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劳务派遣协议大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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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劳务派遣协议大全(17篇)
时间:2023-11-16 08:30:06     小编:笔砚

一个用来概括和总结某一事物或事件的书面材料,我们称之为总结。写总结时,要尽量避免主观臆断和情绪化的语言,保持客观冷静的态度。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人生经验和故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迪。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劳务派遣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被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

二、定义。

1.“劳务派遣”是指甲方将其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派往乙方从事一系列工作岗位的行为。

2.“被派遣员工”是指甲方依据本协议派遣到乙方从事工作的员工。

3.“工作时间”是指被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的时间,包括试用期和正式聘用期。

被派遣员工的职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等信息如下:

1.职位: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期限。

1.试用期:被派遣员工试用期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正式聘用期:试用期满后,如乙方对被派遣员工满意,可正式聘用该员工,正式聘用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工作考核。

1.考核制度:被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应遵守乙方的考核制度,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考核内容和标准:根据乙方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确定考核内容和标准。

3.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被派遣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相应惩处。

4.责任承担:被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承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福利待遇。

1.社保: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2.住房公积金:甲方可自行决定是否为被派遣员工缴纳住房公基煎。

3.年假与带薪休假:被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与乙方员工同等的年假和带薪休假待遇。

4.其他福利待遇:被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享有与乙方员工同等的福利待遇。

5.费用承担:被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违约与解决争议。

1.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争议解决方式:如甲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可就本协议其他事项进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附件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名单及个人信息。

5.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九、签署页(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二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止,协议期满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手续。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________岗位,人数________,工作的内容________,工作地点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义务。乙方承诺,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保证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________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员工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务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___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_____种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________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________。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______%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结算:

(1)甲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乙方直接发放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应当每月向甲方结算一次员工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员工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员工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________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________%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________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乙方违约,按甲方奖惩办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向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务合同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

地址: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三

甲方:乙方:地址: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名乙方员工,派遣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试用期周。甲方安排所派遣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劳务服务费用。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年龄周岁;。

2.身体健康,经市级医院体检合格;无传染病和重大疾病;。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女性无身孕,不在产后修养期或哺乳期。

二、劳务人员的招录和变更。

劳务人员是乙方员工,由乙方负责招录,并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该按照择优的原则向甲方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变更的,应及时书面提出,并签字盖章。

三、甲方的权利。

1、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并安排和调整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和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劳务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___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

(2)不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3)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操作规程;。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被证明患有慢性病、传染病以及其他重大疾病不适宜从事相关工作;。

(6)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

(7)甲方经营发生重大变化;(须提前___天通知乙方);。

(8)派遣期未满,被派遣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3、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照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予以协助。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甲方的义务。

1、告知劳务人员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2、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

3、凡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___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要求,乙方同意后,方停止派遣或更换。

4、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处理,并做好现场处理工作。

5、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具体费用和支付方式见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劳动合同的鉴证手续,对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2、根据甲方要求,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规定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受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3、负责对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

4、负责建立、接转和管理劳务人员档案。

5、负责按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的工资和福利。

6、负责为被派遣的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对由于乙方未缴、迟缴或少缴劳务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伤(亡)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购按政策规定支付外,按法律规定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通过乙方支付;但如属派遣员工自身过错所造成则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8、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并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9、定期或不定期地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根据甲方要求,协助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

六、费用的标准和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的标准为每人每月元(不含税费)(大写:圆整)。

2、劳务费用在每月10日前汇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劳务费指员工工资、社保、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劳务管理费)。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期限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变更或解除。

(二)本协议有效期年,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三)本协议期满前___日,甲、乙双方应协商办理协议终止或续订事宜。未及时办理的,在协议终止后,若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八、其他。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作为附件体现。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四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乙方(派遣方):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鉴于甲方需要聘用临时工作人员,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劳务派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并确保甲方的用工需求得到满足。

