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实施方案(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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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实施方案(通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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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方案的创新和差异化是提高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通过分析一些成功的方案,小编总结了一些共同的特点和方法,供大家参考借鉴。

改革实施方案篇一

以《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为指导,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将兴建、改造殡葬服务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把建设殡葬设施,提高火化率,制止乱埋乱葬等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殡葬改革是我们党和政府一贯积极倡导和推行的一项重大社会改革,是利国利民、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现阶段兴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是处理骨灰切实可行的表达式,也是改革丧葬陋习的一项有效措施,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等方针,加快我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扎实抓好殡葬改革工作。

1、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殡葬改革是一场直接触及几千年传统习俗的大变革,是党和政府倡导的一项重要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各村要充分利用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分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国家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殡葬改革对保护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作用,宣传乱葬对于秀丽山川、生态环境乃至子孙后代生存环境的危害性,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实行火葬是一种有利于节约土地、净化环境、节约开支、减轻农民负担的好事。各村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殡葬管理政策,通过党员干部会、村民代表会等形式,组织干部进村入户,实行干部包村宣传,提高群众认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的有关规定,既要加大下面典型宣传,也要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人和事予以曝光,使我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深入人心,促进殡葬改革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大力提高节俭办丧事的文明新风,宣传违反殡葬管理的处罚规定,对毁林占地建坟、乱建坟墓的典型事件要予以平毁并要处罚处理,在全镇形成有利于殡改的良好氛围。

2、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殡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镇成立了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综治及民政的领导为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民政办、派出所、国土所、村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镇指定2名联络员,村由村主任兼任信息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殡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

基本原则和要求。

1、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利用脊地,严禁占用耕地和在公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及风景区、乡(镇)周边地区水源保护区内建设公益性公墓。同时,也要尊重当地群众的意见,在选定公益性公墓时,可邀请当地有影响的村民代表参与一道择地,便于大多数人接受。

2、农村公益性公墓要严格控制墓穴用地面积,按照保护环境、节约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每穴墓不得超过3平方米。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以利绿化;以碑为标志的应统一规格,宜小不宜大,尽量使用卧碑或横碑。禁止建造大型墓、家庭(宗族)墓。

3、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严禁对外经营,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处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4、每个村原则上兴建一处公益性公墓或一座骨灰堂(尽量利用旧墓地),偏远、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根据需要,经统一规划,也可设置公益性公墓。各村可侧重于骨灰堂的存放设施建设,特别是多姓的村,要尽可能集中建一处骨灰堂,也可利用祖祠空余房间作为骨灰安放,便于村民就近祭祀。

5、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经镇政府审核同意,报县民政部门审批。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1、准备阶段(2005年5月—2005年7月15日)。各村要认真组织,广泛宣传,并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做好各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的规划、选址工作,并做好申请报批材料。

2、实施阶段(2005年7月16日—2005年8月15日)。搞好整体规划,分步进行,先开路后整台面,一处公墓原则上要统一墓型,最少要一平台一墓型,专人制作。安葬时应以土掩埋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硬化材料,统一绿化。公墓规模一般可按本村人口年死亡率6‰作规划,先期可造3年需要量的示范墓葬,示范墓待验收后即可安放骨灰。

3、管理要求:各村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和公墓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有效的管理制度,以成本计费原则规范收费额度,计费标准要向村民公布,接受县民政局和物价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方案和奖励措施。

1、公墓、骨灰堂(楼)要求在2005年8月底前完成,经县、镇主管部门验收认定后,县补助每个村3000元,镇政府补助每个村3000元;在2005年9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70%拨补;在10月底前完成的,按上述标准的50%拨补;超过上述时限,不予补助。

2、各村在8月底前完成公墓或骨灰堂(楼)建设,给予所在村工作人员奖励3000元,逾期不予奖励。县殡仪馆建成投入使用后,火化率达100%并按规定安放骨灰的,每个村奖励3000元。

苟堂政[2005]43号。

各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直属党委、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根据新密办(2005)41号文件《新密市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我镇殡葬改革事业进程,现就依法强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为依据,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一步到位,全面规范”的要求,认真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各项措施,在全镇行政辖区内强力推行火化,革除丧葬陋俗,全面完成市下达的殡葬改革责任目标,努力开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新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苟堂镇殡葬改革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和管理全镇的殡葬改革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殡葬改革的组织、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日常工作。各村要建立相应组织和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加强对殡葬管理的组织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利用多种方式和途径,深入宣传有关殡葬管理的法律法规,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殡葬改革。

(二)按照统一部署,实行“零点行动”即从2005年9月1日零时起,全镇所有亡故人员遗体一律实行火化(国家政策规定的少数民族除外)。

(三)革除丧葬陋俗,禁止在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休,吹奏哀乐,抛撒、焚烧冥币及其它迷信物品。

(四)完善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规范骨灰处理方式,提倡骨灰进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存放,火化后深埋不留坟头,禁止将骨灰装棺土葬。(五)建立健全机构,落实工作职责。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2005年8月16日至2005年8月31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运用各种有效方式,深入宣传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及新密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改革群众殡葬观念,倡树文明新风。(二)强力推行阶段(从2005年9月1日0时至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在市殡仪馆没有建成之前,按属地管理原则,亡故人员的遗体由所在村负责落实运往邻近县(市)殡仪馆火化,所需费用由丧事承办者承担。镇直各单位亡故人员的火化工作由本单位负责落实。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周边县(市)殡仪馆的协调工作。对偷埋土葬的遗体,一律依法强制起尸火化,起尸火化工作由村组织实施,费用由丧事承办人承担。(三)完善规范阶段(市殡仪馆建成投用后)。亡故人员的尸体原则上在本市殡仪馆火化。要认真规范殡葬管理制度,完善殡葬改革工作措施。镇民政事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配合市民政局,大力做殡葬改革的完善提高工作,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迈入正常化、科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五、保证措施。

(一)宣传舆论开路,党员干部带头。镇政府要印发宣传资料1万份,《通告》350份,组织宣传车入村巡回宣传;各村委在辖区内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书写固定标语(每村横幅不少于10幅,固定标语不少于10条)。把通告张贴到每个村民组,把宣传资料发送到户;镇宣传办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开设专题栏目、强化宣传教育;镇直单位要在单位门口悬挂殡葬改革横幅。要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使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全镇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认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从自身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做推行火葬的带头人,做殡葬改革的开拓者,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

