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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一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
组长:杜红梅。
副组长:耿孝寅。
组员:印志静、黄亦平、各年级组长与教师。
二、具体措施:
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在规定时间内报告。
——疫情报告人在发现丙类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报告。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内发生传染病,每一位教师均为义务报告员,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第一时间告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由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员与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联系立即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出现须发和多发病例。
3、班主任严密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安排专人到医疗部门就诊治疗,防止传染病发生。如果出现传染病的迟、漏报现象,除对外依照传染病法追究情况外,学校按照情节严重与否将与当月和年终奖金挂钩。
4、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学生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请示校领导,进一步到医疗单位诊治。
5、加强传染病防治意识,对未上课同学要立即与家长联系,询问未上课原因,做好传染病的疫情报告。
6、加强学生的晨检制度,发现可疑传染病时,要立即报告领导,逐级进行核实诊断。
7、传染病暴发、流行时,疫情报告员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卫生防疫机构报告疫情。发现传染病疑似病或诊断病人时,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投药和预防工作,防止传染病进一步扩大或续发。
8、学校领导要及时下班级,收集未上课学生情况,及时掌握学生生病状况,对传染病做到防患于未然。
9、学校疫情报告员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员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学校传染病疫情即时进行直报,同时由疫情报告员汇总登记在《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本》上备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二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为使学校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统一、有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建立从各班学生到班主任,到级部主任,到校卫生所,到学校的传染病疫情发现、登记及报告制度。
二、在疫情发生时,启动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应及时报告校医进行排查,并将结果记录在排查结果登记日志上。
三、对因病缺勤的学生辅导员应(必要时和家长联系)迅速了解患病学生情况和可能的病因,让其马上去医院检查治疗,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
四、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下列要求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1、当发现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时,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五、发现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时,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疫情报告人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内传染病传播流行,将被追究责任。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三
校园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历来是国家重视、民众受益的火事,也是校园卫生工作的重要纽成部分。预防为主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校园一旦发现传染病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为此,我校结合实际制订如下制度。
一、为加强校园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校园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机构,建立传染病疼情报告网络,固定专(蒹)职疫情管理人员、消毒人员,用心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校园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何永清为职责疫情报告人,校园领导、、老师、学生等为义务报告人,职责疫情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发现法定传染瘸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存规定时限内,向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报告。
三、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报告。
四、传染病暴发、流行时,职责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当地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五、校园要进一步落实“晨检”制度,对请假、缺课的学生耍询问原因,注意追踪,确傈对传染病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校园要进一步加强卫生防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开设健康教育课、设立直传栏、举办黑扳报等多种形式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卫生部门要经常深入校园进行防病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礼貌的生活方式。
八、校园坚持晨检制度,每一天早8:10上早自习时前10分钟由班主任负责检查班内学生舅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校医负责全投的异常状况的排查。1、班主任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让其与其他人接触。2、向卫生室老师汇报,卫生室老师诊断为疑似病人后及时向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3、立即送至应急隔离室。4、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断结果。6、对疑似症状者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7、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稳定校园秩序。8、如发生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病人到过的地方进行消毒9、坚持开窗通风制度,每一天派专人负责教室的开窗。10、坚持定期消毒制度,由后勤负责对各教室、专用教室的消毒。11、是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着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者痊愈后要出示医院证明并经校园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四
1、住院部医生对入院病例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且各项内容填写完整。需报告的传染病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填写内容要真实、详细,同时将填写好的传染病报告卡上报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要在出入院登记本的相应位置写“疫情已报”。
2、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对漏报和误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防保组。疫情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检查一次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
3、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填写传染病订正报告卡上报防保组。
4、病人出院时,如果与入院诊断病名不符,需订正的传染病要及时填写订正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防保组。
5、要保管好出入院登记本,以备后查。
