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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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提升工作方案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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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的评估和调整是确保方案持续有效的重要环节。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以下是小编根据多年经验为大家精选的方案参考,供大家参考借鉴。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一

为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灵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聚焦群众最急需、最关切、最直接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持续巩固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成果,建设好美丽宜居乡村,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定不移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农村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生活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我乡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村民参与,共建共享。动员村民自愿投身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

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重点整治任务、整治目标,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分类施策,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全面推进。

注重长效,建管并重。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补齐短板。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强化日常检查,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重视保护、留住乡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方针,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突出乡村特色,体现乡土味道,加强历史文化传承。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努力打造美丽乡村xx样板。

以“家家户户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年”为主题,紧紧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点,动员全乡广大人民群众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方位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大整治,使群众房前屋后干干净净,村庄环境整洁有序,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群众清洁卫生意识普遍提高、健康卫生的生活方式逐步养成。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清理农村垃圾。以各村主次干道两侧、进出村道路两侧为重点,集中清理积存垃圾、沿线散落垃圾。

2.规范收运处置。规范村内垃圾桶摆放布局,原则上按照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合理配置垃圾桶。落实巡回保洁制度,增加每日垃圾收集频次,确保垃圾桶不外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落实门前“三包”。分别与农户签订“三包”责任书,引导发动农户自己动手清理房前屋后的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督促农户落实“五净一规范”(厨房净、卧室净、院内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各行政村选址确定x—x个秸秆、杂物、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点,分区有序堆放。

(二)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革命。

1.持续推进户厕改造。按照有序推进、规范建设、保质保量的原则,持续推行农户卫生厕所自改工程,群众自改卫生厕所达到建设标准,经申请验收合格的可享受一定财政补贴。同时要积极宣传引导群众对露天旱厕进行拆除,达到农户厕所入院入室。

2.加强公厕管护。各村要按照“三通一有一卫生”的标准加强公厕管护,安排专人每日对公厕进行冲洗、清扫,如遇公厕损坏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公厕管护到位。

(三)实施农村污水治理工程。

1.治理农村生活污水。要全面完成乡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并投入运营,优化各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整治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水质和附近村庄的生活污水。

2.清淤疏浚河塘沟渠。对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实施清淤疏浚、漂浮物打捞等,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水环境,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防止反弹。

(四)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1.开展集中治理行动。一是全面清理整治村庄内各类破损广告牌、宣传牌、标语、条幅等,清除道路沿线电线杆张贴物、墙壁乱涂乱画、“小广告”等,合理规范张贴宣传标语。二是集中拆除村庄内残留的破旧房屋、旱厕、圈舍、鸡棚和乱搭乱建等建筑物,及时清理转运建筑垃圾。三是整治畜禽无序散养行为,严禁粪污随地乱排,统一设置封闭式粪便收集场所,提高无害化处理利用率,确保村容村貌做到“扫干净、摆整齐、讲秩序”。

2.加强绿化苗木管护。对道路两侧绿化苗木及时修剪,枯死花木及时进行更换,同时加大对村部、文化广场等公共场所绿植管护力度。

4.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大力宣传动员群众参与,从清扫庭院做起,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干净整洁,不断提高改善农民清洁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各村要扎实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对于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庭院将予以授牌。

5.培育乡风文明。各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村民建房,完善村庄规划,建立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培养村民良好生活习惯。通过开展“最美农家”、“星级农户”、“党员示范户”等评比活动,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积极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

(五)推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统筹实施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开展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2.推进粪污还田资源化利用。探索与本地农业大户合作处理机制,推进农户粪污用于本地苗木培育、林果种植、有机农作物种植、家庭农场等规模化种植。同时配备清运设备,负责农户卫生厕所粪污清掏清运工作,待条件具备时,交由社会化服务单位承担。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整体谋划、推进、后勤保障、信息汇总和报送及日常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二)严格督导考核。制定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实行督查检查、调度、观摩点评相结合,形成有安排部署、有检查督导、有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

(三)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库,做好相关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将有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结对帮扶、捐资捐物等形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广播、宣传资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做法、要求、意义,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交流经验,树立样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提升全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按照中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xx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6镇(街道)各建设提升1个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各探索1条经验做法在区级以上推广、各完成1篇市级以上媒体的宣传报道,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全区美丽宜居乡村占比达9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2022年全区新配备户用生活垃圾分类桶200个、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车5辆,新改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10处、农村大件垃圾处置设施2处。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日常监管,重点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承包人不及时清运、收集点周边脏乱差、焚烧减量等问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运行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提高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源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加强村规民约执行,对建筑垃圾乱倒、生活垃圾乱丢、废弃秸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秆乱扔等破坏农村人居环境行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强化村庄保洁员配备,按照行政村和村民小组保洁员配备全覆盖的要求,借鉴xx县村庄保洁员及经费筹集办法,建立健全本地村庄保洁员配备机制和村庄保洁制度,对村庄保洁员配备不到位的及时进行调剂增补,重点针对公益性岗位合理安排保洁频次时长、范围内容等,约束公益性岗位充分发挥作用。

(二)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切实落实运行管护责任,加强镇街道、村组、农户技术宣传和帮扶,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常态运行。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力度,引导农户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防止房前屋后生活污水滞留发黑发臭。向村级延伸河湖长制,重点防范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形成较大面积的、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

(三)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完成xx街道xx村、xx街道毛店社区、xx社区、xx街道岐山村xx街道xx村、xx村、xx镇xx村、xx场社区等8村(社)、2855户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村目标任务。同步建立运行维护管理机制,实现设施设备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抽、抽走之后有利用的目标。我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智能管护平台探索取得明显成效,在全市推广经验做法。认真对照***、省、市、区通报各类改厕问题,持续摸排整改,对摸排数据不准、整改措施不力,发现问题多的镇村进行通报、约谈。扎实开展脱贫户改厕情况摸排,实现2019年以来各村社中脱贫户愿改尽改。

(四)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有序开展镇街道片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规划编制。全面推广“拆收改栽画”五字工作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在xx镇启动美丽宜居精品乡村建设。加强村庄风貌引导,引导鼓励农户开展庭院因地制宜建设小果园、小菜园、小花园、小游园。分批推进村容村貌提升,2022年重点对成昆铁路、成乐高速、工业大道、岷东大道、103线等铁路、国道、省道、县道两旁开展绿化美化和庭院整治,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围等。常态开展“三清一改”(清理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村庄清洁行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制度,各村组制作并张贴“门前三包”责任牌,广泛开展“最美庭院”“红黑榜”和“积分制管理”评比,促使村庄清洁行动由面上向庭院屋内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深化乡风文明提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乡风建设十大行动。推进文明村镇创建,常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建设等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创建质量。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家庭和“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引导约束作用,推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规范化运行,广泛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和陈规陋习治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完善乡风文明专栏设置,利用多种载体或形式加大文明新风传播力度。推进文明乡风示范建设,到2022年底,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示范点和文明乡风建设示范点1个以上。

(六)推进农村路灯照明工程。2022年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分配,2月底前锁定路灯安装点位及方案制定,3月进入建设阶段,9月底前完成800组路灯安装,10月底前完成各级验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通过捐赠、赞助等方式建设农村路灯照明工程。根据路灯维护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企业)对现有农村路灯进行维护,确保基座稳固、灯杆端直、照明正常,无藤蔓攀附、蜘蛛网、拉扯广告等现象。

(七)启动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各镇(街道)按照村落美、庭院美、居室美、厨厕美、家风美“五美”标准,各建设美丽庭院示范村落1个,每个村落建设美丽庭院不少于50户。2022年3月底前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美丽庭院示范村落建设参考标准(试行),4月底前各镇(街道)确定建设地点,并完成建设内容摸排、工程预算、方案制定等,5月启动建设,11月进行项目验收并评选市级最美庭院。

三、保障措施

(一)宣传贯彻《条例》。广泛开展《xx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宣传贯彻,在条例施行1周年(2022年9月1日)之际,取得一定成效。区级有关部门要将条例相关规定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纵向指导基层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推进乡村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横向联动同级有关部门将条例宣传贯彻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推动条例相关规定和政策措施落地落实。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条例宣传贯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学习贯彻、有安排部署、有组织推进。村党组织要激活“神经末梢”功能,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把条例宣传贯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实际行动中,加快推进辖区内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全年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坝坝会等形式组织学习4次以上,同时将学习贯彻情况在媒体进行宣传报道。2022年8月30日前,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将本单位条例宣传贯彻情况,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

(二)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区领导随机抽取镇(街道),每2月召开一次由6镇(街道)轮流主办的农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现场推进会。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区级部门调研不少于10个村(社),随机走防农户50户以上,编发工作简报及时将调研情况反馈给镇(街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负面典型,帮助村组发现并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遇到的问题;每月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调研情况。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评价机制和奖惩激励措施,结合每月调研、项目推进、经验推广、宣传报道等情况,通过奖扣资金、项目安排等方式对6镇(街道)进行奖惩。

(三)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以镇(街道)为主体,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有”长效管护机制。6镇(街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攻克1个专项问题,如农户庭院乱象整治、道路绿化美化、农村厕所管护、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收运、农户门前三包、保洁员配备和保洁机制建立、村容村貌监管等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操作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并报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广。宣传使用“xx农村人居环境大家拍”小程序,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

(四)抓实宣传引导。区级部门、镇(街道)、村(社)要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宣传力度,通过积分兑换、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鼓励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从庭院环境卫生做起,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各镇(街道)须完成1篇在xx日报或更高媒体上的宣传报道目标任务。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开展考核评价,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区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季度评价机制,进一步严格考核标准,较真评价过程,逗硬奖惩措施,严格执行考核结果与农业农村资金和项目挂钩,确保镇村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三

