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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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热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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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开拓视野的有效方式之一。总结时应该如何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下面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一

这次培训班时间较短,学习任务重,要提高培训实效,要发扬我党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理论学习要以中九号文件和省市委文件精神为重点,同学习社会主义 荣辱观,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同人大代表工作实践密切联系起来,特别是要加强《监督法》的学习,要同解放思想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起来,把理论学习同探索、实践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新思路结合起来。在讨论中,要畅所欲言说实话,互相交流经验,研讨依法履行代表职务的新路子、新办法。

借此机会,我也对办好这次培训班提出几条要求:

一是要珍惜这次培训机会,带着问题学习。这次参加培训的各位代表,都是新当选的`代表。从普通群众到市人大代表角色的转变,对大家既是挑战,也是一次自我提升价值的机遇。这次培训班的时间比较短,但内容很丰富。同志们大都处在工作第一线,在执行代表职务过程中,会遇到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希望大家把这些问题归纳一下,与学习内容结合起来,进行一些深入的理性思考,做到理论学习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及有关法律,真正使自己的政治素质有所提高,责任意识有所增强,工作作风有所改变,从而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我市各级人大从事代表工作的同志,也要充分利用这次学习的机会,与思考和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与探索创新人大代表工作思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做好代表工作的能力。

二是要遵守培训班纪律。为办好培训班,已经拟定了注意事项,希望大家严格遵守,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请假并经过批准同意后才行。办公厅,人事代表工委做好组织管理和后勤工作服务工作,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尽力为代表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

最后,预祝培训班圆满成功 ,祝同志们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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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二

人大代表建议是指人大代表向人大提出的对有关国家机关工作的评价、建设性意见或批评。

议案与建议的区别。

内容属性上的区别。议案所涉及的问题必须是本级人大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建议则属于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法定单位和人数上的区别。议案须由人大棠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的“一府两院”或是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提出;建议则是人大代表个人或联合提出。

审议答复形式上的区别。议案须由人大审议,或者交由大会主席团提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提出意见,再由大会主席团审议是否提交大会表决或列入人大棠委会议程;建议则由人大棠委会的办事机构交由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法律约束上的区别。议案一经人大审议通过,即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承办机关必须精心组织实施,依法办理。

限定时限上的区别。议案在大会期间有截止时间,建议则没有截止时间的限制,会后仍可继续提出。

比如去人大代表建议:

人大代表在会议期间,一般要提议案或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对于议案,要求比较严格,一般地说,形成一个议案要具备三个条件:

1、从提出议案的主体来说,要具备提议案的法定资格或符合法定的代表联名人数。县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2、从议案的内容来说,所提议案的内容必须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

3、从议案提出的时间来看,所提议案必须符合法定时间要求。

以上三个条件,是对议案的最基本要求,工作中习惯称为“硬件”。此外,对于议案还要有书写格式上的要求,即每个议案要有案由、案据和方案,不能光列一个题目,提一个要求。

对于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则没有严格规定,只是要求言之有物即可。

22日,昆明市政府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工作暨表彰大会。会上,市委棠委、常务副市长黄云波要求,各级各部门在建议提案办理中要注重质量、狠抓落实,实行“一把手”工程。

去年,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共完成市人大和市政协交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共865件。建议办理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为a类件250件,占66.85%;提案办理情况按照分类标准确定为a类件386件,占78.6%。其中,6件重点建议和10件重点提案得到较好落实,成效明显。会上,对2015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做出突出

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

今年市“两会”期间,市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328件,政协提案510件;拾两会”后,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提案47件,数量与去年持平。

会上,黄云波强调,今年的建议和提案内容丰富、质量较高,涉及全省和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

生活

的.方方面面,办理好、落实好这些建议提案时间紧、任务重。他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每一件建议、提案应有的作用和价值得到更好地发挥,让代表、委员满意,使群众受益。办理工作的核心是落实,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克服困难,集中力量,切实加以解决;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对已列入计划、承诺条件许可后落实的事项,要跟踪办理,并及时向代表委员们通报办理情况。办理要突出重点,对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代表委员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下工夫,花更多的精力办好、办实、办出效果。今年,除重点建议、重点提案以及经目督办同意的部分建议提案外,其余盛市的建议提案都必须在6月30日前办理完毕。

今年市政府还将继续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评比,除办理工作在目标体系中占有分值外,还要对按时完成任务、办理数量大、质量高的单位进行综合考评,给予相应的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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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会,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县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七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动员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圆满完成办理任务,切实把今年的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刚才,同志传达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文件要求,采取措施,迅速行动,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为确保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对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和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密切党和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广大人民的意愿,反映群众呼声,及时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的法定职责,责无旁贷。其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分布在各条战线,工作在基层,生活在群众中,与群众接触最广泛,社会实践最具体,生活体验最深刻,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也是了解民情、倾听民声、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过程。其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抓好加快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建议提案的办理,也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要求。

在往年的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都比较重视,办结率、满意率都比较高,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这主要得益于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通力合作与(更多范文源自,原创投稿可得现金奖励!.欢迎您)扎实工作,得益于承办人员的尽职尽责和代表委员的密切配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承办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工作没有完全到位,个别单位答复质量不高;有的单位满足于具体办理时的“见面”,缺乏与代表委员平时的沟通联络;有的`在联合办理过程中相互协作不够,存在推诿、扯皮的现象等等。因此,要求各承办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强化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负责,真抓实干,创新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办理任务。

