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方案(精选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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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方案(精选14篇)
时间:2023-11-13 04:24:07     小编:文轩

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工作组织,制定一个明晰的方案都是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制定方案需要有创新性和灵活性,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环境。方案是对一项计划或任务实施过程中所制定的行动步骤和方法的总称。在实施一个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对现状进行分析,并确定目标和需求。一个好的方案应当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如何制定一个有效的方案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方案的制定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制定方案需要考虑到各种可能的情况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下是一些著名学者对方案制定的一些见解,值得深入思考。

企业改制方案篇一

在7月13日下午州委书记陈建华主持召开的州委常委会议上,州委副书记、州深化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冰专题汇报我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时指出,截至目前,全州纳入改制的企业中有56户的《改制方案》已审批实施,占全部应改制企业的35%,州属23户改制企业的验收工作于7月中旬开始全面进行,各县市的企业改制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

听取汇报后,与会领导畅所欲言,对我州深化企业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州新一轮企业改制工作自去年9月全面铺开以来,有了突破性、实质性的进展,尤其是州属企业改革已基本完成,进入验收阶段,各县市企业改制已起步,形势大好。一是组织领导得力。州委、州政府非常重视,领导小组认真履行了职责,按阶段、分步骤给予了及时指导,抽调的工作组认真负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改制方案。各工作组都能按方案程序规范运行,特别是反复、广泛地征求了广大职工的意见,这既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现代企业的实际;三是能及时解决企业改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至目前未发生大的上访事件。

在下一步的企业改革工作安排中陈建华、梁明远强调,一要坚定不移地加大企业改制工作力度,保证既定目标的全面完成,认真搞好州属企业改革验收工作,严格把关,保证质量,不走过场,未达标者必须补课后再验收;加强对县市企业改革的督查指导力度;开好总结表彰大会,总结先进经验,推荐优秀干部。二要全面落实企业改革工作中的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法人持大股、管理层控股要保证,对涉及有关职工利益的'优惠政策、资金要到位,各有关部门要想方设法筹措资金解决职工“两金”,该争取的要积极向上争取,以减轻地方压力;三要以“一手抓改制、一手抓经营”的原则,抓好改制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部门和工作组要做好指导协调支持工作,尽力提供服务;四要坚持不懈地解决好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不断拓宽就业渠道,积极想办法为下岗人员解决好生活出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大力推荐有条件的职工在改制企业中就业。

企业改制方案篇二

改制企业年终工作总结二oo*年公司面临有史以来最严峻的经济形势,经历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经营困难和生存压力。这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和石化销售政策的新规定给我们公司两个盈利大户带来了严重的生产任务不足;金工分厂野营房的生产数量只相当于去年的一半,而化工分厂润滑油的销售额几乎是零。这两个不足就使我们销售收入减少了600万元,损失了上百万元的利润。

二是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的价格又面临了全球性的巨变猛涨,其中金属材料每吨上涨1000~元;聚丙烯和聚氯乙烯粉料每吨上涨2000~3000元;乙二醇每吨上涨了6000元;公司采购了近千万元的原材料就多花了二百万元,加大了生产成本,降低了经济效益。

三是除国家的免税政策外,其它对福利企业的照顾性政策几乎全然消失,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不但得不到照顾,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干扰和挫折。仅水电费一项每年就多上交50万元。

这一反一正、一多一少给我们企业带来了几百万元的经济损失,是建厂以来更是改制以来遇到的最大难关,也是对公司领导班子的一次莫大考验,面对这种情况,以赵董为首的公司领导班子心不燥、不气馁,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领导下,经理班子坚持了“精密策划、决策及时、指挥果断”十二个字,采取了一个又一个应急对策,做出了一个又一个正确的决定。带领公司员工在困境中拼搏,在逆境中发展,又一次渡过了建厂以来罕见的难关,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局面。做了三件大事:

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千方百计发展生产。

1、在十分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二oo四年公司完成工业产值1452万元,

4、赵董事长本着对公司和员工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凭着她长期以来执着追求的作风,不下几十次地找有关领导反映情况,同时收集大量证明资料,找上级有关部门摆事实、讲道理、查证据,协商解决公司托儿所下面13幢平房的搬迁赔偿问题。本来是没有希望办成的事情,但赵董经过半年时间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争取到了143万元的房屋搬迁索赔款。这对振兴公司04年的经济,保持公司04年经济效益不至于滑坡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同时也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的压力。

5、从公司实际出发,为职工利益着想,通过与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的多方协调,在离市区较近的西环路和纬八路交叉处批得一块六万多平方米的土地作为公司的新址,为公司的搬迁和二次创业打下了基础。

