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工作与生活的关系,让自己既能有事业又能有家庭?总结的结构要清晰,包括引言、主体和结论三个部分,确保内容的连贯性和完整性。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一
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的,对未利用土地的整理,因生产建设破坏或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修复,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开发等活动。包括,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工矿用地整理,土地复垦,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
2.农用地整理
在农用地(主要是耕地)为主的区域,通过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与生态环境。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整治,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活动。
4.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
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进,完善配套设施,加强节地建设,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土地价值,改进人居环境,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活动。
5.土地复垦
对生产建设活动或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政治措施,使其恢复可利用状态的活动。
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对宜耕后备土地资源采取整治措施,增加耕地面积,还剩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7.土地整治潜力
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科学技术水平等因素的限制下,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对低效的城镇工况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可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起来农用地面积和节约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利用效率和土地质量提高的程度。
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政治规划,在农村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整备区等开展的土地政治活动。
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政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布局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一 土地利用:是指由土地质量特性和社会土地需求协调所决定的土地功能过程。
二 规 划:是指对客观事物和现象未来的发展进行的超前性的调配和安排。其重要特性是未来导向性。
三 土地利用规划:是对一定区域未来土地利用超前性的计划和安排,是依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土地的自然历史特性在时空上进行土地资源分配和合理组织土地利用的综合技术经济措施。
四 契约地租:主佃双方通过契约形式规定佃户按期交给物主的租金
五 经济地租:又称纯地租,指利用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或因素所得报酬扣除所费成本的余额即超过成本的纯收入。
六 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地租的实体是剩余劳动的产物。
八 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是对一定区域在未来一定时期内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安排,土地利用规划应根据这种计划来合理地确定土地利用的方针、目标,土地资源的开发整治,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调整等,以保证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并与土地的供给协调一致。
九 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最基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它作为一个规划层次,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单独进行编制,但最好能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同步进行。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任务是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十 预测:是指预先或事先的推测或估计。是人们利用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手段、预先推知和判断事物未知状况。
十一 城市化:最通俗的概念是农村人口向非农人口的转化,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的转变的现象。
十二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评价:指在一个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下,从总体上对全区域的土地利用历史变化和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程度和效益等方面所作的分析。
十三 土地质量:土地相对某种特定用途表现出效果的优良程度。
十四 土地质量评价:是针对某种特定用途,对土地的适宜性能或价值作出评估或判断,包括适应性评价,经济评价,生产潜力评价和人口承载力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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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土地规划篇二
尊敬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新年伊始,我们在此隆重召开浐灞生态区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我的心情感到无比的激动。在大会上,我们听取了省、市土地部门领导关于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指示,充分认识到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和紧迫的工作。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离开了土地,农民就失去了生活的保障。由于各种原因,当前农村村组地坢子不清,限制了村组对土地的经营,降低了土地的收益。因此,依法确定地坢子是农民经营土地的基础。在此,我谨代表参会的各村做如下表态:
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认识。
二是积极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政策,力争让更多的群众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是积极配合国土、园办、街办等部门,做好土地资料的收集整理、土地测绘等工作。
四是配合国土等相关部门处理好土地纠纷调解工作。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村组的发展,浐灞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大家好!
今天,我很荣幸的成为*公司领导班子的一员,我深深感到,这是组织上对我的高度信任,更是对我的鞭策鼓励,在此,对领导的关心和厚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不辜负组织上对我的信任。在这里,我向大家表个态:
我将在党委、**室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帮助下,勤奋工作,扎实苦干,尽心尽力完成好组织交给我的任务,把自己负责的各项工作抓实办好,积极实践中国**特色的寿险发展道路,为做大做强中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我从基层来,在今后的工作,要认真向大家学习,虚心请教,我会注重汇报、注重沟通,也希望大家对我的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四
各位领导:
2014年我们在公司领导的正确指引下,在项目部领导和监理以及施工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公司2014年安全工作部署,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安全基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公司下达我部2014年安全生产零事故的目标,为我公司的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虽然我部在安全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依然严峻。比如管理粗放不细致,个别细节问题抓的不到位。个别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要求起点不高,还有部分管理人员存在“安全问题是安全员的事情”的思想误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完全处于被动状态,没有积极主动的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全靠安全员的强迫式的管理,没有形成全员关注安全,全员抓安全的良好氛围,这也是当前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面对迎面而来的2015年,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牢牢把握工作重心,统一思想,全面部署,实现2015年的安全生产目标,下面,我代表规划建设部做以下表态: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2015年,我们规划建设部将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全年工作计划中,要求各负责人充分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抓,各个组员积极配合,始终以安全生产零责任伤亡事故为目标,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工作各项指标、各级人员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构;在每一个工程及安全例会中,都要把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把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整个施工过程中。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督促施工现场责任制的落实,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建立项目部安全动态管理系统等措施,加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促进项目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三)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频率。
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周安全检查、月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节假日及季节性安全检查等。在各项检查中对发现的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原则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合格率100%,减少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努力给作业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四)加大安全教育力度。
对新招收的管理人员进行再培训,全部参加三级教育培训,使他们进一步掌握和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条款,学习如何在本职工作中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自己职业安全素质,坚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原则,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五)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到位”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施工现场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到“五到位”。一是组织到位。成立以各标段组长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并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确要求,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全年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二是检查到位,我部安全检查小组采取定期以及不定期检查方式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生活用电、临时防护措施等进行检查督导,认真记录,按期整改;三是措施到位。在日常安全生产工作中针对遇到的安全隐患问题。我部随时召集相关单位人员碰头开会,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四是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到位。我们时刻教育广大员工,特别是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在事故问题上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即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生产企业干部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五是加强培训工作到位。加强重视安全培训工作,加强道路施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忧患意识。
在2015年的工作中,规划建设部将以“零伤亡、零事故”作为我部的全年安全生产指标,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水平,明确责任,加大力度,把安全工作深入扎实、坚持不懈的开展下去,确保新材料产业园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谢谢大家!
2015年1月11日。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五
根据刚才市长的提名,我以市政府秘书长的提名人选参加今天的会议并接受审议和表决,感到非常高兴,也很荣幸。面对组织的信任、市长的提名,我深知自己能力有限,差距不小,今天如果市人大常委会能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变压力为动力,决心做到: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快速发展,各种新理念、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当前丽水也正处在一个迅速崛起的关键时期,“跨越发展、和谐融入”的理念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学习、不及时更新知识,就难以适应这种工作局面。
二、创新实践,恪尽职守。市政府秘书长在市长的领导下协助市长处理市政府日常事务,处于承上启下、联系内外、沟通联系的地位,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在工作中,我将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着眼于激发活力,营造团结干事的氛围,强化操作到位的工作作风。一心一意,干净干事,全力以赴履行好这一岗位职责。
三、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在工作方法上,我将坚持主动汇报,积极沟通,认真负责,抓好落实。陶国忠三月,总是让人难以忘怀。五年前的三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建设局局长。五年来,我始终不敢有丝毫懈怠,唯恐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基于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绝佳的建设机遇,我与同仁们一起,基本实现了“一年一个样、五年大变样”的城市发展目标。又是三月,组织的信任,我得到了新的提名——市发改委主任。对此,我十分感激,也深感肩负担子的沉重,唯以鞠躬尽瘁、尽心尽职,回报组织和人民。如果此次能得到常委会各位主任、委员的垂青,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尽力尽快进入角色,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一是注重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和助手。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规划为抓手,以“两个翻番、两个千亿”为目标,以各类专项规划的落实为落脚点,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抓好项目、促进发展。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班子,带好队伍,努力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干事业的工作氛围。四是严于律己,勤政廉政,为全委上下做好表率。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把权力运行置于法律和政策规范的框架中。只要组织和人民需要,我一定会尽自己之所能,为丽水经济和社会的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杨晓宏市长提名我继续为市经贸委主任人选,我深感责任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如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一如既往,努力工作,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重托。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务的能力。一是学习理论。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二是钻研业务。不断地用市场经济知识和经济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充实自己。三是注重实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实践中长才干。
二、依法行政真抓实干,重点推进“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实施。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理清工业和商贸经济发展思路。十一五”期间,丽水工业发展要走发挥后发优势的跨越式发展新路,走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新路,走工业和生态协调发展的新路,走开放推动和借力发展的新路,走工业化结合城市化发展的新路。今年全市经贸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增长方式的转变,坚持“扩大总量推进跨越发展,提高竞争力推进持续发展,强化服务保障快速发展”,力争工业总量达到510亿元。
三、廉洁自律,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带好队伍,以身作则,干净干事,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江春松首先,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对我的大力支持和有效监督,使我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我自20岁走上教育工作岗位,就立志毕生奉献于教育事业,可以说是结下了一世情缘。假如市人大常委会继续任命我为市教育局局长,我将做到: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认真学习理论,切实解决好世界观和方法论问题,努力提高辩证思维能力;刻苦钻研业务,成为教育管理的行家,有效地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实践。
二、以身作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做到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善于集中;既有主见又不主观,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
三、真抓实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追求均衡,坚持公平,全面普及十五年教育,让所有孩子读好书;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加快发展成人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丽水做好服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倡导教育创新,弘扬创新时代精神。
四、依法行政、继续增强人大意识。主动、及时向人大请示、汇报工作,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教育调研,坚持依法治教。
五、严以律己,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我将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自己的诺言。汤汪洱历史翻开新的一页,崭新的起点又将开始,如果我能续任市科技局局长,主要做好以下几点:第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两个翻番、两个翻两番和一个前移”第二、理清科技发展思路。届末目标是:,即高新技术产业和科技投入翻番;对外科技合作与专利授权翻两番;科技进步水平在全省位次前移。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实施“产业升级、双百双千和科技奠基”三大科技工程;二是积极落实各项科技政策,贯彻好全国、全省、全市科技大会精神,为科技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是突出重点,针对丽水主导产业,攻克一批关键和共性技术;四是落实措施,确保“三四七七”战略的全面实施,即建设三大科技园区,实施四大科技专项行动,打造七大技术创新基地,构建七大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第三、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履行好岗位职责,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依法行政,发扬民主,公平公正,清正廉洁,执政为民,带领全市科技人员为我市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我决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努力工作,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何品仁首先,非常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市长继续提名我为市民宗局局长人选。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任命,同意让我继续担任这一职务,在新的一届任职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认真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市委“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开展工作。第二、努力做好部门业务工作。着重是抓两件事:一是发展,二是稳定。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使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较快地得到改善,民族教育水平有所提高,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通过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培养爱国宗教界人士,有效抵御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的渗透,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等工作,促进宗教内部的和睦、各宗教之间的和睦、宗教与社会的和谐。第三、以身作则,遵纪守法;自觉廉洁自律,勤于政务;团结同志,形成合力;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我将不辜负组织的信任,努力工作,尽自己的力量尽可能把工作做得更好一些。陈钟非常感谢大家!感谢市长对我的任职提名,如果提名能够获得通过,我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恪尽职守,竭尽全力,为实现“平安丽水”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最大的努力。一是严以律己,带好队伍。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严格要求自己,当好班长,落实好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好团队协作精神。倡导浩然正气,组织民警开展忠诚教育、纪律教育、廉洁自律教育,强化民警“三懂五会”训练,严格遵守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二是全力以赴,履行职责。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大力开展控案破案工作,切实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实现人防、物防、技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科技投入,强化警务信息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实现命案和五类恶性案件侦破率继续保持在90%以上,确保我市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三是依法办事,公正执法。坚持执法为民,切实转变公安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努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是迎难而上,破解难题。今年,我将把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强化阵地控制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力争在年内有突破性进展。吴金亭感谢市长提名我为市监察局局长人选。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这是对我的信任、鞭策和鼓励,我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如履薄冰的谨慎之心对待职责。一是尽心、尽情、尽力。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坐标”放在事业上,是我为人做官的基本信条。我将认真履行监察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起“保护旗”、亮、举起“惩处剑”起、“优化牌”当好,“助推器”最大程度优化丽水经济发展环境,最大限度降低腐败发生率,最大幅度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保证。二是正直、正派、正气。监察机关是专司监督职能的机关,我将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下手,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有乱必治,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取信于民。三是自重、自省、自律。率先垂范,清正廉洁,是对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我将勤勉自律,坚守本分,以身作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人,干净干事,不辱使命。汪帆首先感谢市长的提名和市人大常委会为我提供任前表态发言的机会。如果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丽水市民政局局长,我将忠实履行以下诺言: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在建设学习型、创新型社会中,努力争做学习和实践的表率,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二是要当好班长,带好队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辩证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丰富内涵,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团结班子成员,抓好队伍建设。同时坚守做人的操守和从政道德,廉洁自律,牢固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三是理清思路,真抓实干。履新后,我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在第一时间问计于书本、问计于领导、问计于同事、问计于基层、问计于群众,尽快理出适合我市实情的民政工作思路。同时,我愿意倾我所有、尽我所能地发奋工作。我相信勤能补拙,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四是要主动汇报,接受监督。我同样深深知道,要做好民政工作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也离不开市人大的监督与支持。因此,我会主动向人大汇报请示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陈满兴衷心感谢长期以来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培养,衷心感谢各位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我为丽水市司法局局长的任命,我将做到:
一、和谐融入抓班子。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发扬民主,科学决策;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在合作共事中加深了解,在相互配合中增进团结,营造和谐氛围,形成工作合力。
二、身体力行带队伍。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恪守职业纪律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对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制度创新,做到人人有目标、事事有规范。
三、尽心尽职抓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结合丽水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把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部署落实到具体司法行政工作之中。
四、围绕中心强服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做到矛盾纠纷找;“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到服务经济有“司法”,为推进法治建设服务,做到法制宣传在“司法”;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做到法律援助到“司法”。
五、边学边干解难题。加强学习,深入调研,不耻下问,勇于实践。何赤峰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我为市财政局、地税局局长的任命,我将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不辱使命。
一、认真学习,增强本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进一步增强自觉为丽水经济社会发展、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驾驭经济和财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履行职责,敬业奉献。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地税工作的理念,坚持依法理财治税,不断优化财政收支结构和政府财力结构,为党委政府依法理财当好参谋;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深化财政税收管理改革,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抓好各项财政税收政策的落实,促进丽水经济社会发展;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
三、坚持原则,团结同志。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正确处理好坚持党内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打造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财税队伍。
四、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继续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规定和要求,注重自身从政道德及思想品德修养,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干净干事!姜人敬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我担任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的提名,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努力:首先,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研究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载体。其次,团结合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关系,正确处理首长负责与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关系,与班子成员多沟通、多交流,努力营造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班子的整体作用。第三,带好队伍,不断改善机关作风建设。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内求突破、从工作中寻亮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敬业爱岗精神,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综合素质,努力提升服务大局、操作到位和拒腐防变的能力。第四,努力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十一五”人才规划目标,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公务员管理的五项机制;以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为目的,稳步推进四项改革;以促进就业为重点,加强职业技能技术教育;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劳动保障支持。孙俐珑今天,我感到非常荣幸,能有机会站在这里向大家汇报自己的思想,接受大家的选择。撤地设市以来,丽水的城市飞速发展,旧貌换新颜。去年,新一轮的《丽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将批准实施,丽水城市发展空间更大,城市建设任务更重。“十一五”期间,丽水市城市建设的宏伟蓝图已经描绘,新一轮的大建设、大发展已经到来。如果我能得到大家的信任和支持,同意对我的任命,我将为有机会继续参与丽水的大建设、大发展而感到荣幸,并将压力化为动力,带领建设系统这个团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建设事业中,加快中心城市建设,推进城乡一体化。要按照“城市南进、产业东扩”和“一江双城”的城市化总体发展战略,加强规划,加快建设,加强管理,提升品位。加快完善城北区块,全面启动江滨区块,着手连接南北双城。不断完善城市功能,为生产生活创造更好环境。加强城市管理,创建和谐城市。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住水平。加强城乡统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把丽水逐步建成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和生态城市,让市民享受更多的城市文明和更好的生态环境。我郑重承诺:如果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建设局局长,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勤政务实,廉洁为民,不畏困难,勇于进取,不辱使命,不负重托!李以勤感谢市长提名我为市交通局局长人选。过去五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交通厅的支持下,我市完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15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如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我继续担任市交通局局长我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并从三个方面去努力:
一、求真务实谋发展,突出重点抓建设。“十一五”期间,我市交通规划投资150亿元,组织实施“315”工程,即建设300公里高速公路,建设和改造1000公里干线公路,建成农村等级公路5000公里。通过五年努力,实现县县通高速,通车里程达400公里。农村公路方面,将继续组织实施“康庄工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城乡一体化打好基础。
二、依法行政优服务,构建和谐交通。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交通跨越式发展,全面提高交通综合质量,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不断提高交通执法的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建立规范有序的交通建设和运输市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安全管理,积极推进“平安交通”建设。
三、严以律己抓廉政,带好队伍树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倡导艰苦奋斗,倡导廉政勤政。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管好自己,带好队伍,树好形象。胡雄光假如市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市水利局局长,我将在以下五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在勤奋学习上下功夫。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加强党性修养;扎实学习掌握各类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提高管理水平,更快进入角色,更好履行职责,更能胜任岗位。
二、在依法行政上出实招。以强化依法行政为着力点,贯彻实施法律、法规为突破点,规范行政行为为落脚点,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的决议和决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在水利建设上用真心。围绕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水生态保护三大体系建设,理清思路“站高点”,狠抓落实“跟紧点”,精心谋划“想远点”,大思路议项目,大手笔做项目,大强度干项目,推进水利大建设,服务全市大发展。
四、在强化服务上动真情。牢记服务意识至上、加快发展第一,身体力行抓调研,耐心细致察民情,真情实意优服务,竭尽全力谋发展,让水利更好地服务于全市工业化、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
五、在团结奋进上作表率。工作上靠前指挥,原则上严守规定,处理问题上公道公正,工作作风上求真务实,生活待遇上不搞特殊,团结共事上胸怀坦荡,积极带好一个班子,建强一支队伍,共同繁荣我市的水利事业。杜光旻这次市长提名我为市农业局局长人选,对此我表示衷心的感谢,这是组织对我的关爱和信任。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如果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我的任命,我将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努力做到:第一,珍惜岗位,强化责任。经常想一想组织和人民的关爱和培养,经常想一想自己的表态发言,经常想一想农民的艰辛,珍惜这个为民服务的平台,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第二,脚踏实地,为民服务。坚持“平平淡淡也是真”的格言,想广大农民所想,干广大农民所需,以创新的思维、有效的措施、深入的作风,为民办实实在在的事。第三,抓住重点,力求突破。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围绕农民增收目标,努力在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民市场组织化程度、提高农民素质、为市场提供既丰富又安全的农产品等方面有新突破。第四,努力学习,提高能力。按照领导干部五个方面的能力要求,学习基础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群众智慧,以勤学而求智长,以勤思而求理得,以勤行而求事治。第五,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勤政、敬业,公平公正,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干净干事。李卫良今天市长提名我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人选,这是组织上对我的信任。虽然我从事过多年经济工作,对外经贸工作也有一定的了解,但自从我国加入wto之后,许多政策法规与管理办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外经贸工作开展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我市对外开放的形象.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六
为了全面落实《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和《某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1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省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的决策部署,以落实“两个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根本目的,以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平台,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进一步围绕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合理确定全县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统筹安排土地整治活动,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好土地整治与耕地保护、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等的关系,为土地整治规范有序开展提供科学依据。
二、编制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某县土地整治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科学规划。以《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整治规模和范围、补充耕地任务、土地整治重大工程或项目、土地整治示范项目区和相关政策措施等,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科学可行。
2、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要结合全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整合资源,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稳妥实施移民搬迁,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3、上下结合,相互协调。坚持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统筹安排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意见,在重要指标、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安排上做到省、县、县三级相互衔接;加强部门协调,重点做好与城乡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的衔接。
4、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土地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加强重大问题研究,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加强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认真听取土地整治范围内的群众意见,坚持尊重民意、量力而行编制规划,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1、《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土地资源利用、保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政策文件。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关于推进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国土地整治规划修编工作方案》、《某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1]129号)和其他涉及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政策、规定。
三、规划编制目标和任务。
编制土地整治规划,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与提高耕地质量并重、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方针和目标,以农用地整治为重点,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布局安排,确保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得到优化;落实补充耕地任务,坚守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管护的统一;推进散乱、废弃、损毁、闲置、低效建设用地集中整治,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明显提高;农村生产生活设施逐步完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围绕上述目标,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
(一)全面评价上一轮规划及相关工作情况。客观评价上一轮全县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情况,全面总结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中已实施的重大项目的经验和教训,提出有序推进的意见和措施。
(二)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成果,结合规划编制重点,按照我县自然区域的特点,分别做好补充调查,全面分析测算土地整治潜力,包括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规模、质量、条件,以及空间分布,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及其节约土地的规模和范围等。
(三)开展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围绕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对土地整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规划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开展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土地整治与城乡统筹发展、土地整治与农业发展、土地整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整治与移民搬迁、土地整治权属管理、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土地收入使用、实施土地整治规划政策措施等重大问题研究。
(四)明确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研究提出规划期间土地整治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基本原则,确定土地整治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规模和重点区域范围和项目区。
(五)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布局安排。以土地整治潜力为基础,围绕“一业带三化、实现四个新突破”发展战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移民搬迁整治区建设,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确定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项目,提出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安排方案。
(六)制定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包括经济、科技、行政等措施和手段。重点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政策的研究,加强制度创新。
(七)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按照“一张图”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二调成果,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相衔接,同步建设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实现规划成果叠加上图、动态更新。
四、规划期限及重点。
(一)规划期限。
本轮县级土地整治规划以2010年为规划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提出2015年阶段性目标。规划数据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数据相衔接。
(二)规划重点。
2、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移民搬迁为突破口,以土地整治项目为牵引,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工矿废弃地整治;加强集约化经营特色农业基地的土地整治配套建设。
3、结合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做好矿山用地整治;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开展土地整治配套建设。
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是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重要配套规划,是今后经济发展用地落实占补平衡的政策依据。根据时间安排,我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六个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2011年9月20日-10月31日)。
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考察学习先进地区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收集相关规划编制的文件、规程和标准,切实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工作,创造良好的规划编制工作范围。
(二)落实编制队伍和资料收集(2011年11月1日-12月15日)。
按照省厅要求,考察和落实规划编制作业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收集与规划相关的有关资料数据,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条件、经济社会状况、生态环境状况、土地利用现状等基础资料。
(三)补充调查和专题研究(2012年12月16日-1月15日)。
按照规划编制规程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开展补充调查和专题研究,重点研究上一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实施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整治与生态保护、土地整治实施保障措施等专题。
(四)编制规划成果(2012年1月16日-2月30日)。在专题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数据库等其它规划成果。
(五)规划成果评审论证听证(2012年3月1日-3月30日)。
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组织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专家对规划进行审查论证;综合各方面意见,完善规划成果,组织规划成果听证。
