亩,为各镇乡启动遗体火化、实行骨灰规范安葬提供保障,建成面积不能少于50亩,每个公墓补助资金50万元(其中,州级20万元,县级30万元),超过面积按每亩6000元增加补助。同时,要在镇乡公墓覆盖区域外,本着因地制宜、方便群众的原则,指导帮助村组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在条件成熟的区域逐步推进骨灰堂(塔、楼)建设,县级根据实际建成情况给予补助。
(二)明确划定火化区,同步推行骨灰安葬。
全县明确划定火化区6个,包括5镇1乡(即:茈碧湖镇、右所镇、邓川镇、三营镇、牛街乡、凤羽镇),合计2个社区,51个行政村,791个村民小组,覆盖国土面积约1095平方公里,占本县国土面积总数的41.89%,覆盖人口约22.18万人,占本县人口总数的74.26%。细化区域和范围,对火化区内的亡故人员分期实行火化,并同步大力推行骨灰规范安葬和节地生态安葬。
全县非火化区共包括37个村民委员会,46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炼铁乡、西山乡、乔后镇27个村民委员会,茈碧湖镇哨横、松鹤2个村民委员会,右所镇焦石、腊坪、起胜3个村民委员会,三营镇的白草萝、石岩、南大坪3个村民委员会,牛街乡的福田、福和2个村民委员会,国土面积1519平方千米,覆盖人口约7.69万人。要积极倡导殡葬改革,并于2025年前全部纳入火化区。同时要和现有火化区同步每镇乡至少建成一个公益性公墓。
1.分步推进火化进公墓。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分以下四个阶段实施火化进公墓工作:
第一阶段,从2019年1月1日零时起,为殡葬改革宣传动员阶段。由民政部门牵头,各镇乡和相关成员单位积极配合,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并鼓励全县群众自愿在亡故后火化进公墓。
第二阶段,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包括各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户籍在本地的省州驻我县各单位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亡故后一律实行火化进公墓。
第三阶段,从2020年7月1日零时起,火化进公墓范围扩展为火化区各村委会(社区)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村民委员主任、副主任、委员,含离退职)和全体农村(社区)中共党员。
第四阶段,从2020年12月1日零时起,火化进公墓范围扩展至火化区所有群众(尊重国家规定的回、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撒拉、东乡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实行火化的,他人不得干涉)。
鼓励群众亡故后安葬于公墓或骨灰堂内。2019年1月1日后亡故的我县非公职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遗体进行自愿火化并安葬于公墓或骨灰堂的(骨灰公墓的墓穴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将一次性给予奖励3000元。
火化区域内人员亡故后,死者家属应主动向居住地殡葬信息员或所在部门(单位)殡改办报告治丧和火化安排情况,殡葬信息员应在人员死亡6小时内报请所属镇乡殡改办或直接联系县殡仪馆做好相关服务;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医疗机构必须在1小时内通知县殡仪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遗体,遗体存放在太平间一般不能超过24小时。
火化遗体,必须提交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和无名尸体火化,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因患传染病死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按照省《刑事案件被害人遗体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积极推进集中治丧。居住在洱源县县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一律到县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其他人员死亡后,鼓励到县殡仪馆集中治丧。在其他场所治丧的,不得占用公路主次干道、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集中治丧时间一律不得超过3天,案件未结案或者特殊情况需要逾期的,应当经司法机关或者县殡改办批准。
3.推行骨灰集中安葬。居住在县域内的国家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骨灰应葬于县级经营性公墓。居住在县域外的国家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骨灰鼓励葬于县级经营性公墓。户籍在县外需回出生地安葬或其他原因需选择县外安葬的,须报县殡改办备案。其他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骨灰鼓励葬于县级经营性公墓,有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可以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没有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可选择符合规定的地点安葬。禁止在耕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县城和镇乡规划区、旅游规划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库周围及河流两岸、堤坝500米以内、城镇周边、公路主干线两侧有碍观瞻的区域内安葬。鼓励骨灰抛撒、树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
(三)合理划定禁葬区,规范治理乱葬行为。县殡葬管理机构和各镇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将人口相对密集的城镇、坝区、洱海流域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建设核心区、重点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工业园区、镇乡人民政府驻地近山面山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划定为禁葬区。对禁葬区范围严加管控,规范治理乱葬行为。
(四)建立死亡报告制度,消除殡葬改革死角。辖区居民去世后,由亲属及信息员报告其生前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单位和村(居)委会报告镇乡,镇乡报告县殡葬管理所并实行台账管理,所在单位和乡村要安排人员根据规定及时入户动员家属按划定管理类别组织火化、骨灰或遗体规范安葬,做到不留死角。
(五)实施基本殡葬服务救助和奖励政策,推行凭证领取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费制度。界定政府基本殡葬服务和市场选择性殡葬服务范围,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并行的方式,平抑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价格。大力推行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建立以基本殡葬服务奖励补助为基础,其他多种形式殡葬救助为补充,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维护人民群众殡葬权益。
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关于“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的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费用必须凭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的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县内所有公职人员(含参加社保的全部人员、集中供养的五保户)去世后,一律凭火化证和墓穴证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节地生态安葬证明办理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等手续;若夫妻一方已经死亡并于2020年1月1日前在禁葬区外建有合冢墓的,另一方亡故后,将其遗体火化并进行骨灰安葬,葬入后可以凭火化证和民政部门出具的骨灰安葬证明领取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等补助。国家规定许可土葬的少数民族,在尊重其习俗的同时积极倡导实行火化,按相关规定办理领取费用。
2019年12月31日前,所有进入县殡仪馆自愿火化的人员,一律一次性补助2000元。火化后进入公墓规范安葬的,凭火化证、墓穴证给予遗属再补助1000元;采取深埋不留坟头和不保留骨灰方式或者选择树葬、花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节地生态安葬的,经民政部门核实后,凭火化证再给予遗属补助1000元。2020年1月1日起,所有未享受财政供养人员自愿进入县殡仪馆火化的,同样享受该补助政策。补助金由县级财政承担,县财政年初纳入财政预算,并预拨到专户,据实及时支付,年终汇总结算。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六级以上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军人等民政长期救助的特殊困难人员去世后,进入公益性公墓指定区域骨灰安葬的,遗体运输费、火化费、冷藏费、墓穴费(骨灰寄存费)给予全额救助。亡故人员实行遗体火化后需到地方骨灰公墓安葬而公墓暂时不能提供墓穴的,可将骨灰临时寄存于殡仪馆,所产生的寄存费用由县人民政府承担。
禁止在公墓外修建活人墓,对已建活人墓及禁葬区内的老坟于2019年12月31日前自愿进行拆除并到公墓按标准建设的,给予单冢2000元、合冢3000元的奖励。
(六)加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各镇乡、各部门要切实将殡葬改革作为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采取电视、广播、标语和会议等多种形式,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宣传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宣传文明节俭的丧葬文化习俗,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在全县逐步树立起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尚。
(七)加强行业监管,规范殡葬市场。全县范围所有坟石、墓碑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生产销售殡葬用品、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场监管、民政、国土、林业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范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在火化区内取缔无证坟石、墓碑加工经营,禁止制造、销售棺木等遗体葬用品。
(八)细化具体措施,强化惩治处罚。
县殡葬管理机构和各镇乡要加强对殡葬活动的监管,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并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具体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殡葬执法监管,不断规范殡、葬、祭行为,对殡葬活动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拒不执行殡葬管理法规的,遗属不得享受由政府提供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和相关救助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要求,切实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县级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县民政局增设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改革执法队,人员由县委编办核定。在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殡葬改革的整体合力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镇乡工作职责。
镇乡党委和人民政府对辖区殡葬改革工作负主体责任,各镇乡党委书记和镇乡长是辖区内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在村级设殡葬改革信息员,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县殡葬管理机构配合下,严格落实殡葬管理要求。
2.部门工作职责。
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改革的组织、协调工作,开展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俭办、破除丧葬陋俗;做好殡葬改革相关项目规划和申报,抓好公墓、殡仪馆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做好殡葬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协调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执行殡葬改革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
组织人社部门:负责掌握党员、干部丧葬情况,做好殡葬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补助发放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
宣传部门: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祭方式,引导广大干部和群众摒弃丧葬陋习,营造文明殡葬新风尚。
编制部门:积极支持县乡殡葬管理机构建设。
公安部门:依法出具死亡证明,及时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且不服从有关部门劝导,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害人身权利或者阻碍执行公务等行为进行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查处。
国土部门:负责协助殡葬用地单位做好殡葬用地的报批工作。配合民政等相关部门做好对非法占用土地、私建、乱建坟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对公墓建设和骨灰堂(塔)建设项目进行审批申报,制定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
财政部门:将殡葬管理及改革的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相关要求安排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将公益性公墓建设、骨灰堂(塔)建设纳入财政奖补范围。
住建部门:对在县城范围内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焚烧或抛撒冥币、纸钱等行为进行查处;指导好殡葬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
林业部门:坚决制止、依法查处毁林建坟,责令毁林者恢复原貌;对涉及林地的公墓建设进行相关手续报批,对清坟覆绿进行协调和技术指导,加强清明节祭扫期间的火源管控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丧葬用品的加工、销售进行登记、审批,对丧葬用品市场进行规范和监管,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设备,同时牵头组织对辖区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厂、店和摊点,全面收缴非法生产、经营的殡葬用品。
卫计部门:依法出具死亡证明,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中死亡人员遗体的监督管理,联合做好防范偷抢遗体的执法工作。
司法部门:将殡葬改革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普法教育内容,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基层做好殡葬服务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环保部门:对殡葬设施和公墓建设的环境进行评价,对设施建设污染进行监督管理。