第二条派遣人员条件。

1.乙方应保证所派遣的人员符合甲方的用工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其提供的人员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具有从事相应工作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经验的人员。

3.乙方有义务督促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尊重甲方的企业文化。

第三条用工时间和地点。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派遣人员派往甲方指定的地点。

2.用工时间以实际工作时间为准。

3.在用工期间内,乙方应保证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资和福利待遇。

1.甲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加班费、津贴等报酬。

2.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工资标准和支付方式,负责按时足额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费、津贴等报酬。

3.乙方应负责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4.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对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考核和奖励,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甲方制定。

第五条培训和管理。

1.甲方应为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其能够胜任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并及时向甲方反馈派遣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培训需求等信息。

3.乙方应建立派遣人员管理档案,确保信息的真实性,方便甲乙双方的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安全和卫生。

1.甲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卫生制度和工作要求。

2.乙方应教育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安全卫生制度和规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如发生工伤事故,由甲方负责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乙方应负责为派遣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第七条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应对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处理,不得随意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

2.本协议内容、协议履行过程以及双方交换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

3.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违约责任和赔偿。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因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如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其他部分仍应履行。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具体时间可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五

以____公司,总部设于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雇主")和以中国____公司,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中国公司")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本合同.

现双方同意如下条文:。

第一条总则。

一,雇主负责实施本工程,中国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二,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总理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人员。

一,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种,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受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二,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中国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开北京之前如需变更时,雇主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如雇主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中国公司,而中国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雇主应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日前,如需终止雇佣,雇主应在终止雇佣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雇主应在期满之前,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中国公司.

三,中国公司受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签证和其它证件。

一,中国公司应按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二,雇主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雇主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中国公司具体明确提出由中国公司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雇主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中国公司不负责任.

三,如雇主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司机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则雇主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则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如中国公司没有按雇主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雇主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中国公司负担.

四,中国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雇主或雇主在项目所在国的受权代表.雇主应在接到中国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中国公司.同时雇主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对中国公司人员的要求。

人员应:____。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雇主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雇主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对雇主的要求。

雇主应:。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生活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工地的受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工作时间。

一,人员每周工作6天(遇有节日应包括在内),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由雇主与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二,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三,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四,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天有薪休息.

第七条合同工资。

一,人员的月合同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期第一年内按以下标准(美元)支付:。

1.半熟练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副受权代表。

9.受权代表。

二,如本合同期超过年,人员应自第二年始,每年月合同工资递增%.

第八条夜班及加班。

一,根据工程的需要,雇主要求人员在夜班工作和加班,应商得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小时.

二,夜班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九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雇主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雇主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三,人员平日加班(指八小时之外的工作小时,非属于夜间),雇主应按合同。

工资150%支付加班费.人员在节假日或每周休息日加班(指所有工作小时不论是否属于夜间),雇主均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四,小时的合同工资,按下式计算:。

-----。

25×8。

第九条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一,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二,中国公司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应按雇主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日后×天内即____日前提前雇主在工地的受权代表审核批准.

三,工资单审批后,雇主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后×天即____日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中国公司.其中:%电汇至北京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中国公司帐号;%支付给中国公司工地受权代表.如雇主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支付所欠付款总额的‰(千分之几)以美元向中国公司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北京的中国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税金。

中国公司应负责为人员交纳中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雇主应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一,按项目所在国的政府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

二,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天.

三,人员每工作期满年,享受为期天的回国年度休假.雇主应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间的返往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

实际工作月数×--=休假天数。

12。

四,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五,因本工程需要并应雇主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北京间的往返旅费雇主照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预付工资。

一,雇主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即应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美元的预付工资.

二,中国公司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个月开始偿还,分×个月还清,每月偿还几分之一.

第十三条动员费。

一,雇主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美元的动员费.

二,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雇主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中国公司帐号.

第十四条保险。

一,中国公司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随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美元保险费.

二,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雇主对于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工伤患病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的残废或死亡均不再承担赔偿费.