(六)规划成果审查上报(2012年4月16日-4月30日)。
土地整治规划成果论证修改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成果,经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
六、规划成果。
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和规划附件等组成。
(一)规划文本:《某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重点阐述土地整治的条件和要求,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土地整治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与效益分析,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二)规划说明:《某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说明。简述规划编制的背景,说明规划目标任务、重点区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资金安排等确定的依据,以及规划方案拟定、论证、确定的情况。
(三)规划图件。包括土地整治潜力分布图、土地整治规划图,以及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图、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增减挂钩等规划专题图。以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比例尺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相一致。
(四)规划附件。包括规划专题研究报告、基础资料、评审论证材料等。
(五)规划数据库。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拟成立某县土地整治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农牧科技局、县环保林业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并指派一名同志作为工作联络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和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并审定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成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协调重大问题、落实编制经费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事务,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培训,落实规划工作编制人员,解决编制中的技术问题,组织规划评审,开展完成县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编制工作。
(二)经费保障。
根据新一轮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要求,本次规划编制经费由县国土部门按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解决。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七
本要点规定了县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要点适用于全国县(区)级行政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或自然灾害损毁(包括地震、洪灾、滑坡崩塌、泥石流、风沙)等原因造成破坏、废弃的土地进行综合整治,使其恢复到可利用状态,增加农用地和耕地面积的活动。
d)制定规划实施计划与投资方案;
4.3.1县级规划范围为县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相一致。
4.5.1县级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
县级规划的编制依据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号)、《农村土地整治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62号)等国家有关土地整治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b)国家有关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土地整治规划应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以内涵挖潜为重点,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统一。县级规划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a)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上下结合,与有关规划协调;
h)坚持政府决策、部门合作、专家论证、公众参相结合。4.8编制程序。
4.9.1编制县级规划除执行本要点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9.2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或要求,但不应与本要点抵触。4.9.3县级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规划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有关要求见附录a。
5.2.1基础资料收集。
5.2.1.1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a)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b)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c)经济社会状况: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d)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e)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5.2.1.2基础资料应由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主要包括纸质文字报告、数据、图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5.2.1.3基础资料调查时,应进行信息核查、归档整理工作。
6.1.1基础研究包括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等。
6.1.2基础研究应充分利用原有的工作基础和成果,依照相关技术标准或规定开展。
6.2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6.2.1一般要求。
结合上轮规划编制环境背景,分析上轮规划编制原则、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及主要实施措施情况。
6.2.3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总结。
总结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经验,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挖掘情况,补充耕地主要途径、面临问题及困难,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
6.2.4上轮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总结现行规划保障措施及有关政策、组织、资金执行情况。6.2.7总结与建议。
6.3.1.1充分利用准备工作阶段所收集资料,当所收集资料经整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划编制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3.1.2补充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为基础,采用问卷、实地抽样等方法,调查确定各调查单元各类待整治土地资源总量及新增耕地系数。
6.3.1.3补充调查应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下,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
6.3.1.4补充调查一般应采用全面调查方式,特殊情况下可采用典型调查方式。全面调查以全部行政村为对象开展;典型调查选择具代表性的行政村开展。6.3.1.4.1全面调查按以下要求进行:
b)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通过调查问卷统计各行政村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资源总量;或通过统计数据与有关规划分析,确定各乡镇的特色村、规划中心村、规划迁并村规模与布局;或调查统计各行政村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城镇化趋势,对规划目标年农村人口数量的预测,参照村镇建设标准和当地宅基地标准等,测算规划农村居民点总规模,通过对比现状及规划,分析各行政村农村建设用地腾退规模;或通过图件分析确定各行政村待整理零散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与布局等内容。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已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村庄,测算建设用地腾退规模、增加耕地面积和增加耕地系数;c)土地复垦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收集独立工矿运营状况等有关资料,依据各乡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按图斑对工矿地进行筛选分析,确定待复垦废弃土地。选取若干典型,调查废弃土地的面积、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源保证情况、有无限制因素、是否适宜复垦、可复垦为耕地的面积与系数,以及可复垦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待复垦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工作。
d)未利用地开发状况调查。以乡镇为组织单位,依据各乡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通过有关分析,汇总可开发的沼泽地、荒草地、盐碱地、沙地、裸地、滩涂、湖泊水面、河流水面等。选取若干典型,调查未利用地的面积、坡度、有效土层厚度、土壤质地、水源保证情况、有无限制因素及是否适宜开发、可开发为耕地的面积与系数,以及可开发为其他农用地的面积。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待开发土地有针对性地进行适宜性评价工作。6.3.1.4.2典型调查。
以乡镇为组织单位,按各村集中连片耕地的总体坡度(6度、6-15度、15度)分别选取典型样区,通过数据分析,汇总耕地中沟渠、道路、林网、田坎、坟地、零星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等面积之和占待整理耕地区面积的比例,及待开发园地、牧草地总量,待复垦设施农用地总量,待填埋坑塘水面总量,与设定的当前社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集约利用水平较高的耕地内沟渠、道路、林网、田坎等面积之和占所在耕地区面积的比例,及园地、牧草地开发,设施农用地复垦,坑塘水面填埋可新增耕地系数。典型样区面积不小于该村该类型耕地面积的2-5%。
6.3.2潜力功能区划分。
6.3.3.1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可依照新增耕地面积潜力、新增耕地系数潜力和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潜力分别评价,评价结果可进一步分级。
6.3.3.2结合县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通过耕地后备资源调查、问卷调查统计、图件与数据分析等多方法确定待整理农用地资源,结合典型调查确定的各类可增加耕地系数等成果,测算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将全县各行政村的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潜力、新增耕地系数潜力进行汇总并分级。
7.1.1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应提出土地整治规划的初步目标,并按照不同的技术、经济和政策条件,拟定若干规划供选方案,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充分协调,上下反馈。在多方案论证比较和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修正初步目标,相应调整方案,最终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较好的方案为规划推荐方案。并深化相关研究,完善规划内容,编制规划文本、图件和说明,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
7.1.2规划成果应充分征求发展改革、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农牧、林业、环境保护、文化等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标、重点区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以及有关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重点论证,加强土地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有关规划的协调,确保土地整治目标落实到位。
7.1.3规划涉及的重大问题应由专家领衔研究和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土地整治规划战略是土地整治的基本导向,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政策方针。县级规划应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市级土地整治规划的任务及指引,根据县域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结果及现有土地开发整理力度,明确县域土地整治战略。7.2.2规划目标7.2.2.1土地整治规划目标是指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所要达到的特定目的,其以定性和定量的形式体现。规划目标一般包括总体目标及调控指标。7.2.2.2目标确定的主要依据包括: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位土地整治规划的要求;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c)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d)其他地域特色要求。
7.2.2.3确定目标的方法主要包括:
a)依据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位土地整治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从解决当前土地利用及整治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出发,并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提出规划总体目标。
b)依据规划战略及总体目标提出规划调控指标,规划调控目标应与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上位土地整治规划的调控目标充分衔接。一般包括增加有效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产能比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结构优化等方面的内容。
7.3.1总体布局是在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为统筹安排县域内耕地、各类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废弃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土地整治的方向,实现土地整治目标,进行土地整治的战略分区,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d)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农用地整理基础条件较好;e)原则上一般不打破村级行政界限。
d)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比较紧张,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e)已有较好城乡空间规划基础;f)生态搬迁村庄集中地区。7.3.4废弃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较大,可通过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恢复到可利用状态;b)相对集中连片,可有效提高土地复垦效率和复垦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c)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坡度适宜,有利于降低复垦成本;d)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7.3.5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以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依据土地开发整理潜力分布图和分区原则绘制分区草图。
b)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对有争议的区域进行调整,在协调一致的基础上确定。
7.3.7土地整治规划重点区域应列表表示,同时编绘重点区域布局图,相关表格见附录f。
7.4农地保护与绿色空间格局构建。
7.4.1分析耕地、林地、牧草地、水域、沼泽地、荒草地、水库水面、城镇内部水域和绿地等绿色空间现状特征,明确生态环境建设方向,优化绿色空间结构和布局。
7.5.1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提出未来村镇空间体系发展方向。
7.6.1结合县域现状基本农田及农用地、建设用地等整治潜力分布,划定基本农田整备区。
7.7.1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应结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项目拆旧区备选区域。7.7.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应位于允许建设区及有条件建设区内。
7.7.3暂未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可预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预划定项目备选区域,并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启动条件及保障措施。
7.7.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及建新区还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7.8.1结合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提出水利及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框架;结合区域水利设施和交通骨干工程,提出田间工程与水利骨干工程、交通骨干工程的协调连接要点。
7.8.2依据自然本底特征,划定不同的农田工程建设类型区,详细说明农田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要求。
7.9.1.1以划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为基础,立足当地经济社会条件和土地资源利用特色,以落实区域内土地整治重大任务,或解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等)、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发展规划等土地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土地利用问题为目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并明确整治的区域、方向等。
7.9.1.2重点工程可以在重点区域内安排,也可以跨若干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在规模上区别国家层面的重大工程。重点工程一般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施。
7.9.1.3重点工程应具有以下特点:a)土地整治规模较大;
b)对实现规划目标起主要支撑作用;
c)对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整治任务发挥主导作用;d)预期投资效益较好;
e)能够明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7.9.2重点项目。
b)进行实地考察,邀请当地干部、群众座谈,分析项目实施的可行性;c)与有关部门协商,进行综合平衡;d)确定项目的界线、测算面积。
估算实现规划目标所需的总投资和各项目的投资额。7.10.2投资估算方法。
第一步:测算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分地貌类型和项目类型在本地区或类似地区选择已经完成的典型项目,分别测算出典型项目单位面积投资量。
第二步:估算项目投资量。根据典型项目与规划确定的各个项目在地形、地貌、基础设施(水、电、路)、交通条件、物价水平、劳动力价格等方面的差异,对项目单位面积投资标准进行修正,再根据项目规模计算出项目投资量。
第三步:计算总投资量。
深入研究本地区筹资环境,明确本地区土地整治所需资金的筹资渠道。可包括:
a)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b)耕地开垦费;c)土地复垦费;
7.12.2.1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主要是指对社会生态系统的影响及其产生的宏观社会效应。应从增加耕地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能,农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利于推广现代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改造村庄建设布局、改善生活环境、实现农村居民点和村镇企业集约用地、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进行社会影响评价。
7.12.3.1分析和评价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的实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及预期产生的效益等,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者技术等对策措施。
7.13.1围绕规划目标和方案,结合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7.13.2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需重点关注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内容,提出领导责任、组织制度、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等的具体要求。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等;
e)土地整治总体布局:整治分区与整治重点区域等;
h)基本农田整备空间安排:包括基本农田整备区的范围、规模、整治目标及措施等;
n)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阐明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
o)规划实施效益影响评价:阐明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p)文本附表。要求参见附录f。8.2规划图件8.2.1图件名称。
图件与比例尺一般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相同。8.2.3图例和图面配置。
c)上一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
规划评审的内容及要求包括:
g)重点区域划定,重点工程与重点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k)规划文本和说明的内容符合要求,论述清楚;
10.1.1县级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告。
10.1.2对县级规划成果实施状况进行动态评估、监测和预警。10.1.3将县级规划成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体系。10.1.4县级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应遵照有关规定进行。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八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政治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土地复垦和调整利用,实现项目区内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建设用地总量不扩大,布局科学合理的土地整治措施。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九
目录。
第一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一节。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引导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紧凑,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39号)、《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常州市武进区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全区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明武进区土地整治战略,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土地复垦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等各类土地整治活动,重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促进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有序开展。
第二条指导思想。
