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合同锦集(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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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锦集(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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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依据。合同的签署应当双方当事人亲笔签名或盖章,并保留好相关的签署证据。请参考以下合同写作示范,或许能为您的合同起到提供一些思路和指导的作用。

试用合同锦集篇一

试用期总让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转正?公司延长试用期怎么办?公司能随意辞退试用期员工吗?试用期期间能请假吗?在试用期离职的话,应 该提前多长时间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万不要因为身在试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争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着要开始一段新的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hr 总监:在早先前某调查中,92%的受访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业约定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有6%。但具体计算试用期,还是要依据所签订的 劳动合同期限来设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即,若是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的,试用期可约定为二个月,但不 能超过二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还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仅约定试用期的,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应计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hr 总监:试用期是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上协商确定的,如果试用期已经过了,调换工作岗位,不能重新设立试用期。如果在试用期内调整了工作岗位,之前已经消耗的试 用期不用重新再来一遍,只要继续履行剩余试用期即可。如果因为调换了部门,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变更试用期长短的话,之前已经履行的部分试用期也不用重新计 算,而是按新的'试用期长短履行剩余的试用期。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hr 总监:《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设立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离职后,过了一段时间再次入职,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岗位,也不能 再设立试用期。同样,如果在法人实体上不是同一用人单位,在原单位办理了离职手续,在新单位办理录用手续的,即使他们是关联公司,新单位可以设立试用期。 但要注意,关联公司中,必须都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不可以利用这种方式设立试用期。

根 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 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hr总监:依此规定,劳动者若是想在试用期内“跳槽”,必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 除劳动合同,不能随时卷铺盖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职业口碑、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应估算你手头的工作,尽量留出足够的工作交接时间。不过依据《劳动合 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 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注: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 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条第二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hr 总监: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在这种 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话,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到 底怎么样才是“不符合录用条件”?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企业若没有向求职者明确公示求职者所在岗位存在着哪些情况或条件符合解除合约的未录用条件,那么企业 则不能以“不符合条件”为由随意解除合同。若企业违反相关规定,求职者可携相关有效的证据至有关部门进行申诉,并获得补偿金。

用人单位若单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业本身经济性裁员等重大变动而辞退试用期员工的话,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hr 总监:假期分很多种,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期,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不过法定年休假有单位安排的特点,假设试用期过 后,员工仍然有机会使用年休假的,单位有权拒绝员工在试用期内休年休假的请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单位有权利拒绝试用期内的员工请假。

hr 总监:试用期必须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都不作数。至于试用期内病假比较多,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 规定的试用期上限。一年的劳动合同只能设立两个月的试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长。如果是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那就看第二个方面: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也可以变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试用期。

试用合同锦集篇二

乙方: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3--6个月,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公司初进人员试用期为3到6个月,如在试用其间工作表现突出,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经有关领导研究,总经理批准后可予以提前转正正式聘用。

二、乙方岗位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安排,担任_______部门_______岗位的工作。

2.乙方“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作为附本,附在本合同后。

三、劳动报酬及福利待遇

1.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_____元/月人民币。若试用未满一个月,按实际劳动工作日依试工工资标准发放。

2.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费自理;因工负伤或致残的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3.试用人员不亨受公司的其它福利待遇。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本部门领导的工作安排,做好本职工作。

2.乙方在试用期间的病假、事假总和不得超过3天,迟到次数不超过5次,不得有无故旷工现象出现。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及商业秘密。如泄露甲方技术及商业秘密,甲方有权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提出起诉。

五、试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1.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试用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试用岗位工作;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3)乙方被劳动教养、判刑的;

(4)由于乙方责任给公司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

2.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提前终止试用合同: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学习或依法服兵役的;

(3)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申明理由,经商定并做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六、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属于国家和公司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公司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随时协商修订补充。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定之日生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试用合同锦集篇三

乙方(受聘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时间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

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

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加个人提成%,团队提成 %。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七、乙方如在报到后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保险费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若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或甲方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

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

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一、 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

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雇或延长试用期,但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见公司用工制度)。延长期内仍不合格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二、 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三、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广州沃巴赫汽车会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试用合同锦集篇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要对“录用条件”事先进行明确界定。录用条件一定要合法、明确、具体,可操作。首先,切忌出现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录用条件,如乙肝歧视,对女性设定婚育方面的条件。其次,切忌一刀切以及将录用条件空泛化,抽象化,比如说符合岗位要求,就不能仅仅说符合岗位要求,而应该把岗位要求是什么,怎么衡量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固定下来。第三,“录用条件”应该是共性和个性的结合。所谓“共性”即大部分企业和岗位的员工都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比如诚实守信,在应聘的时候如实告知自己的与工作相关的信息,包括自己的教育背景、身体状况、工作经历等等。所谓“个性”即每个企业、每个岗位或者职位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的有学历的要求,要求获得相应证书,有的有技术的要求,比如能符合企业招聘时对岗位职责的描述等等。“录用条件”的共性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进行明确。“录用条件”的个性可以通过招聘公告、劳动合同等等和规章制度结合起来进行明确。

