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工作中,一个好的方案可以为我们的工作提供指导和规划。制定方案之后,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沟通和协调,以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不同行业和领域的方案范文可以互相参考和借鉴,促进交流和学习。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一
1、负责维护车场秩序,疏导交通,引导车辆入位,合理收费,文明服务。
2、指导车辆有序停放,保持车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3、负责做好车辆登记工作,做到出、入登记,认真填写车辆进出计时卡的时间,对入场车辆进行车况检查,如有损坏当场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车辆进出先敬礼,使用文明用语,严格执行收发卡和验证制度,进场验发卡,出场收卡,出入卡发出时间和收回时车辆应保持一致,出入卡不得丢失。
5、负责对出场车辆进行检查校对,如发现可疑应拒绝出场,并立即报告负责人,直至校对清楚后方可其出场,夜间车辆出入需验明“三证”(驾驶证、行驶证、车辆计时卡)。
6、负责提醒车主下车后锁好车门、窗、贵重物品不要遗留在车内。
7、严禁小商、小贩、闲杂人员进入车场或逗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车场,严禁在车场内堆放杂物等。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及其他记录,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交班前做好周边卫生。
1、按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巡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负责车辆引导入位及引导车辆出位,在巡视终端设置签到进行签字,确保巡逻人员忠于职守,巡视到位。
2、对车场内可疑人员、车辆进行监视、盘问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3、熟悉车场内设施设备情况,发现车辆碰撞或人为破坏立即制止并给予处理。
4、巡视停车场内车辆有无漏油或烟火、线路安全隐患,不能处理及时应及时报告车场主管或值班人员协助处理。
5、检查停放车辆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车内有无贵重物品,有无被撬痕迹,并做好巡视记录,必要时通知车主和车场主管。
6、检查停车场内有无可疑箱包,危险物等,并及时处理。
7、遇重大紧急情况应立即报警。
8、夜班巡视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觉状态,不得脱岗或打盹睡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一)收费依据:长沙市相关部门规定。
(二)收费标准按照上述规定,结合停车场实际停车情况,我公司建议将停车收费定为:
地面:小型车位xxxx元/月,货车xxxx元/月,
临时停车:起价xxxx元/小时,两小时以后加收xxxx元。
(三)收费管理形式。
1、以固定车位月租及临时停放形式,指定具体停车位,并保证缴费的业主车位不被他人侵占,做到专车专用。
2、对已缴费的业主发放停车证,凭证进出车场。
3、对一些特定车辆可采用免费发放停车场专用通行证。
4、对外来车辆发放计时卡,进门时登记时间,出门时根据停车时间计时缴费。
(四)出入收费。
1、采用月缴费的车辆凭车证进出车场。
2、访客及临时出入车辆,进场时发放计时卡,同时将车况及进场时间详细记录,等车主离场时,按入场时间进行合理收费。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二
1、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停车场管理制度,维护停车场车辆进出、行驶与停放秩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运转正常,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规范公司停车场收费管理行为,规范ic卡制卡、发放管理制度,确保停车费规范、及时、全额收取。
适用于本公司目物业服务中心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
1、停车位使用权限。
小区地下停车位仅限拥有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使用,非业主车辆及未购买地下停车位或未获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的车辆不得进入地下停车场进行车辆停放;地面停车位仅限租用停车位的业主及临时停放小区的访客使用,其他业主不得占用。
2.5车位验收结束后,《停车卡办理流转单》、《停车位交接验收单》移交给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及时将车位服务办理手续的相关资料存档。
3、车位租用办理手续。
3.1车位出租方案须经房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批准后实施;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三
为全面贯彻全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精神,落实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城市建管十大提升行动和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县“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城市形象,实现“双城”提质,推进城市功能不断提升,达到城区“好停车、不堵车”机动车辆有序停放,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如下:
以市委提出的“彰显省会担当,唱响南昌品牌”精神为指导,破解城市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停车便利化”为目标,探索适应城市发展和市场规律的停车管理新模式,解决广大市民停车难的问题,实现城市管理智慧化,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创优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进一步整合城市资源采用市场化运作,授权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创新经营城市理念,实现停车泊位智慧化管理,规范化有序停放。停车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城市停车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停车设施建设配套完备,基本实现机动车增长与停车设施增加协调发展,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灵活方便的城市停车供应服务管理体系;打造立体的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管理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让市民通过app、微信等就近查找停车泊位,实现我县停车泊位管理“一张蓝图一目了然,一个网络便于查找,一支队伍科学管理”的目标。
1.坚持利民便民。破解“停车难”问题,事关全体市民的切身利益。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群众利益为第一追求、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发扬敢闯敢试、负重拼搏、和衷共济、决战决胜的精神,以最大决心、最强合力、最硬举措、最优服务,拓展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管理,降低停车收费,努力满足市民的停车需求。牢固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共产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不与民争利,不以停车收费谋利。
2.坚持“四管齐下”。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坚持完善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四管齐下”。把静态交通规划和动态交通规划摆到同等重要的位置,进一步制定完善城市静态交通发展规划;像重视道路建设一样重视停车场建设,加大停车场的建设力度,做到不欠新帐,逐步偿还老帐;完善管理机制,规范收费办法,释放停车资源,推进停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实现有限停车资源的利用最大化;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做到依法停车、文明停车。
3.坚持疏堵结合。破解“停车难”问题,既要“开前门”,疏导停车压力,又要“堵后门”,管住“乱停车”,努力做到该划的停车泊位“一个不能少”、违法占道停车“一个不能多”。坚持新建和挖潜并举,在不影响动态交通的前提下,通过在部分时段、部分地段划定停车泊位等办法,以最小的成本增加停车泊位,让有车族停得方便、放心;同时,加大依法管理、严格管理力度,坚决管住“乱收费、乱停车”。
4.坚持路权兼顾。破解“停车难”问题,不仅要解决机动车的停车问题,而且要切实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路权优先,妥善处理无车族与有车族之间的利益关系。在确保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优先的前提下,在部分道路等公共空间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通过统筹兼顾,使不同群体相互理解、和谐共处。
5.坚持投资多元。破解“停车难”问题,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和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把机动车停车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来对待,每年安排足够的资金用于停车设施建设;同时要以科学的规划、优惠的政策鼓励和吸引民资、外资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经营,扶持停车场建设走产业化道路,通过市场机制破解“停车难”问题。
