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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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模板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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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务交流和法律活动中,合同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交付和支付条件,确保交易流程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在签署合同之前,详细了解合同的法律意义和相关规定。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一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决定货物是否保险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或按托运人的指示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

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二

托运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人(以下简称乙方)。

2、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货物委托乙方运输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3.甲、乙双方应如实提供第1、2项资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对造成的损失或不良后果负完全责任。

4.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不得夹带、匿藏危险物品和禁运物品,因夹带、匿藏危险和禁运物品被查处的由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但乙方在甲方托运的货物外自行添、带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5.甲方向乙方交(装)货物,乙方应有司机或其他代表人在现场监装,做好货物的点件交接、包装检查、装车监督,承运车辆离开交(装)货物地点后发生的各种灭失、盗(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货损货差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如委托乙方代收货款,乙方保证在收到货款后三天内交付甲方(发生的汇、转款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接收甲方货物后,应在约定的时限内,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乙方超过甲方要求时间未将货物送达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总运费的10﹪;如造成甲方因违约而产生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其它特殊情况(交通事故、道路封锁)应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9.乙方承运货物途中,务必做好货物的各种防护措施,保证货物安全、按时到达目的地交予收货方,同时做好货物的签收手续。乙方在收货人签收前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货物灭失、盗(抢)失、短少、损坏、污染等货损货差事故,由乙方按货物价值向甲方赔偿;如货物全失,甲方将拒付运费;造成甲方因违约而产生其它损失,乙方一并赔偿。

10.乙方承运甲方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货物灭失、毁损,乙方应按货物价值赔偿甲方损失,但不承担违约责任。

11.乙方承运的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则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损失。收货人签收将货物提走后,乙方对甲方该批次货物安全责任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约地点: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三

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_________________货物编号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元)。

二,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三,运输办法及运杂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

四,托运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

五,到货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

六,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货物价值的_____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帐号: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四

一、甲方吴家山矿山所产矿石,由乙方负责拉运,拉运起止地点为吴家山货场至甲方指定货场。

二、货物运输价格统一为15元/吨(含税),若市场柴油价格波动,可适当调整。此运输价格包含乙方的安全风险。

五、保证条款:_________________甲方保证每月10日左右对乙方上月吴家山运输费进行结算。乙方必需保证甲方的货物及时运输,若出现因乙方运输不力,造成甲方吴家山货场货物积压,视为违约(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若有一方违反保证条款内容,视为违约。若甲方违约,未及时结算运费,应赔偿乙方当月运输费总金额10%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工程队无法正常生产,导致吴家山货场矿石积压,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或者根据货场矿石积压量在乙方下次运输时按10元/吨的标准支付该批积压货物的运输费。

七、此安全运输协议书自20__________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五

单位名称:简称(甲方)。

单位(个人)名称: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车辆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手续齐全完备。

2、保证车辆的完好率,禁止带病行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超负行驶。

3、转弯或路过道口时,要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确保安全无事故,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4、服从工地及料厂人员的管理,不乱装料,乱停车,倒车时先鸣笛确保无人后方可倒车,卸车时要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

5、严禁在无人指挥的情况下自行卸车,做到文明施工,文明驾驶。

6、行车时注意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礼让三先遵章驾驶,严禁酒后驾驶。

7、车辆在施工现场、特殊路段、雨、雪、雾天等行驶运输中,时速不准超过5公里,严禁在施工现场抢道超车,出现后果,责任自负。

二、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以及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其他要求。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以及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4、将重大危险源以及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应急措施告知本单位员工。

5、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乙方如有违反以上规定的,所发生的一切车辆及一切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有效日期:年月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六

承运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习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货物到达地点:

第三条货物承运周期: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五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甲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七

托运方:

地址:

承运方:

根据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包装要求。

甲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行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交易习惯在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运,外包装须乙方认可。

货物到达地点:

第三条货物承运周期: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五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第六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抵达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足额支付乙方所需运输费。

2、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的领取运费金额。

4、甲方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向甲方收取运杂费用。

2、乙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到指定地点,按时间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及时通知发货的时间、件数、吨位,以便乙方做出合理的安排,否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

2、运输过程中货物的丢失、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甲方。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如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自签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八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重__________公斤。

价值:人民币__________元。

货物起运地点: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货物到达地点: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

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本次运输运费__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__元,货物到达卸货并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_______%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__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__元。

1、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____________(盖章)承运人: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九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管理,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爆、易燃、毒害、腐蚀、放射等性质,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第三条(危险货物的分类)

危险货物按其性质不同,可以分为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腐蚀品、放射性物品。

第四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管理部门)

