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我们过去一段时间内所做事情的一个梳理和总结,是我们进步的一种方式。写总结时要注意语言简练、措辞准确,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以下是一些经典总结的范例,希望能够激发大家的创作灵感和写作潜力。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一
为充分发挥企业和科研院校的各自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在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经甲、乙双方商定,就联合培养项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方拟订的科研课题,经过_________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核,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进乙方(_________)博士后流动站:研究的课题是:_________;立项单位为:_________;进站时间为:_________;出站时间为:_________。
2.甲方负责提出博士后的研究课题并提供课题所需的研究经费,根据需要配备助手和有关人员;乙方为博士后选派作为导师,并根据博士后工作需要,提供实验条件、配备科研所需的人员。
1.进入乙方流动站的博士后人员其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乙方流动站(在职博士后人员除外),并由乙方流动站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的工作条例和管理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如因博士后人员的个人因素给甲乙方带来损失或不良影响,甲、乙双方有权处理。
3.博士后人员在项目小组的协助下,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须经甲方同意和乙方专家评审确定。
4.甲、乙双方共同实施对博士后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科研工作考核,定期作好对博士后科研项目的检查、进度监督控制和评估,及时协调处理博士后科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5.博士后在站期间若因甲方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处理。
6.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乙双方不单独给予办理出国手续,不安排与课题无关的工作。
7.博士后在站工作时间一般为两年,若需延长者,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最长不超过半年。
1.博士后人员科研工作结束,项目完成后提交论文等科研成果,经甲、乙双方对其科研成果进行评审,对其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出站手续。
2.博士后一般不得中途离站,但对于不能胜任科研任务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离站或勒令退站,人事组织关系转回原籍。
1.甲方每年为每位博士后提供_________元日常经费,用于支付博士后的工资、生活补贴、实验材料、图书资料、行政管理费和指导教师费等,由乙方负责管理。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在甲方进行研究,乙方一般不提供住房,如确实需要乙方解决住房由甲乙双方商定。
3.科研经费由甲方管理。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需在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报告中提出,由甲方领导审批,经费的使用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办理。
4.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社会保险,按_________的规定执行。
5.博士后在乙方流动站期间由于使用仪器设备、配备助手等产生的费用双方协商后按实际需要决定。
6.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日常费用,经乙方同意,博士后人员可以携阶段性研究成果在相关行业企业中继续进行博士后研究工作或离站就业。同时甲方需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由甲方提出课题并提供研究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甲方完成的研究项目,其研究成果权属甲方。
2.博士后在甲方进行研究工作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若属于甲方机密,则在协议有效期及有效期后的`_________年内,乙方和博士后人员负有保密责任。在此期间,乙方和博士后如发表与该成果相关的论文或进行相关的学术交流,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国家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或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国家如有新的规定,本协议的未尽事宜或未明确部分按新规定执行,甲、乙双方须自觉遵守国家的规定。
3.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4.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导师、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局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二
乙方:_________。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着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三
乙方:xx大学。
丙方:博士姓名:身份证号:
xx大学(以下简称乙方)与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对博。
士(以下简称丙方)进行考核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研究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乙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决定联合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2、甲方和乙方联合招收博士后。甲乙双方负责对甲方提出的博士后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乙方负责办理申报、进站、出站等手续。
3、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由甲、乙双方派导师联合指导。甲方由负责,乙方由负责。
丙方在站工作时间拟为:年月至年月。
研究题目:,课题研。
究费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根据课题需要协商确定),特殊项目经费另行申报解决。
4、博士后在站期间,甲乙双方导师负责指导博士后在sei、ei。
方进站后一个月内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
5、甲方负责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住房、工资、生活补助和福利开。
支、缴纳社保(根据当地水平)。甲方也负责博士后的研究经费科研工作需要的资料费和差旅费并同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丙方子女入学、户口由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办理。
6、博士后根据需要主要在甲方进行课题研究,甲方负责其日常。
管理。如需要,乙方可为博士后办理临时工作证和图书阅览证。乙方在图书资料、实验设备等方面为其提供方便(使用实验设备按乙方有关规定办理),丙方在乙方工作期间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提供(不含在甲方支付的管理费中)。在甲方开展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工作期间的日常管理由乙方负责,丙方应遵守甲乙双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7、博士后一般不允许提前或延期出站,若研究工作需要延期出。
站,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时间,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一年。延期三个月(含)以内的,甲方不再增付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超过三个月,甲方要在办理出站手续时向乙方提供实际延长期的xxx元/月〃人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延长期所需费用由甲方和博士后协商解决。
