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办工作总结(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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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工作总结(精选20篇)
时间:2023-11-13 03:18:14     小编:紫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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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一

本文目录。

一年来,在局党组和市直机关工委的直接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认真执行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机关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被表彰为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最佳安全文明单位。

一、以人为本抓教育,党员干部队伍的执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1、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信念。组织制定了《市物价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市物价局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市物价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安排意见》、《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实施方案》、《市物价局创建“十佳学习型单位、十佳学习型标兵”工作计划》、《党课教育安排》。通过狠抓落实,营造氛围,党员干部讲政治、谋发展、抓落实、真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

2、抓好党员轮训,提高政治素质。年初,我们制定了轮训计划,要求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全部参加,通过学习传达xx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新党章和《两个条例》等,切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的发展战略上来,保证了政令畅通。

3、落实《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纲要》,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一是抓好思想道德教育,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二是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奋自强、敬业奉献贯穿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氛围。三是以周国知等先进典型激励人,增强党员干部责任心、荣誉感,八名党员干部受各级表彰。

4、抓好党课教育,增强党性观念。今年以来,我们突出党纪条规、依法行政、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员先进性建设等教育重点,把党性锻炼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局领导亲自讲党课2人次,请市纪委副书记李宏启同志和袁绍北同志讲党课,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5、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物价业务能力。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学习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党务人事干部培训,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组织56名在职党员干部参加四五普法中期培训,经考试取得人平95分的好成绩,我们还进行《行政许可法》培训,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局领导参加党校学习培训,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显著提高。三是鼓励参加价格鉴证师、土地估价师等各种执业资格考试,有50余人次取得各种执业资格证书,业务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二、坚持制度抓管理,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

1、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学习质量。我们把周四作为学习日或党群团组织活动日,每季度第一周六作为集体学习日,认真落实各项学习计划,建立学习登记制度,以备考察时备查。理论联系实际,适时进行学习交流,党员干部撰写的64篇学习调研文章,被第二次编辑成书。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市领导决策提供了详实的资料。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组织生活。支委会每年召开研究党务工作会议6次以上,党员大会6次,集中上党课4次,党小组会每年6次,民主生活会不少于2次,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党组民主生活会外,均参加党小组活动,为全体党员做出了榜样。

3、坚持民主集中制度,实施集体领导。尤其是在发展党员,评比先进和贯彻上级重要决策等方面,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集体领导,在党内生活中,支委带头讲党性、讲原则,弘扬正气、反对歪风,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4、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我们每年结合公务员考核,对党员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召开党小组会,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满意率达不到参评人员2/3的党员,党组织对其亮黄牌,应主动找其谈话,限期改正。今年3月,从党员领导干部到一般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针对各自在工作纪律、日常制度、办事效率、工作落实、模范作用等方面分别作了自我批评。

5、坚持汇报、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支部每年向党组和支部大会汇报、报告工作各2次。平时重要工作随时向党组汇报,年终,向工委写出书面总结,每年重阳节向老干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改进工作。今年3月,我们《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党的建设》的作法在工委工作会议上进行了交流。

6、坚持公示制度,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工作中我们坚持标准,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认真考察、加强培养、严格实行确定培养考察对象公示,发展党员公示和入党转正公示。今年,易智、肖云、曹树波三名同志加入党组织,郑少波、杨怀富二位同志按期转正。

三、认真落实机关各项目标管理责任制度,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

1、党组重视,为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各项保证。长期以来,局党组把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多次听取汇报,年初、年终专题研究,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共同抓,机关支部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群团组织协助抓的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领导机制、教育机制和保障机制,并通过层层签定责任书的形式,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2、狠抓落实,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一是落实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机关党支部与工委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照七项内容分解到每个支委,支部的集体领导进一步加强,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显现,党建工作成效明显。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助局党组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具体内容,健全了制度,完善干部廉政档案,落实了一岗双责,半年组织一次自查,年终进行考核,年初我们按照两办通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科室所,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做法在全省物价系统进行了交流。三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局办公楼、家庭住宅小区治安负责人,定期排查各项隐患。服从属地管理,积极创建平安社区,被茅箭区综治委表彰为xx年度最佳安全文明单位。

四、围绕局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进一步增强。

1、开展创“十佳”学习型单位,“十佳”学习型标兵活动。以十价办[]82号文件印发了创建计划,完善了目标管理机制,7——9月利用双休日聘请专家教授讲课,完成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英语日常用语培训,全体党员干部已通过外语测试,普通话等级测试正在进行中,鼓励自学成才,目前,全局57名党员干部大专以上学历51人,学以致用。今年上报各种信息80条,被省市采用33条,其中领导和批示11条,被市委办表彰为党委信息工作先进单位,被省物价局表彰为价格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人受到市以上表彰。

2、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反对封建迷信,抵制歪理邪说,全局无一人参加--功活动,被市行政服务中心评为xx年度红旗窗口。

3、开展做文明公民,树十堰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活动中突出文明、诚信重点,普及道德教育,订立道德规范,开展道德实践,颂扬道德行为。1人被市政府办表彰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个人,1人被市纪委、监察局表彰为行风评议优秀工作者。

4、积极开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活动。向受灾地区捐款2830元,不出台涉农收费提价措施,取消或降低涉农收费项目标准减轻农民负担1.4亿元,推进一费制,减轻农民和家长负担8100万元,降低药品价格20%,累计减轻病患者负担1623.7万元,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12件,清退866.17万元,没收109.93万元,经济制裁980.83万元,罚款5.03万元,我们的做法在涂秘书长主持的有关会议上进行交流。

5、认真开展扶贫帮困活动。为房县门古寺镇东河村解决人畜饮水问题投资2.4万元,解决受灾和基础设施建设费2.63万元,执行春蕾计划,救助该校4名失学女童捐款900元。

6.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国税杯”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和地税杯职工篮球赛,双获优秀组织奖。

7、开展系列争创活动,局机关党支部被市委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张晓莉等五名同志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8、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我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xx年度最佳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xx年度市级文明单位。

9、组织开展“七一”宣誓,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王官勇副书记亲临指导,激发了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

10、开展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组织制定了《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实施方案》,完善了工作制,制定了主要措施,明确目标要求,评价先进性的方式,我们将按照十直发[]20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三评一公示”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与公务员年度考核同步进行。

五、xx年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思路。

——更新观念,认真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在提高综合素质执政能力上下功夫。

——创新方法,切实加强共产党员先进性建设,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实处。。

——创新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的中心任务,按照讲政治、谋发展、顾大局、优服务、抓落实的总要求,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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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今年上半年我们价格价格工作开展情况。

以来,我国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南方雨雪天气、四川汶川大地震和ev71病毒的困扰,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给我们的价格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面对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着重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努力抑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上涨。

一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依法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做到了在今年国家价格干预期间所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项目和调价一律停止。随着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殡仪馆、旅游景点、客运公司等企业强烈要求提高价格,对此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多方面做企业工作,帮助企业内部挖潜,没有调整提高任何价格和收费标准,为我县抑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应急和预警机制。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监测质量,健全监测、上报、预警、应急及衔接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市场价格变化,密切关注民生价格变化,做好一日一报和专报工作,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对粮油、肉类禽蛋、奶粉、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实行调价备案,正确引导舆论,稳定了市场物价。自今年1月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我县列入价格监管的二个龙头企业三八大卖场、日月超市及其40余家子公司对价格干预商品都严格执行了调价备案制度,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此次我县列入价格干预的商品的价格涨幅都分别控制在5%以内。

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

为了保证我县总价格水平涨幅不超过去年总水平预期目标的实现,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市场价格监管,从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入手,做了三件事。

一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时段和节假日的市场检查和巡查,今年以来,我们除在正常的节假日坚持市场检查外,在特大雪雨灾害、ev71病毒防治期间,第一时间成立了相应组织和出台了专门文件,并及时派出了三个市场巡查组(其中县城一个、沙河以北片一个、沙河以南片一个)每组5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商品、药品和医疗收费进行重点检查。比如防治手足口病期间,我们共派出了360人次市场价格巡查组,每日对消杀灭等药品价格进行巡查,共查出各种价格违法行为38起,移交县检查所立案查处的6起,当场处罚的32起,经济制裁5800余元。同时我们还坚持落实了告诫、提醒制度,对全县医疗机构和教育部门召开了价格提醒会,对交通客运企业召开了价格告诫会。

二是开展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物价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先后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液化气价格、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用电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农资价格等六项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单位及个体户101户,立案查处34起,查处违法金额313.7万元,已处理7起,收缴财政31.7万元,罚款3.7万元,退还用户159.3万元,共实现经济制裁191万元,目前,一些案件仍在处理中。

三是抓好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今年上半年,是我们物价部门的不平常的时期,为了搞好价格监管,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加强了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专门安排了每周三上午价格信访接待日,并确定一名分管局长负责接待,同时对“12358”举报电话专门安排了6名同志全天候值班。对于群众反映的价格违法案件我们要求速查速办,并向举报人及时反馈结果,比如今年5月5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城某药店销售板兰根药品突破最高限价一案,从举报到查处退款、罚款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3、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对我县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加强了管理力度,先后对化肥等企业的生产成本、农业用水价格、污水处理厂、环保局的收费等涉农单位监审,同时还在xx年的基础上,对凡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垄断经营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的所有收费依据、项目、标准等汇编成书,发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此举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赞扬。同时根据省物价局  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被确定为省试点县的实际情况,我们目前正在对全县乡村卫生机构、药品进销差率和医疗收费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尽快制定乡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标准,另外,今年以来我们还加强了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了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取消了我县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价之外收取自来水、用电等不合理收费。直接减轻群众负担500余万元。

4、加强价格基础建设,夯实价格监管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在加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价格基础建设,共做了4件事。

一是加强价格法建设。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开展“强化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我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价格法制建设,对全局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了清理,全面推行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并请县法制局负责同志到我局上课重点就“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同时,我们还对庆祝《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专门安排。

二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巩固“七进成果”扩大覆盖面。尤其是在“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方面,我们在继续巩固原有的五十铺和迪沟镇二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正在准备在今年上半年再扩大沿102省道、105国道周围10个乡镇,下半年全面完成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同时,为了加强对我县旅游景区的价格管理,我们还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专门下发了文件,对我县二个4a级、二个2a旅游景区提出了严格要求,并保证做到全面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和一年内不提高门票价格。目前,我县已经在价格服务进学校、进商场、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方面取得了试点经验,下步正在考虑扩大覆盖面。

三是加强价格监测队伍建设,保证价格监测任务和质量。

为了加强价格监测工作,今年,我们抓住了国家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的重要时机,多次向县政府、县编委汇报,争取设立了价格监测机构,在我们的努力争取下,县编委于今年4月18日正式批准我局成立价格监测中心,并批准编制6人,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价格监测工作。

四是强化成本监审和价格鉴证工作。今年以来,为配合价格的监管,我们加大了价格成本监审的力度,加强对自来水、有线电视、殡仪收费、污水处理、小区物业收费等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的监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在价格认证工作方面,截止5月10日,我们在价格认证方面进行价格鉴定、价格认证等48件,鉴证金额91.6万元。

二、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在价格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3点:

1、价格调控手段滞后。我们认为,当前我们的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是好的,但我们物价部门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手段还比较滞后。比如今年年初,当以猪肉为代表的食品等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的时候,国务院1月13日召开了专门会议,1月15日在全国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价格干预措施,但由于省、市、县的层层运作,而直到1月28日,我们才在我县进行价格干预,在这近半个月里,价格干预的商品价格该涨的已经上涨了,该提价企业已基本提到位了,我们面临的只是群众的怨声和工作中尴尬局面。因此我们建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研究近年来物价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下放价格干预措施权限或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以应对突发事件。

2、物价队伍建设不适应新形势。就我们颍上县物价局的情况来看,目前,新同志较多,由于面临县级机构改革,相当一部分同志面临分流、下岗,人心不稳,如果按照我县物价部门的编制来看,充其量只有10余人,这与物价形势发展及工作需要远远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建议,至少省一级物价部门应对本辖区的物价部门会同编制部门给予一个明确的编制界定,应该以职责设人。

