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律合同(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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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律合同(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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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有效性依赖于双方的自愿和真实意图。在合同签订前,要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充分的讨论和协商。下面是一些常见合同的案例,供大家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使用。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一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电子商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基本状况。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产地: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价款。

商品单价为_________,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共计:_________(大写)元。

第三条支付条款。

1、付款程序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

(1)先付款后发货;。

(2)先发货后付款。

2、双方商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买方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2)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3、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邮局费用。

第四条装运。

1、装运时间:_________。

2、装运地:_________。

3、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4、货运单位:_________。

5、买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包装。

1、卖方须用_________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六条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委托_________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

第七条退货。

1、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卖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2、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第八条迟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除非另有规定,本合同在下述任一情况下终止:

(1)通过双方共同书面协议;。

(2)如果另一方完全因其责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未履行其义务,程度严重,并且在收到未违约方的书面协议后_________日内未能消除违约影响或采取补救措施,在此种情况下,非违约方应给另一方书面通知来终止合同。

第十条产品质量责任。

1、卖方销售的商品质量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的合法商品(产品)。

2、卖方承诺承担由于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买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十二条声明及保证。

卖方:

1、卖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买方:

1、买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三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四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九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买卖双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卖方(盖章):_________买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世界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 总则

1. 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 xxxxxx 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4. 双方约定:淘宝商城专卖店上线时间为: 年 月 日

淘宝旺铺 :年 月日

5. 双方约定:拍拍旗舰店上线时间为: 20xx 年 4 月1日

6.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7.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二章 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2. 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 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 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 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 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 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 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 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 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 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 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0. 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 xxxx 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 xxxx 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 xxxx 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 xxxx 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 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 xxxx 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 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 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 甲方因在合同签定日支付10000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 图片优化 网店整体设计等)

3. 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差额和佣金作为收益。

3.1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 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5%的佣金比例。

3.2销售差额: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批准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销售,并将该销售差额作为乙方的收益。销售差额=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指产品实际销售给终端客户的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是甲方制定并与乙方结算的价格。

4. 配送与结算

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4淘宝商城网店申请时,乙方按照淘宝商城规定交纳所需费用,保证金 = 10,000元(用于交易纠纷的赔付) 服务费 = 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 + 技术服务费年费。

4.4.2技术服务费年费:6000元/年(商户需在入驻时一次性交纳);

4.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 15 日至 20日期间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扣除当月的佣金)。

5. 乙方向甲方快递对帐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 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 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具体由甲方制定。

2. 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2.6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官方网上商城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3. 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 1 万元计算。

3. 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 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第七章 争议解决方式

1. 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 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 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 xxxx 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 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 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 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月日 乙方(盖章):

北京世界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月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北京世界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三

贝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淘宝商城网店服务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 乙方为甲方所经营的互联网店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视觉设计、美化、规划等服务。包括网店的装修、上传新品,直通车、钻展及广告等所需的海报设计、新品拍摄的现场协调。

2、 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店铺的广告推广、促销运作,包括对产品价格定位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包括直通车、钻展等广告运营操作服务。

(二) 服务费用

1、 视觉设计服务:3000/月

2、 营销服务:3000/月

甲方认可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服务前1-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个工作结算月的费用。

本协议履行结算月从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期合作在双方没有异议条件下,以此类推。

(一) 甲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包括质量、货源渠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 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进货、发货、退换货。

(三) 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 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 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资金、资料账号做代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宝贝。

一、 甲方提供乙方的数据、资料确保真实、合法、否则对 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 由乙方操作违反所在的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所带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用于服务无关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 乙方擅自删除宝贝,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一、 根据合作效果双方都有权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双方无任何异议,该协议自动顺延。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在甲方付费后即刻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歌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四

本协议描述中国 电子商务网 ( ) 提供的服务及用户的责任, 在用户注册时点击"我同意"的按钮或注册使用本网站时点击"注册"按钮均表示曾仔细阅读过本协议并接受当时版本的该协议全部条款,包括本协议包含的其他协议。本协议如有修改会在本网公告中示出,请用户随时关注。

1)在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前提下,本网站向注册用户提供不可转让,非独占性的服务,并保留今后修改,删除其中任意项或全部服务的权利。 在不对本网站权利限制的前提下,除非经本网站明确书面同意,用户不得转载,发布,销售,e-mail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本网站的内容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

本网站收集并提供信息,用户同意本网站将其所认为合适的信息提供给其他用户或访问者并不承担任何真实性及时性或准确性的责任。用户同意尽量提供准确,严肃的信息,并对自己提供的信息或回复以及随后的成约及合同的履行等负全部责任。

因为因特网上的身份认证极其困难,虽然本网站将尽力确认用户身份并提供各方面参考信息,用户同意自行确认其他交易方的身份并对此负责,本网站对用户的身份,信用度等不负任何责任。如用户利用虚假身份在本网站活动产生的一切损失由该用户负全部责任。

2)拒绝,延期处理和终止使用的权利

不论有无原因,本网站有权在通知或不通知的前提下终止本协议,有权拒绝向任何用户提供或者继续提供任何服务。本网站亦有权在自认为合适的时候延期处理您的申请,或在您的行为有违反本网站规定的时候终止您的使用权,以上权利皆不必说明理由。用户亦有权随时终止该协议,但需通知本网站,而且在本协议及包含的协议下所有义务完毕以前仍将遵守相关规定。

