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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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热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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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一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本协议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性质和住所。

第六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新中源地产基金(该名称为暂定名,应以工商行政管理部分核准的名称为准),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企业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八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从事,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第九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中小企业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第十条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上述期限自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延长或者缩短上述合伙期限。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合伙人性质和承担责任的形式。

(一)普通合伙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但必须保证合伙企业必须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四条本合伙企业总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十五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__________。

(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第十六条作为合伙企业之资本,合伙协议自签字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各合伙人应当向合伙企业缴纳其认缴出资的3%,即首期出资。

第十七条后期出资按照普通合伙人指令缴付,所有出资应当自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全部付清。如果合伙人不能按照规定缴纳首期出资,则该合伙人应该赔偿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企业不能设立之损失,损失包括但不局限于合伙企业开办费用及按照贷款利率计算的其他合伙人已经出资的资金成本;如果合伙人不能按期缴纳后期出资,则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以该投资人前期实际出资额的7%作为投资股本,重新计算合作各方之间的出资比例。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合伙人按如下方式分配。

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除普通合伙人收益提成之外的部分,由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额按比例分享。

(二)、计提办法:__________合伙企业的平均年收益率未达到6%时,所有合伙人按权益比例分配收益;合伙企业年平均收益率未达到并超过6%(含)时,普通合伙人可按以下现金流分配顺序中确定标准提取收益提成。

1、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取回出资;。

2、普通合伙人按出资额取回出资;。

3、有限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6%/年的门槛收益;。

4、普通合伙人按原始出资额收回6%/年的门槛收益;。

(三)分配时间:__________本合伙企业对每年度(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的一年时间为一个年度,以下同)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每年度分配一次利润;如果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表决通过后,可以在其他时间进行分配。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未按期缴纳出资的,合伙企业在向其分配利润和投资成本时,有权扣除其逾期缴付的出资、违约金等费用。如其应分配的利润和成本不足上述款项的,应当补缴出资并补缴上述费用。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费用。

(一)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费用。

(二)开办费。

(三)合伙人会议费用。

(四)托管机构发生的托管费用。

(五)合伙企业年度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

(六)必要的广告、媒体费用。

(七)合伙企业自身发生的与投资业务及投资项目无关的其他的律师费和咨询费等。

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照比例分摊。

投资期间按照合伙企业承诺出资额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培育期和回收期内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2%收取年度管理费;如果回收期延迟一年,则管理费按投资项目尚未退出的投资成本的1%收取年度管理费。

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首次管理费的支付,由本合伙企业于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资产管理公司,后期支付时间是在上次支付日后延6个月的前5个工作日之内。

第二十条本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

(一)、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时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三)、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以及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清偿。

第二十一条有限合伙人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有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以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一)由执行合伙人郑州xx公司委派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确保其委派的代表独立执行有限合伙的事务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

(二)本合伙企业同时委托执行合伙人郑州市xx公司作为资产管理公司负责提供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对合伙企业进行管理,对投资过程进行监督、控制。本合伙企业成立后,应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1、对于资产投资的项目,必须取得本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参见本协议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过半数通过,方可进行投资。

2、除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进行与投资项目相关的对外划款、转账均应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处理。

(四)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五)执行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更正。

第二十四条执行合伙人的权限。

(一)执行合伙企业日常事务,办理合伙企业经营过程中相关的手续审批。

(二)负责合伙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资产管理协议的签订,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协议由资产管理公司对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

(三)代表合伙企业与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四)代表合伙企业签订其他合作协议,负责协议的履行。

(五)代表合伙企业对各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筛选、调查及项目管理等事务。

(六)代表合伙企业处理、解决合伙企业涉及的各种争议和纠纷。

(七)[其它]。

第二十五条执行合伙人可独立决定更换其委派的代表,但更换时应书面通知合伙企业,并办理相应的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合伙企业应将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的变更情况及时通知有限合伙人。

第二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权监督合伙企业的资产及账户,包括有权聘请外部审计单位对合伙企业的资金及账户进行审计,对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该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自行承担。