(二)层层签订目标,认真落实责任。火化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制和支书、主任负责制,镇政府与镇直有关单位、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殡葬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职责,建立奖惩兑现的激励机制,确保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严格殡葬管理,整顿相关市场。各村要严格按照《新密市死亡人口登记报告制度》的规定,认真对本辖区死亡人口进行登记上报,准确掌握死亡人口数量,防止土葬现象发生;镇文教办要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加强对在医院亡故人员的登记管理,把紧关口,严禁遗体运走土葬;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殡葬法规的规定,规范本辖区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对非法制造、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的商户要坚决取缔,对经营、制造者依法严惩。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举报制度。镇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督促分包联系村和分管联系单位的殡葬改革工作;各村也要明确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对辖区内的殡葬改革工作实行依法督查。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69251006),全天接受举报,及时调查处理。(五)完善配套设施,确保骨灰存放。各村要科学规划完善殡葬改革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工作,保证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实行火葬后骨灰处理的需要。(六)改革丧葬习俗,倡导文明新风。各村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改革丧葬习俗中的作用,把丧葬改革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守则,作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一项内容,使村民主动参与丧葬习俗改革。各村委会要建立“红白理事会”,教育和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坚持文明节俭办丧事,严禁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禁止在丧葬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推行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重视殡葬改革工作,把它放到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目标任务和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完成责任目标。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镇纪检、宣传、民政、公安、工商、卫生、土地、城建、劳保等殡葬改革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加强信息联络,强化管理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落实。要构建“反应快捷,运转协调,高效便民”的殡葬改革网络体系,确保火化目标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镇党委、政府对年度火化率达标的村予以通报表彰,村主要干部和分管干部予以奖励,对年度火化率不达标的,取消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评先资格,并给予单位黄牌警告,对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对亡故土葬后起尸火化的原单位干部职工,要追究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同时取消所在单位年度评先资格,同时,不再发给亡故人员亲属丧葬补助费,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对于我市殡仪馆没有建成前,亡故人员交通费补助除市补助外,我镇再补助100元,实行半年对村结算一次。对各村每发现1例,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支部、主任、主抓村干部及组长扣发1个月工资,完成任务者奖。

(四)常抓不懈,依法行政。殡葬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宣传教育工作要实现经常化,要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加强宣传,弘扬正气,警示教育。要加强对殡葬管理队伍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各级殡葬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抚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县殡葬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改革土葬,革除丧葬陋俗,倡导文明新风,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本镇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针,以国家殡葬管理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改革为动力,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改革土葬,积极有步骤地推行强制性火化政策,破除丧葬陈规陋习,建立完备殡葬服务设施和殡葬管理服务网络,反对封建迷信,形成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目标任务。

1、改革土葬,推行火葬。各村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用地的原则,逐步建立农村公益性墓地,并加强管理,为本辖区村民提供丧葬服务。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指导与监督,使其规范化发展。

2、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全面推行火化政策,死亡人员实行强制火化。

3、禁止乱埋乱葬。禁止在三沿六区(沿铁路、公路、河道两侧,规划建城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内葬坟。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死亡火化后,骨灰应当葬入县公墓山或寄存在县殡仪馆骨灰堂。各村要加强领导,采取措施坚决禁止乱埋乱葬。

三、工作步骤。

按照《抚州市殡葬改革工作“十五”发展计划》要求,本着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分段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镇的殡葬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08年7月19日-9月6日)。

2、召开全镇殡葬改革动员大会,各村(居)委会都要召开相应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3、开展殡改宣传月活动。采取城镇与乡村,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以“改革传统丧葬习俗为内容,推行全面火化政策”为专题的宣传月活动。各单位和所有村(居)委会要办好墙报,张贴标语和县政府《通告》、各村所在地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宣传中做到不留死角。

4、各部门和各村(居)委会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殡葬改革专题学习和座谈,重点学习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目的意义等。

第二阶段准备实施阶段(2008年8月6日-9月6日):

1、组建殡葬执法队伍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2、清理全镇丧葬用品市场。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9月6日零时开始):

(一)全面火化,分步到位。以提高火化率为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快工作步伐,确保火化目标如期实现。2008年9月6日零时起实行“零点行动”,对规定区域内死亡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关闭火化辖区内棺木市场。

(二)以整治“三沿六区”乱建坟墓为突破口,认真清理“三沿六区”乱建坟墓。通过整治,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组织领导。

1、成立赤水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党委员委员、镇纪委书记、派出所所和分管民政领导为副组长,政府办、纪检监察、民政、宣传、土管、林业、城管、公安、工商、卫生、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民政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殡葬改革工作的规划制定,协调指挥全镇的殡改工作,对殡葬执法进行监督检查。

办公室职责为:负责殡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具体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殡改文件上传下达工作,及时通报殡改情况;做好领导小组的参谋,负责牵头召集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处理有关日常事务。

有关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

(1)民政部门:宣传贯彻国家殡葬改革的法规和政策,制定殡葬改革有关规划和措施,履行好殡葬管理职能,抓好殡葬改革各项措施落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管理,负责解释政策、法规。

(2)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负责人予以查处。

(3)宣传部门:加强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主动组织各新闻单位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法规、正反典型,不断提高人们推行殡葬改革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公安部门:负责全镇范围内因各种案件死亡的尸体现场处置,并及时上报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阻碍殡葬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毁坏财物、侮辱、殴打殡葬执法人员的人和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从重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工商部门:依法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民政部门审核后才能发给营业执照,对在火化区内生产、销售土葬用品的,坚决取缔,依法处理。

(6)土管部门:加强对丧葬用地的管理,对滥占土地、乱埋乱葬和非法出售墓地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制止和取缔。

(7)林业部门:对占用林地毁林建墓及利用木材在火化区内搞土葬的,按照《森林保护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8)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场地搭设灵栅停放遗体、摆设花圈和挽幛、吹奏丧事鼓乐的,依法予以制止和处理。

(9)卫生部门:加强对医院的监督管理,对医院同意或默许单位和个人(含丧主)将尸体外运造成棺殓土葬的,进行责任追究和行政处分。

(10)团委、妇联职责:在青年、妇女中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解释工作,积极引导青年、妇女理解、支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