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梯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突出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等四个重点,积极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2019年,力争实现行政村(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基本全覆盖: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个示范村建设,当年建成示范村40个以上,展现南京农村干净整洁优美新形象。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坚持开门规划,强化村民主体地位,让村民充分参与,让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参与决策。各涉农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乡村规划编制的工作指导和成果审查。优化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在对原镇村布局规划实施评估的基础上,按照重点集聚、城郊融合、特色保护、一般提升等四个类别,年底前完成村庄科学分类。科学编制村庄规划,2019年完成100个以上行政村(社区)的村庄规划,明年做到全覆盖。对于看不准的村庄,可暂不做分类,留出足够的观察和论证时间。探索建立乡村责任规划师制度,搭建乡村规划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优秀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下乡服务,切实提高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强农民建房许可管理,引导选用《南京市农民住房户型指导性设计方案图集》,逐步建成一批地域特色明显、乡土气息浓厚、具有时代特征的金陵特色民居。(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建委;第一个为牵头单位,各涉农区及江北新区均为实施主体,下同)。

(二)示范引领系统推进。选择100个左右行政村(社区),整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基本实现“五化”(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厕所无害化、村庄绿色化、配套标准化),做到行政村(社区)内所有自然村实现村容村貌整体有效提升,垃圾分类收运全面覆盖,户厕及公厕基本改造完毕,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全部到位、非规划布点村污水应收尽收或采用生态化处理,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分类推进、全域覆盖,将所有自然村分为三个档次:5年内可能拆并或居住过于分散的自然村,大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5年内不拆并的自然村,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实现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有条件的规划布点村,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卫健委、规划资源局)。

(三)开展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问题,全面启动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要抓住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关键时点,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积极推进治乱整破,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污水不乱泼乱倒,粪污无明显暴露,村内无私搭乱建,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大力推动村民参与美丽庭院建设,按照“合理设计布局美、整齐摆放清洁美、栽花种树绿色美、孝老爱亲家和美”标准,创建“四美”示范庭院。各涉农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组织落实,定期通报进展,扎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城管局、水务局、生态环境局、妇联)。

(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全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处理体系,年内开展垃圾分类的行政村(社区)达100%。每个行政村(社区)按照不低于村人口3‰的比例配备环卫保洁员,深入开展村庄垃圾分类宣传、指导、检查。有效推动农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积极探索养殖黑水虻处理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秸秆等易腐烂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新方式。年底前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配套分类收集容器、转运车辆、压缩中转站,实行密闭收运、分类收运。10月底前,每个镇街完成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和垃圾分类收集分拣站建设。(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商务局)。

(五)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摸清农村污水治理现状,加快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规划。对于临近城镇且条件允许的村庄,可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基本完成规划布点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序推进非规划布点村污水收集处理。对规模较大、短期内不撤并以及水源保护区、生态涵养区附近的村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村也要采取生态化粪池收集等措施处理污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对房前屋后河塘、排水沟等重点沟渠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改善农村水生态环境,全年完成农村河道轮浚土方2000万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六)推进“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专项行动,以区为单位,4月底前,摸清农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的数量、布点、模式等信息。立足实际、注重实用,做好改厕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公厕使用维护服务和粪污无害化处理。完成新改建农村公厕570座,支持鼓励整村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示范建设,提高农村公厕的整体建设水平。积极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农民群众接受的卫生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举办专题培训班,提升施工人员技能,确保改厕质量。年内完成无害化户厕改造1.6万座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城管局、文旅局)。

(七)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持续推进“夏季机械还田、秋季综合利用”的秸秆利用模式,完善考评机制,实现秸秆开发利用良性循环。积极推广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促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开展农业节肥节药行动,努力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深化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轮作休耕,降低化肥使用强度。加强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服务指导,实现农药减量使用。做好废旧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田间废弃物回收试点工作。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4%以上,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60%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八)加快美丽乡村提档扩面。统筹推进美丽乡村、特色田园乡村、田园综合体建设,突出点线面结合、差异化建设,强化公共配套、文化挖掘、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内涵、彰显特色。培育1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高质量做好80个示范村、100个宜居村建设,累计建成美丽乡村860个左右。突出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加快农村绿化美化,建设绿美乡村40个、水美乡村10个、乡村林荫大道650公里。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建制村通硬化路,全年完成农路提档升级450公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建委、绿化园林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九)提升传统村落保护水平。加强重要古镇、古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工作,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加大历史建筑、传统民居等历史遗存的修缮和保护利用。加快推进14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落地实施,完成8个省级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开展传统建筑组群调研,完成13个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挖掘和利用各类文化遗存,发展村落经济,促进传统村落复兴。(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建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

(十)完善村庄长效管护机制。健全完善镇街综合管护、村级自行管护、专业化第三方管护互为补充的长效管护机制。市级财政切实保障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的农村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每个行政村(社区)不低于10万元(其中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不低于12万元),落实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察的“五有”要求。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良好格局。鼓励第三方专业公司参与污水处理运维、垃圾分类处理等,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工作,大力开展文明户、最美家庭、星级保洁员评比,设置荣誉榜,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探索规范农民文明行为新方法、新途径、新理念,促进农民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发改委、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文明办、妇联)。

(一)完善推进机制。健全党政主导、各方协同、分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进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各涉农区党委、政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要细化目标、压实责任、全力推进。镇街作为实施主体,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硬任务。行政村(社区)作为管护主体,要组织发动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丽家园。

(二)优化资源要素。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类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对建成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综合奖补,对高淳、六合区适当倾斜。简化和规范农村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农村工匠和村级组织参与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建设、植树造林等涉农工程项目。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高质量发展重要内容,作为市对区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达标率考核硬指标。完善月报进度、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区镇两级要摸清底数、定期更新、上报动态。各涉农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根据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督查统一安排,突出重点任务、把握关键节点、完善工作台账,做好相关迎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任务,努力走在全省前列。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五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扭转了农村长期以来存在的脏乱差局面,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总体质量水平不高,还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基本生活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有差距。为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分类施策。同区域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相匹配,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实事求是、自下而上、分类确定治理标准和目标任务,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坚持规划先行,突出统筹推进。树立系统观念,先规划后建设,以县域为单位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各项重点任务,重点突破和综合整治、示范带动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互促互进。

——坚持立足农村,突出乡土特色。遵循乡村发展规律,体现乡村特点,注重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住田园乡愁。坚持农业农村联动、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坚持问需于民,突出农民主体。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村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坚持地方为主,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格局。

——坚持持续推进,突出健全机制。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断提升,乱倒乱排得到管控;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有效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四)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新改户用厕所基本入院,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动厕所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设计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重点推动中西部地区农村户厕改造。合理规划布局农村公共厕所,加快建设乡村景区旅游厕所,落实公共厕所管护责任,强化日常卫生保洁。

(五)切实提高改厕质量。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至少经过一个周期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严格执行标准,把标准贯穿于农村改厕全过程。在水冲式厕所改造中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加快研发干旱和寒冷地区卫生厕所适用技术和产品。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农村改厕产品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

(六)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造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积极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七)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及水质需改善控制单元等区域,重点整治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平原、山地、丘陵、缺水、高寒和生态环境敏感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以资源化利用、可持续治理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技术,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鼓励居住分散地区探索采用人工湿地、土壤渗滤等生态处理技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八)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摸清全国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综合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鼓励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九)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根据当地实际,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和模式,因地制宜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方式,降低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农村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易腐烂垃圾和煤渣灰土就地就近消纳、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其他垃圾无害化处理。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探索就地就近就农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路径。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合作融合。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鼓励用于村内道路、入户路、景观等建设。

(十一)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通过集约利用村庄内部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有条件的地方推动线路违规搭挂治理。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关注特殊人群需求,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村无障碍环境建设。

(十二)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果蔬、花木等开展庭院绿化,通过农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荒地、废弃地、边角地等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三)加强乡村风貌引导。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不搞千村一面,不搞大拆大建。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十四)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突出清理死角盲区,由“清脏”向“治乱”拓展,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引导农民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结合风俗习惯、重要节日等组织村民清洁村庄环境,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五)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明确地方政府和职责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建立健全设施建设管护标准规范等制度,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

(十六)强化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十七)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

(十八)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各地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十九)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完善地方为主、中央适当奖补的政府投入机制,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按计划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政策,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县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

(二十)创新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开展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具备条件的可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

(二十一)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地方立法,健全村庄清洁、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村卫生厕所管理等制度。加快建立农村人居环境相关领域设施设备、建设验收、运行管护、监测评估、管理服务等标准,抓紧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标准,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增强政府部门、企业等依据标准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依法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机制,适时开展抽检,严守质量安全底线。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技术研究创新列入国家科技计划重点任务。加大科技研发、联合攻关、集成示范、推广应用等力度,鼓励支持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研发推广。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国际合作交流。举办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护技术产品展览展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领域职业教育,强化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技能培训。继续选派规划、建筑、园艺、环境等行业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国农村人居环境监测,定期发布监测。

报告。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协调资金、资源、人才支持政策,督促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研究本地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市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一线干部队伍。将国有和乡镇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优化村庄布局,强化规划引领,合理确定村庄分类,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集聚提升类村庄重在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推动农村人居环境与产业发展互促互进,提升建设管护水平,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城郊融合类村庄重在加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特色保护类村庄重在保护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尊重原住居民生活形态和生活习惯,加快改善人居环境。“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二十五)完善推进机制。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各方积极参与,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充分考虑基层财力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整治提升重点,防止加重村级债务。

(二十六)强化考核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计划,检查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

报告。

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成效明显的地方持续实施督查激励。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继续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突出问题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加强督促检查并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到2025年年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直接挂钩。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的地区予以通报表扬。

(二十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邹政办字(20xx)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我镇品位和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对全镇路域及村庄内环境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全镇形象。