8、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研究成果按博管发。
发表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学术论文,除丙方署名外,均应注明甲乙双方单位,三方署名顺序为:丙方、甲方、乙方。
9、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得申请到国外做博士后、进修和科研合作,如因研究工作需要,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出国参加国际会议或短期交流,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费用由甲方负责,出国(境)手续由甲方办理。
10、博士后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半年或事假累计三个月以上。
者,应终止其研究工作。对于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劝其退站或取消其博士后资格。乙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1、甲方(乙方协助)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科研工。
作及表现进行中期考核。
12、博士后完成研究计划,由甲方组织、乙方协助进行博士后出。
站答辩考核,提出鉴定意见。对其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提出建议意见,如使用单位需要,离站时评审专家可以认定丙方是否达到高级专业职务任职的基本条件。
1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全国博管办。
备案。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1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丙方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四
为促进高校博士后流动站和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学、研相结合,共同促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根据企业产品开发的需要选择博士后研究课题,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就博士到甲方从事课题研究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称:博士后)进、出站和博士后证书等有关手续。
2.负责安排相关专业的教授作为博士后的指导教师。
3.负责为博士后办理_________(院校)工作证、借书证,为博士后在乙方查阅资料提供方便。如博士后使用乙方的仪器设备等,其费用从博士后项目经费中列支。
4.负责博士后出站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其评定条件按_________有关规定办理。
5.负责博士后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的上报工作。
6.协助督促博士后制定_________年在站研究工作计划和不定期检查博士后阶段性工作。
二、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2.博士后在站_________年期间,甲方每年付给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_________博士后工作行政管理费。博士后进站后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中期考核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如甲方因科研工作需要延长博士后在站时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有关费用。
3.提供博士后公寓配套的生活设施,并协助安排在站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入托、上学和博士后的户籍管理等事宜。
4.指派相关专家作为项目指导人,并成立指导小组和指派相应的科研助手。
5.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甲方付给乙方指导老师元人民币指导费,应在博士后进站后1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一年的费用,在博士后中期考核完一个月内向乙方支付第二年的费用。
6.博士后根据课题工作需要提出到省内外调研、收集资料和进行实验工作,由甲方管理部门审批,尽量予以满足和支持。
三、其它。
1.博士后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2.博士后研究工作由甲方提出研究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博士后主要在甲方完成研究工作,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3.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完成博士后在站研究的项目,或乙方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甲乙双方应预先明确该成果的归属和分享办法。
4.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5.博士后在站期间单独或合作发表的科研论文、出版著作,由甲乙双方和博士后共同署名申报成果奖励。
6.在站期间若出现博士后中途退站或不适合继续留站工作,由甲乙方商定,中止其在站工作,并停止供给博士后一切相关经费。
7.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商量无效,由_________仲裁解决。
8.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一份,_________省_________一份,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一份,博士后本人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五
为加强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一、培养目标。
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要求做到: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能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3年。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5年;以硕士博士连读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包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的研究生)自转入博士阶段起学习年限为3—5年;本科推荐免试全日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年限4—6年。非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简称为非全日制博士生)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学习年限的,应提前半年由博士生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院批准、备案。
三、培养方式。
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或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制。指导小组可以由明确的导师和副导师组成,也可以是导师与3~5成员组成。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担任。副导师及指导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提名,由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对于入学后因特殊原因需更换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北京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更换导师申请表》,经原导师、拟更换导师、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拟更换的导师与原导师的研究生方向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对于入学后需要增加副导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及所在学院审批同意,报研究生院备案。