(11)各村(居)委会:加强对本辖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落实工作,严格管理和监督本辖区内的殡葬行为,及时主动上门做好丧户工作,明确各村小组的工作职责,并实行零报告制(向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殡葬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2、组建赤水镇殡葬管理执法队。从民政、公安、城管、工商、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抽调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身体健康、能说肯干的人员到镇殡葬管理执法队集中办公,具体实施全镇殡葬管理的行政执法。各村要有一名殡葬改革信息员,由各村民连长担任。

五、处罚办法。

1、将应当火化的遗体进行土葬的,或者将骨灰殓棺土葬的,由殡葬管理执法队会同有关单位责令死者亲属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应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遗体火化,所需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要采取强制措施时,村(居)委会和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到场协助落实各项强制性措施。

2、全镇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中的亡故人员,实行强制性火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其遗属可离受国家抚恤等待遇的,必须凭火证明,向有关单位申领丧葬费、抚恤金。对拒不按规定执行的,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不得为其举行遗体告别仪式,不得发放安葬费、抚恤金。

3、火化区内的城镇居民(含菜农)、村民死亡后拒不实行火化的,乡(镇)可以停发其遗属所享受的有关社会福利待遇。

4、在火化区域内生产、销售棺木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进行关闭,非法进行交易的没收物品,并处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售土地给丧家葬坟,农村公益性公墓不得为本村村民以外的人员提供服务;对非法出售土地葬坟的单位和个人,由土管部门会同镇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对每穴处以相应的罚款。

6、在机关单位院内及街道旁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栅的,由民政、城管、公安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并处相应的罚款。

7、阻碍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应当火化而未火化的死亡人员遗属发放了丧葬费、抚恤金的单位和责任人,由监察部门进行查处,除责成有关单位追回违规发放的丧葬费等各种补助外,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保障措施。

1、强化殡葬宣传。各村(居)委会要对本单位或本辖区的人员进行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注意把殡葬政策、移风易俗的思想观念与实践“三个代表”和“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结合起来,确保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殡葬改革的行为,都有责任劝阻、制止和检举。要通过全方位宣传,真正使殡葬改革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使之自觉参与。

2、切实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镇两个文明建设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

3、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殡葬改革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村(居)委会要把殡葬管理纳入村(居)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居)委会必须对死亡人员实行零报告制(每日下午5:30时前向镇殡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对未实行零报告的单位,将由镇政府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4、健全殡葬管理服务网络。镇成立殡葬服务站,村(居)委会成立殡葬管理理事会,村民小组要有一名殡葬改革工作联络员,形成上下贯通的殡葬管理工作网络,从而整体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改革实施方案篇二

(一)改革要求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切实降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制度,保障公务。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确保区域范围内公务出行不受影响。2.统筹兼顾,政策配套。妥善处理改革涉及的各种利益关系,严格执行县的改革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新旧机制平稳过渡、有机转换。3.统一部署,分步实施。统一执行全县的公车改革工作方案,确保公车改革平稳有序进行。

计局机关公务用车制(三)总体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度改革,适时启动**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建立符合审计实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组织机构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局党组按照县车改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县审计局车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县审计局公车改革工作,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曾宪嵩党组书记、审计局局长副组长:宋纯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大琼党组成员、副局长朱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成员: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科,综合科全体工作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由田湖负责。

三、

参改范围(一)机构范围:**县审计局机关。**县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一)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当发放交通补贴。按县规定保留2辆业务车辆(机关1、事业1)。2.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内从事公务活动的,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保障范围为:县城区或规定区域,按县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范围执行。跨行政区域和远距离公务出行,按照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3.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对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事故处理、突发事件处置等不可预测的特殊任务,执行**县特殊情况公务用车保障办法。

(二)公务交通补贴标准。

1.执行我县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和统一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我县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副处级每人每月1**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700元、科员每人每月500元、其他每人每月450元。2.补贴发放方式: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扣除单位统筹使用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3.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5%作为单位统筹部分,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

五、司勤人员安置**县审计局工勤编制2人。2017年12月后没有专职司勤人员,现临时聘用1人从事驾驶工作。公车改革后继续聘用。

(一)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配备标准。(二)严格财务管理。严格公务交通补贴发放,不得擅自扩大补贴人员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交通费用。

(三)严肃改革纪律。不擅自处置涉改车辆,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四)公务出行保障措施。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工作模式,采取网上政务、电子公文传输、视频会议等方式,确保改革后公务的正常开展。

八、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节支出率测算情况。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文件规定,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涉改公务用车实际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实际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其他相关支出。经测算,公务用车运行费为83000元,涉改司勤人员支出67200.00元。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测算(按20**年进行测算)根据现有文件的规定,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以20**年度为测算依据: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保留车辆费用支出+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其他相关费用支出经测算,改革后的20**年公务交通预计支出为5262625.35元,其中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费支出75000.00元,保留车辆费用支出23560.00元,保留司勤人员费用支出33600.00元。(三)节支预测及节支率计算根据文件规定,**县审计局的公务交通支出节支率为:节支率=(1-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支出)×100%=12.1%。

改革实施方案篇三

20__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

20__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实行“3+3”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等3科,以及考生从普通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中选报的3科。考试总成绩为750分,3科高考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50分;考生自主选择的3科等级考试科目原始分数满分均为100分,转换为等级分计入总成绩,各科等级分满分均为100分。

(一)国家统一高考。

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全天和6月8日下午,其中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语(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1月8日上午,连续组织两次,每次考试时长约20分钟,考试成绩取两次中的高分计入外语科目成绩。

(二)普通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

普通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由我省自主命题,考生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选报3科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1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山东新高考四大变化。

自20__年起,山东夏季高考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三类,按类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其中,普通类不再划定本科、专科分数线。

与改革前相比,《实施方案》改革变化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考试科目和时间、成绩构成和分数转换、划线和录取办法、志愿设置和填报。

改革实施方案篇四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00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改革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7‟3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政发„2007‟4号)精神,进一步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乡镇政府及基层组织正常运转、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只减不增,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及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发展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速县域经济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改革的目标:按照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力争在“十一五”期间或用更长一些时间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和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革的总体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遗留问题,扎实稳步推进;加强调研。