公示,简单说来,就是要让员工知道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就是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知道了本单位的录用条件。那如何进行公示呢?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3)规章制度中对录用条件进行详细约定,并将该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前进行公示。比如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4)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

不录用不能跟着感觉,得建立在公正、客观的基础之上。用人单位如果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举证义务。即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其已将录用条件明确告知了劳动者,并根据录用条件对劳动者进行了考核;有相应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达到录用条件;已将考核结果告知了劳动者;将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了劳动者等。由于劳动法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作出了严格责任的规定,因此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依法办事,把工作做细, 尽量做到滴水不漏。

证据的取得和固定离不开完善和严格贯彻考核制度。应当对新员工结合录用条件进行动态跟踪考察。在考核过程中,有硬性指标的可作量化的考核,无法量化考核的可进行考评,作出评语。

用人单位必须在试用期内就对劳动者进行录用条件考核,并在试用期结束前作出留用或解除的决定并送达劳动者。实践当中,有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对员工进行考核或者在试用期结束后才将解除决定送达。这种做法,等于自弃权利。即使公司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也不能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了。

试用合同锦集篇五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劳动管理规定以及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甲方招聘乙方为试用员工,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试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试用合同期限:

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含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试用期满后,并经考核合格,可根据平等协商的原则,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试用期间,乙方由于个人原因所发生的疾病以及伤残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试用期间如变更单位,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双方协商终止试用合同;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间,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处理。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试用合同锦集篇六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补偿金。

2、因用人单位作出的除名、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因此,劳动合同虽由企业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担心。

3、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根据。

试用合同锦集篇七

xx年3月8日,桂林某商厦为答谢广大女性的厚爱,举办了特定化妆品的试用买卖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女性可以凭证件试用特定品牌的化妆品,试用期间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同日,林女士选用了一套适合于自己皮肤的化妆品,并与该商厦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规定:林女士所选用的化妆品价值800元,试用期届满时如若同意购买应向商厦支付价款,不同意购买则应归还本商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试用期为20天,自交付化妆品的次日起算。林女士将自己的工作证押在了商厦。3月27日,商厦职工向林女士打电话询问其是否购买,并告知如若购买应在29日前付款,林女士只是说化妆品很适合自己的皮肤,对于是否购买未作任何表示。4月1日,林女士收到账单一份,商厦要求林女士前去付款。林女士认为自己并未表示要购买该化妆品,商厦要求前去付款实在是无稽之谈,简直是强买强卖,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商厦多次向林女士催要货款,均遭拒绝,无奈商厦向法院起诉了林女士。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女士与某商厦签订的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合同的试用期为20天。根据《合同法》第171条的规定,林女士在试用期内有权决定是否购买该化妆品,而林女士在试用期届满时未作是否购买的表示,应当视为购买。因此,商厦要求其付款的行为应受法律保护,法院遂判决林女士向某商厦支付化妆品款800元。

本案主要涉及试用买卖的效力问题。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试用买卖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即只有在买受人经过一定期限内使用并承认购买后,合同才生效。在本案中,林女士与某商厦约定,林女士试用价值800元的化妆品,试用期为20天,试用期届满时如若同意购买应向商厦支付价款,不同意购买则应归还本商厦,无须支付任何费用。所以,林女士与某商厦签订的合同属于试用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约定有一个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使用标的物是无偿的;二是买受人在试用期内试用后,不管是否满意,都有权拒绝购买而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试用买卖合同的效力在于: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试用,买受人应当接受并妥善保管、使用标的物,并应于试用期届满之前作出是否同意购买的决定。在试用买卖合同中,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买受人表示认可标的物之前,买卖合同未生效;只有在买受人认可标的物后,买卖合同才生效。这种认可,完全以买受人自己真实的意愿为标准,不受其他条件的限制。

