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用于规定交易细节和条件。撰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需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确保条款具有可操作性。在签署合同之前,建议双方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理解并同意其中的内容。
蝶阀买卖合同篇一
产品名称: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生产厂:___________。
牌号商标:______________。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总金额:(元)。
交(提)货时间:
备注: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1、本合同按《民法典》、《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及有关民爆器材管理规定执行。
2、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3、结算方式及期限:
4、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费用负担:
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6、违约责任:
7、交(提)货地点、方式:
8、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
10、其他约定事项:。
供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
需方: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电话: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发货单位:___________。
物资主管部门签证意见:___________。
签证部门(章)。
(签证不收费)。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双方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合计金额万仟佰拾元。
第二条三包有效期一年,详见鲁质技监质发[20xx]27号文。
第三条定货时,收取货款总额%的定金(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甲方违约定金双倍返还。),余款提货或送货时付清。
第四条自提货物。乙方自行提货,现场验收,缴清全款方可提货,提货时视为当日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送货,运费由甲方承担。乙方缴清货款,经乙方验货签收,并由甲方开具发票,同时向乙方提交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单证。
第六条送货时间:年月日。
地址:
第七条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购买家具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告知甲方后,甲方在天内修理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或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解决不成时,按以下第项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三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文。
件,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给甲方供应大米、面粉、食用油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供应物及价格。
价格不做任何调整。
三、每批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时,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送货,乙方须按期、按量供应,送货时乙方负责免费将货物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
四、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的货物供应,保证质量,不得以假充真,保证向甲方供应的大米、面粉、油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在送货时保证所配送货物是包装无破损、商标完整清楚的合格产品,且离质保期不少于3个月,同时需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检验报告单复印件,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六、甲方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质量不合格,卫生不达标、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无检验报告单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物进入我院。
次月10日前到甲方报帐结算,
二、合同供货期: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合同供货期内所有货物。
甲方审核无误后在2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应按时给乙方结算货款,如无特殊原因,超过10日(即次月30日)还未支付,乙方有权中止供货。
九、违约责任:
1.乙方送交的货物必须是定量包装,要求称量必须与包装袋上标明的重量一致,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3‰视为正常误差),甲方有权退回货物,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每次甲方在乙方货款中扣违约金500元。
2.乙方若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每次扣违约金500元,连续3次或累计5次未能按期、按量为甲方配送,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3.乙方所配送大米、面粉、食用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视为未能按期、按量配送货物。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
十一、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如有纠纷,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四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
房产所在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每平米元,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分批付款,
第一笔于___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万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______万元整于____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待该房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成为可能且房产已顺利过户至乙方名下支付给甲方,乙方应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三笔尾款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按照约定的日期收取房屋款项。
2、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且顺利过户。
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
4、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
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
5、甲方承诺乙方在第二笔购房款交付与甲方任何一方后,本合同项下房产实际所有。
方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暂时为甲方名下,但甲方对该房产不享有任何权利,乙方对该房产享有完全的权利。
6、甲方确认此房产在乙方履行第二笔房款的交付后实际所有人为乙方,甲方不在对。
其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赠与、买卖、继承、出租等。
第七条乙方承诺及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拥有良好履行合同的经济能力和信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购房款。
2、乙方给付首付款时,甲方将该房屋(例如,拆迁安置协议、房产登记证明凭证、村委安置房证明、房屋钥匙等交给乙方保管。乙方在付清第二笔款项时即表明甲方完全转让本合同项下安置房产及附属其上的一切权利。
3、乙方对该房产享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使用、装修装潢、拆除重建、享有拆迁补偿款等一切所有权基础上的附属权利,甲方仅在乙方要求配合时出面全力配合。
第八条房屋及土地过户。
1、本合同签定时,该房屋为小产权房,暂时不具备过户条件,但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财产及财产权交易之协议,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2、双方约定今后国家政策允许过户时,甲方在取到房产证等房屋权属凭证的当日应交予乙方保管并且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当日因其他合理的原因不能交予乙方且办理预告登记有困难时也应于当日通知乙方且于乙方协商具体的交付日期。
3、甲方在取得产权证等相关权属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应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一、卖方需付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建设维护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个人所得税;
(6)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8)土地使用费。
二、买方需付税费:
(1)印花税;
(2)契税;
(3)产权登记费;
(4)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5)《房地产证》贴花;
3、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1)权籍调查费;
(2)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如有);
(3)评估费(如有);
(4)保险费(如有);
(5)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可能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另一方可以代其垫付,甲乙双方可分别增加收取购房款和扣除交付购房款。
第九条特别约定。
一、关于房产拆迁:本合同签订后,若该房屋遇到政府拆迁,甲方同意由乙方全权办理该房屋及土地的拆迁手续,领取拆迁补偿款、安置房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拆迁过程中若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需无偿配合。
二、关于房产再次买卖: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权将该房屋转售给其他人,所售金额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本合同中乙方拥有的权益,新的买受人同样拥有,甲方需要积极配合。
三、关于房产收回。
由于该房屋属于小产权房,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房屋,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收回房屋需按收回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的叁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蝶阀买卖合同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小区________栋________号拥有的房产,房产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房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___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公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公证人各_______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六
甲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联系方式: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本合同指定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经销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产品为:系列葡萄酒。
第2条经销区域及渠道。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其产品经销商的经销区域为:地区。
乙方保证在其授权区域、渠道内进行封闭式销售,不向其授权区域、渠道外供货,并接受甲方监督与管理,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保证上述区域、渠道不直接开发其他经销商,确保乙方为合同产品在上述区域、渠道的独家经销权。
第3条价格体系。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如下。乙方应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标准,严禁低价销售,如果甲方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品名。
规格。
裸瓶经销价。
建议供终端价。
备注。
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包装,包装价格见表格中备注,特殊需要另议。
第4条销售任务与支持返利。
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期内销售本合同产品的总销售回款为万元,销售回款目标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其中:普通系列万,比诺系列万。
第5条往来结算。
