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代理合同(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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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代理合同(模板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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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一种约定好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在起草合同时,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避免模糊措辞和不当要求。在签订合同之前,您可以先查看一下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一

旅行委托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签订旅行社委托代理。

合同。

委托人(组团社):旅行社(甲方)受托人(代理社):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xx]77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

证明书。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专线)(注: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年,(期限从20xx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电话:

手机: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0xx年月日于。

本合同由甲方:

做为组团社和乙方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代理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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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代理合同篇二

委托旅行社(组团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

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资质。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

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

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

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

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伤害,承担其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

八、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给游客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游客对旅游行程途中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经济赔偿责任。

1、如属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至使该团行程延误,除承担自身损失还应承担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导游服务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应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游客进行赔偿。

3、因乙方违约,游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处理。

4、因甲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5、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游客三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当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索赔(如游客没有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十、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团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实行对公帐户;禁止任何团款或旅游款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行为。如涉及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按旅游所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内容处理。甲方不得以其为借口恶意拖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一)团款或旅游款实行全款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全额支付旅游团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

(二)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5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5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7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3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团款或旅游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起,进行月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日至日为甲方结清上月所欠团款。超过次月5日,甲方应写出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说明书并自次月6日起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利息计算标准,支付给所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利息)或违约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确认件原件或旅游行程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签署的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证明、协议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电话:

日期:

乙方:(盖章)。

电话:

日期:

签订地点: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三

委托人(组团社):旅行社(甲方)受托人(代理社):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专线)(注: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电话:

手机: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年月日于。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四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团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向乙方投保。

二、 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旅游者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到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为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 保险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四、 除外责任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五、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单位:元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及保险费

1――3天

4――8天

9――15天

16――30天

国内游10万元

6元

10元

15元

20元

国内游20万元

10元

20元

30元

40元

国内游40万元

20元

40元

60元

80元

出入境游30万元

15元

30元

45元

60元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2元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4元

项目

意外伤害

医疗费

国内游10万元

9万

1万

国内游20万元

18万

2万

国内游40万元

37万

3万

出入境游30万元

28万

2万

国内一日游3.3万元

3万

0.3万

国内一日游6.6万元

6万

0.6万

六、 赔付比例

按照《平安旅行意外保险条款》执行。

七、 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回传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乙方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甲方派出导游均可享受与该团游客同等的保险金额。

八、 保险费的结算

保险费采取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号前(节假日顺延)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甲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

九、 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在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给付保险金。

十、 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疾病的,被保险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二、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五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旅游团队)

乙方: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服务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报名与参团

1、甲方拟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

2、甲方在报名时,应一次_____付全额款项。

3、如乙方取消团队计划(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甲方有权作出以下选择:

a:出发前6―?4天,扣总团费的20%。

4、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乙方可按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机、车、船退票费、投保费、退房费、损失费等)。

第二条_________:内容与标准

1、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乙方的服务应达到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国内旅游旅行社服务质量要求》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等国家与行业标准。

2、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

3、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_____,旅游团队报价中含此_____。

第三条_________: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a、因故意或过失达未达到与甲方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对其自身损失应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3、负责条件

b、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1、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予以充分说明、提醒、劝诫、警告或事先说明;

2、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已采取预防性措施的;

3、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的过错;

4、质量问题发生后,乙方及时采取善后处理措施。

第四条_________: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赔偿请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甲乙双方均可向上一级质监所要求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五条_________:本合同附件包括:

桂林市_________参团须知;

行程安排表。

第六条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_________:本合同解释权同属国家旅游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六

委托人(组团社):旅行社(甲方)受托人(代理社):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专线)(注: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年,(期限从20__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电话:

手机: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七

委托旅行社(组团社):(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

一、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经营资质。

甲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有效期。

乙方:营业执照注册号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地址设在法人代表。

旅行社责任险:承保公司有效期。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

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

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

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

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伤害,承担其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

八、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给游客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游客对旅游行程途中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经济赔偿责任。