布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矛盾变化,明确新时代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国土建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发展;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和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央关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等“三块地”试点改革工作要求,立足常州市武进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以保障和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明晰宅基地权属,保障宅基地用益物权,激活闲置宅基地资源,逐步健全完善“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管理制度。通过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形成具有江苏特点、武进特色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促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第三条规划任务。
基本农田整理条件;提出土地整治的目标任务;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规模、布局和时序;进行土地整治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建立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
第四条规划范围。
本轮规划范围为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湖塘镇、牛塘镇、洛阳镇、遥观镇、横林镇、横山桥镇、雪堰镇、前黄镇、礼嘉镇、嘉泽镇、湟里镇、经发区、高新区、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等16个镇(街道)和太湖、滆湖,总面积1065.26平方公里。
第五条规划期限。
第二章。
规划背景与形势。
第一节区域概况。
第六条地理位置。
常州市武进区濒太湖,衔滆湖,东邻江阴、无锡,南接宜兴,西毗金坛、丹阳,北接常州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地处江苏省南部,太湖平原西北部,位于长三角经济圈和“苏锡常”都市圈的中心区域。是常州城区“一体两翼”布局的南翼,将成为常州市南部主城区,在承接“苏锡常”都市圈乃至长三角经济圈产业转移、现代物流等方面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
第七条自然条件。
武进区位于亚热带北缘,光温适宜,雨水充沛,土地肥沃,物产丰富,素有“鱼米之乡”之称。植物资源丰富,东部雪堰、潘家低山丘陵地区盛产茶叶和桃、梨、葡萄等水果。有滆湖、阳湖、宋剑湖等自然湖泊,河港汊荡纵横交错,淡水鱼业资源丰富,适宜于鱼、蟹、虾、蚌等水产养殖。矿产资源主要在潘家、芙蓉等地的优质矿泉水,新安等地的白泥、紫砂、陶土等。
第八条社会经济概况。
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72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固定资产投资971.53亿元,年均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672亿元。连续四年荣获中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区第三名,蝉联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区第一名;先后获得中国民营经济最具活力县(区)第一名、中国民营经济首选投资县(区)第一名等桂冠。
武进区是全国首批28个双创示范基地之一,承担着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重要农产品收入保险等重大改革任务。
第二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第九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武进区2015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武进区土地总面积为106526.44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为31913.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96%;园地面积为4241.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98%;林地面积为1050.4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9%;草地面积为132.4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为30487.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62%;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6563.6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16%;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1629.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9%;其他土地面积为508.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48%。
第十条土地利用特点。
武进区有优越的自然条件和悠久的土地开发利用历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土地利用类型。地类结构类型多样,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土地,特别是耕地。武进区农用地面积接近土地总面积的一半,其中耕地的比重超过2/3,园地、林地的比重较小,没有牧草地。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减少速度加快,生态环境压力增大。
建设用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3,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比重超过1/3,用地效率普遍较低,也表明城镇化潜力较大。本轮规划期间,建设用地面积不断上升,特别是城镇工矿用地增长迅速。
其他土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5,但绝大部分是水域,土地后备资源不足,土地开发成本不断攀升。
(二)交通区位优越,交通用地增长迅速。
武进区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区域交通条件不断改善,快速化路网构建,基本形成“畅通、安全、高效、和谐”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道路建设。
(三)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分散。
整理潜力较大。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有限。
武进区开发历史悠久,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有限。武进区可开发的土地类型主要为河流水面等水域,但大部分水域是生态保护区,宜耕资源有限。
(二)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城镇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建筑密度与容积率低,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村庄用地数量较大,布局分散,人均用地超标;独立工矿用地中部分企业规模偏小,分布过散,容积率低,土地产出效益有待提高。
(三)农用地的环境质量有恶化趋势。
随着工业进程加快和城市不断扩张,农用地逐年减少,土地的生产功能不断削弱,农用地生态环境的压力不断加大,土地的立体开发、综合生产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三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第十二条上轮规划取得的成效。
通过土地整治,以生物措施改良土壤结构,提高耕作层质量,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农村道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创造条件。搬迁村庄,新修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提升农民生活质量。通过土地整治工程的实施,增加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至2015年底,全区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15126.67公顷。
(二)优化用地布局,促进城乡融合。
通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整治,进一步优化了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拓展了城乡发展空间。武进区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为引擎,积极开展建设用地整治活动。截至2015年,武进区整治农村建设用地632.21公顷,新增耕地595.17公顷。
(三)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三农”问题的解决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务农收入。通过村庄整治,改变了农村散、乱、差的面貌。土地整治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通过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控制土地沙化、盐碱化,减少了水土流失,提高土地生态涵养能力;通过建设高标准农田,突显了耕地在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中的作用,保障了粮食生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建设用地的刚性需求与农用地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耕地保护形势非常严峻。规划期内,一方面要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土地整治的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任务的落实。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土地复垦难度不断加大。
武进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起步较早,挂钩复垦区主要为废弃工矿、废弃宅基地以及部分拆迁成本较低的村庄用地。随着建设用地整理的推进,易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日益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复垦将面临严峻挑战。
(三)与相关规划协调难度较大。
土地整治涵盖范围广,涉及农用地整理、城乡建设用地整理,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土地复垦和土地综合整治等多种类型,但其中涉及部门协调和资金整合的难度相对较大。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土地整治规划与农田整治、水利建设、村庄建设等相关项目布局衔接和资金整合仍有待加强。
第四节“十三五”土地整治形势与要求。
第十四条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大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力度。
“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将以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抓手,继续抓好基本农田示范区和高标准农田示范县建设,重点向粮食主产区、粮食后备产区倾斜,通过“十二五”、“十三五”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建成生产能力稳定、质量优良、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为粮食稳产增产奠定基础。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努力补充优质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产能,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第十五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转变补充耕地方式,着力通过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发,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以补充耕地数量和提高耕地质量为主要任务,注重改造水田,确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将历史形成的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第十六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用地效率和优化用地布局。
模式和方式,需要通过土地整治,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加快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十七条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
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优化镇村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减量化”,加快零星分散宅基地腾退,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按照“依法自愿、合理补偿”的原则,鼓励农户退出多余宅基地,加快宅基地流转,有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
第十八条拓宽资金渠道,加大土地整治投入。
第三章。
规划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规划原则。
第十九条依法依规,科学规划。
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细化和落实《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土地整治的部署安排,合理确定土地整治目标,明确规划期间的各类土地整治活动,重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补充耕地项目,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
第二十条因地制宜,注重实施。
土地整治规划以武进区全域土地为规划对象,围绕协调推进城镇化、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美丽中国”建设的总体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新期待,以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为平台,结合武进区实际,整合资源,因地制宜,聚合资金,统筹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
第二十一条立足生态,合理布局。
第二十二条加强协调,相互衔接。
坚持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土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全区土地整治目标任务,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上下协调;加强与《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常州市城乡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
第二十三条部门合作,公众参与。
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与专家意见,做好土地整治规划的咨询论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规划编制的公众参与,特别要考虑相关利益人的意见,增强规划修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二节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
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9、《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
10、《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9号);
11、《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
12、《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
13、《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中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1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
18、《统计年鉴》(2015年)。
(二)政策性文件。
1、《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99号);
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7、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2、《关于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50号)。
(三)技术规范。
3、《江苏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四)相关规划。
4、《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5、《常州市武进区2017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更新工作报告》;
6、《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2017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利用实施规划》;
9、常州市武进区镇村布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第二十四条总体目标。
安排土地整治实施进度,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产出效率;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土地复垦整治工程,统筹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推进全区城乡融合战略目标的实现;坚持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理念,科学分析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逐步挖掘土地整治潜力,积极实施碧水工程,引导城市的“生产、生活和生态”功能相互协调,促进“人、产、城”相互融合,为建设产城融合、宜居宜业和“强、富、美、高”的新武进提供规划支撑。
第二十五条调控指标。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常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和《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开展城镇建设用地提效工程的意见》(常国土资发〔2017〕151号),确定整治目标。
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1909.91公顷,其中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151.91公顷,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758.00公顷公顷。
(1)高标准农田建设。
(2)农用地整理。
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包括未纳入耕地保护范围的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通过提高农田耕地质量,使整治的农田质量有提高,环境有改善;耕地质量有提升,耕地产能提高10%左右,农用地利用效率提高一个等级。
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开展农用地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规划期内补充耕地1105.00公顷。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
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规范有序地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加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期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耕地688.00公顷。
(4)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
规划期内,整治城镇低效建设用地686.67公顷,加大旧城镇、旧工矿、“城中村”的改造力度,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5)土地复垦。
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土地修复和土地生态建设。生产建设活动新毁损土地全面复垦,自然灾害毁损土地及时复垦,大力推进历史遗留毁损土地复垦。规划期内,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期内补充耕地70.00公顷。
(6)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坚持生态优先,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在不破坏生态环境。
(7)生态安全目标。
积极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加强农田生态建设,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第四章。
第一节。
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二十六条加大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以“治水、改土、整田”为基本内容,以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为重点,以实施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及灌区项目等为抓手,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加强灌排设施保障,全面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期内,根据上级下达指标,有针对性的采取田块平整、渠网配套、路网建设、培肥地力等措施,稳步提高耕地质量,至2020年武进区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总面积22260.00公顷,十三五期间确保建设7133.33公顷的优质、抗旱防涝、保护生态、效率高、高产稳产、集中连片、成规模的高标准农田。
第二十七条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布局。
农田景观与生态功能,发展现代都市农业和休闲农业。生态脆弱区要以提高耕地生态功能为主,建成集水土保持、生态涵养、特色农产品生产于一体的生态型永久基本农田。
第二十八条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城乡融合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大力开展生态型土地整治,提高田间基础设施配套标准,增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有序推进水浇地、旱地改造工程,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资源利用。规划期间,通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水浇地、旱地改造,增加水田规模616.10公顷,切实提高耕地质量。
第二节大力开展农用地整理。
第二十九条全面落实补充耕地任务。
实施藏粮于地战略,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平台,以耕地和其他农用地整理为主,加大农用地整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培肥地力,完善田间基础设施,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提升耕地质量。规划期间通过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1105.00公顷。
第三十条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和产能提升。
范、标准和成果,健全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加强中低产田改造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积极实施旱改水工程,完善排灌沟渠网络,建设旱涝保收农田;推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稳步提高农田抗灾减灾能力。经整治的耕地应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更新和动态监管制度,加强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评价与监测。强化新增耕地监管,确保有效利用,防止撂荒抛荒。
第三十一条推进其他农用地整理。
合理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安排园地、残次林地等适宜开发的农用地整理。积极开展中低产园地整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促进园地集约利用、规模生产,发展特色品种、农产品加工和休闲农业,提高园地综合效益。充分利用滩地发展经济作物,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发展绿色产业,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推进养殖水面综合整治,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促进农业多种经营。
第三节全面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
第三十二条有序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
村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整治为农用地,有条件优先复垦为耕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逐步推进分散村庄的适度集中归并,重点发展中心村,逐步撤并自然村,适时拆除空心村。规划期内,全区整理农村建设用地补充耕地688.00公顷,形成等级职能结构协调有序、空间布局合理的村庄体系。