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可以相互交叉,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所要求的学分。
四、学科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是进行博士生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博士生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研究方向、课程与学分、学术活动、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要求等。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本学科特点制定。
博士生培养方案应规定博士生在本门学科应掌握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的广度和深度,对研究方向及相关学术领域的前沿动态应掌握的程度。培养方案应由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经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导师应在博士生入学两个月内,根据本学科的实际情况,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方向和博士生的特点,制定博士生的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中应有明确的学位论文选题范围,明确对课程学习、文献阅读、科学研究、学位论文、实践环节等要求和进度安排。培养计划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切实可行,发挥博士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博士生培养计划经导师及指导小组讨论审核后报学院批准,一式三份,博士生、导师、学院各一份。
博士生的培养计划是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的主要依据,培养计划确定后,博士生和导师均应严格遵守。
六、课程学习。
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学位课分公共课、学科专业课,非学位课分必修环节和任选课。学校对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要求为12学分,其中学位课7学分,非学位课5学分。各学科可在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规定本学科的课程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的需要,在导师指导下选择适合的课程学习时间,在申请答辩之前应修满专业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要求的学分。
直博生以及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必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前完成。
1.学位课(7学分)。
(1)公共课(3学分)。
现代科技革命与马克思主义(理工类),1学分。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思潮(人文社科类),1学分。
第一外国语,2学分。
(2)学科专业课:不少于4学分。
2.非学位课(5学分)。
(1)必修环节(5学分)。
前沿讲座:要求博士生至少参加8次学术报告,记2学分。
博士论坛:要求博士生至少做学术报告2次以上,记1学分。
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记1学分。
论文中期检查:通过者,记1学分。
(2)任选课。
第二外国语:2.0学分。第一外语非英语,必须选修英语为第二外语,第一外语为英语,第二外语可以免修。
(3)补修课程。
对硕士阶段非本专业的博士生,应由导师指定补修若干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入总学分。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设置除按上述博士课程要求外,要求完成本专业硕士方案中学位课与任选课的相应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7.0分,学位课24分,非学位课13分。学位课中公共课8分,基础课4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12分,非学位课中必修环节5分,任选8分。
博士生选课必须按照所制定的培养计划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因故必须变动已选课程的研究生,应经导师同意,在选课期间进行修改,逾期不再受理。如选课后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对于未办理选课手续的研究生,研究生院不承认其学分和成绩。对于课程学习缺勤时间超过课内学时的三分之一的研究生,取消其考核资格。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应在考前请假(因病需有医院证明),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查批准后方可缓考,全校性公共课、基础课需报研究生院审批。
课程考核不合格的课程一律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重修通过后的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但须注明“重修”字样,计算学位课程加权成绩时按“60”分计算。课程选课后,未经批准而无故缺考者,按旷考处理,成绩按“0”分计,经研究生院批准可重修一次。
七、资格考试。
进入博士阶段前的学科综合考试,重点考察其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所必须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科研能力。
2.资格考试的条件。
(1)博士生参加资格考试前须修满全部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合格;
(2)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和科研工作的态度,经审核合格。
3.考试组织与方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由学院组织安排,可根据各学科特点组织资格考试委员会,并根据学科专业对博士生培养的目标要求及培养方案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内容。
4.考试时间。
博士生资格考试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
未通过资格考试者,可给予一次补考机会,一般应在半年内完成。若两次资格考试仍未通过者,中止其博士研究生培养,作退学处理。通过资格考试者,继续博士阶段培养。
八、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的核心是体现知识创新,通过科学研究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的最重要的环节,是对博士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的过程。
1.论文要求: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的研究成果,对我国科技进步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够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反映作者在本学科上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2.论文选题:博士生入学后在博士生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了解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发展动态,并在此基础上确定论文题目,要体现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先进性。
3.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直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应在通过资格考试后根据工作学习进度情况确定进行。
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研究内容的预期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知识和工作积累;
博士生的开题报告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范围内公开进行,由博士生导师组织。
相关学科3-5位专家(3位以上教授),对开题报告进行审查。