3)服务修订

中国 电子商务网可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要通知用户的权利。用户接受中国 电商务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权利,中国 电子商务网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用户及访问者承认本网站的所有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以及本网站上所包含所有者为第三方的所有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受国内和国际知识产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并在未得到本网站书面同意前不转载、发布、销售、e-mail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将该财产(包括信息、软件、硬件及结构)或服务转移到第三方。

不作商业性利用。您同意,您不得对任何资料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国 电子商务网授权高层管理人员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复制在本网站上展示的任何资料。

本网站不是交易任何一方,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不承担与交易有关的任何责任。用户及访问者同意按照本网站所提供的服务使用本网站,本网站不提供对于任何一方身份认定、履约能力、信息准确性、产品质量、数量、适用性、打印错误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用户及访问者同意尽可能准确真实地输入所有信息。

本网站所提供的一切与通讯有关的服务服从国家的政策法律。涉及第三方的服务除服务服从国家的政策法律外还同时服从第三方规定。如因本网站以外的原因导致有关的服务无法继续或收费改变,用户及访问者同意自行承担责任和义务。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五

甲方为了使用乙方拥有的“________网”(以下简称“本网站”)的信息和利用该网站从事相关的电子商务活动,故签订以下合同。

1. 权利:

1.1 乙方有权对会员通过本网站提供和发布的各种信息进行审核、编辑、删除;

1.2 乙方有权对会员的真实身份进行验证。

2. 义务:

2.1 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乙方所承诺的各项服务;

2.3 乙方在收到甲方付款凭据的_____小时内开通乙方服务。

1.权利

________网高级会员权利:

1.1 在线查看全部专业技术资料。

1.2 《________网》以首页长期在线滚动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3 免费下载各种金属、非金属的选矿试验报告。

1.4 免费咨询各种矿石的选矿试验方法、选矿厂的建设等。

1.5 免费协助会员进行贸易撮合,优先推荐贸易机会。

1.6 以优惠价格购买选矿行业报告及 各种最新选矿专业书。

________网vip会员权利:

1.1 提供长年技术顾问,专家可到现场指导。(注:甲方提供一切出差费用)

1.2 在线查看全部专业技术资料。

1.3 《________网》以首页长期在线滚动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1.4 免费下载各种金属、非金属的选矿试验报告。

1.5 免费咨询各种矿石的选矿试验方法、选矿厂的建设等。

1.6 免费协助会员进行贸易撮合,优先推荐贸易机会。

1.7 以优惠价格购买选矿行业报告及各种最新选矿专业书。

2.义务

2.1 入会后乙方给予的网站登陆帐号和密码不得转让和转借;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4 甲方需提交给乙方注册信息,保证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3.2 付款方式:

1.(公司账户)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汇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乙方在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1小时内开通乙方的相关会员服务;

4.1 本合同任何一方有违反合同条款规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

4.2 一方对违约方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

如发生水灾、火灾、骚乱、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事故而影响到甲方的服务质量,甲方无需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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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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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六

电子商务合同是当今社会中普遍存在且发展迅速的一种商务形式。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问题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将就电子商务合同法律开云官网app下载安装手机版 展开讨论。

首先,电子商务合同的形成与传统合同有所不同。传统合同的形成需要当事人通过面对面的讨论和签字捺印等方式来达成协议,而电子商务合同则不同。电子商务合同的形成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这种方式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但由于电子商务合同的属性特殊,当事人应注意电子合同的有效性要求,例如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保证交易的真实性。

其次,电子商务合同在法律保护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电子商务的特殊性,电子商务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以及损害方的救济途径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加以明确。尤其是在争议解决机制方面,由于电子商务合同往往涉及跨境交易,当事人之间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因此,国际上需加强法律合作,以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另外,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也值得重视。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署和执行方式具有互联网的特点,当事人之间往往处于不同地区或甚至不同国家,因此,确定适用的法律具有挑战性。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当事人在签署合同时应在合同中明确选择适用法,并加强对适用法的研究和了解,以减少合同履行中可能发生的法律争议。

此外,电子商务合同也给予了当事人一些便利。电子商务合同的电子化特点使得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变得更加快捷和高效。电子商务合同的在线签署和在线支付等功能不仅提高了合同订立的效率,也方便了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此外,电子商务合同的存档和保存也变得更加方便,避免了纸质合同易丢失或损毁的风险。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合同是时代发展的产物,在改变了人们的商务方式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法律问题。为了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合同的优势,当事人需要重视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加强风险预防和合同管理。同时,相关法律法规也应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及时进行更新和完善,以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七

因网络自身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对于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与传统合同纠纷相比显得更加复杂和困难,本文提出在我国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找新的联结点来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报告中对电子商务(ec)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如果将商务圈定在交易范畴内,那么电子商务只包括不同主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商务活动,所有这些商务活动都是一种交易,都需要订立合同或契约,而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这种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称之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on-line transaction)。在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中交易主体往往会以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这种合同我们称之为电子合同或电子商务合同。从实质意义上讲,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并没有不同,都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记载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的方式或形式发生了变化。简单地说,也就是记载合同内容的方式或手段被电子化了。

在传统的物理世界中,某一特定法院根据与合同联结点有关的地域范围来确定其管辖权。而在因特网中,网络空间是无边界可言的。人们在网络上可以在瞬间往返于千里之外甚至跨越数国,而本人却无需发生空间上的变化。因此人们无法将网络空间象物理空间那样人为地分割为若干领域。那么法院对于网络空间的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原告就被告原则是传统民事诉讼中应当优先予以考虑的管辖理论。但是在网络的“虚拟世界”,被告在很多情况下都不用真实姓名、真实地址等个人资料。这就使得在纠纷发生后,原告要确定被告住所地,从而确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很难。

