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阅读过程中所获得的知识和感悟的整理和总结,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读的书籍。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应该从整体上把握作品的主题和思想,通过分析故事情节、人物塑造和语言表达等方面,深入挖掘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和内涵。其次,我们需要围绕主题展开自己的思考和分析,结合作品中的细节和情节进行论述,以个人的观点和见解为支撑,形成独特的观点。最后,在写作过程中,要注重语言的准确性和流畅性,同时也要注意结构的合理性,使读后感具有逻辑性和可读性。以下是一些读者们对不同类型作品的读后感,希望能给你一些思考和启示。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一
《红楼梦》乃是四大名著之一,由曹雪芹所著,里面编造出了学学多多的人物,有风风火火的王熙凤,淘气调皮的贾宝玉,可怜善良的林黛玉,活泼开朗的薛宝钗,慈祥可亲的贾母等。这儿的故事有的让人感动;有的让人大哭;有的让气愤......
暑假里我买了本《红楼梦》,这里头的故事可真让人着迷啊!我可真佩服曹雪芹把一个个的人物变得那么的真。让我给你讲讲吧。
“黛玉想起,母亲生前曾对她提起过这个凤姐—她虽然没有读过书,但做起事来却雷厉风行,比男人都强。王夫人十分喜欢这个内侄女,便把她许配给了侄儿贾琏。家府里大大小小的事本是王夫人打点,可自从凤姐嫁了过来,王夫人几乎就不怎么管事了,都让凤姐全全代理。除此之外,凤姐还有张巧嘴,很会逗贾母开心,因此也深得贾母的喜爱。”瞧,我说王熙“凤风风火火”可没错吧,我这人就是见了外人脸红,有时还真要学学凤姐的呢!
“不料宝玉听了这话,突然发起花痴病来。他一把扯下脖子上的那块玉,使劲向地上扔去,吼道‘为什么家里的姐妹都没有玉,如今这个圣贤班的妹妹也没有?还说是什么稀罕宝贝,姐妹们都没有,我也不想要了!”呵,这宝玉可说耍脾气就耍脾气,我觉得这个样可不好,作为一个学生要淡定,要低调点。这样才受别人的喜爱。
这本《红楼梦》上的知识可不少啊,让我懂得了许多的道理,以后要像凤姐一样果断,像黛玉一样淡定,像宝钗一样聪明,呵呵,这本书让我更加的完美!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这绝不是普通的家书,它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苦心孤诣,呕心沥血的教子篇。
人的自爱其子,也是一种自然规律。人的生命总是有局限的,而人的事业却永远无尽头。经过亲生的儿女,延续自我的生命,也延续与发展一个人为社会,为祖国,为人类所能尽的力量。所以,培育儿女也正是对社会,对祖国,对人类世界应当的尽的一项神圣的义务与职责。我们看傅雷怎样培育他的孩子,从家书中显而易见。他在给儿子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地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
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
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年轻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能够传布给别的青年。
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可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
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不论在做人方面还是其他各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谊,是要儿子明白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具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
傅聪在异国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多么丰富的精神养料。时时给他指导,鼓励与鞭策。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踏上自我正当的成长道路。傅聪这种热爱祖国,信赖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数万里之外对他殷切的教育,是不能分开的。
再看看这些书信的背景,傅雷是在怎样的政治处境中写出来的。有多少人在那场“黑暗的灾祸”中受到伤害,傅雷缺在其中显出了他不变的本色。
优秀的父亲,出色的儿子,不平凡的家书。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二
轻抚书页。指腹掠过那行词:“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潸然泪下。
重光啊,或许是深谷之幽兰吧。“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步入深林,“桃花流水突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这世外仙境,存在着一个不幸落入凡尘的李煜。耳边捕捉到一律淡淡的忧伤,待到“绿烟灭尽清辉发”,我似乎可以看到他斜靠在树枝上,月光笼罩着他那生性温柔的面庞,他启唇,吹奏着竹笛,对故国的怀念与心中的悲伤慢慢地随着音符流露出来。“春色满园关不住”之景,入不了他的心。他叹:“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李煜啊,或许更是如同菊一般存在的男子吧。陶渊明“采菊东篱下”,隐居的他,“悠然见南山”,被缚于王座不可避世的李煜,又看见了什么?他看见“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花尽已无擎雨盖,菊残犹有傲霜枝。”