此次路域综合治理工作主要针对全镇省道、县道、乡道、村公路两侧路肩、边沟、边坡、行道树涂白进行综合治理和村内按“四无”、“五净”标准进行彻底清扫。

(一)庆淄路治理标准。

1、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绿化平台宽2米,内边坡为1:1.5,外边坡为1:1,内外边坡坡面平顺密实,路树及两侧林带涂白。

2、路肩平台新上土方要密实,边缘线顺直。路肩平台外边坡及坡角线均撒白石灰,绿化平台低于路肩30厘米。

3、穿村路段彻底清理“脏乱差”。重点治理乱植树木、蔬菜及各类垃圾等。

4、规范坡庄、孙镇及王伍西集市。

(二)乡村公路治理标准。

1、公路两侧各留0.75至1米路肩,1.5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2、其他乡村路清理路肩及绿化平台、内外坡杂草,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1米,两侧树木涂白1.2米高,路肩平台外边坡及边角线均撒白石灰。

3、县公路两侧各留1米的路肩,1米宽绿化平台,边坡率为1:1.5,边沟底宽不低于1米,上口宽不低于5米;绿化平台植乔木胸径不低于6厘米;树木及桥涵护栏涂白。

(三)涂白要求。

孙九路、庆淄路及镇府驻地树木涂白由镇负责,其他树木涂白由各村负责,每棵树涂白高度1.2米。镇财政向每责任区拨款500元用于购买石灰。

村内以清理“三大堆”为主,确保达到“四无”、“五净”。

(一)“四无”:无柴草堆、粪堆、垃圾堆,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

(二)“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

本次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自20xx年11月10日开始至16日结束。完成任务的村首先对照标准进行自检,经过责任段技术人员初检,然后向镇指挥部提出验收申请,由镇指挥部会同有关施工技术人员逐段验收,不合格的限期返工,直至符合标准。村内卫生由城管大队进行验收,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等。

为充分调动各责任区、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高标准、按时完成路域综合治理任务,经研究设立如下奖项:一等奖6个,各奖励1500元;二等奖6个,各奖励1000元;三等奖6个,各奖励800元;四等奖6个,各奖励500元;五等奖6个,各奖励300元。对不能按时开工、不如期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责任区和村,将对有关责任区书记、包村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对进入奖励范围的村,村内环境卫生必须由城管大队考核合格,才能获奖,否则不予奖励。

为落实好今年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镇成立了由镇长同志任总指挥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和验收。同时各责任区也分派了施工技术人员(监理员),具体负责施工的标准把关和技术指导。镇指挥部成员、责任区、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主任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切实靠上,坚守在一线,及时协调,解决会战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施工技术人员要在各自的责任区段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县路域综合治理施工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标准、严格施工,确保各个责任段都能达到优质工程标准。各责任区要组织好本辖区的任务分配、人员组织和工程的实施,要精心组织,一鼓作气,按时完成,力争都达到优良工程。要在全镇叫响“搞好路域治理,建设美好家园”、“营造优良环境,共建幸福、和谐新孙镇”的口号,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万众一心,全力做好今年的路域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七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充分利用宣传教育阵地,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治理农村环境污染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陈规陋习,培养他们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强化他们的环保意识。

二是完善监管体系,强化落实目标责任。

环保部门应不断深入农村,检查督促环保法规的落实情况以及环境监测、监察情况,加强农村环境保护的执法监督,建立环境报告制度,促进有关部门真正把环境管理和生产管理有机结合;在乡、村、组三级建立乡(镇)长、村主任、组长负责的农村环保责任机制,细化任务,加强检查,确保责任落实;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严格落实问责制,促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走上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是加大综合治理,全面开展环境整治。

重点抓好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全面落实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措施,率先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如:清理积存垃圾和其他有碍观瞻的杂物以及污水,重点治理农村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倒乱流、乱种乱养、乱贴乱画等“十乱”现象。

四是设立环治基金,建立环保长效机制。

加大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的资金投入,并建议设立专项基金,重点解决所辖地区污水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有条件的乡镇应该征收垃圾处理费,设专(兼)职乡村环卫人员,担负一定范围的保洁和环境卫生监督职责。同时,成立专门的农村基层环保管理机构,建立农村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处理好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保护饮用水水源。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八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五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怀办〔2021〕27号)《关于印发〈怀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六无一全”标准〉的通知》(怀农居办〔2021〕4号)文件和麻办〔2022〕12号文件要求,推进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一拆二改三清四化”为总抓手,聚焦“六无一全”标准,持续开展“五治”(治垃圾、治水、治厕、治房、治风)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建设“净、绿、美”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2年以1个省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1个市派驻村工作队联系村及县领导联点帮扶村、1个县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乡村振兴示范村、1个镇级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为重点,开展美丽乡镇、美丽村庄、美丽庭院示范创建,确保2022年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入全县上游水平。

  。

强力推动“十大”专项行动,实现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

提升,力争打造“麻阳样板”。

1.实施规划编制专项行动。统筹谋划村庄定位、主导产。

业发展、用地布局、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工作,分类指导,体。

现特色。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坚持先规划后建设,

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体现乡村特色,

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突出实用功能,不搞大拆大建,留住乡村特色风貌。今年6月底前完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以村为单位编制《行政村村庄规划》。坚持“多规合一”实用性原则,年底前完成6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2023年完成21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实现所有行政村规划编制全覆盖。对县域内行政村按照“整治村、提升村、示范村”进行分类,以村为单位编制《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今年4月底前完成纳入第一批实施的行政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规划编制,明确目标任务、项目重点、资金来源、建设时序等。

2. 实施农村旱厕治理行动。把农民认同、农民参与、农民满意作为农村厕所革命的根本要求。今年6月底前完成露天粪坑、简易棚厕动态清零任务,10月底前完成县下达的旱厕改造任务(暂定,省里任务未定),鼓励支持各地开展整村整乡整县农村旱厕清零攻坚行动,到2023年基本消除农村旱厕,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0%以上。因地制宜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推进农村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综合利用。

3.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广泛开展清沟渠、清塘坝、清溪河、改建小型人工湿地“三清一改”活动,常态化清理水上垃圾,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以村为单位在6月底前摸清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及拟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底数,建立台账。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城乡结合部、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重点区域生活污水问题,统筹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因地制宜实施小型人工湿地项目。推进水系连通及农村小微水体综合整治试点,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

4.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总体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收运处置体系。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垃圾进行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常态化开展村庄卫生保洁,确保村庄内无一处乱堆垃圾。推广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探索农村生活垃圾付费试点。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性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易腐烂垃圾、厕所粪污和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同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5.实施农村废弃杂屋拆除行动。以村为单位开展农村废弃房屋、危破房屋、残垣断壁、废弃猪圈牛栏、破损遮阳(雨)棚、乱搭乱建以及违规建筑物普查。3月底前以村为单位建立台账资料,6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有序推进村庄空心房、遗弃宅基地治理,探索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对于自愿拆除破旧老屋的,颁发明确四至的农村宅基地权证。认真落实《怀化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加强古村落、古建筑、古树木等传统文化保护,统筹推进传统村落、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杜绝大拆大建和破坏历史文化。

6.实施裸露泥土治理复绿行动。逐村开展裸露泥土地块(主要指人为在山地林地开挖导致或人为造成较大面积露天堆积,不包括田土等耕地上待耕或建设用地在建工地上的土地裸露)调查,建立治理台账。突出整治待建工地、闲置地块、待开发裸地、临时土堆等裸露地块,全力减存量控增量。因地制宜采取撒草籽、栽树、种花草等复绿措施,确保能绿化的地方全绿化。实行“门前三包”,农户房前屋后的裸露土地由农户负责,公共区域、无明确责任主体的裸露土地由辖区村、组负责复绿。

7.实施畜禽圈养行动。积极稳妥解决农村“人畜混住”“家禽散养”突出问题,实施畜禽养殖“归圈”整村推进试点,从农户居住集中区开始逐步推开,引导农户搭建畜禽养殖围栏、场棚,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实现农户家养畜禽由“散养”向“圈养”转变。加强畜禽养殖源头管控,普及节水减排、臭气减控技术,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8.实施乡风文明提升行动。组织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党员干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等各方力量,开展大清扫大整洁活动,做到屋里屋外“八整洁”(客厅收拾整洁、灶屋清理整洁、厕所清洗整洁、床铺折叠整洁、鞋子摆放整洁、衣物晾晒整洁、院子清扫整洁、杂物堆放整洁)。规范广告发布、张贴,全面整治农村非法广告和“牛皮癣”。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简办红事白事,发挥村规民约引导作用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监督作用,重点破除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发挥共青团、妇联、志愿者协会和乡贤能人、“五老”队伍等作用,大力开展“习语连心”“微宣讲、大振兴”“村居公益人”等文明新风培育实践活动,组织一批“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美家美妇”“最美公益人”“清洁卫生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美环境”的浓厚氛围。

9.实施“补短板增颜值”行动。不断满足农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和乡村“颜值”补短板行动。开展乡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着力抓好农村水、电、路、气、讯、广电、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乡村基本服务补短板,着力抓好乡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养老、留守儿童等公共服务。开展乡村“颜值”补短板,按照“适度拆、精致改、全面美”的原则,突出村口、路边、屋边、水边、园边、田边、山边等节点区域,因地制宜对农村道路、沟渠、墙垛、栅栏及其他空间进行改造,布局建设一批小广场、小公园、小花园、小菜园、小果园、小池塘、小码头、小墙绘等微景观。“补短板”项目点选择和建设优先序,要尊重群众意愿。提倡节约建设成本,坚持就地就近取材,充分利用本地竹木、土砖、鹅卵石等乡土材料,严防贪大求洋、大拆大建、破坏历史文化,保持乡土风貌,留住乡愁。

