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中,合同扮演着保障交易双方权益的重要角色。合同中的附加条款和免责条款等要细致考虑,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护。合同的范文仅供参考,具体应根据交易双方的实际需求进行定制。
租山地合同篇一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
合同。
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
通知书。
》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6、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出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发包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
承包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_______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具体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决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块的具体四至位置,按照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须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善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第二条承包面积。
要根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_______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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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山地合同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云霄县和平乡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义华、王义平、杨庭先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云飞、王初明、王海正、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果树(枇杷树)。
二、承包期限为20xx年,自20xx年05月05日起至20xx年05月05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200元,每年共计6000元(面积为30亩),20xx年共计120xx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果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20xx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合同法》、《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 县 镇(乡) 村 组的荒山、荒地
亩(面积以实际开发的地形图面积为准)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元(大写: ), .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 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 (抵作以后租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的50%(面积以林权证为参考);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区)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2)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3)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4)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5)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3)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2)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3)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4)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2)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4)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租赁期满后的处理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盖章或签字) 承租方:(盖章或签字)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
委托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内 容 结 束 ]
租山地合同篇四
出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进一步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山地资源,促进农林业生产发展,建设高效绿色产业。现决定在甲方所位于:开发农林业。甲、乙双方特订立山地承包合同书,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承包方式:乙方自行筹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承包范围:甲方自愿协商将其所位于的山地出包给乙方农林业开发,共亩。
三、承包期限、承包费及其付款方式:
承包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如合同期满时,林木未砍伐或出售完毕,林地承包期限可顺延至林木砍伐出售完毕为止,延期时间不能超过5年,所延时间的承包金按本合同分解的年付标准支付。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如无异议,可顺延至下一个承包周期。
承包费每年付款一次。以每亩每年元人民币计算,共元/年,于本合同书生效之日付款,今后以此类推,在每年该日一次付款当年承包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原则将山地承包给乙方经营,并经过村委会同意,确认乙方承包行为符合法定程序,乙方合法取得林地的使用权,保证乙方的承包程序合法。
2、因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及合同规定,导致纠纷、影响乙方生产经营的,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3、甲方必须确认勾图范围内的林地确属甲方所有,并保证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在承包林地范围内部分林地无法种植的,乙方有权从应付而未付甲方的林地承包金中扣除无法种植的相应林地面积的承包金。
4、全面负责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并协调与当地的关系,否则,乙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5、现有的道路必须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发生故意毁路、拦路、设卡及收费等现象,否则,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修建的林区道路,途经非承包的农田、坡地、水塘等需占用的土地由甲方协助解决。
6、必须协助乙方取得合法经营的相关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负责,林权证、采伐证由乙方保管。
7、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和生产管理秩序,防止村民盗伐或以其他形式破坏乙方林木或其他财产的行为。承包期内,不得在乙方承包地内种植林木和其他林农作物、开矿、取土、采石。如发生火灾、盗伐等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必须协助乙方和相关部门处理责任人。
8、合同生效后,甲方必须在10天内自行清理发包山地范围内一切作物和建筑,否则,乙方有权处理该承包山地范围内一切地上附着物。
1、乙方除缴纳承包金外,有权拒绝甲方摊派的各种费用。在承包期内,如上级有拨给营林及相关设施的补助款等归乙方所有。
2、乙方自行决定造林树种及搭配种植经济作物、耕作方式、林木的采伐期及产品处理方式及其他相关的经营管理活动。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范围内建造所需的设施(含管理用房和其他附属生产、生活设施)。
3、在承包期内,可自行转包、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收益归乙方所有。
4、由于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阻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或乙方已完成的工作被甲方的村民或任何第三方恶意损毁、破坏,经协商处理不能解决,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解除承包合同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合同解除后,甲方退回乙方已支付的所有土地承包金,并赔偿乙方的损失。