甲方实行款到发货,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应交纳人民币作为窜货保证金,并开具收据给乙方,终止合同退还给乙方。
第6条货物运输及交接。
乙方需提前1天向甲方申报发货品种及数量,甲方安排发货。
甲方负责将乙方《订单》产品运抵乙方指定地点,乙方验收后的货物风险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订货时,应提供准确无误的收货地址和收货人及其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甲方延误交货,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7条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和卫生标准。
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停止销售,经甲方确认后配合甲方予以回收。
发现产品内在质量问题,二件以下且情况简单的由业务人员验收签单并报甲方“销售部”确认后报损退赔。二件以上且情况复杂,由甲方派质监人员核查并给出处理结果,予以赔偿或退换。乙方不得将问题产品私自处理,否则甲方将不予赔偿或退换。若发现乙方弄虚作假,虚报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按照乙方虚报产品价款的'倍支付违约金,直至终止本合同并取消经销商待遇。
由于乙方保存货物问题导致产品变质,甲方不予赔偿或退换。
第8条市场开拓与渠道管理。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铺市及销售进度、销售价格、网络建设等与甲方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有权对甲方业务人员监督与管理,并有权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9条区域责任与价格控制。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具有良好终端控制能力的分销体系,明确分销商的责任销售通路。
乙方及其分销商不得在渠道上低价倾销,未经甲方许可以低于甲方规定最低限价进行销售的行为均视为低价冲击市场行为,一经甲方查实,乙方同意承担相当于所销产品货值一倍的违约金。
乙方承诺对其经销的合同产品实行封闭式销售,而不流向其他区域、渠道。否则,乙方同意按照当地经销商的零售价予以回收,并自行承担运费。
乙方须做好市场销售预测,确保二周的最低销售库存,以防止市场断货事件的发生。
第10条法律效力。
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形成合同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1条合同的解除或终止。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乙方连续个月未能完成协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和终止合同,并退还保证金。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约。
第12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如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争议由省市人民法院管辖。
签署时间:年月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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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阀买卖合同篇七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订地点:
第三条: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按生产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第八条:随机附件、工具数量按装箱单验收。
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如需提供担保,按担保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三包”,保修一年。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时,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卖方 买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蝶阀买卖合同篇八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在生产/经营中产生废旧物品(以下简称“废品”),乙方有意收购该等物品,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废旧物品出售与收购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乙方上门提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之内或者甲方指定的时间自行组织车辆到甲方指定的废品仓库提货。
2、乙方提货时,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废品进行计量:
按重量计量物品:在甲方监管下,乙方装车后到甲方地磅房双方共同过磅,确认数量后,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
3、乙方自行负责废品的装卸、运输和安全,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装卸、运输途中废品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乙方装运废品时,不得违反甲方厂区管理规定及作业要求,不得装运本合同约定标的以外的物品。
4、废品计量完毕,乙方缴纳废品收购款后,凭甲方开具的《废品处理出库单》将废品运出厂,出厂时应接受甲方门卫的检查。
5、乙方上门提货人员限于乙方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或乙方书面授权的员工,乙方如需变更授权人员,应提前15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授权书应加盖乙方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货。
乙方应在提货之前预付废品收购款至甲方指定账号,每次乙方上门提货,双方对废品计量无误后,以书面形式确认废品收购款金额,否则,乙方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如乙方以现金交付废品收购款,应在确认废品数量后,将废品收购款交至甲方财务单位并取得加盖公章的收据,否则,不得将废品运出厂。
1、甲方根据本合同出售给乙方的废品均为已经使用过的废弃物品,甲方不保证所销售的废品是可用的,不对其安全、质量或技术性能负责,无论乙方将废品用于何种目的,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废品上有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前应确保该等标识已经销毁去除,确保废品在外观上不能被辨认为甲方产品。
3、乙方应以安全合法的方式处置甲方所销售的废品,乙方应承担在废品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乙方将废品加工后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问题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如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食品类,乙方不得将废品加工后以食品方式进行销售;
甲方出售的废品是非食品类的,乙方应在转让废品前去除该废品上的包括商标、专利、图片、甲方企业名称等一切与甲方及其关联企业有关的标识。
4、甲方有权派专人自废品出厂时起对乙方销毁处理废品的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如发现甲方所派监督人员有违反合同约定或甲方规定流程的行为,应及时向甲方举报。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或签订后3天内,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
2、乙方逾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每逾期1日,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
1、乙方保证具备履行本合同应有的行政许可及相应处理能力,并保证在甲方工厂装运废品时,遵守安全作业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员作业过程中造成任何财物损坏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员在甲方厂区内发生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2、乙方在甲方工厂作业时,必须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和协调,不得损坏甲方财物,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并保持废品仓库和厂区的'清洁,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3、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乙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关联公司商业机密承担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开。
5、乙方保证不得以包括但不限于将未去除甲方标识的废品直接转让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关联企业知识产权。
6、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于挂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营业证照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到甲方工厂提取废品的,每逾期1日,应按该批废品价值的%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3日或合同期内逾期超过次的,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取废品时将其他物品带出甲方工厂的,按所带物品的双倍价值赔偿甲方,并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装运废品时,混装两种以上废品的,统一按价高的废品结算废品收购款,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时举报甲方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知识产权或违反保密承诺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作为违约金,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按履约保证金金额之双倍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权将废品出售给第三方,乙方除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外,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出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低于本合同约定价格的差价损失。
8、乙方违约情形已构成行政或刑事违法的,承担违约责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责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
2、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
九、禁止商业贿赂。
1、为保证廉洁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对于员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业贿赂之要求,并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业贿赂机制。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人员及其亲属或其他与本合同项目相关联人员直接或间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旅游或任何形式的馈赠),或上述人员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类似要求而乙方照办的,一经发现,将被视为乙方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将被认为已经对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构成实质性的损害。基于上述实质性违约行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有形、无形之损害赔偿。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乙方上述商业贿赂之行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员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认为系为图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类行为均视作乙方行为。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执行,积极照办。未尽事宜应本着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后附《废品招标会说明》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
3、除非另有约定,甲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对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人工填写的内容不得涂改或添加,如有涂改或添加,该涂改或添加无效,但合同双方认可或均盖章确认的除外。双方持有的合同文本填写的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本为准。
5、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
6、其他约定:
签署双方: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蝶阀买卖合同篇九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系___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甲方采购的汽车外协产品主要用于汽车主机厂的汽车生产使用。
2、甲方在进货、生产、售后服务、汽车召回等过程中所涉的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同意由其负责赔偿,并同意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