三,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雇主要求,中国公司可向雇主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免雇主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医疗和病假。

一,雇主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中国公司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雇主承担.

二,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雇主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雇主应支付%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需送回中国继续治疗,雇主不再支付第四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雇主要求中国公司派人替换该伤或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北京至工地的旅费亦由雇主承担.

三,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雇方应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一,雇主应负担人员中国__至工地间的往返旅费及每人往随身携带公斤超重行李费.雇主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中国公司受权代表.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三,雇主应免费向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食品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人,雇主应增加一辆小型货车.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雇主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四,中国公司受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雇主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五,人员如经雇主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雇主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雇主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生活和膳食设施。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平方米;受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淋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和四)。

二,雇主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炊具,餐具,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和六).

三,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和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四,中国公司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中国公司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和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五,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关,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一,雇主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和专用劳保用品(详见本合同附件八)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七中所列的一般劳保用品可由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雇主应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中国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二,雇主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种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中国公司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雇主承担.雇主应在收到中国公司代购手工用小工具的帐单后×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三,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它用品应经双方工地受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雇主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保密。

一,中国公司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二,雇主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它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一,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二,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雇主协助中国公司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中国公司负担.

第二十一条不可抗力。

由于天灾,战争,内乱,封锁,暴动,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时,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被诉方所在国名称),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补充或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受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中国____公司代表 ____公司代表。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六

本协议旨在明确派遣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受派员工(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劳务派遣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基本信息。

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合法经营的企业,乙方具备合法的劳动能力和资格。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劳务派遣服务。

二、岗位职责。

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职责如下:

1.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履行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2.确保工作质量,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和标准;

3.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

4.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不拖延、不懈怠;

5.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泄露甲方商业机密。

三、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

1.工作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指定的办公场所或项目现场;

4.加班制度: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加班工作。

四、薪资福利。

2.社保福利待遇: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年终奖金:根据乙方的表现和甲方的奖金制度,乙方享有年度奖金的权利。

五、期限。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协议到期前,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协议。如需调整工作安排,双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六、违约与解决争议。

1.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解决争议: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七

甲方:(实际用工单位)。

甲方因工作需要,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派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上海市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将根据其业务需要,适时向乙方提出劳务派遣需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符合甲方要求的劳务人员(以下简称“被派遣人员”)供甲方择优使用。

2.乙方输出给甲方的被派遣人员,为乙方员工,由乙方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乙方与被派遣人员所签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期限。

3.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出《劳动派遣需求/确认表》,该《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应包括:劳务派遣岗位方及岗位要求、所需被派遣人数、被派遣人员应具备资格或资历、工作地点、工资待遇、派遣期限及其他条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需求之日起七日内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接受《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中的派遣需求,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向乙方进行书面确认,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需求。

(1)终止相应的劳务派遣需求,且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服务费用或其他费用;。

(2)延长一定期限,由乙方在该延长的期限内继续甲方提供可选择的被派遣人员。

5.对经甲方确认同意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其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已方应于甲方确认同意之日起7日将补充了被派遣人员个人信息、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内容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进行签字并返还甲方。

6.经甲方根据双方书面确认的《劳务排线需求/确认表》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在派遣期限内需便更被派遣人员签定书面协议,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与被派遣人员的该等协议后,甲乙双方将变更《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相关内容。

8.甲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被派遣人员进行考核奖惩,被派遣人员经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劳务派遣,并退还乙方,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相关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三.派遣期限。

1.有关经甲方确认同意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之派遣期限,以双方最终书面确认的《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约定为准。

2.如因甲方生菜经营等原因,甲方需变更派遣期限的,应提前七日通知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如被派遣人员为女职工,且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在其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时到期的,派遣期限依法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止,除非甲方另行书面通知,自被派遣人员孕期、产期、哺乳期届满之日起派遣期限自动终止,甲方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乙方或被派遣人员,就上述情况乙方按照法律要求的期限提前通知被派遣人员,否则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四.费用及结算。

