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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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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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商业交易和民事关系的重要保障。合同的撰写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范。合同的范文提供了常见交易活动的合同样本,供大家借鉴和参考。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六条农药的所有权自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农药属于____所有。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起生效。

监制部门:印制单位: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二

型号:

发动机号:

合格证号:

车架号:

海关单号:

商检单号:

颜色:

价格:

备注: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三

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共同遵照执行:

车辆品牌:_________;型号:_________;颜色:_________;价格: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

交车时间: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中国颁布的车辆质量标准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将来有车辆包修,包换等规定的,则立即按这一规定执行。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车辆,必须是在《全国车辆、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车辆。

3、出人向买受人出售车辆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

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车辆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如属于在车辆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按______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字)_________。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四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房屋具体情况作了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该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坐落于路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状况的真实性,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果由此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第三条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元,元,作为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担保。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经双方协商确定,该房屋成交价款为元,元。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元。

2、乙方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时支付余款元。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实际欠款金额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款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如甲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乙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正式交付乙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在交付房屋前将室内物品腾空并打扫干净。

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有关部门办理物业服务、有线电视、固定电话、水、电、气、暖等相关附属设施的变更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天内将已收房款退还乙方并双倍返还定金。如乙方不愿解除合同,则有权要求甲方按前款约定支付违约金。

3、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应按不符部分的实际价值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双方约定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共同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双方约定,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由方完全承担。

2、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七条该房屋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月内被有关部门依法拆迁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元。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九条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虞____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一份。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五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经协商后共同签订,并自愿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第一条购买车型。

l买方同意购买、并且卖方同意出售其销售的汽车。

2本合同买卖的汽车为:

第二条购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l买方同意以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正(248000.00)作为购车款购买合同1.1条所列的汽车。

2卖方同意按照本合同2.1条的价格,将本合同1.2条所列的汽车出售给买方.3支付方式:买方一次性付清给卖方。

4本合同购车款不舍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车辆上牌费用以及国家应征收的费用(车辆购置费、落户杂费及车辆保险费等).

5过户费用由买方负责,卖方提供所有车辆证件。

第三条汽车的交付。

1卖方在签字后向买方交付本合同1.2条所列汽车.

2双方签字买方付款后,该车辆所出现的任何事故责任与卖方无关,由买方自己承担。

第四条保证和承诺。

l卖方保证向买方出售的汽车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卖方保证向买方出售的汽车是经国家批准且是在《公告》内的产品。

3卖方保证向买方出售车辆的基本技术性能情况符合生产企业提供的该车技术性能情况.4买方保证是所购买汽车和最终用户,买方不以任何商业目的的对所购买汽车进行展示和或任何害卖方品牌形象的活动及行为.

5买卖双方明确了解汽车的重量、功率、油耗、最高时速及其他具体数据只被视为近似值.

第五条汽车的验收及使用、保养。

1卖方向买方交付汽车时,同时交付该车的:

a销售发票b使用说明书c维护保养手册d随车工具。

2买方接收汽车时须对所购车辆的基本功能、外观及有关证件、手续是否齐全进行认真检查,并签署验收汽车确认书。买方签署验收汽车确认书后,即视为卖方交付的本合同1.2条所列汽车之质量和数量符合本合同的要求。

3买方接收汽车后,须认真阅读“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并按“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保养汽车,按期到指定服务站进行保养、维修,若因买方未能按“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保养汽车或保养、维修不当所产生的问题,由买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买方接收汽车后,享有按生产厂“汽车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所列的免费保养项目进行免费保养、在质量担保期及质量担保范围内进行索赔的权利。

5卖方服务站有为买方所购车辆提供生产厂规定范围内的免费保养、质量索赔、技术咨询及保养、维修服务的义务。

第六条特别约定。

l买卖双方申明,双方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内容均已经经过认真仔细的阅读并已理解了这些条款的含义,保证履行。有关本合同买卖的汽车的任何广告、宣传单、推介资料和或其他媒体形式的信息仅供买方参考。

