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经过双方或多方协商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在合同中如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以下是一些成功企业家分享的合同经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该价格固定不变、包含加工费、柴油、燃料费、运杂费、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沥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沥青混合料中面层ac-20到场价:
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ac-13到场价:
2、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级配要求以业主要求的.配合比为准,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具体用料数量以实际施工及业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数量为准。
3、日供成品料数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现场后,经业主检验合格后确认,如有异议,应在甲方检验后立即提出。
1、沥青混合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业主与项目部的级配要求。
2、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花白料。
3、沥青混凝土面层粗集料规格与质量技术要求:
沥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岩碎石、玄武岩必须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项目部的质量和级配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所供石料应石质坚硬,洁净,无杂质,不含风化、近似于立方体颗粒,具备一定的规格与级配。
1、表观相对密度不小于2.50。
2、坚固性(0.3mm部分)不大于(%)12。
3、含泥量(小于0.075mm的含泥量)不大于(%)3。
4、砂当量不小于(%)60。
5、亚甲蓝值不大于(g/kg)25。
6、棱角性(流动时间)不小于(s)30。
1、石料压碎值不大于(%)28。
2、磨耗损失不大于(%)30。
3、表观相对密度不大于(%)不小于2.50。
4、吸水率不大于(%)2.0。
5、对沥青的粘附性不小于4级。
6、坚固性不大于(%)12。
7、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8。
8、水洗法0.075mm颗粒含量不大于(%)1。
9、软石含量不大于(%)5。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供料(每车载重大于20吨)。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自拌和站运料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沥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数量和拌和站的电脑记录为准,如双方对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秤进行公正。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计重误差大的乙方承担。
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过磅单必须按日并分规格整理)与甲方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
付款日期:业主相应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1、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甲方应以电话方式(不排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组织生产供料。
2、乙方应帮助甲方组织车辆运输的有关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对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沥青混合料供应期间,由于供料进度、标的物质量、不按极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1、乙方供应沥青混合料达不到质量规范要求。
2、不按甲方约定数量供应(如沥青混合料供应过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务结束。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钢材加工、储藏车间。
工程地点:
工程结构:钢架结构。
建筑规模:5000m2。
二、技术要求及供应方式。
施工部位:车间地坪、路面、消防通道。
强度等级:c25。
施工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供应时间以工程进度为准)。
混凝土用量:(以实际施工砼量为结算依据)总建筑面积:1200m2。等级报价:330元(每立方)。
输送方式:砼车。
试验员在施工现场共同留置,在各自的试验室进行养护、试验,并由乙方提供混凝土试验资料。乙方只保证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质量,如因施工、养护等原因造成的构件强度不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计量方式:
采用车载计量,乙方车载量以甲方现场签收数量为准,甲方指定专人现场签收的乙方混凝土发货单是结算的唯一凭据,混凝土结算单挂账、付款的唯一凭据。每打一次混凝土,甲乙双方核对一次,甲方可采取地磅称量、体积测试或派人到乙方单位监督,若发现量差,由责任方承担。
结算:每月25日双方核对上月完成工程量并办理结算手续。
付款:甲方在消防通道、三个车间、马路打完硬化后支付拾万元,剩余款项止20xx年春节前付清。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提供本工程设计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设计委托单、有关技术资料以及混凝土以及混凝土施工需用量计划表。计划表应注明混凝土强度等级、使用部位、数量、有无其它特殊要求等内容。施工前甲方应保证现场施工环境符合设备和人员安全,并协调好相关部门的关系,以免造成质量问题。
2、每次混凝土浇筑前,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发混凝土生产通知单,通知单要注明浇筑时间、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要求等内容,由乙方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
3、在混凝土浇筑全过程中,派专人负责现场双方的配合工作,并做好乙方供货质量与数量的检测和签认等工作。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负担。
4、商品砼的验收从生之日起28天后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
5、合格执行中甲方应按约定及时结算并按时付款。结算书送达审核超过五日,即视为认可,若不及时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混凝土供应,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每拖延一天按拖欠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双倍支付迟约补偿金。
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积极组织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勘查现场、确定施工方案。
2、混凝土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确保各种原材料的质量和计量,整个生产过程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控制,混凝土坍落度严格控制在标准之内,如超过标准甲方有权予以退货,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生产的各种强度等级混凝土必须保证质量合格,如属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混批(各等级混凝土用错部位)造成构件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
4、在施工中,乙方应保证混凝土施工的及时性、连续性,若因乙方原因或违约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
甲、乙以方应密切配合,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杜绝一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违约与争议。
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合同内容和单方解除合同,否则由违约方承担对方合同约定总价款10%的违约金。单违约后,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它。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所商定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贰份。
九、合同文字语言:汉语。
十、合同生效: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购货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供货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一、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为甲方的重点供应商,主要负责甲方商品的供应。
二、采购主要内容及价格:____________水泥混凝土透水砖;
具体型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检验要求
1、按照乙方提供的检验报告书进行检验。
三、交货方式、接货地点、接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订货流程;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甲方发出的采购通知(甲方采购清单)上约定。
2、到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订货流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甲方列出所需货物清单,乙方按期备货;
b、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发货给机料员,并提供一份清单给甲方的机料员;