二、创新方法,注重实效,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今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有133件,其中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共有53件,政协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成员和各级人士所提提案共有80件。内容涉及城建交通的41件,占建议和提案总数的31%;涉及科教文卫方面的28件,占建议和提案总数的21%;涉农方面的25件,占建议和提案总数的19%;其它方面的39件,占建议和提案总数的29%。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涉及面广、质量高,各单位一定要把握大局,积极主动,认真工作,切实把办理工作做好、做实,让代表、委员满意、放心。在办理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方面的原则:

一是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人民办实事的原则。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以解决问题为前提,充分尊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积极落实建议、提案所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答复,绝不能推托责任,讨价还价。

二是要实事求是,保质保量。各单位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对承办的事项分类排队,凡有条件解决的,要高标准,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要制定出具体的落实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需要请示上级或其他部门共同解决的,要积极请示,抓紧协商解决;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确实不宜解决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解释清楚,征得代表和委员的谅解,务必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确保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三是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对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问题,要依照政策坚决落实;对超出现行政策规定,但确有道理和实际意义的意见,要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四是要不断创新办理(更多范文源自,原创投稿可得现金奖励!.欢迎您)方式。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议提案涉及的内容由单项向多项、由个案向综合的方面不断提升,因此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与时俱时,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的办理工作经验,探索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全面提高办理效果和质量。

三、加强领导,转变作风,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为了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今年县政府的办理工作还是由我总负责,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主抓,督查室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办理。要求各具体承办单位:

一是要加强领导。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承办的建议提案,落实责任人和承办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保证做到工作有人干,事情有人办。对一些重要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认真研究,确保办理进度和质量。

二是要转变作风。各承办部门和单位的领导要坚持到一线、查实情,把问题找准,把工作做实,把着眼点放在抓落实上,认真对待每一条建议、每一项提案。要带着感情办理,扑下身子抓落实,避免出现重形式、走过场、向代表委员“打白条”等现象。

三是要加强协作。有相当一部分建议提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需要几个单位共同承办。各部门之间一定要加强协作,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协商办理,做到工作上不因业务交叉而互相推诿,答复中不因主次之分而一件两答,更不能因意见分歧而互相扯皮,贻误办理工作。

四是要强化督查。县政府督查室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需要各承办单位办理的建议和提案,要建立台账,跟踪督查,追踪问效。要(更多范文源自,原创投稿可得现金奖励!.欢迎您)经常组织人员现场督促,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办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办理进度,特别是关系重大的建议和提案,要指定专人负责督查,办理结果达不到要求的,要退回重办;对办理不认真或办理不到位的,要抓住不放,查明原因,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确保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同志们,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是一项重要而具体的工作,希望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党的宗旨,坚持执政为民,虚心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广纳雅言,集中民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做好办理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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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四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会议,集中交办区xx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这充分说明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相信在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今年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一定会取得好的成效。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今年代表所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相关情况,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办理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本次人代会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在年初召开的区xx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履职,围绕几个工作报告认真讨论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会上,共收到代表对我区“一府两院”和区人大会的建议、批评和意见151件,经过整理确定办理123件,合并21件,参阅7件。在办理件中,涉及“三农”方面的19件,工交财贸方面的37件,政法、社会管理和劳动与社会保障方面的29件,城市建设和管理方面的23件,教科文卫方面的15件。主要内容包括:加大对教育、文化、卫生、科技投入,大力发展社会事业;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加大对铺镇工业园区的招商力度,促进园区早日建成;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加快培养和引进高级人才,推动汉台经济社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平抑蔬菜价格过快上涨;尽快打通城区“断头路”,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行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

二、关于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几点意见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代表依法提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利,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而建议本身饱含了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关注与关心,真实的体现了社情民意,有助于政府了解人民群众愿望和诉求,有助于拓宽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既是政府各部门的政治责任,也是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任务。为此,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必须提高认识,端正思想,切实克服工作任务重,是额外“负担”的错误思想,克服不好解决的难以落实的畏难情绪;克服年年办理、老生常谈的消极应付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

二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办理工作职责。政府各部门首先要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布置,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办理工作,做到领导有人抓、责任到人头。其次要对本部门承办的建议逐条研究,明确办理的时限和要求。三要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要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人大相关工委要与其联系的部门协助检查督办,以及时了解掌握办理工作质量和进度,避免出现敷衍搪塞和前松后紧的现象发生。对认真负责办理建议、成效突出的承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敷衍塞责、代表意见大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进一步抓好问题的落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办理代表建议的关键在于问题的解决落实,首先要注重沟通。各承办单位在研究答复意见前,要首先同代表取得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了解代表所提建议的真实意图,避免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其次要切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把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决问题是办理代表建议的根本所在,也是衡量办理效果、提高代表满意率的标准。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拓宽办理工作思路,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提倡实地踏勘、现场办理、与代表共同研讨等办理方式,对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需要创造条件解决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和措施,积极推进,争取部分落实或逐步解决。三是要避免答复流于形式,克服说大话、空许愿以及重答复、轻落实等不良现象,哪些问题能解决及怎么解决、哪些需进一步创造条件解决、哪些是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给代表讲清楚说明白,不能含混笼统和避重就轻。四要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充分吸收建议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积极探索在日常工作中建立起长效机制;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办理工作的重点,并举一反三,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各承办单位要在“提高质量、注重实效、讲求效率”上狠下功夫,努力提高办理落实率和代表对办理答复的满意率,竭力把建议办理和群众意见转化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动力。

同志们,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落实执政为民的光荣任务,也是一项直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艰苦细致的工作。我们要不断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使命感,探索和完善办理工作的新机制、新办法,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办出实效、办出水平,为汉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五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选民:

首先非常感激大家对我的信任,将我提名为市人大代表候选人,我叫童晓娟,今年25周岁,现于周山镇中心小学工作。

饮水思源、欲报恩情。

选择教师这一职业,是因为它神圣无比,自己从小受到许多老师的关心和栽培;选择在自己的家乡从教,是因为对这片热土的炽爱,从小受到政府各级人士的帮助关爱。饮水思源,知恩图报,所以我会尽自己的所能回报家乡、回报母校。

尽心尽职、教学相长。

作为一名普通的教师,工作以来,我一边教学,一边思考,一边收获。让思想与激情齐飞,让青春与童心为伴。从职业到事业,从幻想到理想,仰望乡村湛蓝的天空,享受校园纯净的空气,感受孩子的天真纯朴,呼吸课堂生命的气息,和孩子们一路前行,一路欢歌,一同成长。尽心尽职,方可教学相长。

真诚待人、奋力前行。

自己一直都以一颗真诚的心对待同事和学生家长,与他们和谐共处、以心交心。学校长辈们的言传身教、谆谆教诲是我成长的坚定基石。因为真心、尽心、耐心地对待每一位学生,所以得到家长的信任和认可。正因为同事、家长的期望,使我更加有了工作的热情与激情,也将不懈地努力工作、奋力前行、不负众望。

也许刚才我过多的谈到了自己的本职工作,那是因为:我认为对本职工作的高度负责,不仅是岗位工作职责的要求,更是一个人大代表最起码的履职表现。我深知自己的平凡与普通,作为人大代表候选人,也深深地体会到自己政治理论水平的欠缺。如果我能当选为人大代表一是要继续尽心尽职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潜心教学、刻苦钻研,尽自己的所能关爱身边的特困生、学困生,能让他们的生活有微妙的改变;二是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了解民情,收集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通过自己的观察、调查,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法,从而协助政府推动工作。三是围绕党中央的指导,教育部门的规定、广大人民的要求,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着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做人民满意教师。我愿意用心倾听、认真传递教师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心底深切而合理的呼唤、热烈而正确的期望!如果我能当选,我将牢记大家重托,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决不辜负在座的领导和选民对我的期望。

谢谢大家!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六

尊敬的各位选民:大家下午好!

我这次又能被推选为新北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感到非常荣幸,在此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下面,先作自我介绍:我叫龚小仙,1961年10月生,今年刚好50周岁。1984年大学毕业,分配到武进潘家中学任教,担任校少先队辅导员。1989年到1992年因为随丈夫工作,在淮阴市第八中学任教,曾获得区“十佳优秀青年教师”和“教学能手”的称号。后来为了照顾年迈的公婆,1992年调到常州市第五中学任教。至今在常州旅游学校、常州旅游商贸高职校任教。在28年的教学工作中,担任了20多年的班主任工作。曾被评为常州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获得过市教育局的三等功,年度考核多次获得优秀和嘉奖。

作为上一届人大代表,我尽力做好工作,下面具体向大家汇报一下:

五年前,作为一名普通老师,我很幸运被选为区人大代表。五年来,我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积极参政议政,严格遵守人大工作各项制度,不计时间、不计报酬,勤勤恳恳、脚踏实地、原则做事、本色做人,尽心尽责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

一、加强学习,更新理念,提升修养。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一位人民教师,我深知学习的重要性,为此我始终把学习贯穿于履行人大代表职责的全过程。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更新理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断提高自己思想政治素养。积极参加人大的各种会议及活动,认真学习领会人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认真审议人大会议的各项报告,积极发表意见、看法,并主动思考问题,提交议案;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好选举权;平时注意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更新知识,充实自己;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进行思考,积极探索新的思路和办法,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不断增强当好人民群众代表言人的责任感和光荣感,坚定了当好人大代表的信心和决心。

二、脚踏实地,尽心尽责,履行职责。

五年来,我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履行代表职责的关系,积极参加区人大每年一次的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民间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向人大会议提出建设性的建议、意见,并得到采纳解决,真正起到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学校刚搬到新桥时,学校周边环境很糟糕,空气中经常飘来刺鼻有毒的味道;公交不通,无证无照机动车乘机猖獗,堵塞校门,争抢客源,违章载客,师生交通危险重重;无业游民在学校附近滋事,学校至小新桥沿途常有不安全事情发生。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我经常走访老师和学生,征求意见,为了公交问题,冒酷暑严寒乘公交去建设局和有关政府部门去“诉苦”。我认为只要“用心、留心、真心”这三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

每次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一个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了解到的意见及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归类,每次写好建议后,我都会给选民代表看,还上门拜访学校退休的老师征求修改意见。五年来我主要撰写《关于完善常州旅游商贸高职校办学环境》和《关于解决旅游商贸高职校师生乘车难的问题》等7个议案;与会期间还向市代表反映涉及各类群众直接利益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提出长江路公交线路太少转车不方便及有线电视机顶盒开机慢、收费不合理、及遥控器常坏等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大的视察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旁听法院案件审理等;参加区法院区检察院的座谈会,每学期联系法官检察官来我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报告,得到全校师生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区人大代表,又是一名职业学校的教师,应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把学生教好,让每一位学生成功,是我最大的心愿,我没有因为做了人大代表要求减少工作量,工作上一直满负荷和超负荷,所带的30602班级,各项工作都名列前茅,被评为市先进班级和优秀团支部,其中一名学生还光荣地加入共产党,成为我校第一位学生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人大工作的同时,我还热心参加社区工作,为常州文明城市的建设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三、找出差距,不断学习,与时俱进。

