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读后感范文(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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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范文(13篇)
时间:2023-11-16 05:13:14 小编:书香墨

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进行思考和理解自己的情感和心理变化。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我们可以简要介绍书籍的作者、主题和背景,然后重点阐述自己的阅读过程中产生的思考和感受,最后可以总结自己对这本书的评价和建议,以及对自己的启示和影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兄弟读后感篇一

余华的语言叙述,粗犷中不乏温情、平淡中不缺浪漫、荒诞中又不失其合理性,他擅于叙述历史,长于揭露现实,喜欢将丑陋的现实撕裂给人看,让读者于无形中融入到他的故事中~书中以“李光头”“宋钢”两位主人公的一生为主线,他们的成长史同时也是中国的经济发展史;李光头由最初捡破烂蜕变到最后的职场ceo的发家奋斗史可以说是很励志的了。

兄弟读后感篇二

从我家去轻轨站要经过一条小路,仅够行人和自行车通过的小路,是俊彦家的所在地,也是众多小商小贩兜售地摊货的场所。

众多地摊货中,唯一能让我目光做短暂停留的是地摊书籍,地摊书籍是流行书的风向标,虽然不买,但是常常驻足观望一下。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看到小贩们在兜售余华的《兄弟》,心中暗暗记住了这个名字。可巧今天在图书馆看到有这本书,就借了回来,一天消灭掉。

“余华是个鬼才”,以前的一个同事如是说。

虽然我不认同那个同事的为人,但是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里,我只看过《活着》,《兄弟》是我看到的余华的第二部作品,我不得不认可那个同事的判断,是正确的。

故事从偷看女人屁股开始,从李光头这个小流氓,扯出了他的父母,他母亲和他继父之间的情感,他的兄弟,一段文革灰暗的记忆。

对于偷看屁股的描写让我捧腹,对于文革黑色的描写让我颤栗,而对于父母亲人兄弟之间的情感描写,则让我一次次的动容,人性,真情,宿命,历史的洪流,这里应有尽有。

不由得赞叹,鬼才就是鬼才,偷看个女人屁股也能扯出那么大一坨来。

我等不敢偷看女人屁股之流,看来是不会有什么出息了。

兄弟读后感篇三

平时我喜欢看战争剧情的电影或电视剧,而且特别喜欢看抗日战争类的题裁。因为从中可以找回国人那段惨烈历史,可以唤醒心中强烈的爱国情怀,可以激励自己拼搏向前的步伐。

我曾经看过《中国兄弟连》这一部剧,剧中最吸引我的是中国抗日英雄那救国的发奋激情和荡气回肠的英雄气概。

《中国兄弟连》讲述了日本鬼子入侵我国时,水火不容的“国共”两支七零八落的队伍,为背负着各自的职责和使命,利益和荣誉,精神和信仰在深山老林,相互角斗。厮杀过后才发现,原来他们之间应该共同仇恨的对象是外侵的日本帝国主义,应该维护的是人民的利益和国家的尊严。虽然剧中这两支不同党派的队伍平时打得你死我活,后来却相互称兄道弟,联手组建一个兄弟连,来抵抗日本鬼子,打了无数场战斗,牺牲了不少战士。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都是中华民族儿女。当祖国面临危难的关头时,身为祖国儿女的他们必须要重新团结起来,齐心协力抵抗外来侵略。

在影片中,我看到兄弟连被日军重重包围的深山中,他们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日军展开了惨烈的殊死搏斗,牺牲了无数的战士。也许,有人会说,死了那么多人,干脆别打了。其实不光是有些人,即使在片中,也有人这样劝过两位队长,可是两个队长却异口同声地说:“不!”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说过:“这是为保卫祖国而战,死也值!”这句话一直在我耳畔回荡,这不仅包含了队长坚定的信念,更包含着所有人对祖国的爱!为了祖国,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他们牺牲了自己,用自己的血肉之躯表达自己对祖国的情感,这就是爱国!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主人,如果有人危害我们的祖国,请抛开你的胆小与怯弱,为了我们的祖国,与敌人抗战到底,就像《中国兄弟连》中曲虎说的那样:“国家是需要大家不怕艰苦,努力付出才能保住的,就算为祖国战死了,我们也是毫无怨言!”这句话多么有力,又多么激动人心!