c、乙方在发货时保留一份单据,同时提供另一份单据给甲方;
d、到对账付款时段时,乙方须提供单据与甲方对账,然后进行结算。
四、货款的结算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采用分农历三个。
五、验收中发生纠纷的处理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视为。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其他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乙方可以拒绝收货;或双方协商退货,退货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2、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
3、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4、除甲方指定接货人员以外,不得与其他人员进行货物交接。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九、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
十、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协商解决。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行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四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_元。
工程地点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
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交底内容: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以业主调整后的工期为准)。
二、承包内容村美支路和高新区支路混凝土面层及防撞墙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四座横穿公共管沟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____________下穿箱涵两端进出口处八字墙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
三、材料设备供应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钢筋由甲方提供,其他包括周转性材料和辅助性材料在内的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承担费用,工器具、机具全部由乙方自带。
五、工程款支付比例过程进度款支付____________%,结算时支付至____________%,剩余____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一年)满后无息退还。单价中不含税金。
接受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人:_______________。
交底日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五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1.1预计工程总方量:
1.2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至。
1.3a砼单价:c25为元/m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c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c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1.5坍落度180mm另加10元/m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m3;。
1.6有特殊要求的b砼单位:
1.7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m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2.1交货期限:自年月日开始供应至年月底结束。
2.2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2.3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2.4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3.1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gb14902《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__)373号《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3.2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3.4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4.2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5.2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m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5.3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4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5.5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14902《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gb50204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6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5.7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5.8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乙方必须按照gb/t19002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6.2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6.3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6.4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gb14902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gb14902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7.1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7.2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7.3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7.4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7.5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6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7.7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合同法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__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每浇筑一批次砼,若发现有一车不够数量,则本批次砼所有车的砼数量均按不够数以每车结算。甲方有权随即对每车砼的数量在任何计量准确的秤上抽查。
2.对混凝土砂浆、垫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3.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具体付款方式见二条)。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须预付每次用量的80%价款。
2.每次价款完全支付期限:1条所指日期的15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2条提到日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在三、6条提到的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混凝土在运输中的遗撒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乙方负责)。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专人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多要或浇错部位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约定或法定方式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6)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泵车及罐车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翻车、伤人等事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不服从甲方的违章指挥。