开题后,由于特殊原因需更换选题的,须重新进行开题,或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写明换题原因,及新选题的具体内容,内容与开题报告的内容相同,报所在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批准后按新选题进行研究工作。
4.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开题半年后进行,具体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学位论文工作情况确定,各二级学科应组织考查小组(3-5名教授组成),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博士生须提交学位论文工作的阶段性总结,包括已完成的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以及所获得的初步结论、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需要继续完成的研究内容,同时介绍论文发表情况;考查小组针对博士生论文工作的汇报情况提出进一步的工作意见。
5.学位论文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应在博士生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博士生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成果可以在博士学位论文中应用,但不能作为博士生阶段的科研成果。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而完整的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的成果必须有创新性。学位论文的内容要求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数据可靠、计算正确,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层次分明、文字简练、图表清晰。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指出本人所做的工作。
学位论文应包括:
(3)对所得结果进行概括和总结,并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看法和建议;
(4)给出所有的公式、计算程序说明、列出必要的原始数据以及所引用的文献资料;
(5)凡引用他人的科研成果必须明确注明,与他人合作的部分须说明本人的具体工作与贡献。
6.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要求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按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通过者,方可申请正式答辩。
7.学位论文送审、答辩:博士生完成各培养环节,通过预答辩,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研究成果要求,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北京交通大学关于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匿名送审的若干规定》、《北京交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执行。
九、其他。
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正式取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后,不得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若无法完成博士学业,按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或肄业处理。
十、附则。
本规定自通过校长办公会议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六
现如今,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七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应依据以下约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商管理硕士校企联合培养机制。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八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丙方:**博士,身份证号:
本补充协议是在2017年月日与西安理工大学签订的《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的基础上,另行补充甲方**有限公司与乙方流动站导师**、丙方博士**之间的费用金额及支付进度事宜。
一、甲方责任。
1、为丙方提供3000元/月(含税)的基本工资,每月月底前支付当月工资。
2、为丙方提供住房(小于等于7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家具及电器),若丙方自行租房,月租金2500元/月(含税),租金按照博士后在站年限分两年支付;第一费用应在博士后进站后6个月内支付,第二年费用应在出站前支付。
3、为保证乙方指导,甲方支付乙方导师指导费1.0万元/年(含税),指导费按照博士后在站年限分两年支付;第一费用应在博士后进站后6个月内支付,第二年费用应在出站前支付。
二、乙方责任。
1、负责丙方在站期间的科研指导和定期检查考核,督促丙方及时提供相关费用的发票。
三、丙方责任。
1、丙方从进站日开始算起,进站后每半年提供给甲方等同于半年工资金额的发票。
2、如果丙方自行租房,在进站后6个月内提供第一租金发票,在博出站前提供第二租金发票。
3、由于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等仍在西安理工大学,由丙方自行联系西安理工大学代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甲方:
(公章)代表签名:
日期:2017年
乙方签名:
日期:2017年
丙方签名:
日期:2017年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九
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丙方由乙方负责培养和管理,学制________年。
二、丙方培养费每人每学年_________元整。甲方须在每学年开学前将当年的.培养费汇入或交付乙方,否则其丙方不能办理注册手续。丙方若延长学业甲方须续交培养费每学期(不足一学期按一学期计算,以此类推)人民币_________元整;若丙方培养费未付清,则毕业论文不予答辩,并按乙方有关规定处理。如因故退学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三、丙方在读期间,其人事档案、户口、工资等仍保留在甲方,医疗费用、副食品补贴、困难补助及其它待遇均由甲方负责,党团组织关系需转至乙方。
四、乙方依照国家及_________研究生教育的有关规定对丙方进行培养与管理,丙方在读期间如违反校纪校规或由于其它原因不宜继续培养,乙方将终止其学业并退回甲方。
五、丙方毕业前如申请博士后工作或出国留学,须由甲方出具同意公函。
六、丙方毕业后仍回甲方工作。其学籍档案由乙方转至甲方(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议定。自生效日起,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或无故中止协议。否则,由此而造成对另方的经济损失应予赔偿。
八、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双方各执一份。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
现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乙双方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乙方全力支持甲方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工作,与甲方合作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进入甲方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人选。拟进入甲方博士后工作站的侯选人名单由甲方提出,乙方可提出协商意见,再由甲方根据其意见和建议确定最终人选。
1.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甲方博士后工作站时间一般为_________年,期间主要在甲方工作,因课题需要经甲方同意可有部分时间在乙方工作,但每年不超过两个月。
2.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将按《》以及相关规定联合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管理由甲方负责,在乙方工作期间的管理由乙方负责。
3.甲乙方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和出站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其户口落在乙方所在地、人事关系和组织关系落在甲方。
