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订够的商品价格及材料价格(单位:元)
商品名称
型号/材料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角分¥:说明:费用(如铜管,开孔费用等)按市场变动来计算。
(2)质量要求:甲方保证本合同所供应的商品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负责对产品实行国家规定的空调三保政策(整机二年,压缩机三年)。
(3)验收方式:货到现场进行初步验收,无异议即可进行安装,安装完毕后按质量要求整体验收。
(4)运输要求:甲方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乙方须配合甲方。
(5)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货到现场,乙方开箱验收以后,乙方必须付清货款的______货款。安装完毕后,由乙方验收,无异议以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货款,包括空调的材料费用(包括铜管加长,开孔尺寸,打洞,风口等产生的费用)。
(6)为工程顺利进行。乙方须配合甲方安装人员(包括打洞,开孔尺寸,空调安放的位置,电源位置等)。
(7)在合同发生争议时,按照《经济合同法》仲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裁决纠纷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8)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用。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在没有付清货款后,产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收回产品。竣工结算后,合同失效。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证件号:证件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地址:地址: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二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化工厂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供电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1.双方因_________市______区现只有______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______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______千伏变电所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___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___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______千瓦______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_______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盖章)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三
供电方(供x):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电方(供x):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用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已阅读并充分了解《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有关内容,并同意遵守。
一、用电地址.用电类别:___________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类别:___________(工业/非工业/农业/商业)
3.用方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
1.供x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380伏电压的电源。
2.供电电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常用电源
供x经公用变压器,采用(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核准用电容量为_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见附件一)
b.备用电源
供x经公用变压器,采用(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各用用电容量为____千瓦,其与主供电源采用(机械/电气)联锁,不得并列运行。
3.用方采取下列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生产产生的影响:___________
a.用方自备发电机____台,总装机容量____千瓦。与xxx采用(机械/电气)闭锁,用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b.非电保安措施是______。
4.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x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x应向用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x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方愿意配合。
四、用电计量
1.供x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___________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_处,安装的有功电度表为_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_。用于计量(动力/照明)用电量。
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处,安装约有功电度表为__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__。用于计量(动力/照明)用电量。
3.设在用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x办理,用方愿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供x在用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用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供x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用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x,由供x负责处理。用方认为供x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个工作日内,可向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计价依据及用电电价:___________
供x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方定期结算电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用电电价:___________
供x对用方执行单一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供x应在每月_____日定期抄表,并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方收取电费。
用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供x委托_____银行向用万电费开户银行划拨电费。每月分三次划拨,即每月6日.16日.26日按全月电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划拨,并于次月6日结清当月全部电费。
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用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供x存出电费保证金和电表保证金。用电终止时,供x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3.用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4.用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六、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双方协商确认:___________
a.常用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处;
b.备用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处;
产权分界点电源侧资产属供x,由供x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负荷侧资产(除供x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及总熔丝箱)属用方,由用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动对方分管的供用电设施。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的,事后应在二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用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供x.用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x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方应予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方愿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用方需新装.增加或更换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x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4.用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同意事先到供x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5.未经供x许可,用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x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站址。
6.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八、违约责任
1.供x违约责任:___________
供x未能依法按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方停电,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x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供x的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x将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