3、本协议所称的外协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各种汽车零部件或变速箱总成及其他相关零部件等产品。
有鉴于此,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产品。
1.1根据本合同由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外协产品,使用于________全系列汽车或其他主机厂汽车的制造、组装、售后的维修、保养、召回等各阶段及其相关过程。
1.2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价格协议》。
1.3如涉及外协产品价格需要另行商定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价格协议》或《价格调整协议》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合同说明。
2.1本合同是双方明确约定在一定时期内甲方向乙方采购外协产品的总体性合约。具体的发货日期和交货数量等按甲方下达的《月供货计划通知单》要求进行确定,所涉外协产品价格以双方商定的《价格协议》或《价格调整协议》为据予以确定并据此进行结算。
2.2本合同中所载的《月供货计划通知单》,乙方同意甲方以电子邮件、网络平台、传真等方式向其发出,甲方在向乙方下达《月供货计划通知单》时应明确乙方履行外协产品的交货时间、交货数量、交货地点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变更。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下达的《月供货计划通知单》,只要到达乙方有效的接收平台,乙方均予认可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按《月供货计划通知单》履行其义务。
2.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以电子邮箱、传真、甲方的“供应商关系管理系统(简称srm系统)”作为合同履行的特定通知平台,且乙方同意:甲方通过上述平台发出《月供货计划通知单》、结算单、电子邮件、技术、质量方面的升级和更新等通知之时视为乙方已知晓该通知内容,如有异议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上述通知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乙方单位相关印章,凡涉及技术、质量方面升级或更新的通知,如乙方有异议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并对乙方发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合同组成。
本合同有机组成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3.1《价格协议》或《价格调整协议》或《价格协商纪要》等形式记载的书面文字材料;。
3.2《月供货计划通知单》;。
3.3《质量协议》;。
3.4《采购产品质量三包期》;。
3.5《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量担保主要零部件目录;。
3.6《质量改善协议》(如有);。
3.7《技术协议》(如有);。
3.8《补充协议》(如有)。
第四条产品规格和要求。
4.1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外协产品制作,应符合下列各项规定:
4.1.3符合国家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要求;。
4.1.4除上述各项外,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使用目的和甲方解释执行。
4.2产品其它要求:
4.2.1乙方的产品应当具有甲方认可的永久性标识、厂家代码标识和生产时间标识;如果产品体积小,无法注明标识的,则应当使用双方共知的符号,以区分不同的生产厂家;对出口到海外的产品,有特殊标识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制作并确保满足。乙方的产品不符合前述约定的,视为不合格品。
4.2.2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产品消费国(指中国或有关进口国,下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产品质量、产品认证等要求,本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目标,努力使产品得以环境改善。对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将予以优先考虑采购;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所供产品的环境进行不定期现场评价。
4.2.3乙方专为甲方生产或开发的产品,乙方承诺并保证只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供应、销售,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该等产品向第三方进行销售、转让或作为其汽车或汽车部件的制造、组装、修理进行使用。
4.3乙方在开始制造外协产品前,必须对甲方提出的外协产品制作要求内容进行认真核查和确认。并且,乙方无论是在产品制作开始前还是之后,若经过判断认为甲方提出的外协产品制作要求不能满足第10条中规定的保证条件、以及不能满足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可靠性能目标时,则应立即向甲方书面汇报该等内容;也可以提出产品改进相关措施方案等。
4.4如甲方或第三方生产的汽车产品在中国境外销售,乙方供应的产品应满足甲方销往海外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法律法规要求,相关供应产品的海外及港澳台认证要求由甲方根据销售需要向乙方提出,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相应产品的试验及认证等工作。
涉及认证费用承担主体划分:
认证费用指认证费、试验费、样件样车费、运输费、差旅费等认证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下简称认证费。
c、如乙方因产品改进等相关原因,认证需求由乙方单独提出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x以协助联系相关工作。
d、如遇以上未定事项、费用较大以及特殊情况时,由甲方提出,费用支付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e、若产品认证需求方比较模糊,其对应产生的认证费用由甲方根据具体的认证情况确定费用分担方。
f、由于不可抗力或法规发生变化造成各方损失的,损失由各方各自承担。
4.5甲方因海外工厂本地化工作需要时,乙方需无条件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相关产品资料,以及协助甲方确定sub-c供货状态,保证sub-c供货质量。
(注:-c指甲方供应海外用于“附属c零部件”。)。
第五条月订单。
5.1《月供货计划通知单》应规定以下各项所列事项:
5.1.1供应商名称:________。
5.1.2产品名称:________。
代号;:________5.1.3订购数量;。
5.1.4交货时间:________。
5.1.5交货地点:________。
5.1.6其它事项。
5.2甲方一般在上一个月月底前向乙方下达下一个月的《月供货计划通知单》,以保证乙方按时供货。乙方在收到《月供货计划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回复,未提出书面回复或异议的,则视为乙方同意接受。当乙方因其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订单要求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5.3甲方应根据其生产管理系统中所规定的流程,在下达《月供货计划通知单》的同时向乙方提供无约束力可变动的预测订单。乙方在确保正常生产的同时,应注意避免库存积压,并按照预测订单自动调整甲方所需要的安全库存量。当产品将停止采用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之时立即停止将会造成库存积压的一切生产、采购等各项活动。
5.4尽管有上述规定,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月供货计划通知单》中规定的交货期之前交货、或更改通知单中规定的数量等;同时乙方表示无条件接受甲方提出的要求时并按此要求开展工作。
5.5在2.2条规定的发货通知方式失效的情况下,甲方x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采用其它的方法来决定数量及交货期等。
5.6在甲方生产过程中,如因本合同项下产品发生损坏、丢失的或生产量加大,乙方同意甲方x以向其发出紧急订单,乙方同意按此紧急订单生产产品并以最大努力满足甲方紧急订单要求。
第六条发货检验。
6.1乙方在产品发货前,应根据甲方要求的检验标准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该检验标准详见本合同附件《质量协议》及《采购产品质量三包期》等相关规定要求。
6.2乙方同意向甲方发送的产品,均履行了前款规定的检验程序并且是自检合格的产品。
第七条包装。
7.1本合同项下的产品包装,适用双方约定标准;无约定标准或约定标准不明确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适用通常标准,但乙方应当保证产品包装能够使产品安全地运输和储存。乙方需回收包装物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2乙方应按照经双方确认的包装标准,负责完成包装、粘贴标签、注明唛头以及装车,乙方的包装式样需得到甲方的确认后乙方实施,其中出口零部件的包装、标签、唛车及单箱包装数量等相关的包装及标识内容,如甲方有特殊要求时,由甲方提供标准,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应无条件满足,同时不得增加供货的产品总价。并且,应对甲方提出的包装改善要求给予全力配合和支持,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同意由其自行承担。
7.3乙方同意每批货物发运前和发运时,货物中有危险的材料成分或任何部分向甲方提供足够的书面警告和通知(包括在货物、容器和包装贴上适当的标签),并提供必要的特殊搬运指示告知承运人、甲方及其各自的雇员如何采取监管和防护措施,以便在货物、容器及包装搬运、运输、加工、使用或处理中最大限度地避免对环境的污染和对人身的伤害和财产损失。
7.4乙方产品报价中不得包含如货物周转箱等可被乙方循环利用的包装物费用。产品价格中包含产品包装费用的,货物包装物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如因乙方后期工艺改善或其它原因使包装费用降低的,乙方应当在产品报价中合理降低包装费用,以降低甲方成本。
7.5乙方没有执行前述中的规定而致使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同意承担赔偿损失;涉及赔偿费用计算方式乙方同意按甲方合理计算的损失金额为据予以确定。
7.6乙方包装发运的外协产品,应分装运输;如混装运输的,应以合理方式予以提示;因提示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交货。
8.1乙方在提交外协产品时,应随附提供记载了甲方的产品代号、发货日期、发货数量、(或原材料的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次号)以及其它甲方所要求的信息。
8.2本合同项下产品,在甲方下达《月供货计划通知单》后,由乙方按《月供货计划通知单》或其他形式的有效通知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送到前述指定的交货地点,乙方产品在甲方使用(交付安装或其他用途领用)前,所有权属于乙方,货物的相关风险和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及费用,乙方同意由其自行承担。乙方x另行与甲方签订《配件仓储协议》,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物流服务公司)为其提供有偿的代保管和库房使用等相关仓储服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双方签订的《配件仓储协议》中的相关约定执行。
8.3乙方交付货物时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与乙方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在本协议签订时,乙方确认已了解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如乙方未尽了解的,乙方同意自行向甲方了解与乙方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同意据此如实告知。乙方同意:乙方(含乙方驻甲方的服务人员)在甲方管理的区域内应接受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安全环保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违反甲方的安全环保相关规章制度时,乙方同意依照甲方管理制度接受处罚。乙方因违反甲方的安全环保相关规章制度而被制造企业处以罚款时,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向作出该处罚的制造企业支付相应罚款;甲方代乙方向制造企业支付罚款后,有权相应地从应付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第九条收货检验。
9.1乙方应依据随货同行的送货单和合格出厂检验报告单,按照甲方的要求报检,产品不存在表面瑕疵的为初验合格,初验合格的,甲方相关人员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并存入代保管仓库;产品表面存在瑕疵、不合格的,甲方相关人员应在乙方送货单上注明该批次为不合格产品并由乙方退回或按照甲方同意的方式进行处理。
9.2甲方有关的产品验收凭证,是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可以由甲方进行代保管证明,乙方同意不作为其向甲方提供货物交货凭证或结算凭证,如该产品存在隐蔽性瑕疵或者缺陷的,甲方仍然享有向乙方提出产品质量异议的权利,异议期限为产品入库之日起到汽车三包期满之日止。但该产品涉及召回,只要在车辆使用寿命之内的,甲方都有权利提出异议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关召回措施。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甲方供应的第三方在进货、生产过程中或者售后服务过程发现有质量问题,经双方确认属乙方质量问题后,乙方应无条件退货,并按《质量协议》约定接受甲方处理。
9.3本合同项下产品的初步验收地点为甲方指定地点。如果双方在初步验收过程中发生争议,则以甲方所在地的国家认可的有关检验机构提供的检验报告为准或以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第十条质量保证。
10.1乙方必须对所提供产品的表面瑕疵和可能存在的隐蔽性瑕疵或缺陷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其产品应用于汽车上按照《质量协议》及《采购产品质量三包期》上约定的保证期限不出现质量问题(具体以《质量协议》要求为准)。对于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可能存在隐蔽性瑕疵或者缺陷的产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予以更换,或者由甲方退货给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严格按照《质量协议》执行。