10.实施“示范村、示范院落”示范创建行动。突出重点示范、以点带面、全域推进、整体提升,广泛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从2022年起,各村每年创建1-2个示范院落、50个以上美丽庭院。被评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的奖励1万元,被评为县级美丽乡村示范的奖励5000元。

1.构建“一把手工程”一抓到底机制。坚持书记亲自抓,带头研究部署、带头督促落实,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上。组建由分管领导挂帅的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实行集中办公。各村也要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党员干部“五个到户”行动、“敲门行动”、“院落会议”,坚持“党建+微网格”,落实微网格“一长两员”(党员网格长、卫生保洁员、卫生监督员)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职责。

2.构建比学赶超“打擂台”机制。市、县要组织每季度“打一次‘擂台’、开一次现场推进会,优胜单位做典型经验介绍,后进单位做表态发言。

3.构建项目库“清单化”管理机制。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库。项目选定和项目建设优先序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考虑群众积极性以及财力可承受能力,对于村级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足、外部支持力度大的村庄,可优先实施;对于群众积极性不高或一时难以发动的,可延缓实施。严格规范项目管理,对于村组小型建设项目坚持“四自两会三公开”模式组织实施,限额以上的按规定实施公开招投标,严格工程监理。加强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杜绝铺张浪费和“豆腐渣”工程。坚持建管并重,强化项目维护管理及运营。

4.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按照“群众筹集、财政奖补、社会捐助、联村后盾单位帮扶、村级集体经济安排”的思路,以及创新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办、群众家门口的事情自己办、群众投工投劳投料、以工代赈等办法,建立健全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做好资金整合文章,实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席酒”,各记其功、形成合力。2022年,县财政通过挤、省、筹,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每个村10万(不含示范点),保障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各村对资金安排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决不能造成村级债务,决不能加重农民负担。

5.坚持“最严格”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常态化督查督导,组织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一单四制”(问题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发现美、你来拍;你来拍、我来改”随手拍活动。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考核纳入综合绩效、基层党建、平安建设、乡村振兴、驻村帮扶考核、河长制、林长制和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成效显著的地方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和提拔使用;对推进不力、排名靠后、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警示、批评通报、挂牌督办,直至组织处理。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快丰顺新区开发,创建特色宜居城乡,推动美丽丰顺建设,打造“城是宜居区、乡是生态园”,建设森林里的宜居城乡,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市新型城市化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重要部署,根据《梅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府〔2013〕16号)的要求,紧紧围绕“梅州南大门、潮汕后花园、温泉宜居城、生态工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干部带头、全民参与”的原则,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净化美化亮化城乡环境,加快丰顺振兴发展,创建“财丰人顺,幸福丰顺”。

通过对县城区和镇村容貌秩序、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生态绿化等进行规范和管理,使城乡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得到优化,公共设施日臻完善,公民素质不断提升,社会风尚全面转变,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一)“六乱”治理。全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乱搭乱建、乱摆乱卖、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六乱”行为及卫生保洁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县城区、圩镇、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城镇背街小巷、城中村、集贸市场、火车站、汽车站、收费站以及城市出入口等重点领域和城市主干道、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镇村主要道路等重点道路沿线的“六乱”治理。要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标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整治无盲点、卫生无死角。

(二)规范管理。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规划城市(镇)街道停车线,抓好城市公交停靠点的配套建设。规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严格治理酒后驾车、乱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和机动车驾乘人员向车外乱扔杂物、乱吐口痰、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强出租车、公共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整治,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及殡葬工作管理,确保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和上街游行送葬现象。全面治理市政环卫设施、户外广告和店面招牌等脏污、破损及不规范现象。拆除有安全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的楼顶铁皮瓦。加强城区凌乱管线整治,消除道路沿线“蜘蛛网”,确保各类管线整齐规范。切实强化市容环境秩序执法和监管,提升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和景观效果,使市容容貌从“治乱”向“做靓”转变。

(三)垃圾处理。加强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完善保洁制度,落实保洁责任,定期消杀“四害”,保持街道、公共场所干净整洁。切实加强农村垃圾治理,推行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统筹处理”的管理制度。每个镇要组建一支环境卫生作业队伍,每个行政村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负责抓好主要道路、主要河段和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并落实村庄卫生管理制度,按时清扫转运垃圾。拓宽保洁经费筹集渠道,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村民自治模式,逐步建立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广泛开展农村清理卫生死角、沟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动,抓好路边、山边、水边“三边”整治,消除“脏、乱、差”,提升“洁、净、美”水平。

(四)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和道路设施建设,完善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指示牌及交通分隔护栏,新建城市道路配套建设盲人道、绿道,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和整体形象。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受纳场规划建设,切实抓好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养护管理水平,消除“路面疱块”。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圩镇、农村的环卫、道路照明、农贸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配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和垃圾清运车辆,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各镇必须建好垃圾转运站,镇、村(居委)要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屋及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完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

(五)植树造林。按省、市的要求,加快推进绿道建设,打造1至2个绿树成荫、景色优美的绿道展示段。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对城市主干道推行立体式绿化,体现绿化层次感,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水平和生态防护功能。加强城市公园绿地建设,对城镇公园全部实行敞开式改造。扎实推进“拆围建绿”工作,切实抓好居民小区、机关、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做到修剪美观、四季常绿。大力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扎实推进高速公路、国省道和重点旅游线路沿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切实抓好村庄出入口和村主要道路两侧绿化工作,复绿废弃石场、矿场及火烧迹地,消除泥土裸露现象。大力发动农民自栽门前树、搞好门前绿,打造庭前庭外花飘香、屋前屋后树成荫的绿色宜居家园。严禁占地毁林建坟,发现一宗,查处一宗,同时对“三道两区”可视范围内的坟墓实行植树复绿遮饰。

(六)污染防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源保护区环境治理,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对全县主要河道和水库周边养殖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开展县城区和镇中心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努力实现主要河道“水清、干净、无味”。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优化城乡水环境。全面治理城镇禽畜养殖业及餐饮油烟污染。实行余泥渣土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密闭化运输管理,杜绝运输过程中“扬、撒、漏”等现象,维护市容整洁。

(一)各镇(场)负责组织实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旅游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广播电视台、县爱卫办、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电信公司、县联通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主动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工作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及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查。县政府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奖优罚劣并通报结果。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健全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由主办单位负责协调解决;需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的,主办单位要第一时间提出工作方案,向县政府请示,确保工作不间断推进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程序提请问责,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有关措施;宣传部门要加强公益宣传和舆论引导,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要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既要宣传好人好事和新面貌、新景观,又要曝光“脏乱差”现象和不文明行为;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行社会义工活动和志愿者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卫生洁净行动;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示范点建设,要打造3个以上镇(街)、10个以上村(居委)示范点,树立标杆,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四)资金保障。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综合灵活运用各项资金和补助,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经费投入,其中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建设和经营。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照《梅州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市级财政资金奖补方案》的要求,把财政奖补经费用到实处,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

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当前人居环境工作较滞后,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农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是影响全局工作的突出短板。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以建设“美丽、干净、整洁、宜居”农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乡风文明建设为主方向,以“补短板、建长效”为主要目标,最终打造“干净美丽、村民满意”的农村环境。

1、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要考虑到村子的地理、民俗、经济水平、村民期盼,做到“量力”又“尽力”。要结合本村的实际情况,找准方向,全力实施。

2、循序渐进,注意方法。要把握“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工作原则。主动积极探索,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改变“完成任务”的心态,要防止“照搬照抄、一哄而上”、不加吸收的学习。

3、注重本色,留住“乡愁”。要保留“土”的“味道”,留住村子的“记忆”,特别是项目建设上要慎用钢筋、水泥,保留乡土的“原生态”。

4、村民参与,发挥作用。改变政府、村集体“大包大揽”、唱“独角戏”状况,要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激发村民的动力,谱写人居环境建设的“大合唱”。

5、久久为功,长效运行。人居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就到位,要有持久作战的思想准备。要把握工作的可持续性,“机制先、工程后”,要推动长效机制先建立,再上马相关项目。

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垃圾治理。

垃圾整治是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从明确责任、加强服务、开展督促、强化引导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整治。要建立健全农村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形成民建、民管、民享的长效机制。

1、明确责任。村集体负责公共区域的垃圾卫生治理,包括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河道等区域。农户要负责生产经营场所及居住区域的卫生治理,包括门前屋后及庭院的治理。全面推广“门前三包”及“美丽庭院”制度。全面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巷道、河塘沟渠和卫生死角的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农村重大民俗活动、婚丧喜庆和节庆,产生的垃圾姚及时清理。

2、强化垃圾收集及转运工作。各村集体要加强垃圾的收集和转运工作监督,垃圾要做到“日清”,每天至少转运一次,特殊时期可增加转运次数,并建立日常清运制度。为了保障此项工作,要加强对保洁员的选聘和把关工作,开展保洁员竞价和比选,有条件的村可以开展保洁外包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分别处理有效机制,逐步推广垃圾全分类。

3、开展垃圾经费收缴工作。要主动推动农户垃圾经费收缴工作。收集到的垃圾经费用于开展垃圾治理评比等活动的工作经费,或用于保洁费用补贴。

(二)村容村貌提升。

1、提升基础设施配套。进村道路及背街里弄小道破损要及时修复,避免出现泥泞不堪的状况。有条件的村可结合地形和村民期盼,建设小型精品农民公园、停车场等设施。对闲置公共区域进行设计,开展修整和美化,发挥休闲、教育和举办公共活动的作用。