2买方未按舍同第二条的约定向卖方付清购车款前,则本合同1.2和所列汽车的所有权仍属卖方。

3买方提取合同车辆之时起,对合同车辆将承担全部风险.包括因不当使用合同车辆而造成的损坏或损害。

4由于卖方出售的汽车运输距离遥远,则卖方因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调整车型、生产计划和或天气、道路情况等原因和或因素造成的买方交付汽车延误的,买方对此表示理解;买方因此而要求退订的,卖方承担买方订金同期银行利息。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买方和卖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倘若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附则。

补充事项:本合同一式二份,买方和卖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六

汽车品牌: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

车身颜色:____________。

坐椅颜色/材质:_______。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

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

自排挡或手排挡:____________。

新车或二手车:____________。

出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新车,甲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车辆不是返修车、库存车,且应为零公里车甲方所交付的车辆如果是二手车,甲方保证:车辆没有被抵押、没有被司法机关查封,里程表上的记录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对其进行任何里程回拨。

二、价款: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的总价款为人民币,该金额由以。

下几部分构成:____________。

1、车价元。

2、购置税元。

3、保险费:____________元。

4、牌照费:____________元。

5、本合同第五条第款的代办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不再承担任何加急费、手续费、运费、出库费等费用。

三、交车方式:____________。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四、甲方同意向乙方无偿赠送以下设备、配件和提供如下的服务:

五、经乙方的书面委托,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以下服务,乙方打勾选定如下服务项目,同时应按甲方和保险公司、银行、车辆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甲方完成上述代办事宜后,应将相应的牌照、发票、保险单等票据凭证完整地交给乙方,乙方按票证据实支付。

自负,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代理乙方向保险公司购买有关汽车保险代办费:____________。

2、代理乙方向有关银行提出并办理汽车贷款代办费:____________。

3、代理乙方参与汽车牌照的投标代办费:____________。

4、代理乙方为所购汽车上牌代办费:____________。

5、乙方要求的其他服务。代办费:____________。

六、质量和维修:____________。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和汽车行业标准。如果汽车制造商的企业标准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则必须达到企业标准。甲方出售的车辆应当与随车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车辆使用书的质量状况相一致。

乙方对车辆的特殊质量要求如下: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或合法的进口汽车。

3、甲方向乙方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并提醒乙方注意有关车辆的非缺陷性的瑕疵状况,不得做虚假陈述或隐瞒车辆的真实状况。

4、甲方在向乙方出售车辆时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汽车销售发票。

车辆合格证、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中文说明书。

随车工具及附件清单。

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及以往维修记录或维修单位和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电话。

5、乙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乙方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使用性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如乙方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8、甲方应当在交车时向乙方提供车辆交接单一份,由乙方对该车的外观、使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

9、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行驶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乙方作了明确的告知。销售方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10、汽车在购买后,由买受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特约维修站联系、解决,但甲方应提供联络、沟通及协助的便利。甲方及车辆生产商应建立一定数量的特约维修站,并保证车辆能及时获得修理,汽车零部件充足,收费合理。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交付车辆,或交付车辆质量不符合本合同条件的,或车辆有潜在的隐蔽瑕疵无法在交接时查验的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车款不配合对方办理车辆贷款、保险、上牌的任何一方违反保证、承诺条款或不履行协作配合义务,致使对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均须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要求降低价款、无偿修理、支付违约金、换车、继续履行本合同、解除本合同的各项权利,上述权利可由守约方根据不同情况合理选择。

2、如属于在汽车交车以前出现的质量问题,甲方未向乙方明示的,乙方有权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但甲方有证据表明对质量问题没有过错,甲方是不知情的,则甲方可以免责。

甲方虽然已向乙方交车,但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5条提供相关服务如上牌、代办保险时造成车辆损坏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适当降低车价或赔偿损失。

车辆的主要部件和系统如发动机、电路系统、油路系统、制动系统、方向系统出现故障而1年内经2次修理后仍不能修复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形严重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提供的汽车由于各种部件发生质量问题,造成车辆频繁维修,而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损失问题严重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且甲方隐瞒车辆真实状况的,乙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八、争议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

4、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十、合同效力: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法律效力但如果乙方购买车辆按揭贷款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种方法实施:

银行同意对乙方按揭贷款的,则本合同生效否则,本合同不生效。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和条款。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七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元。

(2)余款元(中期款)于某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元,可分十次支付,自年月日至月止,每月日前支付元,乙方应于某时,将相当于某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某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某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附: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八