10.2与本合同项下产品有关的汽车产品质量维修等费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的附件《质量协议》索赔方法计算。
10.3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根据本合同或《质量协议》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品质不符合要求引发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使用单位或三包维修单位开具的因质量问题引发的各项款项扣除单据、维修费用单据等,乙方同意无条件按甲方或使用单位或三包维修单位提供的单据据实予以承担并同意甲方或使用单位在其应得款项中扣除;前述甲方扣款或扣费行为,乙方承诺并同意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或在诉讼中提出抗辩或对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之主张。
10.4在本合同签订至本合同项下产品三包期结束之期间内,乙方破产、合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合同有关质量索赔的具体细则详见附件《质量协议》。
第十一条产品价格。
11.1产品的价格,以人民币计算,单位为元,本合同项下产品价格,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本身制作成本、各种税款、各项风险及费用及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费用等,该价格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价格协议》形式并体现在合同附件中。
11.2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x以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重新协商产品价格,协商一致后签订《价格调整协议》。
11.3乙方应该按双方约定或甲方要求的ppm值进行供货,如乙方连续6个月ppm值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且超标50%以上的,甲方有权根据供应商业绩评价降低乙方供货配额或延期付款。具体细则详见附件《质量协议》。
11.4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应按调整后税率的金额调整相应的支付款项,即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增值税率调整的影响。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
12.1产品经甲方初步验收后,由甲方出具产品初步验收凭证,该凭证是甲方的初验意见,不作为甲乙双方的结算凭证。乙方同意以甲方实际使用为依据并以甲方向乙方开具结算单作为乙方结算款项的唯一有效凭证。
12.2甲方向乙方每月开具的结算单数量,是指该月度内乙方已经交付给甲方的已上线装配的初验合格产品数量,包括有隐蔽瑕疵或者缺陷的产品。对于甲方开具的结算单,如乙方认为实际上线使用的数量和结算单数量不一致的,应在5日内通过双方认可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如5日内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开具的结算单。
12.3乙方凭甲方每月开具的结算单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发票入甲方财务账75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货款结算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电汇方式支付)。对已届付款期限但甲方尚未付清的货款,因涉及产品质量索赔问题,乙方同意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无息留存于甲方。
12.4甲乙双方在进行货款结算之前,乙方须对甲方因产品在上线过程中的料废、售后过程中质量索赔单进行签字确认,并由甲方财务在此批次应付款项中扣除经乙方签字确认的质量索赔款项;如乙方拒绝签字确认,需双方对质量索赔款项达成一致后,甲方才予支付乙方此批次货款;如乙方对甲方提出质量赔款等事项拒绝签字确认的,甲方有权要求顺延付款,甲方实施该等行为,乙方同意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12.5甲方在对乙方拥有有效债权时,如甲乙双方签有《配件仓储协议》,对于甲方的仓储、保管等费用,甲方有权在其应付乙方产品货款中冲抵该债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12.6甲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经双方协商的因产品质量不合格、供货不及时而造成的相关一切损失的索赔金额;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赔的三十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12.7如果双方未能继续发生业务关系,乙方同意无条件退回由甲方留存代保管库的不合格产品和各地三包的更换件或甲方不需要留存于代保管库的产品。上述产品清理完毕后,并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三包期届满后乙方与甲方结清上述产品所涉款项。
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备件。
13.1乙方将以本合同所示的价格向甲方出售必要的售后和替换件,并且按照甲方提出的包装要求在第一时间内交付,以满足甲方对原件售后服务和替换件更换的要求。乙方还应确保备件质量等同于正常供货的产品,符合本合同附件《质量协议》的规定。如遇甲方或使用方或第三方生产的汽车产品需要召回或承担三包责任时,乙方承诺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________/天内或按甲方书面要求的时间交付甲方所需的该等各项备件产品。如因备件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出现三包责任或影响召回汽车产品更换时,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对售后服务所需产品,乙方同意无论是正常供货提供备件、还是集中召回备件或三包更换提供备件,乙方同意均按本协议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要求及时进行供应。具体供应时间节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
13.2在甲方结束当前外协产品采购的________年内,乙方应向甲方出售能满足其对原件售后和替换件的要求的货物。除非甲方另行同意,在该期间的前5年的价格中除因运输、包装方式变化的费用外应当与前原件采购价相符并相同,剩余期间内的价格由双方议定。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维修资料和其它材料以支持甲方。
13.3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在本合同13.2条款的备件供应周期内,必须提供零散配件,用于产品的售后服务,如若不能提供零散件,造成售后市场扩大维修所产生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产品及违约责任。
14.1在双方协商确定应归咎于乙方责任的事由而导致产品使用的第三方遭受损失时(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处理和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律师费、鉴定费及调查费等),乙方同意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本条所述之损失中,应包括以下所列举的损失。
14.1.1因产品的设计、制造方面的缺陷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甲方、第三方承担的汽车三包责任、召回责任等各项损失。
14.1.2与产品的设计、制造、委托或转交有关应归咎于乙方或第19条中规定的分包对象方之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甲方、第三方承担的汽车三包责任、召回责任等各项损失。
14.1.3其它无论其是否属于故意或非故意均应归咎于乙方或第19条中规定的分包对象方之责任的事由,而导致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害或甲方、第三方承担的汽车三包责任、召回责任等各项损失。
14.2若产品责任完全是由于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同意在甲方承担责任后二个工作日内,据实向甲方承担支付责任。
14.3如乙方存在有私自更改原材料、降低原材料成分或提交不真实的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导致发生质量问题,需要甲方实施召回及承担三包责任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承担原材料差价等因弄虚作假行为取得的金额外,还需承担由此导致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实施召回及承担三包责任的一切合理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缺陷件的维修、更换费用、运输和包装费用、政府部门的处罚和罚金、律师费和其他专业费用。
14.4甲方判定是乙方原因导致汽车产品召回、三包情况出现的,乙方拒绝承认并承担责任的,在权威机构鉴定结论为乙方原因后,乙方应按本条相关内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该批召回或承担三包责任涉及的合理费用和损失同等金额的违约金。
14.5甲方按照招标定价或比价定价协商进行定价,同时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经甲方要求,乙方应在二天内向甲方提供专为甲方供货而采购的所有原材料的进货发票以及盖章确认的所供产品价格构成分析表,若甲方发现乙方的净利润率超过百分之________,或毛利率超过百分之________,或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的内容提供进货发票的,或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按甲方要求提供价格构成分析表,或提供的发票、价格构成分析表虚假,视为乙方谋取暴利),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利获取款项的返还等。
14.6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乙方不按时供货,乙方同意按《月供货计划通知单》货款总额的30%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果乙方存在延期供货或质量不合要求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停产(包括部分或全部)或影响甲方生产经营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赔偿________元/分钟的经济损失,累计计算(不足1分钟时按1分钟计算)。是否影响生产或停产,乙方同意以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记录和报告为准。若由于某种原因延误了合同单价的确定,乙方不得以此为理由影响供货,否则依本条款处罚。
14.7如果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三包件或不合格件的,乙方延期交付的,每延期交货一天,应当按照该批次货款总额的________%向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支付违约金。
14.8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不能根据甲方要求按期交付售后配件的,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向甲方赔偿________元的经济损失,按日累进计算,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因本条终止本合同对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的违约责任不产生任何影响。因乙方原因致甲方售后市场缺件而引起的索赔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9未经甲方授权,乙方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许诺销售、销售,或者出口本合同项下的外协产品,属于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乙方同意按________元至________/次或者按所查获产品价值的十倍(以数额较高者为准)向甲方支付赔偿金;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乙方同意,一旦市场上出现本合同项下的外协产品,除非其能够提供该产品已交付给甲方的证据,否则视为乙方未经甲方许可销售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外协产品,按照前述规定承担侵权责任。乙方同意,未经甲方授权向第三方下属部门或员工私自供货的,属于未经甲方许可销售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外协产品,按照前款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4.10乙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扰乱索赔体系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违约金:乙方私自联系甲方的生产、销售、售后部门或服务站,要求不走正常的索赔流程,直接进行旧件或故障件更换的;乙方通过低价、结算工时费等方式利诱甲方或售后服务站,要求不开索赔单据的;乙方以拒赔方式威胁甲方或售后服务站,要求与其私下换件的等。
14.11乙方违反最优惠价格承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差额部分,并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业务总金额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享有解除本合同和损失索赔的权利。
14.12因乙方与第三方的经济往来和合同纠纷导致甲方经营管理和财产损失的,其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除向甲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按全部经济损失的________%或者________元/每次(以数额较高者为准)予以支付违约金。
14.13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或转包、不能交付、质量不符要求、违反保密义务及其它严重违约导致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行为均视为实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业务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或者实际造成的损失(以数额较高者为准)作为违约金。