二、深化管理,不断提高企业素质,向经营管理要效益。

1、继续开展了成本在我心中,效益在我手中的活动。千方百计降低成本,处处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分钱,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建材分厂不断摸索,不断改变生产工艺、加料配方,以及提高废次品的回收率和利用率,可节约材料费30万元;包装分厂使用了新的复膜料,添加了再生料,改变复合料配方等措施也可节约材料费近10万元;化工分厂在保证防冻液冰点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减少了乙二醇的用量,节约了近10万元;公司机关加强了水电使用管理,一年节约水电费10万元;同时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和办事效率,减少公司管理费15万元。以上几项可节约资金近75多万元。更重要的是增强了全公司员工加强成本管理的意识。

2、深化了公司内部经营承包的管理模式,不但将要求完成的三大指标(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承包到各分厂,而且将生产经营指标如管理费、辅助生产费、折旧费、取暖费以及销售费、运费等等全部分解下达到了各个分厂,使管理人员明确了产品成本构成的要素,明确了从哪些方面哪些环节采取哪些措施降低成本,提高了生产管理水平。

3、始终坚持贯彻了“质量、价格、服务”的对外经营方针,不但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老客户的信任和好评,而且又增加了32个新客户,形成的新客户群为我们增加了500万元的销售收入,缓解了老客户今年工作量减少、生产任务不足的困难,同时为今后开拓市场打下了基础。

4、在全部生产经营过程中坚持了“诚信”二字的企业宗旨,视顾客为上帝,以顾客利益为关注焦点,不但得到了广大用户的信任,而且得到了社会上的认可,在今年市政府的联合检查中,我们以93分的优异成绩获得了市区两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最近我们正在申报而且很有希望批准为“aaa”企业,将为我们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5、分别于年初和年末接受了中国船级社评审专家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监督审核和换证审核。并以有效运行的体系、扎实细致的工作再次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在劳资人事管理上健全了劳资人事档案,理顺了和石油局同步的劳资关系。加强了员工的劳动保障。在行政管理上整理了建厂以来的全部文书档案。入冬以来又开展了冬防保温、设备整修和回收货款的三大活动,均取得了较大的。收益。

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三个文明”的协调进步,共同发展。

1、在干部管理上始终坚持了民主评议干部的考核制度,针对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顿,增强了干部队伍的紧迫感。在员工中按照劳动法和工会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增强了员工队伍的主人翁责任感。

2、召开了“辉煌二十年”庆祝大会,认真总结回顾了公司自八四年以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和辉煌成就,高度评价了董事长赵桂珍同志二十年来为福利公司做出的无私贡献。表彰了一大批“风雨同舟二十载,同心同德铸辉煌”的先进个人。

3、公司改制了,关心员工利益,坚持为残疾人服务的指导思想没有变。

公司改制后,虽然产权关系、经营制度变了,但公司领导关心员工利益,办好残疾人事业的指导思想没有变,仍然一如既往地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在公司改制后形成的1.2亿的销售收入中,公司支出3648万元用于员工收入、劳动保障和福利待遇;其中工资奖金支出1960万元;人均月工资增长了200~300元,按时交纳了“四金”530万元;发放福利费和享受福利待遇4127万元;连续六次分红金额高达591万元,入股回报率达到了300%。公司的高福利和分红多已成了我们这个福利企业在生产发展中关心员工的特点和标志。在生产发展受阻,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人均月工资增长107元;按时交纳了四金;发放了1000元的大件;为过好两节最近又要发放效益奖金、518精神文明奖和200元的购物卡;同时按每股0.20元进行第六次分红。有七名职工光荣地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休证,享受到了与全民职工同样的国家退休政策。七名退休职工中有三名是不能坚持工作的残疾职工,公司领导多方申请为他们办理了病退手续,充分体现了公司领导对残疾员工的关爱。

公司领导始终不忘保障员工利益,提高员工生活水平,为员工办实事办好事的做法赢得了全体员工的好评和信任,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渡过了年前所未有的难关,又取得了一个好成绩,迎接!

企业改制方案篇三

第二十七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与改制的投资主体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需要改制后逐步履行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要负责跟踪、落实,确保合同、协议各项条款执行到位,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改制后的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时为职工接续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关系。

企业改制方案篇四

第二十四条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要执行本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其全资、控股子企业,下同)增量引入非国有投资,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向非国有投资者转让该企业国有产权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其非货币资产出资与非国有投资者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并因此安排原企业部分职工在新公司就业的。

第二十五条改制的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加大对企业改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通过建立重要事项通报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办法,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企业领导人员利用改制之机转移、侵占、侵吞国有资产,隐匿资产、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营私舞弊、与买方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严重失职、违规操作、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赔偿责任。对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提供虚假审计报告、故意压低评估价格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得再聘请该中介机构及其责任人从事涉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中介活动。

