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对读完一本书后的思考和感受的总结。写读后感时,应注意结构清晰、逻辑严谨,用词恰当,表达准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这些范文以不同的角度和思路展开对作品的评价和感悟,有的着重揭示了作品的主题和寓意,有的评论了作品的语言表达和人物塑造,有的探讨了作品对自己的思考和启发。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读后感的写作要领,提升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思维能力。所以,让我们一起来读读这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分享和感受阅读的魅力吧。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一
书读完后,我觉得,《尘埃落定》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
什么是好的文学作品?
深的。
好的文学作品是深的。
一.文字深。它的描写不会有过多华丽的辞藻来修饰,平淡,朴实,初读时并不会有多喜欢,但真要看进去了,手不释卷也不过如此罢。
二.内容深。这要谈到情节,好的作品是要一环扣一环的,前呼后应,浑然天成,却又不能有过多的暗示让读者察觉,要出人意料,但也不能有超出一定范畴。个人觉得《尘埃落定》一书在这点上把握极好,尤其是文章的结尾部分,当读者都认为文章会像大部分故事一样,这位成为了土司的“傻子”二少爷和他的漂亮妻子塔娜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但作者却没有这样做,他让“傻子”二少爷心甘情愿地死在了他的朋友酒馆老板的刀下。这样的结局不禁要让人扼腕叹息,但我却认为作者这样做是最聪明的:1.呼应的好:酒馆老板曾说过谁当上土司谁就得死。这样的结尾虽在意料之外却又似乎是情理之中,因为“傻子”二少爷毕竟当上了土司啊。2.毁灭的好:“傻子”二少爷是作品的核心,他对家人所显露出来的的'爱、他在边境开展贸易时所显露出来聪慧、他救济灾民时所显露出来的大善......集这些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无疑是可爱而又可敬的!但作者却让他死了,这是一种悲哀,但这也使作品的本身更富意义和价值。3.升华的好:我觉得作者的做法是对“傻子”二少爷的一种肯定。这是他的包容、大度、守信的众多美好品质的集中体现,这样的做法,无疑是为本就饱满的人的形象蒙上了一层光环。
三.人物深。如果一本书中的人物形象不够饱满鲜活那么这就不是一本好书,阿来笔下的人物个个有血有肉,跃然纸上。当一本书可以被称之为作品时,书中的人物大多是象征了一个群体了,这本书,也就成为了一个小小的社会。而我觉得《尘埃落定》一书中最有价值的人物一个是“傻子”二少爷,另一个就是没了舌头的书记官翁波意西了。(“傻子”二少爷前面已有概述,这里就不重复赘述了。)翁波意西是格鲁巴教派的忠实追随者,他十分虔诚且善良、并追随潮流,想要用好的思想去代替那些丑恶的污秽的迷信的教义,但他的这一做法不但没有换来人们对他的崇敬反而让自己掉了半截舌头。后来他发现自己可以讲话而欣喜不已时,他毫不犹疑地去替“傻子”二少爷说话,让自己的另一半舌头也与自己告别了。他并不傻,或者他早已料到这样的结果,但他坚持去做自己所认为的对的事,这是他的正义的体现。正是因为“塑造”了傻子二少爷和翁波意西的形象,才是作品有了昂扬向上的真善美的一面,不像那些缠缠绵绵止不断的苦情戏一样了。
四.意境深。当一部作品综合了以上三点,深远的意境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了,这时,这部作品才真正有了价值,才真正能够被称为文学作品。
《尘埃落定》将上述几点都做得几乎无可挑剔,与其说它是一本书,倒不如说它是一个时代。
一个适用于所有时代的时代。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二
一口气读完了阿来的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自己仿佛也变成了藏族土司的傻儿子,很长时间都痴痴呆呆地沉浸在小说史诗一般的浪漫神秘的诡异情调之中,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深沉厚重的藏族文化底蕴所折服,于是便有了以下的文字……我·傻子“血慢慢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
关于我的文字在我的死亡中戛然而止,就像曾经在阳光中飞舞的尘埃,当一切都相对静止之时,也要叹息一般地坠落、平息、消失。合上书,那道出现在书中见证与伴随了我成长,友谊,战争,爱情,死亡的高原阳光直射出来,把世界照得一片光明。强烈的射线穿透了一切不可能,相隔时空的对视,心中竟然生出相恋般的感觉。