五年中,我做了自己应尽职责的一些工作。但我深知我所做的还很不够,我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因为理论水平的欠缺,能力上的不足,加上人大工作是兼职工作,客观上在履行职责时受到时间、精力和条件等方面的限制,对有些问题的理解站位不高,分析问题没有深度,局限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但我深信我有一颗人大代表炽热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我会加倍珍惜人大代表的荣誉,时刻牢记代表使命,切实履行代表职责,真实反映民生,做到敢于说话,多说实话,真话,不说套话、空话,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诚实做人,诚信做事,与人为亲,与人为善,用情交友,用心交谈。

如果这一次我能再次当选人大代表,我一定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和信任,继续履行好代表的职责,我会做一名阳光代表,及时反映大家的心声。同时我将愿意接受你们的监督和帮助,做一位名副其实的代表,继续依法履行好一个人大代表的固有职责,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按照选民期盼和要求的方向去做,努力让选民满意。今天我也将投我自己这庄严的一票,因为我认为一个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人怎么使别人相信你呢?我尽管五十周岁,虽然没有青春的活力,但我有的是充沛的精力,有一颗永远乐于助人的心。不管当选与否,我将一如既往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认认真真教书,坦坦荡荡做人。最后祝全体选民朋友们龙年大吉,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七

大家好。

我叫xxxx,毕业中南政法学院,是一名律师,民主促进会会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反映群众呼声,成为沟通基层民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今天我以一个公民的身份荣幸参加崇川区人大代表小石桥花苑选区的代表竞选活动。

我在加入民主促进会时,就立志通过参政议政的形式为百姓服务,反映群众的呼声。总书记在党的十x大报告中提出要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这为我参加这次区人大代表的竞选带来了很大的鼓舞。其实,在20初召开南通人大政协会议时,我就有了间接参政议政的体验。那时我通过一名市人大代表和一名政协委员提出了解决南通华容电容器有限公司电极箔二厂违法排污的建议案。

人大代表的职责就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形成议案,建议案;代表民众向国家机关反映呼声,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政策。我不仅具有参政议政,竞选人大代表的信念和热情,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还具有参政议政,履行人大代表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根据我多年的律师工作经验,我发现:百姓之间,百姓与政府之间的误会和分歧的产生往往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权利义务不明,即百姓不清楚自己享受哪些权利,应尽哪些义务;二是不了解维护合法权益的途径。我认为,如果把这两方面的问题解决好了,误会和分歧就会减少,社会就会和谐安定。我作为小石桥花苑社区的一员,有责任为社区的百姓服务,为社区和谐尽一份力。我要继续运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来制止南通华容集团有限公司电极箔二厂的排污行为,为小石桥花苑居民争取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而努力;我还要运用我的法律知识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我决定自年1月起,我将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这有两个方面的作用,一是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运用法律知识减少不和谐因素的发生;二是这样能了解基层百姓的意见和呼声。我初步定为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六的上午,当然,这需要和居委会沟通,因为我需要他们提供场所支持。

今天,我作为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实现这样一个理念,即楼下横幅上所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我的代表候选人资格来自选民的推选,如果我能当选,我应当受到选民的监督,我也乐意受到选民的监督,这有利于我更好地成长,为大家服务。

谢谢大家。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八

刘族安等代表:几点建议,一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应更关注民生,如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立法;二是常委会要更重视跟踪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办理,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代表视察活动重点应考虑生态林建设和千亿元产业建设等工作。

李奕权、邓曼等代表:在推进富民强桂中,坚持富民优先,群众深受鼓舞。在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方面,工人农民都有了较明确的方向,而事业单位是知识分子相对聚集的地方,也是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一个大群体,我们感到被边缘化了,职工退休金较低,一个副教授退休金才有2000多元。从富民角度考虑,我们非常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关心这一群体,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张勤铭、唐振柱等代表:建议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对近3年的医疗改革应作一个阶段性的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得失,从而更好地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广西有些地方重金属严重超标的`问题,避免重大问题发生。

陈大克等代表:建议代表议案应该变为代表的常态工作,不能仅在开大会时才提议案,平时有大事,代表也可以提交议案,希望平时也有机构接受处理议案;立法程序要改革,目前是人大专委和法工委提出来才列入立法程序,是否可以改为广泛征求需立法的事项,然后进行审议评价,分轻重缓急,确定立法的顺序。仅由两个部门提出,有可能漏掉大的急的立法事项。

增强履职能力。

谢寿堂、卢丽芬、李秀通等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多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工作问题、法律问题;大力支持基层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人大换届工作的培训,圆满完成好换届工作;明确各县区人大专工委的设置和编制。

张振毅等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继续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解决率;三是加强对市、县(区)、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水平;四是及早编发指导全区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文件汇编,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邓清忠、陈魁元等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很满意。去年的人大工作亮点多,感受最深的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狠抓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经验交流会,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督查,措施实,效果好。建议一是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1-2期县区人大干部培训班,提高人大干部的素质。二是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配备好各级人大班子,保证一定数量年轻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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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九

刘族安等代表:几点建议,一是今年的立法重点应更关注民生,如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管理的立法;二是常委会要更重视跟踪督办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办理,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代表视察活动重点应考虑生态林建设和千亿元产业建设等工作。

李奕权、邓曼等代表:在推进富民强桂中,坚持富民优先,群众深受鼓舞。在如何提高居民收入方面,工人农民都有了较明确的方向,而事业单位是知识分子相对聚集的地方,也是对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一个大群体,我们感到被边缘化了,职工退休金较低,一个副教授退休金才有多元。从富民角度考虑,我们非常希望政府能够关注、关心这一群体,尽快出台相关政策。