14.14乙方同意,乙方人员行为有违反第20条的,乙方承担________元或者乙方与甲方各单位已发生全部合同业务金额的________%(以数额较高者为准)的违约金,同时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在调查期间有权中止交易或暂停结算款项,直至调查终结。
14.15如果是甲方原因造成延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时期关于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汽车召回及三包。
15.1乙方产品应具有可追溯性,建立产品信息(原材料、生产时间、工序参数记录、检验记录、召回记录等),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运至甲方仓库的全过程可追溯。
15.2若基于现场试验、可靠的路面数据或其它证明,乙方或甲方怀疑本合同下的产品可能经常出现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等方面的缺陷,当事方应立即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应充分讨论是否及如何进行维修或召回、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性质及时间进度。若讨论决定维修或召回是乙方的责任,乙方应立即将决定及实施维修或召回的进度通知甲方,甲方应按乙方的通知实施维修或召回所涉缺陷整车。甲方及其销售网络将使用系统化的方法确定可能存在缺陷的产品地区范围,对存在缺陷或潜在缺陷的产品进行检测,如有必要进行维修或更换,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以妥善完成召回或预防措施。
15.3如因乙方提供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可能危及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由此引发甲方或者第三方生产的汽车产品需要召回的,召回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缺陷件的维修、更换、退车费用、运输和包装费用、政府部门的处罚和罚金、律师费和其他专业费用等,乙方同意由其承担赔偿责任,如该等赔偿款项由甲方垫付的,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天内按甲方垫付金额据实予以承担,逾期支付,按日万分之十承担延期付款滞纳金。
15.4当出现导致“召回”的质量问题时,若召回涉及到设计、制造、零部件供应商等相关方面,如未能就缺陷原因及其对人身或财产的影响达成一致时,乙方及相关责任人应先对召回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任何一方对承担责任有异议的,可以向甲方申诉或提交第三方国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此时,乙方仍应全力配合甲方处理相关事宜,但在责任明确之前,乙方不应免除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15.5即使产品责任未界定,本条规定也并不禁止甲方单方面承担召回的义务。若甲方已采取了单方面行动并因此发生了费用,乙方应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属于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对甲方做出赔偿。
15.6汽车召回费用由甲方凭汽车生产单位和销售单位及售后服务公司或经销商等单位与该召回事件相关的结算凭证统一与乙方结算。
15.7当乙方提供产品存在质量缺陷,且符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为“三包规定”)规定的情形时,根据三包规定第十七至第二十八条规定应由甲方或第三方承担责任的,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缺陷件的维修、更换、退车费用、运输和包装费用、政府部门的处罚和罚金、律师费和其他专业费用等)、税金及其他损失等(包括但不限于三包法规定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责任:
15.7.1第三方生产的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________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因乙方供应的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承担三包规定的更换责任的,乙方同意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15.7.2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因乙方供应的零部件的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生产的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需要承担三包规定的更换或退货责任的,乙方同意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15.7.3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乙方供应的零部件质量问题,出现如下情况,需要甲方或者第三方承担三包规定的更换或退货责任的,乙方同意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4)因乙方供应的零部件质量问题需要修理时,由于乙方延迟提供更换件或提供的更换件仍存在同一质量问题,导致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或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
15.7.4在规定的易损耗零部件质量保证期内,因乙方供应的汽车易损耗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承担三包规定更换易损耗零部件责任的,乙方同意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15.7.5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乙方供应的零部件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承担三包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相关责任时,乙方同意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15.8乙方应保证设计的零部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质量要求,如其设计存在缺陷导致甲方实施召回或承担三包责任的,由此引发甲方的一切合理费用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缺陷件的维修、更换费用、运输和包装费用、政府部门的处罚和罚金、律师费和其他专业费用,乙方应向甲方做出赔偿。
本款乙方应承担的责任,乙方同意不应因甲方对其产品设计的认可和接受而予免责。
15.9当发生三包法中承担责任的情形时,双方对该责任承担有重大分歧的,甲方有权委托依法设立的国家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结果确定为乙方原因,由乙方负责对甲方先期承担三包责任进行赔偿并支付检测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如检测结果为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支付检测费用。
15.10甲、乙双方不再继续发生业务关系,供应商停供后,质量保证金在货款中预留,乙方同意质量保证金额不低于《质量协议》中规定的三包索赔和召回的费用。(具体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详见合同附件《质量协议》)。
15.11甲、乙双方未继续发生业务关系,在三包法规定的三包期内如未出现三包责任时,三包期届满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如果质量保证金已扣留部分明显大于以后需索赔的金额时,双方协商解决,可以考虑适当提前返还质量保证金。
15.12乙方应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降低甲方实施召回及承担三包责任损失。签订本合同时,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保障措施:
(1)乙方应将在签订本合同时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运输工具等动产,厂房、办公楼等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公司资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当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实施召回和承担三包责任时,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乙方提供的抵押物优先受偿。
(2)乙方应选择其他甲方认可的一家或几家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当因乙方供应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实施召回和承担三包责任时,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乙方x对其供应的产品实行产品质量保险等分散风险措施方式,有效减轻甲方因实施召回和承担三包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15.13由于乙方提供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甲方整车出现召回、三包规定的情况,或者有类似隐患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直至分清责任为止。
15.1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第15条召回及三包所有款项也适用于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采购的所有外协产品。
15.15如甲方或第三方生产的汽车产品在中国境外销售,因乙方产品质量缺陷导致甲方或第三方召回汽车产品或承担汽车三包责任的,乙方同意无条件按销售出口国或地区的相关法规规定并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16如本合同第15条要求的标准低于随后颁布实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一致同意按新法律、法规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修改本条内容。
15.17三包法规定的三包责任所涉及的零部件见附件《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量担保主要零部件目录。
第十六条图纸的使用处理。
16.1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妥善进行管理。
16.2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同意外,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产品图纸用于产品的制造、包装以外的用途,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出借、转售、转让等。
16.3乙方不再使用产品图纸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指示立即将图纸归还给甲方或予以销毁。
第十七条知识产权。
17.1甲方经授权,拥有___商标,以及有关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使用权(包括再许可权),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本合同项下的外协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前述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者专利号。乙方经甲方授权的,可在其制造的外协产品上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授权范围见附件《知识产权授权书》),但该外协产品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许诺销售、销售或者出口,否则按照第14.9条的约定承担侵权责任。乙方与甲方另行签署《知识产权许可协议》的,乙方x按照该许可协议的规定使用甲方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根据该许可协议制造的产品可以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许诺销售、销售或者出口,但应当按照该许可协议的规定支付使用费并履行其他义务,否则按照第14.9条的约定承担侵权责任。
17.2乙方应非常谨慎小心地避免在涉及与本合同项下产品及其制造方法的有关方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的同时,在与他人之间发生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等争议时、或有可能发生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应将乙方拥有或可能掌握的与该争议有关的信息,及时提交给甲方。
17.3当发生前项所述之争议时,乙方应在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的情况下,处理和解决该争议,并应在甲方蒙受损失(包括处理和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律师费、鉴定费及调查费)时,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赔偿该项全部损失。
17.4甲方x以按照自行做出的判断,处理和解决该争议。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处理和解决该争议时所需要的费用、以及其它因该争议而导致甲方所遭受的损失。
第十八条技术改进及产权归属。
18.1乙方在产品的制造、包装过程中,应协助甲方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性能,改进有关技术。
18.2本协议项下产品的技术改进及产权归属甲方所有。
第十九条分包。
19.1乙方x以将本合同项下产品的一部分委托、或分包给他人。但是,若需将产品的全部或关键部分委托、或分包给他人时,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要求乙方做出赔偿或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
19.2按照前项规定,当乙方为制造本合同项下产品而需起用他人时,乙方应督促他人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同时,当由于该他人的行为而导致甲方遭受损失时,乙方应与他人负连带责任,负责赔偿该损失。
第二十条诚信自律特别条款。
20.1双方承诺在业务往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约定:
20.1.1不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包括其参股、控股、实际控制或其他关联关系的单位,下同)人员(包括其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等,下同)输送各种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或好处。