4.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后,甲乙双方共同组成专家指导小组,每个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一个专家指导小组,每个专家指导小组由_________人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_人,共同或分工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其相应的专家指导小组的职能自动终止。
5.甲方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的行政管理费和专家指导费。行政管理费确定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专家指导费确定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将该经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帐的有效凭证。如甲乙双方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确需延长,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的上述费用。
6.甲方根据课题需要和有关规定,确保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课题研究经费。
7.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及甲方乙双方的有关规定,每年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工作及其它方面进行定期考核或不定期的工作进展检查,考核结果存入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档案。
8.乙方负责专家指导小组乙方成员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课题、研究计划实施的监督与协调。
9.提前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经甲乙双方同意并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批准可提前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满,确因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_________年,并由甲乙双方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有关手续。
10.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因个人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由乙方协助,甲方依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
11.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任务完成、工作期满,甲乙双方应共同组织专家对其研究工作和成果进行鉴定评估,专家组成员由甲、乙双方协商组成。其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1.生活经费:每年_________元(含工资、住房、配偶及子女安置、各项福利补贴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其医疗及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福利待遇比照公司员工执行。
五、博士后职称评定按有关政策办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3.甲方博士后研究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博士后研究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1)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甲方负责完成指定的研究工作,其成果发表署名为甲方博士后研究人员;(2)在站期间与甲方成员共同完成的研究成果,其署名由成果完成人员协商;(3)在站期间非研究任务的成果,署名应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本人,但该成果发表须经甲方同意。
七、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要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对定期考核不合格,违反甲方管理规定或研究课题无前景及一年后未取得阶段性成果的,甲乙双方认为不适应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应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对该博士后研究人员作退站处理,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八、乙方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同甲方博士后工作站密切合作,定期研究联合培养中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加强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工作。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颁发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异议且经协商无效,由_________仲裁。
十一、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协议中第六条第一项为永久生效,其余条款有效期均为本协议明确的博士后在甲方工作站的工作期。
十三、如在执行过程中,遇有本协议尚未明确事宜,则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国家如有新的有关规定,则按其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一
乙方:。
丙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经自愿报名,甲、丙两方录取乙方为法语合作培养班学员,现就有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培养目标。
根据甲丙双方的协议,在乙方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英语水平的基础上,丙方将其培养成为较熟练掌握法语和国际贸易、涉外法律(合同)、国际项目管理等初步知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法。
丙方负责乙方的培养,乙方在正常完成原专业学习的情况下,按甲方提出的学习内容进行培养,各门课程学习结束后,由丙方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完成学业后,由丙方颁发法语培养班结业证书。
三、培养标准。
乙方在毕业时(截止20086月30日),须达到甲方提出的下列标准:
1.必须掌握原来所学专业知识,取得所学专业的毕业证、1。
学位证。
2.法语、国际贸易、涉外法律(合同)、国际项目管理等学习内容必须通过乙方组织的结业考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法语还要通过甲方组织的法语水平测试。
3.应能用法语进行简单的会话、交流,能借助工具书进行本专业资料翻译,具备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4.初步掌握国际项目运作、国际贸易、涉外合同、涉外法律等知识,初步具备一定的涉外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体检合格。
四、甲乙丙三方的约定。
1.甲方按每人10000元标准为乙方提供资助费用,其中5000元作为基础资助费用,进入合作培养班的学员均有,另5000元以奖学金的形式作为奖励性资助费用,毕业时按成绩高低划分为三个档次,一档6000元/人,二档5000元/人,三档4000元/人,离校前一次性支付给学员,具体评审办法按甲丙双方规定执行。
2.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在校期间不得考研(包括免试推荐),也不得出国留学。否则,按违约处理。
资助费用;
5.乙方到甲方就业后,至少服务5年。五年内未经组织许可,不得考研,也不许流动到甲方以外的单位。
6.丙方在乙方毕业时负责按协议要求将乙方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直接交付甲方,并负责报到手续的办理。在乙方违约未完全承担违约责任和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不得为乙方办理任何就业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2008年6月30日止。
六、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三