3、物价队伍素质低,办案手段落后。通过今年以来几次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我们物价队伍人员素质和办案手段远远落后于形势的需要,比如对药品的检查,对通讯部门的监管我们绝大部分同志不懂业务。因此我们建议除我们抓好自身素质教育外,上级物价部门应加强物价人员基础理论和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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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以邓理论和江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积极落实省、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物价工作会议部署,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主线,以清费治乱减负、优化经济环境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充分履行价格杠杆职能,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上下功夫,公平、公正、严格执法,狠抓涉农价费管理,为促进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价费环境。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涉农价格收费管理,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的稳步发展。

1、进一步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迎接全省涉农价费检查楚天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价格和收费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迎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xx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楚天行”活动。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一是从涉农收费公示牌入手,在各乡镇村及乡直各收费部门已建立收费公示制的基础上,对下达调整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帮助和指导各乡镇及时变更公示内容,同时在《房县报》、电视上予以公布。二是对涉农收费进行重点检查。在“楚天行”检查团到来之前,我局组织开展了对农业用水、农机服务、学校收费、农民建房、城建、供电、医院收费的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共清退24.7万元,没收10.4万元。三是积极配合“楚天行”对医疗、供电、农民建房、公安收费进行了检查,对土城镇镇村多收的建房管理费、身份证办证费,县实验中学收取的体检费组织进行了清退。四是利用“12358”举报电话,建立涉农收费监督管理网络,形成执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网络体系。经过多方面的督促检查,保证了此次“楚天行”活动在我县圆满成功地举行,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也为我县农民减负、清费治乱、招商引资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2、积极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清理整顿。5月份,我局根据县委政府关于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意见,立即抽调3人,成立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六个乡镇场的涉农收费和农民负担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采取听、查、访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进村入户和到涉农收费部门检查了解情况,共检查12个村,17所中小学校。检查表明:一是多数乡镇党委将减负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了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如:城关、红塔、上龛、九道都与下属单位签定了减负工作责任状,使农民负担问题真正成了党政和收费部门的高压线。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从检查17所中小学校看,今年春季都能够按“一费制”标准收费,中途无乱收费情况。三是涉农收费日趋规范。城关、红塔、上龛、九道、杨叉山林场、旱粮场已建立了永久性涉农收费公示牌,各部门的收费都已基本规范,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减负政策得到落实,干群关系较以前融洽。四是农村税费改革已顺利完成。各乡镇农业税及附加都已按政策进行了重新核定,特产税据实征收,无按人头、按户、按田亩平摊现象,农民负担卡入户率达100%,且填写规范。

3、建立农村价格信息联络网络,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国家计委要求今年把县、乡、村三级价费监督网络建立起来,彻底消除少数地方农村价费问题“无人问、无人理、无人管、无人查”的现象。今年四月我局在加强县级物价工作的同时,主动与各乡镇场联系,请各乡镇场明确了一名分管物价工作的领导和一名物价联络员。今年二至九月我局在建立企业物价联络制度的基础上又在全县聘请了315名村级物价监督员,并下发了聘书。从而健全了乡镇村企业物价监督网络,为农民企业减负、农村经济发展保了驾护了航。此项工作《湖北日报》b版头条曾予以了报道。

二、整顿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按照依法治价、依法治费的要求,结合换发式《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着重检查清理教育、卫生、土地、城建、公安等收费价格,理顺价费秩序,优化发展环境。

1、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创建良好的价费环境。充分利用今年换发新式《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时机,搞好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经营服务单位收费项目的清理、审验,坚决实行“一证一票一卡”制。任何单位和部门,必须持有物价部门统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票据和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票据;必须持有由监察、物价部门印制的交费登记卡。各部门必须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实行亮证收费,接受社会监督。对不使用“一证一票一卡”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一律视为乱收费。对拒不接受审验,将责令停止收费行为,并公开曝光。全年共换发《收费许可证》250套、《经营服务价格收费许可证》30套,年审280多个单位。我局有机的将换证与审验相结合,换证结束后将所有的收费单位在《房县报》上进行了公示。我局针对房县实际,加大了对各类短期培训班收费管理,提出“先规范、后管理”的办法,将短期培训班全部纳入了收费管理。进而约束了我县各类培训班办班收费行为,避免了培训班泛滥的局面。

2、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落实中央和省减免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有关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我局及时转发文件,同时通知各收费单位来我局变更《收费许可证》,并在《许可证》上注明有优惠证的实行减免。全县共办理优惠证68个,涉及对下岗职工收费的单位8个,8个单位都落实了减免优惠政策,累计优惠275人次,优惠金额达105622元。

3、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收费和价格,加大管理和整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一是今年4月至5月,为配合做好疫情控制和疾病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及时转发了《十堰市物价局关于加强与防治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对于防中草药、消毒液、口罩的零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趁机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将依法严惩。为此,我们组织全局职工,分成4个组,并在“五·一”期间不放假,开展了防治为主的专项市场检查。共检查55个药店门诊部及超市,对超标销售防药品、消毒液的县防疫站、县中医院、化龙卫生院、青峰卫生院、军店卫生院、家家超市当场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倍的罚款,同时,对影响大的进行了电视公开曝光。二是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力度,继续贯彻落实农村中小学校“一费制”,坚决制止乱收费。今年春季,先后对县二中、三中、实验中学、红塔乡、白窝乡、军店镇、化龙镇、窑淮乡、城关镇、大木镇、中坝乡等乡镇中小学和县直中小学收费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19所学校,处罚11个。今年秋季一开学,我们就认真贯彻中央七部委联席会议精神,把制止教育乱收费作为减负清费治乱重点工作来抓,重新明确了中小学校收费标准。要求所有学校都要设立收费公示栏,将各自的收费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并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同时对没有按政策收费的研究了处理办法。农村学校把补课费、住搭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城区把代收费清退和各类补课费作为重点内容清理。通过二个多月的清理,农村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日趋规范,少数中学收取初三毕业生补课费、资料费、文具费、报考费、照像费均已作了相应的处罚,城区代收费大部分进行了清退。春秋二季共清出违纪金额84万多元,清退4万多元,处罚8万多元,从而维护了政策的严肃性。三是开展农民建房收费检查。今年3月我局重点对红塔乡六谷村群众集体上访一案进行了调查处理。红塔乡城建办、土管所xx年度收取六谷村17户农民建房开垦费:每户3000.00元,计51000.00元(该费代县土管局征收);配套费:每户收取720.00元,计12240.00元;建房制约金(押金):每户740.00元,计12580.00元。以上三项共计违纪收费75820.0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计价格 []1531号文件明确规定:涉及农民建房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依法颁发的证照可收取工本费外,其他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向农民收取。针对上述收费问题,我局对红塔乡土管所、城建办下达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限期7天内将违法收费75820.00元全部退还缴费者,并将清退情况报送县物价局及县政府。我局派人参加现场清退。在我局的督办下全部退还给了农民。此举受到了六谷村村民的一致好评。四是认真清理公安收费。居民身份证、车辆检测、公安消防均涉及千家万户、国计民生。上半年我局检查清理了乡镇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收费。经检查清理,土城镇派出所xx年4月对土城中学64名学生集体办理身份证时,向每名学生收费20.00元(其中:工本费10.00元,照像费10.00元),当时收费后均未给学生开收据,大部分学生已领身份证,还有部分学生由于姓名不一致没有领到身份证。由此给部分学生造成了重复收费,经查实,对6名学生重复收取证件费予以了退还。

4、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xx年,我局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5件,意见1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认真对待每一件建议、意见,均安排一名副局长办理。每件办理结束都与代表(政协委员)见面,力争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如我局收到《关于尽快落实同网同价的建议》后,立即组织两个专班到部分乡镇调查,及时与供电企业衍接,使之尽快接管,而后向县委政府提出了我县同价方案,在四月一日全县范围内实现了同价,并在7月份前对xx年12月10日以后多收的电费全部实行了清退。我局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无论来访或举报,凡属我们工作职责内的立即安排调查,七天内办结。不属于我们工作职责的,我们做好解释。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

三、加大价格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让社会各界多了解支持物价工作。一是今年2月21日,在三招中心会议室召开了全县物价工作会议,与会领导有县委书记张维国、县长师永学、人大主任李永发、政协主席罗志增、副县长袁新云、县委办主任孙华凯等,参加会议的还有县直单位一把手和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会上分管物价工作的副县长袁新云作了重要讲话,总结了xx年度物价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了19个执行价费政策先进单位,安排部署了xx年物价工作。《房县报》、房县电视台对比作了专题报道。二是对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政府重大价格改革措施、专项治理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于屡查屡犯的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如:石油价格、自来水价格调前公示、防药品价格等均在《房县报》、电视台予以公布。

2、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完善政府定价机制。认真贯彻中央和湖北省定价目录,在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服务项目的价格调整过程中全面推行价格听证制度。6月3日,我局主持召开了《房县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听证申请人供水公司经理报告了供水公司经营情况及调价理由,县物价局介绍了自来水成本审核情况及调价建议,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就此次价格调整充分发表了意见,听证申请人作最后陈述,整个会议严谨有序,体现了依法治价的严肃性,规范了定价行为。目前正在开展的有线电视收视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也正在按法定程序进行。今年8月,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1998年以来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通过清理,取消了129件过时过期及违规文件,保留了45份,修改了2份,从而维护了物价局制发文件的严肃性,确保了物价政策在我县得以认真贯彻实施。为更好地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在八月份我们参加了由县人大组织的“为谁执法、为谁服务”演讲竞赛,陶冶了职工情操,增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xx年只1篇,今年创历史最好水平)。我们积极参与价格调研,向市局上报了5份价格调研文章。其中三位同志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县级物价部门也要履行“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职能》、《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意义重大》、《冰冻三尺的药价虚高原因》分别在《价格天地》第十期、第十一期刊登。xx年8月,我县被国家计委明确为特色农产品黑木耳采价点。我局接此通知后,把它作为宣传房县、展示房县地产品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挂帅、安排高素质的同志做好监测工作,随机抽样确定了三个报价点,目前这项工作开展的井然有序,为国家计委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服务。

4、利用价格杠杆,服务房县经济。一是继续为全县培植和发展小水电支柱产业服务。我们积极参与水电产业的发展,参与前期工作。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位于九道乡境内白河与阴峪河交汇处,1999年被省政府列为扶贫攻坚、扩大县级地方财源的重点项目,xx年8月开工建设,今年5月已并网发电。为支持水电事业发展,我局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申报了《房县瓦房坪三级水电站上省网电价的请示》,并多次赴省局汇报,此项工作正在落实之中。柳园铺电站承诺电价省物价局已批复,每度0.3615元。为规范电力安装,制定了电力设施报装价格。二是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我局先后向省市物价局汇报了房县华龙公司、金辰磷化公司生产实际,争取企业享受高耗能电价优惠让利。今年5月,华龙公司优惠电价政策已落实,每度让利0.02元(执行到9月),金晨磷化公司优惠电价政策也已到位(每度让利0.05元,从10月执行)。三是抓好城乡同网同价政策的落实。今年年初,我局下发了《关于实现我县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的通知》,从而实现了全县城乡用电同价。四是调整了我县道路运输客运票价,对客运票价上浮实行了限额控制。五是调整了动物防疫注射部门收费标准,并转发了《市物价局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畜牧兽医医疗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规范了畜牧医疗服务防疫收费。六是在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下达了农业供水价格,实现了计量用水,改变了以往用不用水、用多用少一个样的平摊收费的做法,为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奠定了基础。七是进一步规范了我县旅游价格,为我县旅游业的发展理顺了收费环境。