被囚禁于宋的殿宇,纵使身躯一点一点如同花瓣一般凋零,但他却挥就一首首漂染着忧伤的好词,为后世留下“飘零满地金”。李煜,被称为“千古词帝”,比起这个称呼,我认为他更像一朵拥有铮铮傲骨的菊。生于七夕逝于七夕的他,是一朵卓然独立的菊,带着淡淡的愁。“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和赵匡胤比起来,他确实不该做一个帝王,但他有着自己独有的芳香。他是梅,“凌寒独自开”;他是兰,“常绿斗严寒,含笑度盛夏”;他是竹,“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他是菊,“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那一首首词,字里行间,流转着千年风雅。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三
《红与黑》是我家书架上最醒目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之一。我第一次读它是九岁,懵懂的我被故事情节转悠得一头雾水,第二次看时是十二岁,略懂,一知半解,再加上我的联想就足以满足我读书的奢望,第三次读时是十四岁,越读越发深思时而还义愤填胸,倍感悲壮,合上书,已触动了我灵魂。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第一部重要的现实主义杰作,对十九世纪欧洲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于连—索莱尔的追求,奋斗和失败,反映了波旁王复辟时期小资产阶级青年的命运。出身平民的青年于连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毅力,我实现自己的巨大野心,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道路并得到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把他无情地送上了断头台。
这本书出色地反映了法国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上层社会和阶级矛盾。“红”指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指卑鄙、可耻的复辟王朝统治时代;“红”象征于连炽热的心灵和他那像火一样旺盛的精力,“黑”象征复辟王朝的黑暗,伪善。
与现实联系,虽然社会没有那时的黑暗,却在这个安乐的年代里也扼杀了许多这样的青年,这难道不是一种“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悲观现象的反射么?如今,最大的社会问题就是一群群名牌大学出身的待业八零后青年在苦苦寻觅着如何踏进社会的门票,当然,这也将是我们这些九零后要思考的问题。现代青年,有一种情绪,垮掉的,孤傲的,颓废并且厌倦的情绪。这种情绪没有成为我们的精神力量,倒是成为不求上进的借口,等待代替了主动,制造出繁盛的幻觉,涉世不浅的前辈总会告诉我们这社会仍会有许多形形色色的潜规则。我们不得不问,究竟是社会复杂了人心还是我们复杂了人心?所以,评论如今的“黑”是如今青年的荒废,麻木,迷茫的精神世界,“红”则是他们在社会上竞争得头破血流的惨状。所以,我们更无法忽视《红与黑》的含金量,在我看来,它不仅是一部伟大的政治小说,更是一个强有力的精神顶柱。我们要学习于连的热情与执着,即使身处黑暗,看他的身影也觉自己离光明不远,这样,即使有一天你被社会推到门边缘时你也能骄傲地说:“虽然我违背了规则,但我有一颗火红炽热的心!”只有这样,才无愧于明天的太阳。
放下书,却怎么也走不出它,因为它化为一个灵魂注入我精神。这席话,来自我这样一个读者真诚的感想。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四
《西游记》到现在已经看了一大半,师徒四人经历的磨难也不在少数,不过给我印象(感触)最深的,则是师徒从刚开始到现在的巨大改变。
在四人中,改变最大的非孙悟空莫属。他是唐僧的大徒弟,毕竟是个猴,总有点野性。开始时,是见到妖精、坏人,不等他说什么,一下子就打了下去,孙悟空是个妖怪,他认为打人不是一件很大的事。但经过唐僧不断的教化,孙悟空也越来越向“善”这个目标靠近。就如七十六章里的,悟空和象鼻怪作战时,到最后还说“不要打伤它,要不然师傅看见又会说我”之类的。什么使孙悟空有了这样大的改变?有师傅的教导,有师弟的帮助,不过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他不想改谁又能奈何。“人最大的害怕,是在于我们的力量无边无际”在这漫漫取经路上,他保护了唐僧,又何尝不是重塑了自己?如果孙悟空没有这些种下的因果,那他现在应该还在花果山里,红尘世中,这样的孙悟空只是一个候,一个妖,他永远不会认识自己,也不会成为后来的“斗战圣佛”
唐僧自然也是书中比不可少的人物,一切的起源都由他而生。七年级上语文书上说他胆小,小学课本里也说他胆小。一方面可能是衬托孙悟空的勇敢,但我觉得这也是正常的。刚开始,唐僧一听妖怪就马上摔下来,那时候他只是一个刚出京城的人,后面慢慢就能应对,也没有之前的那么胆小,结交了很多友人。这些都是他的改变,他的成长。在别人都对他说“西天取经太难了,往东边去吧”的时候,他并无退缩,因为他心中有信念。
别人都说孙悟空像雷公,还身材矮小,但他总是丑,用处可大着呢。是呀,唐僧,大家的师傅精神支柱;悟空,机灵法力又高;八戒,好吃懒做,但关键时刻还是使得上劲儿的;沙僧,虽然不似大师兄那般高强,但老实,总能在调和大家,在这部书中,每一个人,没一件事,都缺一不可,缺一则不是一本完整的西游之路。
如来菩萨为什么要让他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如果说唐僧以前在大唐读的经书只是了解的话,那让他历经这么多难后,取到了大乘经书时,他则是懂得什么?懂得了他自己的真理。在生活中,是否也有很多人像他们一样,有的聪明,有的老实,有的憨厚,有的善良。有人曾跟我说“如果有难易两条路,选难的那条,他带给你智慧和经历是在易的那条所感受不到的。”许多人也是这样,在自己曲曲折折的人生中,去发现,去了解,去探索,去懂得。也许他们的外表并不出众,但他们的心灵是美的。有人问我,什么是美?“美呀,就是从知道到懂得。”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五