传统的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在传统的合同纠纷中合同签订地的确定方法是: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但在网络交易中,如果双方在电子合同中约定有合同签定地点的,则另当别论。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签订地,我们知道,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并不见面,所有的交易包括电子合同的签订都是在网络上完成的,双方可能知道对方的电子邮箱,但往往不会去了解对方在物理空间中的具体位置,众所周知,当事人只要有一个电子邮箱,无论其在何地,都不影响其登陆邮箱收取邮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效力,可以采取数字签名的方式,但该方式的实施也并没有具体地点的要求,当事人可以在任何地点进行数字签名,从而使与合同无关的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合同签订地,这会使合同签订地具有了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交接的地点。在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中,在线信息产品交易中一种主要的交易产品软件、多媒体作品、数字化文字作品等数字产品,这些无形信息产品均可以通过网络传输、下载实现买卖标的物的`“交付”。这种信息产品的标的物——数据电文——被分为若干个数据包,从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传送到另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途中可能经过若干个位于不同管辖区的中转服务器,这种网上履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判断是互联网对管辖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战。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承载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电子签名法》第12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接收地点。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立法主张的是将原有的法律适用于网络交易案件,针对电子商务纠纷中难以判断合同签订地的情况,没有固守网络,而是根据方便法院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方便法院执行的立法精神,将与交易有密切联系的发件人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作为判断合同签订地的联结点。由此有关合同签订地的判断可采用如下方法:凡合同中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签订电子合同,替代传统合同中的签字盖章,在电子合同中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采用数字签名方式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不能同时签名,那么必然有签字的先后顺序,那么最后签字的一方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为经常居住地)为合同签订地。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而言,无论是主营业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往往是与合同纠纷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这些规定,网上履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点;若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3款确定:一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而另一方交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双方均向对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即存在信息发送地和信息接收地两个地点时,应该确定信息接收地为管辖地。

在民事诉讼中之所以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被告因原告的诉讼行为而疲于奔波,实现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强制执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滥诉,保护被告的利益。在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中虽然交易的双方可能都不使用真实的姓名和地址,这就造成在诉讼中确定被告身份的困难,但是困难并不表明就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只要被告的身份确定了,那么被告的住所地的确定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说对被告身份的确认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更多的是技术问题。在进行互联网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虽然不知道对方真实的住所地,但是可以很直观地知道所交易的网站的ip地址,众所周知,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ip地址。即使采取虚拟主机或服务器托管的方式也并不影响对ip地址所对应的当事人的确认。也就是说,ip地址网址具有相对稳定性,网址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其位置是确定的,它的变动要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依照一定程序来进行。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网址来确定被告的身份从而确定被告的住所地。

[1]张楚:电子商务法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p2,p4

[2]黄川:民事诉讼管辖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p125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八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买卖双方本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电子商务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基本状况

1、商品名称:_________

2、品质/规格:_________

3、单位:_________

4、数量:_________

5、产地: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价款

商品单价为_________,总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大写)元。

第三条支付条款

1、付款程序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

(1)先付款后发货;

(2)先发货后付款。

2、双方商定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付款方式:

(1)银行汇款

买方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2)邮局汇款

收款地址: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3、根据上述选择的付款方式,买方应承担汇款发生的相关银行、邮局费用。

第四条装运

1、装运时间:_________

2、装运地:_________

3、最终目的地:_________

4、货运单位:_________

5、买方应承担货运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包装

1、卖方须用_________包装。以宜于长途海运/邮寄/空运及适应气候的变化。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2、由于包装不良而引起的货物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货物锈蚀,卖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4、卖方应在每个货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标明箱号、毛重、净重、长、宽、高并书以“防潮”、“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字样。

第六条发货通知

卖方应在发货后_________工作日内向买方或委托_________向买方发出发货通知。

第七条退货

1、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内有权利提请退货,但必须承担退货产生的一切费用,此外还将提取货款的_________%支付卖方作为赔偿。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2、买方在到货日两天后不得退货,到货日以运输单位到货凭据为准。

第八条迟延交货

如果卖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按时交付所有或部分货物(包括达成一致的文件),则应向买方支付罚金、罚金应按迟发货物每3天收取迟交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算,少于3日应视为3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九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并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研究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平台内容与技术要求。

建立支持安康家家社区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支持社区和商户的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在线煤气、米面油、厨房用品、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的购物、配送等全方位的服务,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就能把事情办好。结合当前最新的互联网元素,提高会员参与电商平台建设粘性,本合同所有的技术均为自主研发,不含任何产品、设备等实物或外购技术。

第二条开发进度安排。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系统需求调研、开发开始;。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提交研究开发计划。研究开发计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需求分析;(2)技术调研;(3)模块开发;(4)系统测试方案。

3.20xx年12月30日完成开发;。

4.20xx年1月30日完成用户内测(甲方测试);。

5.20xx年1月31日系统上线;。

6.系统上线后,经过一个月试运行,按照项目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

7.各阶段工作的完成时间发生变更时需经双方协商决定。

第三条资料提供。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协作事项如下:

1.数据文档等,其余文档按实际需要提供。

2.他协作事项:。

3.合同履行完毕后,。

第四条开发费用及付款。

1.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总额为:_____。

其中:

(1)研究开发费用:人民币柒万陆仟元整(:76,000);。

(2)服务器域名等其它费用不在合同范围内。

2.研究开发经费由甲方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2)ui设计完成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