四、努力拓展物价工作领域,积极做好评估、价值认定和拍卖工作评估、价值认证和拍卖工作是我们今年拓展工作领域、发展自我的重要渠道。我们按照《拍卖法》、省政府154号令,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独立、诚实信用”的评估和拍卖原则,认真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各类案件进行评估鉴定,为司法机关量刑和行政机关处罚提供科学的依据。一年来,受理并完成评估鉴定12起;为企业改制、盘活企业资产存量,通过拍卖途径先后对野人洞、野人谷、林业宾馆、九龙沟电站、三海电站、驻汉办事处、县华龙水泥有限公司、供水公司、物资公司整体资产产权和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成交额达3297.2万元,比起拍价增加720.5万元,为县域经济发展增添了积累。

五、努力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良好的物价形象。

1、外树形象,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物价干部队伍必须是一支政治思想觉悟高、业务素质精、法律意识强、工作作风硬的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对此,我们从转变作风入手,以人为本,以教育、管理、提高为手段,增强“五种意识”、实现工作上的“四大转变”、建立考核上的“三个机制”。一是增强五种意识。即:工作赶超意识,在职工中开展比干劲、比贡献、比积极性、比成就;团结协作意识,股室之间讲协作、讲理解、讲支持、讲配合、讲帮助;工作中的加压奉献意识,自加压力,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心中装着人民、装着事业、装着单位;与时俱进意识,处理好放开与监管的关系,落后意味淘汰,做称职的物价官;廉洁自律意识,他律与自律结合,自律为主,不吃拿卡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二是努力实现工作上的“四大转变”。即:变坐等服务为深入企业、农村服务,帮助企业农民抵制乱收费;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围绕结构调整、农产品市场价格,利用发布价格信息,市场价格动态引导农民调整结构;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积极向上争取优惠价格政策;变一般性服务为针对性服务,盘活企业闲置资产,参与民营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服务县委、政府工作中心。三是建立“三个机制”。即:在领导班子中建立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分工协作机制;在职工中建立争创一流、开拓进取的激励机制;建立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机制,通过在岗充电,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物价新形势。针对物价局过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今年提出工作中的九不准:不准工作推诿,事无人管;不准好大喜功,自以为是;不准互相猜疑,无中生有;不准制造矛盾,无事生非;不准互相拆台,各自为政;不准阳奉阴违,表里不一;不准拉帮结派,营私舞弊;不准机关赌博,上班玩牌;不准打架骂人,喝酒闹事。通过抓班子、带队伍,树立物价干部新形象。这就是: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纯洁,作风上务实,工作上积极,纪律上严明,廉洁上自律。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二

三峡秭归在线讯7月19日县物价局组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全县半年经济工作督办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会议传达了全县半年经济工作督办会和全市物价工作座谈会精神,明确了下半年全市物价工作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重点。全体干部职工按照“三对照、三检查”的要求,即对照年度工作计划检查任务完成情况、对照岗位目标检查工作履职情况、对照党纪政纪规定检查自我要求情况,开展了自我总结,对20xx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全面分析,查找了差距,分析了不足,提出了下半年的工作目标。

局长刘兴远同志全面总结回顾了上半年工作,上半年县物价局实现了基础业务工作得到新提升、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建工作谱写新篇章、宣传调研取得新成果、机关管理再上新台阶的“五新”目标。下半年重点完成八项工作任务:围绕稳定价格总水平这个首要任务从严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出台;全力抓好收入征收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力度;紧紧围绕服务全县经济发展抓好电力体制改革的调研、协调和争取工作;紧紧围绕惠民生抓好节假日市场巡查和价格举报查处工作;加强监测预警,按照日报制要求抓好监测工作;以创先争优为载体抓好机关党建工作;以健全完善“十个全覆盖”为载体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转变作风,强化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三

动经济加快发展作为工作的重点,同时充分发挥价格主管部门职能,一手抓价格监管,一手抓惠民政策落实,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履行职责,认真开展价格监管、价格监测、价格巡查等工作,在物价高位运行时期和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切实发挥作用维护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面对年初以来物价水平处于高位运行的态势,我局将履行职能维护价格基本稳定作为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了政府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特别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对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实施办法》和省、市物价局相关精神加强了对列入调价备案企业范围的成都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的监管,派出工作人员随时掌握该企业相关商品的价格信息,并督促企业做好价格自律。二是加强了对猪肉、粮食、食用油等主副食品价格的监测、监管工作,完善了应急预警机制和价格监测网络,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和市场供求情况,及时做好价格动态分析和价格趋势分析材料,做到第一时间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并向上级物价部门上报。三是加大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将查处“囤积居奇、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从源头上保证政府的价格调控措施得以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对列入临时干预措施的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成本调查,促进企业合理定价。五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向企业和商家发送《成都市物价局关于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告戒函》1000余份。

我局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区内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的监管。一是做好了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审验工作,共对109家单位(行政事业单位73家,涉及金额2.54亿元)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审验,对其中108家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了更换,年审面达100%。二是根据政府价格政策及时调整、取消或降低了相关单位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变更了《收费许可证》内容,保证了政府的价格调控政策和惠民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了财政票据审核工作,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促进全区投资软环境建设。四是大力推行收费公示制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的透明度,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发生。经过努力,既规范了区内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又帮助他们树立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的新形象。

教育收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收费一直是群众反映问题最多,与群众关系密切最的价格热点,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全面开展了上述行业的监管工作。一是抓好了对教育收费的监管,大力推行了收费公示制度,督查了公办学校“一费制”和“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全年共开展较大规模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2次,检查中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学校的价格行为也实行了监管和指导,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保障了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二是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实行了价格备案制度,要求物管企业必须在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意见的通知》等政策许可范围内与业主协商服务价格并签定协议后才能收费,同时经常深入物业所在地向业主宣传相关政策,增加政策透明度,有效规范了区内物管企业的价格行为,大幅减少了价格纠纷发生率。三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进行了规范,年内对区内各非占道停车场收费进行了审核,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对非机动车寄放点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同时要求做好价格公示以防止价格欺诈。

民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惠及群众。三是协调市价调基金办公室认真做好了帮扶区内涉农企业和困难群众工作,做好了价调基金项目的申报、监管和验收工作,最大效率发挥了价调基金的作用,配合协调市价调办对玉林农贸市场整改和大华食品厂蔬菜深加工项目进行了资金上的扶持,对建设文明城市和平抑市场物价做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实施对低保户家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生饮用奶”和“爱心鸡蛋”工程。

(一)继续加强价格监督网络建设。

一是加强了对89名价格监督员的业务培训,使价格监督员掌握必要的政策法规知识确保价格监督职责的履行;二是充分发挥了价格监督员在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中的优势,通过他们更直接地将政府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群众中去,有效提高了广大基层群众的价格维权意识和对价格政策法规的认知度。三是充分发挥价格监督员的日常监督作用,引导他们在能力范围内开展一定的价格监督、价格纠纷调解工作,既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又使乱收费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全面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年内深入开展了价格服务“进社区”、“进校园”和“进景区”、“进医院及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专题试点活动。在巩固完善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在社区、学校、景区、医院设立价格服务监督点,为社区群众、学生家长和消费者提供及时、全面的价格政策服务,及时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帮助经营者完善价格管理,把价格监督、服务范围延伸到价格公示、法规宣传、政策咨询、投诉受理、负担调查、信息服务和社情民意等多个方面,形成覆盖相关领域的社会监督服务网络,把知情权、参与权和投诉权交给广大人民群众,规范经营者的价格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全区设立了三个价格监测点,对我区80个品种副食品、蔬菜和200余种的中西常用药品进行监测,并负责对全市的电脑及配件产品的价格采集和上报工作。4年来,共上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动态277份,监测报表310份,上报电脑及配件动态价格报表42份,信息简报14期,分析材料8篇。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我局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市物价局的部署,切实抓好了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促进了市场价格环境的改善和稳定。一是加强了政府价格政策和干预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落实情况、义务教育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择校生“三限”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保障了政策落实到位,使群众得到实惠;二是开展涉企收费、医药、旅游等、机动车停放服务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实现了对重要行业的集中监管和整治;三是重点加强了商品明码标价检查,尤其对农贸市场推行明码标价制度的力度,同时加大对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重要节假日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价格检查,为我区的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秩序。四是加强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服务平台工作,推进了价格举报投诉处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了价格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将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全年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投诉50件,接受价格咨询30件,群众满意率100%。

我局在各类检查中共出动400人次,检查各类商户4000余家。尤其是“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节日期间,专门成立市场检查组对区内的大型商场、餐饮娱乐、宾馆、药店、物管企业、机动(非)车停车场等行业和单位展开“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切实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区内明码标价率达98%以上,乡镇95%以上。

年内继续推进了商品和服务明码实价工作,开展了“明码实价示范店”,“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帮助企业强化了物价员制度和价格诚信、价格承诺制度,规范和引导了企业的市场价格行为,有效推进了价格诚信建设。为积极引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诚信经营,评定了电脑城、@世界等企业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将锦里一条街建设成为“明码实价示范街”,大大提高了xx区旅游景点的品牌形象;上述措施和举动为营造我区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构建我区良好的价格诚信体系打下扎实的基础。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管理条例》扎实有效地做好本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涉案物品价格鉴定工作。二是加强横向纵向联系,力求创新,积极拓展价格认证业务,开展好“双认定”工作,三是加强与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调整工作思路,制定相应措施,开展好对民事,经济案件涉案财物的价格评估和认证工作,做好价格采集等基础工作。受理公、检、法部门委托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1400件,鉴定价值1300万。

汶川地震灾情发生后,我局迅速启动了非常时期价格管理应急预案,成立了“抗震救灾期间市场价格检查”和“应急价格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同时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了多个工作小组深入辖区内的各大型超市、农贸市场和商业网点开展价格监测、价格检查等价格监管工作。一是加强市场价格检查。鉴于地震发生初期市场物资供应相对匮乏,有可能出现商品价格大幅度波动的情况,为从源头上管好物价,我局在群众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的成航西南食品城和簇桥西南食品城分别派驻了一个价格监督检查小组,对食品、饮料等物资的价格实施监管;同时成立了一个价格检查机动小组,每天负责对区内的各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价格进行巡查,同时向商家送发价格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和价格自律告戒函;价格检查机动小组同时调查处理群众价格投诉。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对玉林农贸市场、望锦农贸市场、郭家桥农,贸市场、伊藤洋华堂、人民商场xx分场5个价格监测采集点225类商品的进行价格监测,同时将好又多增设为价格采集点,将该商场60余类商品价格进行监测。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总目标,认真贯彻政府价格控政策和价格干预措施,积极发挥职能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拓展职能、搞好服务,本着物价部门“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的工作方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价格工作队伍。明年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基础工作,继续推行明码标价制度,防止和治理价格欺诈行为。

二、抓好价格诚信建设,全面倡导企业价格诚信,发挥好价格诚信单位的示范作用。

三、继续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服务上下功夫,使价格工作更加服务于民和贴近基层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四、做好“价调基金”工作,扶持优秀农贸市场或涉农企业,平抑市场物价。

五、继续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零加价”政策。

六、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价格热点、难点问题。

七、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医疗、药品、物业管理服务、停车场等行业价格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确保物价基本稳定。

八、拓宽价格鉴证业务,加强价格认证工作。

九、做好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工作。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领导给了我这样一个机会,向大家汇报一下我们的工作。我汇报的题目是:从落实“两从”原则入手,努力提高物价工作水平。汇报共分三个部分:

一、部分国家和国内其它地区价格监管的先进做法。

1、欧盟国家在价格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欧盟是一个地区性的国家联合组织,现有国家25个,总人口4.5亿,总面积400多万平方公里。在发挥价格监管职能部门的作用方面,欧盟国家实行的是“有规则控制下的开放市场管理”模式,一方面在能源、交通、通信等传统垄断产业方面,实行的是政府管制政策。另一方面对开放的商品价格,制定有完善的规则,赋予监管部门相应的职权,企业和经营者能够自觉遵循各项规则,使“信誉第一,诚信至上”落到了实处,市场价格行为井然有序。