民族宗教部门: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允许遗体安葬的少数民族群众殡葬改革工作。
文化部门:负责查处非法经营治丧文化用品行为,对治丧服务团体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监管。
工会、共青团、妇联部门:在广大职工、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职工、青年、妇女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工作。
(二)建立考核机制,激发工作合力。县委、县人民政府将落实殡葬改革工作责任情况作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奖惩制度,逐步形成任务明确、职责明晰、赏罚分明的殡葬管理监督体系。并将殡葬改革工作落实推进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目标综合考核,并与各镇乡及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镇乡、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层层签订责任状,抓好贯彻落实。县、乡人民政府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殡葬改革机构正常运转,各种奖励、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乡两级组建殡葬执法队伍,明确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为殡葬协管员,村民小组长为信息员,形成县、乡、村、组四级监督管理网络。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对工作推进成效显著的乡镇、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县殡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协调运转不科学、保障措施不力、工作推进不及时的要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对因工作不实、作风粗暴、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进行追责;对瞒报、漏报、错报信息,骗取、套取资金和散布谣言,发表封建迷信言论,甚至煽动或组织人员闹事,抵制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要坚决进行查处。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二
**县殡葬改革自**年12月25日正式启动集中治丧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基本实现县城区域内的集中治丧,殡改工作进展顺利。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县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县殡改工作,明确了各级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改革有章可循。结合我县县情、民情等实际,相继出台了《**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县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县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明确了殡改的起始时间、目标、任务等。同时,县人民政府与县直部门及省州驻榕单位(80家)签订集中治丧目标责任状。县直部门及省州驻榕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集中治丧承诺书共计4000余份。
(三)规范收费管理,丧属消费公开透明。殡改启动前对**县万盛殡葬服务责任有限公司的收费项目召开了听证会,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在遗体接运、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均明确了收费标准。县殡仪馆也将殡仪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进行公示,做到了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让丧属透明消费、满意消费。
(四)加强宣传带动,殡改氛围逐渐浓厚。一是加大殡改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殡改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为使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平稳顺利推进。在清明节期间,利用赶场天,深入开展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宣传活动,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张贴宣传标语1500余条、发放集中治丧倡议书3000多份。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出台了《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要求发挥党员、干部推动殡改的带头作用,做到文明节俭办丧事,积极主动宣传殡改政策,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不良治丧行为,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新风。
(五)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加强对县城内占道治丧的行为进行整治。联合城管部门开展整治,对丧属进行劝阻,不听劝阻再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城区内占道办丧现象的发生。整治行动开展以后我县治丧环境有了显著改观,在城区范围内燃放鞭炮、抛洒冥纸等违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殡改秩序明显好转。
(六)落实惠民政策,为困难群众负担减轻。出台了《**县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明确了我县符合惠民殡葬条件的城乡居民减免四项基本服务费(遗体接运、吊唁厅出租、人工抬尸费用、普通殡殓费),目前减免6人共计9500元。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墓建设稳步推进,殡仪馆一期工程,4、5号公墓已经开工建设,其中4号公墓已经完成80%,5号公墓完成85%。预计建成墓穴3500个,保证了集中安葬政策落实。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攀比、封建迷信等现象依然存在。
(二)殡葬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县殡仪馆属于边建设边投入使用项目,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还不太完善,吊唁厅未全部投入,目前只有4个吊唁厅投入使用,在死亡人数高峰期或者个别家属超期治丧时不能满足我县集中治丧需求。
(三)交通条件差,公交车开通班次少。连接**县和殡仪馆的主要干道是321国道,车辆流通量,路面损毁严重,车辆出行不便;公交车开通班次少,一天只发4班不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四)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县殡仪馆公墓项目属县财政全额投资兴建的民生项目,由于县财政困难未将**县殡仪馆公墓项目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工程建设资金缺口大。
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与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要真正把殡改工作抓牢抓实,达到节俭办丧、厚养薄葬的目的,殡改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按照两办关于印发《**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部门职责,各单位要认认真真地抓落实,同时管好本单位干部职工,确保本单位人员不出现违反殡改规定行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属地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切实加大《殡葬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宣教工作,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措施,加大殡葬管理执法和服务力度。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进一步抓好殡葬队伍建设。二是通过完善村规民约倡导建立红白理事会。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指导丧户文明、节俭治丧,积极倡导厚养薄葬。建立信息联络员制度,负责收集、报告信息,配合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殡改工作持久实施。三是加强对道士从业人员的管理。采取教育引导、协会自律的方式,引导道士超度亡灵,达到既满足人民群众祭奠哀思、慎终追远的风俗习惯,又能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目的。
(四)树立典型,弘扬先进,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等群体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细化管理和问责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带头树立丧葬文明新风。一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死亡的,一律进入殡仪馆进行集中治丧。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
(五)加强与公路管理局和公交公司对接,请求帮助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镇认真贯彻落实县殡葬改革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目前,全镇共建成公益性公墓16处,标准双人墓穴2934个。自**年6月至今,已有924位逝者进入公墓进行安葬,共节约土地22.6亩,为群众节省资金约450万元;迁葬380人,复垦出土地约18.3亩。
工作中主要做到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全面破袭传统丧葬观念。推进殡葬改革初期,**镇领导深入群众,以座谈会、动员会、推进会等各种形式,把殡葬改革的政策和决心释放到每位党员干部、所有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农村“名门望族”中有威信的“主事人”,让他们成为殡葬改革的先行军和宣讲员。在全镇干部大会上,镇长承诺全镇前十位进入公墓安葬人员的葬礼,一定到场鞠躬致哀,敬献花圈缅怀,起到了很好的破冰作用。同时,综合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宣传车、政策明白纸、宣传条幅、微信公众平台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全面破袭传统丧葬观念,改革积淀了几千年的丧葬陋习,让殡葬改革的舆论“东风”覆盖到每个群众。
二是强化科学规划,为逝者打造“人生后花园”。公墓建设是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年,响应县委号召,全镇投入500多万元,新建镇级公益性公墓8处,建成标准双人墓穴3000多个。今年,我们按照打造“花园式”公墓的标准,全力抓公墓全方位提升。在公墓环境的提升上,投资30余万元对公墓区内、道路周边进行了全方位的绿化彩化美化提升。在公墓设施完善和便民服务提升上,投入资金80多万元,对全镇所有公墓与主干道的连接路进行了硬化,共计硬化入园道路10000多平方米,同时对墓园内停车场等配套设施进行了全面提升,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公墓环境更加优美,设施更加完善,服务更加周到,对殡葬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自去年6月份以来,全镇所有去世人员全部在公墓安葬,200多例一方去世、另一方在老林地安葬的已全部自愿随迁到公墓安葬,并主动将老林内坟墓进行了平整。今年,我镇下梭峪村将村内老林内65座老坟一次整体迁入公墓,复垦土地15亩。
三是强化服务管理,推行俭葬礼葬新风尚。为确保实现公墓“真用”、殡改“真改”,探索建立了殡葬程序以及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全面推行俭葬礼葬新风尚。红白理事会全程参与,开展追思会,引导群众摒弃磕头、烧纸、披麻戴孝、泼汤路祭、大操大办等陋习,倡导文明、俭朴办丧事。对于公墓的管理,严格了各项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提高了公墓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各个公墓安装视频监控,对公墓进行实时监控,并专门建设公墓管理办公室,选派专人专责管理。聘用有责任心的人员担任专职管理员,负责墓区的日常保洁、防火、看护和平常的维护修整工作,对破旧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搞好绿化、美化,打造了整洁优美的绿色生态公墓。
**年上半年我州殡葬改革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工作任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移风易俗为导向,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我州殡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上半年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抓,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完成16个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已建成2个,完成31个殡仪服务站建设规划,已完成建设2个,完成158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已建成投入使用19个。**年1月-**年6月,州县两级财政累计共投入资金7.2亿元。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实现城区范围集中火化,义龙新区实现全域火化,**年(1-6月),全州火化遗体1982具,(**年同期1109具,增加44%)全州火化率约23%。较上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明确了兴义市、义龙新区、兴仁县作为全州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已启动试点工作,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州殡葬改革工作。完成了州**年对各县市、新区、州直单位殡葬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工作,明确了年度县市、新区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及州直单位部门职责。
(二)加强殡葬管理、大力实施惠民政策。指导各县(市)殡仪馆所有的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均上墙公示,对社会实行“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一是县(市)殡仪馆在开展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明确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二是严格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指导各县市、新区殡仪馆逐步实行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惠民政府公共化,1-6月全州共计实施惠民殡葬减免资金231.5万元,涉及减免对象1730户,兴义市、义龙新区实现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州级颁布出台了《黔西南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积极倡导节地生态安葬,对实施生态节地安葬进行奖补,1-6月全州实施节地生态安葬30例,实行奖励补助2.25万元。