20.1.2不得与对方人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在双方合作终止后2年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接受对方人员任职或提供服务。
20.2如违反前述约定,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非固定金额的合同按照实际已发生的金额,下同)的_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合同金额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万元。构成犯罪的,则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0.3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存在违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行为的,应向对方合规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20.4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或被撤销、无效不影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终止及事后。
21.1本合同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
21.1.1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期间不延长的;。
21.1.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受到停业或撤销营业许可等处分的;。
21.1.3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资产、股份收到临时扣押、临时处分或强制执行的;。
21.1.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解散或丧失支付能力,或者被申请公司改组或破产的;。
21.1.6乙方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21.2本合同终止后:
21.2.2乙方应归还甲方提供的产品图纸或复制品,或甲方提出要求时,乙方应销毁图纸或复制品。
21.2.3合同终止,乙方停止供货,但不免除乙方对甲方所供产品的质量赔偿责任和服务义务。
第二十二条不可抗力。
2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则在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因此而不履行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责任。合同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引起的延误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协商适当解决。
22.2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立即(不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一天)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此外,遭受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有义务证明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以及事故持续时间。
22.3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阻止或延误本合同义务履行超过90天,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以在书面通知对方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三条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23.1本合同如发生文理争执,应当结合合同目的予以解释,如果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乙方同意以甲方对合同文义理解予以解释。
23.2合同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保密。
24.1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从开始起,乃至本合同终止之后,乙方不得将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掌握和了解的甲方及甲方相关公司在营业上、技术上的机密信息、以及其它未公开的信息(以下总称为“机密信息”)泄漏给他人。机密信息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24.1.2顾客信息、财务、会计工作方面的信息、销售战略、销售计划、制造计划。
24.2凡属于下列各款中规定的信息,均不适用前项的规定。
24.2.2在由乙方将此公开之前已经掌握知晓的信息;。
24.2.3未使用甲方提供的信息等的情况下独自开发的信息;。
24.2.4由乙方将此公开后,可在不承担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合法地从他人获取的信息。
24.3甲方和乙方x以根据开发业务的需要将必要的技术信息提供给乙方相关公司。
24.4但是,甲方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或为行使保护自己的权利,可以向甲方的相关公司、及其销售公司,公开乙方的机密信息。
24.5乙方为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义务,可以向第19条中规定的他人公开甲方的机密信息。
24.6双方按照本条第3项、第4项和第5项中的规定向他人公开对方的机密信息时,应使该公开对象者承担与本条中规定的义务完全相同的义务。
24.7依据法律的规定,由国家主管部门要求提供一方信息时,另一方以将对方的机密信息向该机关公开,但在向国家主管部门公开前应迅速地将该内容通知对方,以决定采取必要合理的措施。
24.8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的规定将对方的机密信息泄漏给他人而导致遭受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该损失的责任。
24.9乙方对甲方保密责任溯及至乙方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五条广告。
乙方未得到甲方书面形式同意,不得将双方之间拥有交易关系这一事实,使用于广告等方面。并且,除非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发出指示,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或甲方的相关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商号、徽标、以及其它标记符号。
第二十六条独立性。
本合同在任何目的之情况下,都不给予任何一方当事人能够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的地位。
第二十七条权利的放弃。
当一方拖延或没有行使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时,不对该权利产生影响,并不能被视为放弃权利。同时,当任何一方未提出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主张时,也不能被解释为已经放弃了针对该违反提出主张的权利。所有的权利放弃,都应在放弃权利一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之后,方x被视为已经放弃权利。
第二十八条转让禁止。
乙方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不得将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及义务或在本合同中所拥有的地位的全部或一部分,向他人转让、转移,或用于抵押担保。
第二十九条适用及更改。
29.1本合同的适用应优先于本合同签署之前的所有的交涉、约束或书面文件资料而被适用。
29.2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应仅限于经由双方之间书面文件达成一致协议时,予以实施。
第三十条条款的分割性。
30.1本合同中的部分条款因法律或经由法院判决被认为无效或不能执行时,该项无效或不能执行仅适用于该条项,不对本合同的其它条款的有效性或执行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30.2在前款规定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应就取代被作为无效的规定的有效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尽快做出决定。
第三十一条声明和保证。
31.1甲方声明:作为提供合同文本的一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向乙方提供了合同文本,同时对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涉及乙方同意或责任承担的条款,已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声明: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收到甲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对合同条款、内容特别是乙方同意或责任承担条款已全面理解,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合同条款内容并保证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1.2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以及附件《质量协议》等有关的违约内容,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给乙方出具违约通知函件,乙方应当在10日内给予确认或提出异议并提供异议证明文件,如果乙方在10日内既不予确认,也不提出异议并提供异议证明文件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及附件《质量协议》从合同款项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作为乙方的违约金,不因乙方未反馈而视为无效。
31.3乙方对甲方的违约通知函件提出异议的,应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促成双方早日解决争议。若在乙方提出异议后15天内,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由甲方先行扣除所涉款项,待双方争议解决后,根据协商结果处理该笔款项。
第三十二条一般规定。
32.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2.2本合同的任何删减、补充或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32.3本合同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以外”、“除外”,不包括本数。
32.4本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附件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本合同为准。
32.5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实际情况,经协商一致后,可对合同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以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有效期间。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合同附件:
附件一:价格协议或价格协商纪要。
附件二:月供货计划通知单。
附件三:质量协议。
附件四:采购产品质量三包期。
附件五:《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质量担保主要零部件目录。
附件六:《知识产权授权书》。
附件七:《质量改善协议》(如有)。
附件八:《技术协议》(如有)。
附件九:《补充协议》(如有)。
甲方(买受人):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出卖人):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十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树木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亩颗林木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方承诺拥有上述树木的合法处理权,保证上述林木无任何权属纷争和经济纠纷。
第三条:甲乙双方确认上述林木的出卖价款共计______元。
第四条:乙方于签订合同当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项待砍伐结束装运完毕时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乙方自行负责具体砍伐、装卸、运输上述树木的相关事宜,并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即签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有违反,均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十一
9.1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不可抗力的后果:
(1)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蝶阀买卖合同篇十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坐落于______;位于第______层______户,房屋结构为__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______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______。
第二条价格: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______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大写______),余款______元(大写______)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同时,本房屋目前尚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意愿解除原租赁关系或把租赁权转给乙方。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指纹)乙方: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见证人:____________(签字,指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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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阀买卖合同篇十三
