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读后感(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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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读后感(模板13篇)
时间:2023-11-15 14:00:09     小编:FS文字使者

读后感可以是自由发挥的表达方式,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也可以加入自己的独特见解。那么,怎样写一篇好的读后感呢?首先,要对作品进行精读,确保对作者的观点和论证有一个清晰的理解。其次,要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思考,不仅仅是简单地摘抄或概括作品的内容。同时,要注重语言的表达和逻辑的严谨,避免使用太过主观或情绪化的语言,而是要用客观、准确的词汇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最后,要注意结构的安排和篇章的连贯,将读后感分为导入、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使整篇读后感具备逻辑性和层次感。总之,写读后感是一个提升自己思维与表达能力的过程,希望你能从中受益。最后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样本,每个样本都有其独特之处。

繁花读后感篇一

寒假里,我看了一套书,书名叫《盛世繁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和《一路风景》、《岁月留香》是配套的。主编是徐德霞。打开这本《盛世繁花》,“花香”便扑鼻而来,如同采矿者找到了富矿,挖宝者找到了藏宝洞,那琳琅满目的精品力作,如同清洌的甘泉咕咕流入我干渴的心底。作者用真诚的心奉献给我们一份精美的厚礼。本书用童话、小说、散文、诗歌这几种文学形式,生动真诚地描写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的生活状态,抒发了各个时期少年儿童独特的情怀,塑造了无数个生动鲜活的少年形象,字里行间无不刻有各个时代的深深的印迹,也描写了大自然的美丽及人们的美好愿望。其中,潘仲龄的诗作《春天好象一本诗集》,以有限的诗行描写出了生机盎然的春天。

通过小草、绿叶、小溪、黄鹂、杜鹃、木耳、蘑菇、彩虹、花朵……写出春天是一首能唱、能飞、有景、有情、天真、浪漫的抒情诗集。“远来的春风在翻着它,翩飞的大雁在读着它”。作者用比喻、拟人的手法,把春天写活了。令人读罢无不神往自然、热爱自然。孙继忠的童话《一塌糊涂出版社》,写了“我”在一塌糊涂出版社里的所见所闻。有一些枯燥的旧书,每一页都是干巴巴的说教,像老和尚念的经文,连个插图也没有,经过一塌糊涂出版社的加工,变得一点也不枯燥了,里面的故事非常有趣,插图也漂亮着呢!一本又大又厚的书,放在“压缩机”里压缩后,压挤出许多字,都是“废话”,剩下的就都是“精华”了。进入《凶杀者与美女》这本书里,只见漆黑一团,黑烟滚滚,云雾迷漫,到处是血,到处是凄厉的喊叫声。

这类书,毒害了读者,一塌糊涂出版社便把它烧成了灰烬。这篇文章表现了作者对精优之作的向往,对枯燥、拖沓、凶杀及色情等不健康书籍的批判。《盛世繁花》中繁花似锦,还有很多字字珠玑的精品力作,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繁花读后感篇二

在看林清玄的《气清景明,繁花盛开》,里面有篇文章《白雪少年》,讲述了作者回忆小时候吃白雪公主泡泡糖的情景。不知不觉中,我也想起了我的童年了,上小学那会儿,学校离家较远,妈妈给我四角钱中午买两个包子作为午餐,我只买一个吃,还剩两角钱可以去买一个大大泡泡糖,卖泡泡糖的摊子就在包子店外里,摊子上摆着花花绿绿的用糖纸皮包着的大大泡泡糖。每天中午,我吃一个包子,而后买一块大大泡泡糖,放在嘴里可以嚼上一天,那种自我满足感真的好强,边嚼边吹泡泡,仿佛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人。

那个年代,家里很穷,记得学校组织打疫苗时,妈妈为了能让我打上疫苗,要去村子里头挨家挨户借钱。上初中后,家里经济更为拮据,爸爸不得已外出三峡打工去了,那时家里没有电话,我就想自己存钱买一部电话机,我开始在我为数不多的生活费中省钱,每周花两块钱买一瓶辣椒酱可以吃一个星期,每顿打二两米饭,用勺子舀一勺辣椒酱拌在饭里头吃下去,虽说饭里头只有辣椒酱的'味道,但是我却吃出了甜美梦想的滋味。