(7)混凝土在运输、浇筑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车祸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采取抽样检测,即见证取样.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样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样检测一次,对于取样检测的试块,每次由乙方负责制作标养一组、600℃.d一组,同条件二组(规范、标准、质检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监理指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不合格、回弹则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所有费用;若回弹不合格,其相关一切责任(经济、社会)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没有连续浇筑而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浇筑通知单后,乙方安排生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浇筑砼的时间基础上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__元每次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人员野蛮作业不服从指挥,辱骂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每次罚款1000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按甲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一切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供应量预计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据两家商砼厂家的供货速度、砼质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标)及服务质量给予适度增减.商砼厂家供应量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变化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标及内蒙地标规定。
(二)甲乙工程概况及需用混凝土概况。
1、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约数:万平方米。
2、计划用混凝土数量:立方米。
3、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部位:按买方提供的联系单为准。
4、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四、供货时间。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电话、传真或其他经双方认可形式的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2、甲方需提前两天(最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体时间和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货的通知中,均应包含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根据图纸双方共同确定、技术要求、浇筑部位等内容,并以双方签单后为准。
五、混凝土交付、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至现场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权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签收人员的授权书及由现场签收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提供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后变更签收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因混凝土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及时签收,并安排按照供货通知约定的部位指挥浇筑。
4、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响混凝土浇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正常进行。
7、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8、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能力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七、乙方权利、义务。
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供应符合约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遵守相关道路、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须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术资料。
5、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现停工或停止要货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没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况下不得购买其他搅拌站的混凝土。
八、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柱、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货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浇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类推,剩余商砼款主体封顶后三月内全部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九、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与当地法院。
十、甲乙双方需要补充条款:
1、以施工图及变更要求为结算依据,施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砼的品种与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以备结算。
2、因乙方供应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六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因本合同所涉及工程中使用的不同部位、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以及因价格、运输方式、供货时间、结算方式、付款时间等内容变化而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均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为同一合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乙没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情况下,混凝土的质量标准应符合相关国标及内蒙地标规定。
(二)甲乙工程概况及需用混凝土概况。
1、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约数:万平方米。
2、计划用混凝土数量:立方米。
3、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部位:按买方提供的联系单为准。
4、计划由乙方供应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
四、供货时间。
1、乙方根据甲方的电话、传真或其他经双方认可形式的通知确定的供货时间安排生产。
2、甲方需提前两天(最迟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需用混凝土的具体时间和方量。
3、甲方每次要求供货的通知中,均应包含供货时间、强度等级、数量根据图纸双方共同确定、技术要求、浇筑部位等内容,并以双方签单后为准。
五、混凝土交付、供货数量、质量的验收及确认。
1、混凝土的交货地点为甲方施工的工程所在地,即施工现场。混凝土运至现场入模起,混凝土所有权移至甲方。
2、甲方需派专人在施工现场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时验收签字,并及时浇筑。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签收人员的授权书及由现场签收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如甲方未提供此类资料、提交的此类资料有瑕疵或提交后变更签收人,则以施工现场实际签收人员的签收为准。
六、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乙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的现场指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因混凝土泵送、浇筑等原因引起的扰民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对运送到现场的混凝土及时签收,并安排按照供货通知约定的部位指挥浇筑。
4、甲方施工人员不得在混凝土中加水或其他材料。
5、因甲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报废的损失,以及由此乙方造成的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粘罐,影响混凝土浇筑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方约定时间结算、付款、保证乙方生产正常进行。
7、如乙方供货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混凝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而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8、如乙方供货不及时或无能力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
七、乙方权利、义务。
1、及时按照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通知供应符合约定要求的混凝土。
2、在运送混凝土过程中,遵守相关道路、环保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因违反上述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后,须服从甲方的合理调配,积极配合现场施工。
4、提供混凝土技术资料。
5、如甲方未按约定办理结算或付款,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
6、如甲方工程出现停工或停止要货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甲方必须将所欠乙方混凝土款全部付清。在没有付清混凝土款的情况下不得购买其他搅拌站的混凝土。
八、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日内办理结算确认手续。
2、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柱、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3、货款支付期限3,50天后支付已浇筑合格商砼款的50%,以此类推,剩余商砼款主体封顶后三月内全部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混凝土时,甲方应在停工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4、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九、争议解决。