5、承包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承包方有权直接向已分配获得土地承包金的农户追讨。如该农户拒付,承包方有权起诉农户个人。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的续包权。
6、承包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归甲乙双方共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7、如乙方不再继续承包,(包括生产、生活设施)归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清理完毕。
五、其他。
1、因大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泥土填埋非承包的水田、旱地的,与乙方无关。
2、合同的附图及其他附件或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出具书面同意书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包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林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
4、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5、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形成书面文件。协商不成则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在承包期内擅自收回土地,造成合同终止。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包括已投入的前期费用、生产的资金、劳务费、承包金、服务费、林木资产价值及相关费用等,并按照土地承包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
2、甲方在签订或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存在虚假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必须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本合同书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公开协商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租赁位置和面积。
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山地位于村,以实际丈量为准。
具体面积、位臵以合同附图为准。附图己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乙方配合甲方做好赛辉村娄新高速西连线高速公路管理处边三角空地十多平方米左右山地一块给乙方使用。该山地上农作物、树木、小广告牌及其他矛盾由甲方负责拆除、解决。
第二条山地用途。
山地用途:合情合理的原则办企业(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35年,自20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限内土地经营使用权、管理权属乙方,所有权属甲方。
第四条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
租金:初始每亩租金人民币捌佰元整,之后按每五年5%上调,即第一至五年租金800元/亩,第六至第十年租金840元/亩,第十一年至第十五年租金882元/亩,第十六年至第二十年租金926元/亩,第二十一年至第二十五年租金972元/亩,第二十六年至第三十年租金973元/亩,第三十一年至第三十五年租金1022元/亩。
支付方式:在签订本合同同时一次性支付前叁年租金,之后每年九月份支付下一年度租金。租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所租土地拥有所有权。乙方按本合同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管理权(产权证由乙方保管)。
2、甲方有权对乙方租用的土地使用进行监管,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所有租赁的土地。
3、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实施的严重损害土地资源和其它资产的行为。乙方有权在租赁期间对所租赁的山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投资建设。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临时用地等)。
4、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收取租赁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按本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不得随意提高租赁费用。乙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及时缴纳租金。
5、甲方有义务按本村村民同等待遇向乙方提供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接入和使用。水电搭火的接入,甲方配合乙方协调相关手续,但水电费用由水、电部门规定核收。乙方有义务遵守甲方村里的水、电、路相关规定使用、缴费。
6、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明确终止合同,不再续租,甲方可以自行处理该土地;如乙方要续租,甲乙双方提前半年时间共同协商,但甲方必须在同等条件下按娄星区周边村组当时的土地价格上浮10%优先续租给乙方。
7、甲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之初,处理好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纠纷,确保所有租赁土地能够顺利交付给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所涉及的租赁土地出现纠纷,甲方有义务负责解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通过减免租金或依国家法律规定进行现金赔偿。如因乙方经营行为对周边农户造成侵权,引起土地纠纷,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处理,协调处理费用和乙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告知甲方,并必须经求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对此主张任何权利。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甲方与再包方签订有关事项的补充协议。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2、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及时交付租赁土地、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3、如乙方不按时足额支付租赁费用超过3个月,且经甲方催告仍不支付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拖欠的租金按2%的月息支付利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以上之约定,即视为违约。
2、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须向乙方退还乙方预付的租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甲方不予退还乙方预付的全部租金,并且解除此合同。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导致合同解除,应当分别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特别约定。
1、在租赁期间内,如遇国家征收,本合同按不可抗力。
原因解决,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和征地部门共同协商,征收所得土地费按当时征地时土地实际性质所征得的金额和征地政策规定的土地基本青苗费归甲方所有,企业相关的投资建设、地上、地下及基础设施及房屋等资产设施青苗附属物的补偿、赔偿等归乙方所有。另外,国家、集体的一切权益按本村村民同等对待乙方(包括承包人的家庭成员在内)。
2、合同到期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有权处臵自主经营期内投资建设的全部资产,但不得影响甲方重新招租或收回自主经营。甲方给予乙方30天的时间处臵固定资产,乙方未及时处臵的固定资产归甲方免费接管并使用。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报请娄星区百亩乡土地经营流转服务中心同意后生效。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娄星区百亩乡经济经营管理站备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六