供x发生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x将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x不承担赔偿责任:___________
①用方自身的过错;
②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
③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电力运行事故。
2.用方违约责任:___________
用方不按期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
①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②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x催交,用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x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方自行承担。
用方愿遵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规定之行为。如有违反,供x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用方违反约定事项第5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方承担,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x损失也将由用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______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供电时间
a.己受电用户在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供x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xx用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x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x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上海市电力公司供屯营业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4.本合同的签约地为。
5.本合同附件包括:___________
a.附件一:___________用电设备清单
b.附件二:___________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c.附件三:___________供电方违约赔偿办法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用电方: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四
供电方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临时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性质和用电容量
1、临时用电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临时用电主要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电容量
经供电方确认临时用电容量为:
(1)受电变压器____台,总容量为____千伏安;
(2)用电设备____台,总容量为____千瓦。
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
4、供电贴费
根据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____千伏安(千瓦)×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计____元。临时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
二、供电方式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hz临时电源,采用:
1、高压供电:代电电压为____千伏,从____线路____杆接线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千伏安。
2、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从____公用变供电。供电容量为____千伏安。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____安培,无功电能表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____,电压互感器变比为____。
2、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3、用电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时,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4、供电方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电方定期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应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应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的方式为:
a、用电方以________方式交付电费;
b、供电方委托________银行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出电费保证金额____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____元。用电终止时,供电方
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五、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用电方双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________处。____属于________。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用电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3、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约定事项
1、用电方不得将临时电源向外转供电,也不得将临时电源转让给第三人。供电方不受理用电方变更用电事宜。用电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用电的,应在用电终止前向供电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临时供用电合同到期,用电方如不办理继续用电手续,供电方将终止对用电方供电。
2、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3、用电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七、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经双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者外,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有关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下列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示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个性时,则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____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盖章)
用电方:(盖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人:(签章)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签约时间:__年__月__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五
______供电局______钢铁公司
计划供用电经济责任合同书
一、用电指标:
__月份______钢铁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____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钢铁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____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_________供电局保证______钢铁公司用电指标____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钢铁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______钢铁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______钢铁公司不超指标____万千瓦情况下,由于_______供电局原因影响______钢铁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______钢铁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______钢铁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______钢铁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______钢铁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___月___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______钢铁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______钢铁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______钢铁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______供电局用电科和______钢供电厂。
_______供电局______钢铁公司
负责人:负责人:
经办人:经办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六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环阳光星苑临时用电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双方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二、 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向供电部门、规划部门立项、报批并获得同意的相关文件及图纸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为: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合同价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三、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带电作业等手续、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2、 由甲、乙双方协定造价为¥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圆整)结算,合同价应包括办理一切负荷申报、相关行政交费费用、设计费、高低压电缆敷设费用(含电缆主材及辅材)、架空线架设费用(含主材)、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费用、设备费及设备保管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等一切费用。