张勤铭、唐振柱等代表:建议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对近3年的医疗改革应作一个阶段性的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得失,从而更好地推进工作;要高度重视广西有些地方重金属严重超标的`问题,避免重大问题发生。

陈大克等代表:建议代表议案应该变为代表的常态工作,不能仅在开大会时才提议案,平时有大事,代表也可以提交议案,希望平时也有机构接受处理议案;立法程序要改革,目前是人大专委和法工委提出来才列入立法程序,是否可以改为广泛征求需立法的事项,然后进行审议评价,分轻重缓急,确定立法的顺序。仅由两个部门提出,有可能漏掉大的急的立法事项。

加大基层人大培训。

增强履职能力。

谢寿堂、卢丽芬、李秀通等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多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工作问题、法律问题;大力支持基层人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人大换届工作的培训,圆满完成好换届工作;明确各县区人大专工委的设置和编制。

张振毅等代表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继续做好闭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二是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解决率;三是加强对市、县(区)、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联系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全区人大工作的水平;四是及早编发指导全区三级人大换届选举文件汇编,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邓清忠、陈魁元等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很满意。去年的人大工作亮点多,感受最深的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狠抓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先后召开了3次经验交流会,进行了多次的专项督查,措施实,效果好。建议一是加大对人大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举办1-2期县区人大干部培训班,提高人大干部的素质。二是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配备好各级人大班子,保证一定数量年轻的领导干部。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

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民族乡、镇(以下简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建设,保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

第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副主席。

第二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第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三)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五)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

(六)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八)听取和审查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

(九)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的工作报告;。

(十)撤销乡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二)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三)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

(十四)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少数民族聚居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行使职权的时候,应当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第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

第三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届第一次会议,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的两个月内举行。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每次会议不得少于两天时间,会议议程特别单一的例外。

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才能举行。

第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席团由五至七人组成。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主席团主持本次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第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的筹备工作,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上次会议主席团负责组织进行,包括确定会议召开的日期,决定列席会议人员范围,通知本级人民政府届时提出工作报告和财政预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拟定本次会议预备会议需要通过事项的草案等。

第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每次会议举行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上次会议主席团主持;每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预备会议,由上届人民代表大会最后一次会议主席团主持。

预备会议通过本次会议主席团名单,本次会议议程,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和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

第十一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按照会议议程规定的内容,逐项进行组织落实,并就会议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包括会议日程,会议表决方式,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需经会议审议和表决的各项决议、决定草案等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主席团、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本次会议审议、表决。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主席团交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研究办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应在一个月内重新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

第十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的质询案。

质询案必须写明质询的对象、质询的问题和内容。

质询案由主席团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口头答复或者书面答复。

第十五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议案的时候,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询问,被询问机关和单位应派人说明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三至五人组成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每届第一次会议通过,行使职权至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为止。

第十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决议,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报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第十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主席,并可设副主席一至二人。主席、副主席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十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必须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辞去主席、副主席职务。

第二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

(二)召集和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

(五)协助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建代表小组,制订计划,开展活动,总结交流经验。

(七)组织实施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

(八)依法办理代表辞职、罢免和补选等有关事项;。

(九)协同有关方面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十)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其他日常事务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第二十二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候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不同选区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情况。

第二十三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长、镇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等额选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一至三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的多少,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经过预选的,按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第二十四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在选举中,未选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乡长、镇长时,应当重新依法提名、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进行选举;当选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副乡长、副镇长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可根据前一次选举时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也可依照本条例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候选人。另行选举可在本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也可在下一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进行。

第二十五条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代表对确定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可投反对票,可另选其他任何代表或选民,也可弃权。

每次选举所投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选票作废。

第二十六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

罢免案应写明罢免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在主席团会议上提出的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的申辩意见,由主席团印发会议。

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会议审议后,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第二十七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

第二十八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时,候选人数可多于应选名额,也可同应选名额相等,选举办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第三十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代表活动的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对财政确有困难的乡镇,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必要的补助。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由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990年10月31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甘肃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一

通讯地址镇海区骆驼街道妙胜寺村村委会邮编3****2。

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建议。

内容:

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十七大以来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主要目的是培养一大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骨干人才。目前镇海有百余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全面展开,一方面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另一方面也催生了这类群体工作问题的显性化、复杂化,比如大学生村官因为利好的政策吸引他们来到农村,就应该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大学生村官工作在基层,贴近百姓,掌握基层情况,国家培养了几年,不应白白浪费。但目前大学生村官届满后面临问题是,继续留用,要面临身份界定和福利待遇问题;进企业,要面临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算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解决好,很难使大学生村官工作能持续良好发展。虽然每年事业人员的招录和国家、省公务员招录针对大学生村官提供了几个岗位,但实在是僧多粥少。

根据以上情况,我建议,政府要健全保障机制,采取多种渠道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跟踪培养。在思想上,要注重倾听他们的想法;在生活上,应给予他们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在待遇上,应逐步提高他们的工作生活补贴应逐步提高;在工作上,应明确每一名村官由专人联系培养,帮助他们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另外,要提高镇海区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录中面向镇海区大学生村官的岗位比例,切实解决好大学生村官的后续安置问题。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二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三

第一条为做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以下简称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保障人大代表行使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发挥政协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的作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是指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提出的,需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议决定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办理的代表或者代表团提出的议案(以下简称建议)。

本办法所称政协提案,是指全国政协委员、市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提出的,需由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以下简称提案)。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市长负责,常务副市长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检查、督办、协调等工作。