总结。

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探索实践实行重点突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与推进以县域经济为重要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并做好农村综合改革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的配套衔接。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当前,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乡镇机构改革的总要求是:坚持因地制宜、精简效能、权责一致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乡镇政府要重点强化以下职能: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和合法权益,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要合理调整乡镇政府机构,对乡镇机构进行整合,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区域面积、区位功能等因素,对乡镇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的机构设臵和限额,严格控制领导职数。改革和整合乡镇事业站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减轻基层财政压力。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农村公益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合理区分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实行分类管理,强化经费主要由财政保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强化经营性事业单位自我发展能力,逐步走向市场。

加强乡镇人员编制管理,在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省实行总量控制基础上,全市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一律由市统一管理。全面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机制,确保五年内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数只减不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社会保障工作,抓好政策落实,妥善安臵分流人员,确保社会稳定。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区划的合理调整。上级部门要大力支持基层改革,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或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年终考核等手段干预乡镇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为基层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二)以落实农村教育保障机制为重点,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农村义务教育管理改革的总要求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各县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22号)精神,切实管好用好各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有关专项经费,不折不扣地落实地方各级政府的经费分担责任,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依法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素质。加强农村中小学编制管理,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合理配臵城乡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统筹规划,量力而行,合理调整农村教育布局,严禁超标准建设和搞不切实际的各种达标升级活动,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臵,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改造力度,积极推进城乡及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三)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要求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的原则要求,建立健全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明确界定县乡政府支出责任,合理调整政府间收入划分,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县乡政府的转移支付力度,积极贯彻实行省、市两级政府在财力分配上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的政策。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增强县乡财政实力。

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对来自于乡镇的省级共享税收定比增量返还,要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调整和取消乡对县的专项资金上解政策,加大对乡镇财政的补助力度。落实省对县乡专项资金直拨政策,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运行困难,减少省补助资金流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轻基层财政国库资金调度压力。进一步完善财政奖补政策,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改善县乡财政困难状况,落实和完善财政对村级的补助政策,确保乡镇机构和乡村组织正常运转。完善城乡公共财政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进一步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各县区要按《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02号)精神,在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在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审批权、债权债务关系等不变的原则下,积极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建立完善农村“一事一议”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鼓励农民举办农村公益事业,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积极筹资投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加快农村公益事业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三、稳妥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坚决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

各地区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高度重视和扎实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对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考核制度。坚决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认真开展化解旧债工作。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规定,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制止新债的“三个不准”和“两项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合理划分债务类别,要根据乡村债务的形成原因,明确债务偿还的责任,落到实处。财政、农业、审计、监察、金融等部门要加强对乡村债务的监察审计工作,逐项认定,清理核实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数额。要区分乡镇债务和村级债务的不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实施分类处理,逐步化解。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化解债务的优先顺序,区别轻重缓急,从群众关心、社会影响大、政策明确的项目入手,要特别注意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债务,把确因用于乡村公益事业而造成的对农民个人、乡村干部、乡村工程业主等个人债务的化解工作放在突出位臵。各县区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部分乡镇开展化解债务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集成现有政策,整合资金,重点突破,分项化解。各县区要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豁免。有条件的县区还可以安排一定的资金,建立偿债奖励机制,支持基层推进化解债务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研,总结经验,进一步研究制定清理化解乡村债务的意见,及时指导各地工作。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6‟72号)精神,严格控制新债发生,特别是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决不能盲目举债搞建设,形成新一轮乡村负债。

四、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加强领导和协调,统筹规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各县区党委、政府是实施农村综合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赋予相应的工作职能,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推进改革提供组织保障;要在改革的总体框架内,结合实际,把握切入点,选准突破口,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要充分发挥基层和群众的创新精神,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改革路子。

为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阜新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综合全市改革进展情况,指导县区按期完成改革工作等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处室,指定一名科级干部定期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同时负责本单位具体改革任务的实施。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是:

市农委、林业局:负责化解村级债务,创新农民(农工)负担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并不断完善债务管理、债务预警、政绩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镇和村级组织行为,坚决制止新债。进一步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严格规范涉及农民(农工)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项目公示的审核。

市人事局、编办:负责乡镇机构改革,优化农村机构设臵,精简机构人员,提高行政效率,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市财政局:负责县区、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建立保证乡镇基本运转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所需财力的保障机制,建立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经费保障能力,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常运转。

市教育局:负责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完善政府投入办学机制,明确各级办学责任,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妥善分流安臵富余人员,完善乡镇社会保障制度,做好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农村公共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

市民政局:负责涉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有关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农村综合改革有关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及需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认定事项的检查工作。

市物价局:负责对农民收费项目清理,查处针对农民乱收费等加重农村负担的行为。

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对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责任人、当事人进行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阜新市中心支行:负责农村金融改革,构建商业金融、合作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安全监管机制及农村综合改革中有关业务事项。

各县区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五、各县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

(一)工作任务。

按照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我市选择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简称阜蒙县)进行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试点。其它县区也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开展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到2009年底前在全市推开农村综合改革,到“十一五”末期,全市基本完成农村综合改革任务。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以下职责和分工,加强工作配合,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市人事局、编办在统筹考虑全市乡镇机构总体情况下,重点支持阜蒙县形成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市财政局牵头,教育局配合,与阜蒙县有关部门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问题形成意见并组织实施。

(3)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编办配合,制定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人员聘任制和岗位管理制度,坚决清退不合格和超编教职工。

(4)市教育局牵头,人事局配合,研究制订建立健全鼓励城镇教师、在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制度。

(5)市财政局牵头,支持阜蒙县推进“乡财县管乡用”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6)市农委负责对化解乡村债务、制止新的乡村债务发生进行调研并提出化解乡村债务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和方法逐步化解乡村债务。

(7)市物价局牵头,进一步规范农村中小学收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的管理。

(二)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阶段(2008年6月1日至6月30日)。主要是健全机构,调查摸底,广泛宣传,为制定农村综合改革和配套政策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方案制定阶段(2008年7月1日至7月15日)。主要是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16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实施以“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

第四阶段:总结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3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是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提高。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于年底前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阶段性工作总结。

农村综合改革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工作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许多深层次矛盾。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密切掌握动态,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总结和完善改革试点经验,为我市全面实施农村综合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