可是钱刚攒了不到一个月,就被妈妈发现了,妈妈清理了我书包中存下的钱,并“责骂”了我,我知道妈妈是心疼我,不想我为了钱而苛刻自己。自从妈妈发现我存钱的秘密后,就经常清理我的书包,我攒下的钱就这么一次又一次的被“无情”的收走了。后来,到了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妈妈也去三峡打工了,家里的经济稍有好转了,我的生活费了多了起来,存钱买电话机的愿望一直在我心里没有磨灭,不到一年,我就存够了六百元钱,买了家中的第一部电话机,我选了“4773911”号码,过上了电话“自由”的生活。

正如林清玄在书中写道的那样,那些岁月虽在我们的流年中消逝,但借着非常微小的事物,然后发现了一整片大草原,红花可能凋落,而草原却成为一个大的背景,我们就在那背景里成长成来。儿时的经历对我后来的人生起着很大的影响,那种宁肯少吃一个包子,也要嚼一嚼的泡泡糖;那种宁肯不吃菜也要攒钱买下的电话机,就如同在成长中滋养着我的精神粮食,长大后,我不注重于吃好,但是我却很在意于是否能拥抱蓝天白云的美丽,是否能撑起自己内心的那份恬静。

繁花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读金宇澄的《繁花》,读了整整两天,说这部小说是2013的年度长篇,又是海派文学的标志。

读完最后一行,时近黄昏,心境也像窗外的天色一样黯然,还有几分难以把握的茫然。

《繁花》在叙事语言上的尝试确实令人心悦诚服。首先,小说用上海话来写,作者坦白出版时将稿子逐字逐句通了多遍,为了让北方人也能懂。沪语写作是骨子里的,真是写出了上海人的某种思维或者心理,不懂上海话的北方人也许能看懂,但不一定能体会其中之妙。其次,《繁花》通篇都是短句子,但是很耐读、有韵味;写法上只写人物如何说、如何做。作者说他感兴趣的是,“当下的小说形态,与旧文本之间的夹层,会是什么。”我想说的是那份黯然和茫然。

《繁花》里有三个核心人物,都是男的,阿宝、沪生和小毛。阿宝爷爷曾是大资本家,阿宝爸爸少爷出身参加革命做地下党,不过那个年代资本家和地下党都不会有好日子过;沪生家是军队干部,“文革”中受冲击;小毛家是地地道道的工人,哪个年代都是踏踏实实的底层,没有大起大落。这三个人从小是好朋友,小说由这三个男人牵连出众多的男人和女人,家人、亲戚、朋友、同事、邻居,当然还有时代与社会。小说对这三个男人从懵懂童年一直写到中年老境,故事的时间跨度有半个世纪,从五、六十年代写到九十年代后的当下,但不是连贯写下来,而是分成“过去的故事”与“现在的故事”两条线索来讲。小说共三十一章,凡单数章节讲述“过去的故事”,凡双数章节讲述“现在的故事”,就这么均衡地交叉隔开。“现在”这部分没有太明显的时间跨度,似乎是一个静止的时空;而“过去”这部分有着清晰的时光流逝,看着这三个少年日渐长大,历经人生的酸甜苦辣,两条线索最后融到一起,是“过去”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现在”。小说读了过半,我开始有了比较明确的感觉:喜欢单数章节,不喜欢双数章节。喜欢与不喜欢的理由是一致的,是人。喜欢单数章里的人,包括他们的故事;不喜欢双数章里的人,当然也因为那些故事。“过去的故事”包括阿婆带阿宝和蓓蒂回乡下老家、蓓蒂和阿婆化鱼遁世的故事;姝华爱书的故事;兰兰和大阿妹的马路游戏故事;小毛和银凤、小毛和春香的故事,等等。这里的女孩儿让人怜爱,这里的少年有情有义。这些故事的背景主要是文革,一个物质贫乏政治残酷的时代,但少男少女们自然有各自的方式,生命的根须从土层中汲取滋养,就算是一棵野草,也有属于它的露水与阳光。即使写到那些伤痛的场景,比如,阿宝家搬到曹阳新村后所用的公用茅厕、阿宝孃孃与离婚丈夫“急吼吼”办事把祖父的床榻弄坍了一个洞,那些伤痛把那个时代的记忆一点一点地复活了,线条与色彩都清晰可辨,读的时候会有一种让你珍惜的感觉。但是,“现在的故事”好像是一个混沌又单调的世界,因为它总是类似的场景,那些没完没了的饭局。饭局上的男人们都是什么什么“总”,康总、陆总、徐总以及宝总,还有台湾人、韩国人、香港小开这样未以“总”冠名但实为“总”的;女人们则是如汪小姐、梅瑞、苏安、玲子、亭子间小阿嫂,风情万种兼具手段谋略。饭局上少不了的是酒和黄段子,男人和女人在一团酒气中将一个个黄段子演绎成活报剧。汪小姐最后怀了怪胎、梅瑞落入自己母亲与情人的陷阱而倾家荡产,她们的结局固然可哀,但未必让人同情,因为她们本也是处心积虑惯于玩弄别人的。所以,从那个有着鲜活记忆的“过去的故事”一步步迈入晦暗无聊的“现在的故事”,读到最后,心境是越来越沉的。