6.坚持民主民生。破解“停车难”问题,必须发挥民主的作用,通过发扬民主来改善民生。积极探索建立党政、媒体、市民“三位一体”的以民主促民生工作机制,坚持服从多数、关注少数,真正做到破解“停车难”为人民、靠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成效让人民检验。
县城控规区莲塘、八一(莲塘片区)、东新、银三角、金湖、银湖、八月湖等区域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不含居民区)。
1.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县城控规区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公开招标。
2.县发改委审批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的立项,机动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并核发泊位停车收费许可证。
3.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督促社区、物业小区启用地下停车库、规范封闭式小区地面停车泊位管理。
4.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实行“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按各自职责进行监管,中标企业依法依规运营”的运作模式。商业网点前的停车泊位不得交商家承包,道路上的停车泊位不得从事其它经营性商业活动或转包。
5.县城管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配合,全面梳理现有规划机动车泊位并取缔控规区内的私划侵占公共场地停车泊位。
6.县公安交管大队牵头,县城管局配合,根据南昌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制订《南昌县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定》。
7.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科学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公共区域内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商业街、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在不影响交通市容的情况下,划定非机动车临时停放点,道路俩旁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
8.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合理制定县城控规区商业网点前临时占道停车泊位规划。
9.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执法,对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机动车违规占用公交车停车区、机动车乱停放、占用多个停车泊位、恶意侵占公共资源、占用人行道路等违规停放圈占,对恶意逃费的机动车主由公安交管大队进行依法处罚。
10.县“五车办”负责对乱停乱放的摩的、拐的等进行整治。
11.县城管局、县公安交管大队联合负责对泊位设置进行认定,对在泊位外停放的机动车辆依法处理。
12.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县公安交管大队、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配合对全县交通状况,商业网点停车场、各小区停车场,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接资源共享,以便市民通过网络查找停车泊位信息,合理规划行车线路减少车辆因寻找车位造成道路拥堵缓解交通压力。
13.由中标企业负责对确定的泊位统一施划标线编号,设置相关停放标志、标识牌等,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14.县大数据局负责对平台技术的审核及数据接口的对接。
15.县城管局负责对乱停乱放的电动车、共享单车依法进行整治。
16.县电视台负责对我县智慧便民停车泊位运营、收费、服务、监督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广大市民规范停车。
17.县供电公司负责解决停车泊位设备等相关用电问题。
18.属地政府(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牵头,县城管局、县住建局(房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交管大队等职能部门配合,对小区现有的建筑,协同物业充分利用内外空间,合理划定停车泊位,房管、消防、物业等部门共同做好小区内车辆管理,坚决杜绝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路等现象。
19.相关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道办对停车泊位市场化管理工作要大力宣传、配合、支持。
20xx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县城控规区内停车泊位市场化特许经营。
(一)高度重视,合力推进。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形成共识,行动上形成合力,实行全县一盘棋,共同发力,各负其职,切实把我县智慧化停车泊位市场化经营管理作为我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一件大事来抓,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化。
(二)贯彻落实,形成亮点。县城控规区的停车泊位市场化运营管理是一项便民工程,各相关单位,各乡镇(管委会、管理处、街办)要按照分工抓落实,紧密协调出成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力争把好事办好办实,打造昌南城市管理特色亮点,让路更通畅,市民更方便。
(三)常态管理,持续推进。各管理部门要加大协同力度,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执法,巩固智慧化停车泊位运营监管,不断深入推进,不断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抓好管好智慧化停车泊位的运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城管局长涂艳彬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县控规区机动车停车泊位规范管理、统一收归移交、清理整治等工作。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四
沁园春·居地下停车场目前暂定为二进一出(南门进、东门出),采用车牌识别系统统一进出管理。在出入口处部署车牌识别的智能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实现对于进出停车场车辆的自动身份识别,车辆进场时间、出场时间、车辆身份信息、停车时间的自动结算、车主信息管理等,实现停车场内进出不停车、不取卡的全自动化控制体系。其核心技术是:在出入口合适位置安装专用的200万像素高清摄像头,外置led补光灯,集补光、抓拍为一体;可直接控制道闸开/关、外接显示屏、音频输入输出等;内置车牌识别、车型识别算法,准确率高。
本小区地面原规划为人车分流模式,特种车辆经登记后可进入园区内(119消防、120急救、110警车),2#、3#、8#楼提前交付,小区建设正在施工导致园区道路不通,交付的楼宇处于装修阶段,为方便业主运输装修材料导致人车分流未实现,造成目前被动局面;由于工程加快进度,对部分车位可提前交付,根据月底交付的车位来划分:私家车位、临停车位(未售出),私家车位享有vip特权,它人不可占用。临停车位由岗亭入口处确定后,用无线电联络地库巡逻保安给予引导,确保不占用私家车位。若场内无空闲临停车位时,及时通知岗亭入口处不可进入。为改变目前被动局面,物业公司出具相应的停车场管理方案,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费用过期车辆管理办法:
1、车位管理费到期车辆进场时,系统不抬杆,系统界面弹出进场画面信息,并提示保安此车辆费用到期,并显示过期天数,保安告知车主需要续费,车主反馈同意去续费时,保安对系统放行,若车主未续费出场时,系统不抬杆,显示屏显示过期天数及缴费提醒(原则上过期一两天,可以放行),并报至物业服务中心此车信息,并由楼管员催费。鉴于工作较忙的车主、不能及时缴费的车主,物业服务中心可每月核对车位缴费信息,由楼管员提前半个月提醒车主,并说明情况。
二、无牌车辆(即临时车辆)进场时,系统会将该信息记录,画面会显示出车辆图片,提示保安操作人员人工放行,待保安经过询问登记后给予放行,并详情说明计费标准,具体费用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公示牌标准计算;并用无线电联系车场巡逻保安给其引导临时车位,车辆出场时系统会显示车辆进/出场信息,缴费后保安人员给予抬杆放行,具体办法如下:
1、装修期间送/拉货车辆(包括三轮)进场时,由保安人员询问登记后给予放行,并引导至临停点,并告知装卸完货物后请速离场,否则按车场收费办法收取费用。
2、超载重送货车辆一律不放行(核载5吨以下):(1)可经过详情询问后为其引导至施工临时路线;(2)容易装卸的车辆,可为其提供平板车或斗车折半运输。
3、施工重型车辆一律不放行,引导至施工临时路线。
4、业主搬家具车辆进场时,视限高标准放行,如超过车场限高可引导至地面停放,并告知及时出场,可不收费;可进入地下车场的车辆由巡逻保安引导其停车位置,并告知及时出场,可不收费。
5、装修期间无私家车位的车辆进场时:(1)临时拉货车辆可不收费但计时,由巡逻保安引导至临时停放点,告知车主及时出场,否则按收费标准对其收费;(2)临时来看房的车辆:a、由巡逻保安引导至临时停放点,告知车主及时出场,否则按收费标准对其收费;b、由保安人员用电瓶车运送至楼宇前,私家车辆可停在小区外停车点。此条款只用于装修期间,超过装修期一律按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三、来访车辆管理办法:
1、业主亲属、朋友探访车辆进场时按临时停车收费办法管理,通过大门口安防系统围墙机联系业主确认后让其入场,并由巡逻保安引导至临时停车位。
2、不愿缴费可自行停放在小区以外停放点,步行进入小区。
1、私家车位按季度缴纳车位服务费后,车辆进场时由车牌识别摄像头识别后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项执行。
2、租赁车位的车辆缴纳租赁车位服务费后,车辆进场时由车牌识别摄像头识别后自行抬杆放行,反之按第一款项执行。
3、购买私家车位若无车辆的业主在缴纳车位服务费后,可让其停放亲属等车辆,须由业主前来物业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五、员工车辆管理办法:
1、员工车辆无车位的:因小区外停车点位有限,为确保销售中心客户停车,员工车辆可进入车库停放,须经公司批准由保安人员手动放行,并引导至临时停车位,可不计费。