兄弟读后感篇四

这是讲一个傻子与他弟弟的故事,也是一篇让人读后泪流满面的亲情故事,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因为君旺有个傻子哥哥,所以被同学们嘲笑、瞧不起,尽管他已习以为常,但对哥哥的仇恨却越来越深。他开始厌恶哥哥,但是他哥哥,依然在背后保护着他,最后,他终于被哥哥所感动……每个人都是有感情的,无论是多么冰冷的心,在亲情面前,都会变得那样温暖,那样美好,就算他是个傻子。

兄弟读后感篇五

前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叫《狮心兄弟》的小说。

主人公是一对亲兄弟,哥哥约拿旦·狮心健康英俊、聪明善良,弟弟斯科尔班·狮心(原名:卡尔·狮心)性格懦弱,患有重病。

狮心兄弟约拿旦和斯科尔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哥哥约拿旦身体强壮,而弟弟斯科尔班常年生病,身体非常虚弱。一天晚上,一次火灾突然烧到了他们的房子,约拿旦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救了他的斯科尔班,而自己却在这场火灾中失去了生命。约拿旦和斯科尔班约好死后都在南极亚拉见面。一天夜里,斯科尔班很想念约拿旦。就给妈妈留下一封信,就去南极亚拉了。在那里兄弟俩一直生活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听说在南极亚拉的蔷薇谷出了一个大坏蛋,叫腾格尔。他有一条巨大恶龙,他喷出的或非常可怕,如果被烧伤了就会瘫痪或死亡。约拿旦和斯科尔班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把蔷薇股的坏蛋全部杀光了,就剩下那条恶龙卡特拉了。他们先把关在卡拉特山洞的奥尔瓦救了出来,去找卡特拉,最终三个人没打败他,是一条巨蟒把卡特拉吞了进去。现在所有的坏蛋都没有了,蔷薇股的人们也重新获得了自由。可是约拿旦不小心被卡特拉所喷出的火烧伤了,现在他的腿已经瘫痪,所以他们跳进了跳进了望不见底的深渊,到了南极里马,从此永远过着幸福的生活。

从中我明白了只要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干什么都能胜利;并且兄弟俩的友谊很深,并且哥哥很有耐心的照顾弟弟。

我喜欢这本书!

兄弟读后感篇六

我一口气把《莱特兄弟》这本书读完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莱特兄弟从小就很聪明,解题时总有创新的解法。

他们受风筝和小鸟飞行的启发,开始造他们的一号滑翔机。

一号滑翔机只飞了三十米,但终究离地飞起来了,他们成功了。

哥哥又驾着改进后的二号滑翔机升上天空,不但成功了,还飞了一百多米远呢!

三号滑翔机最然小,但是更先进。试飞那天,风很小,但飞机还是平稳地飞了五十多米后安全降落。

莱特兄弟并不满足于滑翔机的成功,又成功研制了动力飞机,建造了飞机制造厂。莱特兄弟让航空业发展起来了,实现人们的飞天梦想,所以他们是伟人。

我们也要努力学习,为国家做贡献。

兄弟读后感篇七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兄弟读后感篇八

《兄弟》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小说,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看过这本书呢?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01。

对于余华的记忆在闽江的图书馆的自习室,内容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活着已经变成余华的标签。

在如故上推到这本书,分四个晚上看完。

第二次看到宋平凡被人打断腿往棺材埋就看不下去了,不敢相信。是因为作者的脑洞大还是有现实的例子都是黑云压城的悲凉。第三次捡起来读已经是一周后了,也庆幸这也是全书上部的结尾,下部已经没有这么直击的力量也感觉不到缓慢腐蚀的黑色。李光头的暴富,宋刚的隆胸,林红的转变好像合理但是感觉不畅,不真实。觉得真实的是小关剪刀的生活。

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所以感谢余华的字给了这样的世界。宋平凡太完美,完美的像雷锋,完美的像铁轨上的血一样鲜红。所以不相信,应该会有缺点吧!应该会像蚂蚁一样活下来。

02。

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真的是太惨了,深夜读到宋凡平死的情节,忍不住痛哭,都不敢再读下去了,这本书的故事太惨了,我真的不敢去面对,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因为我觉得后面不能比这个还惨了吧……(冷静的话语去描述生活的凄惨,生活在这个大背景下,人生存的艰难,这种冷静的叙述,在悲惨的故事上又笼罩了一层凄惨),书上描写李光头推着他妈妈给宋凡平上坟那个情节还是挺暖人心的。

下部:虽然文字比上部多很多,但是我读起来却一目十行,不再那么细致,因为上部太过真实和痛苦,夹杂着我的愤怒和恨!每一行读起来都那么艰难。下部,像是天马行空,却又真实的反映了另一个时代的浮躁,不过感觉结尾有些不完满,不像《许三观卖血记》。