一、汽车型号及金额:

汽车品牌型

号发动

机号合格证号车架号海关单号商检单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地点、方式:

交车地点:____________交车时间:___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付款时间:____________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产品或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

(1)销售发票;

(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

(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

(4)说明书;

(5)随车工具及备胎。(以下3、4、5项如没有,售前应说明)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如发现属于生产厂家的质量问题可由出卖人协助买受人与生产厂家的`维护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明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汽车交易市场主办单位留存一份(市场留存期一年)。

七、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_

出卖人:

买受人姓名(章)__________

出卖人名称(章)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九

出卖人:

买受人: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 (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

买方: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号牌号码:

初次登记日期: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自20xx年4月27日 至20xx年9月30日。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20xx年8月。

行驶公里数:25万公里。

车辆使用性质:(/ )客运、( /)货运、(是 )出租、( /)租赁、( /)非营运、(/ )其它。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11万元;大写 十一万元整 。

买方应于20xx年9月 1 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

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 全部由买方负担。

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养路费缴费凭证、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改气合格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车船使用证、社会集团体会员证、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其中因发生的费用、养路费和相关罚款等全部费用)。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

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 2 %的标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

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一

一、结算方式:1.买受人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2.出卖人代运,以出卖人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买受人方办理托收承付。

二、出卖人为买卖人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出卖人除向需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元/辆。

三、产品质量:按出卖人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出卖人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四、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五、违约责任:出卖人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受人付违约金____元/辆。买受人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向出卖人方付违约金元/辆,并付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要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消的协议书。因故要求合同变更,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出卖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汽车买卖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就汽车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

二、付款方式、期限

三、交货时间、方式、地点

四、验收方法

五、其他约定事项

1.买方自提车及公路代运,按交货期款到后发车。

2.卖方代运,以卖方委托铁路起运日为交货期,货款及运杂费等发车后向买方办理托收承付。

3.卖方为买方代运和代押运的汽车,卖方除向买方核收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每辆另收厂内吊装费和押运费________元/辆。

4.产品质量:按卖方规定的出厂检验标准。如发生质量问题,按卖方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5.单价内不含车辆购置附加费。

六、违约责任

卖方逾期交货(铁路运输等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应向买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买方逾期提货,按到期合同货款的________%向卖方付违约金________元/辆,并付________%利息(月息)。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需修改或终止,应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具修订或撤销的协议书。一方因故要求变更合同,应在交货期前45天以函(电)向对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为副本(副本三份)。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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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三

兹证明(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与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于___年月___日签订《汽车买卖合同书》,___年月___日同时向本所申请见证,经审查,双方签订的《汽车买卖合同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内容真实,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特此见证。

见证人:___________。

见证单位:托县古城镇法律服务事务所。

年___月___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四

买方:xxx(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xxx(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xxx(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甲方就其约定,将其所有的轿车售予乙方,乙方买受。

第二条后记轿车的买卖总金额为人民币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

(2)余款xx元(中期款)于申请过户的同时支付。

(3)余款xx元,可分十次支付,自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止,每月x日前支付xx元,乙方应于过户时,将相当于上述期满金额的支票汇出交付。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负责办理如下的过户与交付手续:前条第(3)项的支票于过户的同一日支付。

第四条办理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乙方若无法履行第二条第(3)款项中任何一期的分期付款,则必须将余款一次付清。

第六条甲方须保证后记轿车并无瑕疵。有关瑕疵的保证,则只限于交付日后三个月以内,往后即不负一切责任。

第七条后记轿车交付之前,若因不可抗力之事由,致使轿车丢失或毁损,其责任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丙方须对甲方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契约按期支付价金,并负连带赔偿责任。

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买方(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见证人(丙方):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轿车的标示。

牌照号码:

颜色:

型式:

引擎号码: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五

为了明确旧机动车时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购车方简称为乙方)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的______轿车,牌号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双方达成成交总额为(人币)____________,小写______。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年月日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起(时间______年月日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须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由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主动配合办理转户所需手续及车辆。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包括养路费、年审费及保险费)。

四、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备注(未尽事宜双方约定处理):