6、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如果漏报1例传染病,处罚当班医生人民币50元,造成重大影响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发》,积极预防、控制和消灭急性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传染病报告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首诊医师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和转诊工作,同时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及其它传染病监测报告资料、并立即将传染病报告卡报送公共卫生科。
3、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报告公共卫生科,由公共卫生科及时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最迟不超过 2小时,发现乙类传染病时应于6小时内报告,发现丙类传染病时应于24小时内报告。
4、各病区设疫情报告监督员,负责本病区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并督促病区医务人员登记、报告传染病。
5、医务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说明填写。
6、检验科、放射科、ct室、磁共振室按照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立即将信息反馈至开单医生,并及时记录传染病登记本。
7、公共卫生科网报人员接到传染病报告卡,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保存3年。
8、公共卫生科定期对各科室传染病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门诊日志进行检查,并就检验科、放射科、ct室及磁共振室的传染病登记本与临床科室上报传染病进行核对,查看漏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小组。
9、公共卫生科负责疫情报告的登记、统计和分析工作,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10、公共卫生科定期做好传染病的月报工作。
11、对于不认真执行的疫情报告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经济处罚。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五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务必记载家长姓名、校园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职责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六
一、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二、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四、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
五、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确诊或排除。
六、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七、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1、建立健全登记报告制度,医务科、急诊科、急诊室、儿科、检验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2、各部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进行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上报医务科,并协助进行调查,留标本,采取控制措施。
3、明确各部门报告范围:
(1)门诊部、住院部在患者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经治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2)妇产科在婚检、妇女病普查对象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疫情报告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3)保健科在本院职工、家属及外地流入劳务人员中发现传染病,由保健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4)检验科在检验时发现传染病阳性病例,除做好常规登记外,还须在传染病阳性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疫情报告员每日检查核对。
4、医务科接到各科室上报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内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非典病原携带者、禽流感和疑似传染病人,于2小时内报告。
(2)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于48小时内报告。
5、各科室发现传染病人不得迟报、漏报、不报,因上述原因造成传染病扩散蔓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追究当事人责任。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七
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或传染病诊疗点,具备消毒隔离条件和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消毒和处理医疗废物。
2、从事诊治病人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应当按要求对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诊疗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流行趋势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做好特定传染病的诊治工作。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及治疗。
5、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6、不具备传染病救治能力的,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为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遵循谁接诊,谁报告的原则。
2、报告时限: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向市疾控中心报告,同时进行网络直报或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或寄出传染病报告卡。
3、临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发现要求上报的传染病后,应立即询问患者,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要求上报的各项内容,做到字迹清楚,并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传染病报告卡,送交本单位网络直报人员。
4、网络直报人员在审核传染病卡片(有无逻辑错误、填卡是否正确和完整)后,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八
发生医疗纠纷后,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必须快速反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填写《医疗纠纷登记表》(附件),表中所列项目不得缺项。
2、医疗纠纷的解决进入医患双方协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上诉至法院程序的;
3、卫生院就医疗纠纷对患者发生补、赔偿行为的';
4、有关医疗纠纷越级信访或领导要求督办的;
5、有关医疗纠纷新闻媒体介入调查的。
(二)按照《医疗纠纷登记表》的内容,组织调查和处理医疗纠纷,同步记录处理情况,并注意将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处理结果及时总结上报。具体要求是:
1、立即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调查纠纷发生经过,作好笔录。
2、根据当事人陈述及调查笔录,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经院班子讨论,形成院内处理意见。
3、及时向患者(或家属)作好情况通报和解释工作。通过电话方式的,应做好电话记录;通过书面方式的,应将文字材料复印件存档。
4、如发生严重影响医疗秩序的医闹—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卫生局报告,争取政府和公安机关的支持,尽量维护医疗秩序,注意保护当事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5、医疗纠纷通过双方协商、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程序解决后,卫生院要及时将医疗纠纷处理材料整理归档,并由专人保管。已归档材料不得篡改、伪造,不得随意外借。
6、卫生院就医疗纠纷对患者(或家属)发生补、赔偿行为的,医疗纠纷处理完结后,应根据当事医务人员、主管人员、机构负责人的责任程度落实责任追究,并将医疗纠纷处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县卫生局医政科。
二、责任科室和当事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接当事人报告或患方投诉后,院内医疗纠纷处理组织或专(兼)职人员应高度重视,及时调查、核实纠纷发生经过。