2、大力开展清理乱搭建和消除无序堆放。强力推进乱搭建整治,对新建违建要立即制止,“露头就打”,绝不手软。大力开展“美丽庭院”建设,引导村民清除房前杂物,提升居住环境。对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危旧农房,且有其他居住保障的农户,引导鼓励其自愿拆除旧房。规范设置村庄主要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不协调的空调外机、水箱、排烟管道,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清理规整可视范围内一店多招、破损店招和遮阳(雨)蓬、乱搭晾(晒)衣架等,规范设置,做到简洁有序。

种菜、种树、种花,建设房前屋后“微菜园”、“微花园”。二是实施重要道路沿线两侧绿化和“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山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绿化美化,多种阔叶树、乡土树、花化树、彩叶树,打造有古田地域特色的村庄景观。三是进一步挖掘、梳理与提升村庄原生态的梯田、湿地、村落等地景观资源,形成各具特色的山水、农田、村庄等原生风景亮点。

4、推行立面改造和“网线入地”。对外墙进行外改造,对具备条件的平屋顶进行“平改坡”,以点带面引导村民自愿开展“裸房整治”和“立面改造”。墙体改造可采用涂料、水泥砂浆等进行基本装修,屋顶改造禁止使用彩钢瓦,墙裙使用板材或仿石瓷砖。同时避免千篇一律,确保村庄建筑立面整洁、风格协调、特色鲜明。

清理规整凌乱缆线、废弃杆塔,整治违法交越、搭挂,引导合理共杆统一规范新设线路,让出“干净天际线”。引导村民对自有菇棚“拆旧建新”。严禁菇房顶棚用废旧边角料按压。

(三)厕所和污水治理。

1、公厕建设。从思想上重视公厕的建设,行政村都要有一座水冲式公厕,样式美观、大方、实用。选址和建设要考虑村民的实际需求,要选在村部、市场、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口集中的地方,禁止将公厕建在自然水体周边。要建立维护和管理的长效运营,采取公益岗位等多种办法,落实定期清扫、专人监督、结果公示、奖惩推动等机制。

2、统筹生活污水治理。严禁生活污水直接倾倒门前屋后,对污水沟渠进行整治,引导村民种植绿植或开展“微花园”和“微田园”创建。

强化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及时进行修复。落实河道专管员职责,保护河道绿水长流。

(四)乡风文明建设。

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做表率,先行先试,打造“法治、德治、自治”有效结合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人居环境建设。

1、制定切合可行的村规民约。避免“大而全”,推行“小而行”,可就一事进行专项约定。事前要广泛征求村民的意见,实施后要及时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学习,确保村规民约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自觉性主动性,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

2、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倡导“三方”(政府、村集体、村民)“五共”(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通过发动村民广泛参与、开展监督、进行评议等多种方式,提倡环境治理新风气,摒弃旧习惯。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征求村民意见,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参与环境整治工作。

3、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倡导“三不乱、五干净”:不乱吐、乱扔、乱贴,爱干净:“灶台干净、床铺干净、屋子干净、门前干净、身体衣着干净”,引导村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环境卫生知识教育,提升村民维护环境、爱护环境的自觉性。推动垃圾废物利用宣传,引导推广垃圾“酵素”利用。

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事关全体村民利益,要把美好人居环境作为为村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产品。

1、扭转思路,勇于履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意义重大,相关责任人特别是村主干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束缚。一是要改变角色定位,要引导、推动村民走上台前,献言献策、积极投身参与,成为人居环境建设的真正主体。二是要改变首手畏尾的思想,“前怕狼后怕虎”,怕得罪人,不敢迈开步子大胆去推动工作的落实。三是要改变不作为的思想。总把这项工作当做任务看待,没有真正从全村长远发展和村民福祉角度看待,存在应付、敷衍的行为,导致成效不明显。

2、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统筹兼顾。要把握“适度”原则,工作推进不宜操之过急,但也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把握好力度、速度和财力承受度、农民接受度的情况,不人为拔高村民期望值,不超越阶段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按照轻重缓解和时间来制定具体、详细的措施,并征得村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一些工作创新的工作,村民暂时不理解、不支持,但是确实有必要实施的或实施后可以带来明显效益的,要大胆去推动,先行先试。

支热心公益、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队伍,赋予监督考核、巡查、评比的权利,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4、加强监督,强化考核。要定期组织督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相关村年底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开展资金绩效管理,以项目为抓手,促责任落实,下拨资金以项目申报、落实为依据,视项目进展下拨资金。鼓励开展大比拼活动,对标先进,对准目标,打破“死水”,勇于创先争优。实施正向激励措施,在资金倾斜、干部评优评先等方面加大奖励力度。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一

2016年苍梧县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迅速将有关精神传达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多举措重新部署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为全县群众安全感测评营造良好、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我县群众安全感调查得分,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调处率,确保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为加强对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决定成立我局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小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梁沛兴。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主任科员。

员:陆子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黎火莲。

办公室主任。

蒋文娟。

生态股股长。

李穗华。

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锦宏。

监测站站长。

黄永丽。

综合股股长。

黎柱炫。

法规宣教股股长。

潘新振。

监督管理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黎火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焯婷为办公室成员,主要负责联系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1.召开重新部署动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县委办、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苍梧县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方案》,按照有关文件内容和具体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即投入2016年度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积极加强群众安全感宣传知识,确保干部对提升群众安全感工作全知晓,对群众安全感调查做到客观测评、如实反映,形成全局齐心协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浓厚氛围及工作合力。

2.加强单位内部安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工作要求,自查自纠机关值班、环境应急值班等有关安全和应急出动制度落实情况,确保机关办公消防、用电、用车、应急值班等安全工作的落实。

3.开展群众面对面宣传活动。利用下乡或专门走访、检查等工作开展机会,正面宣传我县治安形势和我县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宣传群众安全感知识,指导挂钩联系镇、村落实有关工作,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1.深入化解矛盾纠纷。高度重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接访、大调处”活动,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随时受理群众投诉;认真分析信访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矛盾未及时处理而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预防环境群体事件的发生,提升群众安全感。

2.切实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严格执行环保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细化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紧急事故应急处置办法,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准备,确保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对涉及本部门业务的事故进行处置,提升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切实加强环境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继续深入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

4.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环保执法行为,自觉将环保局各项工作置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之下,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在服务态度、服务作风、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5.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深入各镇、村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授农村面源污染、饮用水安全、群众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基层防灾应急能力,促进社会稳定,提升群众满意度。

抓好落实,确保实效。提升群众安全感,争创全区群众安全感满意县是今年县委、县政府就综治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各股室、站、队对这项工作务必抓好落实,确保实效。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全面改善我区城乡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起在全区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及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按照主城区标准用1年时间在全区72平方公里(不含朴席镇)范围内,全覆盖、无死角对人员企业密集、环境薄弱等地段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完成拆违拆迁,完善提升基础配套设施,加强农业和建设用地管理等,彻底改变开发区城区脏乱差面貌,实现城市形象大改观、功能大完善、品质大提升。

(二)基本原则。

1、服务企业,关注民生。将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作为服务企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集中力量解决企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整治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2、因地制宜,统筹规划。针对不同定位如二城核心区、滨河工业园、滨江工业园、循环经济产业园、施桥八里集镇区等区域及其存在的环境问题,科学制定整治规划和行动计划。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攻坚,确保整治成效。

3、科学整治,有序推进。按照整治标准,实施项目化管理和标准化整治,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先易后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坚持点、线、面结合,整体推进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改善生产生活环境。

(一)整治标准。

根据各区域路段用地性质组织环境整治提升,一是对影响整体环境及项目实施的所有违章建筑、房屋等进行彻底拆除、拆迁;二是对马拉松线路、三湾及大运河博物馆、居民学校、商业办公、工厂企业等周边现状主次干道进行道路翻修、管网完善、河道整治、景观提升等,完善区域路网,改善周边环境;三是对农业用地进行流转集中经营,对已拆未利用建设用地进行围挡封闭管理。

(二)整治内容。

违章建筑进行全面拆除,由城管局牵头并排出详细工作计划,各镇、街道具体实施,包括清理杂树菜地、垃圾渣土、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另一方面对涉及环境整治和项目建设如滨河工业园,八里镇八一、八南组,施桥镇邗江河“一河两岸”等已明确共计247户农户,10.7万m。

2

拆迁,由征管中心牵头并排出详细工作计划,总公司及各镇、街道具体实施,确保按期完成拆迁任务。(责任单位:城管局、征管中心、总公司、各镇、街道)

2、环境整治。在充分征求企业、镇街道意见基础上统筹实施河道整治及基础设施完善,一是对河道、水渠进行清淤疏浚、适度护坡整理,对重点部位定型建设,保护性整治利用,消除黑臭水体,实现园区及乡镇河道、河塘疏浚全覆盖;二是对基础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包括翻建雨污管网及市政道路,提升景观绿化亮化,出新人行道及围墙,增设停车位等。由建设局牵头统一设计标准并排出工作计划,总公司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类项目具体实施,各镇、街道负责市政维修及绿化提升类项目具体实施;三是规范车辆停放及交通秩序,合理划定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严格查处违规占用道路及绿化停车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建设局、总公司、各镇、街道、城管局、交警三大队)。

由各镇、街道在上述地块总长3.65公里边线上按统一标准砌筑封闭围墙并在地块周边因地制宜实施绿化、美化并进行统一管理。(责任单位:城乡局、总公司、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第二阶段:全面发动,实施整治。各相关部门立即召开专题部署会议,落实责任主体,以项目为单位组建专门班子,全面启动并加快组织实施。建设局20xx年3月完成整体方案设计;城管局4月完成所有拆违任务;总公司、各镇街道4月完成拆迁及工程招标,5月全面启动项目实施。结合建设手续办理,11月除部分规模较大市政基础设施外所有项目全部竣工,12月正式竣工验收。