第二十六条改制的组织领导。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省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企业改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企业改制工作规范进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纠正国有企业改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和重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企业改制方案篇五

根据《市政府关于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意见》(连政发153号)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制订改制转企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概况。

1、自然状况。**单位成立于年,为自收自支(或全额、差额拨款)全民(或集体)事业单位,隶属于,历史演变情况;主要从事,资质或特许经营权情况;注册资本(或开办费用)万元,法定代表人,有无企业法人登记。

2、资产负债情况。经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万元,拖欠社会保险费用万元,拖欠职工工资、医药费、集资等万元;净资产万元。

该改制单位经文件批准共核销不良资产万元,其中呆帐坏帐万元。有无或有负债、法律纠纷,或有负债、法律纠纷的基本情况。

3、土地房屋状况。经事务所评估,截止年月日,该改制单位共有国有划拨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出让土地平方米,价值万元;拥有自有房屋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办公用房栋(间)平方米,价值万元。

房产、土地是否抵押,抵押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房产面积为平方米,价值万元,抵押债权数额万元,偿债情况。

4、经营状况。近三年经营情况概述(有无实行工效挂钩及工效挂钩的有关情况)。

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见下表:

年份营业收入实现利润上缴税收职工年均工资财政拨款的。

数额和用途。

5、人员状况。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6、下属单位及对外投资企业情况。依上述1-5分别进行说明(其中,下属企业的人员情况需说明离休、退休、在职职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人员情况),下属企业为公司制的,要说明各出资方、出资额及所占的股权比例。

二、改制的基本原则及拟改制形式。

**单位改制按照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程序规定,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处置国有资产、妥善安置单位职工、理顺劳动和社会保障关系,保证社会稳定。

按照规范操作、公正公开的原则,**单位改制拟采取整体出让、公开竞价(公开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由受让者组建民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或因原因拟保留%的国有股,改制后由**单位或企业持有,其余部分公开对外招投标或竞价拍卖),并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信息和征集受让者。

三、资产及负债处置方式。

**单位改制的。国有资产产权转让按有关规定在市事改办委托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单位净资产(含出让土地亩,价值万元)(或以资产总额)为基础,合理确定转让底价。该单位国有划拨土地亩,价值万元,处置意见:。

该单位改制后,由受让者承继原单位的债权债务(如单独处理资产的,需说明债务处置方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该单位资产变现收益,首先用于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费用、资产审计评估费用、产权转让费用以及其他改制时必须支出的费用。如有不足,在本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统筹解决。

改制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分析:。

四、职工安置方案。

经测算,**单位改制共需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万元,其中,离休人员万元,退休人员万元,提前退休(或离岗退养)人员万元(或万元-万元),自谋职业人员万元,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万元,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万元,遗属补助万元;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以上两项合计万元,需在改制时计提。

该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以上各项详见《****(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略)。

六、改制准备情况及进度安排。

根据市单位改革动员大会的工作部署,主管部门于年月日成立了单位改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所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的改制转企工作。年月日,召开了**单位改制转企动员大会,宣传了改革的政策精神。年月日,主管部门上报了《**单位改制转企预案》,市事改办以号行文批复该单位改制立项并相继委托审计评估中介机构对**单位进行了审计和评估。按照《连云港市市属生产经营型事业单位改制转企操作一般规程》(连事改办[2004]8号)及有关规定,我单位于年月日对申报核销的不良资产及审计、评估结果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市国资办以号行文核准,市国土资源局以号文行文备案。

根据资产审计、评估的结果及该单位的实际情况,我们在事改办、指导组的指导下,多方征询意见后,形成了该单位改制转企的实施方案,并于年月日提交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于年月日在改制单位内部进行了为期天的公示,已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改制的步骤、时间及进度安排:。

七、需要说明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略)。

附件:

改制单位共核定事业编制名(或为放开编制事业单位),截止年月日,共有离休干部人,退休人,在编在册职工人,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人,享受遗属补贴的人。编制外人员人。

一、人员安置及费用发放。

1、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离休人,需计提离休费、医疗统筹金、七项非统筹费用共计万元;改制前已退休(到12月31日)人,需计提待遇差、住房补贴、取暖费、社会化管理费共计万元,撤销单位医疗费用万元。改制后,已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由发放,离退休金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2、提前退休(离岗退养)人员的安置。符合连政发[2004]153号文件中提前退休条件并申请提前退休的共有人,需计提的至法定退休年龄前的退休费、养老、医疗保险费、社会化管理费用万元。改制后提前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障部门发放。

如改制单位资产变现后不足支付本单位职工安置成本,经改制单位主管部门系统内调剂仍不足的,此类职工应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根据本单位的资产变现情况,由按月发给不低于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经测算共需万元)的生活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由为其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3、自谋职业人员的安置。该单位改制时申请自谋职业人,需计提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改制时与改制单位解除用人关系,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手续。