六、该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成交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自愿将_____车卖给乙方,车牌号:_____, 车架号:_____ ,发动机号:_____,购车全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小写:_____,乙方将购车全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此车购买之日起,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由甲方负责。购买之日起以后出现一切债务、抵押、肇事、交通违法等事宜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甲方保证此车车架号、发动机号无变动,如有变动所产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保证此车是非营运车辆,能提档、能过户,并且保证所出示的车辆有关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真实合法有效,甲方无偿将强制保险商业保险过户给乙方:乙方有权处置强制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事宜,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提档、过户手续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

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车辆的售出及购买做出单方反悔。如有一方反悔愿赔对方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后生效。

备注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七

买受人:

一、汽车金额:

汽车品牌型号颜色价格备注

二、交车方式:

交车地点: 交车时间:

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三、质量维修:

1、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汽车质量标准。

2、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的汽车,必须是在《全国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备案的汽车。

3、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汽车时要真实、准确介绍所销售车辆的基本情况。

4、出卖人在买受人购买车辆时必须向买受人提供:(1)销售发票;(2)(国产车)车辆合格证、(进口车)海关进口证明和商品检验单;(3)保修卡或保修手册;(4)说明书;(5)随车工具及备胎;(6)

5、买受人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出卖人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

6、买受人在购车时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

7、汽车在购买后,由出卖人负责与生产厂家的维修站联系、解决。

8、如属于在汽车售出前流通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出卖人未向买受人时示的,依法承担责任。

9、如买受人使用、保管或保养不当造成的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四、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七、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 出卖人(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篇十八

甲方(出卖人):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乙方(买受人):

国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所(址):

邮编: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汽车品牌及型号

规格:

生产国别或生产地:

生产厂名称:

首选颜色:

次选颜色:

车辆单价:x元,大写。

数量:x台。

车辆总价:x元,大写。

运费x元,由x方承担。

出库费x元,由x方承担。

车辆交接后,乙方如需委托甲方代理上牌等服务的,双方应另签委托服务协议(见附件二),乙方需另行交付有关费用和支付劳务报酬。

一、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并按该方式所定时间如期足额将车款支付给甲方。

1、一次性付款方式: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2、汽车消费贷款方式:

2.1签署本合同时,首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2.2余款计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可通过金融机构办理汽车消费贷款支付部分或全部余款。但以下情况视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向金融机构办妥有关汽车消费贷款事宜(以实际发放贷款为准)。

(2)乙方未能在以上规定时间内足额办出贷款,且余额未按时自行补足支付的。

3、分期付款方式:

3.1签署本合同时,支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3.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车价款的x,计人民币x元,大写。

3.3年月日前支付最后一期车价款,计人民币x元,大写。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汽车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符合车辆落籍地政府关于尾气排放的标准。

2、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布、备案的汽车产品目录上的产品或合法进口的产品,并能通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检测,可以上牌行驶的汽车。

3、双方对车辆质量的认定有争议的,以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1)代办拍牌

(2)代办按揭

(3)代办保险

(4)代办上牌

(5)代办装潢

(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甲方完成上述委托事宜后,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代办劳务报酬(以下简称代办费)合计x元,大写。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拍牌。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x元。

2、代办按揭。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x元。

3、代办保险。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x元。

3.1保险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3.2保险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概算:x元。

3.4车辆损失险,费用概算:x元。

3.5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概算:x元。

3.6以上保险费用概算合计:x元。

3.7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车辆上牌服务,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包括但不限于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保险合同应当书面专门约定以下内容: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车辆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保险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

费用概算如下:养路费:x元,车船税:x元,购置税:x元,注册费:x元,其他:x元,合计约x元。代办费:xx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目及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xx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概算如下:代办费:xx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收费和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按支出凭证向乙方结帐。

四、上述费用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乙方预付。

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xxxx年xx月xx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当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

(2)养路费凭证

(3)机动车保险单

(4)行驶证

(5)车船税凭证

(6)车辆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代办服务过程中造成车辆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付不足部分由甲方予以修复或赔偿。除甲方原因外,代办保险中双方特别约定内容未能及时全面落实的,应当免除甲方的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的,应承担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遇政府机构停电、设备及电脑故障或临时改变办公时间等非甲方原因外,甲方如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将完成委托的上牌车辆交付乙方,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天,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按约完成的,则交车期得以顺延。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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