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签订合同都是一种负责任的行为。如何确保合同的有效性与合法性?如果对于合同的起草还存在一些困惑,不妨参考一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同样本。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smt设备等事宜,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为合法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
3、甲方对提出代理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对合同约定的产品拥有代理经营权。
二、代理产品。
代理商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代理诺斯达smt生产设备产品。
三、代理区域。
经甲方考察合格,授权乙方为代理商,代理区域为:
四、代理政策。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波峰焊标准型号代理价格为万rmb/台。
选配部分按照定单选配价格收取。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察,其中产品公司形象维护,价格体系维护及售后服务等。
3、甲方可代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并对乙方进行专业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支持,帮助乙方提高销售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代理进行考评,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甲方规定的最低提货额,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代理资格。
5、甲方有权根据原材料涨跌,市场要求等原因,变更产品价格,但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新价格从通知后的第5日开始执行。
6、甲方应协助乙方对本区域的代理商进行监督管理,但不介入乙方与代理商之间的纠纷,争议,违约责任等。
7、甲方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核实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将委派技术人员进行解决。
8、甲方对本合同条款负保密责任,对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提交基本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作为合同附件。
2、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甲方的销售管理规定,进行合法经营,如若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应承担由此为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乙方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机制,有责任代表甲方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产品声誉和甲方企业形象。
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销售,不得弄虚作假,蒙骗客户。
5、乙方应对甲方产品的代理商政策、技术、销售数据、营销方案及其他商业资料予以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统一制定的价格体系。
7、合同期满,乙方拥有延续代理的优先权。
8、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产品提供合理的建议及意见,以便于甲方进行不断的完善及改进。
9、乙方可以在合同期满(合同终止)的规定退出甲方的代理网络,但必需提前30天提出。
七、付款/结算方式。
1、实行按合同订货,按合同收款和发货,乙方可采用支票、电汇或自带现金等形式支付货款。
2、乙方货款必须汇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见附件1)。
3、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超过代理价格,超出部分要补税点)并以快递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以书面方式详细说明。
八、运输方式。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由运输公司运输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九、代理级别。
a级代理商。
每月最低订货50万人民币。
b级代理商。
每月最低订货20万元人民币。
十、合同终止。
1、双方发生重大困难或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继续经营的。
代理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二
立约人:。
甲方: 。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1章权利和义务。
第1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2条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3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共享华络公司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华络公司的商标;。
4.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4条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8.在合作中所获知的华络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第2章代理标的物。
1,本节协议涉及的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属无线网络产品中的所有产品.
2,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类资料数据及实时信息产品的全部内容.
第3章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第4章代理商行为规范:。
1.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价格规范:。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4.销售定额:。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将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最低经营额为60万元人民币每年。
5.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7.信息沟通:。
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提供前一月的代理工作报告,汇报业务发展情况,便于双方协调业务关系。
第5章代理商资格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地区代理商之资格(加盖甲方公章的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权后,在本协议规定之权限内以甲方代理商的身份从事指定产品的代理销售工作及与之相关的市场活动.
3,甲方以甲方提供附件《产品价格单》所列价格向乙方提供代理产品.
第一条.加盟费用标准和支付。
1,所有甲方的产品代理商都应交纳贰万元信誉保证金,信誉保证金在项目顺利实施后甲方以设备款的方式返还乙方.
2,季度销售回款:所有代理商季度销售回款不得低于销售额的85%.
第二条.代理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或项目行使其代理商的职责,不得跨区和跨范围操作.
2,如参与代理区域外业务时,应知会甲方,并由甲方与当地代理商协调处理.
第三条.市场推广及商标使用。
1.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销售活动,并承担相关的费用.为鼓励乙方的市场行为,甲方将提供相应的支持.
2.合约期间,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以关市场活动;待本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此身份进行任何活动.
3.未在甲方书面同意下,乙方不能使用甲方一切注册商标或被确认是甲方所有公司及产品的商标.
4.乙方如在进行市场推广活动中需要使用甲方的商标,披露双方合作关系或介绍甲方公司及产品时(名片,宣传资料,等),必须事先向甲方申请,由甲方提供商标及文字使用规范,经甲方审核后给予书面同意.
第6章代理商考察期制度。
1.对于初次合作的代理商,甲方制定了代理商考察期制度.考察期为1个月.
2.甲方对乙方工作的考察标准包括:乙方业绩情况,乙方相关公关能力,公司运作状况和商业信誉.
3.考察期满前5天乙方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提出代理资格转正申请,甲方在5天内确定是否授权相应的代理商资格,并向乙方说明原因.
第7章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相互承担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关联企业所有的,并被其视为秘密的技术,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此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实施本合同之目的使用.
第8章承诺与违约。
第1条甲方承诺:。
1.甲方在协议期内,在乙方所属代理区域内独家向乙方供货;。
第2条乙方承诺:。
1.设有专门的经营场地,人员,并保证充裕的资金销售甲方的产品;。
3.对甲方所有销售文件严格保密.