3.税费:

4.其他约定。

5.本合同双方之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6.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户为:开户银行:帐号:

第五条成果交付与验收。

1.研究开发成果交付地点:安康。

2.按以下标准及方法对乙方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验收:甲方组织验收小组验收。

3.乙方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须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1)技术服务和指导内容:系统文档的讲解、使用培训、与其他系统的集成配合。

(2)地点和方式:双方协商。

4.本合同期限内,若发现平台有明显缺陷或漏洞,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合理要求进行改善。

第六条产权归属。

1.该平台开发完成后,乙方拥有该平台的著作权,甲方拥有该平台的使用权。

2.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有权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研究开发工作后,利用该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转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研究开发工作转让第三方承担。

第八条保密义务。

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

1.保密内容(技术信息):乙方本合同中开发所涉及到的技术信息;。

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工作人员及所涉内容的使用者;。

3.保密期限:

乙方:

2.涉密人员范围:

3.保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九条违约责任。

3.如甲方提出项目变更要求,经双方确认变更合理并可实现,乙方将按甲方提出的变更要求开发,免费变更开发产生的工作量不能超过原合同任务工作量的百分之五以内,超出部分甲方将按照乙方实际开发所需工作量计算费用支付给乙方,具体数额双方协商。

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3.发生破产、清算;。

4.不可抗力事件持续10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世界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第一章总则。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xxxxxx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4.双方约定:淘宝商城专卖店上线时间为:年月日。

淘宝旺铺:年月日。

5.双方约定:拍拍旗舰店上线时间为:20xx年4月1日。

6.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7.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二章权利及义务。

a.甲方权利及义务。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建设网上合作平台所需要的有关产品图片、信息、介绍、市场及宣传等文档内容;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0.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xxxx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xxxx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xxxx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xxxx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xxxx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网店建设费及收益分配。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因在合同签定日支付10000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网店整体设计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差额和佣金作为收益。

3.1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5%的佣金比例。

3.2销售差额: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批准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销售,并将该销售差额作为乙方的收益。销售差额=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指产品实际销售给终端客户的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是甲方制定并与乙方结算的价格。

4.配送与结算。

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4淘宝商城网店申请时,乙方按照淘宝商城规定交纳所需费用,保证金=10,000元(用于交易纠纷的赔付)服务费=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费年费。

4.4.2技术服务费年费:6000元/年(商户需在入驻时一次性交纳);

4.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扣除当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递对帐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章业务运行与客户服务。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具体由甲方制定。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2.6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官方网上商城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第五章商业保密条款。

1.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计划、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1万元计算。

3.本协议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本合同约定的合作业务无法经营或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5.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第七章争议解决方式。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协议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协议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xxxx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对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协议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月日乙方(盖章):

北京世界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

年月日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北京世界互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中铁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供应商网上专卖店、中国中铁区域物流中心供应商网上寄售店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中铁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中铁供应商管理要求。

4.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硬件加密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在企业用户注册时,甲方将不予以审核,乙方无法成为中国中铁供应商网络成员;在平台对供应商年审时,甲方可在年审到期前30天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费用与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使用费用计费日期以甲方为乙方颁发数字证书日期为始点,以365个日历日为一年度。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并且甲方在确认收到使用费后5个工作日内给乙方颁发数字证书及usbkey。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企业用户注册完成后,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每年使用费到期前30个日历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正规税务发票,乙方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请乙方财务部门将上述发票信息单独打印并加盖财务章后随合同一并寄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中铁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密。

1.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变更及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子商务模式及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管理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二

鉴于甲方初步开发建设了_________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鉴于双方同意通过_________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进行包括订货、补货、退货、销售及库存等信息查询在内的业务活动。

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1.本协议生效后,在系统运行初期,原来的传真联系方式仍然有效,当系统运行一段时期后,经甲方发出通知,将停止原传真往来模式的使用,完全执行本协议的规定。

2.甲方每天定时向乙方传送数据信息,乙方应在甲方传送数据信息后的2-3个小时内立即进行反馈:甲方于每天上午11:00、下午3:00分别两次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发布订单等数据信息;乙方在每天下午的2:00和5:00以前进行两次反馈操作。

二、使用要求: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的维护、运行,提供每天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

2.甲方负责对乙方的_____人员进行培训,并对乙方在实际操作与运用中的技术问题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3.乙方应遵守《_________》,按照该手册的规定登录平台、维护机构信息、进行订单、退货单、对帐单的网上接收、查询和反馈。

4.甲方更新手册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遵守更新后的`使用手册。

5.双方应确保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与及时性。

三、使用环境:

1.乙方必须配备一台可以顺利登录互联网的计算机、并配备一名_____人员(具体要求见手册)。

2.乙方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用户名、密码,乙方应及时更改初始密码,作好用户信息的保密工作。

四、相关费用的支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下列费用:

1.系统开通费:签署本协议时,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

2.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乙方按人民币_________元/季的标准,于每季度开始5日内向甲方交纳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系统开通第一年,乙方支付系统开通费后免交第一年系统服务费与培训费)。

3.信息共享与使用费:库存、销售等信息的查询与共享功能开通使用后,乙方按当年交易额_________%的标准,于每年度终了接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向甲方交纳信息共享与使用费。

五、保密一方对另一方的数据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包括各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包括各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所知悉。否则,应负责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不随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收到甲方数据后,必须进行同意或否决的反馈操作,如未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反馈,乙方应按该次交易单据金额的2%-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破坏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程序、或妨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系统的正常运行、或对甲方网站进行攻击(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上传内容的删改、释放_____、造成甲方网络瘫痪等),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受到的一切损失与支出的全部费用。