我,一个世人公认的傻子,如神明附体一般地为自己的民众,为自己的家族做出一系列的连聪明人也没有做到的,智慧而伟大事情。可我仍然是不不折不扣的傻子,每当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傻子的时候,往往就是我最傻的时候。我那么地爱我的妻子塔娜,就像爱着我脑内偶尔灵光突闪智慧。塔娜跟我的智慧一样,我越想抓紧,她就溜得越快。塔娜的美丽就是她一再背叛的资本,遗传自茸贡土司的狭隘与自作聪明,让她如阳光中不安的尘埃一般,飞舞落定,再飞舞再落定。每一次的飞舞都是那么地光彩照人,每一次的落定那是那么地苍白悲哀。我一思考,脸上就是一副傻子模样。许多时候,我更愿意用眼睛与我的书记官——没有舌头的翁波意西——交流。没有仇恨,也没有怜惜,因为我和书记官的交流更加自如了。眼睛,就是彼此的灵魂。灵魂升空的那一刻,塔娜的悲痛让我始料未及。我把生前的问题带到了死后,可是又在死后的那一瞬间把问题丢失。我的灵魂应该是像祖先的经书中说得那样,到达了一个没有阴影的天堂。天堂的幸福是恒久的,像太阳一样温暖,像月亮一样美丽,像一切一样无所不在。那么,幸福原来也是虚无的啊。生命如血,更如尘埃。当生命失色的时候,比血还黑,比尘埃还虚空……阿来·尘埃落定阿来很好地利用了他身为藏民的身份优势,以夫子自道的形式为我们描述了一个骁勇而神秘的民族,美好而混乱的年代,醇朴而热烈感情,还有那片神奇而伟大的土地……有位英国小说家写过一本名为《平面国》的小说,讲一个两度空间的国家,只有平面,像这张纸一样。他说那个国家的国民都是几何图形,圆的最高贵,那个点儿最卑贱。有一天在这个国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点儿,大家都对点的降临感到惊奇。这个点儿很奇怪,越变越大,最后变成了一个圆,最高贵的圆,举国都震惊。然后这个圆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个点儿,消失了。这件事没看见的人不相信,看见的人也难以相信。真实的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原来是一个三度空间的球,穿越这个两度空间。它刚一接触的时候是个点,在穿越过程中,越穿越大,变成个圆;然后它越穿越小,变成个点,消失了,它穿过去了。
《尘埃落定》也正如此,巧妙地虚构了一个在现实中有些犯傻但同时又有着聪明人所不及的先知先觉的预言本领的藏族土司的傻儿子,获得一种超越了三维空间的视觉效果。傻子有着超人一般的眼光,灵魂能够脱离沉重肉体的束缚,引领读者看到他的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最后一个藏族土司在时代浪潮中从兴盛走向灭亡的历史过程,感受到傻子眼中的一个沉溺梦幻般的世界。汉民族是一个有着太厚实历史积淀的民族,二十四史整个就是一部权力斗争的经典,作为一个汉人,在看藏族的家族情仇、部落倾轧时,有了几分游刃有余的感觉,同时也不免叹息,就算不在一片蓝天下,人类的进程总是那么地相似——这是实的部分。
小说塑造了聪明人和傻子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人眼中,人是要按骨头分出三六九等,“骨头沉重高贵的人是制作这种规范的艺术家。”“骨头把人分出高下。”而在傻子身上,却天生的有着和那些聪明人不同的'一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在他看来,“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正是因为这个,他对下人们一些哪怕是犯上的行为也不以为然,他还把他的下人们引见给那些高高在上的土司,让他们在这些土司面前露出有尊严的面容。聪明的统治者可以把奴隶看成任何的东西,就是不肯把他们看作人,他们要求奴隶无条件服从,而傻子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傻子没有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向土司父亲提出减轻老百姓赋税的建议。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聪明人只能看清楚人眼前的那么一步两步,而傻子却总能看到更远的地方,但在聪明人看来应该聪明的地方却有莫名其妙地变傻了。聪明人用尽心机,处处碰壁;傻子看似无心,却犹如神助歪打正着,无心插柳柳成荫。当傻子干完一件件深得人心的政事回到家乡时,出现了这样的景象:“两个强壮的百姓突然就把我扛上了肩头。猛一下,我就在大片涌动的人头之上了。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从人群里爆发出来。……我不害怕,但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如此欣喜若狂。”一种叫做人民,叫做百姓的洪水把他卷走了,这段傻子被人流托举着欢呼着游行的场面,让人不能不想起每个人都耳熟能详的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凡是真正聪明的统治者,都懂得顺乎天意,应乎民心,民心在很大程度上就代表了天意,就像傻子所说:“老百姓相信的事情总是要发生的,就算听上去没有多少道理,但那么多人同说一个话题,就等于同时愤动了同一条咒语,向上天表达了同一条意志。”