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科之间交流,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协商。
广东海洋大学。
(甲方)和。
(乙方)就广东海洋大学。
级
专业研究生。
一、乙方同意接收甲方的研究生。
xxx到乙方从事论文研究工作,起讫时间:
年
年
月。
二、该研究生在甲方的导师是。
(姓名/职称),在乙方的导师是。
(姓名/职称),甲方导师为第一导师。
三、该研究生注册于甲方,由甲乙双方联合培养。甲乙双方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对研究生进行管理,该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条件,应符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该研究生培养计划中所列课程的学习、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评定均在甲方完成。
五、该研究生研究课题由研究生本人和甲乙双方导师协商决定。
六、该研究生在乙方学习和工作期间,由乙方负责日常管理并协助解决食宿场地。
七、乙方导师确保该研究生在乙方工作时的研究经费,保证研究内容达到甲方的培养要求。
八、该研究生在乙方联合培养期间,仍享有甲方提供给在校研究生的各项权益和待遇。
九、该研究生在乙方学习和工作期间所获得的成果属于甲乙双方所有,发表论文时第一作者署名应为研究生本人,论文署名应有甲乙双方导师,甲乙双方均为论文署名单位,但甲方为第一署名单位。
十、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义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由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由甲乙双方和双方导师及研究生本人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甲方导师(签字):
乙方(盖章):代表(签字):
乙方导师(签字):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四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与选拔。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三、关于研究成果的归属应依据以下约定。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四、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五
甲方:
乙方:山东大学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对丙方的博士后进站资格的审核,一致同意招收丙方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经过协商,就甲、乙、丙三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研究课题。
1.丙方在站工作时间从。
年
年
月。2.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课题为:
3.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由甲、乙双方联合指导和审核。甲方由。
高级工程师负责,乙方由。
负责。
二、管理费。
1.丙方进站后一个月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管理费壹万五千元人民币。2.丙方通过中期考核后一个月内,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博士后管理费壹万五千元人民币。
帐号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
开户名:山东大学帐。
号:***00。
1项目:博士后。
1.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生活福利费用和住房按甲方职工同等待遇,由甲方予以解决。
2.甲方提供丙方在站期间的研究经费,包括设备费、资料费、差旅费等。3.。
乙方指导人员因工作需要到甲方出差,其差旅食宿费由甲方提供。
四、成果归属。
1.丙方在站期间针对博士后课题取得的学术成果由三方署名,学术论文应注明甲、乙方单位。
2.丙方在站期间承担的甲方针对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及所申请成果专利归甲方所有。
3.丙方在站期间承担的甲方针对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为职务研究成果,丙方按有关规定享受应有的权益。
五、管理规定。
1.甲方和乙方联合招收博士后。乙方协助甲方完成丙方的进站资格审核、申报及进站、出站管理。甲方负责博士后的组织管理工作,解决博士后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及时听取博士后的意见、建议。
2.丙方进站两个月内,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并征求联系导师的意见定出在站两年的研究计划,丙方应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和接受考核。若需中途变更研究计划,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丙方在站内的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如在两年内未完成任务,可适当延长时间,一般情况下,延长期不得超过半年,延长期的生活费用等支出由甲方解决。丙方如提前完成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指导专家小组和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核,报甲方领导批准可提前出站,最多可提前三个月。
4.丙方完成课题后,由甲方、乙方组织有关专家对丙方的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丙方应遵守甲方的有关保密规定,并签定保密协议。丙方在站期间,不遵守有关规定,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乙方应向山东省博管办申请终止丙方的博士后工作。
5.丙方在站期间,原则上工作地点在甲方。如因工作需要,作短期外出,事先需与甲方协商。丙方外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丙方外出时间超过三个月,作自动退站处理。
6.丙方在站期间,其表现不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的,或因病连续三个月不能正常工作的,甲、乙双方有权将其退站或取消站籍并向山东省博管办备案。
7.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其余报山东省博管办及所在博士后流动站。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六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可以少量招收委托培养硕士生”的精神。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____年我院将继续招收若干名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现经委托单位____(简称甲方),招收单位______学院(简称乙方),委托培养硕士生______(简称丙方)。通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从______年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中确定考生______为______专业______研究方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丙方的教学按乙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学制为______年。
四、甲方每年需按委托培养学生数向乙方缴纳委托培养费______万元/生,并于每学年开学前通过银行汇入乙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不予学籍注册,并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丙方入学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仍由甲方负责,不转入乙方。甲方负责其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困难补助、医疗费及其它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六、丙方在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丙方受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行政处分,由乙方做出决定,通知甲方;丙方中途退学和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或其它原因被取消学籍者,由乙方做出决定,将定向生退回甲方,由甲方处理。