1、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起诉与当地法院。
十、甲乙双方需要补充条款:
1、以施工图及变更要求为结算依据,施工前双方共同确定砼的品种与数量,双方签字认可后以备结算。
2、因乙方供应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造成的直接及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一、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七
第一条施工内容。
本工程分为施工工期和养护期两个阶段,从____年5月16日开始施工至____年6月10日结束,施工期为25天,其中养护期不少于15天。
第三条材料供应。
本项目施工所需一切材料及施工工具由乙方自行配备;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达到国家建筑现行规范。材料具体规格及标准如下:
1、水泥:国标玉鹭牌优质水泥;
2、钢材:国标南平三山。
3、砂:码头优质河砂,严禁采用海砂;选用中黄砂,砂率控制在40%~50%。
4、石子:花岗岩碎石,无泥巴、杂质等;最大粒径不得大于结构截面尺寸的1/4,同时不得大于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混凝土实板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1/2,且不得超过50mm。
5、水:符合国家标准的生活饮用水可拌制各种混凝土。
6、植筋胶:武大巨成生产的wsj植筋强力型建筑结构胶,进场时须有出厂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
7、砼:强度等级c25,配合比为每立方砼含号水泥400公斤、砂子618公斤、石子1315公斤、水167公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满足甲方的要求及国家规范,不得破坏原有房屋结构和设施。
2、乙方应认真按照规范和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工艺要求。
详见附件《钢筋混凝土现浇施工工艺要求》。
第六条价格及工程款结算。
1、楼板单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240¥)元/平方米;模板完工后,双方共同测算实际浇注筑面积,梁单价为人民币贰佰叁拾(230¥)元/米。
2、付款方式:
(1)钢筋制作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80%:
(2)模扳拆除并在约定时间清场,甲方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工程款。
第七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提供良好的(水/电}施工环镜,办理施工人员证件及交纳物业管理相应的费用。
2、乙方责任:
(2)施工及养护期间(自进场之时起到清场交付之后止),乙方对施工现场及其组织的与施工有关的活动负全责,直至乙方清场离开、将场地交付甲方后才解除责任;在此期间若发生工程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3)服从小区物业管理,不得损坏小区公物,承担因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接受赔付或处罚。
(4)对该现浇结构的施工质量终身负责,若因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全赔。
第八条其它。
甲方(签字):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条款,为明确设备运输租赁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根据工程的需要,乙方出租给甲方施工机械混凝土搅拌车台,经甲乙双方有好协商,就运输租赁机械设备的事宜签订协议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用设备类型租金
二、使用地点:
三、运输租赁期限:从年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因天气变化,不足一个月。按实际天数计算)。
四、设备的运输租赁形式及租金结算方式
1、乙方以包月形式将设备租给甲方,运输租赁时间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日租金=月租金/日历台日数。
2、设备在运输租赁期间正常产生的燃油费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车辆的机油及其他油料费。
3、租金的结算方式:月初由乙方提供发票,甲方在15-20日将上月租赁费全额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给乙方,逾期15天甲方仍不能支付乙方租赁费用乙方有权停运。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配备的司机必须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持有效b2以上驾驶证件及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并做到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自觉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以保证甲方施工需要。
2、设备在运输租赁期间,乙方司机要服从甲方的安排,因乙方司机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权利要求跟换司机;司机在作业期间对机械和自身安全负责,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乙方负责设备的修理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设备维修和日常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车辆完好率每月不低于90%,每车少一天可按30天平均数在月租中扣除,确保甲方施工正常进行;甲方提供设备租赁期间的燃油供应,设备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机械或离开施工场所,甲方提供租赁设备的停放场地并在指定地点停放。
3、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年检等),技术性能好,运转正常,外观整洁,以满足施工需要。在设备出现故障且乙方不能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修好,应提前采取措施,保证甲方的施工方的需求。
4、乙方应加强油料管理,车辆出站台,因管理不善,造成油料泄露、丢失、减少等情况,发现一次将从乙方租赁费中扣除2万元。
5、司机工资及各种保险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住宿及在本单位食堂的伙食。
6、乙方在给甲方施工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的车辆管理人员和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8、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或停运,乙方由于操作不当,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全部应由乙方承担。
9、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方的混凝土质量要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混凝土数量或质量差异,责任由乙方承担。
10、甲方无权将乙方的设备转租、拍卖、抵押。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一方违约,按月租金20%赔偿。
七、其他
1、有关合同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有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市仲裁机构解决。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设备退场结算后合同自行
作废。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盖章)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商品混凝土商砼站建设项目工程劳务用工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恪守。
第一条总则。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筑安装面积共计平方米(包括厂区围墙,厂房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商砼站基础建筑,水泥墙、水泥地面等)。
四、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为元人民币(包括厂区围墙20xx米,430元/米;厂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1000元/平方米;生活区100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办公区1000平方米,1200元/平方米;水泥墙、水泥地面等10000平方米,150元/平方米;商砼站基础建筑计300万元)。另附:陕西三原大庆建材有限公司商品商品混凝土商砼站流动资金及实用设备统计表。
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一、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三、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设备不合规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应于年月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份;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地区内的用水、用电、道路以及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工程施工合同范本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本合同全部所需材料按下列(三)项供应方式办理。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二、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甲方应负责商品检验。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非标准设备,甲方可委托有条件的乙方加工。