4、进入改制后企业职工的安置。改制后企业原则上接收全部在职职工,改制时自愿进入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需计提职工安置备付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补贴共计万元。单位改制时职工与原单位的用人关系自动解除,改制后企业与职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重新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单位改制时,需计算每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数额并与其签订经济补偿协议,今后改制后企业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其在原改制单位工作的年限可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到原改制单位主管部门领取经济补偿金。

5、其他需安置人员。人数、标准及所需费用,改制后的管理等。

二、有关问题的处理。

1、单位改制前拖欠职工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共万元,改制时需补足,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2、单位改制前拖欠的职工工资、集资款等其他费用万元,处理意见。

附件2:

****(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姓名:职务:

会议人数:实际到会人,占职工总数的%。

会议内容:

2、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进行审议表决。

会议过程:(简述)。

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表决情况:

在经过大会讨论后,职工(代表)们对《****(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进行了表决,赞成的人,占与会人员的%,表决结果有效。通过《****(事业单位)改制转企职工安置方案》。

监票人签名:

与会职工(代表)签名:

企业改制方案篇六

第九条改制方案审批权限。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所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的改制方案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中所出资企业改制为同级国有股不控股的企业改制方案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所出资企业的其他子企业改制方案由所出资企业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改制涉及财政、劳动保障等事项的,需预先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协调审批;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第十条改制立项。改制要由改制企业提出立项申请,按审批权限进行报批,经批准后方能进入改制程序。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的改制,其立项申请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所出资企业的其他子企业改制,其立项申请由所出资企业批准,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清产核资。企业改制立项获得批准后要进行清产核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程序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按《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15号)的有关规定做好企业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金核实、制度完善等项工作并由企业按规定将清产核资结果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定、批复或备案。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清产核资结果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认定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确认后,自清产核资基准日起2年内有效,在有效期内企业实施改制不再另行组织清产核资。

第十二条财务审计。改制企业要进行财务审计。由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程序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全面审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在改制前按有关规定对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不得以财务审计代替离任审计。改制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中介机构准确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

第十三条资产评估。改制企业要进行资产评估。由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通过招投标或比选等公开程序,选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与财务审计不能聘请同一中介机构,不得聘请参与该企业上一次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评估结果由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核准。

第十四条制订改制方案。企业改制必须制订改制方案。改制方案由该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或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改制企业制订。改制方案包括改制的目的及必要性,改制后企业的资产、业务、股权设置和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改制的具体形式;改制后形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债权、债务落实情况;职工安置方案;改制的操作程序,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产权交易市场的选择等。

改制方案必须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由审批改制方案单位决定的律师事务所出具。

第十五条改制方案报批。改制方案要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企业改制方案篇七

__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公司及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职工安置具体方法。

1、在岗职工。

2、退休职工。

3、内部退养职工。

4、工伤待遇。

四、职工安置其他问题。

五、安置标准。

1.职工与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依据号文中相关条款计算。发放标准为:

(1)职工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安置费或经济补偿金__元,其中:

(2)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支付部分__元。

(3)预留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__万元。

(4)预留职工工伤医疗保险补助、内退人员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__元,

(5)预留退休人员增量补贴__元。

六、本方案实施。

本方案需经市劳动部门审核确认后,并由__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商议通过,最后报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经__市政府批准后由__负责实施。

七、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参照的法律、法规:略。

4.2017公司年度培训工作方案。

企业改制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国有粮食企业转换机制,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切实履行好保障粮食安全的责任,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政办发[2013]79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4]43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情况,现提出如下方案。

按照上级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力度,突破土地性质变更,着力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构建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全面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切实改变国有粮食企业“小、散、弱”状况,促进我市粮食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1、加大企业兼并重组力度。推进县域内企业兼并重组,形成购销总公司(集团)+子公司、分公司+收储库点经营模式,2016年实现国有粮食企业兼并重组率10%。

2、突破土地性质变更。争取县区政府支持,加强与国土、财政、工商、税务、农发行等部门沟通协调,为国有粮食企业土地性质变更工作减轻资金压力。2016年全市实现土地性质有划拨转出让面积不少于600亩,变更率不低于10%。

3、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除储备粮管理企业和军供粮企业外,国有粮食企业通过吸收外资、民营资本及职工入股等方式,培育国有资本、非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国有粮食企业引入非国有资本,实现混合所有制经济突破。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粮食企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机制。推动政企分开,实施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构建经营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机制,激发企业活力。2016年度实现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全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5、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抓住改革有利时机,积极开展经营管理规范年活动。2016年度重点培育10家“1+n”示范企业,与种粮大户、合作社及粮食加工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产业链向生产、服务、深加工领域延伸。