(二)及时组织科室内讨论,对纠纷中反映的问题,或投诉人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明确纠纷性质和相关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院部应及时对科室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梳理,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查。
(四)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医务人员应如实陈述事件经过,必要时提交书面陈述报告,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认真做好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九
1、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
2、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3、发现学生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校长并向上级卫生及教育局报告。
4、责任报告人(班级教师)必须按照法定时间进行传染病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或谎报疫情。
5、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6、学校发现疫情要在24小时内上报。
7、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的;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者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疫情报告人均应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8、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预防控制中心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医院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报告人
(一)医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必须掌握国家规定的法定传染病病种和报告办法,发现法定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患者时,要立即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告。特殊传染病根据要求立即电话报告,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
(二)门诊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门诊日志,详细登记各类信息,诊断为传染病者要按照要求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三)住院部各科室必须建立健全出入院登记本,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患者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四)检验科、放射科等应根据检查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按照要求进行登记报告。
(五)医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违反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六)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等所有资料保存三年备查。
二、报告病种
(一)法定传染病(39种)
甲类传染病(强制管理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严格管理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
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患者或疑似患者,属于乙类传染病甲类管理. 丙类传染病(监测管理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参照乙类管理)。
(二)卫生部规定的不明原因肺炎。
(三)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四)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
(五)其它暴发、流行或不明原因的传染病。
三、填报要求
(一)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统一格式,用a4纸印刷,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二)病例分类与分型: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病原携带者和阳性检测结果五类。其中,需报告病原携带者的病种包括霍乱、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
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
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
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
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
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乙型肝炎、血吸虫病应分为急性和慢性。
(三)传染病专项调查、监测信息的报告:国家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需要开展的专项调查、报告和监测的传染病,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四)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按照《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四、报告程序与方式
(一)首诊医师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二)初诊传染病患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后,在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本相应位置注明“已报”标示;复诊患者不再填写,但必须注明已报卡及时间;第二年第一次就诊的患者应重新填写卡片上报,注明填卡科室及医师姓名。
(三)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由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管理人员负责医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按时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对报告患者诊断变更、患者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及时补报。并定期进行传染病资料分析。
五、报告时限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患者、疑似患者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
为全面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管理工作,规范疫情报告程序、报告内容、报告时限,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疫情监测信息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与报告工作。
2、校医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的登记、审核、分析、上报工作。
3、学校内发现传染病病例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报告内容有:患病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班级、住址、联系方式、发病时间、确诊时间、诊断依据、疾病名称、报告单位、报告人,同时将上述报告内容详细登记。
4、执行重大疫情实行双线报告制度,即当重大传染病疫情(含传染病暴发或异常增加)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除进行校内报告外,一定要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逐级迅速上报至区卫生局及防疫站。
5、随时进行网络及通讯设施的维护,确保通畅。
6、校医及各班主任为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人,不得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传染病疫情。
格尔木英瀚幼儿园
2017年9月1日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做好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工作是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环节。要充分认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建立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对未履行报告人职责,造成疫情扩散和危害进一步加大追究其责任。