3、 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如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须另行增减,按双方签证在结算中调整。
4、 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而作调整;
四、 合同工期
1、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20xx年月日;竣工时间为20xx年月日;
2、 本合同约定方可顺延工期。
五、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按时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2) 委托专职现场代表,检查、监督工程质量,处理施工中的设计、变更、签证等工作;
3)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水、电及土建现场);
4) 工程竣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提供办理通电手续所需资料。
2、 乙方责任:
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图纸及国家电力部门验收规范,保证施工质量并验收合格;
2) 查阅施工图纸,提出施工方案,按期、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3)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规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确保施工安全,并负安全责任;
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积极按照甲方监理要求进行专业施工;
5) 如因安装过程中出现错误而损坏甲方供电线路设备,由乙方负责;
6) 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和送电。
六、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30%的预付款,主设备进场安装后10日内支付合同价的50%,工程竣工通电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15 %,本合同工程造价 5% 作为质保金,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并办理保修终结手续后十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余款(无息)。
七、 材料设备供应
1、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进并送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需附有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电力部门、机械部门生产许可证等。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如供电部门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附表中的报价已含运输费、吊装搬运费、税金、检测费等一切费用,即为外电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包干价格。
八、 竣工验收
1、 送电手续由乙方按当地供电局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办理。
2、 工程验收以经当地电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录、验收规范及深圳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深圳市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3、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制相关记录表,持表通知供电部门检查。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供电部门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自行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事后供电部门提出复查,复查费用及迫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 工程竣工验收,甲方应会同供电主管部门进行,并以供电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为准。
九、 保修期
1、 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若乙方因此拖延维修或知而拖延,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 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也需在接甲方通知之日起2天内到现场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承担更换零配件的工本费。
十、 工程主材归属
乙方安装的所有的scb10-2×500kva箱式变配电设备设施及电缆的所有权归甲方。
十一、 违约责任
1、 工程竣工后甲方在能力内必须协助乙方办理工程验收有关手续,若因甲方不能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验收手续,超过施工期限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本合同,若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方过错,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3、 如工程竣工后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予设备不送电,催收并应向甲方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天计算,其标准为所欠款项的千分之三,且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甲方负责。
4、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罚金,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已向乙方支付的款项的千分之三。如乙方逾期一个月仍未履行该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甲方按本合同已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5、 违约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十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对方进一步补充理由和证据,如违约方在十天内未予签复,视为批准该项索赔。
十二、 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 本合同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七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主要生产“国虎”“xx”牌环保家电(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乙方通过认真细致的市场调研,对国家发明专利,环保新产品市场前景充满信心,自愿代理经销甲方系列家电产品。
甲方根据乙方经济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市) ,作为上述产品的独家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 月
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在协议授权期限内,在所代理的区域,代表甲方对上述专利产品从事广告宣传、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乙方积极宣传推广专利产品,监督市场上仿伪产品,及时反馈给甲方,并协助打假取证工作。
1、甲方在授权期限内,不准在授权区域内,设立除乙方之外的其他经销商,甲方也不在此区域内,自行设定经销点,否则,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积极发展以专营店、零售店为基础的分销网点,并及时将专营店、零售店产品的经营情况反馈给甲方。
3、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产品资料等,配合乙方做好销售工作,提供必要的营销、售后服务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售出产品的机型、编号及用户的相关资料。
5、乙方在超越本协议限定区域,操作任何与此产品相关的事宜,均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认可后方可操作。
6、如乙方所辖区有客户直接向甲方进货,甲方将无条件介绍给乙方,由乙方与其签定购销合同。
二、价格
1、首次进“内衣消毒柜”“衣物消毒柜”“厨房垃圾处理机”优惠,货值 万元,产品 台,共 台,以后具体价格按价格表执行。
2、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具体带运费的产品价格,经甲、乙双方,根据物流运输费等按实结算,或乙方自付运费。
3、出口产品,产品改进,根据成本费用增加等,协商提高产品价格,根据原材料等涨价降价,协商提高或下降产品价格,具体按照新价格表执行。
三、质量问题及处理
1、甲方给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符合国家及有关标准。
2、乙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检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保管好产品,作好原始记录,属甲方责任给予调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否则后果自负。如乙方有意制造质量问题,损失、费用等由乙方承担。
3、产品一年内确实出现质量问题,实行三包,小修由乙方负责,大修、包换、包退由甲方负责。
4、在销售过程中,由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超出保修期后,甲方有偿提供配件,乙方负责维修。
四、定额与奖励(单位:万元)(本条暂不执行)
家电
系列 回款
返利
五、购货、付款、结算
1、乙方通过传真或电话方式,直接通知甲方购货品种、规格、数量经双方确认后,款到后十天内发货。
2、产品运输由甲方负责,将货物运至乙方工商注册所在地,运货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3、货款通过银行结算或现金提货,直接与甲方财务结算,或甲方书面指定专人收款,乙方不能以现金,或个人汇票形式,直接支付给甲方业务员等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六、宣传费及事物支持
为协助乙方开拓地区业务,在乙方首次进货时,产品价格优惠,用于展台、广告宣传等。销售“厨房垃圾处理机”的,免费送展示“洗刷柜”一个,价值300元。
七、首次进货与退货
1、首次进货额为 万元。
2、在协议期限内,乙方经过12个月时间销售后,认为产品不适合本地市场,有权提出退货或换货,退货产品须包装完好、确认产品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甲方收到货物将在十五日内退款给乙方,或调换同款的其它产品,运费由乙方支付。乙方退货或停销“厨房垃圾处理机”,价值300元展示“洗刷柜”一同退给甲方。