2、员工车辆有车位的:在缴纳相应的车位服务费后方可进入,并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五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中共河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的十六条举措的通知》(豫纪发〔20xx〕6号)、河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城管〔20xx〕196号)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城市公共停车场运行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停车管理领域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深入整治、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把做好整治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确保实际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认真梳理排查,澄清问题底数,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回应群众关切。
(三)强化责任担当。对存在问题主动担责、不回避推诿,整改问题认真彻底、不敷衍塞责。主动检视和查找组织管理、职责履行方面的问题不足。
(四)坚持标本兼治。克服“就事论事”、“就地论地”思想,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注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根据《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和市纪委《关于开展全市停车收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私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问题,特别是以开展停车收费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小微权力整治,督促推动行业加强监管、堵塞漏洞,促进公共资源管理和制度健全完善”内容要求,结合全县停车场运行管理工作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任务开展整治。
(一)全面开展普查。根据省、市工作要求,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底数清、情况明”、“一张图、一本账”的总要求,全面摸清所辖区域城区内公共停车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的数量底数,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建立城市停车设施供给能力评价制度,推动城市内部挖潜增效、停车资源共享,停车场运行管理政策制定及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二)抓好问题排查。结合全面普查,同步做好问题停车场排查工作。重点围绕:
(1)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是否收支两条线;
(2)是否存在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问题和乱收费、强制收费的“黑停车场”问题;
(3)是否通过合法合规程序取得运营收费资格;
(4)收费停车场是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5)是否存在收费后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问题;
(6)收费人员是否统一着装,佩带明显标识等,全面摸清问题停车场情况。
2、涉及停车收费领域腐败和作风十个方面的问题:
(3)停车收费经营单位(个人)私设、隐瞒停车位,篡改收费账目,截留、挪用、套取、私分停车费问题:
(9)社会停车场挤占公共资源、划地为王乱收费、强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0)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查扣车辆产生的停车费用,仍由当事人自行承担或者变相承担,加重群众负担,借机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深入集中整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停车场及相关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逐个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整改。
属于各单位主管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泊位、专用停车场存在的问题,由各单位组织进行整治。
(四)畅通投诉渠道。各单位各部门要畅通停车场运行管理问题投诉举报受理渠道,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公示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要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办理工作,对群众政策咨询要耐心解答,对投诉举报要及时登记受理、限时处置办理,办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
(五)完善政策制度。全面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健全停车场运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长效制度机制,规范停车场运行管理。
(一)动员部署(8月1日前)。各单位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明确整治任务及要求,理清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制定整治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开展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8月12日前)。按照整治任务要求,全面开展普查和问题停车场排查,全面摸清城区和单位停车场数量底数和问题停车场情况。
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报表排查统计表格后,进行内容审核后(不得缺项、漏项),加盖单位公章,报纸质表格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文档(excel格式)。于8月12日之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蔡生生)进行统一汇总审核,加盖公章报市政府。
(三)集中整治(9月20日前)。按照市专项整治方案,实行项目化推进,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排查问题件件整改落实。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工作,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统筹做好专项整治:
1、发改委负责价格指导和监督工作。
2、财政局负责政府资源的公共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性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监督检查工作。
3、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无照经营、私设停车场收费、乱收费、强制收费的执法管理,监督检查和规范收费停车场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并按公示价格收费。
4、税务部门负责查处停车场不提供合法收费票据、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行为。
5、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和打击经营性停车场强买强卖、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6、住建部门负责完善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向各级停车场主管部门进行移交管理。
7、城管部门负责查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其他公共区域设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泊位的,或者使用地锁、石墩、栅栏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行为。
8、交通部门负责对本部门在城区建设管理的停车场进行排查和整治。
(四)总结评估(11月5日前)。对整治效果作出定量和定性评估。建立完善停车场管理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做好工作总结,上报经验做法。单位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于11月5日前报县城管局,由县城管局进行汇总总结上报县政府。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停车收费行业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当前社会民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列为《省纪委监委关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工作安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作风建设的十六条举措》的重要内容和督导重点。各单位务必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单纯任务和业务思想,切实把专项整治列入党组议事日程和重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这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具体、数据量大,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做好必要保障,搞好工作协调,确保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及时帮助解决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及时通报。