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王安忆写《长恨歌》、陈丹燕写“上海三部曲”,还可以再列上程乃珊、王小鹰、卫慧等一群女作家,开创了某种“上海书写”的格局,而且统领了近二十年之久。希望这格局有所突围,相信是很多人的期待。对于这座城市的精神内涵,王安忆用上海女人的务实与韧性来解读,陈丹燕从欧洲文化和殖民历史来破译,她们都做出了属于自己的阐释。但王安忆和陈丹燕那“革命后代”的“外来户”出身总使得她们看取城市的眼光与这座城市里占人口比例最高的市民阶层有所疏离,从这个角度来说,金宇澄的《繁花》正弥补了这层缺失。《繁花》里市中心的石库门弄堂场景和郊区新村的工房模式写得繁复多彩又扎实有力(手绘地图更增添了趣味)。阿宝、沪生和小毛三个人里最寄深情的是小毛,从小毛为申师太排队领票,到小毛跟师傅学拳,再到小毛与银凤、春香的情缘,直到小毛又凄凉又自得的晚景,读小毛一生里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就像走进一个菜市场,青青的绿叶菜还带着泥巴和露水,鱼盆扑溅的水花泛着腥气,杀鸡宰鸭热气腾腾。这份市井声浪不正是对“上海书写”格局之突围的期待吗?且慢,读到后来,我越来越被一种泔水桶的气味所包围。这么说吧,我的阅读感觉是,那些“过去的故事”散发着各种食材本身新鲜的气味,菠菜的甜、小白菜的爽、豌豆苗的香还有芥菜的鲜,个个不同,是愉悦的;但“现在的故事”散发出的是泔水桶的味道,不能说不浓烈可难闻,桶里的东西也不少可混杂后散发出来的是同一种气味。

人们批评,女性化的“上海书写”过于精致优雅,丝绸的手感,钻石的光亮,还有飘忽而过的香水味道。批评得有理。但是,我们要找的是泔水桶吗?哪些新鲜食材去哪里了?为什么它们没有变成美味菜肴?茫然。

繁花读后感篇四

两年前,我想稍微认真一点地训练自己写作。当时我自以为有一条独到的见解:很多同龄人和我一样,读着关于约翰彼得玛丽的故事长大,伦敦巴黎纽约似乎比中国的大部分地方更让他们感到亲切。对于这些读者,与其给他们一些发生在中国的现实主义的故事,还不如刻意去编造一些全然发生在异邦的与中国毫无关系的故事。因为这样的想法,两年来我写了一些这样的异邦故事。这些故事对我来说不算太难,我在国外生活已经有几年了。