1、如属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至使该团行程延误,除承担自身损失还应承担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导游服务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应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相关规定对游客进行赔偿。

3、因乙方违约,游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处理。

4、因甲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5、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甲、乙、游客三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当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索赔(如游客没有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十、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团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实行对公帐户;禁止任何团款或旅游款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行为。如涉及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按旅游所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内容处理。甲方不得以其为借口恶意拖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一)、团款或旅游款实行全款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全额支付旅游团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

(二)、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5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5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7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3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团款或旅游款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12月31日起,进行月结算。具体时间为次月日至日为甲方结清上月所欠团款。超过次月5日,甲方应写出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

说明书。

并自次月6日起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利息计算标准,支付给所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利息)或违约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确认件原件或旅游行程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签署的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证明、

协议书。

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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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八

委托人(组团社):旅行社(甲方)受托人(代理社):旅行社(乙方)。

根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国家旅游局《关于试行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旅监管发[20xx]77号)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旅行社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合同》,内容如下:

一、双方资质。

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具有合法的旅游企业资质证书,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代表授权证明书。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内容必须符合甲方合法的经营范围;乙方保证遵照甲方的委托授权开展业务。甲、乙方在合作中如超越权限造成违规由责任方独立承担;双方在权限内出现过错,按协议规定由责任方承担。

二、委托内容与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在,代理甲方招徕国内旅游(全部/专线)旅游线路产品;出境旅游(全部/专线)(注:不含赴中国台湾地区旅游)旅游线路产品:并代办如下招徕销售事项。(超出委托范围的代理行为无效)。

1.招徕宣传;。

2.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3.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4.代收取旅游费用;。

5.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准确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和优惠的价格。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对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给于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2、甲方接收乙方招徕的游客后,在实施操作中要保证服务质量,对操作中出现的服务质量及安全问题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不得推诿。

3、甲方在操作中如果出现不能按照乙方与游客签订的协议操作时,应提前征求游客书面同意后方可变动,如出现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乙方按照甲方的授权委托开展代理业务时,客人经乙方认购了甲方的产品后,乙方必须交由甲方操作;如甲方无法操作时方可由乙方交由第三方操作。

5、乙方接受委托在招徕工作阶段中出现过错,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未尽事宜在实践中可做补充协议规定,工作中出现问题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经济纠纷无法协调解决时,可在沈阳签约地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交沈阳市旅游局备案一份。协议有效期年,(期限从20xx年月日至二0一年月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委托方)。

法人代表:

乙方(代理方)。

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电话:

手机:

电话:

手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0xx年月日于。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九

本合同由甲方:

做为组团社和乙方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代理社: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南京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按照xxx的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遵循诚实守信、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为依托、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1、租车线路:

2、租车时间:

3、租车金额(大写):

4、租车定金(大写):

5、付款方式:

6、车牌号及司机联系方式:

7、车辆燃油费用,车辆过桥过路费,车辆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8、车辆停车费用,司机餐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9、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行车线路和行车时间;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严禁超载,车辆载客不得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人数,如有超载、超员,造成损失或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必须严禁携带“三品”上车,由此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10、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租车总款的5%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11、甲方所提供车辆符合运营手续车辆、含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且车内各种设施齐全有效,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到达,若因延误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要合理赔偿乙方。

12、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驾驶员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乙方的合理调度。甲方委派的驾驶员有权利督促车上客人遵守乘车须知。租赁车辆由甲方司机负责保管,乙方无权驾驶所租车辆。

13、如甲方提供的车辆中途因车辆本身的故障造成抛锚,则由甲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或双方协商一致,退还剩余的费用,由甲方或司机在途中为其提供相应的车辆,费用由甲方车辆负责。

14、甲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况,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制止直到安全为止;若驾驶员不听劝阻,乙方应立即举报并有权拒绝上车,由此造成之损失,甲方应尽全力协助乙方向驾驶员及所在单位追讨。