第二十七条执行合伙人应当按季度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的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利润归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本合伙企业事项作出决议。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应当提前7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将会议议题及表决事项通知全体合伙人。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普通合伙人或代表实际出资额3%以上的有限合伙人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九条合伙人按照合伙人会议的有关规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表决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合伙人会议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事项的处理方式。

(一)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时间;。

(二)决定本合伙企业增加或减少承诺资本总额;。

(四)决定本合伙企业解散及清算方案;。

(五)批准与资产管理公司的《委托管理协议》及修改;。

(六)批准资产管理公司拟定的基金投资决策管理条例;。

(七)决定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审计机构、法律顾问;。

(八)决定本合伙企业的分配方案;。

(九)评估资产管理公司的业绩表现。

合伙人会议所作的上述决议经代表实际出资额2/3以上表决权的合伙人通过。

第三十一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三十二条本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本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名委员组成,其中由有限合伙人选举【】名委员,由资产管理公司委派【】名委员,其余【】名委员由合伙企业选聘外聘专家担任(外聘专家应具有会计专业或法律专业的知识背景)。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职权范围包括:__________。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三)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四)制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决定合伙企业资金的划转。

(六)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对资产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资方案进行表决。

(七)[其它]。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如下:__________。

(一)投资决策委员会按照一人一票的方式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取得超过半数的委员通过。

(二)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执行合伙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执行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合伙企业的事项作出决议后,由资产管理公司负责办理具体事务。

(四)[其他]。

投资项目的决策原则为:__________。

(一)所有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批准。

(二)一般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2/3以上的委员同意,形成投资决议,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三)特殊项目:__________单笔投资金额超过募集总额2%以上重大投资项目,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部委员一致同意,交资产管理公司落实执行。

第三十三条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

第三十四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三十五条有限合伙人如违反合伙协议约定参与经营管理的,视为普通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一起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六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八条有限合伙人的权利:__________。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合伙人会议并依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限自行或委托代理人查阅会议记录、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它经营资料;。

(三)有权了解和监督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提出意见;。

(四)收益分配权;。

(五)出资转让权;。

(六)在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人员变动时强制普通合伙人退伙。

(二)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方式如期足额缴付出资。如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不能按期缴纳到位的,按照本协议第[十七]条中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不但限于相应调整各合伙人之间的权益比例。

(三)除本协议明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有限合伙人不得参与及干预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四)保密义务:__________有限合伙人仅将普通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所提供的一切信息资料用于合伙企业相关的事物,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或用于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商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与普通合伙人有利益冲突的商业事务)。普通合伙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合伙企业的名义对违反保密义务的有限合伙人追究法律上的责任。

第四十条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__________。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设计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合伙人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第九章合伙企业托管。

第四十二条合伙企业成立后,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托管机构对本合伙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对资产公司的监督,以确保合伙企业资金的安全。合伙企业向托管机构支付托管费用。托管机构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具体的托管办法和条件以合伙企业成立后与托管机构鉴定的托管协议为准。

第四十三条全体合伙人应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转入托管机构为本合伙企业在开立的账户。合伙人将其资金转入上述账户后,视为其已缴纳对本企业认缴的该部分出资。

第四十四条托管机构的义务。

(三)出具合伙企业业绩和合伙企业托管情况报告;。

(四)保存合伙去也的会计账册、报表和记录等;。

(五)依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合伙人支付投资收益;。

(六)资产管理公司因过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代表合伙企业向资产管理公司追偿。

第十四章入伙与退伙。

第四十五条新合伙人入伙,应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提出退伙:__________。

(一)本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五)合伙企业累计亏损超过总出资额5%时,有限合伙人可以退伙。

有限合伙人退伙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除非发生不可抗力原因或进入解散、清算程序,普通合伙人不得退伙。

(一)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本协议约定的事由。

合伙人存在上述情形的,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本协议有关争议解决的规定解决。

第四十八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十条的规定分担亏损。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在3日内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3日内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合伙人向本合伙企业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份额,应当取得其他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经合伙人同意转让的出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十条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的,由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名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后的合伙企业的净资产按照该名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予以退还。承担资产评估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执行合伙人选择确定,并由执行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与其签订评估协议。评估费用由退伙或被除名的合伙人承担。合伙人退伙时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额以货币方式返还,但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合伙人退伙或被除名时,对其他合伙人负有赔偿责任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在向其退还财产之前扣除相应的应赔偿的款项。