1.对于乙方派遣出的处于有效派遣期限的被派遣人员,甲方按每人每天60元(人民币)向乙方支付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

2.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保险费用、劳务输出服务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账户是: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国家正规发票。

五.乙方责任。

1.对甲方确定的被派遣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派遣期限开始之日前为其办理完毕全部上岗手续。

2.乙方应每月按甲方对被派遣人员考核的依据与被派遣人员结算工资,并于每月15日前向被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要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部分由乙方从被派遣人员工资中代扣),不得克扣被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3.被派遣人员的工伤、生育等事宜,由乙方负责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

4.甲方辞退的被派遣人员由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5.甲方有权查询乙方发放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部向甲方赔偿。

6.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对因乙方拒不承担相应责任且法律规定甲方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后,对甲方因此指出的任何费用或金额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赔偿,甲方也可以从到期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直接予以扣除。

六.劳动保护。

1.乙方在劳务派遣前对被派遣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的教育。

2.甲方负责北派遣人员到岗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

3.甲方应向被派遣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动保护用品。

1.由乙方派遣的被派遣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除非《劳务派遣需求/确认表》另有约定,在派遣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被派遣人员的工资水平,但保障部低于上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制度。

八.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具体保险办理工作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为被派遣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户籍为非上海市的被派遣人员之综合保险费用。

4.乙方负责对非上海市户籍的被派遣人员到相应的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各项保险等费用)。

6.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假日及婚、丧、产、哺乳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被派遣人员在位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如按照甲方内部流程经过审批在国家法定假日共工作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九.工伤处理。

1.被派遣人员在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20xx元以内的医疗费用乙方可垫资处理,超出20xx元医疗费用后则由甲方垫资,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被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1.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被派遣人员派遣期限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派遣关系的;。

6.被派遣人员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的;。

8.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9.被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3.对于本条第3、4、5、6、7、8、9、11约定的情况下,对于未履行之剩余派遣期限,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为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员;以上情形中依法属于需乙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依法属于需甲方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协助。

十一.被派遣人员因患病或工伤的,乙方与被派遣人员劳动关系顺延至规定的医疗期结束,医疗期内工资待遇由甲方按本市规定支付。

十二.因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限内由于甲方原因停工,甲方应根据当地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其支付劳动报酬。

2.在派遣期限内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被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对于乙方因此应向被派遣人员衣服支付的经济补偿。

3.因甲方原因造成未及时为被派遣人员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且在该期限内被派遣人员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所长生的费用。

4.对于根据本协议终止派遣关系的,甲方应在每月1日至24日(如遇双休日,终止时间应提前至双休日之前)前通知乙方当月终止派遣关系的人员名单(以下简称“退工(退保)名单”,否则,对因此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因甲方无合理理由未及时将被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乙方不能再约定的时间内发放工资及缴纳相应费用的,对因此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退保)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对甲方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后,因乙方原因乙方未及时向被派遣人员支付工资或为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各项保税险等费用所产生的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单不限于:应向被派遣人员支付的赔偿金、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任何形式的罚金等。)。

3.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被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金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管理责任。

1.被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应负责:

(1)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办理工作;。

(2)被派遣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

(3)因此所发生的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如有)。

2.乙方应做好对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教育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被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被派遣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十五、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应给对方经济补偿,并在协商一致后双方可终止或解除协议。任何一方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产生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十六、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法律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和上海市法律法规执行。

十七、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可向上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八

甲方(派遣单位):乙方(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具体被派遣劳动者名单详见附件。

第二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三条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第四条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确认,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种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五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元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行派遣劳动者。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延续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责任。

4、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情形的,乙方有权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

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被派遣劳动者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各项费用结算清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由甲方向乙方开具正式的发票。乙方收到发票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生产经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派遣劳动者的;。