(三)加强宣传带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下发全州《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在全州组织开展殡葬改革集中宣传活动,按照每月至少宣传一次,覆盖所有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二是协调州政府组织召开殡葬改革新闻通报会,通报我州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回答群众提出的殡葬改革热点问题,动员全社会积极宣传殡葬改革正能量,形成“党委政府牵头、部门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新格局。三是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工作契机积极开展节地安葬及文明祭扫宣传工作,先后下发了《黔西南州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年“清明节”祭扫安全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对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及文明低碳祭扫工作和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春节、元宵节、清明节前殡葬服务单位、公墓巡查工作,对殡葬管理服务部门做好节日祭扫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安排,拟写了殡葬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宣传材料,及时进行了报送,通过网站进行了系列报导。强化殡葬工作网络建设,注重发挥网络服务宣传手段,清明节期间联合兴义市民政部门开通了全州殡葬服务微信公众号“金州白事通”作为全州提供殡葬服务流程、收费及政策咨询、殡葬改革宣传网络窗口。通过打造民政文化创新,拍摄了全省首部殡葬改革微电影《走出老凼子》,在5月26日**.枣庄举办的中国梦.脱贫攻坚影像盛典微电影参评中获剧情类一等奖。通过一系列宣传举措,取得了良好成效。
(四)开展殡葬改革风险点防控、积极化解殡改风险点。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服务单位安全监管,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力度,满足农村群众殡葬需求,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按照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指导各县市、新区在开展殡葬改革执法工作中,以多做群众思想工作为主,避免采取强制执法措施,切实、有效化解殡葬改革工作风险点,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调研、加大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措施等相关工作,逐步让殡葬改革相关政策得到了群众认可,有效化解风险点,上半年未出现大范围负面舆情。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州的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是殡葬改革宣传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火化后装棺土葬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
(二)殡葬基础设施还比较滞后,虽然州级层面推行全域火化政策措施已出台,但提高火化率的载体仍然不足。由于国家层面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保障措施较弱,基本完全要靠地方财政投入,农村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殡葬设施仍然滞后,目前完成城区集中火化任务的仅有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其余县区未完成城区范围实现集中火化的目标任务。全州平均火化率仅为20%,与全国、全省平均相比差距很大。
(三)殡葬服务业市场化竞争机制没有形成,殡葬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多数县仍然是政府主导经营,未按照民政部指导意见实现殡葬管理服务单位管办分离政企分开的要求,造成执法服务主体相混淆,导致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偏低。
(四)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导致乱埋滥葬和土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长效整治。殡葬行政执法是一项常规性、动态性、综合性的工作,目前,我州除兴义市、普**成立了殡葬管理局外,其余县、试验区成立的殡葬执法队、殡葬管理中心等人员配置多数不齐全,殡葬执法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
(五)殡葬法规地方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执法力量的刚性措施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门执法强制手段被取消,违规土葬、乱建坟墓民政部门不能再强行平毁,导致殡葬执法工作难度更大。对应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各县(市)地方配套法规和新的执法程序及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实施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政府公共化有难度,惠民范围偏少,地方配套投入严重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着力健全殡葬管理机制。
一是通过建立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二是强化属地管理,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原则,不断完善殡葬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等属地管理作用,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殡葬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
一是切实加大国务院、省《殡葬管理条例》及我州配套法规政策的宣传,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曝光不良的殡葬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作好表率。二是引导和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按照民政部等9部门下发的《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行生态节地安葬,采取骨灰存放、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骨灰抛洒或者深埋、不留坟头,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严格落实我州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机制。
(三)加快建设殡葬基础设施,着力提高火化率。一是继续加大县市、新区工作指导力度,积极推动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二是通过打造殡葬综合改革示范靓点,积累先进工作经验,适时进行全面推广,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州殡葬改革工作。
(四)加大殡葬管理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健全管理体系、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进一步抓好殡葬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二是针对土葬、骨灰装棺和乱葬乱埋、建“活人墓”等殡葬违规行为,按照“治旧控新、堵疏结合”的原则,开展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整治活动,在采取教育引导促使其自行纠正的同时,逐步加大依法处置力度,确保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得到落实;对县道、省道、高速公路等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墓区山体进行植树绿化遮挡处理;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监管,对违规制作的墓碑、墓体进行集中清理,努力从源头上刹住违规建造墓地的歪风。
(五)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惠民殡葬范围,进一步细化、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受益范围,指导各县市、新区根据财力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力争在“十三五”期内实现全州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政府公共化全覆盖。
**镇现有公益性公墓9处,其中镇级公墓6处,村级公墓3处。**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殡葬改革成果,**镇把殡葬改革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强化举措、创新思维,树立丧葬文明新风尚,深化殡葬改革成效。
一是完善设施,提高档次。**年,我镇以打造“花园式”公墓为标准,共计投资120万元对全镇9处公墓进行了整体改造提升。所有公墓统一设置停车场、卫生间、看护房、焚烧池、治安监控等配套设施,治安监控采用联网预警,实行手机平台实时监控,提高对私闯墓地的预警能力;对公墓周边进行硬化、美化提升,共硬化进出道路1000米,栽植侧柏、冬青等美化苗木20000株,提升公墓整体档次。同时,我镇计划将公墓入口全部设置平面图,确保在平面图上所有墓穴分布情况一目了然,方便亲属祭祀。
二是全面排查,营造声势。在对全镇旧坟头逐一登记在册基础上,每季度以村交叉检查的方式对老墓地进行摸底排查,实现老墓地透明、动态登记管理。**年7月底,**镇安排全镇8个管理区、57个村的包村干部、“两委”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管理区组织辖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交叉检查,通过无人机拍照、现场勘查等方式,对第二季度新死亡人员老墓地动土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由检查组成员逐一登记签订承诺书,确保互查结果公正、公开、透明,全面掌握老墓地动态,形成了打击杜绝新坟头的高压态势,营造了倡导移风易俗的强大声势。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的镇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追思会,两名工作人员脱离镇政府日常考核,通过公墓入驻率、追思会推广度、殡改服务满意度等单独考核,做到专人专责、随叫随到、随时服务。同时,建立了镇、村、火化车司机三级殡葬服务联动机制,老人去世后,村第一时间通知民政所,由民政所通知火化车司机和镇工作人员分别组织遗体火化和追思会事宜。追思会由镇工作人员主持,村红白理事会协助,支部书记致悼词表达对逝者的尊重和哀思。追思会结束后,镇工作人员会同红白理事会成员到公墓林,打开墓穴,在查看骨灰盒铅封合格后,监督下葬封穴,确保逝者安葬全程服务、全程监督、全程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提高群众满意度。7月1日全县推广追思会以来,全镇共去世31人,全部举办追思会,并到公墓安葬,追思会举办率和公墓入住率达到100%,厚养礼葬观念深入人心。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管理。一方面,突出老墓地改造。重点对兖石路、曹姚路沿线坟头进行绿化围挡,共绿化提升老坟头16处。另一方面,突出老墓地迁移。重点针对现有已安葬一人的双穴坟墓和村庄周边老墓地。通过入户做工作,将原有坟墓迁到公墓安葬并平掉坟头。截至目前,全镇共迁坟56处。
1.主要亮点。党的十九大召开不久,民政部等16部(委)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我局紧密结合全市殡葬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审时度势、主动担当,积极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上报、自治区民政厅推荐,银川市被确定为全国殡葬综合改革80个试点城市之一,这是探索和总结新时代殡葬改革经验和做法,扎实推动我市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认真总结思考过去数十年殡葬改革的经验教训,以党的十九大和区、市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将殡葬改革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生态环境和社会文明进步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持续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制定了殡葬改革综合试点方案及**年殡葬改革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完善殡葬政策体系,营造殡葬改革宣传氛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贯彻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工作稳步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目前,已按照试点方案完成了五项重点工作,2019年将按计划完成调整扩大火化区、加强殡葬监管执法及农村散埋乱葬的集中整治工作。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推动了银川市殡葬改革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填补了全区殡葬规划编制工作的空白,为进一步理顺殡葬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助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进行了具有重要意义的探索和实践。2.具体做法:一是按照国家民政部统一部署,市政府研究制定了《银川市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确定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八项试点工作任务。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重要指导意义。
三是编制完成了《银川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在客观分析银川市殡葬现状和设施布局的基础上,提出了殡葬事业发展的近期建设规划和远期目标,首次将殡葬用地纳入了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逐步规范全市殡葬用地提供了根本途径,《规划》完成后,被自治区民政厅转发全区民政系统学习参考。
四是报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向自治区政府呈报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扩大银川市火葬区范围的方案》,这是自1984年自治区党委将银川市城区、新城区确定为火化区以来,第一次调整、扩大火化区,且一步扩大到三区、两县。
五是向全市殡葬服务单位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惠民殡葬及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和全市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方案,有效推进了全市公墓陵园的节地生态安葬工作,对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殡葬新风、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全市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14%(篇6)。
**县深入开展“归零翻篇开新局”大讨论活动,从“新”出发,以归零的心态,翻篇的姿态,努力查找殡葬改革中的短板,提出“五抓”工作法,制定任务单、作战图和时间表,集中力量补齐短板。
一是抓表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暂行规定,在治理“青山白化”过程中起到表率作用,以实际行动推动“青山白化”治理工作。
二是抓监督。疏堵结合,监管在前,要建全规章制度,启动骨灰跟踪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青山白化”回潮现象。