市城市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交通局)是本市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陆上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市陆管处)负责本市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具体管理工作。区、县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陆上运输管理所(署)(以下称区、县陆管所(署))具体负责辖区内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税务、物价、劳动保障、环保、民防、卫生、质量技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市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监督检查)

市陆管处和区、县陆管所(署)的行政管理人员,可以进入相关的经营单位、作业现场进行检查。

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接受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二章资质管理

第七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单位资质条件)

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三)有车辆清洗、消除危险货物污染的专用设施;

(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六)有经职业培训考核合格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

(七)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制度;

(八)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申请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提交的材料)

申请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经营规模和经营货物道路运输经历的证明;

(3)停车场地证明;

(四)车辆清洗、消除危险货物污染的专用设施平面图;

(五)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名单;

(七)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的有关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八)有关的管理制度文本;

(十)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受理和审批

需要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应当事先向辆陆管处提出申请;由市交通局审批。

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件(含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条(工商、税务登记)

批准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应当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按规定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经营。

第十一条(经营范围)

批准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变更和歇业)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单位需要合并、分立或者变更车辆的车种、数量的,应当事先向原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原申请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需要迁移、改名的,应当在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十天内向原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单位需要歇业的,应当事先向原受理机关提出,缴销有关证件、发票并向工商、税务部门办理歇业手续。

第十三条(年度审验)

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单位的经营资质实行年度审验。审验合格的,方可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十四条(购车审批)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单位需要购置货运汽车的,应当向市陆管处提出购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车辆技术状况和容器设施安全要求)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其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运输危险货物的罐器,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设施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车辆标志)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标志。专用车辆标志由市陆管处统一印制、发放。

第十七条(车辆修理、改装和检测)

对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维修、保养。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需要修理、改装与运输安全密切相关的特殊部位的,应当送到具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资格的单位进行。对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技术性能的综合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继续运输。

第四章作业管理

第十八条(危险货物托运行为规范)

托运人应当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托运危险货物.并按照交通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办理托运手续。

托运国家规定必须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应当提交有关准运证明。

第十九条(危险货物受理行为规范)

承运人、货运代理受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应当核实托运人填写的托运单和拖运人提供的有关材料。

承运人、货运代理人不得将受理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转让给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

承运人、货运代理人受理下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应当在起运的3日前向市陆管处申报危险货物的品名、数量、运输线路和运输日期;紧急情况下,承运人、货运代理人应当在起运的同时,向市陆管处申报:

(一)爆炸品;

(二)毒害品;

(三)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

(四)放射性物品;

(五)使用受压罐(槽)容器运输的烈性危险货物。

第二十条(从业人员培训)

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活动的驾驶人员、装卸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受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领取有关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装卸人员携带证件)

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驾驶人员应当随车携带加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章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随身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从事危险货物搬运装卸活动的人员应当随身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

第二十二条(运输、装卸作业规范)

驾驶人员、装卸人员运输、装卸危险货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搬运装卸的作业规程.根据货物性质。采取相应的遮阳、控温、防爆、防火、防震、防水、防冻、防粉尘飞扬、防撒漏等措施。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拼装件货、混装散货或者超载运输危险货物。

第二十三条(车辆行驶与停放)

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区域行驶。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运输途中,不得在机关、商店、单校、影剧院和商业繁华区、居民聚居区、旅游风景区等人员稠密地区附近停车。装运忌火危险货物的车辆不得接近明火、高温场所。

第二十四条(货物交接)

托运人或者发货人与承运人应当按照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办理危险货物交接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发货或者装车运输:

(一)运输车辆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条件的;

(二)装运的危险货物与托运单、提货单所列的品吕、数量、规格不符的:

(三)危险货物的包装、容器下符合规定要求。发现破损、渗漏的;

(四)遇湿易水物:培已有水渍、雨淋痕迹的:

(五)无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或者标志不清晰的;

(六)不符合危险货物配装(含拼装、混装)规定的。

第二十五条(禁运规定)

禁止拖挂车、三轮机动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装运爆炸品、—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禁止拖拉机装运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级易燃品、爆炸品、一级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禁止自卸车辆装运除二级固体危险货物以外的危险货物。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罐(槽)容器(容积在400升以上,下同)的车辆装运危险货物。

第二十六条(运输统计报表)

从事营业让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向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报送统计资料。

第二十七条(外省市来沪车辆管理)

以本市为运输目的地的外省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明和交通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其中装运爆炸品的,还必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运证明。

运输危险货物的外省市过境车辆需要在本市停留的,必须在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核定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停车场停放。

第二十八条(运输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时,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应当及时采取应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和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民防部门报告。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应当配合公安、民防部门处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知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行政处罚)