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由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组织落实,并指定部门具体负责。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度,对建议、提案实行分类管理,严格办理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办理,并按期答复。

第二章交办。

第五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以及市人大、市政协闭会期间的建议、提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商有关单位提出交办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交承办单位办理。

市人大会议、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的建议、提案,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建议、提案内容商有关单位提出交办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研究决定,交承办单位办理。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的交办意见应当明确建议、提案的承办单位和答复截止日期。建议、提案需要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

第六条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说明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后,将建议、提案退回。承办单位不得擅自滞留或者自行转办建议、提案。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承办单位退回的建议、提案,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另行交办。

第三章办理。

第七条承办单位应当对建议、提案进行认真分析,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本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方案,根据所反映问题的类别和性质,依据法定职权、工作程序和条件,确定办理的方式、途径和方法。

第八条承办单位应当确定具体承办建议、提案的责任人。对于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研究办理;确有必要的,承办单位可以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协调办理。

第九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应当加强同代表、提案者的联系,充分听取其意见,理解其具体意向,并就办理情况与代表、提案者及时进行沟通。承办单位可以与代表、提案者单独沟通,也可以集中沟通。

第十条建议、提案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的,会办单位应当与主办单位密切配合,及时向主办单位提交会办意见;主办单位应当及时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提出答复意见,并抄送会办单位。根据需要,主办单位可以会同会办单位共同听取代表、提案者的意见,会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承办单位应当重视采纳代表、提案者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于应该解决且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对于应该解决但短时间内难以落实解决措施的,应当列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因为客观条件所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当向代表、提案者充分说明原因。

第十二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应当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确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应当针对建议、提案的内容,采用公文形式,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十三条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提出答复意见,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市人民政府答复。

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由承办单位提出答复意见并予以答复。

第十四条代表、委员单独提出的建议、提案,答复代表、委员本人;联名提出的建议、提案,可以仅答复领衔代表、第一提案者。

参加政协的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提案,答复提出提案的人民团体、专门委员会。

第十五条承办单位对于答复代表、提案者在一定期限内解决的问题,应当认真落实,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工作进展情况;因情况变化导致不能落实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及市人大会代表联络工作部门或者市政协提案工作部门。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制定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政策,应当邀请提出相关建议、提案的代表或者提案者参与,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不得泄露代表、委员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

第十八条建议、提案的原件、答复意见原件以及办理过程中的其他有关材料,应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存档。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应当接受全国人大会、全国政协以及市人大会、市政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二十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应当建立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库或者工作档案,跟踪检查答复意见的落实情况,督促承办单位按照答复代表、委员的工作方案或者工作计划完成落实工作。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第二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对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考核。

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提案敷衍塞责,擅自超出办理时限,或者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规定的,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行政问责和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办单位,是指具体承办建议、提案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其他相关单位,以及区、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被撤销、合并或者调整职权的,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单位负责承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区、县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和人民政协提案,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月1日起施行。1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165号令公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同时废止。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四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就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今年我局共受理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4件,其中主办类2件、协办类6件。接到建议和提案后,局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地梳理和分类,拟出了具体承办意见,交由局建议提案办理领导小组审阅通过,一把手局长亲自过问,分管局长具体抓落实,承办牵头部门办公室加强了对办理过程的组织、督促和协调,以及与代表委员们保持沟通、联系,把代表委员们的真实想法及时反馈给有关领导,了解掌握办理工作的进度,负责对文字材料的整理和把关,组织具体承办科室一起面对面地答复代表委员,具体承办部门按照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建议提案的办理落实工作。

二、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2、及时调度。及时召开相关科室、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计划,列出时间表,创造条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凡是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坚决重新办理,并重新作出答复。局办公室当场将每份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有关科室,科室负责人在交办单上签收。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会同监察室对每份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3、认真调研。今年办理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办理工作抓得早、落实得快、代表委员们非常满意。由于今年我局主办件较少,协办件较多,针对此情况,我局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每一件协办件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形成了书面协办意见,并在4月8日前全部送交主办单位。对于两件主办件,由于代表委员反映问题都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我局监管科、市合科进行了认真调研,弄清了情况,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计划措施。

4、认真答复。办理工作结束后,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召开了办理工作情况交流汇报会,承办科室向办理领导小组汇报了各自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修改意见,答复稿报经分管的领导和局长同意后,正式盖章,组织答复。分别于5月25日、6月1日,就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农贸市场市场化改造步伐”提案、董德喜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南城根路道路整治”的建议,邀请委员代表到我局机关,组织机关相关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面对面地答复和交流,并对办理结果再次征求委员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了委员代表们的欢迎和肯定。

三、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社会综合效应?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始终站在全县这个大局上考虑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当前工作的一次机遇来认识和对待,并希望代表委员们对办理情况继续进行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因此,我局改变传统的办理答复方式,从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全面落实建议提案的各项意见,更好地推动工作进步的目的出发,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还邀请代表委员到现场,到机关,请他们当场视察,当面座谈,既让他们看到书面的答复,又让他们看到实际的成效;既让他们看到承办单位的工作,又让承办单位听到他们的意见。

与此同时,我局还对近两年来答复过的建议提案进行全面地回头看,不认为代表委员们已经满意就此结束了,而是把他们当时的建议和提案,跟目前的整治成果再次进行对照,看工作进展情况,看代表委员的意愿有没有最终落实,取得了多大的成效,并再次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意见,对部门工作进行监督。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的整理,结合目前的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进行综合整治,力求取得实效,彻底解决问题,推动当前工作,让代表委员们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二00六年六月六日。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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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五

提案人:

一、江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xx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江北区作为我市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大胆实践,特别是去年9月份,区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补助基金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长期、连片流转承包地,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

目前,随着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推进,经营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更为强烈,由于农民和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实体无有效资产可以抵押,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资金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的流转如果仅靠有限的政府补助资金来推动,这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经营主体来言是杯水车薪,会影响到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以及江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建议由市区信用联社与江北区政府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设想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服务对象,江北区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贷款难问题,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资产,形成土地规模经营的激励机制,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反过来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使用效益。

三、开展贷款合作的建议。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信用联社签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允许江北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突破原有村级界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流转,由“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管理。

3、“管理中心”下辖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等部门。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负责对拟提供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种养物价值),并出具书面评估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管理中心”负责回购,并在辖区内挂牌公开拍卖。

四、风险防范措施。

1、把好贷款用途关,防范信贷风险和用地政策风险。借款人取得贷款必须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及抛荒地复耕。

2、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70%。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按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

3、建立担保机制。一是“公司+土地经营权抵押”,即农业产业化企业是贷款主体,并将企业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同时企业负连带责任;二是“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即政府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由基金担保和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共同担保以获得贷款,担保责任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约定比例分担。

4、完善流转土地农民的担保体系。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长久流出全部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应该享受失地农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并给予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用于分年补贴流转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解决流转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

最新提案范文【参考】2。

关于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的建议。

提案人:

去年末,江北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建设城乡一体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重点实施以优化土地使用制度、农村住房制度改革等突破口的“五改五进”,作为《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为解决区内农民创新创业的资金瓶颈问题,将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试点列入了议事日程。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市区信用联社作为地方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被列为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试点金融机构,将配合政府落实此项工作。为了顺利推进此贷款的试点工作,通过走访有关街道、基层农村、农户,就开展农民住房抵押贷款提出以下建议。

一、“农村住房抵押贷款”的基本模式。

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以农村住房所有权人为服务对象,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住房做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二、合作开展农村住宅抵押贷款的必备要素。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联社签订开展农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住房管理中心,并在街道、镇设立分中心,统筹管理农村住房。

3、农民申请以其住房为抵押的贷款时,要将住房权证在街道、镇的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农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其负责回购,并与分中心协商处置该房产。

三、贷款的风险控制建议。

1、政府应明确相关政策。对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需经农房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民委员会)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转的承诺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移民安置、下山脱贫新村的农房有流转时限限制的,在不改变农房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对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抵押农房,在限制流转的期限届满后流转处置的,所变现的价款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优先偿还贷款。

2、贷款发放要加强风险评估。为提高抵押农房的流转变现能力,在贷款方式上,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变现条件等具体情况,采取农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证的方式。在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步骤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镇)、村选择试点,待各项配套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后,再向一般农村地区推广。

3、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分散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区政府要建立农房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房抵押贷款贴息,减轻农民融资成本。对按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未能享受风险补偿的农房抵押贷款,由区财政建立农房抵押贷款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标准予以风险补偿,提高信用社办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最新提案范文【参考】3。

关于进一步加强江北排污支干管网建设的建议。

提案人:

江北新区建设已列入我区“”期间重点建设区块之一,新区总用地面积39平方公里,洪塘区域内为26平方公里,随着城市化不断深入发展,在未来三到五年内,将形成住宅191万m2,商务10.2万m2,;商业7.5万m2,人口6~10万左右,日耗水量将达到2500吨,日均产生生活废水2250吨。

排污系统规划、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系统工程。系统包括区域内管网规划建设、提升泵等重要节点的选址规划、建设以及与外部接口的衔接工程等。

城市环境已成为城市形象的一张名片,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x6年我市胜利通过国家环保城市复查,其中水环境建设是环保城市建设重要内容,日益成为城市基础公用设施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改善环境,改善生活,是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客观要求。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推进,区域内污水系统出路等问题凸现,日益增长的社会、经济和群众生活发展与区域内污水系统建设完备性和有效性矛盾日益突出。长期以来,底下污水管网建设由于缺乏专业系统规划,加上多为分段建设、多头实施,建设间隔跨度长,导致节点衔接、系统完备性上存在缺陷,无法形成一个有效排污系统,造成区域内污水系统使用大打折扣,也造成工程建设和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资源的浪费。目前在新区开发建设中,设计部门多,有建设主管部门、有交通部门、水利部门、城管和利益纷杂的房产开发商,加之新区坐落在两个行政区域,如果不进一步深化新区污水系统规划工作,就丧失规划龙头和统领建设的作用,有可能造成使区域内污水横流,各自为利,无序建设,破坏城市建设环境,最终影响新区的开发建设,制约社会的经济发展,也会造成巨大社会浪费,最终无法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社会发展与环境建设的和谐。

建议:

1、尽快落实深化区域内部各专业管线规划,出台相关实施方案。

2、加快江北区北区支干污水管网建设,完善基础设施。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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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六

20xx年总体安排“十三五”时期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20xx年为开局之年。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依法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开拓进取,为助推全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而发奋努力工作,以不负党和人民重托。

(一)抓好重点立法项目,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更加主动做好立法工作。今年着力抓好以下立法项目:一是适应税制改革和精简行政许可要求,重点制定税收保障条例,将税收征管纳入法治轨道,修改实施煤炭法办法、文物保护条例;二是着眼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审议水资源条例,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农业生产环境保护条例、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三是立足保障民生,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让“全面二孩”政策更快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修订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制定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摊贩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促进旅游业发展。坚持每项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的原则,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修改立法条例,充分发挥人大会立法主导作用,从措施和方法的创新上来加强对立法的组织协调;继续办好“人大立法在进行”专栏,推进民主立法,扩大立法公开性;提升立法精细化,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3月底落实萍乡、新余、鹰潭三市地方立法权,指导设区市开展立法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工作。