三是抓长效。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创新考核办法,实行“一月一考”,将“青山白化”、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对村干部的考核。
四是抓队伍。加强民政干部和联络员技能培训,建立一支懂法律、善沟通、会整治的殡葬人才队伍,严格按照“不露碑、不露白”的要求进行生态化覆土绿化,确保治理率100%。
五是抓惩戒。严守“禁新”、“翻新”底线,对违规新建、扩建、迁建的各类坟墓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一律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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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发言篇十三
根据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于9月下旬组成调研组,先后深入**生态陵园、**街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和古木镇公益性公墓进行实地查看和了解,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自殡葬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文山市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文政发〔**〕78号)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惠民为目标,切实健全政策措施,依法依规、文明高效服务,改革各项工作得到有序稳步推进。
(一)建设成效。**生态陵园殡仪馆项目正在实施场地平整。公益性公墓已完成墓穴建设3000个,墓区绿化完成80%。1号路、5号路完成沥青层铺设。经营性公墓现已完成入口广场建设、入场道路建设、建成墓穴2500个及墓区绿化。古木和**街的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建好部分墓穴,具备安葬条件。马塘、德厚、柳井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年内可动工建设。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通过积极宣传“麻栗坡模式”,大部份群众反响热烈,已有22个自然村确定公墓选址。
(二)改革成效。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年7月1日起启动殡葬改革至目前,共有26个城市社区、26个村委会划定为火葬区,火葬区内严格执行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除国家公职人员外,进入公墓安葬或采取生态葬法的,实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给予4000元补助,特殊困难群众给予5000元补助。推行火葬区的一般群众火化后进入公墓安葬的,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增加补助500元。至目前,共兑现惠民奖励补助343126元。另外,**年市人民政府十件惠民实事中明确自**年1月1日起,实行城乡居民火化入公益性公墓安葬免除骨灰盒、墓穴、墓碑等费用。努力提升火化率和入公墓安葬率。为提升火葬区内的火化率,防止偷埋偷葬现象,今年6月,从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选派12名工作人员到三个城区街道,协助街道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反复召开群众大会积极宣传殡葬政策,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偷埋偷葬线索举报。在防止偷埋偷葬的同时积极到丧属家中耐心细致地做思想教育工作,全天候24小时为丧属提供帮助,全过程贴心服务和跟踪处置,避免了丧属在处置过程中情绪反复,确保了遗体火化后顺利进入公墓安葬,树立了文山市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良好形象。通过努力,目前火葬区内火化率达到84%。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封建迷信思想和传统丧葬习俗根深蒂固。随着火葬区划定逐渐延伸到乡镇和农村,殡葬改革工作难度越发增大,部分群众受封建迷信思想和“薄养厚葬、入土为安”的传统丧葬习俗影响,思想观念落后,短期内难以接受和支持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
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推进力度不大。市殡仪馆、市公益性公墓及13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均存在资金缺口较大问题。
(三)执法面广,执法难度较大。殡葬改革政策性强,覆盖面广,涉及千家万户,但目前已划定的火葬区仍有偷葬现象,在依法执行逝者入公墓安葬的工作中,有的群众对殡葬工作仍不理解、不支持,甚至故意寻衅滋事。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曝光负面案例,追踪违法案例。倡导社区公祭、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现代追思活动,引导群众逐步从注重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上来,使依法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让文明良俗蔚然成风。
(二)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办理殡仪馆建设的相关手续,协调加快推进殡仪馆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补助,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殡仪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快乡(镇)和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力度,形成全市一盘棋,力促文山市整个殡葬改革工作整体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殡葬执法力度。组织殡葬执法人员认真加强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做好殡葬执法工作,加大对丧葬服务行业管理执法力度,注重对殡葬服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整治丧葬品市场,严肃查处乱埋乱葬等违法行为,同时,督促物价部门科学合理制定遗体接送、暂存、火化、经营性公墓收费价格,并加强殡葬价格监管,从严查处违规收费和炒卖经营性墓穴行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殡葬改革工作,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人大组织调查考察组,深入到相关部门和全区七个街道乡镇,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殡葬改革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殡葬管理相关法规政策,在加强宣传教育、实施火化葬法、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我区自**年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殡葬改革工作,出台了《**县推行遗体火化的实施意见》、《**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殡仪活动整治的通告》、《关于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殡葬改革规定的通知》、《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为殡葬改革工作的运行和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支撑。同时,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移风易俗、文明治丧、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二)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为保证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立足海岛区情地况,积极推进殡仪服务中心建设,科学规划公墓管理布局。目前,殡仪服务中心建设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主体施工阶段,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我区殡葬服务条件,规范群众丧事行为。同时,加大公墓生态化改造和绿化提升工程,有效改变了部分公墓环境脏、乱、差现象。
(三)殡葬管理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规范殡葬行为,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深入推进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做好“事前介入、事中跟踪、事后处罚”等全过程管理。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流程,为丧户提供手续办理“一条龙”等服务。积极推行殡葬惠民政策,在全市范围率先推行火化区域内所有居民基本殡葬费用政府买单等措施,切实解决了我区异地火化等难题,减轻了群众的经济负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然需要提高。一是个别街道乡镇和村居干部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的部门认为殡改工作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协调配合意识不强,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三是一些群众的殡改意识还比较淡薄,受传统丧葬陋习困扰,跟风厚葬现象依然存在。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尤其是灵昆街道、大门镇、鹿西乡、三盘社区等地大操大办的陋习仍然没有得到改变。
(二)公墓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滞后。虽然区政府加大了对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投入力度,但是由于我区地形限制,可作为公墓建设的土地资源匮乏,公墓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与现实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因政策处理和要素制约等影响,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项目建设进展缓慢。二是后寮生态陵园的建设经费、经营方向、经营范围、定价模式等问题尚未明确政策标准,个别街道乡镇墓穴存量匮乏,急需明确政策规划。三是部分建设较早的公墓由于历史原因管理不当存在脏、乱、差,部分新建公墓存在乱抬价现象,群众意见较大。四是大门大桥通车后“四边三化”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公墓生态化改造后导致部分群众找不到墓穴等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私墓翻新和迁移难题依然存在。
(三)殡葬管理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偏少,执法力量比较薄弱;
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往往身兼多职,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
部分村居民政协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能力有限。二是部分工作人员执法信心不足,手段不多,有畏难情绪,导致殡葬管理有所松懈,执法不够到位,整治力度不大。
三、意见和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殡葬改革对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健全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构建殡葬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丧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各类殡葬违规行为,要组织公安、民政、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
(二)深入宣传,进一步营造文明和谐的殡葬氛围。一是利用大门实施火葬的契机,根据我区殡仪活动现状,修订殡仪活动“八不准”等规定,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常态,深入持久地开展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文明节俭办丧的教育宣传。二是要加强对宗教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对违反殡葬规定的要加大处罚力度,要督促党员干部、机关干部带头移风易俗,做好表率,并强化督查考核。三是将倡导殡葬新风纳入村规民约和社区公约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依法依规殡葬、文明办丧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四是引导鼓励群众实施生态葬法,大力提倡推广海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深入开展健康、文明、环保祭奠倡议活动。
(三)加大投入,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殡葬设施的需求。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处理力度,加快区殡仪服务中心和大门中心陵园等设施建设进度,使其尽快发挥殡葬服务作用。二是科学制定和完善全区墓地建设规划和经营机制,尽快明确后寮生态陵园有关政策方向,解决个别街道乡镇即将无墓穴可用的燃眉之急。三是强化对墓穴设计销售、墓地选址建设和后续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把好公墓建设的入口关,力求使公墓建设朝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四是对管理、改造不当的公墓要加大督促整改和依法处置力度,对私墓迁移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平稳有序推进墓地整治工作。
(四)培育队伍,进一步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一是抓好殡葬管理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殡葬管理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采取统一规范的执法措施,提升整体管理水平。二是适当增加殡葬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保障街道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全面履职,强化对村居民政协管员督查力度,落实经费保障,帮助解决殡葬管理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确保殡葬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我局根据国家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本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需要”的原则,对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走访调研,现就调研报告如下:
一、**县基本情况。
**县位于**省北部偏西、**市西南120公里处,地处毛乌素沙漠南缘。全县辖13个乡、9个镇、1个国有农场,214个行政村,6个社区。总土地面积5088平方公里,总人口31万,其中县域区内现有常住人口10万余人,暂住人口8万人,加上流动人口,居住在县城的人口接近20万多人。
二、丧葬现状。
我县目前丧葬主要形式为土葬。由于封建迷信的丧葬陋俗十分盛行,群众中广泛存在着“重殓厚葬”的旧思想,人死后“做道场”、“选风水”、烧纸火、扬幡送殡、宴请宾客等现象,坟墓也越建越豪华,规模越来越大,出现了死人与活人争地盘的现象。根据测算,县城常住人口18万人,正常年死亡率为4.2‰,也就是说10万人口年死亡数在756人,如每个墓葬占地0.15亩,那么756人墓葬占地达113亩。这样坟墓用地无疑是吞噬耕地的一个隐形杀手。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如果这种占有耕地的现象得不到有效地遏制,“死人与活人争地”的现象将更加严重!