八、签订此协议书的委托单位必须有人事权,否则无权签署。在甲方单位公章处只能盖人事单位的公章,其他部门章无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招生办公室公章:
(丙方)考生本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七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北京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
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
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
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八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南京工业大学环境学院xxx(学号:)硕士研究生推荐到乙方做联合培养研究生,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推荐学生的学籍仍在甲方。
2、论文完成后需返回学校,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3、推荐学生需定期将课题大致进展情况向甲方导师作书面汇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推荐学生配备第二导师,提供难度符合硕士毕业学位论文要求的相关研究课题。
2、课题研究经费由乙方提供。
3、乙方负责推荐学生的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生活费用由乙方和学生共同承担。
4、推荐学生需与乙方签订保密协定,相关研究成果属于乙方。但并不影响甲方撰写论文并发表,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
5、学生在乙方工作期间,应提供保险,发生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的赔偿事宜,按所购买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导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十九
甲方: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丙方:研究生导师_______________。
丁方: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加强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理顺研究生联合培养过程中的各种关系,使培养工作能顺利开展,广西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以下称甲方)与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相关各方即联合培养单位(乙方)、研究生导师(丙方)及研究生(丁方)经过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将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名额分配到乙方,经双向选择由乙方将丁方分配给丙方。乙方和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认可协议的有关规定才能正式确定培养关系。
二、丁方入学后,第一学年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第二学年开始进入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丁方在乙方开展学位论文研究期间,享受乙方和丙方提供的有关待遇,同时按规定享受学校提供的有关待遇。
三、丁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培养单位的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守则和学籍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四、在培养过程中,乙方、丙方和甲方共同负责对丁方进行日常事务管理和安全管理,乙方和丙方应将丁方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及时与甲方沟通。
五、丙方负责对丁方的论文选题、论文的实验研究和论文写作等进行全过程的指导,严格按照甲方及学校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
六、在与研究生培养的有关信息收集及工作总结等方面,乙方和丙方应协助甲方的工作。
七、研究成果原则上归甲、乙双方共享,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丁方做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等所需的费用由丙方负责。甲方不付给乙方或丙方任何培养经费。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由协议各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协议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丁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字: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哈尔滨师范大学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书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单位之间的合作,促进学科间的横向交流与沟通,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协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研究生学院)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方)对委托方_______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硕士研究生____________(学生)进行联合培养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联合培养起讫时间:年月至年月。联合培养期间,受托方代委托方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业务、安全及日常管理。
第二条联合培养期间,受托方负责学生的科研指导,提供研究用仪器设备,受托方可指定有导师资格的人员为学生的第二导师,与学生及其导师共同协商确定合作课题及论文题目等。
第三条学生的培养活动必须以委托方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并按委托方规定时间回学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各项培养环节。学生在受托方取得的成绩经受托方研究生学院盖章后,邮寄回委托方,委托方予以认可。
第四条学生的学位(毕业)论文署名单位委托方,学生用于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学术论文或科研成果必须以学生为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委托方。
第五条学生的学籍由委托方管理,委托方按在校生标准发给学生助学金,学生有权利参加委托方组织的研究生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学生在联合培养期间必须按规定缴足委托方需缴纳费用(含学费等)。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3份,委托方、受托方、学生三方各执1份。本协议经三方及导师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受托方具体单位公章委托方导师(签字):
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公章受托方(盖章)委托方,研究生学院(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西北工业大学联合培养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协议书为了全面执行和做好教育部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内容要求,培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我校与就建设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并联合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在工程实践单位设立西北工业大学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根据实际情况,由西北工业大学选送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到工程实践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和工程实践。