就本案而言,林女士与商厦之间的试用买卖合同的试用期为“自交付化妆品的次日起20天”,林女士有权在商厦交付化妆品20天内决定是否购买。但是,林女士在试用期内没有作出反应,后经商厦工作人员通知购买也未拒绝。《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因此,应当视为林女士购买该化妆品,林女士与商厦签订的买卖合同发生效力,林女士应当承担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货款的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商厦要求林女士付款并没有侵犯其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但这不能适用于已生效后的试用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中的买方选择权仅限于合同生效前,在合同生效后,则不再存在这种选择权,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义务。在本案中,试用期限届满后林女士未退还化妆品,根据法律规定视为购买该化妆品,买卖合同生效,其应当承担支付价款的义务。因此,商厦要求林女士付款,并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立的立法宗旨。

试用合同锦集篇八

甲方: 乙方: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壹 个月,自20xx 年2 月17 日起至20xx 年 3月 17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销售部业务员: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1500元/月+200(绩效考核)+奖金+提成,甲方按月发放。加班工资按 /小时计算。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30日前发放,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工厂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厂部按制度论处。

八、乙方如在报到后的第一月内提出辞职甲方将扣除招聘、培训费用共 后,按实际数额发放报酬。

九、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十、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薪酬待遇为1500底薪+200(餐贴)+100(话费补贴)。考核不合格者, 将予以解雇。(不得延长试用期,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十三、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签字)

试用合同锦集篇九

甲方(出卖人):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柴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梅xx 41号柴房(实测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柴房仅作为贮藏室或车库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 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九车库买卖的合同范本千元整( 9000 元)。

三、 因该柴房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柴房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房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柴房产权及使用权。

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试用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协议。

1、试用产品清单及价格

2、交货时间及方式:甲方于20xx年7月3日送货到乙方工厂所在地。

3、试用期限:乙方收到产品之日起计算,试用时间为15天,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17日。

4、安装:甲方负责安装。

5、备注:乙方试用过程中不得损坏样品或打开拆卸;若乙方在试用过程中人为原因造成产品的破损,配件不全等,以及因外界不可抗因素所造成的产品或其零部件损坏,乙方按第一条中的价格全额购买该样品。若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则与乙方无关。

6、本样品在乙方确认购买前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无处置权。

7、试用期后,若乙方不接受该产品,甲方在确认样品无损坏后,自行收回该样品,合同亦终止。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协议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受聘方)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公司员工聘用办法,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下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

二、工作岗位: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担任_________工作。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收入由_________构成。

五、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3)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4)甲方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考核乙方。

2.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2)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3)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4)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2)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2)乙方享受公司试用期工资待遇;

(3)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4)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3)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5.试用期内,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2.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3.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4.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所规定的一切规章条款,尽职尽责、服从领导,与公司全体同仁团结合作,如有违反或不能按期达标者,被甲方调离现工作岗位或辞聘亦无异议。

九、乙方应严守工作中所获得的有关本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等机密,违反《保密制度》者,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理。

十、乙方因工作绩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误或给公司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和形象损害者,甲方可随时解除此协议,甲方亦不负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动请求解聘时,一经核准,应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十二、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甲方根据乙方表现作出是否批准乙方转正的书面决定,若批准,则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二

试用期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可以相对容易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雇员工。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一旦试用期结束,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这时只能依劳动合同的约定或《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还特别提醒: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确实需要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约定试用期。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三

赠与者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赠与图书事宜签署本契约,其前提如下:

甲方将后记的图书赠与乙方。

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后记图书交付与乙方。

乙方将受赠的图书摆设于乙方协会的阅览室,并委任治理员。供给会员阅览,保存用度由乙方累赘。

乙方若未能履约,或善尽保管的任务时,甲方可撤销契约。

乙方职欲遣散协会,则对所受赠图书的处置须按照甲方的唆使。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四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___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将根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

六、乙方如在报到后工作时间不满一月主动提出辞职或者不能胜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将有权提前终止协。。

七、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现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雇,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

八、在试用期内,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试用并予以解雇。乙方应对造成的结果予以相应的赔偿责任。

九、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者,公司应予以辞退处理。

十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知晓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项事宜。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

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

日期: (签字) 日期: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五

赠与人:(以下称甲方)。

受赠人:(以下称乙方)。

生产队范围内由生产队分配所取得的宅基地全部无偿赠与给乙方建住房使用。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赠与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受赠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20xx年x月x日。

在场人: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六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

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上,有效期为_______个月。______(天)

二、试用岗位

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___________工作岗位。

三、月薪

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_________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l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利;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利;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利;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试用期乙方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

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l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_____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_____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试用合同锦集篇十七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

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进入单位时应该做好防范措施,譬如:

3.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程序要求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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