(三)强化执纪问责。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对照整改方案和任务要求,卡紧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对排查发现的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要以公函形式交办处理,不得以问题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为借口,迟滞问题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迟缓、普查不准确、台账数据上报不及时等问题要全市通报批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推动不力、搞数字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六
1、对小区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的车辆进行详细的登记,并建立车辆档案(车辆型号、车牌号码、颜色等),对已登记备案的车辆发给小区出入通行证。
2、为业主临时停车提供方便,小区设有地面停车场,并采取按次收费办法。
3、长期使用停车泊位的业主、使用人和单位,可到小区物业服务处办理停车泊位租赁手续。
4、对业主、使用人已租赁的泊位,小区负责做出相应控制,确保停车方便。
5、各种车辆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意停放,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严禁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车主必须关好车门、车窗,带走贵重物品。车场管理人员如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等情况,应及时通知车主,防止车内物品丢失。
7、停车场只提供场地、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停车场不负责赔偿。
8、车辆进入小区应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小区限速标志的规定,进出车场时遇对面行来车辆,应做到先出后进。
9、小区停车场不准学习驾驶机动车,严禁试车和随意鸣喇叭。
10、对进入小区的出租车同样实行计次卡出入,夜间22:00以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对外来人员乘坐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
11、对进入小区的车辆应维持一定的清洁度,保证不污染道路;5吨以上大型机动车未经小区物业小区物业服务处许可,不得进入小区。车辆停放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绿化带和人行通道上。
12、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进入小区,应停在规定场地装卸材料,不得影响小区交通,装载装修材料的车辆驶离小区还需出示业主的书面证明,方可驶离。
13、对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都应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门岗需在卡上写清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码及门岗保安的姓名或工号,并在值班记录上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工作。
14、应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车辆出入卡,必须保证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现象发生。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七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我局做了大量推进和落实工作。
七是实现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数据共享;
九是完成了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成果应用工作,梳理了《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负面清单》和《锡林郭勒盟水利事项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指南(试行)》。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八
5、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
6、严禁在小区内学车、试驾、超速行驶;
7、出租车、教练车原则上不准驶入本小区,个别接送老弱病残人员和业主随车运货品的出租车,登记后可以驶入,但下客后或卸货后必须马上离开,不得长时间停留.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九
1、办公楼停车场为办公楼的附属场所,由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2、停车场车辆只准停放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客户车辆及内部员工车辆,未经同意的外部车辆及客车、货车严禁停放。
3、停车场内标有专用字样及班车字样的停车位为专有车位,其它车辆一律严禁停放。
4、每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汽车,按标线有序停放,禁止占道停车,随意摆放。
5、停车场优先停放公司所属车辆,除专用停车位外,采取先到先得原则,在停车位饱和情况下,有车员工请自行解决停车问题,无车位车辆禁止在公司院内除停车位标线以外地方停车。
6、车辆停妥后,车辆驾驶员应拉紧手刹,熄火后关紧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7、除公所属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在停车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清洗。
8、办公楼停车场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提供对车辆的保管服务,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损失管理部门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9、办公室将每日对停车场内的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停放车辆进行登记并告知,对停在车辆标线以外的车辆将劝其离场,对于超过二次违反规定者,第三次违反规定者处以xx元罚款,第四次违反规定处以xx元罚款,以此类推。
10、对于一个月内多次经提醒,屡教不改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将视情节严重处以相关处分。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
停车场与住宅相通的防火门,主要为业主进出自家住宅使用,另外,火灾时作为第二疏散口,为共有部分。根据停车场总平面图及住宅地下室建筑平面图,该防火门是在住宅主体结构范围,不在停车场所有权范围,仍由招商物业维护管理。
停车场设计配置的`灭火器为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停车场专用的自来水管线及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采暖系统中属于停车场范围的管线及设备,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热空气幕、暖风机为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停车场范围内的摄像机及线路归停车场专有,由车场公司维护管理;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一
三、车场收银员工作细则。
四、车场员工配备及其他。
(一)停车场设固定车位及非固定车位,固定车位需对号停泊,非固定车位车辆进入停车场均采取就近泊车原则停泊。
(二)免费车辆的使用。
免费车辆需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交由车场主管发行免费卡。
(三)月租车辆的使用。
2、财务部同事与租户签订车位租赁合同,租约复印件交管理处财务部备案,同时知会车场主管车位出租情况。由车场主管发行月票卡。
3、每月由财务部根据租约的规定时间发单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缴租金。
4、租户在缴完租金后,凭缴款单位由车场主管对卡进行延期。
5、注意事项:
领取月票卡时,需向财务部缴纳100元/张作为押金。
a、如因原卡遗失、损坏等原因,需重做卡时,需向车场主管阐明原因并出示缴款证明后方可重新领卡。
(四)时租车辆使用方法。
1、车辆驶至车闸旁取得泊车票,闸杆升起;
2、司机按车道标志指示驶入停车场;(注意服从保安员指挥)。
3、车辆选择车位泊好,锁好车门,离开;
4、离开车场时,司机驾车并持时租车票驶经收银处缴费;
5、泊车未到十五分钟者,免收停车费,每小时5元/小时收取;
6、司机在缴完费后需尽快驶离大厦,以免阻塞车场出入口;
(五)卸货车辆使用方法。
——货车进入首层卸货时,需停泊在卸货区内;
——卸货车辆必须凭卸货单到出口岗亭处领取卸货车辆停车证,享受免费。
1小时之服务,超过1小时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收费标准与时租车辆一致;
——货车在卸货区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货物,并把货物运走;货物不可在。
停车场长时间摆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货主自行负责;
——货车在卸完货物、清点完毕后,需尽快离开,以便其他货车进场;
——货车离场时,持卸货车辆停车证时租卡到收银处缴费;
(六)摩托车使用方法。
1、摩托车进场后,由摩托车收费员发卡,一半悬挂于摩托车上,另一半由车主保管;
2、摩托车必须听从摩托车收费员安排,排放整齐;
3、摩托车出场时,需由摩托车收费员对卡进行核对后交付保管费方可离场;
4、摩托车收费标准为一元一张,月保费40元/月;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二