书是一位幸勤的园丁,无私的默默的为人类做出巨大的贡献;书是人生的指路灯,照亮人生前进的道路;书是我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食粮;书是人类知识的源泉,不断地提供给我们智慧。所以,我酷爱读书。
我最近又读了一篇《稻草人》。这篇课文讲了稻草人在田野中默默的坚守岗位,从不怕苦,从不怕累,从不吃饭,从不睡觉,就连坐下来歇息,它也不肯,总是不畏艰苦的挺立在那里,没日没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它一直坚守着自己的岗位。要是拿牛和它相比,牛比它懒惰多了。
可是,稻草人是无言的。当可恶的飞蛾在稻叶上产下卵,它会想到稻谷颗粒无收,而没办法去赶走飞蛾;当孩子们在船中拼命哭喊,却不能走过去帮忙,为孩子们减轻一份痛苦;当鱼儿向它投来乞求的目光,却不能给它们提供任何帮助,也不能喂养它们。当我看到稻草人那种说不出话的痛楚时,我为它感到悲伤、叹息。为什么上帝如此不公平,不给稻草人一颗怜悯的`心,也没有赐予它足够的能力去帮助别人,挽救别人的生命,让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悲剧的上演。稻草人是无言的,而我们却有能力去帮助别人,但有些人偏偏缺少助人为乐的精神,为了自己的利益,即使别人的生命危在旦夕,他也于事无补。读《稻草人》让我懂得做人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要助人为乐,默默无私的为人类作出贡献。
读了这篇课文还让我懂得:与稻草人相比,我们有血有肉,既能跑又能跳,遇到不平事要出手相助。眼前的一切都值得我们去珍惜,我们要将人们善良的心灵唤醒,让世界充满温馨,充满和谐,充满幸福。
暑假期间,我拜读了叶圣陶老先生所写的《稻草人》一文,深受教育和启迪。
故事开篇为我们展现了夜晚田野里静谧祥和的美好景象,可是就在这样美好的夜晚里,稻草人看到了一件件不幸的事情接二连三地发生:它的主人种下的稻子逐渐被虫子蚕食;一位渔妇一边照顾生病的孩子一边为明天的生计继续捕鱼,生病的孩子整夜咳嗽日益消瘦却得不到救治;一个被丈夫出卖的女人要投河寻死,甚至连一条鲫鱼也希望得到救助重新回到水里。最后,目睹这些惨剧而又无能为力的稻草人倒下了,倒在了要守护的田地中间。
看完这篇故事,我心里有震撼,也有感动。我震撼于旧社会劳动人民生活的艰难困苦。稻草人的主人——一位老妇人,在她的丈夫、儿子接连死去后,继续为种好庄稼日夜操劳,眼看她的庄稼又遭了虫害,她如何能够度过寒冷的冬天?那位连夜捕鱼的渔妇连第二天的吃食都捞不够,更谈不上花钱去救治自己生病的孩子,只能看着孩子的病情渐渐恶化。那个被赌输了的丈夫卖掉的女人,忍受不了这种看不到希望的日子,只好投河自尽。虽然作者在故事里只突出描写了三位女性,但这正是旧社会广大劳动人民的缩影。在当时统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下,广大劳动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明天,只能眼睁睁地走向悲惨的末路。
我感动于稻草人的善良。它无法自由行动,但看到了小蛾后,仍然想方设法利用扇子发出啪啪的声音向主人发出警告。它看到生病的孩子得不到照顾,恨不得自己去作柴、做被褥,为孩子送去温暖。它听到了被捕上来的鲫鱼发出“救救我吧”的哀求,但它无法施救,只得一边叹气一边哭。它看到一个女人准备投河自尽时,更是觉得自己正犯着见死不救的罪恶,遭受着比死还难受的痛苦。这一系列悲惨的事情,它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甚至恨不得代替人们去受罪。最终,善良而又无能为力的稻草人因为悲伤心碎而倒下了。
看完这篇故事,我更应该奋进。对比旧社会的劳动人民,今天的我们已经过上丰衣足食、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我们不能就此停下迈向民族伟大复兴的脚步。充满朝气的我们不能只做空有善良却无能为力的稻草人,我们要从今天开始、从现在开始奋发图强,认真学习,努力掌握更多知识和本领,做一个善良而又能帮助别人的人,长大后为祖国的富强、人民的幸福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六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一个退休老人为探望病危友人而独自踏上漫长旅程的。
故事。
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一个人的朝圣。
读后感。
希望大家喜欢!
此时我刚刚读完《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的心中升起淡淡的忧伤,雷秋?乔伊斯到底在诉说什么?主人公哈罗德于一个星期二早晨接到一位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尼?轩尼斯的一封信,信中说奎尼得了癌症,在贝里克的一个疗养院内,这里属于英国北部苏格兰的地方,而哈罗德此时住在英国南部英格兰的金斯布里奇。
哈罗德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哈罗德自己送去的,经过与一个加油站女孩的聊天,哈罗德突然想走着去贝里克,因为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
但我感觉这不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故事,哈罗德此时已经年迈,在途行的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酗酒的父亲,十六岁时父亲丢给他一个大衣让他离开家,与儿子戴维深深的隔阂和戴维的离世,与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