第三十三条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村土地整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等,按照《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统筹安排增减挂钩的规模、布局和时序,推动城乡土地要素合理配置和平等交换,促进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在增减挂钩选点布局、住房建设、补偿安置、收益分配等方面,充分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收益权和监督权。严格挂钩监督管理,确保及时拆旧复垦还耕,保证增减挂钩实施后建设用地面积不扩大,耕地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第三十四条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用地,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集聚。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渠道开展试点示范。
第三十五条加强乡村景观特色保护。
第四节。
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第三十六条有序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有序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镇用地结构布局,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镇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对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旧工厂、老工业区进行改造开发,加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属于淘汰、落后、过剩产能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产出效益低的,未达到国家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条件的存量建设用地的整治利用。规划期内,组织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调查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的现状和开发潜力,开发城镇低效建设用地686.67公顷。
第三十七条努力促进各类低效用地增产提效。
积极盘活低效用地,增加产业用地有效供给,依据武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武进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城乡建设和产业布局规划等要求,结合低效用地现状、开发成本和难易程度来确定再开发总体用地规模、布局及规划控制引导等,在满足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配套设施用地前提下,通过实施本规划,实现武进区产城融合、产业转型升级、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单位面积建设用地产出增加,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
入城市的统一管理体系,推进规划区内土地市场和土地管理的一体化,促进现有东头村、焦家村片区、劳动巷片区等“城中村”片区的改造,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加大“城中村”土地整治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全力打造产城融合示范镇、新农村建设样板区、城市休闲后花园。
第三十九条重点针对低效产业用地、旧城镇、城中村。
通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城市更新改造,发挥土地级差收益,在优化土地结构布局同时,有效改善城镇生活居住环境。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完善规划立法,细化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和多元监督,充分保障村民权益;突出政府和市场互动、民生与发展相融、近期与长远统一,实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节加快实施土地复垦。
第四十条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有序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促进耕地保护和环境治理恢复,拓展建设用地空间。规划至2020年,全区复垦工矿废弃地补充耕地70.00公顷。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数量、质量有提高;明晰产权,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
第四十一条积极推进生产建设新增损毁土地复垦。
方案,明确每个阶段的复垦范围、利用方向等,实现“边生产,边复垦”,尽量减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定的复垦任务纳入生产建设计划,土地复垦费用列入生产成本或建设项目总投资。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的除尘降噪和综合防治,推进生态恢复与环境治理。加强位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损毁土地的复垦,加强生产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损毁面积,降低损毁程度。
第四十二条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
根据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情况,开展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评价,对损毁土地进行分类,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及时复垦灾毁土地,减少因自然灾害损毁而流失的耕地数量。对灾毁程度较轻的土地,鼓励受灾农户和土地权利人自行复垦。充分尊重当地群众的意愿,结合生态农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对灾毁土地因地制宜的实施复垦。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加强退化土地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功能保护的基础上,针对土地盐碱化、土壤污染、土地生态服务功能衰退和生物多样性损失严重的区域,推进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增强防灾减灾能力。
第六节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第四十三条科学合理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
地平整与改造、配套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修建田间道路、营造防护林等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逐步改善土壤环境,提高耕地质量。规划期内,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补充耕地46.91公顷。
第四十四条合理进行滩涂围垦。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陆地与海洋统筹、产业布局与生态保护协调,实现开发与保护双赢。坚持围堤防洪排涝设计标准,确保围堤和围区安全;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管理,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注重河口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五条促进开发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规范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协调相关部门规划,遵守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加强土地开发调查评价,深化土地开发的经济、技术、生态可行性研究。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得到持续有效利用,达到保护环境目的,取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四十六条构建良好的土地生态体系。
生态屏障,维护和改善区域生态安全格局。鼓励建设用地穿插式布局,构建城乡绿色空间,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环境。形成滆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滆湖重要湿地、太湖重要保护区、横山生态公益林、淹城森林公园、宋剑湖湿地公园、滆湖重要渔业水域和新孟河清水通道维护区。
第四十七条加强生态用地保护。
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荒则荒”的原则,武进区划分出4类生态功能区。生态控制区主要分布在环滆湖、环太湖、大部分河流沿岸、横山-舜山山系、竺山-鹁鸪山山系、主要道路两侧和城市大型绿地等区域。该区域原则上禁止城镇建设活动;生态协调区主要分布在滆湖以东和东北部各镇周边区域。该区域原则上限制城镇建设活动,允许有条件的建设开发;引导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周边区域和各镇区外围区域。该区域原则上允许城镇建设活动,但必须在环境容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防止透支环境容量的行为出现;生态改进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和各镇已建成的区域。该区域以改善现有的生态环境为主,加强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推进历史文化、水乡城镇的保护与整治。
第四十八条加强农田生态防护和建设。
第四十九条开展土地生态环境整治示范建设。
贯彻保护环境国策,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土地生态整治,保障土地可持续利用,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针对土地盐碱化、土壤污染和土地生态衰退严重的区域,结合退耕还林还草、退耕还湿,实施土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提高退化土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遏制土地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第五章。
第一节农用地整理项目。
第五十条农用地整理项目(含高标准农田项目)安排。
依托于农用地整理项目,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高标准农田。规划期内有条件的农用地整理项目均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进行整理。全区规划实施农用地整理项目(含高标准农田项目)262个,预计可补充耕地1218.82公顷。其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个,建设规模7146.08公顷,可补充耕地107.19公顷。主要集中在横山桥镇、洛阳镇、前黄镇、雪堰镇;占补平衡类项目244个,项目规模为1307.80公顷,主要集中在前黄镇、横山桥镇、礼嘉镇、横林镇等;涉及园地整理项目29.85公顷。
第五十一条建设内容和要求。
通过农用地整理,科学合理开展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措施,建设满足田间管理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需要的高标准田块,完善田间路、生产路布局,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配套完善水利基础设施,加强田间灌溉和排水工程建设,增强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通过农业生物科技措施改良土壤,提高耕地质量等级,提升土地利用率和耕地产出效能;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改善管理条件及提高管理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
第五十二条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安排。
根据武进区各乡镇社会经济状况,合理安排各乡镇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主要集中在前黄镇、礼嘉镇、横林镇、横山桥镇等。采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形式,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214个,建设规模1213.2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规模679.44公顷。
第五十三条建设内容和要求。
通过对农村宅基地、村落空闲地、低效用地以及村落中的废弃土地等进行有效整理,对零散住户向中心村、重点村迁移,对不集中的产业进行集聚布局,对基础设施建设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提高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水平。
第五十四条加快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依据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结合常州市武进区“三块地”改革试点,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宅基地腾退,鼓励农户退出多余宅基地,加快农村宅基地流转,将零星分散宅基地、低效产业用地、环保未达标企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整治为农用地,有条件优先复垦为耕地。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调整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逐步推进分散村庄的适度集中归并,重点发展中心村,逐步撤并自然村,适时拆除空心村。
第三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第五十五条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安排。
武进区以建设成经济繁荣、科技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百姓富裕、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新城区为目标,加快发展形成“两城、二区、三片”的城镇工矿用地空间格局。“两城”加快退二进三,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科教文化区、新型工业区、商贸服务区、生态居住区、观光休闲区。“二区”中经发区走生态化开发之路,重点发展清洁工业、创意产业、生态休闲产业,定位为苏南知名的创新创业高地以及产城融合、宜居宜业示范区;高新区以“集聚、集约、创新、开放、生态”为标准,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定位为全国有影响力的智能装备制造业基地、长三角重要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三片”重点发展横山工业园和遥观洛阳新材料产业园,并以横山生态公益林带动旅游发展;环太湖湾旅游度假发展片包括雪堰镇,重点发展太湖湾旅游城,充分发挥其区位优势,相应发展无污染的旅游配套产业;西部城镇发展片包括嘉泽镇和湟里镇,并借助即将启动的苏澳合作产业园,进一步接受经发区辐射,规划期间,重点发展传统农业经济,以及花木、机械产业为主的现代制造业和特色旅游业。规划期内武进区安排城镇建设用地整理项目345个,项目规模1160.16公顷。
第五十六条建设内容和要求。
原则,明确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合理确定实施时序,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公益设施用地,统筹城市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人文传承等,引导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稳步增加生态用地,提升旧城镇的集约用地水平和人口承载能力。
第五十七条再开发方式。
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升城镇建设用地效益为目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采取规范存量储备土地再开发、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市场主体再开发和积极引导集体建设用地再开发三种开发方式;开发过程中鼓励企业自主升级改造、实行工业用地置换、利用旧厂房发展服务业、推行新增工业用地分阶段出让,引导和规范工业企业“退二进三”、调动其参与改造开发的积极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参与改造开发的,履行公共性、公益性义务的,给予适当政策奖励。
第四节土地复垦项目。
第五十八条土地复垦项目安排。
针对废弃工矿用地和废弃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进行整治,该整治工程是武进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国土整治、提高国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有效途径。规划期内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131个,总建设规模145.9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规模78.83公顷。
第五十九条建设内容和要求。
以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复垦为主,全面复垦生产建设新损毁土地,分期复垦历史遗留生产建设损毁土地,及时复垦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创新工矿废弃地整治利用新机制。开展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可行、综合利用、农业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复垦土地的用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做到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景观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复垦后景观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支持土地复垦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制定土地复垦技术标准,加强土地复垦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土地复垦的水平。
第五节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
第六十条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安排。
武进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主要是内陆滩涂和废弃的河流水面开发,重点集中在横林镇、湟里镇和嘉泽镇,规划期内安排开发项目44个,项目开发规模57.70公顷,可补充耕地46.91公顷。
第六十一条建设内容和要求。
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避开生态脆弱区、生态退耕区和水土流失区等,适度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积极实施耕作层剥离工程,剥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并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的建设。切实做好开发土地的后续管理,确保被开发土地的持续有效利用。
第六节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
第六十二条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统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50号)要求,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武进区做为江苏省唯一一个“三块地”改革试点县区,全面实施农村土地精细化整治项目。规划期间,因武进区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项目图斑较小,不满足土地整治规划数据库入库标准,为保障后期精细化整治项目顺利实施,故预留一部分建设用地复垦指标,以备将来项目使用。
第六十三条建设内容。
依据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利用实施规划,鼓励进城落户、退出多余面积宅基地,将零散分散宅基地、低效产业用地、环保未达标企业用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并复垦为农用地,有条件的优先复垦为耕地。通过土地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等项目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最终达到优化村镇建设用地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第六十四条建设要求。
建设改革底线,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工作,加快零星分散宅基地腾退,结合开展农村人均环境整治、263专项行的等工作,在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的前提下,通过农村建设用地精细化调查,综合生态整治开发,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盘活农村闲置和低效土地,促进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和“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第六章。
投资分析和效益评价。
第一节资金平衡。
第六十五条投资估算。
规划期内,武进区土地整治共需投入资金394462万元。其中:农用地整理需投入金额6386万元,占总投资的1.6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需投入金额218411万元,占总投资的55.37%;土地复垦需投入金额4384万元,占总投资的1.11%;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需投入金额922万元,占总投资的0.23%;高标准农田建设需投入金额164359万元,占总投资的41.67%。
第二节资金筹措。
第六十六条筹资分析。
武进区用于土地整治的资金包括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和其他投入。
规划期内可筹集耕地开垦费57595.50万元;农业重点建设开发建设资金2448.32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78471.54万元;用于农业水利的专项资金3500.00万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费200000万元;民间投资等其它资金60000.00万元。规划期资金筹措共计402015.36万元。
第三节规划效益评价。
第六十七条提高用地效率,促进节约集约。
通过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闲散、废弃、低效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引导产业布局,大幅提高土地集约程度。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和增减挂钩工作,提高农村居民点用地集约度和土地利用效率,在不多占用耕地资源的情况下,保障城镇工矿发展的用地需求,缓解了土地资源的硬约束。
第六十八条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田间工程配套建设完善,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基础支撑。提高规模经营和产业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从根本上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
第六十九条提高农民收入,促进耕地保护。
通过扩大耕地面积和提高耕地质量,可提高土地生产能力,降低生产成本,优化农民对土地投入与产出结构,进而增加农民收入,有助于促进全区农田的保护和建设。同时,土地整治也为当地居民提供了很好的就业机会,可有效减少农村过剩劳动力。此外,农田水利设施及农村交通设施的配置完善,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便于现代化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进而增加农业的利润空间。
第七十条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
通过农用地整理,配套田间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农。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
(2003年5月11日大连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3年6月7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公布自2003年7月7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城市土地资源配置,保证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下简称市内四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按法律规定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规划要求,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整理后储备,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行为。
第四条大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土地储备的管理工作。
设立大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储备中心),在市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储备计划、筹措和管理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动迁和平整储备的土地、适时向土地市场提供储备的土地、经营利用储备土地等工作。
(一)依法应由政府收回、没收的国有土地;
(二)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空闲土地;
(三)因实施城市规划需搬迁的企业、事业单位腾出的原用地;
(四)受市政府委托对城市旧区进行改造需动迁的土地;
(五)代市政府征用集体土地后形成的国有建设用地;
(六)政府实施优先购买权购买的土地;
(七)其他需要储备的国有建设用地。
第六条市储备中心应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制定土地储备计划,经市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市储备中心拟定具体土地储备工作方案,并予以公告。
(二)权属核查。对列入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土地、建(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权属、土地面积、四至界限、土地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核,明确土地权属。
(三)费用测算。会同土地估价部门,对拟储备土地的收购补偿费及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和评估。