4.乙方工商登记资料需要变更时,应提前2个月将变更事项通报甲方,并在变更后10天内报甲方备案.
第3条违约条款:。
5.乙方的严重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6.甲方决定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前一个月应书面通知乙方;。
7.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取消其代理资格起三个月内,双方结清往来帐务;。
8.本条款未尽事项,参照甲方其他制度执行.
第9章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立约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如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和政策法规的变更等.
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经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内受到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终止履行.
第10章适用法律及正义的解决。
1.本协议签署,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
2.甲,乙双方如发生之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将提交甲方所在区域仲裁委员会裁决,该裁定为终极裁决,对双方均具法律效力.
第11章协议的变更和补充。
本协议的变更需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体现.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加以完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受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以附件一(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代理授权书)注明,任何一方至少在协议期满前三十天给予另一方提前续约或到期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如双方在本协议到期时能达成续约合同,本协议自动失效.
本协议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涂改,本协议传真及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代理授权书。
附件2:产品价格单。
立约人(甲方):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立约人(乙方):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设备名称)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由甲方生产的(设备名称)。
2.商标:“”
3.区域:
第二条合作方式及条件。
1.经销:乙方代理销售甲方(设备名称)。
2.乙方向甲方交纳服务及销售保证金省会城市五万元、市级城市叁万元、县级城市贰万元整。合同期满,无售后服务投诉,甲方一次退还此保证金。
3.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人员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乙方必须提供人员到甲方进行培训,在甲方的食、宿费用由甲方提供。
4.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6.乙方不得经营销售其它品牌(设备名称),并维护好“”品牌的良好声誉。
7.乙方年销售量不可低于台,首批进货量不低于台。
第三条推广、广告、展览。
1.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合理数量的价目表、广告宣传的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提供特许代理授权证书和铜牌。
2.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签定并首次进货后,乙方当地所做甲方品牌专项广告,经甲方核准同意后实施,费用首季度按3000.00元/月计算,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提供广告发布小样及广告发票,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负担。
3.展览:在境内举行的大型体育、休闲或相关的展览会,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租赁展位,组织产品出展,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四条价格。
1.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第五条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补正。
第六条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壹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全国统一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若有乙方客户投诉到甲方,甲方将直接派出人员给予客户解决,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年终的维保费中扣出。
第七条保密。
1.乙方不得向第三人提及双方合作事宜。
2.乙方不得将其所知有关甲方营业方法或其它甲方认为应保密之资讯泄露给第三人。
第八条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双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月,自至止。
在合作期限内必须完成台的基本销售量。方可签署正式合作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四
委 托 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 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1.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 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 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1. 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 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 %收取外贸代理费。
3. 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 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 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 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 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 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 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 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 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 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 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 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 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4. 负责进口设备的清关、商检等事宜。
5. 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 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 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 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1. 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 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 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五
4.2.5.2买方收到汇票后,于_________时即对上述分_________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卖方。
4.2.5.3卖方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方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卖方。
4.3按本。
合同。
第_________章和第_________章规定,如果卖方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方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买方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卖方提交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卖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_________%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第五章交货与交货条件。
5.1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_________公吨。总体积大约为_________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_________,目的港口为中国_________。
5.2卖方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月内,应向买方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三十公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向买方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方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方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卖方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_________个月,卖方应向买方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卖方供应的每批设备,应为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卖方在买方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5.5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_________天,卖方应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卖方还应航寄给买方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2)重量超过二十公吨或体积超过12×2.7×3米的每件大件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