3、如乙方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不予退货,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区域保护
乙方不能在代理区域以外建立销售网点,不能跨区串货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扣乙方下次进货50%的货款,如乙方有二次串货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并不予退货换货。
九、其他
1、本协议生效前提为双方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实施了协议约定的首次进货额。
2、未尽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代理商在规定期限内或12个月销售任务不达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甲方只为乙方提供产品和有关服务,如乙方出现有关问题,责任与甲方无关。
5、如协议执行中发生争执,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也可诉之法律,诉讼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6、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签字、盖章,首次进货15天内款到后,本协议有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八
供电方: 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负责)人: 法定代表(负责)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为明确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供电方)和临时用电单位(以下简称用电方)在临时供用电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的规定,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用电地址、用电容量
1、临时用电地址为 。
2、临时用电主要用途为 。
3、用电容量
经供电方确认临时用电容量为:
(1)受电变压器 台,总容量为 千伏安;
(2)用电设备 台,总容量为 千瓦。
具体用电设备清单见附件。
4、供电贴费
根据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交付供电工程贴费 千伏安(千瓦)× 元/千伏安(千瓦),共计 元。临时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办理供电贴费清退手续。
二、供电方式
供电方向用电方提供交流50赫兹临时电源,采用:
1、高压供电:供电电压为 千伏,从 线路 杆接线供电。供电容量为 千伏安。
2、低压供电:供电电压为220/380伏,从 公用变供电。供电容量为 千伏安。
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三、用电计量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处。安装的有功电能表 安培,无功电能表 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 ,电压互感器变比为 。
2、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电方计算电费的依据。
3、用充计量装置安装位置与产权分界处不对应对,线路与变压器损耗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4、供电方设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拆除动、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均由供电方办理,用电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1、供电方根据有管理权的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国家规定定期向用电方结算电费及随电量征收的有关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1)供电方按规定的日期抄表,按期向用电方收取电费。
(2)用电方在供电方规定的期限内全额交清电费。交付电费方式采用:
a、用电方以 方式交付电费;
b、供电方委托 根行向用户收取电费。
3、按国家规定,用电方向供电方存山电费保证金额、元和电能表保证金额 完。用电终止时,供电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4、用电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电费。用电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异议时,应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请求电力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五、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经供电方、用电方协商确认,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设在 处。 属于 。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属供电方,由供电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分界点负荷侧供电设施属用电方,由用电方负责运行维抓管理。
2、安装在用电方的用电计量装置由供电方维护管理,用电方应负责保护。如有异常,用电方应及时通知供电方。如发生丢失或损坏,用电方应负责赔偿或修理;如私自迁移、更动和擅自操作的,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第5项处理。
3、供电方、用电方分管的供电设施,除另有规定者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动。如通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时,事后应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
4、在供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电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责任分界点为基准划分。供电方、用电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约定事项。
1、用电方不得将临时电源向外转供电,也不得将临时电源转让给第三人。供电方不受理用电方变更用电事宜q用电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继续用电的,应在用电终止前向供电方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临时供用电合同到期,用电方如不办理继续用电手续,供电方将终止对用电方供扒
2、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电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用电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用电方应当予以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电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电方应派员随同,配合检查。
3、在用电方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准上岗作业。
七、违约责任
1、用电方不按期交清电费的,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a、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b、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电方催交,用电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电方可依法按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电费违约金。
2、经双方约定,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的其他违约责任按《供电营业规则》相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供电方、用电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共同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可选择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有关法律、章规的规定办理。如遇国家法律、政市调整时测按规定修改、补充本合同有关条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自供电方,用电方签字,并加斧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 份,供电方用电方各执 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a、 。
b、 。
以上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签名盖章) 用电方:(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人:(签名盖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九
为了协调电力供、用双方的关系,明确双方的责任,确立正常的供用秩序,安全、经济合理地使用电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全国供用电规则》的规定,经供用电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_____市______化工厂。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市______供电局。地址: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于____市______区签订供电合同如下:
1.双方因___市__区现只有___千伏工农线供电,线路已满负荷运行,电压质量不良,不能再增加供电负荷。甲方___千伏变电所现轻负荷运行。为了解决___区用户生产用电,双方协商新增负荷由甲方供电。
2.甲方___千伏变电所___千伏安主变压器因内部有放电声,暂停运行检修,更换为___千伏安主变压器投入运行。乙方同意保留___千伏安用电契约容量,投入时不再重新申请增容。
3.甲方同意暂外带乙方的用电负荷共___千瓦___安培,掌握其用电情况,负责供电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4.电费收缴办法:乙方用户由乙方直接装表计量收取电费。甲方总电度表减去其它用户的其余部分电度数,由乙方向甲方收取电费。
5.甲方外带乙方用户和其他用户负荷是暂时的供电措施。___区变电所建成后,乙方计划的10千伏电网供____区负荷。
6.本合同于_____区变电所建成后失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字、盖章)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十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办公室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购买甲方投资开发的____县种子公司旧址新建办公楼靠泰山xx
二、三层一部分(约448㎡)作为办公室。
二、房屋座落:位于____县城关东街县种子公司旧址,泰山北xx。
三、面积 ㎡,另xx库一间,面积约 ㎡.