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但在途行的路上这些回忆却常常出现在他的脑海,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为什么就和丈夫走到了这样的地步,莫琳将戴维的离世怪罪到哈罗德头上,说他不是一个好父亲,从来没有给过戴维关爱,后来莫琳翻看了一部相册,看到哈罗德和戴维的合影。
感觉到他们父子以前是尝试过好好沟通的,莫琳也进行了一些自我批判,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最终得以化解,莫琳也搬回去和哈罗德一起住,他们想起了刚认识时的场景,都想起当时认识时的玩笑,他们都笑了。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到心中,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我们勇敢面对才能打开心结,最终获得理解、获得幸福。
前些天的丽水,白天晴朗无霾,夜晚星空璀璨。我抬看寻找夜空中最明亮的星。对于此时此刻的我,它是如此晶莹剔透地悬于天际;可对于这颗星,也许它早就在亿万年前就已怦然陨灭了。这亿万年的两两相望,就是唾手可得又遥不可及距离。这些天,同样让我感慨的,是这一样一段距离——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用他颤颤巍巍的双脚,度量了87天,627英里的距离。这段距离,度量了一段遗失了20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度量了一个普通女人,弥留之际,不普通的逝去。度量了人心,也度量了生命。
上网购买《一个人的朝圣》这本小说时,我并未在意。它不过是我为凑满书单满减优惠的一个临时添头。因为这些年的图书市场上,有太多打着“朝圣”旗号的劣质“鸡汤”了。今天是这个大师,明天是那位大姐,后天则摇身国外,变作了某某“上师”。我从来都不觉得,一个灵魂最神圣的部分是外界授予的。它来自于内心的觉醒、来自于痛苦的磨砺,更来自于生命的觉悟。结果,没想到,《一个人的朝圣》用近乎清新而细致的情节,贴切地吻合着我对“神圣”的理解。
故事围绕着一个叫作哈罗德的退休老人讲起,讲到他已分床多年的老伴、名存实亡的婚姻,讲到他曾千般爱怜的儿子、貌合神离的亲情,讲到他已分别多年的同事、随风消散的友谊。讲到一封信、讲到朴素单纯的信念、讲到临时起意的远行、讲到喧嚣嘈杂的媒体……男主人公哈罗德得知一位老同事癌症弥留后,以一份质朴的信念踏上了从英格兰西南角向英格兰东北角的徒步远行。他告诉自己,只要自己用双脚坚持走完这段路,那位久未谋面的老同事、老朋友,就一定会康复起来。
一路上,除了遇到形形色色的人,老人也一次次与脑海中尘封已久的记忆相遇。每一段记忆都是一个离别已久的故人,每一次重逢都让人动容不已。慢慢地,这一个又一个相遇彼此相缀,让这段贯穿英格兰对角线的距离不再是一个关于陡步伤痛、放弃坚持、甚至宗教信仰的俗套故事。
我想,故事告诉我的,正是距离。那些此时此刻看时亲密无间的距离,极有可能被生命的变故、被偶尔的争吵,甚至就被平静的时间所撕裂。就像我看到的那颗明亮的星星,尽管在我们彼此相望的时刻我们光芒汇聚脉脉含情,但那光芒汇聚的焦点却已可能是它亿万年前的一刻光华而已。
可是……对,可是——。
所有被疏远的距离,都不是不能够丈量的。
生命是需要一些距离的。而有一天当我安静地躺在岁月尽头回望时,唯一让我不致感到生命虚度的就是,我有没有用双脚、用身心、用感情、用信念,走近她,亲身丈量过她的距离。
来到松原已经有半年了,书买了很多。但是却没有一本读完。这本《一个人的朝圣》是唯一一本一鼓作气读完的书。不知道是现下的书的品质参差不齐还是我的欣赏水平不断提高。总之,入眼的书越来越少。
起初,没有太多的感觉,甚至刚读开头的时候,因为过于平淡,几次都想放弃。可是,这本书,无关爱情,无关金钱权势的勾心斗角,是一个人孤独心灵的朝圣,也是描写信仰、信念、真诚、坚持等人类高贵而稀有品格的一本书。
大致的内容讲,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凡人,因为二十多年前的老同事的一封信而决定通过徒步去帮助写信的人治疗癌症的故事。他告诉老朋友,一定要等着他,等他徒步纵贯英格兰去看望她。这看似非常荒.唐,可是,却异常的真实。通过在纵贯英格兰国土的旅程,途中有形形色色的人,一部部具有个性的画卷展现于眼前。书中没有太多华丽的语言,也没有深邃的思想,就是描述在路上的感觉。
回想我以前的旅行,无论是无聊之极的跟团走,还是自助行,每一次,我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着装、装备、钞票、药物,不可或缺。然而这个老人的旅行什么都没有准备,在接到信的时候,他百感交集,写了一封回信要投递到邮局。可是就在投信的路上,他觉得他应该为老朋友再做些什么。所以,就什么都没有准备,踏上了征程。只穿了一双帆船鞋。我后来去了百度,了解何为“帆船鞋”,就是一种休闲鞋,不能登山,也没有旅游鞋的舒适。在英国人的眼里,它是绝对不能完成长途旅行的一种便鞋。可是,这个老人凭着信念,身上没有信用卡,没有现金,甚至没有换洗的衣服,仅仅穿着这么一双简陋的“帆船鞋”走遍了英格兰国土。翻山越岭,风餐露宿,漫漫长路都是依靠信念支持下去的。
似乎记得有一句话:旅行,当你决定要出发时,旅行中最困难的部分已经结束。
是啊,有准备的旅行固然好,可是,随心而至是另一种潇洒。
作者当然知道,仅仅靠朋友的徒步旅行,是无法治愈老友的癌症的。但是,面对绝症,面对自己的良心,很多时候,我们是无能为力的,因为人的力量实在渺小。可是,做点什么总好过等待又或者对命运的抱怨。我知道信念不是无可战胜的,但是,我们总要尝试一下,为了自己拥有一个无悔的人生。
而且,在这次一个人的朝圣中,也是对过往人生的一种思考,对生命的一种体验。生活中有太多的舒适安逸让我们沉迷,勇于脱离安逸,回归自然是需要勇气的。
当老人走到再也走不下去的时候,他面临崩溃,走错路,甚至走了大段的回头路,在距离终点很近的地方,他想到要放弃,当他给爱人打了电话时,他哭了,他说他想回家。爱人鼓励他走完这一段路。挂上电话,爱人的心一直悬着,她一刻也睡不着觉,她担心他能否坚持。可是她更担心,如果这时候接老人回来,以后老人会后悔的。后悔再坚持一会儿,就达成了心愿。
生命当中有很多旁人不能理解的坚持,看似是固执、偏执,甚至毫无意义。但在当事人的眼中,那高于一切。所以,学会理解,学会宽容,我们的生活会幸福多一点的。
最后,我要提到的是,这段日子,心灵恢复了平静。慢慢的,我接受所有的现况,并享受于此。
重新回到了能够读书的时光,真的很好!