与此同时,在个人生活上我遇到了困难。在上海度过的童年和少年,我发生和目睹的私人生活,似乎在当时只是被经历了,而在多年后,情节不断重放,不断被审视,越来越迫切地需要已经成年的我去为过去的经历提供解释。当时我难以理解的长辈,很多都故去了,我却仍然在心中不断面对他们,无法与之和解。我发现我难以解释大部分私人生活,尤其是全然用沪语沟通沪语思维的家庭生活。“爱”“恨”这样的大词似乎更适合出现在波澜壮阔的俄国小说里,上海人使用更暧昧的“欢喜”或者“厌弃”。是非善恶的问题是狄更斯和霍桑的专项,可是家庭生活中我经历到的道德账本远比这些要糊涂纠缠得多。除了这些感情上或者道德上的暧昧,更可怕的是,当我回忆起在上海的十几年生活,大段大段的往事中我甚至找不到感情或者道德本身,不是“坏感情”、“坏道德”,而是“无感情”、“无道德”,一片空白。人们说着话,你以为他们有什么目的而说这些话,可是他们戛然而止——没有任何事情发生,他们只是突然站起来了。

当我把写作的容易和私人生活的困难联系在一起思考,我意识到写作对于我之所以还不够困难,是因为我归根结底不相信作品能折回过来影响到我的私人生活。反过来说,如果文学作品负担着对生活做阐释的重任,我的确还没有读到这样能阐释我的私人生活的作品。许多小说和诗歌让我感动,可我从没有在其中找到我的父亲母亲。语言的不同——文本是用普通话读写(甚至是下意识中的英语转译),而私生活大部分是用沪语沟通——固然是两者之间难以交流的困难之一,可是我隐隐觉得,这中间还存在更深更不可逾越的困难。

繁花读后感篇五

当然,经历过风风雨的水花,从不埋怨老天爷对它们不公。它们很坚强,也很勇敢。这不是每一个花都能做到的,可是一片片水花做到了,那该有多痛苦,悲伤呢?对于一片水花来说,并不是这样的。它们会很开心,所做的选择。它们的选择是用坚强,去诠释属于自己的独特人生,用双手推开一条春暖花开的道路。人生就是这样,只有学会坚强才能在以后的道路上坦然。人生之路漫长而艰辛,鲜花和荆棘同在,快乐与痛苦并存,所有的经历无不磨砺着我们的灵魂。在这样的旅途中,我们要学会坚强,要以无所畏惧的勇气去面对一切,这样我们才会收获风风雨雨过后的彩虹。

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身处困境时,不要退缩,要以信念为基础,将失败化为动力,让希望之火点燃心中的热情,让生命之花重新开放起来。人生道路上,挫折与失败是难免的,如何正确去面对,是我们的必修课。让我们做,一个坚强,勇敢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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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读后感篇六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繁花读后感篇七

生命中最初的美是什么样子的?读完了林清玄爷爷的《盛开于繁花的季节》,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各种的场景。

我想,它是――。

山野谷地里,百合花灵醒的春。

是微澜湖面上,莲叶田田的夏。

是乡间小路旁,油菜花染黄的秋。

更是萧瑟的山间,枯木残雪铺成的冬。

每个人眼中的美都是不同的,它不会因为在穷人眼中而显得低俗,亦不会在富人眼中而显得高贵,重点在于你是否能够低头发现它。正如这本书中的《梅香》所写的一样,没有钱的乞丐是值得同情的,而富翁拥有满园的梅香却从未珍惜,亦是值得悲悯的。能闻到梅香的乞丐也是富有的人,好的物质条件不一定能使人成为有品位的人,而坏的物质条件也不会遮蔽人精神的清明。

发现生活中的美,需要一颗清明的心;而获得生活中的美,更需要耐得住寂寞。

在《心田上的百合花》这篇文章中,断崖边的百合花,它知道自己并不是一株野草,便要努力开花,要用开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经过一年一年的春天,最终,整个山谷、草原、悬崖形成了美丽纯洁的百合谷地。

我在读这篇文章时,我不由得想起了获得了诺贝尔奖的屠呦呦奶奶。她奋斗一生,终于在85岁的高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研制出了青蒿素。在这之前,她就是默默无闻地付出者。她最终以自己最美的姿态盛开出了绚烂的`花朵。

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现在,正是雏鸟展翅、嫩芽生根的好季节。及时及地,凭心而动,坚持下去,要把握好每一个时机,便能够寻求自己眼中的美。

美,是一本赞美诗,值得每个人细细品味;美是一座灯塔,能使人发现生活的曙光。愿我们,能够以一颗清明的心发现生活中的美,以一颗耐住寂寞的心获得生活中的美!