(四)注销登记。收回原土地使用人的土地使用权,注销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变更登记。经市规划国土局审核后,直接发证给市储备中心,土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库。
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和方式,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后,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纳入土地储备库。
第九条纳入储备库的土地,市储备中心应拟定整理方案,报市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拆除、平整等供地前的整理工作。
第十条市储备中心对储备的土地在供地前可以临时经营利用,所得收益用于土地储备工作。
第十一条设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其来源为:
(一)经市政府批准,市财政拨付的资金(包括从基金帐户拨付的土地出让金);
(二)在市财政部门协调下争取利率较低的银行贷款;
(三)储备土地临时经营所得收益;
(四)银行存款利息及其他合法收益。
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必须按照市财政的有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坚持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管。
第十二条土地储备需要对原土地使用人补偿(含置换差价补偿)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列入市政府供地计划的储备土地,市储备中心应及时提交土地交易市场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纳入土地储备库的土地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使用方式供应。经营性建设用地,必须有偿使用已储备的土地。经市政府批准,以划拨方式使用已储备土地的,土地使用人必须向市储备中心支付土地储备、整理、管理等成本费用。
第十五条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市储备中心应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告。土地使用人不得阻挠或拒绝土地储备,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的,土地、房产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审批和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市储备中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七条市内四区以外的土地储备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7日起施行。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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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要点规定了市级土地整治规划(以下简称市级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程序、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要点适用于全国市(地)级行政区土地整治规划的编制。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农用地分等规程。
农用地定级规程。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术语和定义。
4.1规划定位。
市级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包括:
a)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发展规划,科学制定土地整治的战略和目标;
b)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合理安排土地整治的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
e)制定规划投资与筹资方案及规划实施计划;
f)开展规划实施环境影响、经济效益、社会影响评价;
g)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3规划范围。
4.3.1市级规划范围为市级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相一致。
4.5.1市级规划的编制主体为市级人民政府。
4.5.2市级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由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市级规划的编制依据是:
b)国家有关土地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d)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评价成果。4.7编制原则。
在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下,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监管,立足于增加耕地规模及质量,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的统一,并遵循下列原则:
a)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b)上下结合,与有关规划协调;
c)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及有关调查成果为基础;
e)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确保城乡统筹发展的综合效益;
f)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优化生态空间格局;
g)在多方案比较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方案;
h)坚持政府决策、部门合作、专家论证、公众参相结合。4.8编制程序。
市级规划编制一般分为以下阶段:
a)准备工作;
b)调查分析;
c)基础研究;
d)拟定方案;
e)协调论证;
f)评审报批;
g)规划成果应用。4.9其他要求。
4.9.1编制市级规划除执行本要点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其他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4.9.2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或要求,但不应与本要点抵触。
4.9.3市级规划编制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规划成果数据应统一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有关要求见附录a。
5.1.1成立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计划,落实编制经费,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解决规划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等。
5.1.2组建规划编制组。编制组负责土地整治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
5.2.1基础资料收集。
5.2.1.1根据规划需解决的问题和完成的目标,有针对性地调查收集以下基本资料:
a)自然条件:主要包括气候、地形地貌、土壤、水文、植被、自然灾害等资料。
b)自然资源:主要包括土地资源、耕地后备资源、水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自然景观资源等资料。
c)经济社会状况:主要包括人口、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农业统计、农用地分等、区域交通、农田水利、民风民俗、历史文化资源等资料。
d)生态环境状况:主要包括土地沙漠化、盐碱化、土地污染、水土流失、地质灾害及生态环境评估、监测等资料。
e)有关规划、标准及调查: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农业、林业、牧业、城乡建设、交通、水利、环境保护、旅游、文化等部门规划、标准及调查资料等。
5.2.1.2基础资料应由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供。主要包括纸质文字报告、数据、图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
5.2.1.3基础资料调查时,应进行信息核查、归档整理工作。
5.2.1.4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资料及调查成果。当所收集的资料经整理后不能满足规划编制要求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实地补充调查。
5.2.2规划基数确定。
应以合法审定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将二调成果更新到规划基期,形成规划基数。
5.2.3基础图件准备。
6.1.1基础研究包括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土地整治潜力调查评价、土地整治重大问题研究等。
6.2.1一般要求。
上轮编制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地区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价,未开展上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地区可结合实际开展土地整治相关工作情况的总结和评价。
6.2.2上轮规划编制情况介绍。
结合上轮规划编制环境背景,分析上轮规划编制原则、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及主要实施措施情况。
6.2.3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总结。
总结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经验,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潜力挖掘情况,补充耕地主要途径、面临问题及困难,分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
6.2.4上轮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对比分析上轮规划实施期间补充耕地及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地区,应分析挂钩周转指标归还情况。
6.2.5总体效益评价。
结合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从划分项目类型和重点区域等不同角度,结合土地整治项目的目标设置来选取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的总体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6.2.6保障措施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总结现行规划保障措施及有关政策、组织、资金执行情况。
6.2.7总结与建议。
6.3.1潜力调查。
6.3.1.1充分利用准备工作阶段所收集资料,当所收集资料经整理后仍不能满足规划编制需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查。
6.3.1.2补充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图、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及相关规划等资料为基础,采用问卷、实地抽样等方法,调查确定各调查单元待整理农用地总量、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待开发未利用地总量及待复垦废弃土地总量。
6.3.1.3补充调查应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与指导、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配合下、以乡镇为单元开展。条件允许的地区也可以行政村为单元开展。
6.3.1.4补充调查包括全面调查和典型调查。全面调查以全部乡镇或行政村为对象开展;典型调查在土地整治类型初步分区基础上,选择具代表性的典型乡镇开展。
6.3.1.5补充调查一般应采用全面调查方式;当调查待整理农用地总量、待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时,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典型调查。
6.3.1.6调查农用地整理状况时,重点调查分析农用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和增加耕地系数。对已开展农用地整理的乡镇,可通过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整理项目进行;对未开展农用地整理的乡镇,可选取若干有代表性的集中连片的农用地区片,并与同类型地区农用地整理项目进行对比。
当采用典型调查方式进行时,应依据地貌类型、土地利用方式、农业耕作方式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划出若干个农用地整理类型区,分区一般不打破乡镇级行政区界线。在各类型区内,分别选取典型乡镇开展调查。典型调查抽取的样本应分布均匀,个数一般应不少于乡镇总个数的30%。
6.3.1.7调查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状况时,应调查现状及规划的人口、人均用地、户均用地等信息,调查村镇规划布局设想、已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系数等。
当采用典型调查方式进行时,依据居住方式、城镇化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划出若干个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类型区,分区一般不打破乡镇级行政区界线。在各类型区内,分别选取典型乡镇开展调查。典型调查抽取的样本应分布均匀,个数一般应不少于乡镇总个数的30%。
6.3.1.8调查未利用地开发状况时,应调查荒地、盐碱地、沙地和滩涂等未利用土地可开发利用的数量与分布等,调查未利用地成因、限制因素、可开发利用条件、开发利用率、开发环境风险、开发投资要求等。
6.3.1.9调查土地复垦状况时,应调查各类建设挖损、塌陷、压占、污染及灾害损毁等废弃地的数量和分布等,调查废弃地的成因、复垦限制因素、可复垦条件、复垦率、复垦环境风险、复垦投资要求等。
6.3.2潜力功能分区划分。
6.3.2.1潜力功能分区应作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与分级的基础工作开展。
6.3.2.1依照市域城乡空间发展态势、重要生态功能区布局、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及地形坡度、是否已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等内容,划定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明确可开展土地整治工作的范围以及不同功能分区内土地整治工作的重点方向。
6.3.3.1农用地整理潜力评价可依照新增耕地面积潜力、新增耕地系数潜力和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潜力分别评价,评价结果可进一步分级。
6.3.3.2新增耕地面积潜力、新增耕地系数潜力应结合市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调查成果,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测算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以及新增耕地系数,并分别按照新增耕地规模、新增耕地系数等依高低顺序进行分别汇总和分级。
6.3.3.3提高耕地生产能力潜力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分析耕地现状质量状况及分布,结合规划提高等级设想,确定耕地质量可提高等级及面积,进行相应汇总和分级。
6.3.3.4农用地整理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
6.3.4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评价与分级。
6.3.4.1结合市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调查成果,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政策、规划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采用相关规划腾退法、模拟规划腾退法、人均(户均)用地标准法、图斑筛选法等,测算建设用地可腾退规模和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并将全市各乡镇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进行汇总。
人均(户均)用地标准法见附录d。
6.3.4.2以乡镇为单元,依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增加耕地系数及规模,并结合市情及其他影响因素,划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等级。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
6.3.5土地复垦潜力评价与分级。
6.3.5.1结合市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全面调查与分区调查成果,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测算废弃土地可复垦规模和可复垦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并将全市各乡镇的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进行汇总。
6.3.5.2以乡镇为单元,依据废弃土地复垦增加耕地系数及规模,并结合市情及其他影响因素,划分废弃土地复垦潜力等级。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
6.3.6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评价与分级。
6.3.6.1结合市域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及全面调查与分区调查成果,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元,考虑社会经济、科技水平和可投入资金量等因素,测算未利用地可开发规模和可整理为耕地、农用地的面积。并将全市各乡镇的未利用地开发潜力进行汇总。
6.3.6.2以乡镇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依据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系数及规模,并结合市情及其他影响因素,划分未利用地开发潜力等级。潜力等级一般不少于三级。
7.1.1规划成果编制阶段应提出土地整治规划的初步目标,并按照不同的技术、经济和政策条件,拟定若干规划供选方案,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充分协调,上下反馈。在多方案论证比较和与相关规划衔接的基础上,修正初步目标,相应调整方案,最终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综合效益较好的方案为规划推荐方案。并深化相关研究,完善规划内容,编制规划文本、图件和说明,建立规划成果数据库。
7.1.2规划成果应充分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对规划目标、重点区域、重点工程、示范项目以及有关实施保障措施等进行重点论证,加强土地整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等有关规划的协调,确保土地整治目标落实到位。
7.1.3规划涉及的重大问题应由专家领衔研究和论证,充分听取专家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7.1.4在规划编制的主要阶段,应采取公告、听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形成的规划成果应在公共媒体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相关权利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并按照规定程序,将规划送审稿逐级上报有权批准机关审批。
7.1.5规划成果应包含以下方面:
b)土地整治分区与布局,包含土地整治的重点区域;
c)基本农田建设与农地整治;
d)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与整治安排,包含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范围等;
e)土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f)土地整治基础支撑体系构建(主要为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
h)重点工程与示范项目的安排;
i)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
j)近期规划安排;
k)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包括社会影响评价、经济效益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
l)规划实施保障的主要措施。
7.2规划战略及目标确定。
7.2.1规划战略。
土地整治规划战略是土地整治的基本导向,是实现规划目标的基本途径和政策方针。市级规划应遵循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导向,落实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及指引,根据市域土地及其有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土地整治潜力评价结果及现有土地整治力度,明确市域土地整治战略。
7.2.2规划目标。
7.2.2.1土地整治规划目标是指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规划期内通过土地整治,所要达到的特定目的,其以定性和定量的形式体现。规划目标一般包括总体目标及调控指标。
7.2.2.2目标确定的依据主要包括:
a)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
b)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
c)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
d)其他地域特色要求。
7.2.2.3确定目标的方法主要包括:
a)依据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任务要求,从解决当前土地利用及整治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出发,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城乡统筹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等角度提出规划总体目标。
7.3.1一般规定。
市域土地整治规划主要包括土地整治战略分区与布局、基本农田建设与农地整治、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与整治安排、土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土地整治基础支撑体系构建等内容。
7.3.2.1在土地整治潜力调查和评价的基础上,为统筹安排市域内耕地、各类农用地、农村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废弃土地等资源的开发利用,引导土地整治的方向,实现土地整治目标,进行土地整治战略分区,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
7.3.2.2农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农用地整理新增耕地潜力较大;
b)农用地整理提高耕地质量等级较大;
c)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分布相对集中;
d)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农用地整理基础条件较好;
e)原则上一般不打破乡镇级行政界限。
7.3.2.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较大;
b)农村居民点分布零乱、分散;
c)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群众基础好;
d)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比较紧张,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
e)已有较好城乡空间规划基础;
f)生态搬迁村庄集中地区。
7.3.2.4废弃土地复垦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废弃土地复垦潜力较大,可通过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b)相对集中连片,可有效提高土地复垦效率和复垦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c)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坡度适宜,有利于降低复垦成本;
d)有利于保护和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7.3.2.5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划定原则有:
a)待开发未利用地相对集中连片,开发潜力大,具有规模开发价值;
b)土壤条件、水文条件、地形坡度、交通条件适宜,有利于降低开发成本;
c)充分考虑生态资源承载力,不破坏自然环境。
7.3.2.6土地整治规划重点区域应列表表示,同时编绘重点区域布局图,相关表格见附录f。
7.3.3基本农田建设与农地整治。
7.3.3.1结合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的基本农田集中区布局,明确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以建成大面积连片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优先安排新增耕地项目,以利于实行规模经营。
7.3.3.2基于各乡镇土壤、水文、地形、农业基础设施、经济因素等差异性,与水利、交通、农林等相关部门充分衔接,提出适应于不同乡镇的耕地及基本农田建设重点方向。
7.3.3.3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兼顾生态”,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同时,关注新增耕地及其配套设施、未来耕作方式对原有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技术要求。
7.3.4建设用地布局优化与整治安排。
7.3.4.1结合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提出未来城镇空间体系发展方向。
7.3.4.2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出旧城危旧房改造、低效污染工业用地腾退、城中村改造的模式与要点。
7.3.4.3结合村庄所处区位、经济、规划等因素,提出不同类型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模式,明确未来整治关注重点。
7.3.4.4明确市域特色村庄保护与建设方向。
7.3.4.5划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