老子《道德经》里有一句话: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尘埃落定》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天地万物人都要遵循一切按照那个看不见也摸不着,却实实在在存在着的客观规律办事,替天行道,即便是一个在常人看来的傻子。老天也会辅佐之,否则,悖逆天道而行,再聪明的人,也只能受到道的惩罚。耐人寻味的是小说的结尾,大势所趋,土司地带即将染红之际,傻子却被一个不变天也不会杀他的所谓“仇敌”一刀捅死。我想这是作者精心构思的结局,也是必然的结局。想必如此,阿来不能让他的小说像《药》里坟堆上的一圈花环一样,给傻子安排一个投身新社会参加革命的出路,那样太俗,而且对小说的韵味会有致命的打击,所以傻子只有死,一死才能与刚刚过去的时代溶为一体,完成小说的圆满。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三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四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xx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的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五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简直可以用"享受"二字来形容都不为过,生动形象的语言为我们勾勒出了秀丽恢宏的蜀藏河川风光,还有那古老而又神秘的藏族风情和土司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六
如同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一般,高潮迭起。主人公一步步地赢得了族人们的爱戴,娶到最美丽的土司之女为妻,并如同先知那样在麦其土司家势力达到盛极之时预言土司制度十年后将土崩瓦解。小说的内容涉及了与权利紧紧交缠之下的亲情、爱情、友情、复杂的人性,背叛、斗争、复仇、以及人物冥冥中的宿命。但高潮总有谢幕的一天,麦其家的'仇人早年发下了复仇的毒誓,最后麦其土司一家死于仇人的儿子之手。这一个个神奇的故事情节串联起来构成了一个紧密交缠着的圈环,将整个小说框架完美的和故事情节契合在一起。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七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0xx年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八
灰尘落下来了,夹杂着什么,落下来了。又不甘心似的,蜷倦着风,往上噌噌地转。累了,乏了,又落下来。依旧不肯甘心,如此一番。又是一个轮回。
傻子说,“她觉得自己非常聪明,但我觉得聪明人也有很蠢的地方。我虽然是个傻子,却也自有人所不及的地方”于是脸上还挂着泪水的傻子,忍不住嘿嘿地笑了。
因为他是傻子,他才会这么说。聪明人,因为自以为是的与常人无一,他们都知道,或者他们假装知道,于是脸上挂着不明朗的笑容,点了点头。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在聪明人的世界里,大家默默地遵守着普遍的准则,只有到了必要说话的时候才说话,而这个必要的时刻就不可以一而言了,随着他们认为聪明的时刻而迸发。我什么都不说,并不是因为我是个傻子,不知道说什么,而是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才是聪明的时刻,以免说错了时间,早一点,晚一点都不行,别人会看出我来其实没那么聪明。
这是前提。而傻子说话了,说的还是一句中肯的话,别人开始疑惑甚至慌了,于是反复的确定他的身份,你是真傻吗?但他是个傻子啊,一个懂得自己不聪明的人,是呀,我是傻子。人们又笑了,带着意味深长的笑容,点了点头,哈着腰走了。傻子想,真是好玩。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傻子说的话,他说了很多话,我只记下一两句,并不是他说的这些话有多中肯,而是因为他是个傻子,我想,一个傻子讲的话,听听就好了,我虽然想从这个不一样的傻子里得出点些什么东西,但并没有信以为真的把他放在眼里。
“一个人在人们已经将她忘记时回来,是非常不明智的。因为以前的一切都已经在遗忘中给一笔勾销了。"。
写到这里,外面打起了雷,轰轰烈烈地,和雨一起倾斜着下来。下雨的`味道被关在窗外,一些想法涨满了脑袋。它们本来就存在那里,经过雨水的洗涤,更加是肆无忌惮不顾我的脸色,来到面前。于是我记起了这一段,"她的奶水像涌泉一样,而且是那样的甘甜。我还尝到了痛苦的味道,和原野上那些花啊草啊的味道。而我母亲的奶水更多的是五颜六色的想法,把我的小脑袋涨得嗡嗡作响"。
看着别人的母亲,我也想起了我的母亲。脑子里自然地拿母亲和傻瓜的母亲相比较,一股热泪似雾就在眼里升起,并不是我的母亲有多伟大,土司太太有多薄情,亦不是我的母亲有多卑微,土司太太有多尊贵,只是每次当我想起母亲,都会觉得她日益苍老了,于是便不可自拔地悲伤了。只有这时,我才敢肯定自己是深爱她的,并且热烈的。