第三阶段:考核评估,验收整改。建设局负责每季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对各条线工作进行评估,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20xx年底组织对各部门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力度大、群众参与度高、人居环境前后对比提升显著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高的,上报管委会予以表彰奖励。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环境整治提升指挥部,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建设局、财政局、总公司、城乡局、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城管局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建设局,同时下设文汇、扬子津街道、施桥镇、八里镇分指挥部。本次行动按拆违拆迁、河道道路景观整治提升工程、农业用地流转集中经营和建设用地管理四个条线,分别由相关部门牵头并制定专项计划,成立工作专班,项目化标准化推进实施,统一目标、统一标准要求,以不达目标绝不收兵的决心组织实施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资金保障。

本次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对已纳入国开行、农发行已批准的`“长江岸线综合整治”及“临江片区环境提升改造”部分,按照金融部门审批要求,相关部门做好及时申报和拨付;对未能纳入以上范围的项目,没有解决资金来源的由财政局、总公司落实好实施项目的资金来源,确保项目如期开竣工。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三

为切实改变城乡“脏、乱、差”现象,提高我镇环境卫生升质量和村民健康生活水平。根据《xx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及有关会议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围绕建设xx新城的发展定位,按照“扫干净、拆清楚、摆整齐、保畅通”的基本要求,以“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为目标,突出解决资金哪里来、垃圾如何收、机制怎么建等三个问题,建立农村垃圾处理长效管理机制,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城乡生活环境。

本措施内容要求13个行政村及3个社区为主体,以村辖区属地为责任范围,施行农村垃圾治理有偿服务,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制定收取保洁费标准,卫生保洁费按照原则上每人每年收取不少于20元,镇政府对各村卫生实行考评并依据考评结果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资金扶持。主要措施如下:

(一)开展垃圾“大扫除”,完善硬件配套。

采取“三步走”的办法:第一步,开展陈年垃圾清理统一行动。针对目前各村社区已堆放的陈年垃圾,全镇各村社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陈年垃圾清理统一行动,行动采用村社区牵头、发动群众参与的方式,对积累在各巷道、垃圾池、沟渠、池塘、房前屋后、田地等处的陈年垃圾,房前屋后的杂物、废弃物、水面漂浮物等进行集中统一清理,彻底清除各村社区陈年垃圾。要加强对村内乱搭盖、旱厕、废弃禽舍、猪圈、旧房屋等建筑物拆除力度,整理空闲土地,禽畜集中圈养,进行绿化、美化,保持村容村貌整洁;同时要注重体现特色,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庙、古祠、古碑、古桥、古厝、古井、古树以及具有本地特色的优秀传统建筑,沿续村庄历史文化风貌。第二步,实施垃圾池“减法”行动。对有条件的村,生活垃圾实行保洁员到户收集运载至各村的临时垃圾堆放池;对于村内影响村容村貌、紧靠居民住宅的垃圾池给予拆除,尽可能减少垃圾集中堆放点,避免“一袋垃圾带来一堆垃圾”,拆除后要在村庄外较为空旷、交通便利的地方建设生活垃圾临时堆放池。第三步,实施硬件“加法”行动。新增一批环卫保洁设施,各村进村入户宣传,要求每家每户采购2个专用垃圾桶,用于装收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配备垃圾清运车(要求2000人以下的村配备1辆,2000人到3000人的村配备2辆,3000人以上的村至少配备3辆)。

(二)开展垃圾“大转运”,实施日产日清。

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的基本思路,开展垃圾“大转运”,具体分为3个步骤:第一步,户分类。要求每家每户将垃圾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二大类或打包装袋存放于家门口。第二步,村收集。各村(自然村)规划好垃圾收集路线和垃圾桶的'停放位置,每天安排保洁人员上门收集村民分类好的垃圾,保洁人员分时间段、沿规定线路挨家挨户收集垃圾,要求群众在每天垃圾收集时间段之前,把垃圾放置于附近的垃圾中转箱、桶,待统一收集。此外,有条件的村要建设建筑垃圾专用填埋场,并积极引导群众将建筑垃圾运到指定位置。第三步,镇中转。将13个行政村分成三个片区,按照三条路线。由镇政府统一组织3部运载车及人员每天对各村垃圾临时堆放池的垃圾进行运载,并统一转运到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集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三)开展环卫“大评比”,实施绩效考核。

一是建立责任管理体系。镇班子成员对挂钩村垃圾处理工作负领导责任,驻村组长配合村主干负直接责任,村两委、小组长包组负具体责任,形成党政领导、村居负责、群众主体的落实体系。村级要做到“六个有”(即有村民公约、有一支按五百人口一员标准配备的保洁队伍、有行之有效的卫生费收取办法、有每年每人不少于20元的资金投入并纳入村财预算、有卫生检查评比、有一套可追究的工作责任制),落实“三支队伍二项制度一个场所”(即:领导小组、卫生管理员、保洁清运员三支队伍;保洁制度、台账制度二项制度;一个办公场所)等。特别要把垃圾“不落地”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制定“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农户保洁费收取标准,做到专款专用,并列入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村级要配齐卫生保洁员,建议每500人配1名保洁员,划分好责任区域,配套保洁工具,并落实管理清洁桶、保洁工具等硬件的责任。二是量化考核工作。各村要将本村划分为三个责任区(a。b。c三区),并将草图报送作为每月评比备用。同时各村要建立监督员队伍,聘请德高望重的社会贤能、热心公益的老人协会人员等人士为垃圾治理监管员,颁发工作证全面参与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镇成立由七个人组成的卫生监督评比委员会按考评量化标准(附件),每月一次不定期对全镇各村进行评比。发现一处垃圾点扣0。5分。通报后未及时整改,以此类推,翻倍扣分;村内主干道卫生不整洁,排污渠道有垃圾各扣5分;村主干道发现散养家禽、家畜扣1分;自20xx年xx月xx日起,每天未将垃圾中转站扣200元,扣2分;按七人评分结果去掉最高最低分,五人平均分为每月考核得分。为确保监督评比委员会的工作效率,每次检查前根据各村上报的三个区域随机确定全镇该次检查的路线,检查中要对各村“脏、乱、差”地点进行拍照存档作为工作评比依据。三是实施绩效奖惩。根据各村每月得分情况确定名次,每季度兑现一次奖惩。第一名奖励5000元/季,第二名奖励4000元/季,第三名奖励3000元/季,第4-6名各奖励1500元/季;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对成效较差的村进行惩罚,倒数第1名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年终绩效工资250元,倒数第2名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年终绩效工资200元,倒数第3名扣发该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年终绩效工资150元。连续2次倒数后三名的村加倍处罚,并在全镇会议上做表态发言,连续3次倒数后三名的村,当年村级公共经费减半拨付,并不得参加各级文明村、卫生村、环境优美村、生态村的评选。四是开展“典型”带动。各村(社区)要善于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垃圾治理工作,鼓励、引导群众,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最佳人居环境户”等活动,评出卫生保洁示范户,给予家庭表彰,提高农户积极性,扭转乡风。

(四)开展宣传“大动员”,提高卫生意识。

坚持措施未上、宣传先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五位一体”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村民环保意识。一是“墙上贴”。在各村公开栏、宣传栏、各主要路口张贴、悬挂宣传材料、横幅,形成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有效的视觉氛围。二是“广播听”。依托各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平台,制作宣传片滚动播放,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意义、办法、知识“老少皆懂”,让环卫意识入脑入心。三是“掌中看”。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微信平台、网站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宣传,特别是针对80、90后年轻一代进行个性化宣传,以带动全户参与环卫工作。四是“入户讲”。依托“一事一议”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党员大会、老人理事会等会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最大限度、最大范围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发动镇、村干部、文化协管员、文化中心户等人员,走家串户,发放《致全体群众的一封信》、宣传单等,向村民告知生产建筑垃圾堆放点、垃圾分类处理注意事项等,提高垃圾“不落地”的知晓率。五是“大手拉小手”。在全镇中、小学开展农村垃圾治理、爱国卫生运动教育,提高学生的环卫意识,树立讲卫生、树新风观念,以学生带动家庭参与“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行动。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镇、村要成立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精准到人,使得职权授权到位,倒查责任明确,有效提高工作执行力,切实把本项工作精心组织,抓出实效。

(二)定期“会诊”,狠抓落实。各村要严格落实工作措施,把工作内容落细落实,要定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重点,抓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攻坚薄弱环节,协调推进整体工作,确保工作日有进展、周有突破、月有成效。

(三)依靠群众,长效保洁。要转变工作思路,把工作主体定位为农户,发挥党支部、村委会核心组织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带头模范作用,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治理模式,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用群众认可的方式办他们最关心、最想办的事。这次行动,不搞“一阵风”,不搞“运动式”整治,必须严格监督考核,在实践中形成稳固的长效机制,彻底治理农村“脏、乱、差”问题。

本方案自xx月xx日起执行,方案中的考核奖惩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及时完善改进。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四

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及美丽乡村建设现场调度会部署安排,根据《xx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压紧压实镇、村常态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责任,以xx镇xx村、xx村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推进村,集中有效资源,围绕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村庄清洁行动“五清一改”等工作要求,明确重点任务、关键举措,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对单销号,强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率先取得整治成效。同时积累经验,形成示范,辐射带动全域整治提升。切实有效改善村容村貌,扭转我镇“村居环境水平一般”的局面,实现农村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以“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照《xx省村庄清洁行动标准》,在全镇各村开展道路硬化清洁、垃圾、污水处理、改水改厕、绿化美化和河湖“四乱”整治为主的村庄整治,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村美、人和、宜居宜业宜游美丽xx。