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方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卖方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买方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卖方。(如买方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方或买方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
5.8如卖方未能在买方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方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卖方负担,按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如卖方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方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卖方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卖方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方核实支付。但卖方仍有责任根据买方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由卖方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卖方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方。如遇有第5.5条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方因卖方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卖方负担。
5.11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卖方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方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三。
5.13卖方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和/或_________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方。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卖方需将发出日期、航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方。
5.14“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卖方在北京/或_________机场交付后即由卖方转移给买方,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_________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在每批“技术批准”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卖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方:
(1)空运提单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机场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并注明合同号);。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6.1卖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的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为二公吨或超过二公吨的货物,应在包装箱的四个侧面以英文及国际贸易运输常用的标记、图案标明重量及挂绳和重心位置,以便装卸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装卸、运输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装箱上应以英文明显地印刷“轻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样以及相应的国际贸易通用的标记图案。
6.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注明上述有关内容。装在甲板上的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货物支架或包装垫木。
6.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各一式二份,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附详细装配图一式二份。
6.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公斤);。
(6)箱号/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6.7凡由于卖方对货物包装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第七章设计与设计联络。
7.1为使本“合同工厂”的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和本章的规定进行设计和设计联络。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详见附件_________。
7.2卖方承担的设计工作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提交“技术资料”的要求、内容、份数和交付日期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7.3买方承担的设计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买方向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见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卖方依此做为本“合同工厂”设计的依据。
7.4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有关的标准、规范及其清单航空邮寄给买方。买方将对卖方提交的上述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卖方进行设计的依据。
7.5卖方在初步设计全部资料寄达北京后_________个星期内,应自费派遣技术人员来华解释设计,买方应协助办理入境签证和居留手续。在解释设计期间,买方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对此应予充分考虑。初步设计经审核后双方签订。
协议书。
该协议书即作为最终设计的依据。
7.6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供的最终设计全部资料后_________天内,应予确认。
7.7买方在本“合同工厂”设计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自费派遣技术人员到卖方的有关设计单位和制造厂了解与本“合同工厂”有关的数据和技术资料。卖方应协助办理入境证和居留手续,并免费提供所有与设计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工作的方便条件。
7.8在执行本合同期间,买方提出与“合同工厂”有关设计和技术问题时,卖方应予及时答复,并免费提供有关资料。
第八章标准与检验。
8.1卖方供应本合同工厂的“设备”的制造、选材、检验和试验,应按卖方国家和/或公司现行标准规范进行。
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月内,卖方应将上述公司标准和规范一式六份和国家标准一式二份航寄买方。买方可就上述任何公司标准和规范提出意见。经双方讨论商定后予以更换并作为检验和试验的依据。
8.2卖方对其供应的全部“设备”应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向买方提交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的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以此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书。“设备”检验和试验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3买方有权自费派遣检验人员到卖方国家会同卖方检验人员一起到制造厂车间对“设备”的制造和质量进行检验和试验。卖方应在设备进行装配和检验前三个月将检验日期通知买方,买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将检验人员的名单通知卖方,以便卖方协助办理入境手续。主要设备的装配和检验应有买方人员在场,买方还应有权参加其他“设备”的检验和参加卖方及有关制造厂召开的有关“设备”的质量会议。
8.4买方检验人员若发现“设备”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自费采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当缺陷排除后,应再次检验和试验,由此引起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8.5买方检验人员在卖方国家和制造厂的检验不代替“设备”运抵买方合同工厂现场的开箱检验,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的保证责任。买方人员不签署任何证明文件。
8.6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人员提供方便的工作条件,如必需的技术文件、图纸、检验工具和仪器等。
8.7如买方不能在本章规定的期限内派出人员参加上述检验工作时,卖方将自行检验。
8.8卖方供应的全部“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合同工厂现场进行,卖方有权自费派遣他们的检验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参加此项检验,买方应在检验前一个月将开箱日检验期通知卖方,并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双方会同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有短少、缺陷、损坏或包装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合或质量标准与本合同8.1条和10.1条规定不符时,应作详细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如属卖方责任,此记录即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8.9如不属买方原因,卖方检验人员不能参加开箱检验时,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如发现本合同7.8条所述问题系属卖方责任时,应委托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证明,以此作为买方向卖方要求换货、修理或补齐的有效证明。
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补发短缺部分或降低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风险以及买方的检验费用。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两个星期内提出异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成立。
卖方换货和/或补交货物的时间,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8.10在开箱检验中,由于买方的原因,发现“设备”有损坏,通知卖方后,卖方应尽快补发、更换,其费用由买方负担。
8.11上述检验并不能解除卖方对第九章、第十章所承担的责任。
8.12在检验中,如发现卖方提供的检验所需的标准仍不完整或提供的不及时,经与卖方协商,买方有权按照买方国家现行标准进行检验。
第九章安装、试车和验收。
9.1“安装”系指合同工厂全部设备、材料的装配、就位和联接等安装工作。“试车”系指机器和/或设备的单独或联动的试运转。
“投料试生产”系指合同工厂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试生产。
“考核”系指检验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数值而进行的试验。