兹为_______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_______货_______件卖与乙方,约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币______________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
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_______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于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合同,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___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
第五条甲方如届期不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___日内交付。
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
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可以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计算迟延利息。
第九条甲方所交付的货品,如有不合规格或品质恶劣或数量短少时,甲方应负补充或交换或减少价金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发现货晶有瑕疵时,应即通知甲方并限期请求甲方履行前条的义务,倘甲方不履行义务时,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并可请求损害赔偿,甲方无异议。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十四
为维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1、预付款___________余款____________。
2、违约责任:
a、采用预付款方式,单方违约按家具合同总金额的0。01%扣除违约金;
c、迟延送货或提货的,违约方每日向对方支付延迟部分家具款的1%作为违约金;超过15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除全额返还甲方定金,并需每日按合同货款的1%承担违约金。
2、对于家具的数量、结构、颜色等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
甲方对已购商品不满意,7日内在包装和商品没有损坏、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换货(定做商品、处理品除外),因换货产生的运输费及劳务费由甲方承担。
家具“三包”有效期为一年。即9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80日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可以选择免费修理或换货;三包有效期余下的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修理;“三包期限”计算方法按《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执行。
甲方和乙方出现质量或服务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到爱家投诉,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蝶阀买卖合同篇十五
普通买卖合同_买卖合同,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普通的买卖合同,欢迎大家参考!
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 支付价款的合同。普通买卖合同王要包括工矿产品买卖合同和农 副产品买卖合同两个大类。普通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合同。
产品名称,要按产品目录规定正确填写,不能用习惯名称或自己命 名。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注明品牌或商标及生产厂家。
产品的品种是指大类产品的明细分类,同一大类产品,按其具体性能 和具体用途可分为小类。如金属切削机床,大类可分为铣床、车床、刨床 等,根据需要还可细分为小类,如铣床,可分为龙门铣床、仿形铣床、万 能铣床等,产品品种,反映了需方对产品的技术要求。产品的规格是同一 产品不同度量的标准,如粮食白酒是品名,45度、50度就是白酒的规格。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如何区别通用产品和专用产品的问题,解决的 方法是按照国家已有的规定和买卖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来划分,必要时可 由各有关生产主管部门认定。
产品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执行;无国家标准而有部 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在 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没有上述标准或虽 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 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实际抽样检验质量 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 件后应封存样品,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产品数量的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国家 或主管部门没有规定的,按供需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对机电设备, 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 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设备,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 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的设备清单。
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 划方法,有关主管部门有详细规定,在合同中应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注明合 理的差额和计算方法。
产品的包装标准是由有关部门对产品包装的类型、规格、容量、印刷 标志以及产品的盛放、衬垫、封袋方法等统一规定的技术标准。
产品的包装,按国家标准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专 业(部)标准的,可按双方商定的标准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需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供方供应。可多 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 管部门无规定的,由双方商定包装物的回收办法并在合同中写明。产品包装费用也应写明由哪方承担。
产品的交货方式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有关规定一般应由供 方实行送货或代运。送货、代运确有困难或者需方要求自提的产品,经供 需双方商定,可以由需方自提。实行送货制的产品按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 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的协|义执行。
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供需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 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买卖双方和 运输部门的责任。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供方代为办理发运,运费由需方承担。供 需双方通过协商台理选用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总 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如果由于供方的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 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那么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供方负责赔偿。
送货或代运的产品规定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 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 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 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 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产品价格,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执行;不属于国家定价的, 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 格执行。
产品交(提)货时价格变化处理: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 (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 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 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 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产品货款的结算: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和《异地托收承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选择产 品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并在合同 中注明,同时还要注明双方的开户(结算)银行和账户名称、账号。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写明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验 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单位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 (承付期内法定假日顺延)。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 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 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验收的方法,包括规定:验收时间;验收手段;验 收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 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按以下规定办理书面异议。
(1)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的,需方应在货 到后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提出书面异议。
(2)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一般从运 转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异|义,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提出 异议的期限外。
(3)需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 定。
(4)如因需方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 出异议。
(5)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义后,应在10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 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
(6)在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 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以及检验方 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以及 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其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略有不同:
(1)农副产品名称、品种、数量、定价、交售时间
(2)农副产品的质量和质量标准
(3)产品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
(4)验收
(5)检验和检疫
(6)超欠幅度、合理损耗、正负尾差及计算方法
(7)包装、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8)货款结算
(9)违约责任、负责条款及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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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阀买卖合同篇十六
7.1运输方式: 。
发货地点: 。
到达地点: 。
收货人: 。
7.2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 。
7.3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7.4卖方按照约定将货物交运后,买方变更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买方承担。
蝶阀买卖合同篇十七