(一)集镇。

集镇整治要求“六化三规范”。做到卫生净化、环境美化、道路硬化、街道绿化、集镇亮化、宣传文化。做到规范经营秩序、规范停车秩序、规范农贸市场。

(二)村庄。

村庄要求“五清一改”和“五美”。以整、清、拆、圈、评、建“六字”工作法为抓手,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清理无功能建筑、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通过引领群众自己动手创建美丽庭院,达到庭院美、室内美、厨厕美、身心美、村居美。

(三)道路。

道路要求做到畅通、洁净、安全,沿线整洁有序。

(四)河湖。

河湖“四乱”问题要得到全面根治。持续开展“五清”行动,建立河湖清洁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在河湖保护范围内不发生新的“四乱”,做到“四个严禁”。

(五)农村改厕。

主要完成农村改厕民生工程、20xx年以来财政投入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全过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广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夏、秋、冬战役,各村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村部广场大喇叭、电子显示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对于本次整治行动表现突出的典型,通过微博、快手、抖音等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一是正面表扬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二是广泛传播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有利推进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xx月底)。重点推进村要单独制定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硬化保障措施,确保早出成效,形成示范带动效应。要针对陈年垃圾、黑臭水体等农村人居环境的顽瘴痼疾开展攻坚,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要聚焦农村改厕、美丽乡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考察学习、互看互评等活动,全面提升业务水平。要挖掘打造一批“规划有特色、建设水平高、组织力量强、管护机制全”的'典型范例。

(三)攻坚推进阶段(xx月-xx月)。各有关部门集中力量深入一线,持续做好督导指导。包保帮扶村单位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巩固提升“四净两规范”。各驻村点长、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及村干部、党员同志作出表率,带头开展“五清一改”为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确保不留死角。

(四)巩固提升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建立“门前三包”“网格长”等小单元治理体系,健全乡镇督查、村巡查等监督机制,开展常态化清洁行动,防止反弹。镇督查督导组加强考评考核,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提升。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逐级压紧压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成员为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建立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帮助群众及时解决问题。

(二)强化示范带动。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带头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形成“支部引领、党员带头、乡贤助推、群众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通过举办召开党小组会议、乡村协商议事会和村民会议征求农民群众意见等方式征求农民群众意见,做到“干什么、群众提,怎么干、群众议,怎么样、群众评”。镇团委要动员农村广大青年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生活困难人群(残疾人、贫困户、独居老人等)要组织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帮助做好生活困难人群室内外的环境卫生。

(三)强化包保帮扶。实行点长包保责任制,每位驻村点长要指导好村级开展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制定好工作计划,指导各村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四)强化调度考评。建立完善“周小结、月调度、双月考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目标任务落实落细。从7月开始,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牵头按2月一次的频率对各村集镇、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美丽乡村中心村整治情况进行考评。每次考评将列出问题清单,各村需在下个月考评之前将问题整改到位。

(五)强化考核激励。镇政府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对各村综合考核范围,加强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考核工作制度,镇直有关部门将联合镇纪委加大实地暗访、整改督导的工作力度,对部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村严肃问责。镇政府将按照县奖补政策,对通过验收的重点推进村给予奖补资金,具体准则以县出台为准。xx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每两月一次对各村成效考评考核,及时兑现奖惩。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乡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江心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示范片区,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整治农村脏乱差、完善设施、建章立制、长效管理为重点,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乡村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农村环境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五化”为目标,全力推进全乡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打造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新江心。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巩固提升全乡美丽乡村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环境“三大革命”的同时,根据地理、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整治标准、重点任务和治理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坚持示范引领,通过试点示范探索积累经验。在乡村振兴示范点和省市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的引领下,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全乡整体人居环境面貌有较大提升。

——村民主体、多方参与。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切实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立机制、长效运维。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确保经过整治提升后的全乡人居环境能够得到长效维护。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坚决避免集中整治后无人管、无力管的现象。

结合全县“五星村”、“美丽庭院”创建评比活动,以行政村为主体,以村民组为基本单元,边整治、边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以实现我乡全域环境净化、序化、常态化为总目标,开展卫生大扫除、垃圾大清运、村庄大整治,实现我乡人居环境面貌大提升。

(一)开展净化治理行动。以农村环境“三大革命”为抓手,大力开展示范点“四治”。治脏。全面清理道路两旁、房前屋后、空闲场地的各类垃圾,做到定点收集、定时清运、分类处理。从村内到村外,从室内到室外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垃圾投放点、配足配齐垃圾箱、垃圾运输车和保洁员,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长效管理。治乱。清理农户乱堆乱放的柴草垛、杂物、建筑材料等,做到集中规范堆放,整洁有序。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示范点中心村在空闲场地规划设置停车场。加强集镇管理,依法整治乱停乱放、店外摆摊、占道经营等各类影响市容管理的不文明行为。治水。以河塘沟渠为重点,清理水面漂浮物,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清淤疏浚,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确保河塘沟渠水系连通。加大对外滩垃圾杂物的清理,确保取水口安全。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任务推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村庄生态环境。治污。一体化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乡村振兴示范点中心村要实施污水处理站建设全覆盖,实行雨污分流,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改厕工作,持续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确保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的目标要求,消除农村所有旱厕。中心村(旅游村)要配置标准化公厕。强化畜禽养殖管理,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开展硬化改造行动。以农村四好公路建设为契机,建好新路,改造破损道路,全面提升示范村通行能力。加快村庄道路建设。推进进村通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打造循环路,全面解决村庄道路不通、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基本实现通村通组通户。各村要全面摸排,将5户以上集中居住的`自然村道路建设纳入乡村为民办实事范围,分步实施。改造村庄破损道路。对道路不平、路面破损、坑凹,路牙缺损、缺块等问题,要及时采取铺、补措施,确保主次干道“土不露天”,全面硬化。因地制宜对道路绿化景观进行改造提升,努力建设“美丽道路”。

(三)开展绿化创建行动。以创建“森林村庄”为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村庄,提升生态宜居水平。农户庭院绿化。引导农户利用房前屋后、空闲宅基地、小块闲置空地等,开展植树栽花,形成星罗棋布的“花村花宅”。村庄周边绿化。充分利用村庄周边空闲地、荒地植树造林,在保留原生态植被景观的前提下,推行乡土树种、果树、观赏性树木等混合造林模式,着力提升景观效果,增加经济效益。村庄道路绿化。充分利用进村路、环村路两侧进行绿化,对原有植物进行合理调整和改造,采取见缝插绿、点线面结合、乔灌木、花草搭配的栽植方式,形成立体景观和村庄“绿色长廊”,提高绿化美化效果。河渠池塘绿化。利用村庄河边、溪边、渠边、塘边进行绿化,充分发挥水源林护堤固岸功能,实现保持水土、净化水源、美化环境和增加经济收入多方共赢的目标。

(四)开展美化提升行动。以规范有序、自然美观为基本要求,美化村庄。清理规范指示牌。对影响村庄美观的的广告牌、路牌进行重新布局,拆除未经审批或手续不完备的广告牌,科学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旅游标识、宣传牌等。实施景观改造。清理村内各种蓝皮棚、私搭乱建,拆除残垣断壁,对破旧房屋适度整理出新,结合土地整治工作,对废弃房屋和房基地进行土地置换。根据不同风貌,按照美观的标准,对主要景观进行风格改造装饰,结合地域特征,按照“一村一景”进行面貌提升。

(五)开展亮化增效行动。以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因地制宜实施亮化工程。完善照明设施。推进村庄亮化,科学设置公共区域照明设施间距,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规范各类杆线设置,推进村庄线路整治。提升景观亮化。在示范村主要交通路口、公共活动场所、景点等处,因地制宜改造亮化装饰,添置彩灯等设施。围绕乡村风貌,提倡亮化个性化设计,提升乡村品味。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xx—2025年)〉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规划引领,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市场主体、村集体、村民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在县域内统筹推进重点工作,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与公共基础设施改善、特色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乡风文明进步等有机结合、互促互进。

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全省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70%以上,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其中,九大高原湖泊(以下简称“九湖”)、赤水河流域覆盖率达95%左右,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40%、15%,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50%,其中,“九湖”流域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达7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九湖”流域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投放、统一运输、集中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显著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建成1万个以上美丽村庄,全省村庄绿化覆盖率达48%。

到2025年,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二、三类县分别达到以下目标。

一类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卫生户厕基本普及,厕所粪污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90%、7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并推动分类处理试点示范;“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

二类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户用厕所愿改尽改,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60%、30%;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处理设施覆盖率达9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80%以上;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

三类县。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稳步提高,厕所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能力不断提升;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收集处理率分别达30%、8%;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覆盖率达65%以上;村容村貌持续改善。

(一)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到2025年,以二、三类县和“九湖”、赤水河流域为重点,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176万座以上。合理规划布局自然村卫生公厕,在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九湖”和赤水河流域改造建设自然村卫生公厕1.7万座以上。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建设。新改户厕提倡入院,有条件的推动入室,新建农房应配套建设卫生厕所及粪污处理设施设备。

(二)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充分考虑地域环境、民族风俗等情况,选择群众接受、经济适用、不污染环境的改厕技术模式,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技术模式应经过试点试验,成熟后再逐步推开。在高寒山区、干旱缺水等地区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或改建达标的卫生旱厕。加强生产流通领域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把好采购质量关。强化施工质量监管,落实农村改厕技术指导员制度,统建厕所要督促施工方履行保修责任,农户自建厕所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施工。

(三)加强厕所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建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因地制宜推广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与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模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就农消纳、资源化利用。

(四)分区分类推进治理。优先治理“九湖”和赤水河流域,重点治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区域农村生活污水。开展坝区、山区、半山区以及干旱缺水、高寒山区等典型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根据村庄位置、人口规模、环境容量等因素,选择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对人口规模较大、居住集中、水资源丰富的区域,鼓励采取集中收集处理方式,优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适度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对地处偏远、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生态措施因循就势处理。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