根据《民法典》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_______东至:_______现 西边; 南至:_______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_______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________年不变,即从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_______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____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七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__________________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_________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__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东至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南至__________________为界;西与______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______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_________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_________%,即每年_________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_________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租山地合同篇九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的名曰的山地租赁事宜,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同意一致达成:决定由乙方租用甲方上述山地种植速生丰产用材林。在此,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如下条约:
一、 承包范围及面积
租赁的林地位于 村 (小地名叫 ),总面积 亩,林地的具体位置和四至界址(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以双方签名确认的万分之一地形图(图幅名称:,图幅编号: 实地勾绘的红线范围内为准(详见附图)。其测算方法为:用万分之一地形图勾绘的界线按水平面面积求算。
二、 租期及承租形式
1、起止期限:年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计 年 日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乙方开垦通往租赁山林道路(4米宽,从 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和让予甲方速丰桉第二次砍伐收益,作为承包金支付方式。
三、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 乙方必须在签定合同
道路标准为:4米宽,从至,能满足木材运输基本要求。
2、乙方租用该山地使用期间,可以根据自己现定的经营项目需要,在租赁范围内,修整道路以及安装水电设施,但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乙方租用该山地,如因修路使用到其他的林地、旱地、水田的,乙方理应尊重甲方进行协商,甲方予以配合支持乙方,乙方要按双方商定及有关政策标准给与合理的补偿。
4、乙方租用期间,如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水灾、病虫害、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而无法经营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合同。
5、乙方租用甲方的该山地经营所产生的正、负效益,即自负盈亏,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一切债权债务及其他所有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6、乙方合法经营上述林地所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四、甲方的责任与权力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3、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4、甲方有义务自觉维护乙方的财产安全,不得破坏乙方经营的所有设施。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因灌溉林树、修整道路、安装水电设施所需的条件和便利。
5、如果发生盗伐和山火,甲方有义务组织人员扑救,尽力协助乙方处理工作保护乙方的财产安全。
五、违约责任
1、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他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3、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4、如因政府行为的征地需要,双方均不属违约。
六、纠纷处理
如果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调解不成时,由当地政府负责协调解决,调解宣告失败时,双方均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租山地合同篇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马坝镇欧湖村组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共28.85亩出租给乙方作农业生产经营使用。其中村民赵玉国1.1亩、欧清河0.23亩、赵玉兵0.2亩、李国华3.1亩、赵清高4.9亩、赵清民9.65亩、赵清平1.4亩、赵玉银1.62亩、欧清普1.97亩、欧清堂1.38亩、欧清海3.3亩。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20xx年元月10日起至20xx年元月10日止,共(大写)壹拾柒年。
三、租金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每亩年租金700元,共计20xx5元,大写:贰万零壹佰玖拾伍元整。以上租金考虑到租金的上涨趋势,可作适当调整(即约定的租金每四年作一个调整周期,即调整日期为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0日,20xx年1月10日。调整后的价格为580斤水稻的当日市场价作调整),在调整期内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二)租金交付方法:租金为每年一付,即每年的1月20日预付当年的租金。
(三)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青苗费400元/亩;。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土地相关水工费等各项税费。
(三)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缴纳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期内发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
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双方合同终止后,国家的补贴补偿与乙方无关,归甲方所有。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年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乙方于租金调整后的第2年交付甲方1年租金作为押金,此金额作为租金调整期的第4年的租金。
(二)、乙方在不影响甲方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可享受甲方的水利方面的便利。
(三)、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村委会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从事农业开发、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十三份,甲方村民、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章)代表人:
见证日期:
租山地合同篇十一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4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租山地合同篇十二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鉴证单位(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十三
甲方:小组乙方:
乙方为发展个体经济、扩大种养业规模,需要甲方处于南村南机坳一块山地开发利用。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如下转让协议。
1、甲方同意转让山地的永久使用权给乙方。具体山地界址为:东以南村坑口刘街生澡堂墙过2米处为界;西以原水泥厂拆除的房屋屋基为界;北以原遂井公路老路沟边(南进一米)为界;南以靠山掘进10米为界。共计总面积约平方米。
2、乙方以每平方米元的转让并青苗补偿费购买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共计人民币元整。一次性从银行转入甲方账户。
3、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所产生的后期费用(如山地平整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概不负责。
4、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若乙方在开发利用过程中遇到有关纠纷,甲方有义务协调解决。
5、此山地转让永久性使用权后,乙方如需要在此地建房舍,则甲方代表应在乙方申请表上签字。
6、乙方获得此山地的永久性使用权后,不得转卖。
7、以上协议条款双方表示无异议,应共同遵守,永不反悔。款项付清,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此协议一式九份,甲方执七份,乙方执一份,村委会执一份。协议订立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租山地合同篇十四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山地地名及四周。