“验收”系指如果考核结果表明,本合同附件_________所规定的各项保证指标能够全部达到,则合同工厂即为买方所验收。
9.2合同工厂的安装将在买方负责组织下和在卖方负责技术指导下进行,卖方有权对其进行详细设计有关的所有“设备”的安装以及界区接点的安装进行技术指导。
合同工厂的试车、投料试生产和考核应在买方组织安排下和卖方技术指导下进行。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二个月,双方各自授权一名代表处理合同工厂从安装到验收期有关合同工厂的全部技术工作。具体工作应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安排。双方代表应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厂在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建设完毕。
如果双方之间有任何问题和分歧时,双方将分析原因,澄清责任并在现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3在安装工作开始前,卖方技术人员应详细介绍安装方法和要求。在安装期间卖方人员应对安装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参加所有设备安装质量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技术人员的重要技术指导应以书面提出。
9.4安装完毕后,如双方代表认为安装工作完全符合设计要求时,双方代表应按技术文件和图纸一起进行检验和试车。双方代表将签订同类设备安装证书及单机试车和机械与轩的系统联运证书。上述证书将以附件_________第_________条规定的工作日志为基础。
如试车顺利完成,安装工作完全符合技术文件要求时,双方代表应在七天内在现场签署安装峻工证书。此证书签字日即为合同工厂安装及试车完成日。但此证书不能免除卖方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在投料试生产、考核期间和机械保证期内对设备和材料发现的缺陷所应负的责任。
9.5本章9.4条规定的试车完成后应尽快开始投料试生产,其开车日期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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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六
签字地点: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买方应自_________日起,于_________年内,每_________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卖方。
4.2.5.1卖方应开立分_________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_________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_________时提交买方:
(3)以买方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为:第一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第二期:本金_________,利息_________,本利合计_________。合计: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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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七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八
委托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的****()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单位:人民币)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由乙方负责送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详见技术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
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五)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日期: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九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
进口代理是进口代理商作为发货人和收货人之外的中间人,在操作过程中收取佣金,但一般不承担信用、汇兑和市场风险,不拥有进口商品的所有权。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进口设备代理。
合同。
欢迎参考阅读。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进口事宜,签定本委托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双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甲方委托乙方作为进口医疗设备项目的外贸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对外签定和执行进口医疗设备合同。
2.双方应密切合作,分工协作,把好质量关,共同完成每一项设备合同和本代理合同项下的责任和工作。
3.对外执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益由甲方享有。
第二条结算和支付。
1.根据国家规定和进口商品代理原则,所签定合同项下货款、关税(非免税品)、机电证费、通关费、商检费、运保费、银行手续费(合同金额的0.3%)、运费(口岸到甲方仓位)、报关费、海关监管费、代理手续费等凭乙方出据的原始凭证由甲方承担。
2.外贸代理费由乙方向甲方开据正式发票,按合同金额%收取外贸代理费。
3.根据外贸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信用证金额的100%,由乙方负责按购货合同开证。待货物到医院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购货合同向乙方支付剩余货款及外贸代理手续费。
4.各项费用支付均以预付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为准。
第三条责任与义务。
在各进口项目中,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如下责任:
甲方:
1.甲方保证所委托代理进口的仪器设备符合国家政策法规。
2.负责所进口仪器的设备型号、安装、配件和技术谈判。
3.负责同外商就有关进口合同的详细条款进行谈判。
4.负责办理进口许可证手续。
5.负责落实进口仪器所需款项,并按合同要求转入乙方帐户。
6.按代理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7.协助乙方处理进口设备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等相关事宜。
8.因甲方原因导致外商向乙方索赔,责任由甲方承担。
乙方:
1.协助商务谈判,代理甲方签定的进口医疗设备合同,所有代理购买的设备都必经甲方安装、调试,需由卖方、甲方、乙方三方验收签字认可。
2.负责对外执行合同、购汇付汇等有关事宜,保证专款专用。开证金额足额到帐后7个工作日内将信用证开出。
3.协助办理相关设备进口许可证手续。
5.代理甲方转运进口设备到甲方指定的仓位。因未到甲方指定仓位造成设备损毁、损失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代表甲方向货物承运人或货物保险公司索赔。如遇特大贵重设备,必须由乙方联系有资证的搬运公司签署正式合同实施搬运。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待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凭搬运公司的正式发票由甲方结算(搬运费由甲方、乙方、搬运公司商定)。
6.负责处理进口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和索赔以及仲裁与诉讼等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违约及仲裁。
1.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因任何一方过错使本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其它后果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则根据各方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应及时相互通报执行进口合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磋商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本代理合同规定的费用不包括仲裁或诉讼所需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代理合同不能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应在20天内向对方提出书面通知及权威机构证明,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第五条其他细则。
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诉诸人民法院解决。
2.甲乙双方执行合同中的所有往来联系,以正式的书面文件为准,紧急事项应用传真联系,但事后须用正式书面文件确认。
3.本代理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本代理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结束后,即行终止。
4.乙方对外签定的每一个进口合同中的商务条款由乙方负责,有关技术条款由甲方负责。
5.本合同有效期自签署生效后壹年。
第六条代理进口仪器登记表。
每一个进口合同,都要详细填写,双方签字认可,乙方具体执行。详见登记表。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盖章)(盖章)。
委托方:合同编号: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费科目:
乙方在()的()设备采购及服务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
3.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
4.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章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5.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
2.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
3.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
5.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
1.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
2.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
3.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4.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一)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二)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五)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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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一
经双方协商,甲方现将壹辆________________车转让给乙方,车牌号为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码________________。