一是具有健全、完善的价格法规体系。具有代表性的是比利时,他们的价格监管主要是依靠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障。比利时市场经济十分发达,首都布鲁塞尔是欧盟总部所在地,号称“欧洲首都”。在价格监管方面,他们设有职权相对独立的专门机构,使市场价格经济行为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是从微观入手,注重抓好提升服务质量。具有代表性的是意大利。在欧盟国家中,意大利是一个市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国家,但在价格监管方面,却有他们独特的做法。在掌握市场动态,了解经营者和消费者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出相应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的各项措施,以此引导、维护和保障价格市场的公平竞争。

三是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强化职能干预。具有代表性的是瑞士。利用因特网接受投诉和举报;实施行政命令和价格干预;依靠行政处罚和司法部门的法律惩治。

欧盟国家的价格监管对我们的启示:

第一,要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行政干预。政府职能部门对价格进行监管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无论是从价格监管的范围、领域看,还是从价格市场发展的趋势看,政府职能部门对价格监管实施行政干预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要拓展现有价格监管工作领域。欧盟国家在价格监管方面,大大地超越了我们许多,已将价格监督的触角拓展到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领域,这一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第三,要综合运用各种价格监管手段。从欧盟国家的价格监管的实践来看,综合运用审计、准许和检查等各种价格监管手段是强化价格市场管理的有效途径。而从我们的价格检查实践来看,只允许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这是造成价格行政执法检查弱化的根本所在。

2、国内部分省、市在价格监管方面的先进经验我们国家的部分省、市也借鉴了欧盟国家的一些做法,从完善价格监督检查的相关法律建设入手,并结合我们国家的市场经济发展实际,在强化价格监管和实施有效制裁等方面既有借鉴,更有创新和发展。如上海闵行区建立了价格监测警示和信用公示制度。利用广大消费者对政府“权威部门”的信赖,建立企业价格诚信信誉证制度,对持有价格诚信信誉证的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示,以扩大企业在广大消费者和社会中的影响,而对“信誉证”制度不搞终身制,若企业出现缺失诚信的不良行为,就要吊销信誉证,同时也将“吊证”企业予以公示。黑龙江省海伦市建立了市场快速反应处理机制,通过“三快”实现了对市场价格的有效监督。一是快速捕捉市场热点,通过举报中心12358专线、媒体报道、组织调查等及时获知市场价格变动信息;二是快速配置行政管理资源,根据市场普遍关心的问题,迅速调整市场监管工作导向和力度,有的放矢地组织调查、检查;三是快速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对于违法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价格违法行为实行简易行政处罚,提高执法效率。山西省各城区通过依法设定岗位、规范岗位职责、建立绩效考评体系,以强化责任,奖优罚劣为主线,研究制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责任规定和价格行政处罚违法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并将价格行政法规的职权进行细化分解,做到以法定责,责权相当,收到较好效果。

二、近年来我们西岗区物价监管工作情况。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五

上半年,我们**县物价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物价局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开拓进取,在加强和改善价格调控、保持我县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强化民生价格监管、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今年上半年我们价格价格工作开展情况。

20xx年以来,我国遭受了历史上罕见的南方雨雪天气、四川汶川大地震和ev71病毒的困扰,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也给我们的价格监管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面对严峻的价格形势,我局着重抓了4个方面的工作。

1、进一步强化价格监管,努力抑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上涨。

一是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调整,依法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管,做到了在今年国家价格干预期间所有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项目和调价一律停止。随着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县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殡仪馆、旅游景点、客运公司等企业强烈要求提高价格,对此我们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多方面做企业工作,帮助企业内部挖潜,没有调整提高任何价格和收费标准,为我县抑制物价总水平的过快增长奠定了基础。

二是加强价格监测。建立健全应急和预警机制。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监测质量,健全监测、上报、预警、应急及衔接的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应对市场价格变化,密切关注民生价格变化,做好一日一报和专报工作,为政府和上级物价部门的宏观决策提供了依据。

三是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依法对粮油、肉类禽蛋、奶粉、食用植物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实行调价备案,正确引导舆论,稳定了市场物价。自今年1月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以来,我县列入价格监管的二个龙头企业三八大卖场、日月超市及其40余家子公司对价格干预商品都严格执行了调价备案制度,从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此次我县列入价格干预的商品的价格涨幅都分别控制在5%以内。

2、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价格秩序。

为了保证我县2010年总价格水平涨幅不超过去年总水平预期目标的实现,今年以来我局加强了市场价格监管,从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入手,做了三件事。

一是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强重点时段和节假日的市场检查和巡查,今年以来,我们除在正常的节假日坚持市场检查外,在特大雪雨灾害、ev71病毒防治期间,第一时间成立了相应组织和出台了专门文件,并及时派出了三个市场巡查组(其中县城一个、沙河以北片一个、沙河以南片一个)每组5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的商品、药品和医疗收费进行重点检查。比如防治手足口病期间,我们共派出了360人次市场价格巡查组,每日对消杀灭等药品价格进行巡查,共查出各种价格违法行为38起,移交县检查所立案查处的6起,当场处罚的32起,经济制裁5800余元。同时我们还坚持落实了告诫、提醒制度,对全县医疗机构和教育部门召开了价格提醒会,对交通客运企业召开了价格告诫会。

二是开展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物价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先后开展了春运客运票价、液化气价格、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用电价格、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以及农资价格等六项专项检查,共查处违法单位及个体户101户,立案查处34起,查处违法金额万元,已处理7起,收缴财政万元,罚款万元,退还用户万元,共实现经济制裁191万元,目前,一些案件仍在处理中。

三是抓好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提高举报案件的办理效率。今年上半年,是我们物价部门的不平常的时期,为了搞好价格监管,进一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加强了价格信访和举报工作。专门安排了每周三上午价格信访接待日,并确定一名分管局长负责接待,同时对“12358”举报电话专门安排了6名同志全天候值班。对于群众反映的价格违法案件我们要求速查速办,并向举报人及时反馈结果,比如今年5月5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县城某药店销售板兰根药品突破最高限价一案,从举报到查处退款、罚款共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3、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先后对我县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加强了管理力度,先后对化肥等企业的生产成本、农业用水价格、污水处理厂、环保局的收费等涉农单位监审,同时还在xx年的基础上,对凡在我县境内发生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部分垄断经营性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又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将清理后的所有收费依据、项目、标准等汇编成书,发到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各企业,进一步规范了收费行为,此举受到了县政府的高度赞扬。同时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被确定为省试点县的实际情况,我们目前正在对全县乡村卫生机构、药品进销差率和医疗收费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尽快制定乡村社区卫生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标准,另外,今年以来我们还加强了对我县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监管,全面贯彻落实了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取消了我县房地产开发商在房价之外收取自来水、用电等不合理收费。直接减轻群众负担500余万元。

4、加强价格基础建设,夯实价格监管基础。

今年以来,我局在加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了价格基础建设,共做了4件事。

一是加强价格法建设。今年5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在我县开展“强化爱民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我局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价格法制建设,对全局执法人员的资格进行了清理,全面推行了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并请县法制局负责同志到我局上课重点就“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同时,我们还对庆祝《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进行专门安排。

二是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巩固“七进成果”扩大覆盖面。尤其是在“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方面,我们在继续巩固原有的五十铺和迪沟镇二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正在准备在今年上半年再扩大沿102省道、105国道周围10个乡镇,下半年全面完成价格服务进农户工作。同时,为了加强对我县旅游景区的价格管理,我们还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局的有关文件精神,专门下发了文件,对我县二个4a级、二个2a旅游景区提出了严格要求,并保证做到全面规范景区价格行为和一年内不提高门票价格。目前,我县已经在价格服务进学校、进商场、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方面取得了试点经验,下步正在考虑扩大覆盖面。

三是加强价格监测队伍建设,保证价格监测任务和质量。

为了加强价格监测工作,今年,我们抓住了国家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的重要时机,多次向县政府、县编委汇报,争取设立了价格监测机构,在我们的努力争取下,县编委于今年4月18日正式批准我局成立价格监测中心,并批准编制6人,此举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的价格监测工作。

四是强化成本监审和价格鉴证工作。今年以来,为配合价格的监管,我们加大了价格成本监审的力度,加强对自来水、有线电视、殡仪收费、污水处理、小区物业收费等公用事业和垄断行业成本的监审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在价格认证工作方面,截止5月10日,我们在价格认证方面进行价格鉴定、价格认证等48件,鉴证金额万元。

二、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今年上半年,我们虽然在价格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3点:

1、价格调控手段滞后。我们认为,当前我们的价格宏观调控政策是好的,但我们物价部门在积极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手段还比较滞后。比如今年年初,当以猪肉为代表的食品等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的时候,xxx1月13日召开了专门会议,1月15日在全国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价格干预措施,但由于省、市、县的层层运作,而直到1月28日,我们才在我县进行价格干预,在这近半个月里,价格干预的商品价格该涨的已经上涨了,该提价企业已基本提到位了,我们面临的只是群众的怨声和工作中尴尬局面。因此我们建议,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研究近年来物价面临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下放价格干预措施权限或给予更加灵活的政策,以应对突发事件。

2、物价队伍建设不适应新形势。就我们颍上县物价局的情况来看,目前,新同志较多,由于面临县级机构改革,相当一部分同志面临分流、下岗,人心不稳,如果按照我县物价部门的编制来看,充其量只有10余人,这与物价形势发展及工作需要远远不相适应。对此我们建议,至少省一级物价部门应对本辖区的物价部门会同编制部门给予一个明确的编制界定,应该以职责设人。

3、物价队伍素质低,办案手段落后。通过今年以来几次应对突发事件的实践,我们深深感到我们物价队伍人员素质和办案手段远远落后于形势的需要,比如对药品的检查,对通讯部门的监管我们绝大部分同志不懂业务。因此我们建议除我们抓好自身素质教育外,上级物价部门应加强物价人员基础理论和专业培训。

2010年上半年,我们即遇到了几次大的突发事件,同时在高价位上波动的价格涨幅,更是影响我们物价工作的关键,虽然几个月来我们在价格监管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今后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实现物价总水平与xx年年上涨幅度基本持平的目标还将付出更大的努力,我们下一步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围绕中心,确保大局,凝心聚力,奋发图强,埋头苦干,不断加大增强适应形势要求的工作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六

市物价局:

201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x-201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xx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工作总结《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xx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七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物价局的精心指导下,我镇物价部门结合本镇实际,切实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落实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建设工作,根据区物价局的实施方案,我镇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在4月下旬对镇、村、社区、农贸市场的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点、台进行调研,落实价格监督员,同时做好场所、制度等建设;按照“分批实施,全面推进”开展工作,在5月中下旬完成了1个站5个点1个台的建设,抓紧人员和办公设施配备,软硬件设施全部到位,余下6个点在6月底前按要求全面到位,同时围绕价格监督服务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市场价格监督服务,接受群众价格咨询、投诉,积极推出价格便民服务;在实施阶段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站、点、台的检查,不断完善服务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

2、不断增强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能力,认真做好各项价格监测工作,定期对江苏苏农农资连锁苏州分公司和渭塘供销社生产资料门市部的肥药进行监测并按规定上报。加强对渭海加油站、渭塘加油站、兴龙加油站成品油价格的执行情况监测。在元旦、春节、五一节日期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防止物价大幅度波动,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在农贸市场和好又多超市对农副产品及主、副食品价格做好市场监测,为上级物价部门制定调控措施提供信息。

2、做好涉企收费监测工作,华泰汽车空气过滤器有限公司实行网上直报监测,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单位和部分垄断行业的执收行为,优化投资环境。

3、巩固医疗和教育公示成果。认真做好卫生院和社区医疗服务站公示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对10家医药商店定期检查。征订好苏州市药品价格通知,使药品能及时调整价格。做好对教育收费“一费制”公示制的落实,定期对学校的收费进行监管工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配合物价局检查。