(一)征集意见,加强指导。

今年3月至4月市粮食局组织专人通过调研考察、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向各县区了解改革中遇到的困难,明确主攻方向,并及时同省局进行沟通,了解有关国企改革的最新精神,并出台工作方案,做好业务指导工作。

(二)学习考察,汲取经验。

二季度适时组织各县区粮食部门有关人员赴外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市土地性质变更、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的先进经验、做法。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外地政府在改革中的经验、做法和支持力度,依照省、市政府文件精神,争取在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优惠待遇。

(三)强化考核,深入推进。

一是结合我市即将出台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考核工作。二是召开推进会议。适时在国企改革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县区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鼓舞先进、鞭策落后,以点带面。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

一是领导重视抓推动。适时请市政府分管领导赴典型县区调研,对各县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进行督促指导,为全面推动我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二是及时通报总结。各县区从4月份起每逢双月10号前上报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情况统计表,市局每两个月对各县区国企改革情况进行一次通报,鼓励先进,指出不足。同时认真调研总结国企改革经验做法,加强座谈交流和现场推动,扎实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企业改制方案篇九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经过多年改革,全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面已达到90%以上,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政企分开,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但仍有部分国有企业特别是部分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要求,为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7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一)制定改制方案。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待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认缴期限届满前进行资产评估。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划拨土地处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可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划拨土地性质。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清理整顿和公司制改制工作,按照国家集中统一监管的要求,另行规定执行。各省级人民政府参照本实施方案,指导地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

企业改制方案篇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忻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事企分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依法依规。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脱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公开透明、阳光操作。

(二)分类推进。

根据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等因素,分别采取不同的脱钩方式,分类分步实施脱钩工作。

(三)严格程序。

严格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规定程序,脱钩方案、资产处置等事项应按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一)本市县级党的机关(含党的纪检机关和党的各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各部门(含政府组成部门、直属部门,办事机构和其他行政单位)、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二)《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规定需改制为企业的本市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三)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单位。

(四)本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本次脱钩改革的企业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及国有参股公司股权。

本市文化企业、旅游景点的改革,按照有关要求,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旅游服务中心牵头整合改革,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所办的金融类企业按照国家、省有关法规实施改革和管理,暂不纳入本次脱钩改革范围。

力争到2017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的脱钩改革工作,实现政企分开、事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行使宏观调控、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等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推动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我市党政机关所办企业的脱钩主要分为改制移交、改制退出两种办法进行。党政机关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在脱钩前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这项工作由企业原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一)改制移交。党政机关所办企业属下列情况的,作改制移交处理:

1、企业资产状况较好,经营基本正常,有发展前景,有一定市场竞争力的企业。

2、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开办的合资、合作或参股的经营性企业中的股权。

移交企业的接收工作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负责。经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市领导组》)批准作移交处理的企业,在接到批复后,将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及企业经营状况登记造册。公司制企业直接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全民所有制企业先由主管部门按照《原平市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公司制改制,然后向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移交。被移交企业的资产财务、组织人事、党工团管理关系的脱钩工作,按有关文件精神,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牵头,会同企业原主管部门以及组织、人社、编办等部门组织实施。

(二)改制退出。对主业处于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通过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原则上实行以下两种方式:

1、对具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但不需要保留国有资本的企业,要引入各类投资主体,鼓励经营者、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通过兼并重组、整体转让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这类企业由主管部门根据国有企业改制法规政策,在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按程序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对长期停业歇业、资不抵债、低效无效的企业和僵尸企业,原则上应采取关闭破产或清算注销的办法脱钩改制。对这类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清算小组对企业进行清算,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提出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依法实施。

(三)需改制为企业的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37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09〕16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09〕15号)等国家及省有关文件精神,分类进行改革,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由市政府授权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四)县级党政机关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改革为企业后,与原县级党政机关脱钩,划转到市国资监管部门,授权市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

(五)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

与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政策,先进行事业单位的改革,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脱钩改革工作。

(一)调查摸底(2017年11月15日前)。

市委秘书处、市政府秘书处联合下发通知,对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所属需改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所属既是事业又是企业的单位以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将调查摸底情况报市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办企业进行核实,各级编办对汇总的市、县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行核实。

(二)清产核资(11月底前)。

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县级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立即对所办的国有企业进行彻底清查,通过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全面摸清企业资产状况、经营状况、人员劳动关系等情况,并登记造册。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脱钩改革方案,明确脱钩改革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人员安置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等事项。改制移交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四)上报审批(12月中旬前)。

1、各党政机关必须按市领导组和本方案的要求,将脱钩改革方案及相关附件,并连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时间送达市领导组办公室。