继《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写的让我夜里痛哭的一本书。

昨日晚上,有人和我分享兄弟读后感,分析凌红的结局,一直不解,听完他的理解,豁然开朗,凌红隐居一阵子之后,可能想明白了一些事儿,比如:宋刚死的原因。开妓院,其中之一的作用就是,满足男人的性需求,而且避免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可以来专业的妓院,正如铜铁匠她老婆带铜铁匠定期来妓院一样。

03。

匆忙到触碰不到自己的内心,这真是够王八蛋的。最近工作的事情简直了翻江倒海,拿捏不准的事情半夜都是搅得我心神不宁,夜里的飞机从小区外头的高楼轰轰烈烈的飞过,我现在好像回到了n年前的惆怅。最近疯狂想看小数,就是想看一本沉重的小说。余华的《兄弟》刚刚好,好到一口气都不用喘,2个深夜就读完上下2册。

下午下车后,在楼下的面馆吃了一碗面,自从在青岛的上清路吃过无敌的伊麦加拉面后,似乎再也遇不到煎蛋的蛋炒拉条子了。下午点了一份牛肉炒面,肉非常不多,零星的几块,然而番茄酱的浓郁非常诱人,吃了只打嗝,喝一口飘着香菜叶的卤汤,一股的热情冲的我浑身出汗,出门后微风吹过,清爽之极。

到家后,就窝在沙发里,不喘气的阅读《兄弟》。好像小说里面的信息几十年弹指就过去,历史越遮掩的东西,我越是感兴趣。就像小时候摔跤后冒出的血痂,还没有完全脱落的时候,我都会用手指甲一点点的揭开,然后又有细微点滴的血滋滋的冒出来,结痂后再揭开,直到有一段时间遗忘了,才会慢慢复原。历史不是血痂,历史就是人性啊,就是赤裸裸的往前走,不后退。我沉迷历史不知道是在反问些什么?是肮脏、是励志、是沉默还是哪些王八蛋的胡言乱语。

爱上阅读,就会沉寂在作者的情感中,小说不用说教,一段文字就能让人记忆深刻,浑身战栗,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死?为什么如此残忍,说的却如此坦然。波云诡谲一般带着我往前冲,不喘气啊,车,没有刹车,一开到底。

04。

答应我,饭前不要看这本书,好吗。

宋平凡,并不平凡。

这个男人,在李光他爹跌入粪坑淹死后,跳进粪坑把尸体拖回了李兰的家。妻子死后娶了李兰。最后死于红卫兵的殴打。

他风光过,赵镇唯一能扣篮的男人,是扛大旗,挥舞大旗的旗手,地主的儿子,姐姐在上海工作。

后来,他挂着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挨批斗,肩膀脱臼告诉哄骗李光头说让手臂休息一下,在儿子送来小龙虾一个没吃递给红卫兵们。为了兑现和妻子的承诺,逃出监狱在车站被打到面目全非,惨死于此。

这本书差点没看下去,用词比较糙,全是屁股,粪便之类,还好心里承受能力较强,看下去了。前几章比较无趣,赵镇这个小村落没有什么消遣的东西,靠的都是发生的一些小事,口口相传成了各种大事件。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不仅仅是书中,现在的农村仍然是这种封闭状态,有点风吹草动,人尽皆知。目前下部已经看了百分之三十,感觉略荒诞,甚至说不怎么精彩,全是絮絮叨叨说着日常。四十万字的长篇,豆瓣搜了下大家评价也都不一样,书这个东西吧,看个人,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是打算这个周把下部看完,不知计划跟不跟得上变化。

感觉上部感情线比较杂,太久没写读后感也不知道怎么写。

李光头是本文的主角,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父亲以羞耻的方式死去。九岁的时候偷看宋平凡和母亲房事摩擦板凳进入了青春期,和异性兄弟宋钢在父亲进看守所相依为命,两兄弟顽强生长,我更喜欢作者笔下的宋平凡。

宋平凡以“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教两兄弟识字,地是大地,地上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在一堆人面前,李光头说宋平凡是骗子,是地上的毛主席,导致宋平凡进了看守所,受尽折磨。这个男人有没有恨意我不知道,反正我对李光头喜欢不起来。我亦不知道宋平凡和李兰在一起的契机,莫名其妙两人就结婚了,可能这就是我单身的原因吧。

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描写场景,一直记得初中语文课上老师带着我们解析字句,描写得好,哪里好,为什么觉得这段话好。