a)已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应结合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重点区域划定项目拆旧区备选区域。
b)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应位于允许建设区及有条件建设区内。
c)暂未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区,可预分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预划定项目备选区域,并明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启动条件及保障措施。
d)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及建新区还应符合其他有关规定要求。
7.3.5土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
7.3.5.1分析气候、土壤、水文、地形、植被、地质灾害、环境保护、文化遗产及其他社会经济因素,划定市域土地生态敏感性区,提出不同分区土地整治关注重点与方向。
7.3.5.2区别不同待废弃土地类型,提出废弃土地复垦过程中生态重建模式。
7.3.5.3区别不同待开发未利用地类型,提出未利用地开发过程中生态保护要求。
7.3.6.1结合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有关规划,提出水利及交通基础设施布局框架;结合区域水利设施和交通骨干工程,提出田间工程与水利骨干工程、交通骨干工程的协调连接要点。
7.3.6.2依据自然本底特征,划定不同的农田工程建设类型区,提出农田基础设施规划布局要求。
7.3.6.3提出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标准。
7.4.1中心城区土地整治范围为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有条件的地区也可对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整治进行统筹安排。
7.4.2中心城区土地整治主要任务是针对中心城区允许建设区内的城中村及范围外的村庄、旧城危旧房区及待腾退工业用地制定不同的整治模式及时序,并提出区域土地空间储备设想,促进城乡空间布局的优化;加强耕地、水系及绿地系统等生态空间建设,优化中心城区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提升中心城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7.4.3中心城区土地整治方向应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衔接。
7.4.4中心城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新区建设时序要与中心城区发展布局要求相一致。
7.5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安排。
7.5.1重点工程。
7.5.1.1以划定的土地整治重点区域为基础,立足当地经济社会条件和土地资源利用特色,以落实区域内土地整治重大任务,或解决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能源、交通、水利等)、流域综合开发治理、生态环境建设、区域发展规划等土地整治活动中出现的土地利用问题为目的,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制定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并明确整治的区域、方向等。
7.5.1.2重点工程可以在重点区域内安排,也可以跨若干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在规模上区别国家层面的重大工程。重点工程一般通过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实施。
7.5.1.3重点工程应具有以下特点:
b)对实现规划目标起主要支撑作用;
c)对落实重点区域内土地整治任务发挥主导作用;
d)预期投资效益较好;
e)能够明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7.5.2示范项目。
7.5.2.1示范项目是指规划期内以增加耕地为主要目的,围绕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和重点工程,集中资金成规模进行的土地整治活动。示范项目主要在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内安排。
7.5.2.2示范项目选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b)预期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明显;
c)对推进市域土地整治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d)有一定规模;
e)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要求。
7.6.1总投资估算。
7.6.1.1总投资估算。
结合规划目标,参照有关调查数据,按照农用地整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废弃土地复垦、未利用地开发的类型分别估算各类投资并加总,得出土地整治方案的总投资规模。
7.6.1.2示范项目投资估算。
示范项目投资可采用系数法估算,即参照近期类似项目的投资,考虑地形地貌、基础设施、物价水平和劳动力价格等因素,估算每个项目的投资规模。也可采用单位面积标准法估算,或采用其他方法进行估算。
投资估算采用的系数法和单位面积标准法见附录e。
7.6.1.3重点工程投资估算。
重点工程投资估算可由示范项目和一般项目投资估算结果汇总。具体参照典型项目和预算定额标准进行估算。
7.6.2筹资分析。
在一定筹资环境分析的基础上,明确本地区土地整治所需资金的筹资渠道。可包括:
a)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b)耕地开垦费;
c)土地复垦费;
d)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
e)耕地占用税、农发基金;
f)社会单位、个人投资;
g)农民个人投资;
h)其他投资。7.7近期规划安排。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根据资金情况和实施条件等,对近期土地整治做出安排。
7.8规划影响评价。
7.8.1经济效益评价。
7.8.1.1规划实施的经济收益是项目实施后的总收益与未开展项目之前耕地及其他土地收益之差,即增量收益。增量收益来源于以下三部分:1)新增耕地产生的收益;2)现有耕地产能提高获得的收益;3)农业生产成本降低获得的收益,其主要包括灌溉、人工、运输成本的降低带来的收益。增量收益=(实施后现金流入-实施前现金流入)-(实施后现金流出-实施前现金流出)。
7.8.1.2评价方法:经济效益分析评价一般采用静态分析法,也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作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静态分析评价指标主要测算投入量、预期净产出和投资回收期等。
7.8.2社会影响评价。
7.8.2.1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主要是指对社会生态系统的影响及其产生的宏观社会效应。应从增加耕地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提高耕地质量、增加粮食产能,农田集中连片便于规模经营、改善农业基础条件、利于推广现代农业技术、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改造村庄建设布局、改善生活环境、实现农村居民点和村镇企业集约用地、促进农村现代化建设,优化城乡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水平等方面进行社会影响评价。
7.8.2.2评价方法:可依据评价内容,结合实际,选择适当的评价指标,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7.8.3环境影响评价。
7.8.3.1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编写规划环境影响篇章,预测、分析和评价土地整治规划方案的实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政策、管理或技术等对策措施。
7.8.3.2环境影响评价由规划编制机关编制或组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机构编制,且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评审。
7.8.3.3主要评价内容有:山区主要选择森林覆盖率(或植被覆盖率),保护水源地、治理土地荒漠化和水土流失面积等指标;平原地区主要选取农田防护林网密度、农田污染改善程度、防洪排涝改善程度、复垦损毁废弃地、保护湿地、改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效益等指标;结合土地整治可能产生的其他预期影响,分析对环境产生的综合效益。
7.9.1围绕规划目标和方案,结合行政、法律、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条件制定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7.9.2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保障措施需重点关注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整治土地权属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统筹推进土地整治等内容,提出领导责任、组织制度、财政保障和监督管理等的具体要求。
规划文本是规划决策结果的表达,是规划实施的法定依据。要求目标明确、内容完整、重点突出、任务具体、措施可行、文字表达简明、数据计量规范。规划文本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前言:规划目的、任务、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等;
c)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土地整治潜力功能分区、各类土地整治潜力评价及分级等;
h)规划投资与筹资分析:土地整治的投资规模、筹资能力及渠道;
j)规划实施影响评价:土地整治规划实施的社会影响、经济效益及环境影响;
k)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实施规划需采取的行政、法律、经济手段和技术措施;
l)文本附表。要求参见附录e。8.2规划图件。
8.2.1图件名称。
规划图件是配合规划文本及其说明内容的图形表达,一般应包括以下图件:
a)土地利用现状图;
c)农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d)耕地等级提高潜力图;
e)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布图;
f)废弃土地复垦潜力分布图;
g)未利用地开发潜力分布图;
k)土地整治重点工程及示范项目分布图;
l)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分布图;
n)城乡空间体系规划图;
o)生态敏感区分布图;
p)重要基础设施布局图;
q)中心城区绿色空间格局图;
r)中心城区城乡空间体系规划图;
s)中心城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图;
t)其他图件。
8.2.2比例尺要求。
图件与比例尺一般与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相同。
8.2.3图例和图面配置。
规划说明主要阐述规划决策的依据和过程,是规划实施中配合规划文本应用的主要参考。规划说明应翔实充分,一般应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a)编制规划的简要过程;
b)规划背景分析;
c)上轮规划实施及相关工作情况评价;
f)拟定规划实施措施的依据和条件;
g)规划影响评价说明;
h)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8.5规划附件。
规划评审的内容和要求包括:
a)符合有关法规和政策,充分体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统一的要求;
b)采用的基础资料翔实可靠;
c)调查研究深入,分析测算符合实际;
d)规划目标切实可行;
e)规划方案论证充分;
f)区域政策合理;
g)重点区域划定,重点工程与示范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安排切合实际;
h)规划投资估算和预期效益评价依据充分、方法科学;
i)规划协调到位;
j)规划实施措施可行;
k)规划文本和说明的内容符合要求,论述清楚;
l)规划图件内容完整,表现清晰,编绘方法正确,符合制图要求。9.2评审应对规划成果做出结论,并提出修改或补充意见。
9.3规划成果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规划成果应用10.110.210.310.4市级规划成果经批准后,应向社会公告。
对市级规划成果实施状况进行动态评估、监测和预警。将市级规划成果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体系。市级规划成果的调整、修改应遵照有关规定进行。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二
摘要:本文从遥感技术(rs)、全球定位系统(gps)和地理信息系统(gis)三个方面分析了“3s”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作用,由此展望了“3s”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前景。
键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
一.摄影测量与遥感(r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作用。
摄影测量从产生至今,已经历了模拟摄影测量、解析摄影测量和数字摄影测量三个阶段。随着数字摄影测量技术和设备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数字摄影测量系统(dps)必将取代过去传统的光机型测量仪器。遥感是不与探测目标相接触,应用探测仪器,从远处把目标的电磁波特性记录下来,再通过分析揭示出物体的特性性质及其变化的综合性探测及技术。
当前,传统的模拟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其相应的土地管理模式,根本无法适应现在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及应用需求。随着土地开发利用的速度日益加快,为了实现土地利用现状动态管理、加强土地产权的有效监督、建立“以图管地”的土地资源管理新模式,已成为土地资源管理工作的迫切要求。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可以给土地信息系统(lis)提供大量的相关信息,是信息时代土地利用现状数据采集、更新和修正的重要手段。
随着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空间技术的迅猛发展,摄影测量进入了全数字时代,遥感技术进入1m以内的高分辨率和立体观测阶段,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的差异不断减小。事实上,“摄影测量(包含影像判读)”与“遥感”这两个名词指的是不同时期的同一学科,遥感是摄影测量学的补充与发展。数字摄影测量的出现,使得通过计算机处理从航空摄影测量或航天遥感图像上获得gis数据的想法得以实现。它是将数字影像或数字化影像通过计算机进行处理和加工,以获取建立gis所需的相关信息。
gis基础信息可以分为地形信息、图形信息和属性信息三类。因此,通过航片可以生成数字高程模型(dem),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所需的地形信息;还能从航片生成正射影像,从正射影像提取结构信息以提供图形信息;同时通过对航片影像的判读和专题分类,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属性信息。
航空摄影像片主要用于编制大中比例尺影像地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主要用作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等的工作底图。航空摄影测量主要测量地球表面的几何形态,其精度主要取决于测量仪器和影像质量,人为影响因素相对较小,在一定条件下,测量工作质量较易控制。遥感信息具有综合性、宏观性、客观性、周期性和时空变化多层性等特性,这些特性使其成为编制中小比列尺土地利用现状图的重要信息源,主要用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这是由于卫星遥感影像通常属于二维处理的范围,尽管某些卫星遥感影像可以进行高程测量,但目前这一技术还未成熟完善。卫星影像解译还必须与外业调查相结合,否则解译质量很难符合要求,同时在卫星影像解译过程中,人为影响因素较大,要求作业员有较高素质。
gps是利用多颗导航卫星的无线电信号,对地球表面某一地点进行定位、报时或对地表移动物体提供导航的技术系统。gps能辅助摄影测量和遥感测量,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主要用于空间定位。当前,gps辅助的空中三角测量利用少量的几个控制点或仅利用一个控制点(基准点)即可将定位精度控制在厘米级精度,完全能满足大、中比例尺的测图要求。
随着gps接收机硬件技术的不断完善以及gps动态定位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动态确定载体姿态的技术有了巨大进步,因而大大增强了gps在遥感中应用领域的作用。目前,gps已与多种传感器(如机载激光断面测量系统、合成孔径雷达等)配合使用,从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这类传感器的测量与定位精度。gps在摄影测量和遥感中的应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高精度动态相机定位,辅助空中三角测量;第二,辅助导航航摄飞行,以实现航摄的精确定点;第三,与其它传感器配合,确定载体的位置、速度与加速度、姿态。
近些年,国内外相关研究人员在上述三个方面的研究中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这些进展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克服了机载动态gps应用的主要限制因素,同时又解决了运动中载波相位模糊这一难题,极大地促进了gps在摄影测量与遥感中的实际应用。gps在摄影测量和遥感方面的广泛应用,对土地利用规划无疑有巨大帮助作用。
当前,gis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用和发展趋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划设计分析。
目前,gis已普遍应有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中,如:规划技术指标分析、土地地类适应性评价、地类规划平衡分析等。通过gis提供的信息技术支持,增强了分析的广度和深度。
通过遥感数据和gis强大的地理空间信息管理和分析功能,能便捷、准确地计算农田规模和环境容量,能快速地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项生态指标和经济指标进行分析,能高效地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基质改良工程量、田面平整等指标计算,从而有效确定各地块利用方式,辅助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选择各项工程。gis技术的应用极大提高了规划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工作效率,正确客观地指导规划的编制和规划方案设计。
(三)规划设计方案虚拟。
虚拟gis具有观察立体细节的功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者通过虚拟gis能直观观察田块、房屋、道路等各层虚拟景观,进而分析土地利用的各项效益与弊端,通过结合gis数据库可实时对田块、房屋、道路等地物定位,获得规划设计区域的三维图像。利用vr技术建立相应的三维模型,提高土地利用区域的模拟仿真精度,增强了三维gis的功能。规划设计者可通过三维模型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计进行更为直观的感受,辅助进行形象思维和空间造型,由此做出更为正确的评价和筛选。
四、“3s”技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应用前景。
“3s”技术不仅为土地规划和利用提供一整套数据采集、存储、管理、查询、处理、分析、应用等功能,而且具有对原数据、原文件的自动备份和对数据库图形文件、属性数据的更新功能。“3s”技术必将为土地资源管理提供更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如:对土地资源利用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实时掌握土地信息基础数据,更新数据库;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土地资源电子政务的全面建设;解决复杂的土地资源规划和管理问题等。“3s”技术已成为现代空间信息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必将更好地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空间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土地资源管理中的广泛应用,也有利于“数字国土”目标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1]周桂芳,朱淑丽,鲁春阳.3s技术在土地管理中的应用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06(23)。
[3]任伟.土地整理工程规划设计及“3s”技术应用[j].国土资源导刊,2002(2)。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有效配置土地资源,改善投资环境,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政府接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将依法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储存和前期开发,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行为。
第四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土地储备工作。
市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四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红古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计划、经济、建设、财政、房产、物价和政府法制等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权限,配合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土地储备,应当遵循规划优先、资产增值、可持续利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以及市场需求情况,编制土地储备中、长期规划和计划,经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下列国有土地应当进行储备:
(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政府统一征用的土地;
(二)依法收回的土地,包括:
2.原划拨土地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
3.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4.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未使用的;
5.非法占用的;
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
7.因实施城市规划和旧城区改造或为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批准收回的;
8.原划拨土地因单位破产、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停止使用的;
9.其他应当依法收回的。
(三)闲置土地和未确定具体使用权人的土地;
(四)其他应当进行储备的土地。
第八条下列土地应当以收购方式进行储备:
(一)土地使用权人拟将原划拨土地用于联建、联营、开发和转让的;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申报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
(三)其他应当以收购方式进行储备的。
第九条下列土地可以以收购方式进行储备:
(一)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机构收购的;
(二)土地使用权人提出解除出让合同的;
(三)其他可以以收购方式进行储备的。
第十条土地收购应当遵守下列程序:
(二)土地储备机构对初步确定收购的土地补偿费用进行测算,提出收购方案;
(五)土地储备机构与原土地使用权人共同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办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收购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二)土地收购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三)交付土地的期限和方式;
(四)违约责任;
(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二条土地收购补偿费,应当按被收购方投入土地的合法成本计算,采取下列方式确定:
(二)按照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确定。
土地收购补偿费的确定,应当接受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依法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平整、基础配套等前期开发工作和供给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城市各类建设用地应当按计划供应,并逐步由政府土地储备库提供。
除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需划拨的土地外,城市各类建设项目使用储备土地应当实行有偿使用,不得划拨;其中房地产开发等商业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应当以公开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不得采取其他方式。
储备土地依法划拨的,土地使用人应当向土地储备机构支付所划拨土地的储备成本费用。
第十五条采用出让方式供给的储备土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土地出让信息和土地出让结果。
第十六条已储备土地在出让、划拨前,土地储备机构可以临时使用或者出租、抵押。第十七条土地储备资金通过以下渠道筹集:
(一)财政拨款;
(二)土地储备机构信贷等自筹资金;
(三)其他可以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
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对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户管理;财政部门应当对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由市财政部门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第十八条储备土地出让获得的出让金应当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应当储备的土地未经储备而擅自转让或者用于联营、联建以及其他用途的,计划部门不得批准立项,土地和房产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审批及登记手续,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不得办理建筑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储备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土地储备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四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办法》,已经2007年8月22日市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10月10日起施行。