七、如往来的数据信息不真实或不确切,双方应及时进行沟通,在最短时间内进行协调解决。

八、如因系统发生故障无_____常使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乙方应按甲方另行通知的方法进行订单、退货单、对帐单的接收、反馈与查询。

九、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双方同意以甲方备份的数据库文件作为证明、核实双方之间业务关系的凭证。

十一、《_________》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的有效期:双方商品购销/代销关系终止,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向甲方交回《_________》。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三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行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订购。

1、甲方向乙方订货应提前xx发出订单,订单下达方式可以:合同书、电子邮件、传真或其他形式传达给乙方。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规格、计量单位、品牌、质量、产地、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1个工作日内答复甲方,并于订单确认后3日内按时足量的将货物送达甲方物流中心。甲方在要求的发货时间前1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订单。

4、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的风险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5、每批产品的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附本合同附件xx。

二、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商品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甲方,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自交付时起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xx时间内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xx时间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4、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xx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商品质量符合约定。

5、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xx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视为认可。

三、商品促销。

1、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制定商品促销计划,以加速商品的周转和销售并提前告知乙方。

2、乙方可以根据自身产品状况,有选择地参加促销活动,同时向甲方支付促销服务费用或者给予商品价格优惠。

3、双方应当就促销方式、促销期间、甲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乙方所能给予的优惠支持等具体事宜,另行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四、产品的退换。

1、双方在确定商品价格时,应当对商品退换、损耗问题予以充分考虑。乙方可选择:不接受退换货、有条件的退换货、在商品总价值______%损耗范围内退换货。

2、对于存在保质期、有效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有效期尚存xx的期限内提出退换货。

3、甲方退换货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乙方应当于收到后xx日内对所退换商品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xx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复或书面确认后未在xx日内负责更换或者收回所清退产品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置该商品,并在对账结算时予以扣除。

五、货款结算。

1、结算办法:乙方给予甲方15天账期,甲方在订单下达后xx日内支付给乙方%的预付款,(具体结算办法可自行拟定)上述货款支付日期如遇节假日顺延。

2、货款的结算可以:支票、电汇/信汇、网银转账、承兑汇票等方式。

3、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xx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xx日内退还货款,如果需要帐扣(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xx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帐扣的,甲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产品的全部价值额和法律规定的相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包括甲方被国家有关机构的罚款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六、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2、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或拍摄产品。

3、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赠品)不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如涉及诉讼或仲裁、被国家机关处罚等)。

4、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不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乙方产品的配件(附件)是第三方的产品,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乙方应当给甲方提供产品的说明、图片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或提供产品供乙方拍摄图片,如有产品更改包装、图片等,应该及时通知甲方更新网站资料,并且乙方保证甲方对这些资料的使用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已经取得了第三方的许可。

6、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各种促销活动,有支持甲方在_________进行促销宣传活动的义务。

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则本合同自动解除,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8、所有新上市产品乙方需要在第一时间(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新产品的样品或模型,以方便甲方拍照使用,乙方需保证甲方新品的货源。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有效期内,因乙方(包括乙方工作人员及代乙方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恢复甲方名誉的违约责任。

2、若双方违反有关交货验收、付款的条款,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笔订货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消该笔订货,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订货价款5%的违约金。

3、若乙方未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其承诺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售后服务义务,每出现一次,应向甲方支付xxx作为违约金。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拒绝支付货款。同时,向甲方支付xx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甲方所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部门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

5、若产品出现滞销品、残次品,双方应另行协商处理。

6、因双方方违反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任何违约金,违约方应在该等违约行为发生后xx日内将违约金支付至甲方或递交自货款中扣除的书面确认书。

八、保密条款。

一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悉的对方所有商业信息(秘密信息)及相关资料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使用秘密信息,若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任何一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出现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时;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未经过对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给第三方的;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商业贿赂问题的。

3、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转移资产抽逃资金,或丧失商业信誉,或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其他情形的;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后仍不改正的。

4、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不免除。

5、甲乙双方在停止合作或甲方通知乙方退换货10日后,乙方未对产品进行相应处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产品的所有权,如产品丢失、毁损等,甲方对此产品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该产品应向甲方退款或赔偿的,该义务仍应继续履行。

十、不可抗力条款。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从而造成本合同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一、其它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xx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根据合同情况就有关事宜可再行签订其它附件。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四

贝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杭州网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就淘宝商城网店服务事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所经营的互联网店提供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视觉设计、美化、规划等服务。包括网店的装修、上传新品,直通车、钻展及广告等所需的海报设计、新品拍摄的现场协调。

2、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店铺的广告推广、促销运作,包括对产品价格定位以及产品开发建议,对甲方的要求开展营销服务,包括直通车、钻展等广告运营操作服务。

(二)服务费用。

1、视觉设计服务:3000/月。

2、营销服务:3000/月。

甲方认可先付款后服务的原则,在服务前1-7日内一次性付清下一个工作结算月的费用。

本协议履行结算月从20xx年3月15日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为第一个服务周期,后期合作在双方没有异议条件下,以此类推。

(一)甲方保证所销售的产品包括质量、货源渠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二)甲方负责产品的销售、进货、发货、退换货。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有效的企业资料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协议签定前,甲方店铺违反所在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一切损失的,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确保服务期间不单方使用甲方的支付宝资金、资料账号做代运营服务无关的事宜。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删除宝贝。