(2)克扣被派遣劳动者工资福利的;。

(3)同时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到乙方和其它公司工作的;。

(4)在派遣期间未经乙方同意将被派遣劳动者从乙方抽走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责任:

(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3)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被派遣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被派遣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3、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的,每迟延一日按未付款的%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如延迟时间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回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可在协议期满前协商办理延续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九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署:

1.派遣公司(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2.受派员工(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二、岗位。

乙方被派遣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从事以下工作:__________。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并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时间。

1.乙方的工作时间应按照甲方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休假制度享受相应的休假。

3.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加班,乙方可按照甲方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加班补贴。

四、劳动合同。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应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该合同应明确以下事项:

1.乙方的工作岗位、职责和工作地点等信息;

2.乙方的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加班补贴等规定;

3.乙方的工资报酬及支付方式;

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合同期限、续签和解除等事项。

五、保密条款。

1.乙方应对工作中涉及到的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等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泄露。

2.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法律适用。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4.本协议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派遣公司):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受派员工):___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

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劳动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老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的岗位从事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非凡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外计发。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基本工资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单价为元,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外计发。

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有权按照规定查询个人的缴费记录。

2、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治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方及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时间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按约定到实际用工单位工作期限届满,在本合同期限内,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3、本合同存续期间、且原派遣任务完成后,甲方应当积极派遣乙方至新的用工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不降低的条件下,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新派遣,双方同时书面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按规定发放报酬,积极重新派遣。

6、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双方当事人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自愿申请鉴证,应当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不得涂改或换页。

鉴证机构(盖章)。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一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负责将所需外派员工的数量、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

甲方负责对所招用外派员工的挑选和最终确认。外派员工的数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具体法定或者约定事项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外派员工签约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为准。

第二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外派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员工管理。

外派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外派员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四条用工关系。

外派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外派员工的期间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

外派员工到甲方报到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般不转移,有特殊情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外派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如外派员工是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办理保险;或者参照《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外派员工属于法定劳务人员,则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担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缴费用。

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迟延告知或甲方迟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迟延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 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给派遣员工的,不足一月,甲方应按一月支付该人的管理费。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约定的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外派员工的考勤考核结果交乙方。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提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签约情况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提供人员异动清单,并须于每月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总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项的办法发放。

a.甲方经乙方同意,直接向员工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b.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员工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于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外派员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区工作,因跨省市发放劳动报酬而产生的银行或邮政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派遣员工的退回。

7.1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还给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产生医疗补助费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用。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随管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赔偿或补偿约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或外派员工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如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并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外派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外派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中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三)派遣工作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环境恶劣,严重危害外派员工身体健康的;

(四)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外派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除本条(三)、(四)项的情况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按通知当月的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提出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员工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外派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签约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盖章确认。若甲方无法定理由而未按时间节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业务经办人:

签定地址: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二

编号: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产(工作)需要,与甲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应以书面方式办理续延或终止手续。

二、派遣岗位、人数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员(以下简称员工)的岗位和人员数量如下:

(1)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岗位,人数,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

2、乙方保证以上岗位工种符合国家关于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的要求,并没有将延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供乙方择优使用。甲方承担对员工的用人单位义务,乙方承担对接受的员工的连带责任义务。

三、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员工在乙方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人,为(常白班、班运转工作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人,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员工。

2、乙方负责保障员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带薪年休假权利。员工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员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员工享有与乙方同岗位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员工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员工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员工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员工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员工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4、员工从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工种、夜班劳动、高温等作业的津贴、补贴,按国家和乙方有关规定或集体合同执行,并由乙方直接支付。

5、员工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员工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推荐合同样本·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外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

1、员工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员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员工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员工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员工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员工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员工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员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员工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员工,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员工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员工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员工由甲方安排。

4、员工因违反《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员工因出现《劳动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员工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或重大事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员工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3、甲乙双方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