三、殡葬改革中存在主要的问题。
1、丧事大操大办问题突出。
二是费用上,购买老衣、棺材,请挖坟、吹唱队、厨师、理事和出殡车队等,费用少则1—2万元,多则7—8万元。三是花圈帐子数量越来越多。送的花圈有鲜花圈、纸花圈,少则20多个,多则几百个,摆放在墓地,对环境也是一种极大的污染。四是出殡送葬队伍越来越庞大。县城送葬队伍穿街走巷,吹奏音乐,燃放烟花爆竹,分发路纸钱,这种行为,既污染环境又影响市容市貌,扰乱了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秩序。
2、城区搭棚奠吊危害严重。
由于我县暂时没有殡仪馆,城区居民去世后,吊唁堂搭建在居民区甚至街道上,影响市容市貌、城市环境。在操办的几天几夜中,哀乐声、鞭炮声、嘈杂声震耳欲聋,弄得周围居民寝食不安。出殡时,送葬队伍浩浩荡荡,招摇过市,沿街吹奏哀乐及抛撒纸钱冥币,所到之处硝烟弥漫,鞭炮满地,堵塞交通,一片狼藉。
3、坟墓硬化越来越严重。
有的丧户为了显示自己家庭势力,建豪华的坟墓,对坟墓装饰格外的讲究,有的用水泥浇注硬化,有的用石头垒砌,有的用石板铺,县城周边山场和过境公路沿线尤为突出,这与生态建设格格不入。
4、乱埋乱葬现象严重。
每逢清明节等大型节日时,缅怀先人,悼念逝者,开展祭祀活动的人十分多,人流、车流量增加,存在的隐患问题比较多。一是存在交通隐患。二是由于我县风俗习惯是上坟烧纸,将纸散沙在坟墓周围,环境污染严重,而且烧纸时,稍有不慎,还会带来火灾。
四、建议。
葬法改革和葬礼改革是殡葬改革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葬法改革就是推行火葬,改革土葬;
葬礼改革就是要革除丧葬中的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实行文明节俭办丧事。推行火葬是殡葬改革的方向和核心。为了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多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我们建议:
1、各级政府及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殡葬改革的好处,更新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提高人们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倡导人们厚养薄葬,树立一种社会新风。
2、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殡葬管理与改革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领导与协调,进一步明确民政、公安、城管、国土、林业、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土葬、乱埋乱葬等违规行为的综合执法力度,从源头抓起,取缔棺木制造点和销售点。规范丧葬用品服务单位,对丧葬用品商店要严格审查,对未领营业执照商店和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取缔,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同时,县政府要把殡葬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积极贯彻落实,建立殡葬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从而强化各级政府推进殡葬改革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用于补助城乡困难群众火化等费用;
三是用于全免无财产且分散居住的孤寡老人死后接运、火化等费用;
四是用于补助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
五是用于激励殡葬改革工作搞得好的部门、单位奖励。
4、强化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广泛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殡葬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精神,要把殡葬改革有利于破除丧葬陋习(移风易俗)、节约土地资源、美化生态环境、倡导健康文明新风的目的意义向广大干部群众讲深讲透,着力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逐步转变人们的殡葬观念,引导广大群众文明、节俭办丧事,接受厚养薄葬的理念,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要把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规划列入当前正在推进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当中,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切实加快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步伐,破解制约农村殡葬改革发展的难题,为强力推进农村殡葬改革打下坚实基础。
6、要规范殡葬服务与收费行为。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监管殡葬服务单位的经营活动,引导其树立“丧户第一,服务至上”的服务理念,为丧户提供热情、便捷、规范的殡葬服务。同时,要联合物价部门规范其殡葬收费行为,监督殡葬服务单位落实困难群众、“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火化等费用的减免政策,加大违规服务与收费行为的查处力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规范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与收费行为,促进殡葬改革持续健康有序开展。
7、加强殡葬人才的培养、管理。建立专业化的服务,低廉的消费是引导人们自觉火葬的前提。
8、建议成立**县殡葬执法大队,规范和管理殡葬市场。对一些乱埋乱葬、严重影响公共设施安全、破坏了环境的墓地,应该强制迁移,对扰乱殡葬市场,扰乱居民正常生活,影响市容市貌及交通秩序,大操大办丧事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花圈店、寿衣店、棺材店、碑刻搭灵相日等殡葬用品及殡葬服务行为,逐步将其纳入规范化管理渠道。
近期,市政府纠风办和市民政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下简称殡改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主要采取调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农户、问卷调查和填写统计报表等方法进行。9月27日至10月15日,调研组对***等4个县8个乡镇的殡改工作进行抽样调查,共召开座谈会12次,座谈群众200余人,填写调查问卷179份。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国殡改工作的历史沿革。
新中国的殡改工作从1956年开始,基本上经历三个时期:
(一)倡导时期。
1956年,在一次中央工作会议上,毛泽东等一批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议“人死后不装棺土葬,实行火葬”,拉开了全国殡改的帷幕。国家根据推行火葬的需要,大力兴办火葬场,至1966年,全国共建立火葬场87个。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又改造吸收旧行业的一部分人为火葬场职工,建立殡葬服务职工队伍,对殡葬事宜实行统一管理。
(二)超常发展时期。
从1966年到1976年,“殡仪馆(火葬场)建设得到超常规发展,数量增加很快,但也带来了建设质量不高,改革超前的问题。
(三)依法管理时期。
1978年开始,殡葬管理工作开始进入法制管理轨道,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的政策。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殡葬管理工作的法规。1986年以后,国家在推行火葬、土葬改革、消除丧葬中的迷信活动、殡葬用品生产管理、殡葬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了规范性法规、文件,为推动殡葬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7年7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25号令)颁布实施,标志着殡葬管理工作走上了新的发展轨道。
(一)起步阶段。
我市殡改工作始于1986年,首先在新野县试点,历经14年的探索,2000年在全市全面启动。目前,除西峡县外,其它县市区全部实行火化。
新野县是全省第一个火化县,1986年省民政厅在新野县召开全省殡葬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了新野县在全省率先推行火化、火化率达到百分之百的经验,在全省启动了火葬改革工作。
1999年《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市殡改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1999年11月,全省殡改工作会议后,市四大家领导专题听取汇报,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殡改工作,并成立了以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为正副组长,民政、公安、土地、监察、工商等19个委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南阳市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推进阶段。
邓州、唐河、新野、镇平、南召5县原建殡仪馆要如期完善配套任务;
方城、社旗、内乡、淅川、桐柏、西峡6个新建殡仪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满足火化量不断增加的需要。2000年—**年,市委、市政府连续9年将殡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各县市区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村委。县乡两级都成立了殡葬管理机构,村委会以红白理事会为依托设立了专职殡葬信息员。**年以后,市政府取消了目标管理。
目前,全市设有殡葬管理专职执法机构13个。其中,市级殡葬管理处1个,县级殡葬管理所11个,县级殡葬管理办公室1个(社旗县,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发展阶段。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不懈开展殡改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比较集中、社会影响面较大的特点,开展“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专题宣传。3年来,全市共召开大小殡改宣传动员会议45次,初步形成浓厚的殡改舆论氛围,多数群众对推进殡改由不理解到理解,从不支持到积极参与,把殡葬改革工作推向高潮。绝大多数县市把殡仪服务设施建设作为殡葬管理的主要任务,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殡仪馆等殡葬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至目前,全市共建殡仪馆(包括火葬厂)12个,经营性公墓15家,村级公益性公墓1294个。
2000年—2003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把推行火葬、提高火化率做为殡葬管理的重点,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市火化率不断提高。2004年—**年艰难维持,**年以后同全省、全国一样火化率不断下滑。**年全市共火化遗体43041具,火化率66.9%,比2000年火化率提高39.7百分点,同全省火化率持平(2000年至**年火化情况见附表)。
2005年6月,市委、市政府在邓州市召开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重点解决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和以罚款代替火化问题。
查处非法村级公益性公墓3处;
规范医院太平间2处。
**年以后,部分县市区检察院对乡镇殡葬违规行为进行了查处,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殡葬违规行为。**年至**年初,根据主管市长指示,市政府督查室对工作落后的宛城、卧龙、西峡、淅川4县区进行专题督查,但收效甚微。
三、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市的殡葬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还比较多。当前,殡葬改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来自群众层面上的问题。
1、部分群众对火葬政策不能完全接受。调研中发现,部分干部群众对火化政策接受较难,意见多,怨言多,不满情绪较严重。
2、骨灰装棺土葬现象比较普遍。在179份调查问卷调查中,有69.3%的调查对象认为存在装棺土葬的现象,就连新野县的绝大部分尸体火化后也是装棺土葬,这既增加了群众负担,又没有达到节约耕地的目的,违背了殡葬改革的初衷,也引起群众的不满。据不完全统计,**年以来,我市装棺土葬数达31011人,占火葬总数的45.1%。
3、群众对强制起尸火化手段不理解。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在强制起尸过程中,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侮辱了尸体,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对当前的强制火葬政策群众不理解,甚至持反对态度,造成一定程度的暴力冲突。
4、群众采取多种办法对抗火化政策。大部分群众在亲人亡故后,宁愿多掏钱给基层政府、村委会后,买个土葬权,也不想火化。个别群众掏不起钱,则选择偷埋。
(二)来自基层政府和村(居)委会层面上的问题。
1、殡葬工作推动不力。部分基层政府在推行殡葬工作上,缺乏积极性,推推动动,不推不动。
2、一些基层政府借殡葬管理乱罚款、乱收押金。一些基层政府、部门和个人置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抓住群众宁可交钱,也不愿火化的心理,借殡葬管理之名违规收取罚款、押金、保证金,以代替火化,把殡葬执法变成增加创收的手段,既影响了干部形象,又挫伤了广大群众的感情。从历年来农民负担检查和这次调研情况来看,镇平、唐河、社旗、邓州、方城、南召等县市比较严重。镇平县委、县政府**年下发文件(镇文[**]19号),违规出台殡改罚款规定。**年,唐河县古城乡、毕店镇、郭滩镇、龙潭镇等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县殡改办,以土葬自纠保证金、火化保证金、殡葬违法案件处理执行费等名义违法向群众罚款收费。
3、一些基层干部对殡葬改革有畏难情绪。一些基层干部反映,殡葬改革工作不是干好事的,如果手段强硬,容易得罪人,不好面对经常见面的群众和乡里乡亲。
(三)来自殡葬主管部门层面上的问题。
1、为了保障殡葬管理机构经费和专职干部工资待遇,个别存在有违规乱收费现象。社旗、方城、唐河、邓州4个县市的殡葬管理机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部分乡镇的殡葬管理机构由乡镇聘用临时人员组成,工作经费,干部、职工的工资待遇得不到保障。另有一些县市区殡葬管理机构虽然属于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但其编制却被县级民政部门占用,使殡葬管理机构有名无实,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个别存在有违规乱收费现象。社旗县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殡葬执法机构一个,编制20人,实有人数38人,配备执法车辆7台,年收取罚款、火化执行费140余万元。**年,方城县民政局殡改执法队收取违规土葬案执行费4万余元。
2、殡葬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大部分地方只强调火化率的提高,把工作重点放在强迫群众实行火化、查处偷埋案件上,而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目前,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在新农村建设中,根本就没有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殡葬改革的推进。
一些殡仪服务单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收费项目透明度不高,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这些都不利于殡改工作的顺利开展。方城县殡仪馆存在强制销售骨灰盒等问题。
(四)从社会影响层面上看。
卧龙区火化农村人口105具,火化率仅为2%。
2、殡葬改革产生新的腐败源头和社会丑恶现象。在一些地方,一些不法商贩趁殡改管理没有步入正轨、收费没有统一标准之际,利用出售高价墓穴、租用医院太平间、贩卖骨灰盒、棺材及其它丧葬用品,逐步形成产业群或产业链,大赚暴利,抬高了老百姓的殡葬消费支出。镇平县一些地方出现专业埋尸队,收取一定费用后,利用半机械化工具帮助丧户半夜偷埋尸体,一些党员干部和黑恶势力也掺和其中,产生新的腐败源头和社会丑恶现象。