第一:双方商定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乙方将该车的产权、使用权等所有权全部买断。
第二:甲方须保证该车证件齐全有效(包括车辆行驶证、购置证),无假牌、无假证,并且没有抵押给他人,如经查实该在交通车管部门中档案手续不齐全,甲方将退还所有的购车款给乙方。
第三:该车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转让前,甲方在外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
第四: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转让后,该车的支配权和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以后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刑事责任和经济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在壹个月内办理车辆转户手续,由甲方协助办理,乙方自负费用。
第五:转让时随车交付的证件有:行驶证本,购置证本以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二
甲方因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订购门窗的数量、形式及合同总值。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面积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附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阳光房玻璃型号、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
3、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结算和付款方式。
1、按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阳光房实际尺寸实际数量结算。
2、合同生效后作备料款;外框进场安装时甲方付合同总价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余款(扣除5%保修金)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
三、工程任务。
1、甲方提供订购阳光房规格、数量清单,乙方负责制作和安装。
2、乙方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任务,进场安装工期为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通知)。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须委派工程主管为施工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2、乙方按工程进度要求,负责产品的进场及安装。
3、乙方做好派往工程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施工。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违章产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
2、按合同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五、不可抗力。
当乙方或甲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合同履行的时间将顺延,顺延的时间与不可抗力持续时间相同。不可抗力是指发生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冰冻等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使双方或其中一方停工。
六、违约责任。
1、双方不得任意解除合同,否则须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约金。
2、由于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拖延付款,乙方有权顺延工期,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应按拖欠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按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欠款利息。
七、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
1、本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送达书面竣工验收申请单及材料质保书、出厂证明等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验收申请单后七天内组织有关部门合同验收。若甲方不经验收而提前使用,则视为验收通过。乙方提供整套竣工验收备案资料。
2、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供一年期限的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甲方发现问题并通知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派人员到场维修。
3、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维修费用和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非产品自身原因需要修理的,乙方只向甲方收取材料成本费。
八、合同的终止与仲裁。
1、因合同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解除本合同。但所有责任和损失,应由不能继续履行方承担。
2、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索赔、违约等事项,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货款全部付清,合同自动终止失效。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三
设备,指可供人们在生产中长期使用,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生产资料和物质资料的总称。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签字地点:
中国,(以下简称买受人)与(以下简称出卖人),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
1.1“买受人”是指,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出卖人”是指国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受人使用出卖人提供的技术和资料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出卖人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省市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出卖人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增减上述定义)。
第二章合同范围。
2.1买受人同意从出卖人购买,出卖人同意向买受人出售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出卖人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出卖人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2出卖人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出卖人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3出卖人派遣有经验、健康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出卖人负责培训买受人派遣的技术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年内,根据买受人的要求,出卖人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受人为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第三章价格。
3.1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大写:)。
3.2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港口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受人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将技术资料在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第四章支付(方案一)。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人。
4.2.1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的货物装船通知后三十天内,经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给出卖人(保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八)。
4.2.2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装箱明细单一式六份;。
(5)质量和数量合格证书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并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三十天内,即支付给出卖人: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偿或/和罚款时,买受人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
4.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一适用于现汇付款的情况)。
第四章支付(方案二)。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受人向出卖人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银行,出卖人向买受人的付款应通过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受人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出卖入:
4.2.1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上述单据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4.2.2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在出卖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受入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出卖人。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在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计(大写:)。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受人在收到出卖人提交的下述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出卖人: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5合同总价的%,计(大写:),买受人应自日起,于年内,每个月为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办法支付给出卖人。
4.2.5.1出卖人应开立分期支付具有下述内容的远期汇票共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于时提交买受人:
(2)以日期为出票日,到期日分别为自出票日满个月;
(3)以买受人为付款人;。
(4)带有利息条款。利息按年息%计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体金额如下:
票期本金利息本利合计。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计。
4.2.5.2买受人收到汇票后,立即对上述分期支付的汇票正本承兑,并交北京中国银行背书保证后送交出卖人。
4.2.5.3出卖人收到汇票后应在各期汇票到期日前,分别将汇票正本提交北京中国银行,由北京中国银行提请买受人于汇票到期日后一天支付给出卖入。
4.3按本合同第章和第章规定,如果出卖人应支付赔款或/和罚款等有关款项时,买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条、4.2.3条、4.2.4条规定支付货款时有权从货款中扣除。
4.4买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条所规定的货款时,应向出卖人提交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以出卖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证函(保证函格式详见本合同附件八)。
4.5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受人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出卖人负担。
(注:方案二各项条款适用于延期付款的情况)。
第五章交货与交货条件。
5.1出卖人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分批将本“合同工厂”的“设备”交付完毕。
总毛重大约为公吨。总体积大约为立方米。
本合同工厂“设备”的交货港口为,目的港口为中国。
5.2出卖人在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应向买受人提交初步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项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大约总重量、大约总体积、交货时间、交货港口、危险品的品名以及国际危规号等),并提出超大、超重设备的尺码(长、宽、高和体积)和大约重量,以及危险品、易燃品在运输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不能拆卸的单体设备重量最大限度为30吨,体积最大限度为长12米、宽2.7米、高3米,凡超过此限度的货物出卖人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后个月内向买受人提供草图一式六份,经买受人同意后,才能安排制造。买受人应于收到上述草图后一个月内用电传或信件确认,否则出卖人即开始制造。至迟不超过第一批交货前个月,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最终交货计划一式六份,内容包括合同号、批次、项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设备材料和危险品的大约毛净重、每件货物的大约尺寸、(长、宽、高)体积、交货港、每批货物的交货时间以及超大、超重货物的外形包装草图和危险品运输措施及注意事项的说明。
5.3已装船的提单日期为设备的实际交付日期。
5.4出卖人供应的每批设备,应在本章第5.1条规定的港口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设备”的风险,出卖人在买受人指定的受载船只船面交货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
5.5在每批货物备妥待运前不迟于天,出卖人应以电报通知买受人如下内容:
(1)合同号;。
(2)货物备妥待运日;。
(3)货物总体积;。
(4)货物总重量;。
(5)总包装数量;。
(6)装船港口名称;。
(8)危险品的品名、重量、国际危规号。
同时出卖人还应航寄给买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3)易燃品和危险品的品名、性质、特殊防护措施及事故处理方法说明书;。
(4)对温度、震动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项证明书。
上述文件另一份航寄目的港的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作为买受人安排运输和装卸工作的依据。
5.6所有设备交货应单机成套,安装用的专用工具、材料、易损件应随主机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装在甲板上的“设备”,出卖人应负责进行适当的包装及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5.7买受人应于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前不迟于十天将船名、预计抵达日期通知出卖人。如买受人需要变更船只或改变船期,买受人或买受人船舶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出卖人。
5.8如出卖人未能在买受人船只抵达交货港口时将货物备妥装船,买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舱费、船舶滞期费和有关费用,均由出卖人负担,轮船公司提出的有关单据作为结算费用的依据。
5.9如出卖人在受载船只预计抵达日期已将货物备妥而买受人船只不能在预计抵达日期后三十天内抵达交货港口,这三十天内的有关仓储费、保险费等由出卖人负担,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后发生的仓储费、保险费,按出卖人提供的原始凭证,由买受人核实支付。但出卖人仍有责任根据买受人通知,在受载船只抵达交货港口后负责交货。在此情况下,出卖人不支付迟交罚款。
5.10出卖人应在每批货物装船后四十八小时内,将提单日期和号码、船名、“设备”名称、总价、总重、总体积、总件数和合同号以电传通知买受人。如遇有第5.5条规定的大件货物及危险品,应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长、宽、高)、品名、金额。买受人因出卖人未及时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出卖人负担。
5.11在将货物装到船上后,出卖人应于装船后将每批货物的整套交货文件(即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明书各一份)随船在目的港提交给中国外贸运输公司。
同时航寄买受人上述单据副本各两份和检验记录、试验报告以及有关装配安装图纸各三份。
5.12技术资料的内容和交付计划见本合同附件二。
5.13出卖人在技术资料发出前一周将大约件数、大约毛重、合同号和资料预计抵达北京的日期用电传通知买受人。在资料寄出后二十四小时内出卖人需将发出日期、船次、空运单号、重量及资料件数、合同号以电传的方式通知买受人。
5.14“技术资料”到达目的机场的日期为实际交付日期。
5.15出卖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在北京和/或机场交付,上述资料的风险,在出卖人在北京/或机场交付后即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如果技术资料短少、丢失或损坏时,出卖人应在收到买受人通知二十一天内在北京和/或机场补充提供丢失或损坏部分,并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5.16在每批“技术资料”交货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应将下述文件航寄给买受人:
(2)技术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第六章包装与标记。
6.1出卖人交付的所有货物应具有适合远洋、内陆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新的坚固木箱包装。并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安装地点。
6.2出卖人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6.3出卖人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1)合同号;。
(2)唛头标记;。
(3)目的港;。
(4)收货人;。
(5)设备名称及项号;。
(6)箱号/件号;。
(7)毛重净重(公斤);。
(8)尺码(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四
一、设备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____________。
二、技术规范。
1.除非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所有标准均唯国家有关部门的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三、知识产权供方须保障需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
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受任何。
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方须与。
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如需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方应赔偿该损失。
四、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需方仓库。
2.如果是以箱为单位包装的,则每一个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检合格证书、生产企业资质及检验报告单。
五、运输条件。
1.供方应负责安排或预订运输工具并支付运输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
2.供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或少于合同规定交纳的数量或重量,否则,甲方单位应对超过或少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后果负责。
六、付款按照供需双方约定付款。
七、伴随服务。
1.履行按期按质按量交付合格货物的义务之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供方应负责货物的运输到供方库房、安装、调试、等服务。
2.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中,需方不另行进行支付。
八、质量保证。
1.供方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且质量保证期限不低于________年。
3.因质量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方承担。
九、检验及验收。
1.供方应出具一份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报告单,检验报告单作为需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货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需方按照合同的内容和合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3.供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奈曼旗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机构或其他技术质量监督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错方支付。
十、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按规定的期限内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需方正常使用的,应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足。
2.供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需方以及有关方面协商。需方仍需求的,供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日0.04%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需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同时,保留向违约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一、需方的违约责任。
1.在按合同进行采购后,需方不能无任何原因要求退货。
2.需方违反规定,拒绝接收供方交付的合格货物,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运输部门的罚款。
十二、税费。