繁花读后感篇八

故事的结尾趋于平淡,主要交代人物结局,但中间几次非常精彩。

其中一处是阿宝、沪生、苏州范总和陶陶四人,半夜从招待所溜出,七拐八绕来到一门楼,曰:“沧浪亭”。

于是“四人说说讲讲,发一阵呆,也就坦然。月轮残淡,天越来越明,鸟鸣啁啁然,逐渐响亮,终于大作。半夜出发,无依无靠,四个荒唐子,三更流浪天,现在南依古园,古树,缄默坐眺,姑苏朦胧房舍,苏州美术馆几根罗马立柱,渐次清晰起来,温风如酒,波纹如绫,一流清水之上,有人来钓鱼,有人来锻炼。三两小贩,运来菜筐,浸于水中,湿淋淋拎起。大家游目四瞩,眼前忽然间,已经云灿霞铺。阿宝说,眼看沧浪亭,一点一点亮起来,此生难得。”

真是美极!虽说是地域小说,又是拿方言写作,但这个故事大概并不想面面俱到,刻画上海众生相,而是等于理解几个个体人生的浮尘与变迁。所以书中无数次出现一声叹息——“哪能办”,是啊,普通人的生活最常问也就是“哪能办”。

最最重要的,是言语。文中及封底的穆旦诗明明白白讲清作者的意图。我透过言语、对话、地点名字、器物名称,所有由文字组成的部分,看到鲜活上海与几位上海人。

繁花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在鲁泰路上发现一种很好看的一种树叶,因为那树叶是红色的,一开始我以为是枫叶,可是仔细一想我们这不可能有枫树的,我跑过去一看不是枫叶,而是红叶,一回家我就打开电脑查红叶的资料:红叶,学名黄栌,是观赏树木,主要看叶,为历代文人青睐,最早见于司马相如《上林赋》。红叶,全国各地都有,千佛山亦鼎鼎大名,然而尤以山南山北最盛。山北瀛芳园处,星罗棋布,万紫千红。卵形的叶,杂性的花,浓郁的香,甚是诱人,再加上丹枫、火炬、红叶李、红叶树,将其衬托得更加艳丽。

同学们你们是不是觉得红叶很美啊?

繁花读后感篇十

这本《盛世繁花》是三代作家精心打造鼎盛时期的儿童文学,里面的内容好看至极。

请问,你到动物园里看过“吉祥鸟”朱q吗?或许有,或许没有,但是《吉祥鸟飞回来了》的作者却亲身体验过朱q从年幼到年老的过程,还与一只朱q成为了“好朋友”,但最后,这只朱q被送进了北京动物园,被人们观赏,研究。但作者还是依依不舍,毕竟这是他第一只动物朋友,可那一句“到时候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了!”让我那原本有些沉重的心情变得愉快了,甚至还笑出声来。看了这篇散文,我不由得对秦岭这个地方十分向往,哪儿的大熊猫,那儿的朱q都让我神往;哪儿的金丝猴,那儿的金毛扭角羚,也让我感到新奇。

在我心中,那位老师的灯就是给人振奋,给人光明和希望,是一盏永不会熄灭的灯!那么多的故事,就属这两个故事让我记忆犹新,让我感动。

这本书,可以经得住时间考验,至少在很久很久以后,这还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大家一定要去看看这本书,这本耐读,耐看的书!

繁花读后感篇十一

时光如同一封情书,在最美的三月赠送于我。

时光如同一只信鸽,将春天的美好赠送于我。

我踏遍了春天的足迹,只为寻那一树繁花;我赏遍了春天的百花,只为寻这万里挑一的美。

街头巷尾,道路两旁,樱花正盛开得娇艳,粉的、白的,争奇斗艳。微风徐来,花瓣儿随风撒落,路人不禁感叹:好美!