3、公共政策失灵,政府的威信受影响。在调研中,基层群众向我们反映:推进丧葬礼俗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的文件规定得够详细,但是没有真正在管,真正去抓,殡改措施成一纸空文。群众说,政府部门对计生抓得紧,因为关系到各级干部的“官帽子”,而殡葬工作与“官帽子”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很多时候政府说话不算数。
4、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破坏。据有关方面提供的数据测算,目前,我市每年土葬超过40000人,减去坟墓自然消失因素,年被土葬吞噬的山地至少1000亩,有的地方因建坟墓毁坏了林木、植被,严重破坏生态环境。
5、败坏社会风气。群众相互攀比办丧事风在一些农村地区比较严重。一些地方的群众为了表明对亲人的孝敬,不惜借款大办操办丧事,为此背上沉重的债务。另外,在调研中发现,现在出大殡的对象主要是有钱、有势、有权的人,这些人真正的目的并不在于祭奠死者,而在于显示自己的社会实力。由此,助长了攀比、奢靡等不正之风。
五、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从以上问题可以看出,目前的殡葬改革工作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阻力,这既有来自政策层面的因素,也有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还有当地领导和民政部门的重视努力程度等原因。
有的人信奉“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的人信仰“风水地气”、“命理学说”,选个合适位置埋葬后,能荫福后代。由于这些传统观念在群众中广泛存在,目前又无法作出科学合理的、都能接受的解释,因此,传统观念在短时间内不会很快被破除,人们在感情上对火葬还不愿接受。比如在现实中,偷埋乱葬一旦被发现或举报,丧主就会到处托熟人说情,有的还主动提出向殡葬管理部门交一定的罚款,以确保亡故长辈不被起尸火化,实现自己的孝心。
(二)有关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殡改工作已实行了几十年,至今我国尚无一部《殡葬法》,目前执行的仍是国务院1997年颁布《殡葬管理条例》。殡葬事务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现行法规缺乏明确的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法土葬如何执行?个体和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非法从业者如何取缔等都无法可依。
土地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也很少涉及殡葬改革的内容;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缺乏破除殡葬陋习、倡导文明新风的内容。
运动过,影无踪;
平时跟踪,空对空”。
全市有42台运尸车辆,总投资366.09万元,财政拨款仅占11%;
18台火化炉,总投资473.4万元,财政无任何投入,资金主要靠当地民政部门筹措。新野、邓州、南召、镇平等县市的殡仪馆建设年代久远,长期缺乏维缮,致使建筑用房老化陈旧,破损比较严重,基本处于维持使用状态。同时,由于缺乏资金投入,设备老化不能更新,排放物超标,严重污染了殡仪馆周边的人居环境。
三是这几年许多港台甚至国外华人回乡寻根、问祖、探亲和一年一度的炎黄祭祖大典、国家法定的清明节放假,无疑使祭祖上坟文化再度兴起,成为一种潮流,这些因素都影响了殡葬改革的进一步开展。
(七)推行殡葬改革的任务艰巨。按照现行的殡葬法规要求,硬性任务主要有强制尸体火化、禁止装棺土葬、迁移或平整违规坟墓、禁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和搭设灵棚等4项,其中每一项任务对政府来说都是一件大事,都是向千年旧习挑战的一场社会变革,是人们意识形态的一次重大转变,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么大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而单靠民政部门在短期内管好难以实现。殡葬改革20多年来,就是只抓了其中一项——强制推行尸体火化政策,其余的都没有作为重点,基本没有触及。
(八)殡葬管理内部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社旗、方城、唐河、邓州等县市未能很好解决殡葬执法机构(殡葬管理所)和执法人员的编制和经费问题,这些地方殡葬执法机构是自收自支性质,客观要求他们自筹执法资金,因而“以罚代化”就成了自筹资金的主要手段,客观上助推了“以罚代化”现象的滋生。近几年,随着各级民政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整治的力度不断加大,一些民政执法负责人受到处理,如内乡殡葬执法队长被判刑,社旗执法队长被党内警告。但由于根本性问题得不到解决,殡葬执法受到了严重制约,工作陷入僵局。另外,乡镇工作经费明显不足,部分乡镇便将“以罚代化”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缴钱后埋的不上报,不缴钱偷埋的举报到民政部门起尸火化。
(九)工作无手段,殡葬执法难。对违反殡葬管理条例不火化的,民政部门的手段就是起尸火化,但由于工作方法简单生硬(如强行掘开坟墓,起出尸体直接浇油烧尸)、态度粗暴,容易与群众发生冲突。而执法人员经常受到辱骂、威胁、恐吓,甚至围攻和殴打,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与对策。
殡葬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保持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充分认识殡葬改革面临的严竣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把我市殡葬改革逐步推向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任何政策都不能与法律相冲突,任何行政行为都要法律的授权或许可。目前施行的《殡葬管理条例》是国务院1997年出台的,可操作性差,与《宪法》第四条有一定的冲突。新的《殡葬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修订后,会处理目前存在的缺陷,增强可操作性和保障性措施,更有利于推进工作开展。
二是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实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是一个艰巨的任务,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要搞一刀切,搞短期行为,应稳步推进。首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重新划定火化区,政府应采取奖励、补贴、政策引导的手段推进殡葬改革,不能一味地采取强制手段。
尊重人的文化传统,也要为他们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人际环境,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
四是坚持生态丧葬的原则。人来自于自然,必然要回归自然,目前的火化尸体和公墓建设,据有关专家研究,既浪费了资源、污染了环境、加重了人的负担,不能称之为生态丧葬。如何研究新的丧葬形式,能保护自然环境、节约耕地,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循环发展,是当前殡葬改革的关键。
(一)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多元化丧葬形式。
1、建立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有利于政府民政部门进行管理,不仅保护了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也能减轻“二次入棺”土葬现象。建议借鉴郑州市加强农村殡葬设施建设的做法,由市、县、乡三级财政拨出专款,扶持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市县政府制订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建设资金奖励政策,每建成一个公益性墓地奖励1-2万元,激励乡村早建公益性墓地,提高入葬率,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普及村级公益性公墓。
同时也使光秃秃的山坡变成片片绿林。让亲人的骨灰滋润树木长大,“化作春泥来护林”这种安葬形式很有超前意识,对绿树成长有好处,对社会也有益。
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4、壁葬。壁葬,就是以墙代墓,在一堵墙上设立层叠的小格子,将骨灰盒封存于墙格中,用花岗岩封面,上面刻上碑文,一堵墙能容纳上千个骨灰盒,非常节约土地资源。这种新型的丧葬方式适合在那些缺少耕地且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使用。
也契合了国家大力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精神。
(二)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推行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殡葬是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民生工程,涉及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对社会的发展进步产生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殡葬改革要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建立责任考核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并把该工作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同时,从民政、公安、规划、土地、林业、环保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乡村为重、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同时要重视殡葬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实完善各级殡葬执法队伍,解决好其全供事业编制和人员经费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殡葬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推行惠民殡葬政策。民生问题应包含人的生老病死问题。目前,各级政府对公民的生、老、病都给予经济补助,唯独对“死”没有补助。殡葬改革既然是一项民生工程,各级政府应该在殡葬基础设施、队伍建设上资金上给予扶持,更重要的是对亡故公民施行火化补助。一是搞好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所需资金应当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二是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对生前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由政府免除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可从重点救助对象起步,逐步扩展到向辖区所有居民提供免费基本殡葬服务。三是设立殡葬改革专项资金,建立殡葬改革经费保障机制。殡仪馆改建(包括火化设备的购置、更换、维修)、基本殡葬费用(运尸、冷藏、火化)应由政府埋单,减少群众殡葬支出,走政府投入、民政管理、群众受益的路子。目前,我省的永城、新郑、栾川等13个县市已经对群众免收遗体火化、接运等殡葬基本费用,由当地政府埋单,很受群众欢迎。
(四)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查以罚款代替火化等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建议开展全市殡改工作专项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违规设置收费、罚款项目,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和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对镇平、邓州、社旗、唐河“以罚代化”比较严重的县市区,要集中时间进行综合治理。作为自律的一项内容,凡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在处理亲属丧葬活动中有违规行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丧葬习俗改革,逐步形成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丧葬新风尚。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和必要的管理措施,更重要的是创造一种群众能接受、蕴含传统“孝道”等积极文化、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有效解决殡葬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使群众接受这种新的殡葬方式,并逐步向生态葬的方向发展。当前,要切实加强对村(居)民委员会、红白事理事会等基层群众组织活动的指导,引导群众在殡葬改革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推动殡葬管理社会化,促进殡葬改革在基层的落实。
县人大常委会: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常委会牵头,组成调研组,分5路到19个乡镇和县民政局、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道教协会等单位调研。调研中,调研组分别听取了19个乡镇和有关单位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安葬的情况,召开了各种形式的座谈会,走访了部分村、组干部和群众。调研范围较为广泛。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从2004年4月开始运行以来,先是在县城建设殡仪馆集中治丧,然后成立殡葬管理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天圆山公墓三位一体),由民政局统一管理。为了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行死亡人员遗体火化制度的通告》、《正安县殡葬管理办法》、《正安县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暂行办法》、《正安县火化区域规划方案》、《正安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关于禁止私自买卖坟地、建造“活人墓”的通告》、《关于对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优惠减免政策的通知》等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对重点优抚、农村五保、孤儿、“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实行了殡葬服务收费部分减免政策。
1、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大大增强公民对殡葬工作的认识。一是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发放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指南读本等,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殡葬改革政策、法律、法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二是深入基层,采取各种形式面对面对群众宣传讲解殡葬政策,引导群众摒弃陈规陋习,树立文明祭祀新风,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工作的认识。
专用运尸车15辆,冰库泠柜3台,冰棺8台;
天圆山公墓占地面积196亩,其中,火化场建筑面积2600平方米,总投资1100万元,现有拣灰炉3台,骨灰寄存橱290格,已安葬墓穴623穴。
3、殡葬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我县自2006年推行遗体火化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殡葬管理服务部门艰苦工作,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全县19个乡镇661个村民组近26.38万人划为火化区,遗体火化6651具,火化率100%。火化区范围内计划147个村建公益性公墓,已建公益性公墓102个(不含天圆山公墓),公益性公墓中基本改变了骨灰装棺入葬留大坟头的现象。