2、费用结算标准和方式: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三

甲方(输出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职业介绍许可证(劳务派遣专营)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输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因工作需要,接收甲方输送本单位职工(以下简称劳务人员)赴乙方从事劳务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劳务合作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及人数。

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劳务人员总数名。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一、乙方必须根据甲乙双方商定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务人员工作。

二、乙方必须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按规定向劳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三条工作时间。

乙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乙方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或延长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应遵守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并支付劳务人员加班加点工资或安排调休。

第四条劳务报酬。

一、乙方根据同工同酬原则和劳务人员实际岗位合理确定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包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奖金等)。

二、乙方须于每月日将前一个月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发放清册交甲方,并将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以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甲方。

三、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由甲方负责发放。

第五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乙方应协助甲方按规定做好为劳务人员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续办理。

二、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患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及患病所应享受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执行。劳务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协助甲方做好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报工作。乙双方就劳务人员工伤事故补偿办法约定如下:

三、乙方应执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有关假期待遇。

第六条解除或不得解除与劳务人员劳务关系的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在劳务协议期限内与劳务人员解除劳务关系并退回甲方处理:

1、严重违反乙方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四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

经济类型:

法定代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联系人:联系电话:

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劳动者为乙方提供劳动的事宜,订立本协议。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日协商办理续延或者终止手续。

二、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派遣岗位、派遣期限。

甲方向乙方派遣的人员数量、从事岗位和派遣期限如下:

1、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派遣(人数)到乙方(岗位)从事(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为,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乙方按照相关规定负责申报并征得甲方同意,在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2、休息、休假:按国家和乙方的规定执行。

3、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1、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乙方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乙方商定的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银行发放)。

3、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方式:

(1)被派遣劳动者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具体办法按照乙方规定执行。

(2)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被派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绩效奖金考核发放办法根据乙方规定执行。绩效奖金由乙方直接发放。

(3)被派遣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乙方的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乙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连续工作的,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的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

1、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由甲方负责,甲方和被派遣劳动者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被派遣劳动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双方商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按照下列第()方式结算:

(2)由乙方负责发放被派遣劳动者工资、加班工资和绩效奖金的,乙方负责按月向甲方结算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遵守国家和乙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

2、乙方安排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被派遣劳动者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乙方负责定期为其进行健康检查,并按每月的标准向其支付岗位津贴(补贴)。

3、乙方及其管理人员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甲乙双方均有负责及时救治、保障其依法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及相关待遇的连带义务。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5、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的连带义务。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方共同负责教育被派遣劳动者,按照本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被派遣劳动者按约定在乙方工作期限届满,乙方需要留用的,应当与甲方及被派遣劳动者协商续延工作期限;乙方不留用的,被派遣劳动者由甲方安排。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义务,或者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被派遣劳动者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乙方承担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4、被派遣劳动者因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及乙方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乙方有权退回甲方,由甲方按规定处理;被派遣劳动者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有关情形,乙方需退回的,应与甲方协商妥善处理办法。

5、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派遣期间,乙方不得退回甲方,派遣期满的,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甲方和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八、本协议履行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协议履行;若甲乙双方或一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协议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协议。

2、本协议的解除或终止,应当在妥善处理好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进行。双方或一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九、劳务费用结算。

1、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工资费用、社会保险费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2、费用结算标准:

(1)劳务工工资费用由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及应发放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按月支付甲方。

(2)被派遣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甲方负责,保险费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

(3)甲方按照派遣员工总数每人每月元标准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的%收取劳务派遣服务费。

3、乙方每月5日前从银行足额划付到甲方帐户,并提供各项费用结算清单。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

4、甲乙双方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

十、其他约定: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处理。若因员工问题发生劳动争议,甲乙双方应当积极协调解决,并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依法将本协议内容告知员工。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五

鉴于:_________________乙丙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劳动合同》,乙方被丙方派遣至甲方处工作。