1.我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2.我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要求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进行调解,若再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五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公平、诚信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的空调设备维修保养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对象及费用:
1、甲方委托乙方为空调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设备清单详见附件一)。
2、乙方按向甲方收取维保报务费。
二、服务时间:
1、本协议规定的维修服务应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进行,如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费用另计。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维修时不受时间限制。
三、服务内容及乙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提供服务时应严格遵守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乙方提供全天候应急维修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小时内上门。
1.3.乙方承诺一般性故障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马上给予解决,如需更换常用配件,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维修。如乙方购买,只收取配件费;如因配件质量所造成的事故或事故,均由配件提供方负责。
1.4.当发现或发生非维修责任事故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整改。
1.5乙方承诺自空调维修好后1年内为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确保不会因同样问题发生故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应本着对用户负责的原则,全心全意为甲方服务,如乙方未在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设备检修和故障处理,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和损失索赔。
2、乙方更换任何收费备件及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数量、价格,经甲方认可后方能更换,否则甲方将拒付费用(但本着用户利益至上的原则,紧急情况除外)。
3、甲方保证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按期支付维保费用及备件件,如未按期支付,乙方有权停止相关服务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违约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准,如实际损失无法估算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不超过合同维保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五、结算方式:由乙方每次维修好后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在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或电汇方式将50%的维修款支付给乙方如下账户,剩余50%维修款在空调________年保修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以协商为准,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可诉至永康市人民法院处理。
2、本协议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住址: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六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1.1“买方”——是指中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2“卖方”——是指_________国_________公司,或者该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财产继承者。
1.3“合同产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及其型号和规格。
1.4“技术资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术数据、图纸、设计、计算、操作、维修、产品检验资料。
1.5“合同工厂”——是指买方使用卖方提供的技术和资料进行生产合同产品的场所,包括卖方提供的全套设备和备件,即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厂。
1.6“净销售价”——是指合同产品的销售发票价格扣除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佣金、商业折扣、税金和外购件等的费用后的余额。
1.7“技术服务”——是指卖方根据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规定,就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检验、调试、操作等工作,向引进方提供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
1.8“商业性生产”——是指合同工厂生产第_________台合同产品以后的生产。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双方政府有关当局中的最后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2.1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_________成套设备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工厂”),其中包括为保证合同工厂安全稳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和备件(以下简称“设备”),以及合同工厂装配、安装、试车、正常操作,生产和维修所需的全部技术和资料(以下简称“技术资料”)。
卖方供货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卖方供应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三。
2.2卖方所供应的全部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卖方对合同工厂设备的技术保证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2.3卖方派遣有经验的、健康的和称职的技术人员到合同工厂现场对合同工厂的施工、安装、试车、投料试生产与考核进行技术指导。其人数、技术服务范围和待遇条件等见本合同附件五。
2.4卖方负责培训买方派遣的人员,其人数、培训地点,培训范围见本合同附件六。
2.5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年内,根据买方的要求,卖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提供买方的本“合同工厂”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3.1卖方按本合同第二章规定提供合同工厂“设备”和“技术资料”的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
3.2上述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3.2.1机械设备部分:
(1)设备和材料费。
(2)备品和备件费。
(3)设计费。
(4)技术资料费。
(5)技术服务费。
(6)技术培训费。
3.2.2技术转让部分:
(1)技术转让费。
(2)设计费。
(3)技术资料费。
(4)技术服务费。
(5)人员培训费。
上述分项价格清单,详见附件四。
3.3上述合同总价中的设备部分为fob_________港口买方指定的受载船支船面交的固定价格,并包括装船费,包装费以及将货物装到买方所指定的船面以前的一切费用,上述合同总价中的技术资料部分是指和技术资料在北京机械交付以前的一切费用。
4.1本合同买卖双方的支付均以电汇(t/t)进行。买方向卖方的付款应通过北京中国银行付给_________银行,卖方向买方的付款应通过_________银行付给北京中国银行。
4.2本合同第三章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支付给卖方:
4.2.1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起三十天内提交。
(1)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2)由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的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七)。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六份。
(4)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5)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4.2.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卖方按本合同第五章规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2)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六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六份。
4.2.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支付给卖方:
(1)商业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汇票一式二份。
4.2.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合同工厂”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三十天即支付给卖方:
(1)商品发票一式六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规定签署的合同工厂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采购乙方医疗设备事宜,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数量等明细表如下(或见附件):乙方应随货提供设备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文件、服务指南等。
第二条技术标准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技术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合格单》上签字确认。
第三条供货时间及地点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送货并承担运费、保险费、税费等,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交付甲方后转移所有权。
第四条货款及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2.合同签订设备交付甲方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货款_______%;