4、道教协会在全县的殡葬改革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县道教协会从**年成立以来主动配合乡镇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及法规,积极做好丧家的工作,经过全县道士从业人员的努力和务实的工作,我县农村治丧混乱和抗尸不火化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坚持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经过全县上下各级组织的共同努力,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严禁土葬遗体、骨灰入棺土葬;
建有公墓的地方,骨灰应葬于公墓;
未建公墓的地方可将骨灰寄存于骨灰堂。树葬、抛撒、深埋不留标志等多种方式处理骨灰”。而我县在火化区内,火化遗体已被群众接受,但是火化后入公墓率低,乱埋乱葬、装棺入葬埋大坟头现象突出。部分乡镇由于政策法规宣不到位,工作中只注重火化区域死亡遗体的火化,火化后安葬把关不严,加之群众受传统的丧葬习俗影响,安葬时基层由于跟踪督促不到位,而导致乱埋乱葬,其结果造成既没有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土地资源,又加重了丧家经济负担。
2、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不足,规划不合理。近几年来县人民政府投入46万元,在全县92个村建设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平均每个公墓5000元。由于投入不足,导致公墓设施不完善、功能不全,部分村仅圈定了一个区域,走走过场,没有进行实质性修建。加之一些村公墓的选址不合理,又不方便老百姓,造成火化后公墓入葬率低。即使火化后进入了公墓,由于后续管理跟不上,丧家也不愿意将骨灰在公墓入葬。
格林镇的朝阳村,公路以上都纳入火化区,而公路以下离303省道较近的未纳入火化区;
和溪镇大坎村青河组,s207省道通车后仍未列入火化区域;
四是个别乡镇,一到冬季大雪封山的冰冻时节道路封堵,人行走都成困难,无法将遗体运往火化场火化。
4、群众反映遗体火化过程中负担过重。遗体接运费、火化费、租车费、往返途中的生活费等,近2000元,大部分农村家庭难以承受。村组干部要做好丧家思想工作,就要增加感情投入,都要吊唁送礼金。有的乡镇还要从民政上补贴部分现金和粮食,丧家才将遗体送去火化。民政的各种补贴等于不是政府埋单的埋单。
5、管理职能分散,综合执法机制尚未完全形成。殡葬工作涉及民政、公安、环保、国土、林业等众多部门和乡镇,政出多门,管理职能分散。各职能部门对殡葬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既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对违反殡葬改革行为进行纠正、处罚,难以形成综合执法,这是遗体火化后装棺入葬、留大坟头的原因之一。
6、殡葬管理体制不顺,服务质量不高。县殡葬管理所(殡葬执法大队)是全额拔款参公事业单位,属于民政局下设的正股级单位(县编委核定财政拔款事业编制8人,在岗6人,1人占编在局工作)。公墓、火葬场、殡仪馆由民政局行文设置为“正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性质属于企业,人员组合是由主任聘用。管理体制上,殡仪馆、火化场公墓均应由县殡葬管理所实施“三位一体”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但实际情况是殡葬管理所与殡葬服务中心各管各的业务,各管各的人员,工作形不成合力,服务质量不高。
7、殡仪馆场所小,通往火化场道路狭窄。随着县城的扩容,人口的增加,一旦遇到多家办丧事,吊唁人员多,场地就十分拥挤,车辆乱停乱放,有时灵车送尸都难以通行。天圆山公墓道路堵车严重,每逢春节、清明节上香往来车辆一堵就是几个小时,社会反映较为强烈。
8、对道士从业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的道士从业人员不自觉维护全县殡葬工作的大局,不接受乡镇社会事务办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有的道士诱导丧家做3~7天道场借机敛财,还将骨灰装棺,在棺内摆上几件衣服,把骨灰撒在棺内的衣物上,然后孝子破手指头滴血用朱砂白酒点在骨灰上,说什么血脉相通,再盖棺入葬等现象,严重违反了正安县殡葬管理办法。
9、七周岁以下儿童死亡是否火化,没有明确的规定,乡镇在执行遗体火化时十分为难。
殡葬改革的目的是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传统的丧葬陋俗,保护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如果火化骨灰在装棺入葬、留大坟头,不但不节约土地,不节省财物,反而增加干部群众的负担,则必然会引起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不满,形成一定阻力。通过殡葬改革工作的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在全县上下形成殡葬改革工作的浓厚氛围。县、乡镇、村(居)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宣传力度,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二是对违反殡葬工作的各种事件及时有效的处理,特别是对个别修建“活人墓”、带棺入葬、留大坟头占耕地的,进行严肃处理。
二是未列入殡仪馆集中治丧的城郊结合部,随着县城改造扩容应纳入殡仪馆集中治丧。
4、采取多种方式安置骨灰,杜绝骨灰装棺土葬、留坟头。在规划和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同时,加快乡镇所在地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步伐,村、组公益性公墓的建设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暂时未纳入火化区域规划的,应将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也可根据群众居住地域、风俗等情况集中规划墓地,解决乱埋乱葬的问题。
5、理顺管理体制,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县民政部门应加强殡葬服务的管理,尽快理顺管理体制,解决殡葬管理所与殡葬服务中心两张皮的问题,统一领导、加强财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四
43、项目实施是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的需。
7、辅助设施区...........................................
资格等级:丙级。
证书编号:工咨丙12120070011钟祥市殡葬管理所整体搬迁建设项目。
钟祥市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o九年三月。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经理:李军。
项目策划:石虹国家注册工程咨询师(投资)康世林。
编制人员:顾若望罗晶晶田立平苗军荣张小琴侯凤。
项目打印:侯凤项目校对:赵进项目审核:邹涛。
一、概述。
1、项目名称。
天堂生态陵园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徐里山区小洪山山麓。
3、项目承办单位天堂公墓管理所。
4、项目法人代表:
5、项目性质:新建。
二、项目单位及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萧县天堂公墓经批准于199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该单位为建设皖北一流的生态陵园,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丧葬改革,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引进有经验和经济实力的马鞍山市天堂丧葬用品有限公司具体承建。
该公司注册资本叁拾万元,有固定资产伍佰万元,流动资金叁佰余万元,年营业额伍佰余万元。现在正不断地对外扩展业务,该公司实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公司内部实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严格的责任制,各项业务责权明确,井井有条,蒸蒸日上。该公司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马鞍山市有良好的信誉。
法人代表××,1974年生出,浙江省温岭市人,中学毕业后开始经商,到现在已有17年的经商经验。目前主要经营公墓行业和园林雕刻业务,从事公墓行业已有12年,现与安徽省马鞍山市国营公墓、当涂县公墓、黄山市徽陵(公墓)、歙县大山公墓、淮北鹰山公墓等,有广泛的业务合作。在马鞍山还经营了世纪耐磨材料厂和饭店等行业,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目前还不断地拓展了其它行业,合作单位和个人都取得了很好诚信度。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3、民政部《关于印发〈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民事发[1992]24号;
4、民政部《关于加快殡葬事业发展的意见》民事发[1995]27号;
6、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发布《安徽省公墓建设规划的通知》民务字[1999]178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9、《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
10、《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1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12、《宿州市统计年鉴》2005年;
13、项目单位提供的背景资料、技术数据等;
14、萧县及周边地区同类项目数据比较;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要求。
党中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温家宝总理也提出了要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这些都为我们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明确了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开局之年。特别是我县作为“全国防腐第一大县”,要组织召开世界性的大会,殡葬环境治理再次摆上重要位臵。当前农村中的一些殡葬陋习与新农村的建设要求格格不入,具体责任在:由于受几千年陈旧、落后的丧葬习俗影响,在办理丧事中,不文明办丧,吹吹打打,披麻戴孝,大操大力,还互相攀比,往往花费巨大,浪费严重,并借丧事之机大搞封建迷信活动,做道场、搞路祭等,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同时,对遗体火化后的骨灰处理不按指定的地点规范安葬,而是到处私埋乱葬,有的甚至修大坟造大墓占地几十平方米,致使“三沿五区”(三沿:沿铁路、公路、河道;五区:生活住宅区、城市规划区、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内乱埋乱葬现象严重。上述现状严重影响了自然景观及生态环境、旅游环境和投资环境,妨碍着村民生存居住条件,如不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殡葬改革,势必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道而驰。
2、是保护土地和森林资源的好做法。
中央早在五十年代就提出:婚嫁丧葬中的陋习要改革,封建迷信要破除。改革开放以来,中央把殡葬改革列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国务院专门制定了《殡葬管理条例》,把殡葬改革纳入了法制化管理。江泽民同志也指出:我国是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的国家,在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实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大力推行火葬,推行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节约土地和森林资源,保护中华民族的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是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五
乡镇关于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多发[2018]14号)精神,全面推动我镇殡葬改革,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实行方案。
1、指点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109大精神为指点,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色殡葬理念,进1步增强做好殡葬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急感,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良民生、增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品牌高安,做出积极贡献。
2、基本原则。
——坚持疏堵结合。加快构建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不断满足人民大众殡葬需求。同时,加大殡葬乱象治理力度,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殡葬新风。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殡葬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完善殡葬管理服务政策举措,强化源头治理,分类施策,补齐短板,构成主动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提升行业水平的工作机制。
——坚持公益优先。突出殡葬事业公益属性,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完善绿色殡葬奖补鼓励机制,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确保实现人人享有公益性基本殡葬服务,让人民大众成为殡葬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坚持各方协同。加强工作气力,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调和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成加快推动殡葬改革、增进殡葬事业发展的强大协力。
——坚持宣扬引导。加强宣扬教育,引导广大人民大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使之成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动习惯。
——坚持依法治理。贯彻履行殡葬管理法规规章,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实行关口前移,强化办丧事前引导、事中监管,积极稳步推动殡葬改革。
3、目标任务。
依照上级要求,实现遗体火化率到达100%,殡葬基础设施覆盖率到达100%,骨灰入公墓100%;“3沿两区”散埋乱葬全面整治,骨灰装棺再葬和办丧扰民现象全面制止,骨灰集中安葬率到达100%;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率分别到达65%和50%以上。建立健全布局公道、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7化”目标,即: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良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风俗文明化和殡葬设施现代化。
(1)着力推动遗体火化。从2018年6月20日零时起全面推行遗体火化,严禁背法背规占地土葬。严格履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严格凭火化证发放丧葬费等丧葬补贴。
(2)坚决整治散埋乱葬。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全域旅游发展等工作要求,加大对铁路、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和城镇建成(计划)区、工业园区等“3沿两区”散埋乱葬坟墓整治力度,将现有散葬坟墓迁入公益性骨灰堂(公墓)集中安葬。依法撤除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巡查督查,杜绝出现新的散埋乱葬现象。
(3)大力推行生态安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推动节地生态安葬有关要求落地实行,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推行骨灰堂安置、壁葬、树葬、花坛葬、深埋、撒散等多样化节地生态葬法,新建城乡公益性公墓的节地生态安葬率到达100%,制止骨灰装棺再葬,提升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制止建造超规定面积墓位,大力推行使用卧碑。