四、房屋结构:砖混结构。
五、房屋建筑标准:以现已建成的房屋现状为标准。
六、房款及支付方式:
1、房款:单价为 元 ㎡,总房款为 元㎡215; ㎡ 元,最终结算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2、付款方式:乙方已向甲方付款 万元,剩余房款约 元及修楼梯费用 元,待甲方产权证办理好交于乙方后1个月内全部结清。
3、产权证办理:房屋交付使用后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产权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附屋设施及室内设施:
1、院子属于共有部分,乙方有共同使用和共同管理权力。
2、二楼阳台归乙方使用。
3、甲方负责安装室内水、门窗设施,并负责接通水、电。
4、室内墙面为防瓷涂料,费用由甲方承担。
5、室内地板砖由乙方自己负责。
6、已做楼梯所花费用 元全部由乙方承担,并于最后结算房款时一并付给甲方,此楼梯由乙方拆除,乙方在此处另xx库,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x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x)甲方法人代表: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x) 乙方法人代表: 签订日期: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十一
供电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
供电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用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已阅读并充分了解《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有关内容,并同意遵守。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类别: (工业/非工业/ 农业/商业)
3、用方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供方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 380 伏电压的电源。
2、供电电源:______________
a、常用电源
供方经公用变压器,采用 (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核准用电容量为_____千瓦(具体用电设备见附件一)
b、备用电源
供方经公用变压器,采用 (架空线/电缆)向用方供电。用方各用用电容量为____千瓦,其与主供电源采用 (机械/电气)联锁,不得并列运行。
3、用方采取下列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生产产生的影响:
a、用方自备发电机____台,总装机容量____千瓦。与网供电源采用 (机械/电气)闭锁,用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b、非电保安措施是______。
4、具体供电接线方式见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方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方应向用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方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方愿意配合。
1、供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
(1)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_处,安装的有功电度表为_____安培。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_。用于计量 (动力/照明)用电量。
(2)用电计量装置安装在____处,安装约有功电度表为______安培,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______。用于计量 (动力/照明)用电量。
3、设在用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更换、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方办理,用方愿提供工作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供方在用方新装、换装及电能表强制检定站现场校验后的用电计量装置应加封。用方应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供方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托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用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供方,由供方负责处理。用方认为供方装设的计费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15 个工作日内,可向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
1、计价依据及用电电价:
(1)供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方定期结算电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 发生电价和其他收费项目费率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用电电价:
供方对用方执行单一制电价。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方应在每月_____日定期抄表,并按规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方收取电费。
(2)用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_____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供方委托_____银行向用万电费开户银行划拨电费。每月分三次划拨,即每月6 日、16 日、26 日按全月电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划拨,并于次月6 日结清当月全部电费。
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用方应按国家规定,向供方存出电费保证金和电表保证金。用电终止时,供方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3、用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4、用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1、经双方协商确认:
a、常用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处;
b、备用电源供用电设施产权分界点设在_______处;
产权分界点电源侧资产属供方,由供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负荷侧资产(除供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及总熔丝箱)属用方,由用方负责运行维护管理。
2、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动对方分管的供用电设施。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而必须操作的,事后应在二小时内通知对方。
3、在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用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供方、用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方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方应予配合。用电检查人员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方愿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3、用方需新装、增加或更换自备发电机组应向供方申请并经审核同意。