一、甲方提供乙方的数据、资料确保真实、合法、否则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由乙方操作违反所在的平台的相关规则造成甲方店铺被封号,冻结等所带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影像资料用于服务无关的,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四、乙方擅自删除宝贝,将承担因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一、根据合作效果双方都有权停止下一周期的合作。但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双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双方无任何异议,该协议自动顺延。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或纠纷,友好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上海市或杭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本协议在甲方付费后即刻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歌词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商务模式及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管理论文。

【精华】聘用合同五篇。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五

甲方名称:

地址:

联系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

门户网站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公司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共同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企业信息门户网站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商务型”企业信息门户网站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电子商务型”企业信息门户网站第一年服务内容

(1)网站空间总容量300m

(2)域名一个

(3)网站设计、制作、维护页面制作、维护数量没有限制

2、每年上门培训系统操作5次

3、可提供3种语言版本

4、信息门户服务系统

5、提供服务功能

x0文章列表功能

x1链接列表功能

x2事件/活动列表功能

x3下载功能

x4图片列表功能

x5定制客户页面x6文章列表:可以实现公司介绍、服务介绍、产品介绍、技术介绍、客户支持、解决方案、服务支持、成功案例、诚聘英才、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等基本功能。

x9链接列表:可以实现友情链接等功能。

x10事件/活动列表:可以实现重大活动、公司新闻等功能。

x11下载功能:可以实现下载中心等各种文件下载功能。

x12图片列表:可以实现销售网络、图片展示、站点导航等。

x13定制客户页面:可以实现客户注册、网上报名等用户需要的特殊功能。

6、网站最大模块数量11个模块

第二条系统建设及服务费用

1、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设计和制作服务。合同签字之日起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4、总服务费用包括:系统设计费、域名使用费(国际域名)、空间租赁费、应用系统建设工具使用费用、服务费用等。

5、如果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费用,乙方在通知甲方支付租用半个月后仍未收到甲方的费用,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提供的网站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个星期内向乙方提出全部网站制作需求并提供由需求所产生的相关资料。

2、甲方须对所提供的资料的正确性及合法性负责。

3、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应用系统租赁服务,并保证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如甲方拒绝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述款项,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向甲方追索已发生业务所涉及的款项之余款。

第五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六条补充条款: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六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费用与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密。

1.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变更及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子商务模式及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管理论文。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系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以下称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公司,乙方系中国石化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是电子商务平台的供应商用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双方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有关事项签订本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及条件。

1.甲方向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使用服务,具体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信息在线管理、网上报价、竞价、在线投标信息反馈等,以电子商务平台实际提供功能为准。

2.甲方负责开发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前款所述电子商务平台各项功能,并提供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内的技术支持。

3.乙方可使用电子商务平台从事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有关的商务活动,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要求。

4.乙方应对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名、登陆密码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5.乙方应在使用电子商务平台遇到任何信息错误、系统故障、功能瑕疵时,及时寻求甲方技术支持,提供使用情况反馈,以便甲方解决系统问题,完善系统功能。

6.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乙方被中国石化停止供应商交易资格时,如其当年实际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不足6个月(含),使用费将按6个月计收,当年剩余使用费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7.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支付使用费,甲方可在当年7月1日起向乙方发出催付通知,乙方应在收费截止日期30个日历日内完成使用费支付,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资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供应商交易资格。

第二条费用与支付。

1.乙方同意按年度向甲方支付电子商务平台使用费(以下称使用费)。

2.年度使用费标准为3000元人民币/年。甲方可以根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维护需要调整使用费标准。

3.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或根据甲方要求,将当年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应在次年起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同样方式支付当年使用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4.发票。

甲方收到乙方使用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寄出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及邮寄地址为:

第三条承诺与保证。

1.电子商务平台以满足中国石化网上物资采购需要为建设及运行目的,甲方不对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满足乙方特定商务目的提供任何保证和承诺。

2.在收到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5款提出的支持需求及使用反馈后,甲方应及时处理、解决,但甲方并无义务同意乙方以不可抗力、电子商务平台错误、故障、瑕疵为由拒付或要求退还使用费、要求甲方承担导致乙方丧失交易机会责任的任何要求。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以外,甲方不对乙方承担任何形式的承诺与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密。

1.甲方对乙方数据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或甲方内部未被授权的人员,并应采取保密措施保证数据信息不被第三方知悉。

2.因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收到国家有关司法机关正式要求时,甲方对外提供相关数据信息的行为不受限制。

3.乙方不应将对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的'了解用于使用平台以外的任何目的。

第五条变更及终止。

1.甲、乙双方可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经授权代表签字,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本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则另一方有权经书面通知终止本合同。

3.如甲方对年度使用费标准做出调整,应在下个年度支付期间前通知乙方,如乙方不同意该标准调整,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乙方经甲方催付仍不支付使用费,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因本合同履行及解释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八

因网络自身的特点,使得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对于被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以及合同履行地的确定与传统合同纠纷相比显得更加复杂和困难,本文提出在我国原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找新的联结点来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纠纷中的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

联合国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在有关电子商务的报告中对电子商务(ec)的定义是:电子商务是发生在开放网络上的包含企业之间、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商业交易。如果将商务圈定在交易范畴内,那么电子商务只包括不同主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完成的商务活动,所有这些商务活动都是一种交易,都需要订立合同或契约,而不是单纯的信息传递。这种意义上的电子商务称之为狭义的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on-linetransaction)。在电子商务或在线交易中交易主体往往会以电子数据交换或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这种合同我们称之为电子合同或电子商务合同。从实质意义上讲,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并没有不同,都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特殊性主要在于其记载当事人意思表示内容的方式或形式发生了变化。简单地说,也就是记载合同内容的方式或手段被电子化了。