15、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6、如因其它原因,如塌方、泥石流、堵车、非本车交通事故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甲方承担所需费用的10%,乙方承担所需费用的90%,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

17、若因司机或其它第三方原因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乙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xxx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由乙方与车辆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如果甲方为其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则按旅游意外保险相关条例进行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甲方可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18、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19、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一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单位)

住所或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本旅游团团号为:_________;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旅游团出发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经甲、乙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

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或由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

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额共计________元人民币。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应预付________元人民币,余款应于出发前____日付讫。

第四条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饮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项的交通客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条办理。第3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九条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条合同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购买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如购物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7.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

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

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

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_电话或传真:_____________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二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此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有效期内的房价:

凡未满12岁儿童与父母同住而不占独立客房者,酒店将不收取任何附加费,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一、有效期内的餐费:

1、团队自助早餐____元/人。

餐费已包括服务费。

二、团队优惠:

每团住满全费16人,可获得半间双人房(标准房一个床位)免费优待,每团的免费房(床)最多不超过2间。

三、订房手续:

团队到达48小时前发来,抵离时间、团队、名称、名单及特殊要求等有关资料可被确认,在上述期限外如有游客增加减少等情况,酒店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接受与否。

四、取消与更改:

1、贵社订房取消在客人抵达48小时内,24小时内通知,酒店将收取住房费的20%;如贵社订房在客人抵达24小时内取消,酒店将收取预订房费的100%。

五、陪同食宿安排:

1、陪同、司机等房价,按照合同价50%收取,原则上2人拼房。

2、带团陪同和司机可享有免费早餐。

六、付款方式:

一切由贵社支付的旅游团房费和餐费,均需由贵社陪同签单认可,按要求我店会在每个团离店后发出会计通知单,请於______内付清。其他费用在离店前一并付清。如贵社对本酒店发出之付款通知单有问题时请及时通知我酒店以作处置。如有需要,本店可随时停止贵社寄帐之安排及要求贵社在团队离店前清付团费及其他费用。

上述房餐价均为实价,并无回扣。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本合同如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三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俘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赔偿请求,甲、乙可向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四

甲方:名称:

地址:

性质:法人代表:

乙方:姓名:性别:

年龄: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县(区)乡(街办)。

现住址:

身份证号码:导游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雇)(乙方)为导游员。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

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合同,确定双方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种类型执行)。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月)。其中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2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本合同从年月日起至完成(工作、工程)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在岗位,负责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变更工作岗位)。乙方在合同期内,按本岗位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导游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和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二、甲方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培训教育,乙方从事导游服务时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导游员资格。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旅游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乙方因工负伤,甲方应积极负责治疗,直至医疗终结;治疗期间为乙方据实支付医疗费,按月支付工资;伤愈后安排乙方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致残待遇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和女工孕期、产假期、哺乳期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劳保医疗等各种待遇按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执行。

六、乙方因工伤或因病死亡的丧葬费、遗属津贴等,由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标准支付。

七、乙方的周休假、节日假、探亲假、年休假、产假以及婚丧等各种待遇,甲方必须按国家、省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根据乙方从事导游员业务,确定乙方工资按以下工资形式执行。但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应得的工资不得低于旅行社所在地最低工资保障标准。计月工资。乙方试用期工资元;试用期满乙方工资元,其中:基本工资元,津贴。奖金另定。

二、甲方应逐年提高乙方的工资水平。

三、甲方于每月日为发薪日,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乙方工资的,应自拖欠之日起,支付乙方工资总额%拖欠金,直至支付工资之日止与工资一并发给乙方。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止导游业务期间,甲方应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

甲方应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西省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积极完成导游服务工作任务。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损害的,可不承担责任。

八、双方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甲方出资派乙方赴外地或本单位以外培训,须签订培训合同,培训后须为甲方服务年,如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甲方培训费,但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规定除外,培训费用按其在甲方服务年限满一年减收%计算。

九、其他。

一、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成的可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当地劳动部门鉴证后各执一份。