二、联合培养模式与研究方向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西北工业大学具体协商后,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工程实践单位的具体项目内容,选派相关专业及数量的研究生去实践单位。
三、西北工业大学的权利和义务:
1.西北工业大学负责聘任工程实践单位具体有相关资格的人员作为第二导师;
2.西北工业大学有权按照学校的规定全权对研究生进行管理和考查;
4.西北工业大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以外的有关安全事宜。
3.工程实践单位导师每个月与西北工业大学导师至少沟通一次,交流研究生的工作进展;
5.工程实践单位负责免费提供相关的实习、实验场地与仪器设备等软硬件支持;
7.工程实践单位根据单位保密要求,可以与西北工业大学或者研究生签署保密协议书;
8.研究生毕业后,在同等条件下,工程实践单位具有优先选择权。
五、知识产权研究生在工程实践单位工作期间的成果产权归工程实践单位所有;研究生本人具有发表论文的权利,并且研究生单位署名可是西北工业大学。如成果涉及到西北工业大学保密或关键技术,则成果产权应共同所有,或双方另存协议。
六、保密责任。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双方对上述的保密信息不得提供、泄露给第三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让第三方知悉。
4.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或者解除而失去效力,其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十年。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2.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合同签订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可通知对方解除;
3.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后,因作为签署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其履行失去意义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九、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及其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保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实践单位:(盖章)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篇二十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采取推荐与博士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2.甲方采用在公众媒体上发布广告等方式面向社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人选由甲、乙双方共同考核协商后确定,并按规定程序报双方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乙方负责上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乙方负责为经批准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具到工作站报到的介绍信,为其办理进站和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并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档案接收及管理工作。
由甲乙双方联合招收、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和乙方按《》和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联合管理。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入工作站后,甲乙双方应协商为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博士后研究人员培养管理费和指导教师指导费用。培养管理费为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年_________元,指导教师指导费为每位专家每年_________元。甲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之日起的_________个月之内把第一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拨至乙方,由乙方负责把教师指导费交至乙方指导教师;第二年培养管理费及教师指导费在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通过后即行拨付。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可供会计记账的有效凭证。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其间在甲方工作。如因研究项目(课题)进度等客观原因在_________年工作期内不能按时出站,经批准确需延长工作期限者,由甲乙双方商定延长时间及延长期间的费用问题。
4.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病连续请假_________个月以上者或由于个人表现不适宜继续做博士后工作者,应由甲乙双方认定,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后中止其研究工作,甲方同时终止各项经费的支付。
5.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项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目标、所需科研经费数额和相关管理办法等事宜由甲方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7.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因课题研究需出国的,应按国家及甲乙双方的相关规定协商办理,双方都不得为其办理与课题无关的出国(境)手续。
8.根据课题研究需要,应甲方要求,乙方指导教师经甲方同意外出对其负责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时,其差旅费、食宿费均由甲方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经费中支付。
9.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的期中、期满考核及成果评价工作,按照甲方规定程序和要求,由甲方会同乙方及有关单位共同进行。
10.乙方负责组织和受理各种博士后研究基金资助的申报。
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究成果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法和其它有关规定,公正、合理地处理其权益归属:
1.对于甲方提供研究经费的项目,其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博士后在站期间的非选定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由甲方和博士后研究人员共同占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此类学术成果时需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
3.博士后研究人员在进站前就着手进行的研究活动如与进站后的研究工作密切相关,并已经生成重要科研成果的,其原有成果归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所有,在站期间的新成果则归甲方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在甲方书面允许的前提下署名发表。
1.甲、乙双方如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报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四份,签订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有效。
3.本协议由双方签订后呈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协议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指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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