在传统的物理世界中,某一特定法院根据与合同联结点有关的地域范围来确定其管辖权。而在因特网中,网络空间是无边界可言的。人们在网络上可以在瞬间往返于千里之外甚至跨越数国,而本人却无需发生空间上的变化。因此人们无法将网络空间象物理空间那样人为地分割为若干领域。那么法院对于网络空间的管辖权应当如何确定,这是必须解决的问题。

原告就被告原则是传统民事诉讼中应当优先予以考虑的管辖理论。但是在网络的“虚拟世界”,被告在很多情况下都不用真实姓名、真实地址等个人资料。这就使得在纠纷发生后,原告要确定被告住所地,从而确定被告所在地法院很难。

传统的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包括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在传统的合同纠纷中合同签订地的确定方法是: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但在网络交易中,如果双方在电子合同中约定有合同签定地点的,则另当别论。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合同签订地,我们知道,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并不见面,所有的交易包括电子合同的签订都是在网络上完成的,双方可能知道对方的电子邮箱,但往往不会去了解对方在物理空间中的具体位置,众所周知,当事人只要有一个电子邮箱,无论其在何地,都不影响其登陆邮箱收取邮件。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为了保证电子合同的效力,可以采取数字签名的方式,但该方式的实施也并没有具体地点的要求,当事人可以在任何地点进行数字签名,从而使与合同无关的任何地点都可能成为合同签订地,这会使合同签订地具有了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和接受该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交接的地点。在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中,在线信息产品交易中一种主要的交易产品软件、多媒体作品、数字化文字作品等数字产品,这些无形信息产品均可以通过网络传输、下载实现买卖标的物的“交付”。这种信息产品的标的物——数据电文——被分为若干个数据包,从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传送到另一方当事人指定的系统,途中可能经过若干个位于不同管辖区的中转服务器,这种网上履行合同的履行地如何判断是互联网对管辖制度提出的重大挑战。

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的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承载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承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时间。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电子签名法》第12条规定:发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数据电文的接收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发送或接收地点。当事人对数据电文的发送地点、接收地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从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我国立法主张的是将原有的法律适用于网络交易案件,针对电子商务纠纷中难以判断合同签订地的情况,没有固守网络,而是根据方便法院审理、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方便法院执行的立法精神,将与交易有密切联系的发件人和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作为判断合同签订地的联结点。由此有关合同签订地的判断可采用如下方法:凡合同中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相互之间签订电子合同,替代传统合同中的签字盖章,在电子合同中采用数字签名的方式,采用数字签名方式的双方当事人往往不能同时签名,那么必然有签字的先后顺序,那么最后签字的一方主营业地(没有主营业地的为经常居住地)为合同签订地。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而言,无论是主营业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往往是与合同纠纷有密切联系的地点。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根据这些规定,网上履行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点;若双方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可以根据《合同法》第62条第3款确定:一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而另一方交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双方均向对方交付信息产品或信息服务的,即存在信息发送地和信息接收地两个地点时,应该确定信息接收地为管辖地。

在民事诉讼中之所以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其目的在于,一方面避免被告因原告的诉讼行为而疲于奔波,实现双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另一方面也便于法院调查取证,传唤被告,强制执行;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止原告滥诉,保护被告的利益。在网络合同纠纷案件中虽然交易的双方可能都不使用真实的姓名和地址,这就造成在诉讼中确定被告身份的困难,但是困难并不表明就无法确定被告的身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首先要有明确的被告,只要被告的身份确定了,那么被告的住所地的确定就迎刃而解了。

也就是说对被告身份的确认并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更多的是技术问题。在进行互联网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虽然不知道对方真实的住所地,但是可以很直观地知道所交易的网站的ip地址,众所周知,互联网上的每一台主机都有一个在全球范围内唯一的ip地址。即使采取虚拟主机或服务器托管的方式也并不影响对ip地址所对应的当事人的确认。也就是说,ip地址网址具有相对稳定性,网址存在于网络空间中,其位置是确定的,它的变动要通过网络服务提供商(isp)依照一定程序来进行。因此,我们可以通过网址来确定被告的身份从而确定被告的住所地。

[1]张楚:电子商务法教程[m].清华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p2,p4。

[2]黄川:民事诉讼管辖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年版:p125。

电子商务法律合同篇十九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双方合作建立官方电子商务网上商城淘宝第三方电子商务销售渠道(以下简称网上合作平台)的运营外包服务达成如下合同,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遵守,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1.合作内容:甲方是拥有包括xxxxxx品牌、设计、生产、经销及零售实体。乙方是一家专注于从事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b2c)外包运营的公司,乙方以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在电子商务方面的运营经验和能力,双方合作运作以销售甲方拥有的品牌商品为目的的电子商务平台。

4.双方约定:淘宝商城专卖店上线时间为:年月日。

淘宝旺铺:年月日。

5.双方约定:拍拍旗舰店上线时间为:xx年4月1日。

6.合作区域:中国大陆;。

7.合作及授权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a.甲方权利及义务。

2.甲方制定网上合作平台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零售指导价的价格出售。甲乙双方共同制定面向会员的促销原则,乙方可在该原则下制定促销计划,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具体促销计划。