2、分类处理审批,采取合议形式进行。根据企业脱钩办的统一安排,由企业主管部门派出代表与市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分类处理审批合议组,按晋办发〔2015〕26号文件和本方案精神,提出合议意见,报市领导组审批后下达处理批复。

(五)组织实施(2018年5月中旬前)。

企业主管部门在接到市领导组的处理批复后,必须按批复认真抓好落实。改制退出的处理由主管部门按要求负责落实;改制移交工作随事业单位改革同步进行,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由国资监管部门(市经信局)统一办理资产、财务关系划转手续,市国税、地税、审计、银行、组织、人社等职能部门配合实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市领导组的批复为依据,办理关闭破产企业的注销、移交企业变更等企业的年审手续。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或注销。

(六)检查验收(2018年5月底)。由市领导组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部门脱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政机关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为了确保脱钩工作顺利进行,所有脱钩工作由市领导组组织进行,各党政机关、各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脱钩工作的协调推进、分类指导、方案审定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各有关党政机关以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是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指定专人负责脱钩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好本部门所属企业的调查摸底核实、方案制定、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并妥善处理好脱钩工作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严明纪律,确保稳定。各有关党政机关和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会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要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守政策纪律,依法规范操作,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高执行力。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深入细致做好所办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宣传政策、化解矛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本部门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市领导组要加强对脱钩改革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脱钩改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改革环境。对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实施脱钩改革工作、影响脱钩改革工作进度、造成企业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对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一

在巴士主业现有运行模式下,下行售票量约占整体售票的56%。从售票渠道分析,微信、自助机等售票形式仅占下行售票量的38%,柜台出票仍占较大比例。传统柜台营销,排队时间长,服务体验差,信息化程度低,所触及的客流量有限,已无法满足当下旅客出行需求。传统模式下,员工从根本上存在坐、等、靠、要思想,其表现出的粗犷服务方式不仅无法抵挡日益多元化出行大环境所带来的市场萎缩,更不可能应对即将到来的城际高铁冲击,甚至会加剧侵蚀的蔓延和冲击的扩张。因此,结合公司百日攻坚行动,我们提前谋划,打破城墙思维,转变老旧观念,抢抓流量端口,改革传统运行模式,以构建强销售重保障的集团最强销售团队为指导,以任务目标为导向,在地铁开通前预演练兵,持续提高经济收益,促进公司长足发展。

任务方面:为应对高铁冲击,6至9月,目标日均售票量1.4万人次,较1至5月日均1.2万人次增长2100人/天,增幅16%。占公司百日攻坚行动总任务的58%。

团队方面:目前,我们共有员工127人,其中售票员50人,接待员22人,是人数最多的销售团队。以网格化营销为抓手,铸造“狼性文化”团队,构建全集团体量最大、业绩最高、素质最好的销售团队,为大巴与地铁竞争打造一支线下销售铁军,是我们亟需调整和完成的主要目标。

转变营销思路,定岗、定编、定人、定服务、定业绩,通过“五定”打破管理格局,抢抓流量端口是我们的必由之路。

一是转变传统观念,改变被动式等待,向主动式出击转变,前置销售阵地,将销售主战场前移至环境更好的隔离区内,打造四道销售防线,着力为销售经营工作披荆斩棘。

二是线下线上两手抓,进一步发挥场站码头优势,围绕线下为主线上为辅的中心思路,打破现有四业务班组机制,拆分、重建班组队伍,成立销售班组和运维两大班组。

三是提高产品力,消除原有售票员、接待员销售产品单一且阻塞的隔阂,实现大巴票、网约车、酒店预订等产品互通,提高产品竞争力,提升销售成功率。

四是以区域责任制提升服务,产品售出,既要保证交付水平,又要提高售后服务。现场服务引导是售后环节的第一步,落实区域责任制,压紧压实各基层业务单元责任,是保证区块内服务水平提高,打破检票班组只检票不维序现状,由粗犷型向主动化服务转变的主要抓手。

一是高起点,高质量。在现有12000张存量基础上,在保证网约车任务不减少的同时提高大巴售票量近2000张,全年旅客运送量增长21万人次,可增收525万元。更加注重业绩导向,以结果论成败。

二是细分任务目标,以网格化营销确保任务落地。组建2大战区4条防线,压紧压实各业务单元任务,加强过程管控,确保任务落地。

三是提前预演,就城际高铁开通提前进入准备,捶打流程,炼化模式,为高铁开通提前预演和准备。

(一)。

四是细致入微,兜底第四道防线。第四道防线为检票区,也是最后一道防线,由于航站楼出租车等候区和大巴检票区在同一区域,所以检票人员在做好运维工作的同时,还需要肩负起销售工作,主动落实首问责任制,在责任区域内洞察所有的过往旅客,不放过任何一个犹豫不决的旅客,帮助需要乘坐机场巴士的旅客微信购票,守好最后一道防线,“打捞”前三道防线的“漏网之鱼”。