承租山地的面积为__________山地,面积以实际量度面积为准。
承租期限自按甲乙双方口头协议为准,如租赁时间到期(除政府征用外)应续签办理租赁合同。
租金按__________元
1年在甲乙双方签订承租合同,以原承租合同时间为主,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________________元, 年付一次,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1、承租期内,如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内的土地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条件归还租赁土地。
2、承租期内,如甲方需用租赁山地用作建设住房的需求,乙方必须归还租赁土地。
3、经双方签名(盖章)确认,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与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的与此山地有关的任何合同或协议均不能生效全部作废。
1、如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处理。
2、双方代表如有变化,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及长期使用。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开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租山地合同篇十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 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租赁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元给乙方。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时间:
租山地合同篇十六
甲乙双方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士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征得该地所有权人同意下,就甲方承包经营的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依照《民法典》、《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相关法规,自愿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
一、出租标的物。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县镇村组的荒山、荒地。
亩整体出租给乙方。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与现有林权证期限一致,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每亩每年___________元。
2、租金以现金人民币每年支付一次。签定合同之日,乙方首先支付甲方林地定金;合同签订60日内,甲方将该地权属过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乙方取得林权证之日,即付给甲方年租金的50%;乙方工程开发炼山后,以实际验收的可开发面积为准,付清其他剩余款项。
3、甲方对乙方实际开发面积的测量如有异议,可请所在县以上单位林业局复测,复测过程必须有乙方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确认。复测结果如与乙方测量结果相差超过6%,则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由甲方负责。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按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
甲方有权对租赁前林地林木进行砍伐,林木收益归甲方;。
合同签订前,国家拨发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甲方有权对该山地林业生产活动进行监督、维护,对林地经营用途进行跟踪;。
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权到该地开发项目中优先务工。
2、甲方的义务。
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已征得家庭其他成员同意,甲方具有签署租赁合同的资格;。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的生产经营开发,不得偷盗,损害林地作物;。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林权过户等一切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如欲用该地进行综合开发须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相应手续时,甲方与村委会应予协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租赁地;。
乙方可以以租赁地作抵押进行贷款;。
乙方可以开发的租赁地向政府等部门申报项目补助、扶持资金等全归乙方所有;。
乙方对甲方所在地的公路、道路享有通行权利,且甲方不得以现有的公路通行便利为由而向乙方收取相关费用。
2、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土地使用用途;。
乙方对租赁地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不得将林地荒芜,合同签订两年内,乙方应全部开发所有林地,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林地。
五、特别约定。
4、甲方按山林荒山状态整体交付乙方使用开发;。
5、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部分或全面履行时,甲乙双方可视情况自然终止或部分终止、变更合同。
6、乙方原则上同意甲方群众依据历史习惯在租赁林地葬坟,但不得损坏乙方的林木。造成损失时,甲方应责成损害人赔偿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3、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应每次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元。租金延付一年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的损失自行承担。
1、租赁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续租期加上已租期不超过70年。
八、争议管辖。
本合同产生争议时,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处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再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上级相关主管部门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租山地合同篇十七
甲方:
乙方:
甲方经本组群众讨论,同意将属于本组所有的山坡地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今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将所辖坡面的经营使用权承包给乙方,由乙方管理经营使用具体四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一)甲方权利义务。
1,对山坡拥有所有权,合同到期调整权,并对乙方管理山坡林进行监督。
2,有权要求乙方按数上交承包款。
3,有义务保护乙方在山坡内的一切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合理经**坡林。
2,有权拒绝甲方在合同期内对山坡林进行调整。
3,承包期内有权禁止他人在承包区内的`所有非法行为。
4,有义务管理所辖坡面,不得转让。
5,有义务按时按数向甲方交纳承包款项。
1,承包50年,自2013年1月1日至2063年1月1日。
1,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损失总额5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违约应向甲方交纳承包总价款50%的违约赔偿金。
3,本合同不因双方当事人的变更而变更。
1,本合同有不尽事宜需要补签,必须经双方协商好,监证单位同意方可有效。
2,合同到期后可按当时物价、形势、政策变更,如继续向外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司法所存档一份。
4,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群众代表:
租山地合同篇十八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____县和平乡吉坂村滑石板山地(四至界限:东起王xx、王xx、杨xx地埂;南至滑石板大沟;西至王xx、王xx、王xx、苟清山地埂;北至路)。合计30亩山地承包给乙方种植果树(枇杷树)。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亩每年200元,每年共计6000元(面积为30亩),________年共计10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
四、包费支付方式:于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付清:
五、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有土地纠纷,有甲、乙双方共同负责解决。但乙方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使用时,甲方不予负责。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果用途。
七、在土地期限内,乙方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和对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并且享受国家林果政策补助(其余所有补助如退耕还林等属于甲方享受)。同时一切生产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在承包期内,乙方有对土地的流转权,但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流转活动。
九、随同土地的承包,甲方将原铺设的水管的使用权一并交付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同时做好对水管维护管理和对水管的更换,费用乙方负担,如有纠纷由甲方协助解决。
十、土地承包后,乙方要注意安全生产,若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在承包地上的一切地面附着物、设备(水池、电路等)、生产用房等,无偿归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毁坏、拆除。
十二、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支付对方总承包金额(________年承包费)2倍的违约金。
2、甲方违约造成乙方损失的。除上述规定外,还应承担造成的损失和支付造成实际损失的当地同期银行利息3倍的处罚。
十三、协议生效后,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和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各持一份。
十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山地合同篇十九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山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大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共建和谐家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建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山地承包方案,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并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及面积。
山名:
四至范围: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洛江区镇(乡、街道)(大班-小班),主要树种,面积亩林权转让给乙方(不包括森林内的野生动物、矿藏及埋藏物等),具体范围及各项森林资源调查因子见林权证,位置见林权证附图。
二、种植承包经营年限。
起止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年。林地上所有种植的林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形式。
承包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年,面积以林权证确定数字为准。付款方式:承包费按年度分批次支付。第一年度的承包费在本合同生效的第二天一次付清,以后在每个年度的第一个月支付该年度的承包费。
四、现有森林植被处理办法。
经林业机构对发包范围内森林植被的调查测算,合同范围内林分蓄积量为立方米,其中松树类立方米、其他阔叶树立方米;另外,山上还有经济林树种株。经甲方讨论定价后,甲方同意以总价元出让给乙方(或现有森林植在本合同签订年内被由甲方自行处理采伐处理,乙方只承包空山。或现有森林植被由乙方代管理,到采伐年甲乙双方按甲方:乙方的比例进行收益分成)。
五、承包经营项目(承包土地用途)及相关问题处理:
1、承包林地用于发展林业基地,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2、乙方在承包期间拥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独立支付相关费用并享有其收益,同时山林管理费以及轮、采伐时等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缴费。
3、乙方可以开石围筑、深挖、整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换卖土壤、石头及地下矿产,地下出土归国家所有,地下资源归甲方所有。如遇土地征用,征用赔偿由甲乙双方与征用方共议。
4、乙方不得进行掠夺性开发或经营违反国家环保、土地使用项目,注意保护承包周边环境承包区内水土保持,因开发、开采导致的破坏,乙方负责相关的法律责任。
5、开发期间,双方必须共同维护基地内的安全稳定,预防森林火灾,未经乙方同意村民不得乱挖种、毁林开荒、盗伐林木、乱砍枝头,肆意猎捕、放牧,对破坏森林者,甲方应按当地的乡规民约处理或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承包期内乙方建设的水、电、道路的养护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7、承包经营期结束前,乙方只能按植物正常的生长期采伐。承包期满后,甲方如要继续发包,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继承包的权利。
六、甲方的其它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山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甲方必须教育村民,自觉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利。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开发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监督乙方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度或下一个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否则甲方可以无条件收回尚未种植的山地。
3、甲方保证对发包的山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因山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4、乙方在生产作业、抚育管理中所需的劳动力,甲方在同等技术要求和工价条件下,有优先选择权。
5、乙方在争取上级的项目扶持资金等,甲方必须在其能力范围内对乙方手续办理上给予方便。
6、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的使用权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1、乙方自行负责林地准事宜,以及从育苗、造林、管护至林木采伐的个道工序所需资金。
2、乙方应在林地准备工作完毕的当年的或下一年度完成上山定植工作,同时应按技术规程及时做好林木的补植事宜。
3、在承包经营期间,所需的税费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作任何投资。
4、乙方不得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或变相转包,但有权以合作方式引入资金。乙方与他人的合作不改变乙方的承包主体,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必须独立承担合同中的规定责任。
5、乙方不得闲置土地,乙方的种植经营活动应无条件服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因乙方违反国家法律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收取承包金,乙方应按违约规定缴纳。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
6、在承包经营期间,乙方争取的上级项目扶持资金、物资等归乙方发展生产专用,甲方必须在手续办理上给予支持。
7、由于社会经济效益的变迁,人民币的币值改变,双方应协商作临时调整,以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否则应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政策性因素或其它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视为合同终止。
2、如乙方未按规定种植林木,使山地抛荒,造成资源浪费,经甲方警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另行发包,收取的租金概不退还。
3、如甲方违反上述合同或违法干扰乙方,或无故解除合同使乙方无法正常种植经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4、开发前如出现与外乡镇的争议地而造成无法经营的面积,经双方协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有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给乙方经营。如乙方经营后出现争议的,由甲方承担争议面积的种苗款,同时由甲方划出与争议地同等面积的山地补给乙方经营。
九、在租赁开发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基地内的山林地,甲方应协助乙方理顺补偿事宜。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另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公证机关份。
甲方代表(签名):
(以下无文字)。
乙方代表(签名):
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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