第十一章保密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合伙企业相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与他人签订的协议、合伙企业的项目投资计划、财务会计报告等,均属于合伙企业的机密资料。任何人不得对外公开或者基于与执行合伙企业相关事务无关的目的使用该文件。

第五十二条除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或者根据司法程序的规定应当向有关机构提供的信息之外,任何人均不得通过正式和非正式的途径向外披露合伙企业相关信息、合伙企业投资的项目情况等任何信息。拟公开被披露的信息在公开披露之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十二章争议解决方法。

第五十三条各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__________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委员会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议是终局的,对本协议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四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清算:__________。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天;。

(五)合伙协议决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五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该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合伙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合伙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布债权人。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制定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清算人主要职责如下:__________。

(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财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企业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六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四章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条不可抗力;。

(一)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协议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二)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其他合伙人,并在该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向其他合伙人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者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合伙人成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全体合伙人需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下的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是协议在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全体合伙人可协商解除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五)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时间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第五十八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十九条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

第六十条合伙人逾期缴纳其认缴的出资,每逾期1日,应当向其他合伙人支付4‰的违约金,并承担补偿义务;逾期超过18日的,其他合伙人有权将其除名。

第十六章其他事项。

第六十一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十二条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十三条本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各合伙人协商决定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或修订相关规定,本协议按照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修订,如果出现冲突,争议或者分歧,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二

二、本协议样本是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合伙企业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人参考,并非强制使用。申请人可以依法另行制定本企业协议。

三、申请人借鉴本协议样本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外,其余条款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删减;合伙人也可以根据情况对本章程样本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及增加任意记载事项。但是,所增删的条款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

四、本章程样本中凡加“注”的地方,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后去掉所“注”内容。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三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合伙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企业由个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中普通合伙人个,有限合伙人个。

普通合伙人:

姓名或名称住所。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四

第一条根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设立(有限合伙),并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自觉遵守本协议,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四条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合伙期限:__________。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单位:__________万元。

第八条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2、企业每年年底进行次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

3、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伙事务执行。

1、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一个合伙人为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3、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4、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6、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消委托。

7、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协议另有规定以外,决议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通过;但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9、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产生,并且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充分执行本合伙协议;。

2、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3、接受全体合伙人委托,对企业的经营负责;。

第十一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和违约处理办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__________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1、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报告工作;。

2、执行全体合伙人的决议;。

3、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指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拟订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全体合伙人委托的其他职权。

违约处理办法;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对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名或予以更换。

第十三条合伙人入伙。

1、新合伙人(含有限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3、有限合伙人入伙应当按照合伙协议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的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之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其中,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可以相互转变。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由全体合伙人进行协商、协调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协调解决或者协商、协调不成的,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直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第十七条解散与清算。

本企业出现《合伙企业法》第8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企业造成财产和名誉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其他事项。

1、企业登记事项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2、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企业留存一份,报登记机关一份。

3、本协议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和相关法律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五

本合伙协议(“本协议”)由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出的各位合伙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适用法律”),特此于 年 月 日签订。

第1条总则。

1.1 名称。

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有限合伙)。

1.2 主要经营场所。

本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__________。

1.3 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的目的是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合伙人权益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

1.4 经营范围。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如下:__________。(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范围为准)。

1.5 合伙企业的成立与合伙期限。

1.5.1 本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成立日”)。

1.5.2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自本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_____年。本合伙企业应当自合伙期限终止日开始停止营业,清算活动除外。

1.6 合伙企业财产。

1.6.1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1.6.2 在依照本协议规定对本合伙企业财产进行分配前,本合伙企业财产不属于任何合伙人所有。在合伙企业依法清算前,任何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本合伙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1.7 合伙人责任承担。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2条 合伙人名录、出资方式、数额及期限。

本合伙企业设置合伙人名录(见附件一),用以记载全体合伙人名称或姓名、住所、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缴纳期限、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该信息发生任何变更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3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3.1 本合伙企业由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本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本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2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应当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本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3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商定。

3.4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

3.5 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选择程序:_____。

3.6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如下:_____。

3.7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_____。

3.8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_____。

3.9 如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违反法律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事务的,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10 如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交易,到本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4条 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