市长:张效廉。
二〇〇七年九月五日。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实施土地宏观调控,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提高行政效能,增加土地收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按照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予以储存,并进行前期整理和开发,以供应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市土地储备机构具体负责土地储备日常工作。
市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财政、建设、城市规划、房产住宅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结合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土地储备计划,报经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规划性质为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工业、社会公共事业等其他项目建设用地,应当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由市土地储备机构进行储备。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在按照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使用权后,由市土地储备机构予以储备: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届满,土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土地;
(二)用地单位因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原划拨的土地;
(三)经核准报废的公路、铁路、矿场等用地;
(四)应依法收回的闲置国有土地;。
(五)土地使用权人违反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被依法解除合同的土地;
(六)其他应当依法无偿收回的土地。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由市土地储备机构依法收购后予以储备: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的土地;。
(四)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政府收购的土地;
(五)土地使用权人因搬迁、盘活土地资产等原因调整出的土地;
(六)其他适宜收购储备的土地。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市土地储备机构在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后予以储备:
(一)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
(二)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可转为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农用地;
(三)可转为建设用地的集体所有未利用土地。
第十条对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的国有土地,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可直接纳入储备。
第十一条土地收购储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七)需要净地的,市国土资源、发展和改革、城市规划、房产住宅等行政主管部门凭批准的土地储备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土地收回及征收储备的程序,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储备土地按照下列规定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补偿:
(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对其补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实施优先购买权的土地,按照申报成交价格补偿。
第十四条土地储备的补偿,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给予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补偿外,对其他补偿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依据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储备的土地不予补偿。
第十五条市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净地储备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开发整理,完成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土地平整等前期开发工作。
第十六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可以在供地前将储备土地的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进行经营等前期利用活动,所获收益纳入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定期向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储备土地的前期利用情况。
第十七条市土地储备机构应当拟定储备土地供地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储备土地供地信息向社会公布,进行招商、洽谈,做好储备土地供地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储备土地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受让人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储备土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的,土地储备成本由土地使用权人承担。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从土地出让金总额中提取20%充实土地储备专项资金。
土地储备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市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实施监督。
第二十条土地储备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0日起施行。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五
近年来,城市的发展日新月异,每当我们漫步街头亲身感受宜人环境时,对城市建设成就的体会最为深刻。城市建设的档次标准在日益提高,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龙头,为此付出了千万的艰辛和努力。但在社会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也同样面临着时代进步的挑战,如何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实现城市规划管理质的跨越,成为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基点问题。
一、社会背景分析。
(一)信息化成为主导。
目前,全球已掀起一股信息高速公路规划和建设的高潮,国际互联网上相连的计算机已近达数千万台,全球有数亿人在网上进行信息交换和各种业务处理。当前,我国也已进入数字化的信息时代,信息事业蓬勃发展,信息网络初具规模,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尤其随着地理基础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给城市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土地管理已经步入现代化管理的行列,高效、便捷、快速成为信息网络效益的代名词。信息化已成为社会的主导,各行各业都在积极靠拢。
(二)管理程序法制化。
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减少行政诉讼,成为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并且探讨新的规划管理模式,切实杜绝商业贿赂,廉洁勤政,也成为大家都在积极思考的问题。许多城市通过网上办公的实现,减少了管理人员与建设单位的面对面接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大家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烈,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小到维护自身利益,大到维护城市公众利益,主管部门每年所接收到的反馈信息在逐步增加,城市氛围中重视的规划气氛越来越浓厚。我们在深感欣慰的同时,也感到了肩负责任的重大,城市规划涉及千家万户,影响方方面面,只有搭建好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的桥梁,才能真正提高规划地位。
二、当前规划管理模式中面临的几个问题。
(一)管理细化,质无差别。
自1995年规划管理机构成立至20xx年全市规划管理工作垂直上划以来,规划管理力度在逐步加强,工作制度在不断完善,工作程序越来越规范。我们认真分析多年来的规划管理手段和方式,发现并没有本质的区别,仅仅是在管理深度和细度上有所增强,管理模式基本是一成不变。而当前,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规模的逐年增大,造成了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等诸多方面的压力,且城市规划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城市规划任务繁重,问题复杂,行政效率急需提高,如果我们还是停留在十几年以来固有的以人工制图、审图为主的规划管理模式,规划管理手段将会滞后于时代的发展和需求。
(二)基础薄弱,数据缺乏。
纵观当前现状,城市信息化建设中最突出的问题是没有数据或没有准确的数据。长期以来,由于认识不足、投入不足、技术装备落后等原因,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数据信息的需求与现实性差的矛盾愈加突出,城市数据基础信息和建设基本图件的陈旧和匮乏,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和区域经济腾飞的因素。现使用的1:20xx地形图依然是1994版的,大部分城区的1:500地形图都处于空白状态。工作中要进行局部地块现状资料的测绘,工作周期予以延长,如果我们的规划资源丰富充实的话,就可进行直接的调用和应用,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将是一种全新的景象。
(三)资源有限,共享受限。
虽然我们拥有的资源有限,但对它的利用并不充分,规划可向社会公示,管理内部却不能实现资源共享,成为出现重复工作的因素之一。审核项目时需要审阅批复的规划,就必须去有关科室进行案卷查阅和借阅;市局办公会上还未实现对数据库资料的应用,资源的不可传递,制约着效率的提速。
(四)距离制约,传送繁琐。
xx市作为一个组群城市,各个城区相对独立,由于审批一支笔的工作原则决定了规划管理手续办理的传递性,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传送距离上不方便的弊端,建设单位往往在中心城区和各城区间进行穿梭,时间周期长,工作效率提高受到影响。
三、规划管理模式提升需要开展的几项工作。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基础数据库和应用系统建设,提高规划科技含量,规划管理模式提升实现质的飞跃,是规划部门形象的大提升和大跨越,也是规划工作不断前进的大方向,更是国内和国外信息化大环境下的一种必然趋势。
(一)数据库建设应用迫在眉睫。
数据是规划管理的基本前提,数据库建设是规划管理模式提升的核心,要实现质的.转变,就要先抓数据,充分采集、整合和挖掘城市各种数据信息资源,建立面向政府、企业、社区与公众的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应用系统和政策法规保障体系,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供支撑和保障。从基础地形图的更新和其他基础数据的获取入手,努力推进基础数据库建设,建立起快速有效的数据信息更新机制,为实现规划管理模式的转变奠定基础。
数据库建设的最终目的是应用,通过数据库的应用可实现规划管理模式的技术性革命。一是数据库应用于资源的共享。通过搭建共享平台使有限的资源能够得到充分的利用,资料随用随查,减少额外办事环节,简化办公流程。二是数据库应用于提高规划编制的科技含量。能大大缩短规划编制工作中前期基础资料的调查周期,减少工作量,并且获得的数据更加科学、准确。三是数据库应用于提高规划审核的科技含量。使规划管理部门在图纸审查时,进行多方面技术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杜绝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可能存在的弄虚作假的情况,做出科学决策。四是数据库应用于实现超前规划。借助数据库可开展规划咨询策划工作,将规划理念和思路提前向领导汇报,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更好的服务领导,引导城市健康发展。五是数据库应用于增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尤其在旧城改造和城市执法管理中将发挥出其特有的作用,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加快城市建设速度。
(二)强化网络建设,缩短传输距离。
网络是数据和信息传输的直接载体,网络的发展减弱了距离感和缩短了时间周期,尤其国际互联网和内部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传统的交互和工作模式正在改变,处在不同地理位置的人们可以共享数据,进而能够协同工作。
市规划局从20xx年就开始在网络方面进行了大规模建设,已形成了畅通内、外的网络。针对xx市组群城市的特点,可继续完善网络功能,在此基础上建立能满足办公、科研和管理工作需要的软硬件环境,开发各类信息库和应用系统,为建设单位提供充分的网络信息服务,缩短传输距离,提高办事效率。
(三)科学引入应用软件,实现区域办公自动化。
区域办公自动化的实现就是通过利用网络通讯基础及先进的网络应用平台,建设一个安全、可靠、开放、高效的信息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为管理部门提供现代化的日常办公条件及丰富的综合信息服务,并减少与建设单位的面对面接触机会,切实树立起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形象。可实现档案管理自动化和办公事务处理自动化,以提高办公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的规范化、电子化、标准化,实现信息的在线查询、借阅。
数据库建设和网络建设都是为实现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打下铺垫,规划管理办公自动化框架可以构想为以规划管理业务工作流程为主线,以图文一体化的数据库为核心,以高速网络为依托,建设规划管理的高效运作体系。因此,办公自动化应用平台的搭建处于承上启下的关键位置,建议到办公自动化开展较为成功的城市进行考察,结合自身的业务工作特点科学确定应用系统软件,避免出现办公自动化是靠技术设备的配置为主体,而不是以管理理论、管理思想特别是管理方案的创新为支撑点,只取得名义上的办公自动化对实际工作却毫无帮助,可谓华而不实。以这样的方式实行办公自动化将是高投入和低产出的。
(四)注重人才的培养,形成人才梯队。
同时,也要把管理人员的培训当作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有计划、系统地分期分批对每个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逐步提高计算机技术水平,确保办公自动化系统真正发挥效益。并使每一位管理人员养成自学的良好习惯,营造出你追我赶的浓厚学习氛围,进一步适应办公自动化的技术需求。
(五)立足节约,建立试点。
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且面对着政府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技术进步日新月异、各区发展不太平衡等特定环境。只有通过试点引路,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才能确保办公自动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避免少走弯路,在系统运行初期,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降低到最小。
高淳区土地规划篇十六
加强联系沟通实现“两图合一”
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其核心内容土地利用的方向、规模、界限的协调与否,不仅关系着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关系着城市能否健康发展,而且会对城市经济乃至国民经济产生重大影响。实现两个规划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已经成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推进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当务之急。
一、两个规划不协调的主要表现。
两个规划都是由政府组织编制,但在具体组织编制过程中,由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分别委托不同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在行政上是同级的两个部门,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分别接受其同行业上级行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均在自己的行政体系内完成。在相对封闭的空间内,两个编制部门缺乏应有的有效沟通,造成两个规划不协调,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表现在两个规划的编制时间方面。如xx市-城市总体规划已完成了总体规划纲要,并通过了省建设厅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在正在着手编制成果,准备近期上报。而同期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在还没有正式启动。由于两个规划的编制时间不同步,造成了两者在用地规模、布局等诸多方面不衔接。特别是在xx市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转换提升的关键时期,两者在布局、规模方面的差异更加明显。
二是表现在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方面。xx市城市总体规划(1994-)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65平方公里,而同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50.6平方公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面积不能完全满足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的发展需要。
三是表现在城市发展方向方面。xx市2004-20城市总体规划,把城市拓展的方向确定为泉北大街以北至营头岗的区域,而同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还没有正式启动。
四是表现在建设项目用地性质方面。在项目建设上,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许多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不一致。xx市33个省级重点项目中,有27个项目占用农用地且不符合现行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条件,未列入20农用地转用计划,而这些项目大都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建设项目的用地性质。由于两个规划不衔接,使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项目的位置,难以按照规划区域进行建设,造成了产业结构布局不合理等。
二、两个规划不协调的原因分析。
两个规划不协调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编制历史不同。城市规划在我国产生较早,在长期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吸收借鉴了古今中外许多优秀的规划理论和方法,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比较强。土地利用规划20世纪80年代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编制工作,规划中主要用地指标由上至下分解,对实际发展用地的需求考虑不充分,造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滞后于城市总体规划。
二是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城市规划是综合研究分析城市的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编制,从城市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重在解决城市空间布局问题,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土地利用规划从土地供给出发,以上级下达的'非农业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为前提,切块用于城市建设,重在“控制”,在各方面都对城市建设用地给予严格限制,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指标。
三是规划范围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比城市规划的范围大,它要对规划区内(包括城市用地)全部土地的利用结构及其空间布局(包括城镇体系的用地布局)做出安排,而城市总体规划则着重对城市建设用地做出安排。在土地利用上,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点和面的关系、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四是规划统计口径不同。人口和用地规模都是两个规划最基本的规划依据和指标。两项最基本指标的不统一,造成了统计口径的不一致。在人口指标表述上,建设部〔〕16号文件规定:“城市人口包括居住在规划建成区内的非农业户籍人口、农业户籍人口和1年以上的暂住人口。”国土资源部的《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中规定:“城镇人口应为城镇范围内的常住人口的总和,不包括流动人口。”前者所称人口范围比后者大得多。在人均建设用地上,城市规划不考虑规划期年耕地水平和规划目标年耕地保有量,土地规划则分为城镇居民点用地指标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指标,为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建设用地总量与均量都受到耕地保有指标的限制。
五是编审程序不同。两个规划的编制、审批都是政府行为,都经专家评审后报批。在评审报批前,城市规划要有方案论证、政府会议研究、人大审议等环节,而土地规划一般只经政府办公会讨论。
三、两个规划的协调衔接。
城市规划和土地规划虽有着本质的区别,但仍有着许多相通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和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在城市规划区内,村庄和集镇规划区内,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两个规划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和规划目标,都涉及到建设用地指标,规划年限都要求到年。它们应该是相互协调和衔接的关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处理好人口增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两个规划衔接的总基础。
2、两个规划编制部门应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两个规划具体组织的编制单位规划部门和国土部门应该加强联系沟通,互相探讨,建立长效的合作机制,应共同就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规划的范围、规划的统计口径、规划的技术方法、规划的实施管理机制等方面作进一步协商,从用地规模、用地布局等各个方面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保证两个规划相互衔接。城市规划部门应与土地管理部门协定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规划区范围。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统一管理土地的职能部门,应对各用途、各专业用地提出一系列总体用地规划指标,其中包括城市人均用地指标。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土地利用指标时,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土地政策应当与城市化进程协调一致,应给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用地留有一定的弹性,用地指标不要限制过死,要为城市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发展空间,以促进城市与区域经济的发展。
3、应正确处理两个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应树立耕地保护意识,尤其是保护基本农田意识,应当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城市土地利用应适应土地统一管理体制的要求,即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区内的一切土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开发利用,把辖区土地纳入统一的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城市土地利用有计划的供给机制,特别是正确处理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的关系,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不能脱离城市总体规划,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近期用地需求,制定年度计划。城市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年度用地计划,政府部门不能背离年度计划随意批地。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与否,不仅关系到城市建设能否顺利进行,而且关系到区域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我们应该紧紧抓住两个规划重新修编、统一要求编制到2020年的有利时机,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摸索完善推进两个规划协调衔接的好办法,使我们的各项建设按规划有条不紊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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