4、完善涉农收费公示工作。督促辖区内行政、事业性部门收费工作落实到位,常年设置,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组织协调好本镇环卫站、中学、小学、成人教育、供水服务所等收费单位的年检工作。做好热电厂汽价调整相关工作。

5、以“诚信相城”为主题,大力倡导价格诚信。以反价格欺诈和价格垄断为重点,进一步抓好本镇区域内商品的明码标价工作,发放商品标价签4000张,重点抓好药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单位的明码标价。

6、加强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悬挂横幅2条和发放宣传材料3000多份。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确定宣传重点,把握宣传时机,提高宣传效果。

20xx年下半年,我镇的价格工作将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目标,构建和谐的价格环境,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重点突出“六抓”、“六强化”,达到“六个确保”。

一是抓监管,强化调控疏导,确保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根据中央和各级政府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牵住“保持市场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加强监管,控疏结合,为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稳定的价格环境。

二是抓落实,强化服务理念,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服务理念,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关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各项价格优惠措施,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工业、农业、商业、流通业、资源价格形成等一系列举措,降低门槛,减轻负担,全方位支持地方经济建设。

三是抓规范,强化依法治价,确保和谐价格环境进一步优化。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积极疏导价格矛盾,理顺价格关系,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深入开展价费诚信活动,全力打造诚信环境,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四是抓拓展,强化重心前移,确保服务新农村建设收到实效。转移工作重心,继续开展“农村价格致富工程”活动,巩固涉农收费公示成果。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研究,指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增收致富。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加强农村教育“一费制”和农村合作医疗等价格监管,努力减轻农民负担。

五是抓检查,强化依法行政,确保市场价格秩序明显好转。重点围绕国计民生的商(产)品价格和收费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狠狠打击乱涨价、乱收费等不法行为。重点围绕医疗收费、房地产价格等开展专项治理,达到治理一项,规范一项,切实稳定市场价格秩序。

六是抓创优,强化素质训练,确保文明服务形象得到提高。通过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通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以优质高效形象服务经济建设;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水平,促进价格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八

加强我院物价管理工作,促进社会保障和卫生事业的共同发展,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开展了物价管理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为加强我院药品诊疗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价格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我院价格管理工作能够有效落实。

设立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物价管理人员,建立医院收费情况内部定期抽查制度。

3、医疗卫生机构可另外收费的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是否按规定的价格执行,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用;以及采取虚增使用数量等方式变相多收费用现象。

4、抽查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落实,按照统一的明细清单格式,填写病人情况,每日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对医疗服务收费抽查,收费是否按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价格规定收取费用;有无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有无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有无对明确已经取消的项目仍继续收费,有无不按标准计价单位收费,有无不按实际服务数量计算费用以及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提供服务等行为或现象。

5、药品、卫材、诊疗服务项目公示:住院部一楼大厅电子屏公开收费项目价格;及时更换。

1、收费中有部分项目存在无编码收费。

2、门诊窗口没有设立药品、卫材、诊疗服务收费项目公示。

1、无编码收费情况于20xx年7月已整改到位。

3、在院内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

4、宣传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行风警示,在全院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九

(一)加强价费管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1、严格落实价费政策。借助我区民生热线和“”举报电话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水、电、气、暖、成品油等资源性价格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上半年,共办理民生热线转办的案件14起,价格投诉及咨询案件6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切实做到“为群众解难,为政府分忧”,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2、认真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行为。一是切实做好收费年审工作。按照“年审一个单位,规范一个单位”的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2013年度收费审验工作。截止目前,共审验收费单位136个,审验资金2.47亿元(包括上缴部分),审验率达98%。在审验过程中,新办收费许可证3个,收费员证3个,注销《收费许可证》11个,并对7个单位的8个收费许可证副本进行了变更。对年审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当场指正、限期整改等方法予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行为。二是积极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全区26个收费系统的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取消和免征涉及我区国税局、地税局、海洋与渔业局、公安局及工商局5个单位的7项收费项目。三是认真做好各类培训班收费审批工作。按照收费管理权限,对涉及区直机关工委、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区药监局、区法制办、区档案局、区委党校等单位举办的8期培训班的收费进行了批复。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今年我局积极采取措施,加大涉企清费治乱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继续落实涉企收费确界清单制度。5-6月份对涉及区直、镇街和蓝区的50家大中型企业,由区纪委发展环境办、区物价局联合编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确界清单,以确保涉企收费行为的规范范围更广,进一步优化我区经济发展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清单》共涉及收费单位13个,收费项目40余项。二是继续做好向企业派出物价服务联络员活动。在往年活动的基础上,向全区20家重点企业派出20名物价服务联络员,更直接、更具体的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价格和收费问题,进一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创建更加适合企业发展的价费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进一步落实“两证一卡”制度。自“两证一卡”制度实施以来,不断加强跟踪检查工作,坚持每月到企业走访一次,监督《企业缴费登记卡》的实施情况,对于遏制向企业乱收费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

4、认真做好价格管理工作。一是做好我区的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共对4个房地产开发公司5期房地产价格进行备案。二是按照程序,对华能风电五、六期上网电价进行审核,并上报市物价局。

(二)加强价格监管,整顿规范价格秩序。

1、加强价格行为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一是开展“明码标价集中整治月”活动,引导价格诚信。4月20日-5月20日,我局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明码标价集中整治月”活动,对辖区内的大型商场、超市、房地产企业、成品油销售企业等30余家企业开展“拉网式”明码标价和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省明码标价管理办法》、《关于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函》、《关于贯彻执行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等资料600余份。通过宣传、检查,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了价格法律知识,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了一批明码标价示范行业和示范单位,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明码标价的工作成果。二是开展节日市场价格检查,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采取专项检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派出检查人员50余人次,深入银座、胜大等40余家商品零售企业,严厉查处虚假降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加大对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等行为的治理力度。三是加大价格宣传力度,稳定价格法制环境。以《价格法》颁布实施15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以“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坚持明码实价,反对价格欺诈”为主题的《价格法》宣传活动,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为依法治价工作营造了浓厚的价格法制氛围。

2、开展各项价格专项检查,减轻群众负担。一是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先后对农村医疗价格、农村中小学生收费等进行了检查。共检查涉农单位11个,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进行了限期整改,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二是开展驾校收费专项检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对我区安信驾校、通海驾校的2012年度至2013年4月的收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组织检查人员,对我区12家房地产企业明码标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我局寓服务于监管之中,进一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各项工作,防止了房地产垄断市场的形成,让消费者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三)完善服务职能,价格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认真贯彻“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政府”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价格鉴证工作。2013年以来,按照《区物价局价格鉴证内部审议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价格鉴证行为,提高鉴证工作质量,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认证案件103起,鉴定总金额1091.53万余元。其中,刑事案件13起,标的额13.4万元;车辆定损案件74起,标的额125.62万元;认证案件5起,标的额949.67万元;行政案件2起,标的额2.85万元;价格咨询案件9起。同时充分发挥“为政府服务、为群众服务”的职能,3月份我局价格鉴定人员克服种种困难,在保证报告准确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印尼佳发肉牛养殖项目地面附着物的价格认定工作,保证了该项目顺利推进,得到区领导的高度评价,鉴定结论也得到了补偿户的.认可。

2、加强农本调查工作,积极服务“三农”。认真做好小麦、棉花、玉米、大豆、冬枣、散养奶牛和小规模散养生猪等7个品种的常规成本调查工作;4月份对我区农民种植意向进行了调查,写出调查报告;6月份,按照“三点九户”的调查要求,对我区小麦成本收益情况进行了调查。

3、强化价格监测,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坚持每周采集2次以上市场价格信息,进行汇总、分析、研判,并通过手机短信平台、电视台、黄网站、物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发布。上半年,上报各类价格监测表141份,编辑《价格动态》2期,向区委、区政府信息室报送信息20篇,向区广播电视台报送价格公示23份,向市价格监测中心上报价格监测分析22篇。同时,为积极应对我国部分省区发生的禽流感疫情及可能导致我省部分商品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况,强化了相关商品的市场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上报全省禽蛋及防控用品市场情况价格监测周报表25份。

4、突出“三为服务”,做好成本监审工作。突出“为经济建设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营企业服务”的理念,上半年完成了-孤岛-仙河客运票价的成本监审,对我区华欧物价服务的成本成本监审正在进行当中。通过成本监审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民生服务价格行为,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回顾上半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我们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价格政策和工作职能宣传还不到位。致使有些群众对物价工作了解有些偏差,尤其是在服务民生价格、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了解不多。二是市场价格监管难度大,缺乏有效地手段。目前,95%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己经放开,由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定价,而国家对有关放开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缺乏可操作性,导致价格执法监管乏力。

一是继续加强《价格法》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抓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学习,解决好学法、守法、用法、执法问题;重点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保障价格信息服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可参考性。同时,通过物价服务企业联络员积极向企业宣传价格法律法规,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运用提醒、告诫、警示、责令整改等行政手段,增强经营者价格法律意识,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入现代化办公手段进行价格监督和价格监测,积极探索反价格欺诈、反价格垄断的新方法,依法查处违价行为;推进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转变,力求通过典型企业的示范作用,带动行业价格自律,推动市场价格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抓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根据省、市出台的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结合区实际,成立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公室,深入研究我区天然气、原盐等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区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争取早日开征价格调节基金,运用价格调节基金调控我区物价水平。

四是做好价格信息采集和利用。充分发挥价格监测职能作用,及时对市场价格形势进行分析和研判,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研究问题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原有价格信息平台的基础上,积极创新价格信息发布渠道,进一步提高价格信息发布时效性,正确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五是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认真清理涉及企业、群众负担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并进行公示;与区纪委联合,继续落实好涉企收费确界清单制度,在全区各企业逐步推开;继续落实物价服务企业联络员制度,年内深入企业调研不少于两次。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

xx年以来,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全区物价工作会议要求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价格环境。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综合运用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加强对市场价格监控,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1-5月我市cpi同比累计上涨1.14%,比年初自治区制定的3.5%控制目标低2.36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处在可控范围之内。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严密监视市场价格动态。重点监测粮、油、肉、蛋、菜、奶、液化气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汽油、药品等98种重要商品价格,严格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对价格形势的分析判断,特别是高度关注粮油价格变动趋势,了解并分析粮油生产、销售、库存及价格运行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二)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认真抓好物业服务收费申请备案工作,每个住宅小区均派员到场实地审查,对尚未交房的,均不予同意申请备案,有效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认真开展价格备案工作,xx年1-5月共对33个商品房楼盘进行销售价格备案,严格要求经营单位进行明码标价,不得在价外收取任何费用。

(三)加强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在元旦、春节、五一等传统节日到来前,为了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祥和的传统佳节,我们积极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价格稳定。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元旦、春节期间分别带队到各县(区、市)巡查,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对粮油、副食品、燃气、交通运输、成品油、停车、旅游景点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重点检查,并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报道有关价格信息。通过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和巡查,规范了市场价格行为,抑制了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维护了人民群众利益。

(一)清理和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级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由我局牵头联合市编办、财政局等部门对市级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清理。清理工作从xx年1月起,到6月20日止,清费工作已进入总结统计上报阶段。

(二)开展全市收费单位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xx〕36号)文件规定,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停止《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同时根据文件精神,对全市各收费单位开展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

(三)将国家、自治区各项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根据xx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关于取消一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x财综〔xx〕1号)的通知精神,取消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二是根据xx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取消、停征、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x财综〔xx〕24号)的通知,取消、停征或免征国土、人力资源等部门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

三是根据xx物价局、xx财政厅《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四是根据《xx物价局关于降低我区养老机构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等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xx年5月1日起,各类养老机构的有线(数字)电视安装费收费标准按70%收取,基本收视维护费按当地居民用户主终端收费标准50%收取。