是的,落下的花瓣吸引了周遭的人们,尤其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飘飘然落下。

一路寻寻觅觅,进了公园,脚步便停留在门口的那几株樱花树上,爱花已成了我的习惯,那一朵朵粉嫩的花朵绽放着,不敢触碰,怕落了花瓣,哪怕轻轻地往她身边靠去,心里那满足的滋味儿油然而生。

我站在樱花树下,脸颊触碰到花瓣的瞬间,幸福极了,花瓣软软的,绵绵的,恨不得亲吻她。

蜿蜒小路,柳条儿越发细长,有人在河边捞小鱼,有人坐在椅子上唠嗑儿,有人站在樱花树中摆弄着各种造型,美极了,与花儿相比,我们自是显得黯然的,花儿是那么美,我们只不过是花丛中的一个小点,只是沾了她的光罢了。

地上的'蝴蝶兰开得正旺,黄的、紫的……多想趴在草坪上与她们呢喃细语,多想在这个多云的日子里就这么静静地躺着,听着她们的呢喃,寻思着。

春天终究是极美的,也终究是绚烂的,看过一树繁花,便解了心中万千愁绪。

时光待我不薄。

繁花读后感篇十二

不知道怎么说了,最初是因为剧版《繁花》的消息出来,所以对这书生了兴趣。其实很早以前对这类老上海题材就已经有点疲倦了,张爱玲的老上海,王安忆的老上海,这次又多了金宇澄的老上海,来回来去,总也是那个样子。

我也说不上什么感觉,大抵就是一件玄青底的绸面旗袍,上面晕染了各种颜色,穿的人肤色很白,雪团子一样的白,摸不到,却能知道触碰起来应该是很软的,特别软,而里面,全都是烂的。

书算是挺厚的,但像是刻意写这么长,让读者读完生出看时移世异的苍凉感。全书出场人物太多,拔高了阅读门槛,尤其是双线叙事,每条线的人都多,我这种本来就记不住名字人被劝退了无数回。

而且可能我确实不好这口吧,感觉全书下三路的情节描写也太多了。无论是有固定伴侣的,还是没有固定伴侣的,天天能见着的夫妻,还是两地分居的,全部都是欲求不满,到处寻花问柳沾花惹草,最后再惹上身各种乱摊子。给人感觉,无论环境际遇是什么样的,每个人物生活的核心都是肉欲那点破事,而且欲望还特别强,其实挺没必要的。

不过作者的一部分目的应该还是达到了吧,起码看到结尾的时候,我特别想念蓓蒂,以至于又翻到开头,把他们的出场又重温了一遍。还是小时候好啊,后面这些人,都是疯了吧。

繁花读后感篇十三

我喜欢《盛世繁花》里的许多文章,因为语言简洁、优美,惊人耳目的豪言壮语并没有多少,但是一个一个的小故事却十分温馨、迷人,描绘的人物栩栩如生,好像就站在你的面前。我最喜欢《换儿姐》和《女门将》,分别描写了一个姑娘的感人故事。

《女门将》则大有不同,爱好足球的汪盈是个标标准准的女汉子,并且有一股不服输的倔劲。本来腿脚灵活的她完全可以担任一名出色的中锋,可是老师却安排她守球门。汪盈很难过,不过个性开朗的她并不会就此认输,她找来同伴,帮她练球。皮擦破了、手淌血了,可是汪盈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毫不在乎,并且继续努力,又掌握了守门将应该注意的事项,最后,成为大家公认的队长。在重要的比赛时,汪盈的手忽然受了伤,她强忍疼痛,继续来到球场拼搏,带领大家团结一致,终于赢得了胜利!女门将当之无愧!

我喜爱换儿姐的善良,赞美汪盈的坚强,两位姐姐身上都有令我敬佩的地方,品质那么优良却各不相同。《盛世繁花》读后,掩卷长思,字字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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