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无宗教信仰,交流障碍,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对儿子的爱,穿着一双帆船鞋,一件防水夹克。什么都没有准备,就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走路87天,627公里,难以想象。我很钦佩哈罗德的勇气和毅力。以前我一直觉得,没有信仰就很难完成很多事,没有伟大的梦想,就很难到达远方。看完这本书,原来没有信仰也可以走完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没有伟大的梦想,依旧可以依靠强大的信念到达你想抵达的地方,或许那不是成功的山顶,但那却是你的精神故园。
生活在21世纪。智能手机变成了生活的遥控器,交通工具成为了身体之外的双腿,电视电脑取代了自然生活,高楼大厦替代了树木花草……当我看到哈罗德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有专业的徒步鞋时,我想到我们,这些日渐被高科技操纵的人,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每天只是局限在城市的一隅。我忽然感到羞愧。我想到自己之所以想看着这本书是www.因为我手机摔坏了很无聊不然根本不会想起,于是更加羞愧。
多久没有好好看书,好好写。
读书笔记。
了?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时每天被语数外史地政淹没,我就在想,等到了大学,我一定要看很多很多书,把这几年没有看的、想看的书都看完。大一刚开学的班会上,我在心愿墙上写下我要在这四年里看完600本书。可是这么久了,其实根本没有好好看完几本书。有时间的时候,都在看视频、玩手机、聊天扯谈。看吧,拖延症就这样浪费了近一年时间。
哈罗德让我明白,我们可以做很多事。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对,中途一定也会有迷惑。但要相信那一句话“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于是我又想到了我们身边都存在的那些穷游者。他们有的搭车去柏林,有的骑行川藏线,有的徒步穿越亚欧。都是灰头土脸,吃尽苦头,经历了无数的挫折和磨难,体验着难以想象的身体疼痛。他们的勇气,来源于对梦想的执着,对信念的坚持。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关于穿越世界的旅行的梦想,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都淹没在生活的琐事里,就像五月天的歌词“期待一场旅程精彩万分你却还在等等到荒废青春用尽体温才开始悔恨”。我希望有一天,我真的能有勇气去开始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我能去做那些只敢想不敢做的事,我不再奢求所有人的理解而真正听从我内心的声音。说偏了,下面说回去。
在哈罗德的旅途中他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的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有一个细节我觉得很好,书中,哈罗德不嫌负累,买了本《野生植物。
百科。
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看似闲闲带过的一笔,给全书带来了质朴的诗意。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归于尘土,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一本好的小说,能够吸引读者阅读的欲望,能够引起读者的深思,能够让人期待不同的生活,产生与以往不同的想法。
好久没有完整的读过一本小说。刚开始一个人的朝圣只是平缓的叙述风格吸引着我,喜欢雷秋·乔伊斯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喜欢想象他在看到这些文字时的心情。
儿童。
时期的阴影时不时的袭击着哈罗德,不懂得如何去爱导致哈罗德对生活诸多躲避,一路上,哈罗德回忆着童年对爱的渴望而感到痛苦,婚后对妻子莫林和儿子戴维的所作所为而懊悔不已。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那封信,我才知道哈罗德的丧子之痛,才明白为什么莫林和哈罗德产生了无法跨越的鸿沟。那一刻我的心沉重了很多很多,我突然理解了第12章结尾为什么哈罗德会张开双臂在雨中挥打对回忆呐喊:不要。为什么会无法制止痛苦一直私语:原谅我,原谅我,原谅我让你失望。
心路历程啊!哈罗德刚踏上旅程时几经挣扎,徘徊在放弃的边缘,又因为一些小启发,让哈罗德重拾自信。这让我不由的想起了自己的生活,很多时候,我不正是和哈罗德一样吗,选择的,疑惑着,徘徊着,又坚定着。第18章开始,哈罗德是坚定的,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不能及的,我还无法卸下外界的诱惑,甚至有时会因此而感到苦恼。
小狗的加入,朝圣者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读这段时我在想,如果是我也许会选择离开他们一个人上路,但哈罗德却是感激并觉得有责任保护他们,直到朝圣者们一个个离他而去,包括最后小狗的离开,哈罗德终于又一个人了。又一次经历了失去,这让哈罗德想起了父母的遗弃,儿子的孤独,妻子的怨恨,哈罗德崩溃了。我一度怀疑结局是不是哈罗德和他父亲一样老年痴呆,那该多么的残忍啊!幸好,哈罗德只是精神上极大的痛苦,对现实中自我彻底的否认,对徒步意义的极度怀疑进而导致了他如行尸走肉般的行为。终于哈罗德昏昏沉沉的走到了贝里克,87天,627英里(1英里=1.6093公里),靠一双帆船鞋。这时没有欢呼,不是兴奋,相反倒多了许多惆怅,痛苦和不知所措。人就是这样的,这符合常理,比如我们辛苦了半学期,考了个高分,以为会很兴奋却没有高兴。考证书,得奖学金,拿奖金都好像是这样的心情。所有为什么会有过程很重要这句话了。我们应该在过程中多快乐些,到了结果,人总是开心不起来的。
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结局是他们回忆第一次在舞会上的一见钟情,还有他们笑到肚子疼。到底是怎样的一句话呢,能让俩个人笑的如此开怀?书中是这样写的:"你说得对,连好笑都算不上。”哈罗德边说边用手帕擦眼睛。有一会他好像正常了。“那就是爱的威力。其实最平常不过的一句话,一定是我们太快乐了,所以才觉得那么好笑。”
我喜欢灵魂跳跃时的感觉。
作文。
相关。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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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浅读《一个人的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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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七
暑假放假在家,我除了做作业之外,其它的一些时间就是阅读书籍,这样能增长我的见识,开阔我的视野,提高我的写作的能力。在我阅读的书籍中,有一本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从中受益很深。这本书就是全球畅销的《谁动了我的奶酪》。当我读完这本书时,觉得自己好像也置身于这个迷宫里一样,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个故事中有四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故事讲叙了他们在一个迷宫里寻找奶酪站,当他们寻找到了第一个奶酪c站后,小矮人就在这里坐享其成,再也不愿意去寻找新的奶酪站,而小老鼠们却一天天在观察奶酪站变化,直到有一天,奶酪c站已经没有奶酪了,两只小老鼠便又去寻找新的奶酪站,最终找到了另一个更大的奶酪n站,而小矮人却始终不肯接受所发生的变化,后来小矮人唧唧在经过不断的思想斗争之后终开走出了奶酪c站,开始寻找新的奶酪站,并最终来到了奶酪n站,哼哼却不听劝告,不肯接受现实,而不愿意离开c站。