(二)。

目前,分公司已经将原先的接待人员和售票人员合并成销售班组,在四道防线封锁的“战区”内全力打好“销售战役”。其余检票员及引导员重组为运维班组,除第四道防线的销售工作外,主要肩负责任区域内的运维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在区域责任制度的体系下,运维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为销售前线的队友提供良好的“作战”支援。

一是加强区域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各区域各站点补位方案,在定人定岗、责任到人的基础上,将补位方案细化到了每站点的每分钟,新增相互监督机制及高峰时段应急预案,确保各站点工作能够有序平稳的进行,避免出现站点无人、维序混乱等情况。

二是优化员工服务水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现场管理人员提前介入,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降低旅客投诉概率。目前,粗狂式的服务管理使得投诉率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和扭转,导致后方阵地频频“失手”,影响整体“战区”的作战体系。因此,以当前的“服务提升月”为契机,重新修订服务标准和岗位规范,根据第四道防线的功能细化检票人员的工作职责,为整体销售“战区”保驾护航,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

“当兵吃饷”,是千百年来人的本性。目前,整体销售“战区”已合理划分,销售“战士”也已整装待发,为了确保整场“战役”能够完美收官,我们在后勤保障工作中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一是重新制定绩效考核方案。根据当前的目标任务逐级进行分解,并按照分解后的任务重新制定了绩效考核方案,根据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到人,以“考核任务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宗旨,实行重奖重罚、奖优惩劣机制,彻底终结此前“大锅饭”模式。

二是强激励、重绩效。通过重新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秉持“完成就兑现”原则,加快落实绩效的兑现,彻底消除员工的顾虑,挖掘队伍中的销售人才,激发员工潜在能力,迅速提高整体业绩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前移销售关口,适时将销售“阵地”将继续向廊桥位置延伸,抢夺有利资源,不放过任何一个目标客户。我们将在线下工作稳中求进的同时将站场转移至线上工作,继续前置销售工作,力争在旅客乘坐飞机之间就将其转换为公司的目标客户。与此同时,我们将以5g时代来临为契机,加快人脸识别和无感售票等信息化功能的开发与应用,不断扩展线上服务,加强手机网络宣传,打造品牌效应,为公司增效创收打开新的篇章。

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深化交通系统企业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市场化、集约化经营,尽快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按照有关企业改制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国有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采取多种改制形式,促使交通运输企业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经济实体参与市场竞争。

按照完善试点、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以明晰产权制度为核心,以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为目标。坚持改制与结构调整相结合,盘活存量资产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改制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解决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与妥善安置职工相结合。改制采取先易后难,条件成熟一家完成一家,积极稳妥地推进国有交通运输企业的改制工作。

交通系统国有企业,即xx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xx县运输公司、xx县汽车轮渡公司三家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系统的企业实际,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企业干部、职工意见,原则上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从国有企业中逐步退出,实行产权和职工身份"双置换",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

1、资产清查。改制企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本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彻底的盘点和核对,填写《资产清查明细表》和《财产损失核销申报表》,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县财政局会核。

2、资产评估。按县政府统一确定的资产评估基准日,由县财政局指定县资产评估中介机构,会同国土资源、房管等有关部门对三家企业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确认,评估小组在资产(含土地使用权)评估时,应考虑按固定资产的现行可变现市价标准进行操作。

3、改制企业的资产在城市规划红线内的,允许其剥离出来,剥离部分实行租赁使用,并按优惠政策收-取资产占用费。

1、改制企业在资产评估确认的基础上,经核销剥离,扣除抵扣因素后,优先由企业内部职工出资购买。内部职工不愿出资购买的,可向社会公开出售、拍卖。

2、职工购买国有资产以参股的方式入股的,对未一次性付清部分,要与国资部门办理质押手续,按银行一年期存款利息支付资金占用费。

3、企业资产整体难以出售和拍卖的,可分块进行,未变卖的资产可作租赁处理,由县财政局委托企业主管部门代管。

4、对改制企业的债务债权财务状况,应进行审计。企业转制中清理出来的各种不良资产,包括未弥补亏损、盘亏、报废、坏帐、住房周转金和应付福利费、应摊未摊及应提未提费用等,在改制时一次性处理。

5、各项财产损失由资产评估机构根据资产评估的具体标准、条件、要求,逐项审核。列为待处理损失的,经确认和批准后,在企业净资产中扣除。

1、改制企业产权买断后,若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可以将安置费置换固定资产作为入股股金,股东置换资产股原则上不得抽走,可在内部转让,在改制企业中享有所有权,置换股股息可计入企业成本。