二、报告的时限和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的责任报告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任报告人是机构指定信息的信息报送员。
当发生学校食物中毒或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该及时将情况报告给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定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
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
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发现食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
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提供留样食物,以便检验。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于6小时内上报卫生部,并同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体卫艺处。
2、进程报告。在特别重大或者重大突发公共卫生时间处置中,学校应当每天将事件变化情况报告主管教育部门。
3、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将事件处理结果逐级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至省教育厅。
三、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制定适合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本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必要时组织学校师生按照学校制定的预案进行演练,以保证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一
一、本院为传染病职责报告单位,本院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职责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职责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透过网络直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二
为了及时有效遏制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设置学校疫情报告人。
xx:校长,设置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疫情信息收集汇总。
本校各班班主任为各教学班第一疫情报告人,学校其他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疫情均有义务向责任疫情报告人提供情况。
二、责任疫情报告人职责。
2.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3.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午检工作。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和零报告制。
四、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本制度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中心学校报告,由疫情报告人逐级向教体局和疾控部门报告。
学校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记录排查情况。
1.晨检由责任老师通过测量体温、询问等方式将异常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如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特殊时期的晨检,由行政值周、值周教师、门卫在学校门口制定区域进行。不能让患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进入学校,第一时间切断传染源,并及时送医。
3.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xxx小学校。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三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学校要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各班每天要进行晨检。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要追查病因并进行登记。
三、学校卫生室保健医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班主任和教师发现学生有发热、皮诊、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上报卫生科与教育局。
四、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1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四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发现有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要及时上报学校;。
1、学生处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课学生情况;。
2、在学校中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1例及以上,应立即通知校医确认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上级报告。
4、及时做好病人周边同学的预防保健及消毒隔离工作。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五
1、认真按实记载门诊日志,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15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
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
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
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
6、对于15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
7、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2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12小时内。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办公室、卫生局报告。
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转尘洁分院治疗(肺外结核和结核性胸膜炎除外)。
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市疾病中心报告。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六
xx系统设置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是在新形势下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弥补纪检x察力量的严重不足和较好地解决xxx督力量薄弱矛盾。对于完善党内x督体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x察员的x督检查职能作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决定、规定、制度等得到正确执行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xx系统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结合自身从事纪检x察工作的切身体会,对xx纪检x察员的工作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并就如何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进行一些粗浅的思考。下面是星星阅读网小编为您推荐纪检察员工作制度调研报告。
一、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现状。
xxxx年x月,xxxx区xx局出台了《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要求各xx单位在xx区设置纪检x察员;x区纪检x察员为xx纪委派驻x区的专职纪检x察工作人员,由xx纪委直接领导,同时接受x区党支部的领导;x区纪检x察员兼任x区党支部副书记或者党支部委员,为x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xx局纪检x察室调查统计,到xxxx年底为止,我区xx系统有xx个xx单位实行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派驻纪检x察员共xx人。派驻范围有:向xxxxx人以上x区派驻;向xx不足xxx人的x区派驻;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派驻形式有:一对一派驻、一对二派驻、一对三派驻。