正如傻子在激烈的炮声中,被突然涌起的,久违的亲情所感动,不顾性命,向西而去,向自己生长的故乡,麦其土寨,来到炮火连天的父亲母亲身旁。
而他都以为自己不爱他们了。
他说过,恨我的人打不痛我。那些将要忘记的时刻,又记起来了。
尘埃又落下来了,在空中转了一个圈,慢慢地躺在地面上。我看着它,觉得仿佛有什么东西在我口里。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九
老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聪明勇敢,喜欢战争,喜欢女人,对权力有强烈兴趣,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但老土司认为他在重大的事情上没有足够的判断力。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了远近闻名的“傻子”。老土司认为他有的时候却又比任何人都要聪明。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是因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麦其土司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却同时也是一个思想超越现代的人物。他总是在卖傻的同时做出一些非常现代非常英明的决定。
历史总是永不停滞的,向左也好,向右也罢,它永不会在原地踏步。神秘而浪漫的土司制度作为一种制度,它曾经一度繁荣,但是它是不合于历史发展大趋势的,它不合民主,尤不合人道,崩溃是必然的,灭亡与消逝是注定的。它已经被历史的车轮碾了过去。在时代的前进面前,土司制度的辉煌与庞大都显得那么脆弱无力,犹如一场风暴扬洒的尘埃最终落定在历史的卷页之间。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傻子”种种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和举止。我们看到曾经辉煌显赫的土司们,曾经被美女簇拥的英雄们,是怎样“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可是,到最后不过也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
正如结尾处麦其傻子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我看见麦其家的精灵,已变成一股旋风飞到了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似的,上天叫我看见,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象傻子。”
“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这几句话可以说是点明了本书的主旨。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十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xx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是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大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后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还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而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所以在北方边界上建设起了了贸易,使得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这个傻瓜儿子看清了历史的发展。
“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些现象也还是会不断出现,很多所谓的“聪明人”都讲究体面,而把忠诚放在在了后面,甚至是把它丢弃掉。但结果真正的聪明人或是别人眼中的“傻子”才是智者,他们看到的未来的景象才是更靠谱或真实,他们也才更明白在我们的人生中,什么是首位的,什么是次要的。在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想法在别人看来确实是傻的,但他其实内心是知道什么是正确的,只是周围的人沉迷于当时,所以并不能理解傻瓜少爷的所做。最后,大家看到了傻瓜少爷的一系列作为或者只是他的不同于其他家族的人的想法而做出的作为,使得大家对他改变了一番印象。傻瓜儿子在大家眼中是傻的,但他有些在土司家族里所没有的忠诚,因为他的忠诚,他收获了自己的好朋友,收获了自己的好知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而那些自作聪明的最后什么也没得到,土司制度也随之灭亡,这些对土司制度所依赖的人也随着历史发展而逐渐像尘埃落地一样最终消失。