生活的大海并不总是风平浪静的,此起彼伏的波浪会一层一层地不断地向你涌来。倘若只是因为寻得一块小小的“奶酪”就自鸣得意,认为可以享受一辈子,而不向新的目标前进,那么你就会有葬身大海的危险,因为他们总是会悄悄地夺走你的“奶酪”,而你也必须做好“奶酪”被夺走的准备。不要当“奶酪”没有时,还不知所措,只是呆在原先的地方,期待新的“奶酪”从天而降,这只是无意义的举动。只有越早放弃旧的“奶酪”,勇敢地闯入生活的迷宫中,尝试冒险,享受寻找新“奶酪”的过程,这样你才会越早享用到新的“奶酪”。世间的一切都处在变化之中。静止是相对的,变化才是永恒的。即使是至亲好友,总有一天也会分手;无论太阳多么明媚,总有日落西山的时候;雪无千日在,花无百日红,这些都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变化总是在发生。而我们应该做到的是:感知变化,预见变化,追踪变化,适应变化,做好迅速变化的准备,并不断地享受变化。
我认为自己就特别像哼哼那样否认和拒绝变化,永远都在原地踏步,这样是很难改变现状的。此时此刻的我更要经常闻一闻自己的“奶酪”,看它何时变质。因为我已经长大了,不可以像从前那样把自己困在旧“奶酪站”中,我必须踏出这个圈,去饱览群书,“山穷水尽”与“柳暗花明”仅仅是一步之遥。
生活在不断地寻觅中开始,却始终没有结局。也许最终我们要得到的已不是那份“奶酪”,而是寻求的快乐,在寻求中体现生命的价值。;让我们记住奶酪墙上的那句话吧:变化总是在发生,尽快适应变化吧!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八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爱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积极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己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二、阅读体验。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大量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通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1)自尊自爱而又自卑。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2)勇敢而又懦弱。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现在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两份爱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爱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特别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可以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九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
在春节这样一个全家欢聚、非常快乐的时刻,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部著作。这本书是高尔基真实的生活写照。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再现了沙皇统治下的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家庭生活。
书中的阿廖沙是一个可怜的小孩。他自幼丧父,住在外祖父家。外祖父贪婪吝啬,脾气暴躁,经常因为一件小事毒打阿廖沙。两个舅舅也残酷无情,毫无人性,非常讨厌阿廖沙,只有外祖母疼爱他。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阿廖沙居然勇敢的走了出来。这让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人心的丑陋。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章是“小茨冈之死”。小茨冈是一个积极乐观,善良热情的雇工。他给予了阿廖沙足够的温暖,也是阿廖沙的朋友,还经常替他挨外祖父的藤条。在伤痕累累的情况下,还在安慰阿廖沙。小茨冈经常受到侮辱,却从不抱怨。小茨冈的死是因为两个舅舅和他一起抬十字架,小茨冈脚下绊了一下,两个舅舅放开了十字架,把小茨冈压在了十字架下面。但当外祖父问起这件事时,两位舅舅对害死小茨冈的事供认不讳,也体现出了他们对生命的蔑视。我非常替小茨冈感到惋惜,心都被揪起来了。阿廖沙失去了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他那时还小,以为小茨冈会像以前一样从地上坐起来,但是,再也不可能了。
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心地善良的好孩子。他能够辨别是非,有着不屈不挠的意志,虽然他生活在一个非常不好的环境里,但这反而让他成长为一个坚强、正直、勇敢的人。这让他有足够的信心和能力去面对以后的生活。
《童年》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当时黑暗统治时期的艰苦生活,让我知道了现在这种美好生活的来之不易。我们要努力学习,更加珍惜幸福生活。我们现在多幸福啊,每天可以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课;不会有人欺负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高尔基那个年代呢?他应该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吧,几乎天天有人欺负他,辱骂他,跟现在简直是天差地别。我们千万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一定要努力学习。我们再不努力学习,就太对不起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和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了。
阿廖沙在这种环境下锻炼出的钢铁般的意志才成就了伟大的作家高尔基。我想起了海燕中的一句话“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的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一
一定有啊。总体来说,原著注重的是“语言”,电视剧注重的是“画”,使其更生动,更容易被人记住。细细品味,它们在人物刻画、内容情节等方面均有异同。
说人物形象,李逵是一个嫉恶如仇,有造反精神的人。他上梁山,没有丝毫的勉强。上了梁山之后,他的要求是“杀去东京,夺了鸟位”。所以,一听到说招安,他就撞翻桌子,甚至把朝廷的圣旨扯碎。此则为“同”。
在刻画李逵上,原著与电视剧是同的,而在刻画宋江上,则略有不同。
在原著中,宋江为人胸襟广阔、目光深邃、志向高远,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人。“碌碌因人是废才”,宋江却不这样,做押司小吏,散施银两,济人急苦,义放晁盖,怒杀阎婆惜,尽显豪侠之气;宋江在浔阳楼题的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日若逐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仔细想一下,“敢笑黄巢不丈夫”,什么是大丈夫,他认为自己忠义,现在虎落平阳,将来为国家建功立业,这才是大丈夫!