(二)进一步加强清费治乱减负力度。强化收费管理,完善收费公示制度、收费许可证制度。

(三)强化价格服务职能,不断拓宽认证工作领域,提升工作水平,推动价格认证工作再上新台阶。扎实抓好农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在提高质量、成果转化运用方面上台阶。不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重视价格政务信息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机关效能。巩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素质,转变观念,改变作风,提高效率。强化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依法行政。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双拥创建活动。全力做好机关党建、综治、双拥、扶贫等各项工作。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一

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局)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年初检查工作安排意见,针对我县价格管理工作实际,在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为重点的同时有针对性的开展了医疗价格、涉教收费、农村小水电站、农资市场巡查、农村客运票价以及节日期间市场综合价格等常规检查。半年来,开展农资市场巡查50余人次,检查收费单位8个,占县下达全年检查单位任务数的80%。被检查单位中,实施经济制裁违法案件2件,其中农村客运1件,医疗价格1件,实现经济制裁9.3222万元,比去同期增加了8.2922万元,其中清退5元,没收7.7327万元,罚款1.59万元。提醒告诫并限期整改的单位4个共8个部门。通过提醒告诫、限期整改、经济制裁等手段的进一步落实,促进了全县价格和收费行为进一步得到较好规范。

(一)专项检查深入开展。

1.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组织出动检查办案人员36人次,对环保、建设、交通、工商、商业银行涉企收费的5个单位10个部门以及6个明码标价企业示范点进行了重点检查。责令整改2个单位,规范明码标价企业2家,检查中口头告诫2个,召开相关部门联动会议限期整改8个。通过检查整改,少数单位乱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震慑和规范,社会反响较好,群众评价较高,价格价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正能量得到了有效发挥,进一步促进了价格价费管理工作步入正常健康轨道。

2.医疗收费专项检查。与县纪委联合对全县病员比较集中、反映比较强烈的县人民医院价格价费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查出县人民医院存在重复收取出院病人床位费和护理费,并对违规收费实施了经济制裁,没收处罚9.2322万元。同时,对人民医院存在的其它问题进行了会议交换和提醒告诫,要求积极整改落实。

3.客运票价检查。与运管所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元旦、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农村客运票价检查巡查,目前已完成二郎至复陶,双沙至万盛,至椒园、至石屏等班线客运车辆的收费检查,现场责令清退多少票价5元,当场处罚900元。同时,加大农村客运票价明码标价力度,截止目前,全县所有客运车辆完成明码标价占90%。通过综合治理,这一长期困扰检查精力的老大难问题有所好转。

4.商品房明码标价检查。对等房地产企业的在售楼盘明码标价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检查告诫。对公司预售房进行了备案审查。通过检查和备案审查,促进了全县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常规检查不断推进。

1.农资价格检查。春耕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农资价格检查。共检查农资经营户14户,发放宣传资料360余份,答疑解惑12人次。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县化肥、种子价格同去年比有所下降,化肥和种子货源充足。化肥价格降幅在100至200元之间,种子价格相对平稳,销售和购买与往年略有下降,其它种子价格和农资商品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基本平稳,农资商品没有出现断档脱销的情况。

2.教育收费检查。我局会同县教育局纪检室、县安办对长田小学和越安驾校教育收费情况以及小学的“营养午餐”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征订书刊收费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表明中小学收费情况趋于良好,驾校收费不断规范。通过检查,又一次增强了教育部门特别是学校“一把手”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的自律意识和廉洁治校意识,达到了检查预期目的和效果。

3.节日市场价格检查。针对元旦、清明、“五.一”、端午等节日和学生高考期,我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共出动检查组4个、检查人员50多人次。除对房地产、农村客运票价检查外,还对城区好邻居等6家大型超市以及摊店若干个、景区3个、宾馆8家、餐馆20家、大型农贸市场2个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口头告诫14家。几次检查均未发现有囤货居奇、哄抬物价、串谋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举报工作有所上升。

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是监督检查工作的基础。年初以来,我局把举报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之一,进一步规范接待受理制度,扎实推进举报工作上水平。严格值守“12358”举报电话,固定专人负责和问责制度。

半年来,受理价格咨询8件,其中,教育2件、成品油1件、市场书价1价,客运票价4件,解答回复8件,回复率100%,满意率100%;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5件,其中农村客运9件、教育1件,农贸市场1件,水价1件,物业管理1件,电费2件,调查处理回复15件。咨询件较去年同期下降14件,举报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0件。通过热情接访和积极受理回复,积极化解了价格矛盾,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价格诚信巩固提升。

半年来,我局在巩固城区金兰大道“明码标价一条街”示范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兴达电脑城、农村客运车辆明码标价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客运车辆明码标价反弹这一严重现象进行再一次整治,通过4至5月份的全面治理,全县近400辆车已重新明码标价达361辆,占90%。通过这些焦点行业的标价整治,有效带动了价格诚信度的不断提高。

(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

半年来,我局就价格监督检查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着工作发展不够平衡问题,少数部门领导协调存在一定难度。加之随着物价的上涨,一些收费政策还是前几年的收费价格,导致一些私人收费业主擅自提高收费金额,加上检查工作面宽量大,人力不够,新的价格矛盾不断出现,因此造成顾此失彼。

(二)市场价格监管机制完善不够。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市场价格监管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派生,应该健全建立更加适应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但是,目前就这块工作还没有完善。

(三)依法打击处罚力度不够。

由于多方面因素,对价格违规违法案件的处罚打击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处罚打击力度不够。

(一)继续搞好监督检查。

1.搞好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和节假日检查;

2.针对性开展教育收费检查;

3.完善上半年检查中的相关处罚工作;

4.继续开展农村客运票价检;

5.搞好省、市安排的专项检查工作。

1.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规章制度;

2.拓宽价格利益诉求渠道;

3.提高价格举报办理质量。

(三)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

1.加强干部业务培训,搞好会前学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规范化机构建设。

3.加强廉政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突出对价格执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推进价格执法政务公开。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二

20xx年度,xx区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上级价格部门和局班子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着规范价格行为、整顿价格秩序、清费减负、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好依法行政、依法治价工作,充分发挥价格检查的作用,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安定。检查分局共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8起,查处金额近352200元,其中退还消费者90700元,收缴违法所得261500元,罚款600元,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总结如下: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医药领域“三项改革”的深化,切身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单位、药品经营者和药品招标代理机构的价格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部署,物价检查分局对我区的各区级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区各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执行情况仍不容乐观,经营者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擅自定价和收费、推迟药品降价时间、不执行医疗收费政策提高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不执行顺加作价的政策等现象仍然存在,物价监督检查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已检查的6家区级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涉及金额30多万元,目前已经处理完毕。

教育收费检查是下半年我局工作的中心。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局集中力量对我区8所中小学的收费进行了检查,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校违反自愿强制收取服务费用、以择校为目的的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择校费、借读费和转学费等,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补课费、代收代办费不予结算、组织学生统一定购教辅材料并收费的和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阶段违法“三限”政策乱收费的,都进行了严格检查,已初步查明一些学校存在超范围列支课本费、作业本费,还有少部分学校以校庆赞助款等形式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目前我局已开始全面清理。

12358价格举报电话是物价部门对外的一个窗口,也是物价检查部门获取案件信息的有效渠道,及时掌握动态,答疑解惑,疏导矛盾,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20xx年度,检查分局共受理价格举报和价格咨询102件,其中来电、来访、来信91件,上级交办和政府热线电话交办的11件,经过充分的调查和检查,依法退还消费6万多元,举报办结率达100%。认真做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密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都起到很好的作用。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化肥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在20xx年4月和5月份对我区的部分乡镇、街道办事处涉农收费和区水利管理部门、农机监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动植物检验检疫收费和部分化肥销售企业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经过了多年的涉农收费和价格的检查,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都比较重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基本上没有发现,但个别乡镇的农民建房押金还没有清退完毕,对涉农收费中个别已取消项目由于文件到达较迟等原因没有及时执行,发现后已及时进行了改正。对化肥经营企业的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国有和集体的经营企业基本已经退出经销行列,取而代之的是经营规模小、经营零散灵活、分布广的小型个体企业。我们在检查的同时对80多家经营户分发了国家对尿素价格的新规定,并作了相应的解释。

在传统节假日中秋节、国庆节来临之际,我们开展了节日市场检查,在20xx年9月26日至9月30日组织力量连续对我区的商业零售企业、旅游服务企业、大型市场和各大超市开展宣传活动和价格检查,我局共组织3个检查组,对我区的2家旅游服务企业,2家商业市场和城区的富山路、人民路、大唐街等3条主要街道的100多家零售商店进行检查,对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4家商店和摊位进行了处罚,共计罚款600元。

在全省价格主管部门得统一安排下,开展对涉及企业收费行为的有关单位开展收费检查,根据部署,监督检查分局和市价格检查部门互相配合,对公安部门、交警、汽车培训学校和工商部门等开展检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0xx年十二月。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三

截止9月,营业厅暗访99.32分,全疆排名第一,营业厅满意度累计得分84.85分,全疆排名第八。分公司电子渠道业务办理占比为81.79%,交费金额占比为67.86%,均全疆排名第一。

第一部分工作回顾。

电子渠道。

加强电子渠道推广,提升支撑能力。

一是加大手机及微信营业厅宣传推广力度,培养客户使用习惯,提升渠道黏性。

二是将电子渠道推广纳入营业厅暗访检测,确保一线推广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梳理自助终端运营管理细则,完善自助终端使用规范及服务流程。

营业厅服务。

分公司营业厅服务工作以“强支撑、提能力、抓细节、促协同”为原则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一是加强服务支撑力度,以“支撑一线、服务一线”为出发点开展服务改善提升工作。二是落实驻厅帮扶工作,加强指导培训,提升营业厅现场管理能力及营业员自身服务技能。三是开展不满意客户修复,将客户关系改善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交流,提升服务重视程度,提高服务意识。

第二部分工作计划。

电子渠道。

一是持续加强电子渠道宣传推广力度,以分渠道差异化营销活动为抓手,培养客户使用习惯,提升渠道黏性。

二是提升电子渠道4g业务承载能力,助力4g推广工作。三是优化电子渠道业务流程,改善客户体验,提升营销服务的便捷性及准确性。

营业厅服务。

分公司营业厅服务工作将加强“内部沟通协同,外部修复改善”,内外联动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一方面加强与区县公司的沟通交流,提升支撑力度,完善考核机制,结合明查暗访聚焦服务短板,建立“发现、整改、检核”闭环式服务改善机制。另一方面持续落实不满意客户修复工作,快速发现不满意客户、快速响应客户诉求、快速整改服务问题,关注修复工作的时效性,确保客户关系改善取得实效。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四

20xx年,我县物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揽,按照“主攻大项目,全力保民生,增强新本领”的总体要求,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强化措施稳定物价,重点整治,优化投资环境,拓宽领域增强服务,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被省物价局评为20xx年度全省价格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市级物价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年审工作先进单位。现总结报告:

一是物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人员相对紧缺;

二是物价局历年欠帐较大,办公设备落后,检查专用车辆报废期已过,不能满足市场调控的需要。

20xx年我县物价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四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揽,以争创科学发展观示范单位为切入点,按照“主攻大项目,全力保民生,增强新本领”的总体要求,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科学监管稳物价,增强服务保民生”,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工作思路是:全力实施“114”工作计划。即坚持一个统揽(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活动为统揽);围绕一个主题(全力控制物价过快上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强化监管保民生,优化环境抓招商,监督检查维秩序,增强本领搞服务)。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以争创全国规范化物价检查所和全省规范化价格认证中心为目标,制定培训计划,加强理论学习,完善工作制度,提高物价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在全局上下开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活动。

二是加强涉农价格监管,促进农村稳定发展。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农产品价格政策,加强农资价格监管,保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基本稳定。不断强化涉农价格信息服务,促进农业生产,推进农村稳定发展。

三是强化市场综合调控,确保价格基本稳定。按照“政府协调、各方联动、突出重点、综合调控”的方针,加强收费管理,严格控制调价项目,开征价格调节基金,狠抓明码标价,实行价格信用等级晋级制,充公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规范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教育收费,取消不合理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强化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管理。完成乡级医疗收费改革,严格控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严格审核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妥善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格问题。