三、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乙双方的同意,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四、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如无证明,须经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其试验费应由负责供应之一方负担。
五、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四)项办理;。
1.以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调整包干造价;。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包工预算定额或人工费包于办法结算;。
二、本合同自签订生效之日起,甲方应在日内按工程造价总数元的百分之一次拨给乙方备料及施工费。工程进行期间,甲方应审查乙方提供的完成工作量统计月(季)报表,并据此拨给工程进度款。工程未竣工验收前,可预留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的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全部付清。(基本建设投资拨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款改贷款之后,贷款办法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竣工验收、结算。
一、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期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必须承认乙方的竣工时间。甲方推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负担,并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
二、竣工工程经检验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乙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三、某项工程中之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甲乙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四、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五、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六、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天内,应将竣工工程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竣工结算件后应在天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未审定完或未提出异议,即视同同意结算,据以拨款。
第六条工伤事故。
乙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由甲方、乙方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终止。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
买方:重庆渝桥建筑构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卖方:重庆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充分平等友好协商,现就商品混凝土供应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1.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
1.1上述单价包括产品送达供货地点含入模在内的所有费用,包括产品成本(含利润、税金)、运杂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协调费及所有其它费用。若需要天泵进行泵送,则泵送费按20元/方计算,不足100方,按100方计算。
1.2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不可以调整。
1.3上述数量为暂定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结算以本合同第6.2条为准。
2.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xx年12月25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
3.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3.1甲方于当月的26号前向乙方提供下月使用计划,每次提前2天预报使用混凝土标号、用量、地点及时间至乙方,浇注前提前2小时正式通知乙方开盘时间。
3.2交货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三组。
3.3交货方式: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甲方在商品混凝土入模前,一切风险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4.质量标准及相关要求。
4.2混凝土有关性能指标要求: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乙方所供混凝土应达到甲方所要求的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易性能、坍落度、初凝、终凝时间及其它性能要求,并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合格。
4.3混凝土所用原材料均应满足如下要求:gb/t14902-20xx。原材料由乙方负责检验并对其质量负责,如乙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及监理随时可对其进行检查、监督。
4.4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混凝土配合比进行生产,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甲方有权派试验员进行监控,但甲方试验员的监控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产品和技术责任。
5.计量方式。
5.1按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
5.2每批次浇筑完,双方对完成混凝土方量进行核算签认。6.结算与付款6.1本合同无预付款。
6.2每月的25日为当月结算截止日期,甲乙双方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混凝土实际收货方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6.3货款按月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并在混凝土28天强度强度符合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如发生合同纠纷,则延后至合同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
6.4货款支付方式:银行转帐或银行承兑汇票。
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时,乙方充分理解甲方上级单位对金融资源管理的要求,同意接受由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具的六个月银行承兑汇票,乙方收到此银行承兑汇票后视同甲方已完成支付责任。乙方指定联系人周兵,联系方式。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重庆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开户行:重庆市农村商业银行南川支行。账号:2609010120xx0002442。
6.5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货物的供应。
7.1为乙方提供施工区域内商品混凝土运输便道以及电、混凝土运输车冲洗条件。7.2泵送施工时,指定泵送施工方案,组织人员,保障商品混凝土泵送施工正常进行。7.3甲方有权在乙方混凝土生产场地或灌注场地随时取样并检验,取样合格的,并不免除乙方对混凝土的质量责任。
7.4运到浇注地点的混凝土不符合要求时,甲方要求按照退货处理的,乙方不得将此批混凝土重新处理后,再送至甲方工地。
7.5及时办理结算和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8.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1按照合同约定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的需要,并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负全责。
8.2乙方保证各种原材料的储备充足,并严格按照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进行原材料检验,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同时应无条件地配合甲方对原材料质量不定期的抽检。
8.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检验其相应的性能并在混凝土浇筑后28日内向甲方报告相关资料。
8.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的原始数据;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8.5同一强度级别的混凝土应采取同一产地、同一颜色的集料,混凝土拌合用水必须纯净且达到规范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8.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的法规,在生产、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应由乙方承担。
8.7乙方必须做好运输、装卸等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遵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因违反规定而受到任何处罚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对道路、环境、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8乙方必须满足甲方业主的有关要求。9.违约责任。
9.1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