3.余款_______%作为质保金________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乙方对货物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2.乙方自收到甲方电话、传真等维修要求后应当在_______小时内响应,_______小时内解决问题;逾期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整机质保期为________年,自设备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应免收材料和人工等一切费用;质保期满后,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只收取人工费。
4.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处,乙方应指派技师对甲方操作人员安装、使用设备进行培训,直至甲方操作人员能熟练操作为止,乙方承担培训技师的'薪资、差旅等全部费用。
5、采购数量、品种、规格在货物未到达甲方指定场地前甲方可以增减,单价按合同相同扣率执行。
6、进口产品一定在提供海关报关单及相应的其他进关手续。
7、乙方提供产品的厂家销售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逾期支付货款满一个月后,每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非乙方供货质量问题,甲方中途不得退货,。
3.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____日,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逾期供货超过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违反质量条款交付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____日内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每逾期____日承担合同金额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未果,提交____市人民法院解决。
第九条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八
设备有通用设备、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特种设备、办公设备、运输车辆、仪器仪表、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专用设备包括矿山专用设备、化工专用设备、航空航天专用设备、公安消防专用设备等。进口设备。
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
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传真: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1.分运:
2.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第九条保险。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计。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
证明书。
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术文件的确认书一式两份。
f.装运后即刻通知买方启运日期的电报/电传副本一份。
(2)卖方在装船后天内,须挂号航空邮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买方,两份寄目的港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3)中国银行收到合同中规定的,经双方签署的验收证明后,在天内,承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金额为。
(4)买方在付款时,有权按合同第15、18条规定扣除应由卖方支付的延期罚款金额。
(5)一切在中国境内的银行费用均由承担,一切在中国境外的银行费用均由承担。
第十一条装运条款。
(1)卖方必须在装运期前天,用向买方通知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发票金额,件数,毛重,尺码及备货日期,以便买方安排订仓。
(2)如果货物任一包装达到或超过重吨,长米、宽米,高米,卖方应在装船前天,向买方提供五份包装图纸,说明详细尺码和每件重量,以便买方安排运输。
港,从第天起,在装运港所发生的一切仓储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4)船按期抵达装运港后,如果卖方未能备货待装,一切空仓费和滞期费由卖方承担。
(5)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前,一切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货物越过船舷脱离吊钩后,一切风险及费用由买方承担。
(6)卖方在货物全部装运完毕后48小时内,须以通知买方合同号、货物品名、数量、毛重、发票金额,载货船名和启运日期。如果由于卖方未及时以面书面形式通知买方,以致货物未及时保险而发生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术文件应随货物发运:
a.基础设计图。
b.接线。
说明书。
电路图和气/液压连接图。
c.易磨损件制造图纸和说明书。
d.零备件目录。
e.安装、操作和维修说明书。
(2)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天内,向买方或用户挂号航空邮寄本条(1)款规定的技术文件,否则买方有权拒开信用证或拒付货款。
第十三条保质条款。
正常操作和维修情况下,卖方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天的保证期,此保证期从货物到达起开始计算。
第十四条检验条款。
(1)卖方/制造厂必须在交货前全面、准确地检验货物的质量、规格和数量,签发质量证书,证明所交货物与合同中有关条款规定相符,但此证明书不作为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最后依据。卖方或制造厂商应将记载检验细节和结果的书面报告附在质量证明书内。
(2)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后,买方须申请中国商品检验局(以下称商检局)就货物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初步检验并签发检验证明书。如果商检局的检验发现到货的质量、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应由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者外,买方在货物到港后天内有权拒收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
(3)如果发现货物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在本合同。
第13条所规定的保证期内证明有缺陷,包括内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买方将安排商检局检验,并有权依据商检证书向卖方索赔。
(4)如果由于某种不能预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内检验证书不及办妥,买方须电告卖方延长商检期限天。
第十五条索赔。
(1)如果卖方对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负有责任且买方按照本合同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在检验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时,卖方在征得买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种或几种理赔:
a.同意买方退货,并将所退货物金额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偿还买方,并承担买方因退货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码头装卸及监管保护所退货物的一切其它必要的费用。
b.按照货物的质量低劣程度,损坏程度和买方蒙受损失的金额将货物贬值。
c.用符合合同规定规格、质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换有瑕疵部件,并承担买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新替换部件的保质期须相应延长。
(2)如果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书后一个月之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卖方接受索赔。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无法履约,履约期限则应按不可抗力影响履约的期限相应延长。
(2)受阻力应在不可抗力发生或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事故证明书挂号航空邮寄给另一方认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续超过天,另一方有权用挂号航空邮寄书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终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条仲裁。
(1)双方对执行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执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则可诉诸仲裁。
(2)仲裁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也可提交双方同意的第三国仲裁机构。
(3)仲裁机构的裁决具有最终效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机构另有裁定。
(4)仲裁期间,双方须继续执行合同中除争议部分之外的其它条款。
第十八条延期和罚款如果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交货,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卖方同意支付延期罚款,买方应同意延期交货。罚款通过在议付行付款时扣除,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延期货物总值的5%,罚款率按每星期0.5%计算,少于七天者按七天计。如果卖方交货延期超过合同规定船期十星期时,买方有权取消合同。尽管取消了合同,但卖方仍须立即向买方交付上述规定罚款。
第十九条附加条款(如果上述任何条款与下列附加条款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为准)。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于年月日用文签署。
2.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盖章并由各自授权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3.原本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
买受人: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购货单位:沈阳久利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沈阳汉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设备名称:dh-213d大型塑胶机。
数量:2台。
单价:370万元安装费:16万元总计:756万元。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756万元人民币大写:柒佰伍拾陆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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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代理合同篇十九
甲方(车库出卖人):电话:乙方(车库买受人):电话: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小区。
幢
号车库,属。
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
(大写:
),拍卖佣金。
(大写:
)。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方:xx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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