签订合同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时间: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五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房东(丙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西安市________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已对________的经营权及转让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二、该招待所的所有权证为《房屋租凭合同》,租期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丙方签字后,招待所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乙方履行《房屋租凭合同》,按时交纳房租、物业费及水电费。

三、招待所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所有,租凭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

四、乙方在20xx年1月8日前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所签的物业服务协议书交由乙方履行。

五、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旅社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三方签字后乙方对正信智能大厦13层ac座的招待所在无任何的经营权及转让权,并对《房屋租凭合同》、《物业服务协议》没有行事权,以上权力由乙方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六

本合同由甲方:做为组团社和乙方做为代理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年月日订立。

一、组团社和代理社的联系信息:

组团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代理社: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联系人:

二、授权范围:

(一)招徕宣传;

(二)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咨询;

(三)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

(四)收取旅游费用;

(五)向旅游者通知有关行程事项。

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为其代理(一)、(二)、(三)、(四)、(五)

(可选择删减)项旅游业务。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四、委托代理费用的相关约定

五、团款支付方式

六、代理社的义务

(一)必须遵守旅游法律法规;

(二)代理社应当勤勉尽责,维护组团社的最大利益;

(三)代理社须在组团社授权范围内代理委托招徕业务,并报告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代理社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组团社;

(六)代理社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向组团社支付团款;

(七)代理社须对其分支机构(分社、服务网点)的委托代理招徕旅游者事项进行监管,并向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组团社的义务

(一)与代理社诚实合作,向代理社如实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资料信息;

(二)如果组团社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社;

(三)无论何种情况,组团社向代理社提出的要求均不得违反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对旅游者的违约赔偿

在组团过程中旅游者权利、责任和义务不受委托代理的影响。出现对旅游者的违约侵权的,旅游产品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委托招徕不当方面的责任。涉及到对旅游者的赔偿,按照便利旅游者和保护旅游者权益的需要,统一由乙方先行承担。甲方须在乙方垫付给旅游者的赔偿后的给旅游者的赔偿进行补偿。

九、保密约定

乙方对于甲方的相关信息以及资料、文件和其他情况(以下简称客户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组团社秘密。

十、合同的解除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后,甲乙双方未对委托代理事项签订新的合同,本合同自动解除。

(二)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团款累计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乙方。

(三)如果代理社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组团社有权解除本协议,但应书面通知代理社。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由甲方至市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获得《旅行社同业委托招徕授权书》生效。

十三、修改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十四、争议的.解决

双方同意,有关本合同签订、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和调解方式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组团社):

(签章):

代理人:

乙方(代理社):

(签章):

代理人: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七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八

甲方:旅行社负责人:

乙方: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武汉市有关劳动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一个月。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前台接待及旅游顾问工作,并保证与甲方保持劳动合同关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条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资,每月基本工资元,试用期间每月工资为元。

第四条甲方承诺按一定标准给予乙方提成奖励,结算期为一个季度,即酬劳每三个月结算并发放,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商定。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节假日(春节除外)照常工作,甲方应对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资3倍予以补助。

第六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综合意外保险,保险金额万元/年。

第七条乙方承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行负担因病、因伤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追偿要求。

第八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方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第九条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中的有关内容。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乙方违约外,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一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因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未达到要求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九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二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除视为甲方违约外,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第十四条违约责任追究。如属甲方违约,甲方需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如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一个月的工资及结算期所有提成奖励,乙方另需退还甲方代为办理的综合意外保险保费。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或者甲方破产倒闭时,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七条其它约定:

第十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定部门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第二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旅行社代理合同篇十九

甲方:乙方: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导游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以其导游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劳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支付相应报酬;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支付相应报酬;。

4、团队任务结束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并在乙方的带团记录上作好记录。

第三条:乙方责任。

6、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导游带团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双方对劳务任务的完成无争议,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主张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劳务报酬的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违背导游规范或违反约定,未尽合理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拒绝支付其劳务报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保密事项。

1、甲方应对乙方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2、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议未约定内容,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当地旅游局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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