9.2由于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合格的商品混凝土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甲方确定的供货时间供货,每逾期一日,乙方按逾期交货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向第三方采购或部分采购物资,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累计逾期时间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混凝土的使用要求,未将原材料复试报告和产品合格证给甲方查验,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乙方应无条件承担退货等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9.5乙方不得擅自停止供货,否则甲方有权重新选择其它供应商,乙方应承担断货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6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后,必须在48小时内撤走自己所有的机械设备及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9.7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有关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否则,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11.人员和组织。
11.1甲方指定1名生产调度与乙方联系。甲方联系人为廖宇,联系方式:;11.2乙方应有专人负责混凝土生产、前后台联系、试验和计量工作。乙方联系人为周兵,联系方式:。
12.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12.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12.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以下无合同正文附件:
1.物资采购廉政协议。
买方全称:重庆渝桥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卖方全称:重庆港富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址: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三组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重庆市南川区西城街道办事处长远居委5、8社邮编:
开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联系人: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20xx年11月28日签订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一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_________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8—12
c20混凝土8—12
c30混凝土8—12
c40混凝土8—12
c50混凝土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
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2%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x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9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方:_________(盖章)
供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1.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
2.2工程地址:
2.3建设单位:
2.4结构形式:
2.5建筑面积:
2.6总高度:
2.7运距:
第三条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2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合同总数量暂定为m3;。
3.2.2合同总价款暂定为元。
3.3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款单价内。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4902-xx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约人:
单位地址: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三
xx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当日立案。
该案与(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系同一案件,双方当事人均系同一人,诉讼标的为同一标的,由于(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分了两个阶段,所以申请人分了两次向我院申请执行。承办人将两案合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xx)西铁民初字第39号民事调解书,于次日前往被执行人处向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传票。该公司负责人马均利来后,其强调外面拖欠他们公司有3200余万元的债务,拖的公司现在经营困难,本来用于还债的钱由于没到位,所以无法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被执行人答应一旦有货款到账就履行。但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20万元后,就再不履行,由于被执行人未能全面履行债务,承办人对其银行账户进行了查询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并将44万元存款划至法院账户。共计到账66万元。将32号案件的执行款567495.8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至此,(xx)西铁执字第32号案强制执行终结。
对于(xx)西铁执字第35号案的500000元执行标的,承办人多次到被执行人处执行未果。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向我院提供了其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到期债权人民币40万元。本院于xx年9月24日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了履行债务通知书。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对40万元到期债务没有提出异议,而又不按通知履行义务。我院于xx年11月3日裁定,决定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强制执行,次日向第三人送达了强制执行的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经过对第三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于xx年12月8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到期债务40万元。承办人随后从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将剩余执行款及迟延履行金20xx元追回,共计502000元。已将执行款502000元发还申请执行人。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执行第三人债务执行案件,其典型的主要特点是被执行人用自己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欠债务时,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法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应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如果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则应进行审查,审查中异议不能成立和在通知后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通过对以上法条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本案中申请执行人西安君威工贸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执行后,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履行能力,但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中发现被执行人西安虹鼎混凝土有限公司有对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的一笔到期债权。此案具备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首要条件。
其次,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是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方可执行。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此不得主动通知第三人履行债务。本案被执行人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了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至此,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两个重要条件已经达到。此后法院依法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
第三,法律规定十五日内第三人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债务的,法院有权裁定强制执行。此案法院在向第三人浙江东阳建筑实业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其在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但又不履行其债务,故法院裁定对其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反映其与被执行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明晰,要求法院暂缓执行。本院合议认为法院在强制执行前已经书面告知第三人有十五日的时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为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不受理审查案件的实体问题,故若第三人在十五日内提出了异议,则该代位执行程序终结。但本案中第三人未在法定期间向法院提出异议,因此本院应继续强制执行,对异议不做审查。