4、用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同意事先到供方用电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5、未经供方许可,用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站址。
6、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1、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未能依法按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方停电,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方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供方的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将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
(3)供方发生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将按附件三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用方自身的过错;
② 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 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
③ 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电力运行事故。
2、用方违约责任:
(1)用方不按期交清电费,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之日止,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 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② 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经供方催交,用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 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方自行承担。
(2)用方愿遵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规定之行为。如有违反, 供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3)用方违反约定事项第5 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方承担,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方损失也将由用方承担。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未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供电时间
a。己受电用户在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b。 用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方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1、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 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 本合同继续有效。
3、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和图表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本合同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上海市电力公司供屯营业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 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 双方各执____份。
4、本合同的签约地为 。
5、本合同附件包括:
a、 附件一:用电设备清单
b、 附件二: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c、 附件三:供电方违约赔偿办法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方: (盖章)___________
用电方: (盖章)___________
签约人: (签章)___________
签约人: (签章)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 ___年___月___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十二
供电局 xx公司计划供用电经济责任合同书
一、用电指标:
月份 xx公司用电指标最大负荷分配为 万千瓦。日负荷率按93%考核,经济制约按91%计算。
二、负荷制约:
1.在高峰负荷时间 xx公司用电负荷不得超过指标 万千瓦。在电网允许情况下如负荷超过105%,其超出部分加倍收取基本电费。
2.高峰时间为每天:8点30分至11点30分、18点30分至22点。
3.在高峰负荷时间 供电局xx证 xx公司用电指标 万千瓦。如果未按计划指标供电,则按减供的负荷加倍扣减当月基本电费(每天按1/30计算)。
三、用电量的制约:
本月应达到的用电量=日负荷量×24×0.91×31=万度。
1.如果某xx公司月用电量达不到上述月用电量付电度电费。其少用电量部分以 xx公司上月的平均电度电价计算电度电费(不包括基本电费)。
2.在 xx公司不超指标 万千瓦情况下,由于 供电局原因影响 xx公司少用电量,则按实际情况从应达到的用电量中扣减(少供电量的计算,以前3天实际平均值为准,遇休息日顺延1天),其少供部分同样以 xx公司上月平均电价计算电度电费,在月结算电费中扣减。
四、负荷与电量计算
1.用电最大需量= xx公司受电表综合小时最大负荷×1.06.以全月每天两个高峰时间的最大需量作为结算电费的依据。
2.每日高峰时间 xx公司最大用电负荷按下列公式考核。
3.电量考核以 xx公司当月向供电局结算电费的电度数为准。
五、本合同执行的赔、罚款电量部分在 月 日前结算完毕,其他部分均仍按正常电费结算办法执行。
六、 xx公司应加强计划用电与用电管理工作。在电网需要限电时, xx公司要按地区电力调度要求,配合做好限电工作,不得拖延。
七、 xx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供电局提供全月基本电费的结算数据。如发现有不实之处,由供电局提出处理意见。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九、本合同的签订,执行及结算事宜的经办部门为 供电局用xx和 xx厂。
供电局 xx公司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十三
供电方(供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
供电方(供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号:____________
为明确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在电力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经济、合理、有序地供电和用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严格履行。用方在订立本合同时已阅读并充分了解《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有关内容,并同意遵守。
一、用电地址、用电类别:
1、用电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2、用电类别:(工业/非工业/农业/商业/宾馆)
3、用方休息日:________________
二、供电方式、用电容量及产权分界
1、供方向用方提供三相交流50hz电源,采用(单/双/多)路电源向用方供电。
用方的正常运行方式:(二常互为备用/二常互不备用/二常一备/二常一保/一常一备/一路常用)
2、供电电源:
(1)常用电源
①供方以_____千伏_____线路,向用方变配电站供电。
②用电容量为_____伏安,其中受电变压器容量____伏安/台,_____千伏安/台;受电高压电动机____千瓦/台,______千瓦/台。