改革实施方案篇六

(说明:此方案要求较高,也与目前技工院校正进行的课改似。还有一种方案是按专业实训课内容依照人才培养标准,依据实际生产、生活系统的将教学内容以典型工作任务的形式罗列出来,以工作页和学习页的模式编写专业人才实训教学培养内容。)。

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8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技工院校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川人社字〔2010〕161号)文件精神,通过加大教学改革力度,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工学结合一体化的课程体系,以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提升学校教学核心竞争力,结合学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建立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基础,以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理论教学与技能操作融合贯通,工学结合一体化的课程体系,按照全面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狠抓落实、注意实效。

课改,意义重大,难度大,任务重,要求高。不能理解为简单的校本教材的编写,它是一个完整的系统。

二、工作目标。

1、确定****、****等2个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实验。初步建立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既符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又符合市场用人单位需求的全新课程教学体系。

三、

任务与要求。

1、开发制定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

依据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基本原则,设计一体化的专业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案,开发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相结合的一体化课程教学标准,统一规范专业课程名称、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要求、课程结构与内容、教学安排和教学保障条件等。

2、组织开发一体化课程教材。

创新教材编写模式,打破学科体系,编写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相融合的教材和教辅材料,依据劳动者的职业特征、职业成长规律和典型工作任务设计教材教学单元,力争实现工作过程导向的教学模式,实现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的有机结合。

3、探索建设一体化课程教学场地。

打破理论课与实训课授课地点分离的传统模式,建设既能满足理论教学,又能具备技能训练的一体化教学场地,将传统理论教学教室和实训场地合一,力争创设真实的工作环境,实现理论教学与技能训练融合进行,为学生提供体验实际工期过程的学习条件。

4、加强建设一体化课程师资队伍。

法、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不断提升教师企业实践能力、一体化课程开发能力,逐步形成一支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示范性强的优秀一体化课程教学团队。

四、实施步骤。

拟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骤:准备阶段(2018年2月至2020年2月)。

1、技术培训和观念更新。

构建和实施一体化课程,既是学生学习、企业用人的迫切需求,也是提升学校教学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从这一高度出发,学校在推行教改工作过程中需采取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其中观念更新和组织措施有力是开展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的前提。

首先通过各种会议渠道,使所有参与教师明确学校得以长足发展的重要意义在哪里,使全体参与教师明确教育教学持续改革是促使学校得以长足发展的必由之路。其次通过各种途径的沟通与交流,以及开展各类“洗脑式”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构建方面的主题培训和研讨会议,使全体参与教师掌握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的技术和方法。由此,通过观念更新,使全体参与教师统一思想,为下一步试点专业全面推行一体化课程体系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

2、行政组织构建。

课程体系构建基于校本研究,基于教研部门的指导,基于专业系的引领,基于教师团队的合作。

在学校层面上成立一个总课题组,总课题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教学职能部门中层、各专业系中层。学校总课题组的所在工作机构设在学校的教务处。

在总课题组下设若干课改小组,课改小组以系为单位进行组建,每个课改小组负责本专业课程的调研、开发、汇报、评审、实施等。

每个课改小组设一名组长,组员若干。课改小组组长可以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课改小组组员大部分是专业教师,部分是文化基础课教师。

第二步骤:一体化课程体系开发(2019年2月至2021年11月)在借鉴、吸收国内外职业教育课程建设先进思想与理念的基础上,启动****、****2个专业的工学一体化课程体系全面构建,并在2019级新入学的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班级推行实施。

1、工学一体化课程开发技术与流程。

(1)产业、行业、企业发展情况前期调研,确定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就业方向;

(8)课程投入实施,

总结。

反思改进;(9)课程实施后的评价,持续改进。

2、时间组织。

对学校2个试点专业进行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工作按时间目标规划为:半年目标、一年目标、三年目标。

(3)三年目标(201年3月至200年8月):实现各专业课程体系修正确立,六个学期课业开发完毕并投入使用。

为确保阶段性目标的实现,还需进一步确定各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的每月、每周工作实施方案。每月确定课改月工作目标,月底汇报月工作成果;每周确保课改专门时间,供课改小组集中调研、研讨。

3、课程体系实施的行政组织。

课程体系实施反映于持续改进,包括教务处的跟踪与监控,专业教研组(系)的组织与实施,教师团队的总结、反思与改进。

教务处专职督导对一体化课程实施班级进行跟踪与监督,调查课程实施中所碰到的困难,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专业教研组(系)负责定期集体备课,研讨实施过程中的教学设计和改进方案。

教学团队每月总结反思课程实施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及时修正课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第三步骤:总结与推广(2021年12月——)。

在****、****2个专业实施工学一体化课程一轮试点后,将组织实施后的评价、验收,总结试点经验和做法,为推广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奠定基础。

五、经费保障。

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同时涉及到企业调研、专家指导、人员培训、资料购置、实训基地改造与新建、一体化师资的长期培养等多方方面的资金投入,学校将对试点专业进行的课程改革投入专项经费,制订相关政策,发挥好激励机制的作用。

改革实施方案篇七

教学。

策略,提高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以教学改革为核心,以构建高效课堂为载体,以教师全员参与教研活动为抓手,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强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进一步推进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基础课程改革的意见,结合各学科的实际状况,制定本校实施方案。

二、课改目标:进一步转变教师教学理念,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引导教师全员参与教学研究,准确把握新课程标准;构建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努力,使我校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取得新突破、凸显新亮点、开拓新局面。具体到课堂上要体现让教师授课时间减下来,让学生全部动起来。

三、

课改方式: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典型引领。

四、课堂模式:

1、时间模式:20+25(老师20分钟,学生25分钟)重难点知识教师精讲不超过20分钟,把其余的知识点放给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解决。

2、组织形式:师生合作,学生和谐互助。

3、教学方式:

(1)明确目标:确定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2)自主学习:a、学生学什么?b、达到怎样效果?(3)展示达标:对自主学习效果进行展示,确保自主学习有成效。

(4)交流探究:教师、学生提出问题交流探究。

(5)解惑拓展:学生解决不了的问题,本节课的重难点进行精讲点评,拓展延伸。

(6)穿插练习:每个知识点进行穿插练习。

(7)巩固反馈:以课堂练习、检测等形式巩固知识,反馈教学效果。

总结。

会,举办观摩课,推动本组课堂教学改革。

2、把学习芦新村学校经验和校本教研活动结合起来,引导教师借鉴芦新村学校的成功经验解决自己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分学科确定不同的研究课题,以开发校本课程为目标,通过课题研究把芦新村学校经验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在借鉴、移植的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