一、乙丙劳动合同关系、甲乙用工关系于付至本日。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资、五险一金、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全部费用合计___元整。上述款项由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乙方办理交年月日解除,工资支接后的30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按照甲方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手续,退还属于甲方的'物品、资料和证件、以及其他事宜(如以公司名义注册微博账户的,予以协助变更主体等)等。如乙方未予退还协助的,则乙方应当按照原值赔偿甲方的损失,如因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赔偿费。

四、乙方应当对其在甲方工作期间获得的任何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内容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透露给任何第三人。

如乙方违约的,则应当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直接在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赔偿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追偿。如甲方损失无法确定,则损失额视同为本协议第二条所确定的款项。

五、乙方保证在甲方任职期间没有违法、犯罪或者侵占公司财物情况,否则,甲方一经查实,有权提请相关机关处理;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全部赔偿。

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全部权1/2利义务同时终止、结清,各方无其它争议或其他未决事项。

七、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劳务派遣三方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在每页码下方签字。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双方在劳务派遣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甲乙双方及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派遣员工范围及事项。

1.派遣员工:本协议中的派遣员工是指由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派遣至乙方从事工作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具体岗位)。

2.薪资:派遣员工的薪资由乙方按照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负责按时足额支付给派遣员工。

3.福利:派遣员工的福利由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乙方要求负责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4.劳动合同:甲方应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复印件提交给乙方备案。

5.工作地点:派遣员工的工作地点为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

6.考勤和休假:派遣员工的考勤和休假制度应根据乙方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请根据乙方要求补充)。

三、保密条款。

1.保密内容: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具体内容)。

2.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协议内容公布或被公开之日后的________年。

3.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及派遣员工应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

4.保密责任:如因甲乙双方或派遣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或披露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违约责任。

1.违约情况:如甲乙双方或派遣员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

2.法律责任:如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赔偿金额:如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受到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按照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4.争议解决: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到期后可经协商一致后续签。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4.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如需修改或解释本协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5.本协议的所有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派遣单位):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用工单位):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协警劳务派遣协议篇十七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乙方是具有人才派遣许可资格的合法人才中介公司,根据甲方的人力资源需求,乙方向其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外派员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协议如下:

甲方负责将所需外派员工的数量、要求、劳动报酬和工作期限提供给乙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派遣服务。

甲方负责对所招用外派员工的挑选和最终确认。外派员工的数量、在甲方的工作期限、劳动报酬等具体法定或者约定事项以甲方盖章确认的《外派员工签约通知》(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为准。

第二条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甲方应规定乙方外派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以上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劳动人事法规的规定,甲方提供的工作岗位应具备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员工管理。

外派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其劳动纪律、教育培训、绩效考核等事务由甲方实施。甲方的劳动纪律、工作规程、考核办法等管理文件应向外派员工明示。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外派员工的技能,在与外派员工协商一致后调换其工作岗位。

第四条用工关系。

外派员工为甲方工作期间,应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乙方每次外派员工的期间不得少于2年,甲方同意每次借用外派员工的时间至少为2年。

外派员工到甲方报到时,行政关系、党团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一般不转移,有特殊情况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五条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

乙方根据国家的规定为外派员工办理并征缴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法定征缴费用经甲方确认后操作;如外派员工是非上海户籍人员,可参照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办法办理保险;或者参照《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外派员工属于法定劳务人员,则甲方可依法免于承担外派员工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或法定征缴费用。

以上费用的征缴比例和缴费基数均以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如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须依据上海市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调整相应地调整收费标准,在甲方确认后按新政策操作。如因乙方迟延告知或甲方迟延答复而造成相关责任,由迟延方承担。

第六条费用结算。

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每人每月(人民币)元;甲方提前依法退回给派遣员工的,不足一月,甲方应按一月支付该人的管理费。

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照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外派员工的人数、身份、工作起讫时间、缴费基数、劳动报酬、约定的管理费等内容结算费用(具体计算方式按照乙方每月出具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如果甲方在《外派员工签约通知书》中确定的数据或金额与国家或上海市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标准不符,则依法执行。