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按照下列规定于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超越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驾驶人员不随车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不随身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装卸人员不随身携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以每人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伪造、转借、倒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章或者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的,收缴非法印章、证件。并外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按照规定使用专用车辆标志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以每辆车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伪造、转让、倒买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专用车辆标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l至3倍或者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未经批准擅自购车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以违法所得l至3倍或者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l万元似下的罚款。

(八)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不按照规定进行二级维护的,处以300元以上、500以下的罚款。

(九)未按照规定报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统计资料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单位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审验的.处以500元以上、l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一)承运人、货运代理人将受理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业务转让给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以5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二)违反危险货物搬运装卸作业规程造成事故的。吊、扣直接责任人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对责任单位处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前款第(一)项、第(十)项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活动的。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和《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责令限期改正措施)

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在实施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第(十)项行政处罚的同时,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措施。

第三十一条(其他行政措施)

从事营业性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及其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可以暂扣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操作证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签发违章通知书,并责令其限期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对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或者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条件的车辆,可以中止其运行。车辆被中止运行,当事人逾期3个月不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市陆管处或者区、县陆管所(署)可以将其车辆作为无主物处理。

第三十二条(罚没款处理)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收缴罚没款应当出具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财物收据。罚没收入按规定上缴国库。

第三十三条(复议和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妨碍公务处理)

拒绝、阻碍行政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执法者违法行为的追究)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秉公执法。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枉法执行者。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主管部门或者其池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非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的规定)

非营业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具体应用解释部门)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施行日期)

适应性强

机动灵活

货运汽车单位载质量相对小,因而在货物运输中可以承担批量较小的货运任务,又能通过集结车辆承担批量较大的货运任务,并能实现较高的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

快速直达

道路运输比铁路、水路运输环节少,易于组织直达运输。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级道路建设的迅猛发展,在一定运距范围内,道路货运快速送达的优点十分突出。

方便

由于汽车运输具有适应性强、机动灵活、快速运达等特点,使得货物承运既可以在固定的站场、港口、码头装卸,又可以在街头巷尾、农贸市场、乡镇村庄等处就地装卸,实现“门到门”直达运输。因而在很多情况下比其他运输方式更为方便,能更好地满足用户需要。

经济

从各种运输方式的始建投资效果看,道路修建比铁路运输和航空运输投资少,周期较短;从各种运输方式的运送效果看,由于公路网密度大,加上道路运输适应性强,机动灵活,对汽车货运选择最佳线路提供了便利条件,因而可以在一定的经济区域内相应地缩短货物运输距离,降低商品周转费用,加速资金流动,增加货物流动的时间价值,并相应节约了运力和能源,能够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十

根据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_______。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_______。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_______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本着互相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办理事项:

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公路货物运输。

本批货物由__运往__,全程运程__公里。

运输时间:__至__(不可抗力除外)。

二、甲方权力和义务。

甲方应依照乙方要求负责落实承运车辆,提供承运驾驶员及车辆档案,负责处理运输途中发生的偶然事件,协助甲方办理运输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货物的交接、押运手续,真实填报货物品名、重量、体积,组织人力装货卸货。

2、车辆到达装货地点或卸货地点后,发货人或收货人应及时组织装、卸货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迟装卸货,甲方按每天__元收取等时费。

四、运输安全。

货物起运前,乙方必须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

运输途中货物安全由甲方负责,如出现货物短少、破损等,应由甲方按照实际损失程度及保险情况进行赔付。:

五、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机关进行解决。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十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公路道路运输服务管理规定,为确保公路运输服务质量,维护双方权益,规范相互合作行为,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产品运输服务事项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基本合作义务:

第二条:乙方须具备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的;。

5、具有三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风险保证金。

1、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责任:在货车的挡板处接受货物时起,至货物到达卸货地卸货完毕止。

2、乙方同意在签署合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人民币__万元风险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息,如货物在乙方承运期间完好无损、保持原样,甲方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30天内返回给乙方。若继续合作,风险金直接转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则按销售发票价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户对甲方的索赔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乙方拥有受损货物的所有权,乙方在不影响甲方销售市场和甲方公司及产品声誉的产前提下处理受损货物。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

8、乙方承运甲方货物时,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安全送达甲方指定的客户收货地,乙方单方面延迟承运时间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户拒收或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预计不能按时到达的,乙方应立即电话通知甲方并说明情况,以便甲方及时与客户取得联系谅解和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13、本协议自双方授权的如下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双方无异议则自动顺延一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十三

承运人:,地址:,

收货人:,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重公斤,价值: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x市街号。

货物到达地点:市街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x年月日,货物运到期限:x年6月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签订时间:x年月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x市区路(街)号。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十四