开展专项收费清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重点的对教育、卫生、工商、公安、人事、劳动、建设等审批检验收费清理审核。清费治乱,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围绕新农村建设、旅游产业开发、项目建设、节能减排等县上中心工作开展价格服务。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涉案物品价格认证和调价前成本审核认证,为司法工作和企业价格制定提供优质服务。依靠物价工作信息简报和价格信息网站,宣传价格政策法规和物价工作动态,公布价格监测信息,为社会各界提供价格服务。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五

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xxx的业务指导下,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紧贴价格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切实把“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与价格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1、价格监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今年我局执行了中、省、市三个层级监测报告制度,其中向国家发改委报告总数60次,共3600价次;省物价局报告25次,采集报告1170价次;市物价局报告数据5745条,收集数据20163条。同时上报分析建议给省物价局、市政府,为政府、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价格信息服务。

2、收费证年审工作有序进行。今年我局落实了中、省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完成了去年《收费证》年审工作,市本级共审验《收费证》230个,审验率100%。加强对幼儿园、义务教育、公办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等教育监管和医疗机构药品价格动态管理。

3、价格执法工作努力推动。截止11月底,今年全市各级价格举报部门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04件,查处价格违纪金额180、2万元,退还用户万元,罚款万元,实行经济制裁万元。扎实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涉农价格和收费问题15起。对全市12所县办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进行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全面开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也已开始安排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驾校、客运、物业、学校、交警、超市、车辆检测、天然气等方面的54件投诉进行了检查纠正,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行为。

4、贯彻落实了成品油价格调整政策。今年我局及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部署,调整我市汽、柴油价格,去年共进行了15次价格调整。针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加强市场巡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5、积极推行阶梯电价改革方案。今年我局按照省物价局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开始实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新政,认真做好政策公布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过渡,保持社会稳定。针对部分出租房房东借机涨价的情况,迅速行动,研究应对,化解矛盾。

6、抓好规范价格执法行为。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价格执法各项制度入手,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结合实际,组织价格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价格法》、《陕西省价格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价格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一系列内部工作制度,要求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确保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事实清楚,合法公正,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市xxx的工作要求,于去年底今年初开展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专项清理工作,并结合此项工作开展了我局价格收费管理文件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8、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共下放行政审批管理权限11项,尤其民办学校收费监管权限下放县级物价局,有利于基层管理,方便群众监督。

9、多形式大力开展价格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专门机构,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法制宣传工作任务,组织本局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工作联系,通过《向xxx告》、《环境热线》等形式,适时重点宣传报道价格法规知识和价格法制建设等内容并加强与群众的互动、沟通,进一步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价格法律法规的知晓率。

11、积极开展学习培训。今年我局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参加了十八大和两会培训班,安排了依法行政工作,部署了政风行风全面工作,建立了党风廉政电子台帐,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了改进作风方面的八项规定,明确明晰了科室职能职责,修订和完善了30项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12、严格价格执法程序。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积极探索价格监督检查的新方式,价格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价格监督检查中,严格按照《价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要求,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复议、提起诉讼的各项权利,高度重视价格执法程序,规范了价格执法的调查、审理和处罚等环节。价格执法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13、加强监管,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有新突破。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在完成日常市场巡查和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针对市场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涉农、涉企、医疗卫生服务、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教育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和重点价格检查工作,并保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化解各类价费矛盾。

今年以来,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再上了一个新台阶。政风行风测评在全市行政执法类排名第一,获优秀单位表彰。创建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排在54个窗口单位第2名。我们清醒的意识到,推进依法行政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局将总结过去和面向未来的基础上,抓重点,破难点,坚持依法治价,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一系列部署要求,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创新价格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做好“稳物价、保民生、促发展”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活力的陕西东大门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和法治环境。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六

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价格管理和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价格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物价系统的法制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不仅专业性强、政策性强,而且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工作,把法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切实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同时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不断改进工作,使法制工作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一是按照《纲要》、《决定》和《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重点突出、切实可行的市物价部门贯彻《纲要》五年规划和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意见。二是认真做好20xx年度价格工作依法行政责任目标及其考核办法制订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目标、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完成时限和标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三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学习、借鉴外地、外单位先进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创建经验,推动依法行政向深层次发展。四是做好价格法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情况交流工作,定期报告、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关注和努力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二是加强基金征管,增强政府调控价格的经济能力;三是认真清理经营性收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四是认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加大药品和医疗价格监管力度,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六是进一步完善审批机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实行“首问负责制”和承诺服务,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七是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我局价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健全价格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召开各界人员座谈会等形式,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征求各方面对价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价格工作与社情民意做到良性互动。利用平顶山价格信息网,及时公示各类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收费标准,跟踪市场价格热点,发布价格监测信息,报道价格工作动态,受理群众咨询投诉,构筑了群众和价格工作交流的平台,进一步畅通了广大群众了解和监督价格工作的渠道。

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结合物价工作实际,我局从完善制度入手,不断健全和完善价格行政决策和执法机制。以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健全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制度为抓手,积极推进职能转变,健全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化解行政争议。认真贯彻落实《xx市物价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xx市物价局行政执法标准》和《xx市物价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以及《xx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工作规则》、《xx市物价局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形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制定、价格处罚等一套完整的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认真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研究制定了《首查先行整改制度》,贯彻落实《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制度适用规则》,认真梳理执法依据,确定了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梯次标准,为进一步规范价格行政处罚行为奠定了扎实基础。认真落实集体审价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价格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价格认证、价格违法案件审理等各项工作规程和制度,从而保证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促进了廉洁执政。

在完成价格行政执法依据疏理的基础上,以行政执法责任分解为突破,按照行政执法的内容、性质、类别和依据、权限等方面,逐一明确部门执法职责,建立并完善与价格行政执法责任相配套的责任分解、责任追究和评议考核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恰当运用价格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宽严适度。同时,客观公正地对待各类市场主体,防止行政执法的任意性和随意性。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

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依据公开、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和说明理由。严格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廉洁行政。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努力做到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坚持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前告知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申请回避权、听证权等各项权利,并保障其正确行使;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实行民主评议、群众评议及行政管理相对人评议多重评议制度,认真履行复议职责。

紧紧抓住政府关心、管理需要、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在水、电、气、暖和药品及医疗、教育、物业管理等最直接、最经常、最密切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行政执法领域,开展重点领域价格检查。今年以来重点组织开展了“双节”市场价格、化肥价格和涉农价格、“五一”旅游和市场价格、涉企收费和电价等专项检查。截止5月底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518件,查处违法所得金额499.30万元,没收和罚款上缴财政141.24万元。

继续坚持了局党组例会制度,定期听取各位党组成员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各项工作的目标和实现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党组研究事项的督办查办和跟踪问效,将各阶段重点工作和责任人以局党组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作为工作督察的依据,增强了班子成员抓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认真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年初,对市辖10个县(市)、区物价检查所20xx年以来在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财政收支等纪律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和调研,针对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制作及管理进行了重点检查。从价格监督检查实体和程序方面,进一步规范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水平,有效地提高了各县(市)、区物价检查所价格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对优化我市价格监督检查执法环境和推动全市价格监督检查整体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适应依法行政进程加快的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价格工作实际,年初制定了xx市物价局价格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价格工作氛围。

一是加强日常的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法制工作和政策,报道价格工作动态。《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信息》多次报道我市物价工作动态。

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今年3.22、5.8,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分别组织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设置宣传版面、价格咨询台和投诉台,现场受理价格咨询投诉,发放宣传单,增强价格法律法规政策的透明度。

三把普法宣传教育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组织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始终坚持“三落实”,即:时间落实、教材落实、辅导人员落实;“三结合”,即:集中宣讲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考勤、成绩与评优相结合,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从而保证了普法学习认真、扎实、有效地进行。狠抓干部法制学习考核、培训。按照年初制定的法制学习培训计划,上半年组织一次考试,考试成绩张榜公布,并作为干部考核、评先和奖励的依据。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七

201x年上半年,我县按照省、市发改工作会议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以《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落实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等价格调控政策,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提升价格管理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价局上。

现将主要。

如下:

一、落实各项调控措施,确保物价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一是严格落实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召开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协调督促财政、农牧、人社、交通、粮食等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综合调控措施,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

二是积极督促落实蔬菜气调库建设项目。通过我局的协调,该项目已经县政府第四次项目管理联席会议审查通过,办理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环保批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项目审批前置性手续。目前,完成土地征用手续,开工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农副产品直销店管理。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强城区蔬菜直销店日常运营监管,增加补助经费。6月初召开了城区农副产品直销店(超市)负责人会议,对半年考核工作进行了通报,对各直销店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各蔬菜直销店累计向城区居民销售蔬菜180吨,减少群众支出4万多元。按照省、市关于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的有关政策规定,2月份起停征了价格调节基金。

二、规范价格收费日常管理。

一是完成价费管理"三项目录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减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精神,大力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改革和三项目录清单管理。按照省发改委《甘肃省定价目录》的定价权限和价格审批"接、管、放"的要求,结合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报告,编制了《201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理出9项《县级政府定价目录清单》和3项《县级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通过集中对200x-201x年以来县级审批的价格收费文件进行清理,清理出与现行法规政策不相适应的价格收费审批文件10份,下发通知宣布废止,并在政务网站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强化重点行业价费监管。为进一步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了解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与收费情况,我局会同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下发文件,对全县有资质的6家物业企业开展调查了解。根据《甘肃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0号令),经汇报县政府同意,对城区水资源费由0.15元/立方米调整为0.20元/立方米。

三是切实加强价费公示管理。对城区文化广场的大型涉农收费公示牌和水洛镇政府机关院内的收费公示牌重新进行更换和变更,对关系民生的民政、公安、教育、国土、水务、电力、建设、广电等8个部门36项收费项目标准进行公示。并督促各专业市场和居民小区公示相关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有效地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加大价格检查力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开展好价格专项检查。联合县旅游局下发文件开展景区门票专项检查,督促景区实行票价公示,贯彻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减免、优惠政策,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优化旅游环境。按照市局安排,开展了农资、电信行业专项检查。继续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对一种违规向学生收取20xx80.00元借读费和择校费行为,责令学校全部退还学生。近期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专项检查全面进行了部署安排,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是认真开展节假日市场专项检查。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认真安排部署市场专项检查,加强对超市和农贸市场的巡查,对城区内的万家和等6家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大市场、汽车东站和南站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放各类提醒告诫书,督促经营者规范价格行为,诚信经营。

三是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工作总结《物价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共受理出租车、物业等方面价格举报咨询案件15起。成功调解了xx县明煌汽修厂多收消费者车辆维修费问题,退还车主20xx元费用,并责令该厂对修理费标准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四是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为提高经营者的价格诚信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的价格权益,充分发挥"价格诚信单位"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对评选出的201x年度价格诚信单位xx县鸿晟电器销售有限公司、xx县红娟干果店进行了命名表彰。

四、全面做好价格基础工作,服务全县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价格认证服务。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价格认定行为规范》,并于7月1日正式启动新的《价格认定文书格式规范》。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条例》,注重评估程序和案卷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受理价格鉴定36件,鉴定标的额62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为司法、行政机关办案提供了准确的价格依据。

二是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上半年以来,为了保证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的质量,对12户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按照记帐质量兑现补助资金,提高了农调户的工作积极性。完成了201x年农民种植意向、农民存售粮、农民生产资料购买、生猪成本等。

调查报告。

三是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上半年,根据价格监测工作需要和市局工作要求,拓宽监测范围,将商品房、苹果和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对原有的价格监测网点作了进一步调整。累计完成国家《畜禽产品价格监测报表制度》报表24期,《重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测报告制度》报表24期,《生猪出场价格和玉米批发价格监测报表》24期。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通过甘价网、县政府网站和自办《物价》简报,发布信息7期(次),对生猪、鸡蛋等大宗农副产品和蔬菜价格的波动进行预警,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一是深入开展"。