然而,在电视剧上的第三十八集——招安。那个时候,宋江放走了林冲的头号敌人高俅,林冲先是吐血,然后气死。因为自己要招安,惹出了更多的血腥场面。为了自己要求一个官职,导致了整个梁山义军的灭亡。在此,宋江似乎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首先,电视剧中,林冲之死,是因为宋江放走了高太尉而气死的。而原著中,林冲是病死的。我想:这样一来,林冲对高俅的深仇大恨、对亡妻的深爱都进一步被强化,人性化的因素加强了。
再者,老版水浒传电视剧中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情节——攻打辽国。这是在宿太尉招安之后,宿太尉的建议。我将《水浒传》翻至第八十三回,《宋公明奉诏破大辽陈桥驿滴泪斩小卒》,再翻到目录,从八十三回起,花了七八回在攻打辽国上。而电视剧中,梁山义军就直接进入朝廷。我认为,这段是不能漏掉的,因为在攻打辽国这件事上,体现了梁山义军的英勇善战:在此途中,因为辽国的一个太乙混天象阵,宋军想了很多办法。当我看着他们一次一次无奈地收兵时,我焦急万分;当我看到他们成功时,我又欣喜若狂。期待电视剧上一幕。可是,看到电视剧,我是失望的。
还有,譬如林冲打洪教头,一开始是戴枷的,并且,他是用枪棒抡了洪教头的小腿,而不是打了一棵树,树倒下砸到洪教头的腰部的等等。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二
一次不经意间,我在晚报的连载上看见了一个“奇怪”的书名:《名提》,这书名顿时激起了我的阅读兴趣。这番阅读,让我了解了原本十分陌生的公安行业“预审”。
这本书中,作者通过对一个经侦大案起伏跌宕的描写,让我了解了公安内部:一个犯罪团伙用不同的假身份潜入多个公司,并用虚假的举报在关键时刻击垮这个公司。为了抓捕罪犯,两位预审界名提与罪犯斗智斗勇,并在其过程中牵扯出许多其他犯罪案。在最后时刻,两位老民警不惜用自己的生命也要拉他们下马,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
在整本书中,“雾霾”这个词的出现频率很高。在这里,雾霾并非光指生活中的污染元素,而是指社会上的黑暗与虚假:哪怕是预审,其实质也就是靠正义的谎言去击穿恶意的谎言,如果这个谎言无法圆上,最后的结果注定是两败俱伤,相互摧残。所以,其实这些预审员心里都不想制造计谋与谎言,他们都怀着一份期待:期待着人们不再说谎,真诚待人,简简单单地活着。
而谎言的第一手制造者:罪犯,虽然他们犯下了种种不是,但是他们生命的本质永远是单纯善良的。他们犯罪的原因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们生活中交往的对象出现错误:有的是因为从小受到了错误的理念教育,有的是因为他们所在的立场理念和价值观与大体社会的不同,从而使他们变成了一个社会痛恨而实质又十分悲情的人物。由此看来,一旦生活中交往的对象出现错误,自己的人生也会产生大的颠覆。随着科技的进步,社会也已经没有原先那么单纯。所以,我们要擦亮眼睛,明辨社会上的对与不对,谨慎地选择每一位朋友,选择自己人生的路。同时,我们也要期待: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我们能尽情的爱,尽兴地生活,友善地对待彼此,真诚地与人交流。
“是不是有那么一天,大家都能有个准谱儿,实打实地说话,就像这个城市一样,总会吹散雾霾,能有个大晴天儿。”是啊,只要心中怀着期待,社会就能慢慢恢复简单与单纯,我们就会有美好的未来!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三
暑假我看了一部非常有意义的书,它叫《骆驼祥子》。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普通人的心酸故事!
祥子是一个车夫,他的梦想就是能有一辆自己的车,不用受老板的盘剥,能过上好日子!他很努力地劳动,却一次又一次被残酷的现实打垮,最后变成了潦倒,狡猾,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相比于祥子,我们现在过的日子简直太幸福了啊!
暑假里每到傍晚,我就和妈妈去高木桥散步,空旷的田野上晚风徐徐,乡间的小路虽然有些不平,但美在景色,甜在空气。从家里走到高木桥,然后在桥下的河边,和小朋友一起玩耍,直到天空消失最后一抹余晖。我想这就是大家口中所说的小康生活吧!生活在这里的每个人都是那么幸福!
如果祥子不是生活在旧社会,是生活在我们这个幸福的'年代,那么他的人生是不是就圆满了?!这本小说给我的感触很大!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拥有一个很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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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四
我们都知道,不管毛毛虫有多丑陋,但最终都会变成蝴蝶。就如我们,不管你愿不愿意,都会长大,都会承受更多的风和雨。使用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还是用消极悲观的心态去面对,都由自己选择。
就像现在的我们,只是一只不起眼的毛毛虫,所有的努力,只为了破茧成蝶。虽然路上会很难,但只要坚持下来,回头看看,什么都是美好的。
然而,想要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是要付出代价的,就像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样。不付出努力的`结果,永远都不是好结果。
在我们周围,名义上在学校学知识,可事实一问三不知的人真不少。相反的,还有一种人,他们或许不聪明,但他们努力的完成每一件事,虽然现在很不起眼,可是,总有让我们刮目相看的一天。
要想让自己变得更好,当然只靠自己是不行的,还需要靠那些对我们人生道路上有帮助的人,读后感《七年级暑假读后感精选:读《破茧成蝶》有感》。比如父母、老师、朋友……父母会教你怎样生活,老师会教你知识,社会会教你怎样做人。学与不学在于自己,“授之鱼不如授之以渔”。我们还要自己去面对风和雨,如果一次挫折就让你一蹶不振,那你永远得不到锻炼。就算成为一只蝴蝶,一遇到大风大浪,依然避不过灾难。