为做好通达运输集团绥滨龙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生命财产的损失,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二、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一)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挥系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和逐级上报”的原则。

(二)应急事件报告范围、时限。

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发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故,于事发后6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内容。

(1)事件突发的时间、地点、事件类型、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事发的环境、道路状况等因素。

(2)事件现场抢救、救治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性质、责任、教训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发生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组织指挥抢捡救援行动,准确掌握事故与事件的情况变化,及时调配、部署、协调应急行动,组织好各组之间的协调、配合行动,提高应急事件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应急车辆和设备储备。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车(含小轿车、专用备班客车),作为应急车辆储备要随时听从指挥奔赴现场,必要时,总指挥、副总指挥可随时根据需要调动线路待班车(含正常营运的短途客车),参加应急事件处理与救援,考虑因旅客运输车辆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难在中途在较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除及时增派备用车辆运输中途旅客外,应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如托拉车辆的硬型拉杆,易移动的机械式手动吊车、千斤顶、安全保护固定支架等设备),必要时可请示公安交警,车辆保险机构的故障施救车辆与设备及时参加救援,保证旅客、车辆及时得到救助。

五、应急事件处理原则。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人身伤亡。

六、应急事件处理职责、措施。

总指挥:是应急事件实施的指挥者,对上级应急组织负责,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做出应急事件的实施决策和统一指挥。

副总指挥:在总指挥的领导下工作,协助总指挥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在总指挥离位的情况下,履行总指挥的职权。

应急通讯组:负责日常和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收集、传递以及各种指令的接收和下达。

应急抢险组:负责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对应急现场的抢救,配合有关部门对事件原因调查处理。

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状态下的物资运输和后勤保障。

应急救护组:负责组织应急状态下的人员疏导,协助医疗部门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应急电话。

货物道路运输合同书篇十五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原则下,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货物代办公路运输业务;服务范围:上门提货、运输设计、货物查询、代办保险、打包、代办运输、送货上门等一揽子服务。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自收到甲方货物后至交付甲方的收货客户止,负责货物的安全保管。

2、在运输过程中,如出现货物破损、缺失等意外情况,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等待甲方指令。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不合理运输业务。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提前以传真或其它形式通知乙方相关运输信息,方便乙方进行服务安排。

2、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正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电话。如因收件人姓名、地址错误而造成的时间延误或经济损失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委托乙方托运的货物必须填写正确品名、保证不夹带危险物品、国家禁运物品、货物外包装符合运输要求,甲方承担未执行以上规定给乙方造成的经济责任并负责赔偿,涉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如遇到破损、遗失、短缺,甲方必须提供货损货物的发票、货损鉴定报告,并按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应的单证,否则由此造成保险公司或承运公司拒赔,乙方将不承担责任。

四、关于保险。

1、是否投保以甲方的`托运单上委托为准。物品如需投保,保险费按投保金额的______%收取(其中绝对免赔额为______)。甲方承认乙方已经告知不保险的风险及了解不保险情况下如遇到货物破损、缺失的赔偿标准:最高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______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______倍。

五、关于货损。

1、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将按保险公司条款及程序代理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甲方必须提供保险公司所需相关文件。

2、甲方在货物运输前未投保,如发生遗失或损坏,乙方应向甲方作出赔偿,最高赔偿额为记载有破损或缺失货物的分单上的运输费的"______倍,即发生事故当次运费的______倍。

3、索赔期限:甲方在货物发生损坏或缺失后的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索赔;如超过期限乙方将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以下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的或延误的,不负责任:

a、不可抗力因素,例:地震、水灾、罢工、民变、动乱、战争等;。

b、甲方提供的信息数据错误、不准确造成的损坏、延误、错交;。

d、包装方法不良;。

e、交付时外表状况良好,封志无异状,而内件短少或损坏及货物合理损耗。

f、甲方未对货物进行防潮处理、对因受潮而导致的货物损坏或损失。

六、结算方式。

1、甲方必须把加盖公章或业务人员签名的托运单交于乙方确定委托关系,乙方开具货运分单为结算凭证。如甲方对乙方运单金额有异议请在乙方开具分单后______小时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2、采用月结方式,每月运输款结算至当月的______日。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必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

3、欠款额度为人民币。超过额度,乙方将立即将发票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后必须在______个工作日内核对完毕、在收到发票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支付方式:______。

4、所有欠款逾期支付,甲方必须向乙方每日支付欠款金额千分之______的滞纳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乙方运费。双方如有争执,应按协商原则处理,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市法院裁决。

七、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有效期顺延。

八、本协议包含以下附件:

a、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b、签字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九、乙方必须对甲方托运货物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漏甲方发货目的地。

十、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交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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