4.1 利润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下:_____。

4.2 亏损分担。

本合伙企业的亏损承担方式如下:_____。

第5条 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质押与转让。

5.1 财产份额质押。

普通合伙人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或设定其他担保义务的,需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对本合伙企业的出资或在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但须经全体合伙人_____同意。

5.2 财产份额转让。

(1)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财产份额的转让,导致其合伙人身份变化的,应当适用本协议第7条的约定。

(2)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3)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应取得全体合伙人的_____同意。

第6条 入伙与退伙。

6.1 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之入伙都应当经 全体有限合伙人书面 同意。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本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2 有限合伙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入伙:_____。

6.3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 。

6.4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5 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

(3)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6 如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当行为;。

(4) ;。

6.7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6.8 如果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以及本协议的规定被除名的,全体合伙人可以在执行事务合伙人书面选举新普通合伙人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6.9 退伙的具体程序由全体合伙人另行约定。

6.10 普通合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4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6.11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本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本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7.1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 一致 同意。

7.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本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8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8.1 在下列任何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任命一个或几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依法解散本合伙企业和清算资产: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日;。

(3)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4)本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5)因为任何其他原因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8.2 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

8.3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处理本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本合伙企业的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本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本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清算期间,本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8.4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本合伙企业解散事件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8.5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配。

8.6 清算人应在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该清算报告,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8.7 本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本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9条 财务、会计与劳动管理。

9.1 本合伙企业的财务和会计制度应依照相关中国法律、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国际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制定。企业的账册和报表由其自己的会计人员按照中国会计标准要求编制。

9.2 本合伙企业采用公历年度为其会计年度,即从公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会计年度。

9.3 本合伙企业采用人民币为记账货币单位。如果实际收支的货币不是人民币,应按照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为记账换算成人民币。同时,应说明涉及的原始货币和金额。

9.4 本合伙企业应聘请独立审计师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该独立审计师由合伙人一致认可的国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9.5 本合伙企业应该按照有关税法纳税。 本合伙企业员工应按照中国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9.6 本合伙企业的员工的招收、聘用、辞退、辞职、工资、福利和其他相关事宜,应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应遵守中国的有关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确保安全文明的工作环境。职工的劳动和社会保险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执行。

第10条 违约责任。

10.1 除因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的缴纳期限足额缴纳认缴出资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总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其应认缴资本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上述违约金由守约方按照 其出资的比例 分配。

10.2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或违反其承诺,均被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而给其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 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违约责任,不因本协议履行完毕而解除。

第11条 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11.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 附则。

13.1 本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

13.3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订须经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全体合伙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

第二条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七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总投资为_______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__万元,乙出资___________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__________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_________日内向对方清偿自我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景。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能够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八

转让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受让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现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出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占有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根据原合伙企业合伙人协议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伙企业_____%的出资额以人民币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出资额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出资没有设定质押,保证其出资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合伙企业自双方签字之日起_____日内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变更登记后,乙方成为上述受让“合伙企业”财产的合法出资者,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和合伙人之间的合伙人协议的约定分享合伙企业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各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甲、乙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见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_____承担。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企业登记注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_____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份。

转让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让方: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期限为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五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

姓名或者名称。

住所。

第七条合伙人共出资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为: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九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委。

托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二十二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x):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本协议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不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企业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一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四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由选择是否约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条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__________。

第六条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为:__________。

第四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价格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评估办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方式出资。

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办理财产权转移的,办理完财产权转移手续方为缴付完成。

第五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该条可根据合伙人之间实际约定,规定相应内容)。

第九条必须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自行约定),委。

托_______个合伙人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该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第十一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登记时,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

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列举事由)。

对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入伙、退伙。

第十四条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五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普xx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列举退伙事由)。

(未约定合伙期限的适用)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__________。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符合本协议第十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条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第二十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二十一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九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二十二条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条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列举事由)。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第三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三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本协议,需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本协议未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依法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业留存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合伙人签署(自然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单位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经公司和学校股东会、董事会相关授权批准,就甲方和______及丙方,股份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个人原因及辞职申请将其在______(含丙方即原在______及_____委托联营后的)全部股份退还股份。