就目前而言,认真执行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的xx单位警察职工违法违纪率明显下降或没有发生,没有设置派驻纪检x察员的往往是警察职工违法违纪多发易发的xx单位。可想而知,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x督检查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等工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是新形势下加强xx警察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二、当前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体制滞后,制度机制没有及时修订完善,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xxxx年,xxxx区xx局出台了《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这项制度一试行就是x个年头的时间,没有进行过修改和完善,明显已跟不上xx发展的步伐。由于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体制滞后,因此出现了各xx单位对该制度执行不规范、不统一,难免各行其是、自由随意的弊端了。当前,不少xx单位会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x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x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统一。在派驻的范围方面,有的向xxx人以上x区派驻;有的向xx不足xxx人的x区派驻;有的向基建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分公司等派驻。在派驻的形式方面,有的是一对一派驻;有的是一对二派驻;有的是一对三派驻等。甚至有的xx单位根本就不贯彻执行该制度,没有设立派驻纪检x察员。各xx单位我行我素,各行其是的混乱局面,没有做到规范统一,与xx局制定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影响了xx建设和发展。
(二)派驻纪检x察员“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当前基层警力紧张的形势下,有不少xx单位充分利用上级政策,变相贯彻执行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想方设法争取给基层单位设一名派驻纪检x察员,这样一来可以充实基层的警力,二来把派驻纪检x察员当作x区副职来使用,分担x区日常管理工作。x区一般会安排派驻纪检x察员承担了x区党建、队伍建设、值班或者顶班等工作任务,这就与纪检x察员的职责不相符,不该管的都管了,分散了派驻纪检x察员对派驻单位和警察执法x督的时间和精力,应有的x督职能不能充分发挥。因此,派驻纪检x察员形成了“耕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甚至是摆设。
(三)派驻纪检x察员的素质和能力不高,影响到x督职能的发挥。由于xx基层一线的工作量大,任务重,警力紧张,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被当作了一个分管领导来使用,承担过多的工作任务,每天都在一线值班忙于工作疏忽学习。虽然上级有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但是纪检x察员能接受正规培训教育的机会甚少。有的纪检x察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思想观念陈旧,思想解放程度不够,没有创新意识,开展工作还是凭借老经验老做法,没有用新知识新理念科学的分析和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因此,纪检x察员的素质和能力得不到提高,在履职上受到一定的影响。当前是无纸化办公和信息化建设时代,有的纪检x察员连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都不熟悉,做一份报表还需要别人来帮忙才能完成。有的纪检x察员在工作上存在着领导交待什么就做什么,上级安排怎么办就怎么办的现象,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的状态,特别是领导问到对工作情况有何看法时,很少主动对工作的开展或处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个问题也是当前绝大部分领导干部的通病。
(四)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得不到重视和支持。从xxxx年xx系统派驻纪检x察员制度出台至今已经有x年时间了,有的xx单位对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视为可有可无,纪检x察干部更新速度缓慢,不换岗交流也不提拔任用,部分纪检x察员在这个岗位上一呆就是x年、x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年龄老化的趋势,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考核评比方式上跟其他领导干部一样采取无记名票决制,因为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开展工作过程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容易得罪人,所以在考核评比活动中得到的满意票数比较少,公众评价也比较低,误导外行人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看法,认为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不接地气,与同志之间关系不融洽,工作表现不好等现象。同时在推选领导干部时不投你的票,派驻纪检x察员得到的选票显然比其他人低,组织以选票高低决定提拔任用对派驻纪检x察员很不公平。这些问题使派驻纪检x察员感到在这个岗位上工作是吃力不讨好,没有干头和奔头,失去了信心。年轻、优秀的党员警察看到这种状况了也不愿意加入到纪检x察干部队伍来,该队伍自然也就没有了生机和活力。
(五)部分xx单位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相挂钩,影响x督职能发挥。由于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等受制于派驻单位,也可以说与派驻单位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在开展工作时不能克服畏难情绪,瞻前顾后,放弃了纪检x察员的职责和使命,不敢大胆管事、管人,失去了x督的职能,使派驻单位违纪违法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都很难做到抓早抓小,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六)《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试行)》虽然规定派驻纪检x察员的政治待遇为副科级干部,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只是给个副主任科员待遇,在领导层面上而言连个分x区领导都不如,要提拔为副科级领导职务还需通过重新推荐、考察、任用公示等程序,如果说要从纪检x察员岗位上提拔为正科级领导干部那是更加艰难了。
三、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机制。《xx系统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作为规范、指导各xx单位如何正确执行派驻x区纪检x察员和派驻纪检x察员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它必须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修改补充,才能成为完备的制度机制,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当前的发展新形势,只有修订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细则,加以规范的内容体现原则性,使其内容更适合形势需要,才能真正保证xx及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规范、统一才能得到实现。纠正一些xx单位存在从有利于自己管理和x督的角度出发,在派驻纪检x察员的范围和形式上都不规范、不统一的做法。从目前情况看,派驻x区纪检x察员工作既面临制度缺失的一面,也面临着制度虚置的一面,一些xx单位落实起来步履艰难,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加强派驻纪检x察员工作制度机制建设,既要重视制定和修订,又要重视落实和执行。
(二)纪检x察部门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纪检x察部门的主业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包括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多年来,随着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而纪检x察部门的主业不断地变化和调整,惩处、x督、教育和保护的职能得到进一步发挥。目前,纪检x察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工作任务不断增加,有些工作超过了纪检x察部门的职责范围,主业被湮没在众多的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之中。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纪检x察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主业越来越宽,只有准确把握主业为政令畅通扫清障碍,才能使xx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纪检x察员要处理好主副业关系,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其他班子成员去管,排除干扰认真履行x督执纪问责的职责。要坚持以最大的精力和时间放在全程参与基建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产业结构调整、罪犯日常奖惩、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x外执行、离x探亲、安排罪犯特殊工种等执法环节的x督。x督检查警察是否存在违反“六条禁令”为罪犯传递违禁物品、保管银行储蓄卡或者现金等问题。发现问题就及时汇报及时约谈当事人尽快搞清问题,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通过x督检查派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有力促进派驻单位严格执法,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抓好落实,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