小区车辆管理一直以来都被物业管理方所重视,因为小区的交通秩序好坏直接影响着整体形象,尤其是对大型高端的别墅小区来说更是如此。因此,选择一套完善的适用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非常重要,性价比是其中重要的衡量指标,大手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就是一套性价比非常高的稳定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主要是面向于中小型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内部车管理停车场而设计的,功能包括最基本的车辆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费经营管理等,并且该系统的外观精简大方、操作简单快捷,完全足够满足别墅小区停车场的管理需求,是一款实用性和通用性极高的停车场管理系统。
别墅小区目前普遍存在的停车场管理难题主要表现在出入口处拥堵、车辆混杂、车辆和业主财产安全无法保障等,而一套简单的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便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该系统只用于内部车辆的管理,即所有外来车辆都无法进入,要进入别墅小区需要登记,这个就避免了车辆混杂,外来潜在犯罪车辆进入小区给业主财产和安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只需要自助地进行读卡便可以实现快速进出,无需如传统管理模式一样进行人工登记,节约了车辆在出入口处的逗留时间,由此根除了出入口处拥堵的现象,给业主车辆带来了便捷。
pm510经济型月卡管理系统是一套性价比极高的小区停车场管理系统,能够解决停车场出入口处拥堵问题,有效规范停车场管理,还能保障车辆和业主的财产安全,别墅小区停车场管理的首选。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提高水利服务水平,泰山区水利局找准症结、高位推动,做到企业有期盼,部门有所为,通过四个提升,全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
提升工作作风,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区水利局全力提升服务水平,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热爱水利、服务企业社会的工作热情,在水利行业提出“人人都是环境,个个都是形象”的服务理念,加强对全区水利行业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践行好“店小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
提升管理水平,打造高效审批环境。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水利部、水利厅水资源管理平台,进行水量远程监管,网上提交,实现企业“零跑腿”完成业务办理;加快“放管服”、“一网通办”改革,深化标准化建设,注重与行政审批部门、税务部门沟通协作,做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共享化,利用已共享的数据资源,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方便群众办事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持续精简流程、压减耗时,努力创建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政务服务优的水利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水平,打造优质服务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效能,持续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全流程”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和办事便捷感。芝田河生态工程在河道清淤时面临渣土外运难题,区水利局积极协调政府相关单位为工程办理渣土外运手续,极大地缩短了手续办理时间,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提升业务水平,打造文明执法环境。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和普法宣传,深入一线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确保水利配套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真正让基层、群众、社会满意。加强对企业单位的涉水服务保障引领,探索公众参与水行政执法机制和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履职、文明执法、柔性执法、优质执法,让水行政执法既有硬度又有温度,既有力度又有风度。采用人性化执法方式,让制度管理不再冷冰冰、硬邦邦,更符合监管对象的需求和期待。
下一步,泰山区水利局将广泛宣传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让泰山区优环境、惠企业、便群众的水利政策措施深入人心,凝聚起优化营商环境的强大社会合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为全区建设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四
为加强分公司停车场的管理,合理利用停车场车位资源,规范停车场使用和车辆停放,保障工作人员及车辆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停车场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
车辆凭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发放的有效停车卡进出停车场,工作人员有权拒绝无卡车辆进入停车场。停车卡办理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
第四条。
外单位办公车辆如需进入停车场,必须经过分公司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停放。
第五条。
所有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同时服从停车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与管理。
第六条。
车辆在停车场内行驶,必须低速行驶,有序停泊车辆,严禁随意占道停车。
第七条。
车辆停妥后,车主应当拉紧手掣、熄火,锁好门窗,并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
第八条。
车辆驾驶员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内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内设备设施或其它车辆造成损伤的,经确认后,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
车辆的资料如有变更,或遗失停车卡,必须立即通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避免引起误会或造成损失。
第十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对车辆进行维修、加油、加电池水、清洗或试刹车等活动。
第十一条。
严禁漏油、漏水、车况不佳或超高、超重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二条。
严禁载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秽、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第十三条。
严禁在停车时擅自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备,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四条。
严禁在停车场内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
第十五条。
停车场旨在为机关人员和外来办事人员提供车辆停放的便利,停车场停放车辆的任何丢失、损坏或车内物品的丢失、损坏,分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本规定由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五
制定及落实停车场管理规范,完善停车场的安全管理,保障车辆停放安全,辖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确保车场设施设备之运转正常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明确停车场管理的有偿保管责任及车位的有偿使用,并向进入停车场车主明确此关系。
1、建议停车场之岗位设置如下:
1.1摩托车、非机动车出口各设固定收费岗;
1.2机动车入口设固定岗,出口设收费岗及固定岗;
1.3停车场内设流动巡逻岗,同时,监控中心也负责停车场内部之监控;
1.1出入口之控制闸杆必须处于正常状态。
1.2灵活调动巡逻,每次巡逻须到指定位置,并留意各路线有否非法停泊、阻塞通道现象或清洁、照明、安全及设备欠妥情况,如有,则应予以记录并及时处理。
1.3停车场内不准进行任何车辆修理,如属紧急维修,可通知当值主管,做好登记,情况属实方可实施,以防借口修理车辆而进行偷车之活动。修理工作结束后须负责将场地清理干净。
1.4如有车辆拖走,须查明证件及车主,并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取得同意后,方可放行。
1.5遇有其它特殊情况,立即通知主管或按照紧急事件应变。
1.6正确指挥交通,勿让出入口堵塞。
1.7发现车辆门窗未关好或出现响警号,须立即通知主管,然后再通知车主。
1.8对所停车辆核实停车证并进行数据登记。
1.9遇违例车辆:如无证停车、堵塞车辆出入等,可通知主管人员。
1.10禁止所有人使用消防喉洗车或在车场内使用其它水源洗车。
1.11指引所有驶入停车场的车辆,按车场的规章制度停泊。
1.12如属临时停放车辆,只可停泊在特定停车位,并必须按规定收费。所收款项应妥善保管于收银柜,不可随身携带,并于下班时点算清楚交主管。
1.13定时开启排气系统及照明系统。
1.14留意车场高度限制,遇有接近限制高度的车辆时,须提醒司机小心驾驶。
1.15留意车位界限及编号是否清楚。
1.16禁止停车场内洗车抹车,防止弄污地面或地面打滑。
1.17留意各交通标记是否清晰。
2、车场当值岗。