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傻瓜少爷在当时土司家族里的格格不入,其实正是由于他对历史的认知很清,他知道在麦其土司家族的一切总有一天会消失。人们会有一个新的环境生存,在哪里,人们是没有等级区分的,那会是一个新社会。傻瓜少爷把那个游说各个土司家族失败的人当做了自己的朋友,还让他陪在了自己身边,那个人是从中原来的,他的思想注定也是不同于傻瓜少爷所居住的土司家族的思想,傻瓜少爷对于历史的发展的认知——土司制度不会存在很久,那位中原人也成为了记录土司家族兴衰的史官,正是他的记录,使得历史记录下了新篇章。他们都明白学问到底是什么,所以他们注重了历史,注重把这些历史记录下来,因为这些都是一些学问。在傻瓜少爷的脑海里,他知道一切都会最终像尘埃落地一样,不管是土司家族,土司制度,土司家族下的各种人群,都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失掉。
“凡是有东西腐烂的地方都会有新的东西生长。”在这里,作者似乎有意将土司们的身体隐喻为旧的制度,他们的灵魂一并随着这不合时宜的土司制度开始腐烂。当他们无法传宗接代,也就意味着延续了多年的土司制度将走向尽头。土司的血缘承续性被外来的东西所打破。旧的东西一旦腐烂、衰亡,新的东西必将取而代之。更新和替代是历史不可逆转的趋势,历史就在不断的更新替代中完成自己的前进。这种历史的进步是人类不断向上力量的一种体现,而在每一种旧的制度被推翻、新的社会制度随之建立的后面,都隐藏着人们对更美好生活的渴望,对自身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向往。
历史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是人类对理想不懈追求的一种外在表现。而任何一种进步的社会制度在本质上都是符合人性的需求的。人们始终在追求自己的理想,并不断地付诸行动。这或许就是《尘埃落定》的主旨:人如尘埃,始终在寻找自己的落定之处。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傻子,一个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麦其土司的儿子,事实上证明是未来土司的继承者,却拥有着超强的超时代的感知力,能远眺历史感应时代的召唤。然而他只是一个与生活格格不入的傻子,他常常不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身在何处自己做什么,每天早晨他都要用上述三个问题审问自己,所以他是傻子,生活的傻子。恰恰傻子主宰了历史,多么强烈的反讽,多少先知先觉在自身所处的时代被视为傻子。
阿来曾说:“我作为一个藏族人更多是从藏族民间口耳传承的神话、部族传说、家族传说、人物故事和寓言中汲取营养。”阿来在《尘埃落定》中构筑了一个广阔的历史时空,描绘了那个时代的藏族文化和土司的兴亡。
阿来将傻子作为一个切入点,选取西藏作为小说的背景,在一种怀旧的历史叙事中完成了傻子这一人物的“自我造型”。这一造型“由特定意义的文化系统支配,靠着管制从抽象潜能到具体历史象征物的交流互变,创造出了特定时代的个人。”通过傻子这样一个叙述者的选取,小说《尘埃落定》展示了历史的偶然、荒谬与神秘;是对历史必然性的颠覆,是对人生、哲学的诠释。人性的脆弱与非理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历史的走向。小说在这种“元历史”的内涵下体现出一种人文的思考与关怀,并从哲学上关注人类生存的历史。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十一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开云KY官方登录入口 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十二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
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十三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
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
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说那个二少爷,他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
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分享:
尘埃落定读后感篇十四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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