不只是人,毛毛虫也可以选择自己的命运。它可以每天呆在家里,吃喝玩乐,到最后成茧。或许在茧中死去,也或许出茧后承受不了大风大浪,安然的死去。它也可以努力的使自己成长得更好,即使是破茧成蝶后,也依然很努力的生活,它可以战胜暴风雨,完成它的梦想。也可以让我们知道,即使是娇弱的蝴蝶,只要努力,就会活得更好。
虽然一开始的毛毛虫是不起眼的,甚至是自卑的,但只要经过一番努力后,终于破茧成蝶。那时候,便是一只耀眼的蝴蝶,无与伦比,就算遇到再大的风浪,依然会坚信自己能成功。
就算迷途的惆怅,已让我迷失方向;
就算途中的创伤,已让我遍体鳞伤;
就算其中的艰难,已扯碎我的手臂;
我依然坚信,光明就在前方,成功近在咫尺。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五
记得很多年前读过余秋雨先生的《文化苦旅》,被书中的壮丽所震撼,但当时并没有从作者的角度看文章,而是从自己的角度纯粹感受到了壮丽。
直到前段时间有幸读了余老的《山河之书》,我才真正开始尝试从余老的角度看历史、文化和中国山河。
当我们描述我们的国家时,我们经常骄傲地说:我是中国的孩子,中国的后代,没有错,但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一个不必要的敌人蚩尤。作为王权争霸的失败者,蚩尤成了一个兽人语言和铁头妖魔。在读这本书之前,我一直认为它应该是这样的,但事实呢?蚩尤是九里苗寨的英雄,是长江文明的骄傲。作为赢家,我们确实有权写历史。作为后人,我们应该有能力区分是非。余老在书中也说:“无论是体制体制、文化文化,还是文明文明之间的争端,总是血淋淋的开始和结束。多客观的一句话啊,说尽了中国历史的波澜壮阔。
让我们来看看中国的山川。一寸土地沾满了王道士的悲哀不是民族的悲哀。莫高窟的道路一次又一次地被黄沙淹没,宁古塔埋葬了多少文人墨客,也不知道明年鸡鸣山下的新月泉是否还在那里。这些只是中国山川的`一个角落,也是人类改造自然的巅峰之作——都江堰。秦朝太守李冰向后人展示了古人对水的理解:顺势而为,把雄伟变成温柔,把活力变成安静,把灾难变成福音,于是首先有了都江堰,才有了天府之国。来自天涯的一只眼睛凝视着别墅的背影,避暑胜地的兴衰展现了清朝统治从繁荣到衰落的全过程。我的思绪从唐古拉山口流放到江南水乡,感受到了这里的温柔,却忘记了三峡的水险十八弯。直到我进入大海,我才回头看。这不是中国山川的全部。这只是中国山川的一个角落,就是这样一个角落,足以让我们陶醉。
闭上眼睛,继续追求余老的脚步,看历史,看文化,看中国山河。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六
1、文学价值:《伊索寓言》是世界文学史上流传最广的寓言故事集之一,两千多年来以独特的人生智慧和艺术魅力受到各国人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喜爱。
2、内容提要:内容十分丰富,影射社会现实;批评为富不仁;表现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对恶人不能心慈手软;要尊重自然规律,讽刺好逸恶劳等。
3、艺术特色:篇幅短小,寓意深刻;采用拟人化手法,形象鲜明。
4、精彩点击:《龟兔赛跑》《狼来了》《农夫和蛇》《赫剌克勒斯和财神》《蚊子和狮子》《鼹鼠》等。
5、流传谚语:“狼来了”“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
四、《童年》。
1、作者:高尔基(苏联)。
2、体裁:长篇小说。《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是《在人间》和《我的大学》。
3、内容:小说讲述阿廖沙(作者乳名)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随母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表现了俄罗斯19世纪七八十年代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4、人物形象:
(1)阿廖沙坚强、勇敢、正直、充满爱心。
(2)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
(3)外祖父吝啬、贪婪、专横、残暴。
5、文学价值:小说的基调是严肃,低沉的。读起来令人悲哀但又不过于沉重,使人在黑暗中看到光明,在邪恶中看到善良,在冷酷无情中看到人性的光芒,在悲剧的氛围中感受到人们战胜悲剧命运的巨大力量。
七年级名著读后感篇十七
提到狼,我们最先想到的是什么?冷酷,自私,凶狠,残忍,在读沈石溪先王写的《狼王梦》之前,我也和你们一样,提到狼想到的便全是一些贬义词,但是现在,我有了全新的评价——狼,一种深沉的爱。
《狼王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岗的母狼,为了完成丈夫黑的遗愿——成为狼王,而努力培养自己的孩子。然而却失去了四只小狼,为了自己的狼,最终与老雕同归于尽的故事。
在这本书中最令我震撼的是恢书要数,蓝魂儿被捕兽夹捉到时。紫岗没有办法将在困境中的孩子解救出来时,但是它也没有选择将孩子留给猎人和猎狗,而是做出了而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决定一口咬断蓝魂儿的喉咙,动作干净利落如闪电如疾风。蓝魂儿至死都不明白怎么回事,死的毫无知觉因此也就毫无痛苦。甚至,她还将蓝魂儿的尸体咬成两断叼走。
从来表面上看,紫岗确实残忍,亲口要死自己的儿子,甚至让它死无全,在残忍冷酷的背后,却是深沉的母爱。将蓝魂儿留下,蓝魂儿也许会绮到猎狗放肆的侮辱,猎人也许会用更残忍的手段,让蓝魂儿用狼血和凄厉的狼啤束来庆贺他们的胜利。留下蓝魂的命来让她面对这些侮辱和痛苦,还不如让他毫无痛苦,毫无知觉的死去。这更维护了蓝魂儿做为一只狼的尊严。
母爱似水,但是,冰是水的另一种状态,紫岗用残忍的方式对待自己的孩子,这不是冷血,是一种深沉的爱,母亲没有将我娇养,而是要我独自面对人生的风风雨雨,这也是是一种伟大爱!
请允许我向你推荐这一本书,让我们一起来到尕玛尔草原,来到日曲卡山雪线,站在狼的角度,来看它们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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