代位执行制度是民法理论中为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一种制度,由于这一制度具有在被执行人无财产执行的情况下,扩大被执行人可执行财产的范围,在判决书所确定的执行对象以外,依据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执行案外第三人的财产,从而不仅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也有利于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外加剂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
粉/液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
(吨/元)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元)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_____
价款总计(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百十元角分
1.国家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地方标准,标准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1.交货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应提前______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1.甲方应在货到48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外加剂,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价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____________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_____________卖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
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__现场联系人: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五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c50砼单价:元/立方。
四、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五、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3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3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120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六、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
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若因需方报料有误差,再续报料不足够立方时,需方需支付空运费元。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15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次月10日内支付工程款的%,其余部分待合同结束后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无违约行为时,需方通过其他形式生产本合同范围内混凝土,供方不得已任何借口中断混凝土供应。任何一方违约,均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二、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2)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3)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10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混合料名称、规格、数量及拌和好的混合料价格(该价格固定不变、包含加工费、柴油、燃料费、运杂费、材料款、税金等,混合料所需的改性沥青由乙方提供)。
1、改性沥青混合料中面层ac-20到场价:改性沥青混合料上面层ac-13到场价:
2、沥青混凝土面层成品料的级配要求以业主要求的配合比为准,其他技术指标满足相应规范要求,具体用料数量以实际施工及业主要求工程量所需数量为准。
3、日供成品料数量按甲方的需要提供。
4、成品料到施工现场后,经业主检验合格后确认,如有异议,应在甲方检验后立即提出。
二、质量要求。
1、沥青混合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业主与项目部的级配要求。
2、混合料应拌和均匀,无花白料。
3、沥青混凝土面层粗集料规格与质量技术要求:沥青混合料所需的石灰岩碎石、玄武岩必须符合业主的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项目部的质量和级配要求,并经甲方验收认可。所供石料应石质坚硬,洁净,无杂质,不含风化、近似于立方体颗粒,具备一定的规格与级配。
沥青混凝土中面层细集料质量技术要求各种沥青混合料出厂技术指标要求。
三、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方式供料(每车载重大于20吨)。
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自拌和站运料至甲方施工现场,并按甲方指定方法卸料。
四、计量。
沥青混合料重量以乙方磅秤数量和拌和站的电脑记录为准,如双方对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秤进行公正。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计重误差大的乙方承担。
五、结算与付款。
结算日期:乙方凭甲方签认过的有效过磅单结算联(过磅单必须按日并分规格整理)与甲方委托人员核对后,办理上批次的工程款结算。付款日期:业主相应工程款到位后三日内。
六、工期要求。
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七、其他约定事项。
1、在生产期间,甲方因客观原因不能施工,甲方提前以电话形式通知乙方。正常生产期内,甲方应以电话方式(不排除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合理组织生产供料。
2、乙方应帮助甲方组织车辆运输的有关工作。
3、如甲方因施工生产需要对生产配合比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4、沥青混合料供应期间,由于供料进度、标的物质量、不按极配要求供料等原因,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性要求和通知等,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保质保量的供应甲方,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自行终止。
1、乙方供应沥青混合料达不到质量规范要求。
2、不按甲方约定数量供应(如沥青混合料供应过多等),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3、甲方施工任务结束。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日期:日期:
混凝土商混合同篇十八
一、兹有乙方向甲方订购混凝土砌块一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
二、订货内容:_________________。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合格产品运至需方所在工地,随车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保书)及性能检测报告。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_________________供货时需乙方提前三天以电话或传真形式通知供方,由甲方负责送货至乙方工地,乙方派人签收。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公路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产品数量的确认: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货送至工地现场,随车携带已填写好的材料送货清单。乙方组织现场清点,以现场清点数量为准,并在甲方提供的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七、验收标准、方法:_________________根据厂家提供的企业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八、结算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每月5日结上月货款的100%。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等给施工单位,并委派供方技术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为需方及施工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在施工中供方与需方及施工单位密切配合,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在施工中遇到技术问题应及时提供现场技术服务。甲方应与乙方密切配合,保证工程进度。
2、甲方应对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承担技术及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_________________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性能检测报告等能确保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的相关技术资料。如有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验收无法通过等事项,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3、本合同成立后,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价格,甲、乙双方均不得有异议。
4、合同未尽事宜当事各方协商解决。
5、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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