3、班主任与任课教师要定期和学生沟通,及时发现学生出现的思想、行为、学习方面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问题,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发展。

4、积极开展听评课活动,通过互相说课、听课,不断找出课堂的问题所在,使同伴之间优势互补,共同提高。积极创造条件,让老师去先进学校观摩学习,开阔视野,取长补短,以提高驾驭课堂能力。

5、以优化课堂教学评价为手段,将课堂教学改革的具体要求,明确列入课堂教学评价表内进行直观评分,如课堂讲授不超过20分钟,通过大面积的听课调研和评课,提高教师执行教学常规的自觉性和进行课堂教学改革的主动性。

6、学习芦新村学校的经验要避免“拿来”,全盘接受、全部照搬。而是要辩证地分析,与自己的教学实践结合,取其精华,为我所用,每个教师每周要写一篇学习活动反思笔记,不断改进,不断提高,摸索适合自己教学实际的课堂教学模式。

2016年9月。

改革实施方案篇八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改革实施方案篇九

课堂教学改革是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主渠道,是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教育教学改革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把课堂还给学生,学生是学习的主体,课堂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场所,教师没有权利一言堂,要真正理解学习的科学过程,用讨论代替讲述,用互动改变被动,用争论取代提问,让管生在快乐中主动学习。

要充分相信学生,学生基础有差异,智商有高低,能力有旨弱。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发掘学生潜能,因人施教,启迪学生的智慧。由抱怨学生到喜爱学生,由精英培育到教育无类,由填鸭教学到超市提供,让每个学生按自己的需求主动学习。

认真研究学习过程。明确学习的三个环节,预习、展示与反馈。做到预习到位,展示充分,反馈及时。教师设计在先,导演在后,组织在先,调控在后,学生预习有效,集体展示,个性反馈,在教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

课改的组织领导。

学校的课改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2、学校课改执行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课堂教学模式。

时间模式。

25+20,既教师讲授时间不得超过25分钟,学生活动自主活动时间至少20分钟。

组织形式。

教师导演、学生展示、小组合作、层次教学。

课堂模式。

划分学习小组。

每个班级平均编排4--6个小组(学习能力、性别、人数)。

每个小组设小组长一名,由具有组织学习能力和威信的学生担任。

充分利用教室空间。

教室前后黑板或白板,保证每个小组有一块展示板。

互动合作,充满激情,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积极思考,教师随时指导,充分互动交流。

教学过程。

预习、展示、反馈。

预习环节。

预习的主要任务:确立学习目标、明确重点难点、初步达成学习目标。

(2)预习的主要形式:小组内学生自学、互学、讨论;教师指导点拨。

2、展示环节。

(1)展示的主要任务:展示交流预习初步成果、巩固深化学习目标、共享学习成果。

(2)展示的主要形式:教师引导、点拨、学生板演、讲解。

3、反馈环节。

(2)反馈的主要形式:

课堂练习、试卷测试、辅导答疑、互学互教。

(3)反馈的主要方法:

巩固练习:可采取提问、测试等方法组织实施。

查漏补缺:对学困生进行互学互教,生生互动,分层训练。

知识拓展:对学优生进行知识拓展、深化。

改革实施方案篇十

小学课堂教学整体改革规划课堂是学校教育发生的最主要场所,课堂教学是促进学生发展、提高教学质量的最根本途径,是决定一所学校办学品位的核心。为了有效促进我校课堂教学改革,使广大教师进一步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引导教师将课改的先进理念转化为课堂教学改革行为,有效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和学校办学水平。

一、基本理念。

通过学习、培训,学校领导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1、相信每一个学生都能教好。通过课堂教学改革,要使课程适应学生的学习,让课堂适应每个学生的发展。课堂上,教师要以学生为主体,做到因材施教,让不同层面的学生都有参加教学活动的机会,尤其要“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更多地创造机会让低层次的学生参加活动,做到“人人清”。

2、教师的“教”为学生的“学”服务,“以学定教”、“教学相长”。

4、课堂上“教师是组织者、合作者、引导者”。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式学习;要把课堂中的大部分时间还给学生,使学生充分地自读、思考、理解、练习、纠错。

5、“伏案三小时,方能备好一节课”。

课前教师要深钻教参和教材,认真研究学生,精心准备教具和课件,反复思考“如何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最有效”、“学习中学生可能会遇到哪些疑难问题”、“那些方面教师应重点引导”等问题。

6、“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品质,是教学成功的一半”。教师要从“细”和“实”上下工夫,不断规范学生行为习惯,教会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勤奋好学的良好品质。

二、改革目标通过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以下目标:

1、提升各学科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发展为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让教师更新观念,发展为不但重知识的结论,更关注知识的形成过程,成为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让教师转变角色,发展为学生学习的促进者,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和学生人生的引路者。

2、转变学生学习方式,倡导主动参与、积极探究、合作交流的学习方式;促进每个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质和学习习惯,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关注学生的经验,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的参与性、积级性、主动性,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素质。

3、摸索出一套“切合自身实际、适应学生特点、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课堂教学模式,保证课堂教学轻负高效,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三、实施策略。

全体教师必须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充分认识到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课堂教学改革作为教学改革的首要任务,作为教学工作的重点,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手段,加强学习和研究,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和教学效益。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改革方案的落实。组长:杨玉慧。

副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2、成立课堂教学改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指导实施。组长:孙静。

成员:满爱侠杨莉盛玉珍。

3、抓学习,进一步提高对课堂教学改革的认识。

(1)认真学习,深刻认识全面实施课堂教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识学习课改经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面向全体学生、“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引领,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目标,以改革课堂教学结构、优化课堂教学模式、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水平,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2)深入系统的学习“导学案”

4、抓研训,用先进的教育理念武装全体教师。

(2)坚持“自修+反思”式校本培训模式,着力提升教师综合素质,通过“问题――研讨――实践――反思”案例教学过程,改变课堂教学行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3)抓实校本教研,务实开展课堂教学研讨活动。今后,全体教师围绕“五看”深入研究课堂教学,“一看”思想观念的转变——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学好;“二看”教学模式的突破——“轻负高效”模式;“三看”手段方法的运用——以学定教、教学相长;“四看”教学效益的提高——做到“当堂清”;“五看”面向全体——从最后一名学生抓起。学校将以“五看”为标准评价全体教师的课堂教学。