(三)加强纪检x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提高队伍战斗力。在新形势下加强纪检x察干部队伍建设尤为重要,纪检x察工作涉及面广,应该集聚各类专业人才到队伍中来,进一步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和改善人员结构,增强队伍力量配备,提高队伍战斗力。同时,要坚持按照“打铁还需要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x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x督,维护纪检x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各xx单位要安排纪检x察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专题讲座和外出学习,参加xx执法x督和办案等业务实践锻炼,通过加强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纪检x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对派驻纪检x察员的关心和培养。一个人在一个工作岗位上时间越长,就越容易产生一定的人情关系,越容易产生惰性,特别是派驻纪检x察员在派驻单位日久生情,在x督上很难免出现人情难伤、决心难下、x督乏力的现象。因此,要从派驻纪检x察员成长进步上给予关爱,加强教育培养,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大胆选拔任用,让优秀的纪检x察员脱颖而出,真正使他们感到纪检x察干部有干头、有奔头。对已经不适合从事纪检x察工作的要加大交流或换岗力度,畅通出口,给纪检x察干部队伍带来生机和活力。
(五)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脱钩。派驻纪检x察员的福利待遇、生活关系与委派纪委享受同等的福利待遇,与派驻单位不关联,这样在开展工作时才能克服畏难情绪,担当履行x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大胆管理和x督,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六)确实解决派驻纪检x察员的政治待遇。把派驻纪检x察员定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不仅可以解决了派驻纪检x察员在政治上的后顾之忧,还可以提高派驻纪检x察员话语权,增强对派驻单位的x督约束力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七
报告内容包括常规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报告),特殊疫情报告(暴发疫情、重大疫情、灾区疫情、新发现的传染病、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报告。
(1)甲、乙、丙类传染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报传染病告卡》的要求填报。报告卡统一用a4纸印制,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项目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填报人签名。
传染病报告病例分为实验室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对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艾滋病以及卫生部规定的其他传染病,按照规定报告病原携带者。
炭疽、病毒性肝炎、梅毒、疟疾、肺结核分型报告。炭疽分为肺炭疽、皮肤炭疽和未分型三类;病毒性肝炎分为甲型、乙型、丙型、戊型和未分型五类;梅毒分为一期、二期、三期、胎传、隐性五类;疟疾分为间日疟、恶性疟和未分型三类;肺结核分为涂阳、仅培阳、菌阴和未痰检四类。
未进行发病报告的死亡病例,在填写报告卡时,应同时填写发病日期(如发病日期不明,可填接诊日期)和死亡日期。
(2)传染病专项监测、专项调查信息的报告。对于开展专项报告的传染病(性病、结核、艾滋病及hiv感染者),除专病报告机构外,其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诊断病例同时进行网络直报。
(3)医务人员发现原因不明传染病或可疑的新发传染病后,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做好认真记录与调查核实。
(4)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接到任何单位和个人报告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后,要认真做好疫情记录,登记报告人、报告电话、报告事件、疫情发生时间、地点、发病人数、发病原因等。并立即电话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进行调查核实。
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属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之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后要在1小时内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5、报告程序与方式。
传染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院内诊断的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卡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由医院预防保健科的专业人员负责进行网络直报。暴发疫情现场调查的院外传染病病例报告卡由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现场调查人员填写,并由疾控机构进行报告。
(1)乡镇卫生院与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收集和报告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信息。有条件的实行网络直报,没有条件实行网络直报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本行政区域内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实行网络直报。要建立预防保健科,要有专人负责网络直报工作。
(3)交通、民航、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报告方式、报告程序进行报告。
(4)部队、武警等部门的医疗卫生机构接诊地方居民传染病病人时,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向属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等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
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属地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24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至代报单位。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卫生检疫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农场、林场、煤矿、劳教及其所有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医学检验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内容篇十八
2、医务工作者在诊治医疗过程中如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炭疽中的肺炭疽、非典型肺炎,应在2小时内,或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并正确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3、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在6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4、医务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5、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6、填写专卡和传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写到行政自然村。
7、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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