(二)突出问题和目标导向,着力提高监督实效。探索新常态条件下强化对“一府两院”监督的有效途径,服务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点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监督工作。听取审议省政府有关服务业发展、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城市管理、涉农专项资金整合、侨务等工作报告,结合听取审议城市管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审议计划和预决算报告,结合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作出相关决议;实行最严苛的监管制度,开展食品安全方面的特定问题调查;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助推旅游强省建设系列活动;督促古村落保护利用与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城乡垃圾无公害化处理和综合开发利用;听取审议水库退养工作报告;认真学习贯彻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大战略思路,积极对长江江西段和柘林湖水资源保护情况进行更为有力的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职业教育法、文物保护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工会法办法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报告,并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审议省法院、省检察院推进司法公开情况的报告,适时随机选择案件组织代表旁听,推动司法公正,促使司法系统内部的制衡功能和纠错能力提升。以提高监督实效为核心,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解决监督“虚化”、落实不力、流于形式等问题。发挥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创新监督方式,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运用好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监督方式;拓宽群众参与人大监督途径,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关系,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着力发挥代表作用。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必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认真落实好加强省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意见,总结和推广代表联系村和社区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履职网络平台和联络机构建设,推进代表履职管理信息化。广泛开展基层代表回选区见选民、向选民述职活动。适应发展趋势,开展代表约见、持证视察等活动。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组织好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扩大代表对立法、监督工作的参与,增加代表列席会的人数,落实好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加大代表培训力度,健全履职档案,激励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从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和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两方面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健全代表建议网上办理系统,推进代表建议向社会公开。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委托第三方评估的途径,切实改变代表对建议办理“假满意”或“被满意”的现象。

今年市县乡人大代表将进行换届选举。会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根据修改后的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及相关法规,精心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狠抓中央若干意见和省委若干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通过换届选举扎实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切实加强会自身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服务全省工作大局上凝神聚焦发力。加强人大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坚持锐意进取和开拓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发展完善。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为民用权、依法履职。锲而不舍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风清气正、求真务实良好作风推进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人大工作宣传与交流。

各位代表,“一片春天在眼前,眼前须识好春天”。在新的一年里,省人大会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西省委领导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十三五”良好开局、实现“提前翻番、同步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市人大代表提案发言篇十七

第一条为了保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监督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在本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对设区的市和不属市辖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进行监督;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监督。

第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责。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具有法律效力。一切受监督的国家机关和人员,都必须接受监督。

第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行使监督权,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有效地行使职权。

第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工作,严格执行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遵循客观求实、集体行使职权和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六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监督职责,并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作情况,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二章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第八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监督的内容是,受监督机关和人员的下列文件或者行为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三)设区的市和不属市辖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

第九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监督的内容是,受监督机关和人员在下列工作中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正确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一)行政管理、审判和检察工作;。

(二)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贯彻执行工作;。

(四)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工作;。

(五)有关廉政建设和办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的工作;。

(六)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

第三章监督的方式和程序。

第十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专题工作报告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列席的人民代表,可以就报告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报告机关的负责人必须在会议期间作出说明。

会议根据需要,可以就审议的工作作出评价或相应的决议、决定;也可以将会议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书面转交有关机关研究处理,有关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将处理结果或处理情况报告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和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可以听取省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汇报,就有关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需要由常务委员会决定的问题应当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规定、决定、通告,设区的市和不属市辖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等规范性文件,应当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根据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对报送的文件进行审查,发现不适当的文件,应当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处理。

第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对下列事项应当报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后执行:

(一)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

(二)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方案;。

(三)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四)法律规定的其它应当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组织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进行视察。对视察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有关单位要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处理,并将办理情况在三个月内报告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书面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质询案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在会议期间负责答复。提质询案的人员对答复不满意时由受质询机关作出补充答复。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对质询问题的调查,并就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第十六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本级人民代表中提名,常务委员会决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

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提供必要的材料。

调查结束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要向常务委员会提出调查报告,由常务委员会作出相应的决定。

第十七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受理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控告和检举,并进行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机关调查处理。

控告和检举其他组织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转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人民群众的申诉,根据情况作如下处理:

(三)其他申诉案件,由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转交有关机关处理并答复申诉人。

第十九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组织人民代表评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述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出席会议,听取人民代表的意见。

第二十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对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可以通过审议工作报告、视察工作、依法质询等方式了解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对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监督。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汇报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监督。

第二十二条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召开重要工作会议时,应当通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负责人列席。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下列规范性文件,应当作出决定,予以撤销。

(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规章、规定、决定、命令;。

(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不适当的规定、决定、通告;。

(三)设区的市和不属市辖的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下列行为,应当作出决定,责令限期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和机关主要负责人,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一)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

(二)拖延或拒不执行全国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的;。

(三)重大决策失误或者案件处理严重失当的。

第二十五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情节,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撤销或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或者建议主管机关给予行政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

(二)严重渎职、失职的;。

(三)干扰或者拒绝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的。

第二十六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严重失职或者有违法行为不适宜担任代表职务的,可以予以撤换或者罢免。

第二十七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监督的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的问题外,应当公布。

第二十八条受监督的机关和人员认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监督的某项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不当时,在作出决定后二十日内,可以书面陈述理由要求变更,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及时复议,作出改变与否的决定。在决定改变之前,应当继续执行原决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院的监督,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条省以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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