5、制度建设,重新构建有利于推动课堂教学改革的校本管理制度、校本研训制度,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评价机制。

6、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外地经验与本土经验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学校实际,选择部分实验年级和实验学科积极开展实验,然后以点带面,实行滚动推进。

7、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努力实现教育思想、教育方法、教育手段、教育资源的现代化。

8、课堂教学改革是一个动态的循序渐进的过程,全体教师要不断实践,不断反思,不断总结,通过集体备课、小组研讨、总结成果、经验交流等形式不断巩固深化所取得的成果。

四、2009—2010学年度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0月)。

1、成立课堂教学改革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组,制订实施方案。

2、召开课堂教学改革启动仪式。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

1、实验年级和教师按实施方案启动课堂教学改革。

2、其他年级和青年教师尝试课堂教学改革。

3、邀请乡教研员跟踪听课,指导课堂教学改革的。

4、全体教师完成学洋思体会和反思式教研论文。

5、十一月份,组织第二轮课堂教学研讨活动,初步总结课堂教学改革成果。

(三)第三阶段:总结交流推广阶段(2010年9月至2010年12月)。

1、对课堂教学模式进行再实践,再研究,并在学校全面推开。

2、指导面上学校开展课堂教学改革实验。

3、召开课堂教学改革成果展示会,引导广大教师把课堂教学改革实践活动向纵深发展。

4、全面总结课堂教学改革工作,表彰课改先进个人。

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xx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二

全面实行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当前基础教育领域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真正把课堂教改模式抓到实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师、学生素质,提升自我教育科研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现代教育思想,以新《课程标准》为标尺,在新课程理念指导下,扎实有效地开展新课程改革,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行为,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实现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深化教育改革,使素质教育取得突破性进展,开创教育改革和发展新局面。

二、实施策略。

(一)导学案设计。

1.认真学习新课标,充分了解学情。钻研教材,创造性的使用教材,准确把握每节课的目标及重难点。

2.多从学生角度思考,严格控制教师讲解时间,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知识的生成,逐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的能力。

3.教师语言要以引导点拨评价为主。引导点拨要把握好深浅,组织教学要机制科学,评价更要从客观事实出发,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评价标准。

4.程序设计要符合课型特点,形成科学的模式。新授课:情境-问题-策略研究-达标检测;练习课:回忆总结-练习巩固-达标检测;复习课:构建知识框架-方法梳理-典型题目训练-达标检测。

(二)课堂教学。

1.精心组织课堂教学语言,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大胆发言。从积极的发言中了解学情,适时调整教学策略。

2.严格落实课堂教学四常规,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小组协作学习为主,突出学生主体地位,积极为学生搭建自主学习,协作交流的平台。

3.明确小组分工,发挥好行政组长和科任组长的火车头作用,逐步培养学生的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充分认识到倾听、提问、争辩是获取知识的重要途径,形成有交流,有示范,有竞争,有帮扶的小组协作学习机制。

4.评价小结要关注学生个体发展和小组的整体发展。

(三)评价机制。

1.评价要从学生的听、说、思、辩、讲、评、做入手,从课前准备、课上表现、小组协作、课内外及家庭作业的完成等方面进行多元评价。

2.实行学生自我反思,学生对自己一天的在校情况进行回顾,并填写反思记录。

3.发挥好小组评价总结作用,每组每周要进行小结评价,每位组员客观的认识自我,认识自己的优点与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4.课堂上积极引导学生进行及时性互评、师评。同时与作业评价、个别辅导评价相结合。

5.家长参与评价。坚持家校联系,家长对学生在家庭中的学习、劳动、品行进行评价。

三、方法与措施。

1.备好导学案,客观,适用,坚持课后反思。

2.积极参加研训,从其他教师的课堂中学习课改新理念、新教法,大胆尝试,勇于创新。

3.加强业务学习,从教育类书刊杂志、网络媒体中了解课改动态,汲取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方法。

4.协助班主任做好小组建设工作。科学划分小组,组织各小组制定组名、口号,进行小组分工,定期进行组长培训。

5.配合班主任,开好班会、家长会,齐心协力抓好班级管理,加强家校联系。

6.制定培优辅差计划,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了解不同层次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高质高效课堂发展。

7.加强学生读写姿势、书写习惯的培养,教学中渗透思想品德教育,教育学生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保持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改革实施方案篇十三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东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改革,加强政府对社会参与公益事业的引导,强化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通过改革,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社会经济和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应以社会功能为依据,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合理划分事业单位的类别,坚持统筹协调。具体的实施原则有:

(一)明确职能定位。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现有事业单位职能进行清理,依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特点进行分类定性,不受现有的机构名称、经费来源和人员管理制度等因素影响。

(二)发展公益事业。加强政府举办公益事业的主导地位和责任,加大政府投入,改进投入机制。优先发展、重点保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需求的公益服务,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公益服务水平的差距。拓展公益服务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服务,合理调整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优化公益事业资源配置。

(三)创新管理监督。按照事业单位内在发展规律,创新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对事业单位发展资质和依法运行的监管。建立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责任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规范其行为规则和服务标准。

(四)稳妥推进原则。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社会功能重构过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必须与政府机构改革、行业体制改革等相互衔接,统筹进行,必须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合理确定类别,实施分类改革。

按照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别。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该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整体转为行政机构。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

改革后,公益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性质不变。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主要由社会力量举办,其机构编制按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核定。事业单位的设立按法定程序审批并进行法人登记。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改革方向是转为企业。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为企业;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和撤销工作,由其主(代)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予以指导。转为国有企业的,其国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4.暂不分类的事业单位。

(1)目前使用事业编制的社团组织、人民团体、行业协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证、认证等机构,不进行分类。今后,此类机构逐步转为民间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并核销事业编制,已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须及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考虑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暂不分类,其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

(二)完善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

一是推进机构调整。清理整顿现有事业单位,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产出效益差的,要予以撤销;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鼓励和支持事业单位进行资源重组,增强竞争力,提高整体服务效益和服务水平;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适时调整事业单位机构类别及其编制,不断优化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布局结构。