3.甲方负责提供网上合作平台所售商品并保证稳定的库存。

甲方负责协助办理网上合作平台经营许可的各种资质。

5.甲方有义务依照双方共同制定的客户服务规范对网站销售的产品进行退换货处理;。

b.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拥有非甲方提供的网上合作平台的后台信息系统、操作规范等的知识产权;。

2.乙方应确保乙方运营的网上合作平台的信息系统性能满足合作需要的技术规范。

3.乙方不得在线下销售甲方提供的货品。

4.乙方保证妥善保管代销货品。在乙方保管期间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毁损(不包括不可抗力造成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损失。

5.乙方负责网上合作平台的网店设计、网店建设、网店运营、网店推广、电话客服。

6.乙方应于每周结束的次日,每月结束的三日内,每年结束的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每周、月、年的销售报表、销售分析、退换货分析、当前库存数据分析以及客户浏览记录和购买习惯分析。

7.乙方应在甲方书面批准的的市场推广方式内开展推广活动;。

8.乙方负责第三方网上商城的日常推广、节庆等特殊促销活动的策划及实施,但需得到甲方书面批准。

10.除本合同明确授权外,乙方不得在其它场合使用xxxx品牌,不得再授权其它单位网络经营xxxx品牌。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或仿冒xxxx品牌的产品,不得做出任何侵害xxxx品牌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及侵权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11.乙方在销售活动中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消费者权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也不得损害甲方权益,不得做出有损xxxx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须向消费者开具商品销售发票。

2.甲方因在合同签定日支付10000元给乙方作为,网店平台建设费(图片拍摄图片优化网店整体设计等)。

3.甲方同意乙方提取甲方产品的销售差额和佣金作为收益。

3.1佣金:甲方同意乙方从实际销售出去的甲方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乙方的外包服务报酬。佣金=实际销售出去的产品的零售指导价格×5%的佣金比例。

3.2销售差额: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批准的产品零售指导价格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销售,并将该销售差额作为乙方的收益。销售差额=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指产品实际销售给终端客户的价格;产品零售指导价格是甲方制定并与乙方结算的价格。

4.配送与结算。

费者之前均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享有产品的所有权。

4.2乙方在客户服务时接到客户反映发现有甲方多发、错发的货物的,应做好详细记录,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

4.3甲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它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售出商品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对非商品质量问题(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售出商品提供7日内可退换货服务、15日内可换货服务。甲方通过乙方售出的商品,由乙方代表甲方为购买用户完成上述售后服务。

4.4.2技术服务费年费:6000元/年(商户需在入驻时一次性交纳);。

4.5双方以自然月为对帐结算周期,乙方财务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上一对帐周期实际发生的结算金额对帐通知单,甲方在收到乙方对帐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将对帐通知单回执返回至乙方。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对帐单有异议,双方可通过对帐方式进行核对。双方对结算对帐单确认无误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在每月15日至20日期间向甲方帐户汇入上月的货款(扣除当月的佣金)。

5.乙方向甲方快递对帐及相关资料等快递费用及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1.市场推广包含以下方面:

1.1互联网推广:乙方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网上推广方法进行业务推广;。

1.3媒体推广:包括报刊广告、邮购目录、宣传手册、海报张贴、小礼品等:

1.4其他推广:包括与移动运营商、互补品牌合作推广、与有关商家合作推广、登门访问、参加展示会、客户服务见面会等。

乙方提交相应的推广提案给甲方,在获得甲方的书面批准及相应的支持下进行以上各种推广方式。甲方可视乙方的销售业绩,给予乙方相应的市场推广费用及促销支持,具体由甲方制定。

2.甲乙双方应当建立项目执行小组,该小组包括:

2.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合作期间的项目协调与沟通;。

2.2编辑:乙方负责制定官方网上商城推广计划、广告页面、以及投放,甲方负责相关产品文案及推广时所用礼品等。

2.3技术:乙方技术人员负责向甲方提供甲方进行业务运营分析所必要的运营数据。甲乙双方技术人员对此数据进行定期维护。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官方网上商城技术规范负责运营,甲方负责监督。

2.4仓存:甲方负责向乙方定期提供所有可销售商品的详单,并根据补货清单安排配货。

2.5财务:乙方财务人员负责定期对官方网上商城所售商品对账、结算,确认乙方佣金金额。

2.6客服: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官方网上商城的客户服务规范。乙方负责执行,甲方负责监督。

3.客户退换货服务。

3.1甲方应负责为用户提供合格的商品。

3.2甲方应对官方网上商城用户提供退换货服务,

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方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如果损失难以计算,则按1万元计算。

3.本合同终止后至少3年内,双方仍然负有本条款项下规定的保密义务。

定的义务、经通知纠正后15日内仍未纠正的,视作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设备的正常运作,如完全因乙方技术设备原因给消费者造成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3.如因为不可抗力导致技术故障,进而影响服务的不能履行或履行延误,从而导致消费者理解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双方均不负责任。

4.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合同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合同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5.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承担逾期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三的违约金,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因为对方过错所致支付延迟,则支付方不承担此违约责任。

1.一切由执行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议,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涉及的部分,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若双方均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期一年,延期期数没有限制,直到双方提出异议为止。

2.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双方不再续签新的合同的,则乙方应在合同终止后的7日内清除完毕网站上的所有xxxx品牌标志和广告宣传,并将甲方产品和其它属于甲方的财产完好地归还甲方。

3.对本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本合同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肆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5.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对合同及附件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确认,并需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乙方(盖章):

授权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地址: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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