动迁房买卖合同范本_买卖合同,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关于动迁房的买卖合同,希望这一合同可以帮助大家哦!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
20 年 月,甲乙双方在上海 的居间介绍下达成动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动拆迁补偿安置配购的位于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的动拆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以下简称“动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 万元( 万 仟圆整)。该房屋房型结构:×室×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类型:公寓;权属为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出让 。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沪 ( )第 号,签订日期: ; 房屋座落: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 第二条(乙方付款方式)
乙方于20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 万元( 圆整)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主要购房款 万元( 圆整)于 月 日交付(分 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 ;第二笔主要购房款······ ;尾款······)。交付购房款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并结清该房屋的有关费用。交易限制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有关费用的交割)在双方交割房款房屋后,甲方将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赠送给乙方。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 。
第三条(房屋总价问题)
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充分协商确定,该房屋出卖(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 圆整)。该总价款包括房屋及其室内装修、生活配套设备、附属设施、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等费用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以套计价,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所知面积的差异而变动。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4. 甲方不得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增加该房屋的总价款。若甲方要求提高房屋总价、增加购房价款,构成重大违约,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给乙方。
第四条(基本约定)
1. 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再对该房屋············,也不得进行任何······的处分。
2.·······
3.·······
4.·······
5.·······
6.·······
第五条(甲方交付义务)
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交付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房屋所有钥匙、门卡、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收房相关资料、房屋面积测量资料、房屋交接书、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手册(物业服务手册)、房屋维修合同、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和公用事业费票据等文件资料。
甲方拒绝交付部分器物或资料的,除应继续履行交付义务外,须视具体情形赔偿乙方······的违约金;甲方迟延交付的,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的逾期违约金。
第六条(该安置房产权问题)
甲方保证在今后该房屋申办房地产权证时,······,······,······。如果甲方在报送做房产证的资料时加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导致该房屋有××× 之外的其他共有人,影响到本次房屋转让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或者影响到该房屋如期顺利过户,甲方作为重大过错方将承担全部的······,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接受该房屋,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
如果乙方不愿意接受该房屋,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按照该房屋······ 赔偿给乙方,并赔偿乙方······费用的···,并且不得对······提出任何主张。
第七条(处分权)
甲方承诺对所售房产·········,保证······。
若甲方隐瞒其······的事实,如······、······、······,······等,导致在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以乙方支付的' 万元( 万 仟圆整)购房款为基数,按照······计算利息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隐瞒其······的事实并未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该房屋仍然有效过户给乙方了,但是给乙方造成了其它损失,则甲方须赔偿········给乙方。
第八条(逾期违约责任)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的逾期违约金。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甲方未及时腾空房屋交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在××动拆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通知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小产证”)后,甲方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向动迁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报送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如甲方在动迁公司、开发商通知之后一个月还未报送材料,视为甲方拖延申办房产证,须自动迁公司、开发商发出通知的第32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户口)
甲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友的户口迁入该房屋。 如甲方在过渡期内将本人及任何家属、亲戚好友或者任何其他人的户口迁入该房屋,须赔偿······ ,并加付······的违约金。
若经乙方同意或者要求,甲方应将其本人或者亲属的户口迁入该房屋,在房屋产权过户时迁出。
第十条(婚姻状况的变化)
过渡期内,若甲方×××离婚再婚,或者甲方×××结婚,······,······。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之前×××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和×××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只······,不得······;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得······。
若×××或×××因自己婚姻状况的变动而······,导致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赔偿乙方······和·········。
若······,······· ;····· 。
第十一条(甲方的继承问题)
甲方的继承人不得对该房屋做任何·········处分。继承问题发生后,继承该房屋产权的继承人履行······,本合同·········。······,······。
若甲方的继承人对该房屋作出······的处分,或者甲方的继承人······,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
若甲方意外身故后,在该动迁房交易限制期届满后××日内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没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每逾期一日,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若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仍未履行协助配合乙方过户的义务,则······,须按照······赔偿给乙方。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不幸身故,则×××成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须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做任何变更和任何处分,并且有义务在交易限制期届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幸身故,该房屋所有权人须变更为×××一人,×××变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房产证上不得增加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同时······费用由×××自行承担,不得要求乙方分担。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甲方×××与×××都不幸身故,······将是该房屋产权的主要继承人。×××须承诺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产证时······,使×× ·········。×××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须保证在交易限制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作出······,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的继承问题) 在过渡期内,若乙方××、×××二人中的一人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户给在世的另一人。若在过户之前二人都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户给······,或者······。
乙方的继承问题发生后,乙方的继承人······,本合同······。该房屋交易限制期届满后,乙方的继承人与甲方或者甲方的继承人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第十三条(甲方基本义务)
1. 甲方不得因今后该房屋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主张解除合同、不过户给乙方;
2. 甲方不得······ ;
3. 甲方不得······ ;
4. 甲方不得因······ ;
5. 甲方须保证······ ;
6. 甲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 ,同时保证······ 。
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该房屋最后没有过户给乙方而由甲方收回或者做其它处分,甲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如果延期过户,每逾期一日,按照······ 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特别义务)
1. 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后,甲方须在五日内与乙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中将房产证及其密码交付乙方收存。甲方将房产证交付给乙方后,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除非经乙方书面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 。若甲方······,除应······外,须在违约行为被乙方发现并告知甲方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2. 过渡期内,甲方不得报停该房屋内的水、电、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等生活设施。若甲方报停该房屋内的自来水、电力、燃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给乙方或者该房屋的居住使用人造成了损失,每报停一日,须分别赔偿乙方400元、900元、4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五条(预期违约)
如在过渡期内即买卖合同履行期间,一方······,······,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取消本次交易,或者要求大幅加价或大幅减价,构成预期违约。······,······;······,······。
如甲方构成预期违约,导致该房屋最后没有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如提出大幅加价,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给乙方;如逾期支付违约金,须每日加付······。
如乙方构成预期违约,······,······;······,······。
守约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兜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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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阀买卖合同篇十八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10.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0日内仍未交货。
(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
(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
(5)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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