2.1指引车辆缓行安全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并应立即跟进检查车辆情况,检查所泊车位是否相符,同时提醒司机关锁车门、窗,并检查是否漏水漏油。
2.2检查车辆有无任何损坏、擦痕,如有任何损坏,都应详尽登记于“车辆情况登记表”上,并要求车主(司机)签名认可。
2.3定时巡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制止乱停放现象,发现违例泊车即申请锁车,清点车库内车辆,与《车辆出入登记表》上是否一致。
2.4定时巡查车场,如发现有车被损坏、车门未关、车未上锁、漏水漏油等情况应及时报主管通知车主处理。未通知到车主时,做好《交接班记录》。2.5仔细登记车辆有关情况,如车牌号码、车型、车位进出时间等。
2.6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的行为,若遇到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主管或物业服务中心及时处理。
2.7发现有人拆零部件或维修车辆时,应立即制止并检查当事人有关证件。
2.8做好区域内安全防火工作,制止任何人员在车场吸烟或动火作业。
2.9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所属区域之车辆一并交接清点无异后签名。
3、车场巡逻岗。
3.1负责整个区域安全巡视工作,特别加强对各走火信道及偏僻区域的巡察,注意盘查可疑及闲散人员。
3.2协助对进入车场车辆管理,指引其停泊适当位置,对商户之已申请固定车位之车辆应督促其不能停泊他人之固定单位,否则申请锁车。
3.3严格检查登记车场车辆有关情况,发现有车辆未锁车门时,应立即通知上司跟进联系有关车主,然后守护车辆旁,等候上司到来进行处理。
3.4按消防规范巡视并检查消防设施,做好巡视记录,确保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5协助车场当值人员对各种停放车辆的管理。
4、车场道口岗。
4.1当发现有车辆需进入停车场,驶近道口挡车器时,应立即走近车辆,向司机立正行举手礼。
4.2当司机开启车窗时,递上保管卡同时说“先生(小姐)请收好保管卡(出示登记卡)。
4.3在发卡的同时,另一名值班员应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填写个各栏目。
4.4在卡登记完毕后,应立即将道闸开启放行,并提示行驶路线,若后面有紧跟着车辆排队时,应示意其停下,并致歉“对不起,久等了”,然后发卡。
4.5车辆安全进入道口后,方可放下道闸,避免道闸损坏车辆,车辆进入后切记放下道闸,以防车辆冲卡。
4.6当遇到公安、警察、政府部门执行任务的车辆要进入时,查证后方可放行,应作好《交接班纪录》登记车牌号。
4.7当发现有车辆驶出园区达挡车器前时,即上前立正并说“先生(小姐)您好,请您交还保管卡”等礼貌用语,并核对车牌好号。
4.8查对无误后,值班员开启车挡,并迅速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做好登记。
4.9若出场车辆和司机有疑问时,应向司机详细盘问核对有关情况。在盘问和核对过程中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截留车辆,机智地应付司机,并用对讲机报告主管、监控中心和物业服务中心。
4.10遵守管理服务文明礼貌用语。
5.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正点交接班。
5.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日记和有关通知单,详细了解上一班设备运行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5.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所卫生、交设备运行动态,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5.4如在交班时设备突然发生故障,或正在处理故障,应由交班人员为主排除,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其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视事故报告分析后,再作决定。
5.5在规定的交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岗,擅自离岗者作旷工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主管要追查原因,视具体情节作出处理,交班者延长的工作时间除公布表扬外,并发给超时工资。
5.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班者,交班人不得交给他们,并及时报告主管,统筹安排。
1、停车场地位置:郑州市东明路河南省肿瘤医院。
2、停车场地面积:xx,车位:xxx个;
3、承包费:包括场地使用费和物业费,场地使用费为xx元/月,物业费为xx元/月,合计每月停车场承包费为xx元/月(大写圆),承包方除支付承包费以外还需支付停车场内的用水、用电和日常维护费用。
为确保车场秩序良好及人员安全,凡驾车进入本车场的司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装载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车场,如违反规定擅自进入,发生事故,除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外,并追究司乘人员的责任。
2.本停车场收费只提供泊车车位,泊车后请自行锁好车辆,关好门窗。任何车辆或其附件和车内对象的遗失或损坏,无论任何原因本车场概不负责。
3.本停车场的车位分为时租车位、月租车位及固定车位,并规定以一张泊车咭供固定一辆车使用。泊车时请自觉按指定位置分别停泊,不允许乱停乱泊。凡违法乱纪反规定、拒交车位使用费、强行乱停乱放、不听劝告和车辆,本车场将采限相应在措施,不排除将车辆扣起或拖离车场,并作严肃处理,相关费用由车主负责。
4.停泊时租车位之车辆应入闸取卡,离场时先到停车场收费处自觉交费,交费后15分钟内出闸交卡,车辆离场。未缴足车位使用费者,管理者有权拒绝放行,直至所有车位使用费(含扣押期间的车位xx元使用费)全部付清方可离场。
5.停车卡必须妥善保管,不提污损、折迭或遗失,如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并向车场物业服务中心申办补领手续。时租车位的车主应实时向停车场收费处报告,经车场主管核查有关证明文件后方能取车,除须缴付实际之车位使用费外并须缴付手续费。
6.保持车场内清洁,不得在车场内清洗车辆,不得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不得在车辆内入油和维修车辆,不得在车场内弃置垃圾。
7.爱护公物,车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当事人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有故意冲卡,损坏收费器械设备或其它车辆内之设施,需按照物业服务中心要求之金额赔偿。
8.本停车场内的车辆,无论任何原因,若有需要被拖走移动发生的损坏,本车辆概不对任何损失负责。
9.驾车人仕必须遵守场内指示牌行车,确保车辆不得停泊在划定车位界线以外的任何地方,亦不得妨碍本停车场之出入口或任何通道。
10.凡在车场停放车辆的人员,有义务检举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共同把车场管理工作做好,如对本停车场管理人员之投诉,可向当值之车场主管提出,或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中心。
11.物业服务中心如有需要将随时增加或修改停车场之管理规则而不作另行通知。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六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停车场管理质量,建立良好的车辆停放秩序,保障车辆停放安全,院区交通畅顺,出入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现制订医院停车场外包经营管理方案。
医院总共有车位453个,其中地下停车场145个,生活区:固定停车位98个,医疗区固定停车位180个,露天临时停车位30个。由于医院部分楼层装修,有可能造成停车位数量的变化,其风险由中标人承担。
限用于医院员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等车辆的停放,不对外开放经营(医院员工车辆大约330左右,目前每台月保费100元)。
方案一:维持目前停车场管理现状,收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
要求营运期间,停车场使用的水电费、地下室机械车位年维保费、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的维护费、税费、保险费、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年审、公共设施因人为损坏的维修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由承包方负责。停车场管理人员的住宿承包方负责安排。
方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xx万元。
承包方在方案一负责日常相关费用要求基础上,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车场内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停车场管理系统设备设施改造、重新对院内停车位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制作(将放疗中心至水电科前路段改双向车辆行驶和1.5米宽人行道)等,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车场承包管理费xx万元。
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础上,负责院内道路改造将车场周边主干路段改造沥青路面,具体改造方案医院负责制定,费用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可根据我院现有的停车场地,在不改变医院整体规划基础上,适当增加机械车库,解决车位少停车难的问题。
医院正门道闸收费、北门道闸收费、地下停车场管理、自行车停放点、路面巡逻岗等5个岗位,需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西出口道闸7-21:30分收费需安排2人,7至18:30分主要路段车辆指引和停放管理,需安排人员7人(医院大门进出入口处非法摆卖、车辆乱停乱放管理2人,门诊停车场、医疗区东路段车辆行驶指引、3号楼停东场、南楼路段、生活区停车场等部位,在医院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管),共计:24人。