二、乙方同意接受该退股的股份,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退股金给甲方。

三、退股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整(小写:______)。本合同签订当日生效,签订之日__日内乙方支付上述款项给甲方,甲方不再享有公司和学校的股东任何权益和义务,不得再请求分配利润或者其他经济报酬。

四、甲方保证对所退股该公司的股份拥有完全的处分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等,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对乙方学校和公司的各种机密有继续保密的义务,并不得造成有损学校和公司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的损失。

五、本协议签订前,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与______签订的《认股协议书》解除并终止履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与甲方、丙方签订的《联营合同》同时解除。该二份合同中的违约条款、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违约金的计算等条款全部失效。

六、甲方在合作期间从乙方公司或者丙方各学校获取的商业秘密在签订本退股协议后有继续保密的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不得从事造成有损______和乙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言行举止,否则将赔偿乙方或丙方的损失。甲方不得自行或者指使他人干扰乙方及丙方的经营活动,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七、本退股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得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所有或者乙方法定代表人纪春盛所有的商标。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有从事教育培训业,在登记培训学校或者公司名称时,不得使用含有“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等乙方与丙方使用中的字样作单位名称。如甲方违反本条款,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给乙方,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的,应当另行赔偿。

八、本协议签订前后甲方所有的个人债务应当自行履行完毕,因其履行个人债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诉讼、仲裁均与______及法定代表人、丙方无关。

九、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同意提交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协议一式多份,甲乙丙三方各主体均持一份,自三方签字或者盖章且甲方收到退股金后生效。

甲方(签字和手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十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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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十三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五方共同出资筹办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4、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小数服从多数)。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____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司货物盘点单、固定财产清点单、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____方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多数人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

为保证公司高效运营,____方有权对公司的各个岗位人员的任命及工作安排,组建正规化的财务人员及财务系统,并委任____方为公司运营的全职副总经理,协助____方工作。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十四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2、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3、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二、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1、合伙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业。

三、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1、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含其整体变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下同)的员工持股平台,意在凝聚核心人才为公司共同目标奋斗、同时也让核心人才能享有股东权利和公司收益。

2、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

3、合伙期限:本企业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计算,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四、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1、合伙人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共_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2、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新增有限合伙人。

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五、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3)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4)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以__________出资;出资__________万元。

2、各合伙人应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纳出资款,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原则:各方同意按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2、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回到本企业银行账户,首先缴纳或者代扣代缴应付税费;扣除税费及费用后的余额部分,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3、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实际向合伙人支付收益时扣除。

4、亏损的分担: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5、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七、合伙事务的执行。

1、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普通合伙人________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企业办理一切事务。

2、执行事务合伙人更替,由现任执行人指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3、本企业因仅以持有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为目的而设立,不进行任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每年至少开一次全体会议。

4、竞业禁止与关联交易,全体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竞争性的业务。违者除名并承担赔偿责任。

八、入伙与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需经普通合伙人(合伙事务执行人)同意并通告全体合伙人,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但是对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5)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6)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7)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8)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9)不满足或丧失有限公司股权激励的条件,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将其除名。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关联企业造成损失。

(3)不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工作。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4、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5、经普通合伙执行人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6、合伙人退伙,其持有的财产份额应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不能随意转让他人;退伙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7、合伙人退伙,其财产份额只能在当年年底企业结账时结算,转让价格不大于其在本协议中认缴的原货币值。

8、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除普通合伙人同意或全体合伙人同意,不能出质和转让。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2、清算本合伙企业约定普通合伙人作为清算人,清算人指定数个有限合伙人组成清算组协助清算人依法进行清算工作。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3、清算合伙企业财产余额时根据清算当年合伙企业在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份额计算。如果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新三版或创业版等上市,则按股票市值结算。

十、争议解决办法。

1、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合同履行地的_________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2、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书版篇十五

知识点:合伙协议就是设立合伙组织必备的法律文件,是明确合伙人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基础性法律文件,同时也是设立合伙组织必须上报主管部门的必备法律文件。

如下是有限公司合伙协议书的`具体内容: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等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拟注册资本100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

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

五、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

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__________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

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

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 施。

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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