每个人的文字都带着自己的张力和个人特征,我看书少,这里也就举不出其他作家的例子。余华的文字冷冽又带着些许人间烟火。

“李兰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犹豫之后,终于在一个月光明媚的深夜,抱着李光头悄悄地来到街道上。她低下的头都贴在了儿子的脸上,她沿着墙根快速地走动着,只有在她确定前后都没有脚步声的时候,她才会放慢自己的步伐,抬起了自己的头,看着天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沐浴着夜风凉爽的吹拂。她喜欢站在空空荡荡的桥上,凝视着河水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一波一波永无止境地荡漾过去。她抬起头来时,河边的树木在月光里安静得像是睡眠中的树木,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散发着河水一样的波纹,还有飞舞的萤火虫,它们在黑夜里上下跳跃前后飞翔时起伏不止,像是歌声那样的起伏。”

“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挂这个动词,挂满了月光,多美的夜晚。

也是在这样的夜晚,李兰碰见宋平凡两次,宋平凡告诉李兰,孩子太瘦,要多晒太阳,太阳里有维生素,李兰喜欢上这个高大伟岸的男人了吧。

我对红卫兵了解得不多,这种私刑,以人取乐是合法存在的吗。

宋平凡活活被打死,长头发的孩子被割到大动脉,在那个年代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又都掉进历史的洪流里,发不出一丝声响。

人们路过宋平凡的尸体,没人发声,也没人上前,能责怪他们冷漠吗,不能,明哲保身谁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披着网络外壳自以为正义的喷子放回当初的年代又是什么样的呢,愚昧不是因为时代的不同。

我想,我也是冷眼旁观的众人。

兄弟读后感篇九

今天,我看完了作者金波写的《乌鸦兄弟》这本书。书中写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寓言故事,让我看了回味无穷,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其中有则就是《乌鸦兄弟》,讲述了在一棵大树上,住着两只乌鸦兄弟。有一天,它们住的.巢破了一个小洞,老大想:鸟巢破了老二一定会去修的。老二想:老大一定会去修的。结果谁也没去修。洞口破得越来越大。寒冷的冬天来临了,北风呼呼地吹,雪花纷纷地飘,两只乌鸦还是你推我让,谁也没动手去修。就这样,在一个非常冷的夜里,两只乌鸦都冻僵了,真是自作自受。

这个故事就是告诉我们要热爱劳动,不要有依赖的心理,更不能懒惰,无论是,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勤快,只有这样才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兄弟读后感篇十

“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也许他们没有兄弟,但可以有一个兄弟一样的朋友。有了朋友就不是一个人,就会有力量。”读完常新港的《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我有这样的感想。

《树叶上的兄弟》主要讲了:一个叫糖的男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叫森的男孩,从此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可是一个月后,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森死了,从此以后,糖不分日夜地想念森,后来班上来了一个叫木的学生。在发生一系列事情后,糖才知道木就是森。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只不过朋友的数量有多有少。有朋友就有一份快乐,因为朋友的存在并不会让我们失去什么,唯一会失去的只有痛苦和烦恼;相反,我们会获得很多,比如友谊、快乐。

朋友也像一面镜子,随时都可以照出你心中的烦恼,帮助我们化为喜悦;也随时都可以照出我们的高兴和快乐,和我们一起分享,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作为朋友之间,我们应该放弃他的缺点,尽心地感受他们的优点。或许,你发现的别人的闪光点,也许就是自我的缺点。

我有很多朋友,但是真正懂我的只有一个,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季海鹏。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想起一段难忘的经历。有一次,我在玩滑板时,一不小心摔倒了。因为当场有很多人,都笑我滑板技术不好,只有季海鹏没有取笑我,他把我扶起来,问我摔疼没有,还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下次他们也有可能摔倒,到那时就会有更多的人取笑他们。”

是啊,人人都拥有朋友。让我们如树叶上的兄弟般,珍爱朋友,珍惜友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兄弟读后感篇十一

兔年新春的第三天,我和爸爸妈妈读了《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

这首诗是唐朝王维十七岁时写的,这首诗的'意思是王维独自远游在他乡,作为他乡的客人,每逢佳节来临,总揪起我对你们的无限思念,遥想你们今日登高望远,遍插茱萸,却少了远方的我,少了你们无限思念的兄弟。

我们现在正在欢度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春节,因为每逢佳节倍思亲,所以在外找工的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年,他们不嫌车票贵和路上的辛苦,也要回家乡过年,和亲人团圆是他们最开心的。

我们小学生大多数都在亲人的身边,没有远离亲人的感觉,但是我也能时时感觉到亲人们对我的爱。我现在要努力学习知识和本领,长大以后孝顺他们,尽我的孝心!

兄弟读后感篇十二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文革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兄弟读后感篇十三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上次我读兄弟实在一年前,当时,我对文革时期的事情特别感兴趣,就着重读了文革时期人们遭受的迫害,对于主人公的结局,我没有细想,只是不解。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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