1、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遵守医院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监督、检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经医院允许,不得对停车场进行任何改造。不得转租、转借他人,擅自改变用途或者不服从医院管理,医院有权提前收回场地并终止合同。
3、承包方在车辆管理中,不得扣押车辆停放者的证件和财物(若有争议纠纷应由公安部门或相关部门解决)。
4、在本院停车场所发生的汽车车损、事故,由承包方报交警处置,本院不承担责任。
5、承包方应按医院要求,疏导引导入院的汽车到位,按画线车位到车场停靠,不允许出现车辆乱停、乱放、拥挤、堵车,院内主干道、转弯路段、出入路口必须通畅、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车辆进出有序;防止车辆停靠丢失和损坏,车场的`车辆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车辆纠纷、丢失,赔偿问题由承包方处理解决。
6、医院内如发生突发事件,医患纠份,急救抢救和现场救护等临时需占用停车场所,承包方无条件服从院方安排和调度,不得拒绝。
7、院内员工、生活区住户按医院规定收费。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的来院公务的车辆不得收费(包括:政府机关和相关部门如公检法110、119,120急救车、救护车、水电气、消防监控设施、运送药品,送血及运输院方的设备材料等的车辆)。不允许社会救护车在院区停放和转运病人现象违者将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罚。
8、凡载送患者就诊,住院或来访的车辆(包括营运出租车)卸客即离开的,30分钟以内承包方不得收费。医院停车场如停车位已满,应立即出告示,告知车主本车场车位已满,并安排人员到入口处路面进行车辆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从业人员应在签约时向医院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按规定签订履行合同责任书。承包期间,院方如发现承包方从业人员有违纪违章或违反有关规定不服从管理的,院方有权责成承包方换人,承包方应及时更换。
10、要求从业人员应统一服装并佩戴上岗证,仪容整洁,着装整齐,文明礼貌用语规范,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未佩上岗证及行为不当,有损医院形象的每次罚款200元。停车场招聘员工需经保卫科备案并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车辆停靠许可证,税务营业执照,并在停车场显目位置悬挂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价格收费标准,收费许可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金、工商管理费,如未交纳,则由承包人承担相应处罚。
12、承包方应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按税收管理制度使用发票。不得使用假票和涂改及与单位不相符的票证,不得伪造有关证照和票据,如因违法违规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或在承包期内发生的投诉,由承包人负责解释、答复,情节严重的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承包方应依据国家法律和地方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履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认真做好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车内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其他化学品。如有违反上述各项约定,将须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内的一切经济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内应保护、维护院区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绿化,停车场的卫生管理由承包方负责且必须符合医院卫生管理要求,院方如有重要检查及大型活动,承包方应无条件配合。承包方如有违约或违规,院方将追究承包方责任。
医院停车场主要用于本院员工、生活区住户、来院就诊病人及家属车辆停放,不对外开放经营。
1、本院员工、生活区住户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医院规定标准收费,每台每月100元。
2、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停放,对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凭该院当天门诊或住院有关凭证(当天收费收据、住院押金收据)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现收费标准收费。
3、对非接送病人看病的车辆,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按二类停车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七
根据《三明市城市管理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城管〔2022〕7号)及《中共泰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加强日常监督推动“点题整治”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纪办〔2022〕3号)有关工作要求,为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进一步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决定在全县开展深化整治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问题及规范收费管理等行为专项工作(以下简称“停车场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完善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长效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行为明显减少,对发现的问题按照常态化的监管制度及时整治到位;对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及实现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镇公共停车泊位50个。
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合力做好辖区内停车场整治工作的谋划、部署、推动和提升,具体落实停车场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所,实施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100%实施分区域(类别)、分时段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全县道路停车泊位100%设置夜间22:00至次日早上7:00不等的免费停车时段;对需要纳入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城区公共空间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所,要完善相关收费规定,加强停车收费管理。
泰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城区道路范围内违法设置停车泊位的摸排工作,2022年底前,城区道路停车泊位摸排率达到100%。
泰宁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城市停车设施建设需求,合理安排停车设施规划空间;规范利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占用储备土地设立经营性停车场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率达到100%。
泰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大停车场建设力度,力争全年新增城区公共停车泊位50个;严格对照20xx年问题台账,对已完成整改的城市公园、绿地、广场逐一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零反弹;按照100%比例全部完成实地排查。
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持续宣传停车场收费明码标价“十个清”“十个不”倡议,推动停车场经营者增强规范收费主体责任意识,依法查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合法设立的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核查率达到100%;配合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对移交的需办理营业执照停车场名单进行核对,积极引导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停车场及时主动办理,办理情况及时向县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反馈。
1.落实长效制度。各职能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规范化管理。
2.完善闭环机制。对投诉举报受理、转办、调查取证、核实、整改、反馈等各环节实行闭环管理,明确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和有关要求,畅通群众评价反馈渠道。
(二)持续做好新增城区公共空间违规设立经营性停车场和收费不规范问题整治。
1.加大宣传,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宣传海报、宣传小册子等载体,在街道、社区、居住小区和停车场等场所进行宣传,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拓宽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2.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综合运用数据套合、资料审核、实地核查、信访举报线索收集等手段,继续排查新增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加强跟踪,确保整治工作实效。不定期对整改后的.停车场进行抽查、暗访,防止回潮和反弹,巩固整治成效。