二是转变管理模式。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创新政府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落实事业单位在用人、财务、业务运营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现代事业单位运行模式。行政主管部门要下放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管理权限,对事业单位的管理,主要是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管理事业单位决策层、监管国有资产和服务质量。事业单位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是建立法人制度。在条件具备的公益类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架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理事会、董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出资者、管理者、服务对象和有关社会人士等组成,负责本单位业务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方案、重要负责人任免或任免提名等重大事项。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领导的管理层作为事业单位的执行机构,执行理事会、董事会的决议,向理事会、董事会负责,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宜组建理事会、董事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要探索其他有效的法人治理方式。

四是拓宽投入渠道。在坚持公益事业发展由政府主导的原则下,探索公共服务组织的多样化。在供给与生产可分离的领域积极推行公开招标、委托运营和政府采购等公共服务提供形式,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除必须由国家举办的公益事业外,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直接举办公益类事业,或通过捐助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逐步打破所有制、部门、行业界限,形成社会公共事业举办主体多元化的格局。

五是加强服务监管。探索建立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绩效评价制度,结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对事业单位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探索运用评估结果调整机构编制,逐步建立事业单位的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和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健全事业单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公益服务供给的优质高效和公平公正。

(三)规范机构设置,强化监督管理。

重新规范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结构、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机构名称(含挂牌机构)应规范表述为全称,一般称院、校、馆、所、室、台、站、社、中心等,有地域划分的应加冠地域名。除行政类事业单位外,不再称处、办、局,名称不含“管理”字样;报刊、杂志等编辑、出版机构在名称上不使用书名号。其内设机构一般称“部、室、所”,不称“处、科”。尽量减少机构加挂牌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对外联系和开展工作确有必要加挂牌子外,原则上不加挂牌子。分类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登记名称以分类改革方案中确定的名称为准,此前已登记的名称与此不一致的,可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予以理顺。

2.机构调整。对撤并或整合重组或设立新的机构,尽量将其中一个更名,其余撤销,以减少撤销登记的成本。

3.职责任务。事业单位主要任务的表述既要具体、准确;又要简明、扼要,力求职责明确、任务清晰。

4.机构规格。本次改革原则上不调整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公益三类事业单位不定机构规格。

5.经费形式。分类后,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统一表述为:行政类事业单位,经费比照行政机关有关标准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公益三类和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经费自理。

6.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本次改革,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原则上维持不变。

分类改革期间,事业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因经济社会和事业发展,需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区域、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有明确规定必须增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除医疗卫生、教育等有机构编制标准的、提供特殊保障公共服务及中央有明确要求的以外,其他原则上不增加编制。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费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已经实施改革的(如转企)科研、文化、水管工程等事业单位,不能走“回头路”。

四、组织实施。

(一)审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梳理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任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规定,研究提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初步方案,20xx年3月1日前报市编办。各申报单位在上报本单位或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方案同时需提供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方案的说明、改革前后机构编制情况对比表、改革涉及的相关政策文件和上级规定。市机构编制部门汇总后,根据有关规定和原则提出审核意见报市编委领导审批。

(二)审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各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由主管部门拟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机构名称、机构规格、职责任务、机构类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形式等。市机构编制部门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方案初审后,按程序报批,以编委名义印发方案。

五、工作要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是一项事关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底,负责开展改革工作。

(二)严肃改革纪律。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明确组织纪律,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和评聘职称;认真落实资产管理责任制,严禁隐瞒、侵占公共资产。

(三)抓好工作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改革工作的开展,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改革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少先队改革方案》要求,结合于村小学少先队工作实际,制定本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牢记队的使命、服务队员成长、打牢基层基础、积极继承创新、体现首善标准为基本原则,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让家庭和社会更支持少先队。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全面做好《少先队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并结合于村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少工委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深入学习改革方案的目标任务和路径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方向和主要内容,督促少工委做好少先队改革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工作统筹协调。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代表大会和委员会制度。

1.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每学年召开1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

2.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3.全面加强学校少先队工作。建立少先队组织,发挥少先队组织在班级管理、校园管理中的骨干带动作用。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探索开展分批入队,做到全童入队。

(三)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7.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三爱三节”基础,听党的话、跟党走,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梦”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加强革命文化教育。创新丰富少先队光荣感教育的项目体系,努力打造首都少年先锋岗、少先队鼓号队等少先队活动品牌,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等志愿服务活动。

8.强化少先队活动课程建设。推动少先队活动课全面落实,保证平均每周1课时,与班队会或综合实践活动相整合,或在地方、校本课程中统筹安排,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以中队活动为基本形式常态开展,也可以大队集中开展,或以小队、红领市小社团等形式灵活开展。充分发挥少先队教研员作用,加强教研活动,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示范课。

9.加强少先队仪式教育。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中小学“升国旗、唱国歌、向国旗敬队礼”仪式,增强少年儿童的国家意识。每年“五四”、“六一”和“10·13”少先队建队日,集中开展小学新队员入队仪式。离队建团仪式,激发少先队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10.加强红领巾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红领巾通讯社的思想引领作用,加强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队报队刊、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建设。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正确了解社会、认知社会。深入开展红领巾读书活动。加强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动漫、桌游、绘本、视频等优秀文化作品研发。办好红通社微信公众号。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11.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深化“美德少年”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加大对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的培养、选树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榜样带动作用。

(四)切实推动少先队工作专业化发展。

1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辅导员职称“双线晋升”,将大队辅导员少先队工作内容、工作量和工作质量纳入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范围,推动落实辅导员职称单列政策。加强推荐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入党工作,推荐优秀大队辅导员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13.开展“导师制”骨干辅导员培养工程。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导师制形式推出少先队辅导员骨干培养计划,加大优秀辅导员培养力度。

15.纳入党政制度安排。加强学校党组织对少先队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各学校党组织要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16.加强全团带队工作。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具体领导,履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发展等“全团带队”的职责,每学期至少听取1次少先队工作汇报,积极调动团内资源支持和帮助少先队组织开展课外、校外、户外教育。保证少工委必要的工作经费。

17.完善团教协作机制。

将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加强对少先队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

三、组织实施。

少先队改革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改革任务落实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团组织、少先队组织和教育部门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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