③供方与用方的产权分界点在____处,该分界点的紧固件属于(供方/用方)产权分界点电源侧的资产属于供方;产权分界点负荷侧的资产属于用方(但在用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负荷管理装置属供方资产)。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附件一)。
(2)常用/备用电源
①供方以____千伏____线路,向用方变配电站供电。
②用电容量为____千伏安,其中受电变压器容量____千伏安/台,____千伏安/台;受电高压电动机_____千瓦/台,_____千瓦/台。
③供方与用方的产权分界点在_____处,该分界点的紧固件属于(供方/用方)产权分界点电源侧的.资产属于供方;产权分界点负荷侧的资产属于用方(但在用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负荷管理装置属供方资产)。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3)备用/保安电源
①供方以____千伏____线路,向用方变配电站供电。
②用电容量为____千伏安,其中受电变压器容量____千伏安/台,____千伏安/台电高压电动机____千瓦/台,_____千瓦/台。
③供方与用方的产权分界点在____处,该分界点的紧固件属于(供方/用方),产权分界点电源侧的资产属于供方;产权分界点负荷侧的资产属于用方(但在用方的计费电能计量装置、负荷管理装置属供方资产)附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详见附件一)
3、用方采取下列电或非电的保安措施,防止电网意外断电对安全生产产生的影响:
a.自备发电机/ups千瓦,安装在供电电源与自各电源闭锁的联锁方式为(电气/机械),用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b.非电保安措施是________________。
4、常用电源与(常用/备用/保安电源之间不得并列运行,电源之间的联锁采用(电气/机械)联锁,并安装在_________,未经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改变或撤出联锁装置。
三、供电质量
1、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规定的电能质量标准向用方供电。
2、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方应向用方连续供电。但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公共安全和维护正常供电秩序,供方按规定事先通知的停电,用方愿意配合。
3、用方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且谐波源负荷、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等对电能质量方必须产生的干扰与影响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控制范围,否则积极采取措施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用电计量
l、供方按国家规定的电价类别对每路电源分别安装用电计。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作为向用方结算电费的依据。
2、用电计量方式、计量装置参数如下:_____________
3、设在用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和负荷管理装置的安装、移动、检验、拆除、加封及连接线等均由供方办理,用方愿提上的方便,并对用电计量装置负责保管。
供方应按规定对用电计量装置进行更换,并按规定周期委
电能表强制检定站进行校验。用方发现用电计量装置有故障应及时通知供方,由供方负责处理。用方认为供方装设的计电能表不准时,可按规定向电能表强制检定站提出校验申请。用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在接到检验结果后l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申请检定。
五、电价及电费结算方式
l、计价依据及方式:
(1)供方根据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方定期结算电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电价调整时,按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2)计价方式:
a.常用电源电费计算执行两部制分时电价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基本电费按最大需量计算,电度电费按分时电度电价计算。备用电源执行单一制电价,电度电费按峰价计算。
b.用方电费结算执行单一制电价及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考核标准为(0.9/o.85)。用方送入供方的无功电量视为吸收供方的无功电量计算月平均功率因数.申请,调整下月最大需量限额,供方在5个工作日内应书面答复(超过5个工作日末予答复的,视作同意),若同意则按新限额计算。
2、电费结算方式
(1)供方应在每月日定期抄表,并按期向用方收取电费。
(2)用方同意在收到缴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全额交清电费。供方委托银行向用方电费开户银行划拨电费。每月分三次划拨,即每月6日、16日、26日按全月电费的三分之一左右划拨,并于次月6日结清当月全部电费。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费结算协议。
3、用方对用电计量、电费有争议时,同意先交清电费,然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按照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4、用方在交付逾期电费时,应首先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的剩余部分不足以付清欠费时,所欠部分电费从到期应付之日起继续计收违约金。
六、调度通讯
1.双方均应执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双方约定:用方设备由供方调度。根据需要,双方可另行签订电力调度协议。
2、双方约定采用录音电话方式保持相互之间通讯联系:
供方电话(录音):_________________
用方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录音电话的内容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之一。
七、供电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双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的产权分界各自负责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2、用方受电总开关继电保护装置应由供方整定、加封并按规定周期校验,用方不得擅自更动。
3、除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操作和更动对方分管的供用电设施。如遇紧急情况(当危及电网和用电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时而必须操作的,事后应在2小时内通知对方。
4、安装在用方的用电计量装置及电力负荷管理设备,由供方负责维护管理,用方负责保护并监视其正常运行。如有异常,用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5、在供用电设施上发生的法律责任,以供用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双方应做好各自分管的供用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其他约定
1、为保证供电、用电的安全,供方按《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对用方的用电情况进行检查时,用方应予配合。用电检查人员
在执行查电任务时,应向用方出示《用电检查证》,用方应派员随同并配合检查。
2、用方应按期进行季节性安全检查和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用电电气事故时,应及时向供方报告。供方应参与事故的分析并协助用方制定防范措施。
3、按国家规定,供方应在用方处安装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用方应予以配合。