(三)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增强停车泊位,不断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1.坚持疏堵结合。坚持以改造提升为主,确需取缔的,应另行补充相应的停车泊位数量,确保现有城区停车泊位总量不减少。
2.提高停车位使用效率。积极推广公共停车设施智能管理平台建设,探索错峰停车,提高停车设施的使用效率。
3.多方式新设停车设施。采取增划道路停车泊位、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和新建停车场等方式增加停车设施。鼓励利用政府储备用地、待建土地、空闲厂区等闲置场所,依法设置临时停车设施,缓解停车困难。
(一)部署推进(7月底前)。
县住建局按照“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的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职能部门具体分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改提升(9月底前)。
各职能部门在全面梳理、总结去年实施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进一步健全完善城区公共空间经营性停车场规划、设立、备案、建设、经营、收费等方面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新发现的问题,逐宗建档,实行台账管理,并结合实际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整治一宗,销号一宗。
(三)验收巩固(10月底)。
县住建局对开展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汇总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同时,建立健全停车场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停车场管理,加强常态化属地日常监管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停车场点题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有关“点题整治”工作。围绕整治项目和工作重点,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促,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并接受县纪委监委的监督。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同协作,增强工作合力,及时建立健全信息互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清单,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处置到位;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进展迟缓、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定期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问题、困难,合力推动整治工作,推动全县上下“一盘棋”开展整治。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及时做好“点题整治”项目的宣传发布与政策解读。要加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收集和及时反馈群众诉求,每月通过信访、“e三明”、“12345”等多渠道了解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建立有关台账,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升群众满意率。
(四)建立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工作台账”和“问题台账”双台账月报告制度,县住建局于每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委相应纪检监察室和市协调机制办公室,10月8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五)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县住建局要督促各职能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逐项落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成果清单”三项清单。对整治中发现的个性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共性问题要建立机制,堵塞漏洞。对已整改问题,每半年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在整治中发现的行业性、普遍性、政策性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深化改革举措,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八
为规范我院停车场管理,确保车辆进出安全有序,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具体如下:
1.停车场的出入口均使用ic卡智能系统。
2.职工车辆收费:
(1)本院拥有车辆职工需到保卫处填写《月卡车辆申请表》。
(2)白天(不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80元/月交纳停车费;如确因工作需要夜间停车,当月夜间累计10日内的.不加收停车费,如超过10日的,从第11日起按8元/日加收停车费。
(3)过夜停车每位职工按260元/月交纳停车费。
(4)相应费用由保卫处每月上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在本人工资内扣除。
(5)因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另行处理。
3.外来车辆:按遵义市物价局核准的停车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
4.保卫处负责ic卡的开通、补办及更换。
5.如ic卡损坏、遗失等,职工需到保卫处更换或补办,并同时交纳ic卡工本费。
1.职工停车区域:
(1)第三住院楼负2楼地下停车场。
(2)行政办公楼前小广场及其后侧区域。
(3)行政办公楼地下停车场。
(4)老住院楼前小广场。
2.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除职工停车区域外,其余区域为患者及家属停车区域。
(各位老师,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院办或保卫处,谢谢。)。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十九
智能化立体停车场采用先进的智能控制系统,车主从泊车到取车全部由系统自动完成。车主只需将车开到车场进口的旋转工作台上.控制系统将自动发出指令,旋转工作台自动旋转到升降机位置,然后升降机上升至要停放的楼层,升降机上的铲车把车辆送到规定的停车位置,完成存车动作。取车过程则相反,由于在车库的出口设置了一部自动转盘,司机取车时不用倒车出库。整个停车库系统还配有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停车监控系统等,具备以下的功能。
(1)感应卡功能
能够长距离感应,进场发卡,记录车辆信息、入场时间,出场读卡收费,读写速度快,操作简便。
(2)自动道闸功能
入场感受车辆自动开启,出场收卡自动开启;能够接受手动输入信号,便于调试安装;具有延时、欠压、过压自动保护:可缓冲接受两条抬闸指令,可连续过车,电闸带rs232串行通信接口,可接受收费管理电脑的直接控制;使用光电开关进行行程控制,使用寿命要长:增设紧急手动装置,以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3)出人口管理功能
要求感知车辆有无,无车不发卡或读卡;读卡判别,无效则灯光报警;系统随时识读进入票箱感应区内已经过合法授权的'感应卡、一次性读取卡上的卡类、卡号、进出场标志、数据,送cpu处理后,根据卡的类别进入相应的处理程序,显示卡号及卡状态;停车记录建库存档,并可保存上万个记录。
(4)停车场管理功能
自动完成临时卡收费、放行功能;可调出车辆出入的时钟日期;生成各类统计报表,具有强大的数据检索查询功能:停车场管理软件具有联网功能,可通过远程实时监视与控制:全中文菜单式操作界面,操作简单、方便。
(5)监控中心功能
滚动式led 中文电子显示屏提示,空车位显示.使用户和管理者一目了然;具备ups,保证在系统断电的情况下正常运行:智能控制器带rs232通信接口,可实现多个出入口的联网运行。
单位停车场管理方案篇二十
市中启莱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化高新技术企业。创立于21世纪初,公司主要致力于停车场管理系统、门禁考勤系统、智能通道、巡更系统、电动道闸、车库门、庭园门、智能小区一卡通系统等机电产品以及相关周边产品的系统开发,并以优良的品质,优秀的服务,演泽出一个超尖端的智能化世界......
目前,公司的"智能一卡通"、道闸等多项产品在全国市场稳居同行业前列,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获得了丰硕的成果。
公司建立了明确的质量方针,全新的经营理念在不断完善的市场结构前提下,采取多样化的销售代理制、经销制,多方经济运行机制并举,不失任何发展机遇,努力使企业发展成为安防业的领航者。
我们拥有一流的人才,一流的团队,同时也拥有一流的服务。
我们贯彻执行"持续改进产品和服务,达到所有用户满意的质量"目标,我们坚信质量只有起点而没有终点,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停止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改进,我们理解用户的要求总是合理的,用户的不满意是我们改进工作的直接动力。
公司素以严格认真,倡导“团结务实,稳健发展”的企业精神,营造安防至尊品牌是我们创业的追求。“诚信为本、客户至上,精益求精、质量第一”是公司立业的宗旨,遍布全国各地的销售网络随时为用户提供最完美的服务。争创优质的产品、一流的售后服务、实现用户最完美的价值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也是我们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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