两学一做。

",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要求,引导全体党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求每个党员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着力打造阳光物价、法治物价、诚信物价、廉洁物价、便民物价、效能物价,达到替民解难、帮民脱困,让各项工作过得硬。组织干部职工继续学习《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深化价格改革的新路线图,为今后做好价格工作明确了方向。

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积极参加上级价格部门开展的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学习。开展《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程序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知识的集中学习,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行政执行意识,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

上半年,虽然我们做了一定工作,但同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很多不足和距离。下半年,我们按照市上考核办法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稳妥地做好资源性价格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国家、省上价格改革政策。按照改革进度要求,年内开征城区污水处理费,并将现行征收标准调整至国家规定的幅度。督促天然气公司尽快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通气前的各种验收评估工作,为天然气阶梯气价制定做好准备工作。适时开展农村群众用水水表改造后"两部制"水价执行情况的调查,适时调整水价政策。

二是管好现有政府定价项目,做好收费行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定价目录》规定,管好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价费事项,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国家、省上要求放开的,要坚决放开,不擅自设立《目录》外的价格收费审批事项。依法建立健全各项价格收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放开的价格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收费单位收费公示的常态机制和收费动态评价机制,接受社会监督,防范乱收费行为反弹。

三是努力适应新形势,强化价格监管。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运用好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重点完善"网格化"监管措施,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查处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做好重要节假日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敏感时段的市场价格监管,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秩序稳定。针对市场上普遍存在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分行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对教育收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检查。对水、电、气等能源资源以及放开的物业收费、停车费等收费行为进行监管。不断建立健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工作责任制,规范和优化举报办理流程,做到专人接听、有查处记录、有结果答复,查处答复率要达100%.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八

因在二oo四年工作突出,在二oo五年3月的**物价工作中,我局荣获“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先进单位”、“价格监测三等奖”等殊荣,并作了《宣传与检查并重,求真务实谋发展》的经验交流。

在新的一年里,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局全体职工统一了认识:以二oo五年省州物价工作“放得开、管得好”工作思路为指导,并以保持xxx员先进性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心开展工作,致力提高价格调控、监管能力。全体职工在成绩面前不自喜,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围绕州局工作目标及我县实际,紧锣密鼓地开展了工作,为我县物价工作谱写了新的篇章。

一、以先教促整改,强化服务意识。

自xx年元月开始“保持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后,我局结合先教办各阶段明确要求,不断组织学习,根据县先教办的要求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有效保证了先教活动取得实效。在先教活动期间出简报2期;我局党员捐款为联点乡结对党员购买农用物资,支持他们搞好农业生产;对人大、政协委员提出的交通、教育收费的提议,我局高度重视,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下,已分别作了详尽答复。通过学习、反思、评议等活动,每名党员增强了党员意识、党性观念,全局为民服务的观念随之深入,“群众利益无小事”成了单位职工工作的动力,单位整改工作收到了实效。

二、搞好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加强农资价格的监管。

我局争取资金,印制下发了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全县5个工委,34个乡镇,175个行政村均在显著位置公示,全县公示率达到10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牌内容涉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使“老百姓明白交费、各单位阳光收费”,深受群众赞许。我局将进一步督查各收费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切实为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从政策上开辟绿色通道,以利农民减负增收。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十九

20xx年我局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着力强化价格监管,努力为建设美丽鼓楼、实力鼓楼、幸福鼓楼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和提供坚实的价格服务保障。现将2018年价格工作情况及20xx年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持续做好市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

贯彻落实好省、市控价工作部署,坚持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常态化,每周对6个固定监测点的8大类61种商品价格进行采集、分析,重点关注容易诱发价格总水平较快上涨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商品价格动态;通过《鼓楼价格信息》和信息增刊为区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价格参考资料,目前共编发《鼓楼价格信息》12期,增刊47期。

(二)积极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工作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在“3.15”、“ 12358价格宣传周”期间,发放“价格宣传册”、“明码标价宣传单”等宣传品,现场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开展价格维权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组织《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旅游法》、《商标法》等通用法律知识学习,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法治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迎检工作。三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制作了以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展板(架),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舆论氛围。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共更新子网站信息198条,政府信息公开99条,及时上网公示部门动态,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办事指南等。二是做好“鼓楼物价” 政务微博发布工作。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平等沟通宗旨,发布区域价格行情、价格趋势分析、物价系统调定价(如景区门票、汽柴油价格等)相关信息、转发社会热点问题等共计277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回复涉价问题互动信息21条,发挥了政务微博传播“正能量”的作用。三是牵头落实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区属各收费执收单位除在收费处醒目位置采取设立公示栏(牌)或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做好公示工作外,还必须在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开,确保我区在年终绩效评估考核中该项工作能取得好成绩。

(三)不断强化价格监管

1.加强日常价格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加强了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围绕粮油副食品价格、商场(超市)商品促销活动、公园(旅游景点)门票及停车收费的明码标价等,抓好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及应急时段的市场价格检查。打击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节日价格市场秩序。

二是坚持经常性的明码标价检查。配合全国、省、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对辖区内东百、永辉、小柳等商场(超市)及农贸市场的明码标价组织了多次专项检查,进一步提高明码标价率,杜绝价格欺诈,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的市场氛围。

三是开展了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活动。对区属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零售商店、医疗机构(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等的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及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经常性的价格检查,对个别卫生服务站因政策了解不透彻,出现个别超标准收费现象,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四是开展惠企政策执行情况自查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人事局于2018年1月1日分别执行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及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和降低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的规定;区财政局取消收费票据工本费。

五是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物业管理收费(含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是价格投诉热点之一,我局在宣传解释政策法规的同时,对切实存在乱收费的,督促改正,努力规范物业收费行为;对因收费问题导致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的,尽快化解了业主与物业之间纠纷,维护物业小区和谐安宁。

2.开展重点领域价费专项治理。

一是开展2012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与区财政局联合对在我局领取《收费许可证》的44家行政机关、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收费单位2012年度收费情况进行年度审验,审验率达100%,合格率100%。

二是开展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共抽查了延安中学,鼓一、鼓五、井大等17所小学以及花巷、旗汛口等4家公立幼儿园。区属各中小学均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材料,对服装、课本、簿籍等代办项目坚持自愿、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延安中学认真落实择校生“三限”政策,洪山、梅峰等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校,未向其收取借读费、赞助费等;公办幼儿园不自立项目、不提高标准、不以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费;区财政投入继续加大,各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等代办项目均由财政专项拨款,中心校与一般校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旅游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抽查了福建山水旅行社、福州青年假期旅行社等十家旅行社及三坊七巷、镇海楼等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坚决打击旅行社以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等违价行为,敦促景区在门票价格方面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落实好优惠、减免措施。

四是开展机动车驾培收费专项检查。针对机动车驾校培训价格急剧上涨,社会反映强烈的现状,对在我区注册的福州军安、福州中健、福州中路等三家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确保这些公司不发生乱涨价、乱收费及收取未标明费用等行为。

五是开展了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作。主要对行政事业性单位利用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收费以及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垄断行业的收费进行清理。下半年在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下,对媒体反映的部分窗口单位存在“高价复印”问题组织人员对区行政服务中心、十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及劳动局、房管局办事窗口的复印收费进行了检查,并宣传了相关收费要求。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绝大部分窗口单位均是提供免费的复印服务,个别收费不规范的已按要求作了整改,个别高收费的已将收费标准调为0.3元/张a4纸。

3.进一步落实阳光收费公示制度。

与区财政局、纠风办、减负办联合,对区属各收费单位贯彻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实行阳光收费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执收单位采取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示,开设互联网站的单位还应在其网站上醒目位置公示规定的收费内容。同时定期对有关单位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今年已通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园林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取消相关收费项目;上网公示了工商、教育、环保、建设等xx个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

(四)重视群众价格投诉的处理反馈工作

继续实行举报与检查联动机制,进一步强化“12358”、“12345”投诉件在受理、批办、查处和反馈等各环节的规范化管理,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做到及时受理、认真查纠,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年共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177件,罚款处理6家,金额5095元,责令整改47家。

(五)加强干部队伍整体建设

一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理论干部学习和业务培训,开设“道德讲堂”,开展《价格执法程序》等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干部素养。积极参加“优质服务窗口”、“平安先行单位”和“文明单位”评比活动,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宣传教育,树立执法良好形象。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开展,今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全局干部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行为。

三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开展“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活动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从广泛宣传教育、严格自查自纠、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政务服务、切实改进文风、强化效能监察六个方面抓落实,树立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意识,使“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全局干部的自觉行动。

(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警。

1、坚持价格监测常态化。继续对6个固定监测点每周价格采集、分析。

2、应对价格异动。加强对生活必需品价格的市场巡查,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向性价格异动。

(二)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开展教育、医疗服务、药品价格等热点行业的专项检查,并根据省、市物价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相关价费检查。

2、坚持日常性价格巡查、明码标价检查及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3、继续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重点是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工作。

4、畅通价格举报渠道,加大价格投诉件处罚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三)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普法教育宣传活动。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3、加强干部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思想理论、物价政策、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理论水平和执法水平。

物价办工作总结篇二十

1、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共开展教育、医疗、建材、涉农、涉企、粮食、烟叶等价格、收费专项检查14次,出动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学校8个、行政事业收费单位6个、卫生医疗机构10个、药店36个、建材生产企业23个、超市6个,查出违规收费行为3项。

2、认真落实20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工作,向全区14个乡镇81个行政村发放《四川省乡镇主要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96份,各乡镇、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进行公示。

一、仁和片区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甲型h1n1流感相关药品、温度计、口罩、消毒液等价格进行监测,同时发放《关于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提醒告诫函》100余份,对经营者进行提醒告诫,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4、深入开展“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大节日市场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及不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的行为,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

5、积极推进价格诚信活动,认真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和村组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巩固和完善价费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园、上海花园等住宅小区聘请价格义务监督员,协助价格监督工作。

6、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认真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去年“”地震后,更进一步加强了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受理价格咨询、投诉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复和处理,清退价格违法金额335元。

(二)加强价格和收费的监督管理。

1、认真开展好治乱减负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系统和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在区政务服务大厅物价窗口集中开展20《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2011年度应参加年度审验的《收费许可证》(正、副本)197个,实际参加年审的有197个,年审率为100%,2011年全区收费总额为万元。其中:全区22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有71个《收费许可证》正本、94个副本,年度审验合格率为100%,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总额为万元;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经营性收费许可证》正本16本,副本16本,审验合格率为100%,2011年度经营服务性收费总额为1725万元。

2、认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做好辖区内调价备案工作。按照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要求,继续对辖区内的钢村、砖、石、砂等主要建材产品实施最高出厂限价,实行限价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灾后重建期间建材市场价格的稳定。

(三)加强调控,确保市场物价基本保持稳定。

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市场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工作,加大市场价格巡查力度,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确保我区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一是加强对金江镇、大田镇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农产品价格监测工作的业务指导,确保其及时采集和报送价格。二是按照省市物价局的要求,加强对粮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价格及农资价格监测,坚持一日一报制度,按时按规定采集和报送辖区内主副食品和农资价格,适时开展价格分析,全年报送物价综合分析报告12期,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和重要商品价格信息,积极引导市场价格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较好完成了全年市场价格监测工作。三是对平地镇、中坝乡、总发乡的9户农调户、3户生猪调查户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协助农调户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表填报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四是根据攀枝花市物价局、攀枝花市经济委员会、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的通知》(攀价商[2011]165号)的要求,区物价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与区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区地方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四)深入开展价格服务,提升物价新形象。

1、认真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工作。一是今年共为公安机关办理价格鉴定案件145件,标的金额503612元,为稳定社会治安、改善本区投资环境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值认定工作,全年共办理车损价值(含保险类)等鉴定24件,标的金额456815元,提高了物价、公安交警部门的社会形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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