4、用方在受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持有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5、用方对受电装置一次设备和保护控制装置进行改造或扩建时,应到供方处办理手续,并经供方书面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6、用方安装不并网自备发电机组时,应具有防止在电网停电期间向电网倒送电的安全措施,经供方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用方安装并网自备发电机组的,供用双方应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签订《并网协议》。
7、用方需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减容、暂停、暂换、迁址、移表、暂拆、分户、并户、销户、改压、改类、更名或过户)时,应事先到供方营业场所办理申请手续。
8、未经供方同意,用方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用方在其用电地址内将部分土地、房屋出租或转让时,应通知承租人或受让人向供方办理用电申请手续,并提供必要的供电通道或变配电站站址。
9、供、用电双方任何一方改变法定地址,电费开户银行、帐号、税务登记号时,应于一周内书面告知另一方。
九、违约责任
1、供方违约责任
(1)供方未能依法按规定的程序事先通知用方停电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将按附件二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供方的责任引起电能质量超出标准规定,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将按附件二承担赔偿责任。
(3)供方的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将按附件二承担赔偿责任。但对有下列况之一的,供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用方自身的过错;
②多路电源供电只停其中一路电源,而其它电源仍可满足保安需要;
③用方有自各电源和非电保安措施;
④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开关跳闸,经自动重合闸装置重合成功;
⑤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电力运行事故。
2、用方违约责任
(1)由于用方的责任造成供方对外停电,用方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五条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不承担因供方责任便事故扩大部分的责任。
(2)由于用方的责任造成电能质量不符合标准时,对自身造成的损害,甘用方自行承担责任;对供方和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用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3)用方不按期支付电费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按下列规定计算:
(4)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
(5)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经供方催交,用方仍未付清电费的,供方可依法按规定程序停止部分或全部供电,并追收所欠电费和违约金,停电引起的损失由用方自行承担。
(6)用方愿遵守《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如有违反,供方将按《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对用方加收违约使用电费。
(7)用方违反其他约定第8条之规定,擅自向第三方转供或引入电源,电网运行对第三方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用方承担,且因转供或引入电源引起的供方损失也将由用方承担。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依本合同之原则协商和解。协商不成时,可以提请电力管理部门行政调解。本经调解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供电时间
a.已受电用户在本合同签约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b.用方新建改建的受电装置经供方检验合格,且本合同生效后,供方即依本合同向用方供电。
十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四条办理。
2、在双方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上海市电力公司供电营业细则》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如遇国家法律、政策调整修改时,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此前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或协议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
4、本合同的签约地为。
5、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a.附件一:供电接线及产权分界示意图
b.附件二:供电方违约赔偿办法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供电人:(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供电人:(盖章)_________
签约人:(签章)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居民供用电合同 高压供用电合同篇十四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节电器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购买产品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 格 型 号 数量 单价 小计 合计(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甲方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设备使用操作培训。
三、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乙方负责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用电设备的详细资料。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如期支付货款给甲方。
四、运输和安装:
甲方负责将设备运输至乙方指定的地点,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需甲方安装调试设备,乙方需支付设备的安装调试材料费,为合同总金额的5%. 如乙方为非上海区域内客户,则甲方技术服务人员的相关差旅费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
乙方需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合计 元给甲方。
六、售后服务:
甲方销售之产品,主机出现故障三年内包换。
甲方销售之产品,如属甲方选用其他厂家之产品由甲方系统集成,则按照该厂家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 以上条款若属乙方使用不当或由不可抗因素造成,则不属于质保范围。
甲方销售之产品实行20xx年保修,质保期后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甲方产品安装调试后节电率达不到预期效果,节电率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售价也同比例下调。 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条款支付货款,如拖延不付,甲方有权拆走设备,乙方必须赔付合同金额30% 的违约金给甲方。
八、其它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备注条款:
甲方:银行帐号:开户银行:电话:公司地址:合 同 章:签 订 人:日期:
乙方: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电话: 公司地址: 合 同 章: 签 订 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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