甲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前12日将外派员工的考勤考核结果交乙方。乙方须于每月工资发放日提前10日将收款通知交甲方。

甲方确认乙方的《费用结算表/工资表》后,甲方应按照《用人单位签约情况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间节点向乙方提供人员异动清单,并须于每月日前以转账或现金方式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总费用汇入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无正当理由而逾期不付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双方约定: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按以下项的办法发放。

a.甲方经乙方同意,直接向员工合法、按时地支付劳动报酬。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外派员工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法定福利中员工个人应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后支付给乙方;员工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为扣缴。

b.在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包含外派员工劳动报酬在内的所有应付费用后,由乙方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乙方应于每月日(逢法定节假日应提前)向外派员工发放劳动报酬;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法定福利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由乙方代为扣缴。甲方可以直接向外派员工发放除劳动报酬以外的其他福利费用,该福利费用的标准、发放时间等由甲方自行决定,乙方对甲方直接发放费用的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如外派员工在上海市以外地区工作,因跨省市发放劳动报酬而产生的银行或邮政的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指定的收费帐户如下:

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七条派遣员工的退回。

7.1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将其退还给乙方,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乙方同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其他重大损失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2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将其退还给乙方,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用于给员工的经济补偿,如产生医疗补助费用的,甲方需另行支付医疗补助费用。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7.3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按7.2规定退回,在派遣期满时仍存在以下情形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在双方未就如何处理达成一致前,员工的派遣期限顺延,甲方不得退回。

2)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4派遣期限内,甲方非依法定退回该员工的,乙方可以与该员工协商变更用工单位,在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乙方继续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派遣员工支付劳动报酬,该费用由甲方承担,每月随管理费由甲方一并支付给乙方。在劳动合同期满时员工仍然无工作的,乙方应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赔偿或补偿约定。

派遣工作期间,如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对方或外派员工造成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如外派员工在被外派至甲方工作期间发生患职业并工伤、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等情况的,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全额承担用人单位应付的费用,并通过乙方支付给外派员工或者法定继承人;如因外派员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而发生劳动争议或法律诉讼,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机构调解、或裁决、或判决应给予外派员工赔偿或补偿的,则甲方应根据判决或裁决的结果承担该赔偿或补偿费用及其他因争议或诉讼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诉讼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等),此等赔偿或补偿以及相关费用不受本协议期限限制。

第九条本协议期限、续约、解除及终止。

(一)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与乙方建立的劳动或劳务关系的终止日期超出本协议有效期,则本协议的有效期以甲方所使用的外派员工中劳动或劳务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双方没有异议,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三)派遣工作期间,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支付费用;。

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核政策,损害乙方利益的;。

3.经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工作条件、卫生环境恶劣,严重危害外派员工身体健康的;。

(四)如乙方发生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情形,严重损害甲方或外派员工利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解除本协议。

(五)除本条(三)、(四)项的情况之外,甲乙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时,均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否则,按通知当月的管理费标准向对方赔偿。提出方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提前解除乙方外派员工劳动或劳务关系而产生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技术信息;(2)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3)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4)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5)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开始,到该商业秘密公开时为止。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均不影响甲、乙双方保密义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协调原则。

本协议期内,若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应遵照最新的规定执行,并协商修订本协议条款。

第十二条争议处理。

派遣工作期间,甲方如与外派员工发生争议,应先由甲方、乙方、外派员工三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方或外派员工可按规定在上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若有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本协议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上述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承担非乙方原因导致的最终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如:《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劳动合同因自然终止而产生的经济补偿金等)。

《用人单位签约登记表》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由甲方盖章确认。若甲方无法定理由而未按时间节点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期:日期:

业务经办人:

签定地址:

派遣员工劳务合同。

【本文地址:http://www.pourbars.com/zuowen/12366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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