2、参股人员不愿出资配额的作自谋职业处理。

3、企业改制后,由改制企业统一向股东发放股权证,股权证分置换资产股和现金股两种,股东以股权证作为分红的依据。

4、改制后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设置和管理,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在企业章程中予以明确,企业按《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予以实施管理。

1、根据交通系统企业的实际,职工的安置按照"一企一策,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改制企业通过盘活资产,并以资产变现的资金作为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用。个别企业安置确有困难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统筹考虑解决。

2、在职职工安置费根据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照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内一次性计发。

3、离退休职工的医疗补助费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按x年计提);养老保险费按年人均xx元追缴五年;抚恤丧葬费人均按xx元计提,并一次性上缴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

4、离休干部特需经费等专项经费按温委办发〔xx〕x号文件规定,每人计提xx元,并缴交给接收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单位。

5、享受荣誉津贴人员的荣誉补助费根据洞劳人薪〔19xx〕xx号文件规定,省级劳模按年人均xx元,省级先进工作者按年人均xx元计提至xx周岁(不足x年的按x年计算)一次性计发。

6、因工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费按洞委发〔xx〕xx号文件规定执行,即因工伤致残等级在x级的人均计提xx元,x级的人均计提xx元,并一次性发给(已享受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工伤医疗补助的不再计发)。

7、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已列入社会统筹的,继续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按原渠道发放。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原由企业支付的,按照原发放标准,对不满xx周岁的供养对象,一次性发到xx周岁,对供养的其他直系亲属,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到xx周岁;xx周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x年,xx周岁以上的按x年计算。属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计发x万元。

8、领取安置费的职工,必须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分别办理失业登记和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原有的养老保险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主管部门应将职工的个人档案移交到县就业管理机构,其养老保险费由个人自行缴纳。

9、离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由县人事劳动社保部门在银行开设个人帐户发放,企业补差部分予以取消。

10、原提前离岗退养人员和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列入改制范围,其有关待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xx、个别企业若改制条件尚未成熟,应将已变卖资产的资金缴存县财政专户,未变卖的房产租赁收入应存入银行作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费用。

1、企业内部职工60%以上出资购买国有企业资产,并一次性付清价款的,给予价格逐级优惠。购买资产xx万元以下的优惠50%,xx万元以上部分优惠10%。

2、企业改制在资产出售或转让时的土地出让金全额返还企业,资产评估、转让,变更等所涉及的税费参照国企改制有关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执行。要求将减免和退拨的资金用于职工的安置费用或偿还债务。

3、资产变卖转让的收入由财政局专户储存,主管部门应将资产变卖或转让的收入,在交通系统内部统筹使用。优先用于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费用、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偿还债务,剩余部分作为扶持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资金。

1、交通运输系统的集体企业改制,可参照本实施方案执行,并将逐步过渡到行业管理,与交通局脱离隶属关系。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企业改革的文件规定执行。

企业改制方案篇十三

经过多年改革,北京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已取得重要进展,绝大多数市属国有企业已完成公司制改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趋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逐渐提高。为加快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

报告。

》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

方案。

的通知》(国办发〔20xx〕69号)精神,制定本实施。

方案。

20xx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具备公司制改制条件的市属国有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切实增强市属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一)制定改制方案。市属国有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改制后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产权结构设置、公司治理安排、职工安置、债权债务处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国有划拨地处置、党组织设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二)严格审批程序。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制方案,由市国资委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其他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方案,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确定注册资本。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可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作为工商变更登记时确定注册资本的依据。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各项程序,并以资产评估值作为认缴出资的依据。

(一)原划拨土地处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授权经营或具有国家授权投资机构资格的企业,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空间布局要求的,经批准其原有划拨土地可采取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或授权经营方式处置。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其原有划拨土地按《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安排确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经批准后按有关要求进行落实。

(二)税收优惠支持。公司制改制企业按规定享受改制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土地变更登记和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三)工商变更登记。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母公司可先行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要限期完成改制或转企。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股权多元化公司,应先将其所属子企业或事业单位改制或转企,再完成母公司改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四)资质资格承继。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全资子公司或国有控股公司,其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各种专业或特殊资质证照由改制后公司承继。改制企业应在工商变更登记后1个月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企业名称等资质证照记载事项。

(一)加强党的领导。市属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改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的“四同步”和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的“四对接”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改制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市国资委。

(二)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三)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改制企业要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市场化用工制度,合理拉开收入分配差距,真正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公司制改制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有企业改制、国有产权管理等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好改制风险评估和风险防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维护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落实金融债权。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做好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市国资委牵头,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部门,建立市属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协调推进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检查落实。集团公司是本单位及所属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推动、审核把关所属全民所有制子企业改制工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按要求完成公司制改制工作任务。

各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所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的领导,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推动落实。

企业改制方案篇十四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内容包括: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内容包括: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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