(五)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摸清我省农村黑臭水体底数,建立治理台账,明确治理优先序,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开展黑臭水体治理试点,以村内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综合治理,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建立农村黑臭水体水质监测制度。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

(六)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等为重点,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因地制宜采取城乡一体化、镇村一体化、就地就近处理等模式,优化县域农村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布局。鼓励相邻县(市、区)、乡(镇)共建共享终端设施,实现每个县(市、区)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或能力;边远地区采用小型化、分散化的无害化处理模式,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推动乡(镇)镇区配置垃圾收运车辆,按实际需求建设垃圾转运站或压缩式转运站,实现每个乡(镇)具备垃圾转运能力,及时就近转运处理生活垃圾。推动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房(桶、箱)全覆盖,做到防雨、防风、防渗、卫生。

(七)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置利用设施。扩大供销合作社等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服务覆盖面。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探索农村建筑垃圾等就地就近消纳方式。

(八)改善村庄公共环境。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卫生死角,整治残垣断壁、危废建筑,通过集约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方式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科学管控农村生产生活用火,加强农村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合理布局应急避难场所和防汛、消防等救灾设施设备,畅通安全通道。整治农村户外广告,规范发布内容和设置行为。

(九)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开展绿美乡村建设,突出保护乡村山体田园、河湖湿地、原生植被、古树名木等,因地制宜开展荒山荒地荒滩绿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加强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和修复。引导村民在农村“四旁”(村旁、渠旁、路旁、屋旁)建设“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等。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实行建档动态管理。在县域范围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村庄创建推介。支持条件适宜地区开展森林乡村建设,实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

(十)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按照“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村容村貌提升导则等,大力推进村庄、庭院整治,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突出乡土风情、民族特色、地域特点,保持肌理、保存风貌,不搞大拆大建,防止千村一面。严格控制新建农房体量和风貌,已有农房要结合质量安全改造实施风貌提升。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加强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积极推进传统村落挂牌保护,严格保护传统建筑并加以修缮。

(十一)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由村庄面上清洁向屋内庭院、村庄周边拓展。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村庄清洁日等,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十二)协同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推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完善联席会议、信息调度、情况通报、工作督导、年度考评等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1次现场推进会;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推进措施,主动靠前、密切配合。各州(市)党委、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当好一线指挥,选优配强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建设美丽家园先锋行动。将国有农(林)场居住点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十四)加强分类指导。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合理确定村庄布局和类型,科学划定整治范围,统筹考虑发展定位、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空心村”、已经明确的'搬迁撤并类村庄不列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范围,重在保持干净整洁,保障现有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一时难以确定类别的村庄,可暂不作分类。

(十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投入保障,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政府共同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鼓励各地区申报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需求用于符合条件的项目;县(市、区)级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继续落实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信贷支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落实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用地。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采取以工代赈等方式承接农村人居环境小型工程项目。推进制度规章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研发推广节能节水降耗、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产品,建立完善技术专家库,选派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

(十六)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充分体现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内生动力,避免政府大包大揽。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文明健康理念,深入开展卫生乡(镇)、卫生村创建。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执行到位,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群众主人翁意识。

(十七)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强化农村厕所日常管理,落实公厕管护责任。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建立完善台账,开展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改。完善村庄保洁制度,确保自然村保洁员全覆盖。根据各地区财力,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八)强化督导考核。对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度一通报、每年一考评,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与县(市、区)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及乡村干部考核管理挂钩。到2025年年底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七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鄂办文〔2022〕6号)精神,巩固拓展林区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推“两城一区”建设,打造“两高”时代优美旅居环境,结合林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锚定建设国家公园和世界著名生态旅游目的地目标定位,按照政府主导、部门主管、乡镇主责原则,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以整治国省道主干线和景区周边村庄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补齐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短板等为重点,攻克难点、营造亮点,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华中屋脊”上的“富春山居图”,推进实现“步步景、户户景、路路景,田园美、山水美、乡村美”目标。确保主公路沿线环境干净整洁,村容村貌全面提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有效治理、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运行,农民群众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生活习惯得到转变。

(一)大力开展国省道沿线和景区周边村庄环境综合治理。

1.集中治理清除“五乱”现象。重点整治国省道等主公路沿线滥堆乱放、滥挖乱种、滥围乱挂、滥圈乱养、滥贴乱画等各种不良现象。清除侵占公共空间的建筑材料、“僵尸车”、生活废弃物、老旧宣传牌,清理路边围设的宣传横幅。严厉制止公路沿线开荒种地现象。整修更换交通标识标牌。排查公路沿线通信、电力、网络线路,清理违法搭挂、废弃通信标识标牌和“蜘蛛网”式不美观线路。

3.提升垃圾收集清理转运能力。对公路沿线垃圾收储池、可移动收储箱定期清理维护。完善垃圾箱、垃圾收集车、转运车等设备设施,及时更换增配垃圾收储箱,选择适宜场地放置移动垃圾箱,满足群众垃圾堆放需要。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

4.巧妙补美增绿。梳理主公路沿线未使用或清理整治出来的空闲地进行绿化、美化,建设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对建设施工开挖的山体和路边带实施生态修复。强化农村殡葬管理,推进乡镇公墓区建设,对主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墓地进行遮绿或迁移。

5.加强乡村建筑风貌引导管控。完善村庄居民点布局规划,优化村庄居民点空间,重点做好交通主干道沿线区域环境整治、风貌打造、业态植入、景观建设等规划设计(。加强住房规划指导、落实《神农架林区城乡个人建房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神农架林区民居设计图集》,推动房屋外观与整体环境融合。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实现控高、减量、聚居、留白。

7.有序推进庭院整治。动员支持农户开展庭院建设,安装布设实用耐看的田园“篱笆栏”,在房前院内建设小果园、小花园,打造农村特有的庭院和田园景观,促进村庄绿化美化。引导农民屋里屋外扫干净、农资农具放紧存、杂物柴禾码整齐、厨房卧室收亮敞。

8.实施“典型示范”引领。结合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户创建评比活动,设置评比标准,对评选示范户进行大力宣传和鼓励,充分发挥示范户对农户的'引导和督促作用。

(三)补齐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短板。

9.做好“厕所革命”后半篇文章。完成“问题厕所”整改销号,确保户厕全部正常使用。提升公厕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交通、旅游公厕长效管护机制,推进农村公益性岗位与村级经营性收入一体化保障的农村公厕管护体制,确保有人管,能使用。

10.稳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开展治理试点项目,探索形成方法科学、成本合理、运行有效的治理模式,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区推广实施。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和日常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11.持续推进垃圾清运制度化。开展“可利用”和“有毒有害”垃圾回收工作,以积分兑换生活用品、奖励农用物资等方式引导农户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回收处置。配套完善村级垃圾收储、清运设施设备,确保垃圾收储有场地,清理有专人,转运有设备,处置有方法,实现农村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继续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突出加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修复。

(四)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12.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全过程。发挥基层党组织、共青团、妇联、驻村帮扶工作队等组织作用,宣传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带头清理整治环境,带动和组织群众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健康卫生、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13.充分发动群众。让家家户户、男女老少真正认识到环境整治是自己的事,主动行动、积极配合、服从安排。将家庭环境卫生、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倡导习惯养成、遵纪守法,引导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健康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相关教育培训内容。开展美丽庭院评选和环境卫生红黑榜等活动。

14.强化组织保障。把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健全林区负总责,乡镇、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根据年度工作方案中的职责分工拟定年度工作目标,活动计划,扎实推进。各乡镇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对重点工作细化目标、明确节点,专人专项推动,高质高效完成。要加强协同配合,统筹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形成“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良好局面。

15.强化政策支持。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对村级组织保障运转经费进行全面统筹,从机制上解决保障不足的问题。贯彻落实《关于统筹整合乡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结合林区实际,统筹使用中央及省级安排用于乡村建设的43项资金,申请政府债券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向省级争取支持人居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美丽乡村建设、垃圾治理等项目资金投入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来。

16.强化考核激励。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制定验收标准和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对真抓实干、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对开展工作不主动、解决问题不到位的,及时通报;对履职不力,严重影响工作进度、工作成效的,严肃问责。

17.定期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拉练行动。以“破常规”之举,采取双月拉练、督查暗访、整改回头看和年底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拉练行动,以比促考、以考促干,持续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比学赶超”的新局面,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抓在日常,督在经常。充分运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取得的显著成效、积累的典型经验和新的政策举措,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充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环境提升工作方案篇十八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状况很不平衡,脏乱差问题在一些地区还比较突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和农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行管护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责任,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xx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统筹考虑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废弃物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以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将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资源化利用。

(三)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推行多规合一。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运行管理单位责任,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村庄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垃圾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健全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户付费合理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古树名木保护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议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庭院内部、房前屋后环境整治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公共空间整治以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主要由农民投工投劳解决,鼓励农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三)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中央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合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按相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统筹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引导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倡导新乡贤文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四)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研发。分类分级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村容村貌提升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组织开展企业与县、乡、村对接农村环保实用技术和装备需求。

五、扎实有序推进。

(一)编制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本地区目标任务、责任部门、资金筹措方案、农民群众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等内容。特别是要对照本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六大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从实际出发,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前期准备,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措资金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要在20xx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并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体制机制创新等作为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区要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引导各地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成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交流,推动整体提升。

(三)稳步推进整治任务。根据典型示范地区整治进展情况,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健康有序推进。在方法技术可行、体制机制完善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扩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升治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做好监督考核。要强化县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对实施效果负责。市地级党委和政府要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项目时,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考虑、同步推进。

(二)加强考核验收督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以本地区实施方案为依据,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以县为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实施方案及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估结果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通报省级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督察结果要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健全治理标准和法治保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技术、施工建设、运行维护等标准规范。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工作,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治理条例、乡村清洁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农村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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