(4)积极推动移风易俗。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村(社区)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发挥村(社区)“两委”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大众在殡仪馆或集中治丧场所文明节俭办丧,制止在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洒纸钱、办丧扰民,对背规办丧的要依法责令改正。加强殡葬移风易俗宣扬引导,指点制定现代文明殡葬新礼仪,不断阐释拓展传统祭扫节日的优秀文化教育内涵,宏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1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养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4、工作举措。
(1)强化殡葬改革组织领导。把深化殡葬改革作为建设魅力东城平安祥‘福’,保障和改良民生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成立镇殡葬改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居)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村支部书记为各村殡葬改革的第1责任人。村(居)委会主任为殡葬改革信息员,负责辖区内殡葬信息搜集和上门劝导工作,签定责任状,落实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层层抓落实。组建人数很多于30人的镇应急综合执法大队,党委宣扬委员吴炳辉担负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武装部长周健生、党委委员苏俊为副队长,负责殡葬执法工作。
(2)加快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市政府全面实行殡葬基本服务全免费政策(全市范围内遗体接送、搬运、火化、冷藏3天、骨灰贮存1年),构成“1条龙”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治丧场所、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逐渐构成布局公道、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便捷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网络。大力推动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年底前集镇集中建成1个公益性墓地,并在公益性墓地旁建设1个占地面积100㎡,使用面积200㎡的公益性骨灰堂。严格控制墓穴用地,单人墓穴面积不超过0.42㎡,双人合葬墓面积不超过0.8㎡。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7月中旬前完成1定数量的墓地基础设施,满足今年的殡葬改革工作需求。
(3)不断增加殡葬改革的投入。把镇公益性墓地和骨灰堂建设列入公共福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项目,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支持。落实市殡葬改革工作经费,根据市财政每一年安排的资金,下拨1定的经费支持村(居)红白理事会的工作。
(4)落实部门的职责。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构成协力。
各村(居)委会:全面负责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负责棺木处置、“3沿两区”散埋乱葬整治,推动移风易俗等工作。
组织办: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纪委: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在办丧事活动中的背纪背法行动的查处力度。
综治办:参与组建镇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殡葬从业人员思想教育、从业转业工作。
宣扬办、文化站:要做好殡葬改革宣扬引导工作,并将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工作范围;负责指点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新村办:要将农村殡葬改革有关要求列入新农村建设标准。
民政所、殡改办:负责调和镇殡改工作,承当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等方面的职能,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制止乱埋乱葬。
卫生院:要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杜绝遗体从太平间流入社会乱埋乱葬。加强对从医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
计划办、林业办、农业办:要加强墓地计划、墓地征用、墓地绿化管理和乱埋乱葬、毁田毁林造坟等行动的治理。
镇中学、中心小学:负责对各学校殡改工作的宣扬、教育、疏导工作。
城监中队:要加大对城区范围内抬棺游丧、演奏喇叭、搭设灵棚、摆道场、占道路祭、沿途演奏、燃放爆竹烟花等行动的治理。
祥符派出所:对扰乱社会治安、阻碍殡葬改革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财政所:要切实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及建设投入。
劳动就业保障所:负责全镇丧葬补贴申请和发放。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城分局:要规范殡葬用品市场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采的丧葬用品行动,收缴烧毁非法丧葬用品。
工会、团委、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配合和参与殡葬改革。
(5)严格规范丧葬补贴发放。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及参加社保的相干人员亡故后,社保局等相干部门须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经市人社局审批后发放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和1次性抚恤金。对背规出具遗体火化证及背规办理丧葬补助的单位和当事人,镇纪委将配合市纪委调查核实后,依纪依规给予相干单位领导和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罚。
5、工作要求。
(1)加强宣扬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深入宣扬殡葬法规政策,宣扬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调和的殡葬风俗和文化,普及科学知识,提倡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以每一年3月16日至4月15日的“殡葬改革宣扬月”为契机,大力展开殡葬宣扬,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大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要大力宣扬推动殡葬改革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暴光负面案例,努力营建有益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
(2)突出党员干部带头。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文件精神,党员、干部、“两代表1委员”等先进模范人物要切实发挥推动殡葬改革的带头作用。要带头推行遗体火化,节俭土地资源;带头推行生态安葬,保护自然环境;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提倡文明新风;带头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带头治理乱埋乱葬,保护绿水青山;带头提倡殡葬改革,宏扬新风正气。各级干部、工作人员要加强对亲属丧事活动的束缚,积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对不良偏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做到早提示、早制止、早纠正,决不允许对背法背规殡葬行动听其自然乃至包庇纵容。要以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为契机,切实推动殡葬改革全面深化有序发展。
(3)强化责任追究。把完善的殡葬设施、优良的殡葬服务、规范的殡葬市场、文明的丧葬风俗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家庭创评等系列文明创建工作和年终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1票否决”制度。成立督察组,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干单位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进行追责问责;对村(居)委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连续3次排名后两名的,启动问责机制,对书记、主任进行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规定履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弄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由纪委给予党纪政纪处罚,公职人员1律实行停职纠正,对乱埋乱葬的直至改正为止。凡未完成当年度殡葬改革任务的村(居)委会,取消当年度综合先进评选资历。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六
根据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的有关内容,现就我科财政改革和量化考核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根据区委区政府下发的夏办发[20xx]19号和区政府下发的夏政[20xx]19号文件有关规定,一是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价格标准,对车辆实行以旧换新;二是对各单位新增资产经批准同意的,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的,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经费支出。
我们为321户行政事业单位统一安装了《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财政部门安装了网络版,各行政事业单位安装了单位版,做到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面达到了100%,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对土地、房屋、计算机、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制作了图像卡片,各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使用等情况一目了然,动态监管体系已建立,实现了资产动态管理。
设立的国有资产收益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区关于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各项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区委办公室下发的“19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通过拍卖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并邀请了区电视台、区审计局、区纪委对拍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做到了资产处置公开、公平、公正;资产有偿使用审批实行单位先申报,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施行;根据市财政局的安排,今年主要是资产清查,产权登记工作暂不进行。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七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党风政风民风的新风向,也是保护土地合理利用及生态环境,倡导厚养薄葬的重要举措。目前我镇各村街由于对殡葬改革工作认识不到位,大操大办(使用棺木、操办酒席、歌舞杂耍等)现象依然十分严重。为彻底改变落后局面,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河北省殡葬管理条例》、《河北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和河北省民政厅、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廊坊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廊文明[2018]17号)文件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提倡厚养薄葬理念,形成丧事从简之风。
1、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镇范围内的死亡人员一律实行火葬(火化地点为文安县殡仪馆),禁止使用寿木(棺材),建议使用骨灰盒,骨灰盒控制在2000元以下。
2、严格执行丧事从简的原则,全镇范围内丧事办理一律不准大操大办。一是食品安全方面,理事会从业人员选取有备案证和健康许可证的,保证安全用餐标准,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忙活人控制在30人以下,不发烟,为自愿无偿服务,待客饭菜每桌(10-12人),价格控制在200元以内(包括主食、大锅菜、炖碗、菜碟不超8个),建议取消烟酒;二是文明祭奠方面,农村传统音乐会只聘请一班;取消歌舞、军乐、戏曲、杂耍、哭灵、二人转等既不尊重逝者,且败坏村风民风的挥霍浪费行为;三是环保祭祀方面,禁止燃放烟花鞭炮,改为电子炮;禁止使用车、马、人、纸活等迷信用品,鲜花、花圈等各类丧葬用品一律从俭。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成立新镇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办公室主任由韩克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郑建昌同志担任,负责全镇殡葬改革具体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街该项工作的主要责任人。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
2、动态管理。各村在发生人员死亡情况的当日或次日向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食安办报备相关情况,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与事主签订“丧事从简”承诺书,并监督执行。
3、严查严处。凡出现变换方式搞变通等一切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对当事人及总管、村干部等所有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殡葬改革发言篇十八
罗妥中心校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签发人:刘定军。
--纪学习罗殡改﹝2016﹞8号文件纪实。
我校为了顺利推进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根据罗甸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根据县教育局殡葬改革宣传动员会议要求。我校于2016年2月29日,下午16:10在学校多媒体教室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我校在职31名教师参加。
会议由刘定军校长主持,由刘校长组织学习罗殡改〔2016〕。
1号文件、《罗甸县殡葬惠民实施办法》及和《罗甸县殡葬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
刘定军校长在动员大会中指出:一深刻认识殡葬改革的重要性的和紧迫性;二强化示范引领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最后,刘定军校长组织全体教师及深入到退休老教师家中签定《罗甸县单位职工殡葬改革遗体火化阶段工作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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